자치통감/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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진기(秦紀)1[편집]

소양왕(昭襄王) 52년(丙午, 기원전 255년)[편집]

1 河東守王稽坐與諸侯通,棄市。應侯日以不懌。王臨朝而嘆,應侯請其故。王曰:「今武安君死,而鄭安平、王稽等皆畔,內無良將而外多敵國,吾是以憂。」應侯懼,不知所出。

燕客蔡澤聞之,西入秦,先使人宣言於應侯曰:「蔡澤,天下雄辯之士。彼見王,必困君而奪君之位。」應侯怒,使人召之。蔡澤見應侯,禮又倨。應侯不快,因讓之曰:「子宣言欲代我相,請聞其說。」蔡澤曰:「吁,君何見之晚也!夫四時之序,成功者去。君獨不見夫秦之商君、楚之吳起、越之大夫種,何足願與?」應侯謬曰:「何為不可?!此三子者,義之至也,忠之盡也。君子有殺身以成名,死無所恨!」蔡澤曰:「夫人立功豈不期於成全邪?身名俱全者,上也;名可法而身死者,次也;名僇辱而身全者,下也。夫商君、吳起、大夫種,其為人臣盡忠致功,則可願矣。閎夭、周公,豈不亦忠且聖乎?!三子之可願,孰與閎夭、周公哉?」應侯曰:「善。」蔡澤曰:「然則君之主惇厚舊故,不倍功臣,孰與孝公、楚王、越王?」曰:「未知何如。」蔡澤曰:「君之功能孰與三子?」曰:「不若。」蔡澤曰:「然則君身不退,患恐甚於三子矣。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進退嬴縮,與時變化,聖人之道也。今君之怨已讎而德已報,意欲至矣而無變計,竊為君危之。」應侯遂延以為上客,因薦於王。王召與語,大悅,拜為客卿。應侯因謝病免。王新悅蔡澤計畫,遂以為相國,澤為相數月,免。

2 楚春申君以荀卿為蘭陵令。荀卿者,趙人,名況,嘗與臨武君論兵於趙孝成王之前。王曰:「請問兵要。」臨武君對曰:「上得天時,下得地利,觀敵之變動,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荀卿曰:「不然。臣所聞古之道,凡用兵攻戰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以中;六馬不和,則造父不能以致遠;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臨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貴者勢利也,所行者變詐也。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所從出。孫吳用之,無敵於天下,豈必待附民哉!」荀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貴,權謀勢利也。仁人之兵,不可詐也。彼可詐者,怠慢者也,露袒者也,君臣上下之間滑然有離德者也。故以桀詐桀,猶巧拙有幸焉。以桀詐堯,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橈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沒耳。故仁人之兵,上下一心,三軍同力。臣之於君也,下之於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扞頭目而覆胸腹也。詐而襲之,與先驚而後擊之,一也。且仁人用十里之國則將有百里之聽,用百里之國則將有千里之聽,用千里之國則將有四海之聽,必將聰明警戒,和傅而一。故仁人之兵,聚則成卒,散則成列,延則若莫耶之長刃,嬰之者斷;兌則若莫耶之利鋒,當之者潰。圜居而方止,則若盤石然,觸之者角摧而退耳。且夫暴國之君,將誰與至哉?彼其所與至者,必其民也。其民之親我歡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蘭;彼反顧其上則若灼黥,若仇讎;人之情,雖桀、跖,豈有肯為其所惡,賊其所好者哉!是猶使人之子孫自賊其父母也。彼必將來告〔之〕[1],夫又何可詐也!故仁人用國日明,諸侯先順者安,後順者危,敵之者削,反之者亡。《詩》曰:『武王載發,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此之謂也。」

孝成王、臨武君曰:「善。請問王者之兵,設何道,何行而可?」荀卿曰:「凡君賢者其國治,君不能者其國亂;隆禮貴義者其國治,簡禮賤義者其國亂。治者強,亂者弱,是強弱之本也。上足卬則下可用也,上不足卬則下不可用也。下可用則強,下不可用則弱,是強弱之常也。〔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強,不愛民者弱;政令信者強,政令不信者弱;重用兵者強,輕用兵者弱;權出一者強,權出二者弱;是強弱之常也〕[2]。齊人隆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是事小敵毳,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焉離耳。若飛鳥然,傾側反覆無日,是亡國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冑帶劍,贏二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是其氣力數年而衰,而復利未可奪也,改造則不易周也,是故地雖大,其稅必寡,是危國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狹隘,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厄,忸之以慶賞,鰌之以刑罰,使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鬬無由也。使以功賞相長,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為眾強長久之道。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當湯、武之仁義,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兼是數國者,皆干賞蹈利之兵也,傭徒鬻賣之道也,未有貴上安制綦節之理也。諸侯有能微妙之以節,則作而兼殆之耳。故招延募選,隆勢詐,尚功利,是漸之也。禮義教化,是齊之也。故以詐遇詐,猶有巧拙焉;以詐遇齊,譬之猶以錐刀墮太山也。故湯、武之誅桀、紂也,拱挹指麾,而強暴之國莫不趨使,誅桀、紂若誅獨夫。故《泰誓》曰:『獨夫紂,』此之謂也。故兵大齊則制天下,小齊則治鄰敵。若夫招延募選,隆勢詐,尚功利之兵,則勝不勝無常,代翕代張,代存代亡,相為雌雄耳。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

