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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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濟本紀 第五 三國史記
卷二十八 百濟本紀 第六
年表 上 

三國史記 卷第二十八

宣撰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尚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冨軾, 奉宣撰.

百濟本紀 第六 義慈王

 義慈王,武王之元子,雄勇有膽決。武王在位三十三年,立為太子。事親以孝,與兄弟以友,時號海東曾子。武王薨,太子嗣位。太宗遣祠部郞中鄭文表,冊命為柱國帶方郡王公百濟王。秋八月,遣使入唐,表謝,兼獻方物。 二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二月,王巡撫州郡。慮囚,除死罪皆原之。秋七月,王親帥兵,侵新羅,下獼猴等四十餘城。八月,遣將軍允忠,領兵一萬,攻新羅大耶城。城主品釋與妻子出降。允忠盡殺之,斬其首,傳之王都,生獲男女一千餘人,分居國西州縣,留兵守其城。王賞允忠功,馬二十匹、穀一千石。

 三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冬十一月,王與高句麗和親,謀欲取新羅黨[1]項城,以塞入朝之路。,遂發兵攻之。羅王德曼遣使,請救於唐,王聞之罷兵。

 四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太宗遣司農丞相里玄奬,告諭兩國,王奉表陳謝。立王子隆為太子。大赦。秋九月,新羅將軍庾信領兵來侵,取七城。

 五年,夏五月,王聞太宗親征高句麗,徵兵新羅。乘其間,襲取新羅七城。新羅遣將軍庾信,來侵。

 七年,冬十月,將軍義直,帥步騎三千,進屯新羅茂山城下,分兵攻甘勿、桐岑二城,新羅將軍庾信,親勵士卒,決死而戰,大破之。義直匹馬而還。

 八年,春三月,義直襲取新羅西鄙腰車等一十餘城。夏四月,進軍於玉門谷,新羅將軍庾信逆之,再戰大敗之。

 九年,秋八月,王遣左將殷相,帥精兵七千,攻取新羅石吐等七城,新羅將庾信、陳春、天存、竹旨等,逆擊之,不利,收散卒,屯於道薩城下,再戰,我軍敗北。冬十一月,雷。無氷。

 十一年,遣使入唐朝貢。使還,高宗降璽書,諭王曰:「海東三國,開基日久,並列疆界,地實犬牙。近代已來,遂構嫌隙,戰爭交起,略無寧歲。遂令三韓之氓,命懸刀俎[2],築戈肆憤,朝夕相仍。朕代天理物,載深矜憫。去歲,高句麗、新羅等使,並來入朝,朕命釋玆讎怨,更敦款睦。新羅使金法敏奏言:「高句麗、百濟,脣齒相依,竟擧干戈,侵逼交至,大城重鎭,並爲百濟所倂,疆宇日蹙,威力並謝,乞詔百濟,令歸所侵之城。若不奉詔,卽自興兵打取,但得古地,卽請交和。」朕以其言旣順,不可不許。昔,齊桓列土[3]諸侯,尚存亡國,况朕萬國之主,豈可不恤危藩!王所兼新羅之城,並冝還其夲國,新羅所獲百濟俘虜,亦遣還王。然後,解患釋紛,韜戈偃革,百姓獲息肩之願,三蕃無戰爭之勞。比夫流血邊亭,積屍疆埸,耕織並廢,士女無聊,豈可同年而語哉?王若不從進止,朕已依法敏所請,任其與王決戰,亦令約束高句麗,不許遠相救恤。高句麗若不承命,卽令契丹諸藩,度遼,深入抄掠。王可深思朕言,自求多福,審圗良策,無貽後悔。」

 十二年,春正月,遣使入唐朝貢。

 十三年,春,大旱。民饑。秋八月,王與倭國通好。

 十五年,春二月,修太子宮,極侈麗。立望海亭於王宮南。夏五月,騂馬入北岳烏含寺,鳴匝佛宇,數日死。。秋七月,重修馬川城。八月,王與高句麗、靺鞨,攻破新羅三十餘城。新羅王金春秋,遣使朝唐,表稱:「百濟與高句麗、靺鞨,侵我北界,沒三十餘城。」 十六年,春三月,王與宮人,淫荒耽樂,飲酒不止。佐平成忠或云淨忠。極諫,王怒,囚之獄中,由是,無敢言者。成忠瘐死不食。臨終上書曰:「忠臣死不忘君,願一言而死。臣常觀時察變,必有兵革之事。凡用兵,必審擇其地,處上流以延敵,然後可以保全。若異國兵來,陸路不使過沈峴一云炭峴[4],水軍不使入伎伐浦一云白江[4]之岸,擧其險隘以禦之,然後可也。」王不省焉。

 十七年,春正月,拜王庶子四十一人為佐平,各賜食邑。夏四月,大旱[5],赤地。 十九年,春二月,衆狐入宮中,一白狐坐上佐平書案。夏四月,太子宮,雌雞與黃[6]雀交。遣將侵攻新羅獨山、桐岑二城。五月,王都西南泗沘河,大魚出死,長三丈。秋八月,有女屍浮生草津,長十八尺。九月,宮中槐樹鳴,如人哭聲。夜,鬼哭於宮南路。