孝成王、臨武君曰:「善。請問為將。」荀卿曰:「知莫大乎棄疑,行莫大乎無過,事莫大乎無悔。事至無悔而止矣,不可必也。故制號政令,欲嚴以威;慶賞刑罰,欲必以信;處舍收藏,欲周以固;徙舉進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窺敵觀變,欲潛以深,欲伍以參;遇敵決戰,必行吾所明,無行吾所疑;夫是之謂六術。無欲將而惡廢,無怠勝而忘敗,無威內而輕外,無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凡慮事欲熟而用財欲泰,夫是之謂五權。將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殺而不可使處不完,可殺而不可使擊不勝,可殺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謂三至。凡受命於主而行三軍,三軍既定,百官得序,群物皆正,則主不能喜,敵不能怒,夫是之謂至臣。慮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終如始,始終如一,夫是之謂大吉。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故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計勝欲則從,欲勝計則兇。戰如守,行如戰,有功如幸。敬謀無曠,敬事無曠,敬吏無曠,敬眾無曠,敬敵無曠,夫是之謂五無曠。慎行此六術、五權、三至,而處之以恭敬、無曠,夫是之謂天下之將,則通於神明矣。」

臨武君曰:「善。請問王者之軍制。」荀卿曰:「將死鼓,御死轡,百吏死職,〔士〕(上)大夫死行列[3]。聞鼓聲而進,聞金聲而退。順命為上,有功次之。令不進而進,猶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不殺老弱,不獵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赦,奔命者不獲。凡誅,非誅其百姓也,誅其亂百姓者也。百姓有捍其賊,則是亦賊也。以〔故〕(其)順刃者生[4],傃刃者死,奔命者貢。微子〔啟〕(開)封於宋[5],曹觸龍斷於軍,商之服民,所以養生之者無異周人,故近者歌謳而樂之,遠者竭蹶而趨之,無幽閒辟陋之國,莫不趨使而安樂之,四海之內若一家,通達之屬莫不從服,夫是之謂人師。《詩》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王者有誅而無戰,城守不攻,兵格不擊,敵上下相喜則慶之,不屠城,不潛軍,不留眾,師不越時,故亂者樂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臨武君曰:「善。」

陳囂問荀卿曰:「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仁者愛人,義者循理,然則又何以兵為?凡所為有兵者,為爭奪也。」荀卿曰:「非汝所知也。彼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之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

3 燕孝王薨,子喜立。

4 周民東亡。秦人取其寶器,遷西周公於憚狐之聚。

소양왕 53년(丁未, 기원전 254년)[편집]

1 摎伐魏,取吳城。韓王入朝。魏舉國聽令。

소양왕 54년(戊申, 기원전 253년)[편집]

1 王郊見上帝於雍。

2 楚遷于鉅陽。

소양왕 55년(己酉, 기원전 252년)[편집]

1

소양왕 56년(庚戌, 기원전 251년)[편집]

1

2 燕王喜使栗腹約歡於趙,以五百金為趙王酒。返而言於燕王曰:「趙壯者皆死長平,其孤未壯,可伐也。」王召昌國君樂閒問之,對曰:「趙四戰之國,其民習兵,不可。」王曰:「吾以五而伐一。」對曰:「不可。」王怒。群臣皆以為可,乃發二千乘,栗腹將而攻鄗,卿秦攻代。將渠曰:「與人通關約交,以五百金飲人之王,使者報而攻之,不祥,師必無功。」王不聽,自將偏軍隨之。將渠引王之綬,王以足蹙之。將渠泣曰:「臣非自為,為王也!」燕師至宋子,趙廉頗為將,逆擊之,敗栗腹於鄗,〔樂乘〕敗卿秦(樂乘)於代,追北五百餘里,遂圍燕。燕人請和,趙人曰:「必令將渠處和。」燕王使將渠為相而處和,趙師乃解去。

3

효문왕(孝文王) 원년(辛亥, 기원전 250년)[편집]

1

2

或譖之燕王,燕將保聊城,不敢歸。齊田單攻之,歲餘不下,魯仲連乃為書,約之矢以射城中,遺燕將,為陳利害曰:「為公計者,不歸燕則歸齊。今獨守孤城,齊兵日益而燕救不至,將何為乎?」燕將見書,泣三日,猶豫不能自決,欲歸燕,已有隙;欲降齊,所殺虜於齊甚眾,恐已降而後見辱。喟然嘆曰:「與人刃我,寧我自刃!」遂自殺。聊城亂,田單克聊城。歸,言魯仲連於齊,欲爵之。仲連逃之海上,曰:「吾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

3 魏安釐王問天下之高士於子順,子順曰:「世無其人也;抑可以為次,其魯仲連乎!」王曰:「魯仲連強作之者,非體自然也。」子順曰:「人皆作之。作之不止,乃成君子;作之不變,習與體成;〔習與體成〕[6],則自然也。」

莊襄王元年(壬子,西元前二四九年)[편집]

1 呂不韋為相國。

2 東周君為諸侯謀伐秦,王使相國帥師討滅之,遷東周君於陽人聚。周既不祀。周比亡,凡有七邑: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

3 以河南、洛陽十萬戶封相國不韋為文信侯。

4 蒙驁伐韓,取成皋、滎陽,初置三川郡。

莊襄王二年(癸丑,西元前二四八年)[편집]

1 〔夏,四月〕,日有食之[7]

2 蒙驁伐趙,〔定太原〕[8],取榆次、狼孟等三十七城。

3 楚春申君言於楚王曰:「淮北地邊於齊,其事急,請以為郡而封於江東。」楚王許之。春申君因城吳故墟以為都邑,宮室極盛。

莊襄王三年(甲寅,西元前二四七年)[편집]

1 王齕攻上黨諸城,悉拔之,初置太原郡。

2 蒙驁帥師伐魏,取高都、汲。魏師數敗,魏王患之,乃使人請信陵君於趙。信陵君畏得罪,不肯還,誡門下曰:「有敢為魏使通者死!」賓客莫敢諫。毛公、薛公見信陵君曰:「公子所以重於諸侯者,徒以有魏也。今魏急而公子不恤,一旦秦人克大梁,夷先王之宗廟,公子當何面目立天下乎!」語未卒,信陵君色變,趣駕還魏。魏王持信陵君而泣,以為上將軍。信陵君使人求援於諸侯。諸侯聞信陵君復為魏將,皆遣兵救魏。信陵君率五國之師敗蒙驁於河外,蒙驁遁走。信陵君追至函谷關,抑之而還。

安陵人縮高之子仕於秦,秦使之守管。信陵君攻之不下,使人謂安陵君曰:「君其遣縮高,吾將仕之以五大夫,使為執節尉。」安陵君曰:「安陵,小國也,不能必使其民。使者自往請之。」使吏導使者至縮高之所。使者致信陵君之命,縮高曰:「君之幸高也,將使高攻管也。夫父攻子守,人之笑也;見臣而下,是倍主也。父教子倍,亦非君之所喜。敢再拜辭!」使者以報信陵君。信陵君大怒,遣使之安陵君所曰:「安陵之地,亦猶魏也。今吾攻管而不下,則秦兵及我,社稷必危矣。願君生束縮高而致之!若君弗致,無忌將發十萬之師以造安陵之城下!」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詔襄王以守此城也,手授太府之憲,憲之上篇曰:『子弒父,臣弒君,有常不赦。國雖大赦,降城亡子不得與焉。』今縮高辭大位以全父子之義,而君曰『必生致之』,是使我負襄王之詔而廢太府之憲也,雖死,終不敢行!」縮高聞之曰:「信陵君為人,悍猛而自用,此辭必反為國禍。吾已全己,無違人臣之義矣,豈可使吾君有魏患乎!」乃之使者之舍,刎頸而死。信陵君聞之,縞素辟舍,使使者謝安陵君曰:「無忌,小人也,困于思慮,失信於君,請再拜辭罪!」