 二十年,春二月,王都井水血色。西海濱,群[6]魚出死,百姓食之,不能盡。泗沘河水,赤如血色。夏四月,蝦蟆數萬,集於樹上。王都市人,無故驚走,如有捕逐[7]者,僵仆而死百餘人,亡[8]失財物,不可數。五月,風雨暴至,震天王、道讓二寺塔,又震白石寺講堂。玄雲如龍,東西相鬪於空中。五[9]月,王興寺衆僧皆見:若有船楫,隨大水,入寺門。有一犬狀如野鹿,自西至泗沘河岸,向王宮吠之,俄而不知所去。王都群犬集於路上,或吠或哭,移時卽散。有一鬼入宮中,大呼:「百濟亡,百濟亡!」卽入地,王怪[10]之,使人掘地,深三尺許,有一龜。其背有文曰:「百濟同月輪,新羅如月新。」王問之巫者,曰:「同月輪者滿也,滿則虧。如月新者未滿也,未滿則漸盈。」王怒殺之。或曰:「同月輪者盛也,如月新者微也。意者國家盛,而新羅寖[11]微者乎。」王喜。高宗詔: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神丘道行軍大摠管,率左衛將軍劉伯英、右武衛將軍馮士貴、左驍衛將軍龐孝公,統兵十三萬,以來征,兼以新羅王金春秋,爲嵎夷道行軍摠管,將其國兵,與之合勢。蘇定方引軍,自城山濟海,至國西德物島,新羅王遣將軍金庾信,領精兵五萬以赴之。王聞之,會群臣,問戰守之宜。佐平義直進曰:「唐兵遠涉溟海,不習水者,在船必困。當其初下陸,士氣未平,急擊之,可以得志。新羅人恃大國之援,故有輕我之心,若見唐人失利,則必疑懼,而不敢銳進。故知先與唐人決戰,可也。」達率常永等曰:「不然。唐兵遠來,意欲速戰,其鋒不可當也。新羅人前屢見敗於我軍,今望我兵勢,不得不恐。今日之計,宜塞唐人之路,以待其師老。先使偏師,擊羅軍,折其銳氣,然後,伺其便而合戰,則可得以全軍,而保國矣。」王猶豫,不知所從。時,佐平興首得罪,流竄古馬彌知之縣,遣人問之曰:「事急矣,如之何而可乎?」 興首曰:「唐兵旣衆,師律嚴明,況與新羅共謀掎角。若對陣於平原廣野,勝敗未可知也。白江、或云伎伐浦。炭峴,或云沈峴。我國之要路也。一夫單槍,萬人莫當,宜簡勇士,往守之。使唐兵不得入白江,羅人未得過炭峴。大王重閉固守,待其資粮盡,士卒疲,然後奮擊之,破之必矣。」於時,大臣等不信曰:「興首久在縲紲之中,怨君而不愛國,其言不可用也。莫若使唐兵入白江,沿流而不得方舟,羅軍升炭峴,由徑而不得幷馬。當此之時,縱兵擊之,譬如殺在籠之雞、離網之魚也。」王然之。又聞唐、羅兵已過白江、炭峴,遣將軍堦伯,帥死士五千,出黃山,與羅兵戰,四合皆勝之,兵寡力屈,竟敗,堦伯死之。於是,合兵禦熊津口,瀕江屯兵。定方出左涯,乘山而陣。與之戰,我軍大敗。王師乘潮,舳艫銜尾進,鼓而譟。定方將步、騎,直趍其[12]都城,一舍止。我軍悉衆拒之,又敗,死者萬餘人。唐兵乘勝薄城。王知不免,嘆曰:「悔不用成忠之言,以至於此。」遂與太子孝,走北鄙。定方圍其城。王次子泰,自立為王,率衆固守。太子子文思,謂王子隆曰:「王與太子出,而叔擅為王,若唐兵解去,我等安得全?」遂率左右,縋而出而出,民皆從之,泰不能止。定方令士超堞,立唐旗幟,泰窘迫,開門請命。於是,王及太子孝與諸城皆降。定方以王及太子孝、王子泰、隆、演及大臣、將士八十八人、百姓一萬二千八百七人,送京師。國本有五部,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萬戶,至是,析置熊津、馬韓、東明、金漣、德安五都督府,各統州縣。擢[13]渠長,為都督、刺史、縣令以理之。命郞將劉仁願守都城,又以左衛郞將王文度為熊津都督,撫其餘衆。定方以所俘見上,責而宥之。王病死,贈金紫光祿大夫衛尉卿,許舊臣赴臨。詔葬孫皓、陳叔寶墓側,幷為竪碑。