王使人行萬金於魏以間信陵君,求得晉鄙客,令說魏王曰:「公子亡在外十年矣,今復為將,諸侯皆屬,天下徒聞信陵君而不聞魏王矣。」王又數使人賀信陵君:「得為魏王未也?」魏王日聞其毀,不能不信,乃使人代信陵君將兵。信陵君自知再以毀廢,乃謝病不朝,日夜以酒色自娛,凡四歲而卒。韓王往吊,其子榮之,以告子順。子順曰:「必辭之以禮。『鄰國君吊,君為之主。』今君不命子,則子無所受韓君也。」其子辭之。

3 〔夏〕,五月[9],丙午,王薨。太子政立,生十三年矣,國事皆〔委〕(決)於文信侯[10],號稱仲父。

4 晉陽反。

始皇帝元年(乙卯,西元前二四六年)[편집]

1 蒙驁擊定之。

2 韓欲疲秦人,使無東伐,乃使水工鄭國為間於秦,鑿涇水自仲山為渠,并北山,東注洛。中作而覺,秦人欲殺之。鄭國曰:「臣為韓延數年之命,然渠成,亦秦萬世之利也。」乃使卒為之。注填閼之水溉舄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鐘,關中由是益富饒。

始皇帝二年(丙辰,西元前二四五年)[편집]

1 麃公將卒攻卷,斬首三萬。

2 趙以廉頗為假相國,伐魏,取繁陽。趙孝成王薨,子悼襄王立,使武襄君樂乘代廉頗。廉頗怒,攻武襄君,武襄君走,廉頗出奔魏。久之,魏不能信用。趙師數困於秦,趙王思復得廉頗,廉頗亦思復用於趙。趙王使使者視廉頗尚可用否。廉頗之仇郭開多與使者金,令毀之。廉頗見使者,一飯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可用。使者還報曰:「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趙王以為老,遂不召。楚人陰使迎之。廉頗一為楚將,無功,曰:「我思用趙人。」卒死於壽春。

始皇帝三年(丁巳,西元前二四四年)[편집]

1 大饑。

2 蒙驁伐韓,取十二城。

3 趙王以李牧為將,伐燕,取武遂、方城。李牧者,趙之北邊良將也,嘗居代、雁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為士卒費,日擊數牛饗士;習騎射,謹烽火,多間諜,為約曰:「匈奴即入盜,急入收保。有敢捕虜者斬!」匈奴每入,烽火謹,輒入收保不戰。如是數歲,亦不亡失。匈奴皆以為怯,雖趙邊兵亦以為吾將怯。趙王讓之,李牧如故。王怒,使他人代之。歲餘,屢出戰,不利,多失亡,邊不得田畜。王復請李牧,李牧杜門稱病不出。王強起之,李牧曰:「〔王〕必(欲)用臣[11],臣如前,乃敢奉令。」王許之。

李牧至邊,如約。匈奴數歲無所得,終以為怯。邊士日得賞賜而不用,皆願一戰。於是乃具選車得千三百乘,選騎得萬三千匹,百金之士五萬人,彀者十萬人,悉勒習戰;大縱畜牧、人民滿野。匈奴小入,佯北不勝,以數十人委之。單于聞之,大率眾來入。李牧多為奇陳,張左、右翼擊之,大破之,殺匈奴十餘萬騎,滅衣詹襤,破東胡,降林胡。單于奔走,十餘歲不敢近趙邊。

先是時,天下冠帶之國七,而三國邊於戎狄:秦自隴以西有綿諸、緄戎、翟、豲之戎,岐、梁、涇、漆之北有義渠、大荔、烏氏、朐衍之戎;而趙北有林胡、樓煩之戎;燕北有東胡、山戎;各分散居溪谷,自有君長,往往而聚者百有餘戎,然莫能相一。其後義渠築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蠶食之,至惠王遂拔義渠二十五城。昭王之時,宣太后誘義渠王,殺諸甘泉,遂發兵伐義渠,滅之;始於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拒胡。趙武靈王北破林胡、樓煩,築長城,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而置雲中、雁門、代郡。其後燕將秦開為質於胡,胡甚信之;歸而襲破東胡,東胡卻千餘里;燕亦築長城,自造陽至襄平,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郡以距胡。及戰國之末而匈奴始大。

始皇帝四年(戊午,西元前二四三年)[편집]

1 春,蒙驁伐魏,取暘、有詭。三月,軍罷。

2 秦質子歸自趙;趙太子出歸國。

3 〔秋〕,七月,〔庚寅〕[12],蝗,疫。令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

4 魏安釐王薨,子景湣王〔午〕立[13]

始皇帝五年(己未,西元前二四二年)[편집]

1 蒙驁伐魏,取酸棗、燕、虛、長平、雍丘、山陽等〔二〕(三)十城[14];初置東郡。

2 初,劇辛在趙與龐煖善,已而仕燕。燕王見趙數困於秦,廉頗去而龐煖為將,欲因其敝而攻之,問於劇辛,對曰:「龐煖易與耳。」燕王使劇辛將而伐趙。趙龐煖禦之,殺劇辛,取燕師二萬。

3 諸侯患秦攻伐無已時。

始皇帝六年(庚申,西元前二四一年)[편집]

1 楚、趙、魏、韓、〔燕〕(衛)合從以伐秦[15],楚王為從長,春申君用事,取壽陵。至函谷,秦師出,五國之師皆敗走。楚王以咎春申君,春申君以此益疏。觀津人朱英謂春申君曰:「人皆以楚為強,君用之而弱。其於英不然。先君時,秦善楚,二十年而不攻楚,何也?秦逾黽阨之塞而攻楚,不便;假道於兩周,背韓、魏而攻楚,不可。今則不然。魏旦暮亡,不能愛許、鄢陵,魏割以與秦,秦兵去陳百六十里。臣之所觀者,見秦、楚之日鬥也。」楚於是去陳,徙壽春,命曰郢。春申君就封於吳,行相事。

2 秦拔魏朝歌,及衛濮陽。衛元君率其支屬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魏之河內。

始皇帝七年(辛酉,西元前二四零年)[편집]

1 伐魏,取汲。

2 夏太后薨。

3 蒙驁卒。

始皇帝八年(壬戌,西元前二三九年)[편집]

1 魏與趙鄴。

2 韓桓惠王薨,子安立。

始皇帝九年(癸亥,西元前二三八年)[편집]

1 伐魏,取垣、蒲〔陽〕[16]

2 夏,四月,寒,民有凍死者。

3 王宿雍。

4 己酉,王冠,帶劍。

5 楊端和伐魏,取衍氏。

6 初,王即位,年少,太后時時與文信侯私通。王益壯,文信侯恐事覺,禍及己,乃詐以舍人嫪毐為宦者,進於太后。太后幸之,生二子,封毐為長信侯,以太原為毐國,政事皆決於毐;客求為毐舍人者甚眾。王左右有與毐爭言者,告毐實非宦者,王下吏治毐。毐懼,矯王御璽發兵,欲攻蘄年宮為亂。王使相國、昌平君、昌文君發卒攻毐,戰咸陽,斬首數百;毐敗走,獲之。秋,九月,夷毐三族;黨與皆車裂滅宗;舍人罪輕者徙蜀,凡四千餘家。遷太后於雍萯陽宮,殺其二子。下令曰:「敢以太后事諫者,戮而殺之,斷其四支,積之闕下!」死者二十七人。齊客茅焦上謁請諫。王使謂之曰:「若不見夫積闕下者邪?」對曰:「臣聞天有二十八宿,今死者二十七人,臣之來固欲滿其數耳。臣非畏死者也!」使者走入白之。茅焦邑子同食者,盡負其衣物而逃王。王大怒曰:「是人也,故來犯吾,趣召鑊烹之,是安得積闕下哉!」王按劍怒而坐,口正沫出。使者召之入,茅焦徐行至前,再拜謁起,稱曰:「臣聞有生者不諱死,有國者不諱亡。諱死者不可以得生,諱亡者不可以得存。死生存亡,聖主所欲急聞也,陛下欲聞之乎?」王曰:「何謂也?」茅焦曰:「陛下有狂悖之行,不自知邪?車裂假父,囊撲二弟,遷母於雍,殘戮諫士,桀、紂之行不至於是矣。今天下聞之,盡瓦解,無向秦者,臣竊為陛下危之!臣言已矣!」乃解衣伏質。王下殿,手自接之曰:「先生起就衣,今願受事!」乃爵之上卿。王自駕,虛左方,往迎太后,歸於咸陽,復為母子如初。

7 楚考烈王無子,春申君患之,求婦人宜子者甚眾,進之,卒無子。趙人李園持其妹欲進諸楚王,聞其不宜子,恐久無寵,乃求為春申君舍人。已而謁歸,故失期而還。春申君問之,李園曰:「齊王使人求臣之妹,與其使者飲,故失期。」春申君曰:「聘入乎?」曰:「未也。」春申君遂納之。既而有娠,李園使其妹說春申君曰:「楚王貴幸君,雖兄弟不如也。今君相楚二十餘年而王無子,即百歲後將更立兄弟,彼亦各貴其故所親,君又安得常保此寵乎!非徒然也,君貴,用事久,多失禮於王之兄弟,兄弟立,禍且及身矣。今妾有娠而人莫知,妾幸君未久,誠以君之重,進妾於王,王必幸之。妾賴天而有男,則是君之子為王也。楚國盡可得,孰與身臨不測之禍哉!」春申君大然之。乃出李園妹,謹舍而言諸楚王。王召入,幸之,遂生男,立為太子。

李園妹為王后,李園亦貴用事,而恐春申君泄其語,陰養死士,欲殺春申君以滅口;國人頗有知之者。楚王病,朱英謂春申君曰:「世有無望之福,亦有無望之禍。今君處無望之世,事無望之主,安可以無無望之人乎!」春申君曰:「何謂無望之福?」曰:「君相楚二十餘年矣,雖名相國,其實王也。王今病,旦暮薨,薨而君相幼主,因而當國,王長而反政,不即遂南面稱孤,此所謂無望之福也。」「何謂無望之禍?」曰:「李園不治國而君之仇也,不為兵而養死士之日久矣。王薨,李園必先入,據權而殺君以滅口,此所謂無望之禍也。」「何謂無望之人?」曰:「君置臣郎中,王薨,李園先入,臣為君殺之,此所謂無望之人也。」春申君曰:「足下置之。李園,弱人也,僕又善之。且何至此!」朱英知言不用,懼而亡去。後十七日,楚王薨,李園果先入,伏死士於棘門之內。春申君入,死士俠刺之,投其首於棘門之外;於是使吏盡捕誅春申君之家。太子〔悍〕立[17],是為幽王。

揚子《法言》曰:或問:「信陵、平原、孟嘗、春申益乎?」曰:「上失其政,奸臣竊國命,何其益乎!」

8 王以文信侯奉先王功大,不忍誅。

始皇帝十年(甲子,西元前二三七年)[편집]

1 冬,十月,文信侯免相,出就國。

宗室大臣議曰:「諸侯人來仕者,皆為其主游間耳,請一切逐之。」於是大索,逐客。客卿楚人李斯亦在逐中,行,且上書曰:「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孫支於晉,併國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諸侯親服,至今治強。惠王用張儀之計,散六國之從,使之事秦。昭王得范睢,強公室,杜私門。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觀之,客何負於秦哉!夫色、樂、珠、玉不產於秦而王服御者眾,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臣聞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所謂藉寇兵而賚盜糧者也。」王乃召李斯,復其官,除逐客之令。李斯至驪邑而還。王卒用李斯之謀,陰遣辯士齎金玉遊說諸侯,諸侯名士可下以財者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離其君臣之計,然後使良將隨其後,數年之中,卒兼天下。

始皇帝十一年(乙丑,西元前二三六年)[편집]

1 趙人伐燕,取貍、陽〔城〕[18]。兵未罷,將軍王翦、桓齮、楊端和伐趙,攻鄴,取九城。王翦攻閼與、轑陽,桓齮取鄴、安陽。

2 趙悼襄王薨,子幽繆王遷立。其母,倡也,嬖於悼襄王,悼襄王廢嫡子嘉而立之。遷素以無行聞於國。

3 文信侯就國歲餘,諸侯賓客使者相望於道,請之。王恐其為變,乃賜文信侯書曰:「君何功於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何親於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文信侯自知稍侵,恐誅。

始皇帝十二年(丙寅,西元前二三五年)[편집]

1 文信侯飲酖死,竊葬。其舍人臨者,皆逐遷之。且曰:「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毐、不韋者,籍其門,視此!」

揚子《法言》曰:或問:「呂不韋其智矣乎?以人易貨。」曰:「誰謂不韋智者歟?以國易宗。呂不韋之盜,穿窬之雄乎!穿窬也者,吾見擔石矣,未見雒陽也。」

2 自六月不雨,至於八月。

3 發四郡兵助魏伐楚。

始皇帝十三年(丁卯,西元前二三四年)[편집]

1 桓齮伐趙,敗趙將扈棷於平陽,斬首十萬,殺扈棷。〔冬,十月,桓齮復伐趙〕[19]

始皇帝十四年(戊辰,西元前二三三年)[편집]

1 桓齮伐趙,〔殺其趙將〕[20],取宜安、平陽、武城。〔趙王以李牧為大將軍,戰於宜安、肥下,秦師敗績,桓齮奔還。趙封李牧為武安君〕。

2 韓王納地效璽,請為籓臣,使韓非來聘。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善刑名法術之學,見韓之削弱,數以書干韓王,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五十六篇,十餘萬言。

王聞其賢,欲見之。非為韓使於秦,因上書說王曰:「今秦地方數千里,師名百萬,號令賞罰,天下不如。臣昧死願望見大王,言所以破天下從之計。大王誠聽臣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霸王之名不成,四鄰諸侯不朝,大王斬臣以徇國,以戒為王謀不忠者也。」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嫉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又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法誅之。」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後悔,使赦之,非已死矣。

揚子《法言》曰:或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卒死乎說難,敢問何反也?」曰:「《說難》蓋其所以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禮動,以義止,合則進,否則退,確乎不憂其不合也。夫說人而憂其不合,則亦無所不至矣。」或曰:「非憂說之不合,非邪?」曰:「說不由道,憂也。由道而不合,非憂也。」
臣光曰:臣聞君子親其親以及人之親,愛其國以及人之國,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為秦畫謀,而首欲覆其宗國,以售其言,罪固不容於死矣,烏足愍哉!

始皇帝十五年(己巳,西元前二三二年)[편집]

1 王大興師伐趙,一軍抵鄴,一軍抵太原,取狼孟(番吾);遇李牧〔於番吾,秦師敗〕(而)還[21]

2 初,燕太子丹嘗質於趙,與王善。王即位,丹為質於秦,王不禮焉。丹怒,亡歸。

始皇帝十六年(庚午,西元前二三一年)[편집]

1 韓獻南陽地。〔秋〕,九月[22],發卒受地於韓。

2 魏人獻地。

3 代地震,自樂徐以西,北至平陰;臺屋牆垣太半壞,地坼東西百三十步。

始皇帝十七年(辛未,西元前二三○年)[편집]

1 內史〔騰〕(勝)滅韓[23],虜韓王安,以其地置潁川郡。

2 華陽太后薨。

3 趙大饑。

4 衛元君薨,子角立。

始皇帝十八年(壬申,西元前二二九年)[편집]

1 王翦將上地,兵下井陘,〔羌瘣將囗囗兵,楊〕端和將河內兵[24],共伐趙。趙李牧、司馬尚禦之。秦人多與趙王嬖臣郭開金,使毀牧及尚,言其欲反。趙王使趙蔥及齊將顏聚代之。李牧不受命,趙人捕而殺之;廢司馬尚。〔翦擊趙軍,大破之,殺趙蔥,顏聚亡,遂圍邯鄲〕[25]

始皇帝十九年(癸酉,西元前二二八年)[편집]

1 〔冬,十月〕[26],克邯鄲,虜趙王遷,〔盡定趙地〕[27]。王如邯鄲,故與母家有仇怨者皆殺之。還,從太原、上郡歸。

2 太后薨。

3 王翦屯中山以臨燕。趙公子嘉帥其宗族數百人奔代,自立為代王,趙之亡,大夫稍稍歸之,與燕合兵,軍上谷。

4 楚幽王薨,國人立其弟郝。〔春〕,三月[28],郝庶兄負芻殺之,自立。

5 魏景湣王薨,子假立。

6 燕太子丹怨王,欲報之,以問其傅鞠武。鞠武請西約三晉,南連齊、楚,北媾匈奴以圖秦。太子曰:「太傅之計,曠日彌久,令人心惛然,恐不能須也。」頃之,將軍樊於期得罪,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鞠武諫曰:「夫以秦王之暴而積怒於燕,足為寒心,又況聞樊將軍之所在乎!是謂委肉當餓虎之蹊也。願太子疾遣樊將軍入匈奴。」太子曰:「樊將軍窮困於天下,歸身於丹,是固丹命卒之時也,願更慮之!」鞠武曰:「夫行危以求安,造禍以為福,計淺而怨深,乃連結一人之後交,不顧國家之大害,所謂資怨而助禍矣!」太子不聽。

太子聞衛人荊軻之賢,卑辭厚禮而請見之。謂軻曰:「今秦已虜韓王,又舉兵南伐楚,北臨趙。趙不能支秦,則禍必至於燕。燕小弱,數困於兵,何足以當秦!諸侯服秦,莫敢合從。丹之私計愚,以為誠得天下之勇士使於秦,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侵地,若曹沫之與齊桓公,則大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彼大將擅兵於外而內有亂,則君臣相疑,以其間,諸侯得合從,其破秦必矣。唯荊卿留意焉!」荊軻許之。於是舍荊卿於上舍,太子日造門下,所以奉養荊軻,無所不至。及王翦滅趙,太子聞之懼,欲遣荊軻行。荊軻曰:「今行而無信,則秦未可親也。誠得樊將軍首與燕督亢之地圖,奉獻秦王,秦王必說見臣,臣乃有以報。」太子曰:「樊將軍窮困來歸丹,丹不忍也!」荊軻乃私見樊於期曰:「秦之遇將軍,可謂深矣,父母宗族皆為戮沒!今聞購將軍首,金千斤,邑萬家,將奈何?」於期太息流涕曰:「計將安出?」荊卿曰:「願得將軍之首以獻秦王,秦王必喜而見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則將軍之仇報而燕見陵之愧除矣!」樊於期曰:「此臣之日夜切齒腐心也!」遂自刎。太子聞之,奔往伏哭,然已無奈何,遂以函盛其首。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使工以藥焠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乃裝為遣荊軻,以燕勇士秦舞陽為之副,使入秦。

주석[편집]

  1. 彼必將來告〔之〕 章校「十二行本『告』下有『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荀子》正有「之」字,據補。
  2. 〔好士者強……是強弱之常也〕 章校「十二行本『齊』上有『好士者強……是強弱之常也』五十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荀子》正有此五十五字,據補。
  3. 〔士〕(上)大夫死行列 據《荀子.議兵篇》改。
  4. 以〔故〕(其)順刃者生 據《荀子.議兵篇》改。
  5. 微子〔啟〕(開)封於宋 此處《荀子》原文避漢諱,今改正。
  6. 習與體成〔習與體成〕 章校「十二行本『成』下有『習與體成』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孔叢子·執節》正有此四字,據補。
  7. 〔夏四月〕日有食之 據《史記.秦本紀》補。案:查《中國歷史日食典》,此年日食在西曆4月24日,合中國秦曆為四月初一戊子日。
  8. 〔定太原〕 據章校及《史記.秦本紀》補。
  9. 〔夏〕五月 據《通鑑》通例補。
  10. 國事皆〔委〕(決)於文信侯 章校「十二行本『決』作『委』;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史記·秦始皇本紀》同,據改。
  11. 〔王〕必(欲)用臣 章校「十二行本『必欲用臣』作『王必用臣』;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史記.廉頗列傳》同,據改。
  12. 〔秋〕七月〔庚寅〕 「秋」,據《通鑑》通例補。「七月庚寅」,《史記.秦始皇本紀》作「十月庚寅」,《六國年表》作「七月」。案:此年十月無庚寅日,七月有,《始皇本紀》「十月」當為「七月」之誤,據補。
  13. 子景湣王〔午〕立 據《史記.魏世家》索隱引《世本》補。
  14. 取酸棗燕虛長平雍丘山陽等〔二〕(三)十城 「三十」,《史記.秦始皇本紀》、《六國年表》、《魏世家》、《魏公子列傳》、《蒙恬列傳》並作「二十」,據改。
  15. 楚趙魏韓〔燕〕(衛)合從以伐秦 從梁玉繩《史記志疑》說改。
  16. 蒲〔陽〕 據《史記.六國年表》、《魏世家》補。
  17. 太子〔悍〕立 據《史記.楚世家》補。
  18. 取貍、陽〔城〕 據《史記.趙世家》補。正義以「貍陽」二字連讀,並認為當作漁陽,胡注同,實誤。案:貍,《韓非子.飾邪篇》作「釐」,音同通同。貍在今河北任丘縣東北,陽城在今河北保定市北。
  19. 〔冬十月桓齮復伐趙〕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補。舊文下有「趙王以李牧為大將軍」等三十二字,據《史記.趙世家》移往後年,並刪「復」字。
  20. 〔殺其趙將〕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補。
  21. 取狼孟(番吾)遇李牧〔於番吾,秦師敗〕(而)還 據《史記.趙世家》及《李牧傳》改。
  22. 〔秋〕九月 據《通鑑》通例補
  23. 內史〔騰〕(勝)滅韓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改。
  24. 〔羌瘣將囗囗兵楊〕端和將河內兵 據胡注及《史記.秦始皇本紀》補。按《史記》不言羌瘣將某地,當有奪誤。是年秦分三路進軍攻趙,楊端和圍趙都,而王翦、羌瘣入定地也。《通鑑》刪羌瘣,非也,據補。
  25. 〔翦擊趙軍,大破之,殺趙蔥,顏聚亡,遂圍邯鄲〕 此十七字原繫於始皇帝十九年,據《史記.趙世家》及《李牧傳》移往本年,並改「克」為「圍」。
  26. 〔冬十月〕 據《史記.趙世家》補。
  27. 〔盡定趙地〕 據《史記.王翦列傳》補。
  28. 〔春〕三月 據《通鑑》通例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