授隆司稼卿。文度濟海卒,以劉仁軌代之。武王從子福信,嘗將兵,乃與浮屠道琛,據周留城叛,迎古王子扶餘豊,嘗質於倭國者,立之為王。西北部皆應,引兵圍仁願於都城。詔起劉仁軌檢校帶方州刺史,將王文度之衆,便道發新羅兵,以救仁願。仁軌喜曰:「天將富貴此翁矣。」請唐曆及廟諱而行,曰:「吾欲掃平東夷,頒大唐正朔於海表。」仁軌御軍嚴整,轉鬪而前。福信等,立兩柵於熊津江口,以拒之。仁軌與新羅兵合擊之,我軍退走入柵,阻水橋狹,墮溺及戰死者萬餘人。福信等乃釋都城之圍,退保任存城,新羅人以粮盡引還。時,龍朔元年三月也。於是,道琛自稱領軍[14]將軍 福信自稱霜岑將軍,招集徒衆,其勢益張。使告仁軌曰:「聞大唐與新羅約誓,百濟無問老少,一切殺之,然後,以國付新羅,與其受死,豈若戰亡!所以聚結,自固守耳。」仁軌作書,具陳禍福,遣使諭之。道琛等,恃衆驕倨,置仁軌之使於外館,嫚報曰:「使人官小卑,我是一國大將,不合參。」不答書,徒遣之。仁軌以衆少[6]與仁願合軍,休息士卒,上表,請合新羅圖之。羅王春秋奉詔,遣其將金欽,將兵救仁軌等,至古泗。福信邀擊,敗之。欽自葛嶺道遁還,新羅不敢復出。尋而福信殺道琛,幷其衆[15]。豊不能制,但主祭而已。福信等,以仁願等孤城無援,遣使慰之曰:「大使等,何時西還?當遣相送。」二年七月,仁願、仁軌等,大破福信餘衆於熊津之東,拔支羅城及尹城、大山、沙井等柵,殺獲甚衆,仍令分兵以鎭守之。福信等,以眞峴城臨江高嶮,當衝要,加兵守之。仁軌夜督新羅兵,薄城板堞,比明而入城,斬殺八百人,遂通新羅饟道。仁願奏請益兵,詔發淄、靑、萊、海之兵七千人,遣左威衛將軍孫仁師,統衆浮海,以益仁願之衆。時,福信旣專權,與扶餘豊,寖相猜忌。福信稱疾,臥於窟室,欲俟豊問疾,執殺之。豊知之,帥親信,掩殺福信。遣使高句麗、倭國,乞師以拒唐兵。孫仁師中路迎擊破之,遂與仁願之衆相合,士氣大振。於是,諸將議所向,或曰:「加林城水陸之衝,合先擊之。」仁軌曰:「兵法『避實擊虛-。{』}-加林嶮而固,攻則傷士,守則曠日。周留城,百濟巢穴,群聚焉,若克之,諸城自下。」於是,仁師、仁願及羅王金法敏,帥陸軍進,劉仁軌及別帥杜爽、扶餘隆,帥水軍及粮船,自熊津江往白江,以會陸軍,同趍周留城。遇倭人白江口,四戰皆克,焚其舟四百艘,煙炎灼天,海水為丹。王扶餘豊脫身而走,不知所在,或云奔高句麗,獲其寶劒。王子扶餘忠勝、忠志等,帥其衆,與倭人並降。獨遲受信據任存城,未下。初,黑齒常之嘯聚亡散,旬日間,歸附者三萬餘人。定方遣兵攻之。常之拒戰敗之,復取二百餘城,定方不能克。常之與別部將沙吒相如據嶮,以應福信,至是皆降。仁軌以赤心示之,俾取任存自效,卽給鎧、仗、糒。仁師曰:「野心難信。若受甲濟粟,資寇便也。」仁軌曰:「吾觀相如、常之,忠而謀,因機立功,尚何疑?」二人訖取其城,遲受信委妻子,奔高句麗,餘黨悉平,仁師等振旅還。詔留仁軌,統兵鎭守。兵火之餘,比屋凋殘,殭屍如莽。仁軌始命,瘞骸骨,籍戶口,理村聚,署官長,通道塗,立橋梁,補堤堰,復坡塘,課農桑,賑貧乏,養孤老,立唐社稷,頒正朔及廟諱。民皆悅,各安其所。帝以扶餘隆為熊津都督, 俾歸國,平新羅古憾,招還遺人。麟德二年,與新羅王會熊津城,刑白馬以盟。仁軌為盟辭,乃作金書鐵契,藏新羅廟中,盟辭見『新羅紀』中。仁願等還,隆畏衆携散,亦歸京師。儀鳳中,以隆為熊津都督帶方郡王,遣歸國,安輯餘衆,仍移安東都護府於新城,以統之。時,新羅强,隆不敢入舊國,寄理治高句麗死。武后又以其孫敬襲王,而其地已為新羅、渤海、靺鞨所分,國系遂絶。

 論曰:《新羅古事》云:「天降金樻,故姓金氏。」其言可怪[16]而不可信,臣修史,以其傳之舊,不得刪落其辭。然而又聞:「新羅人,自以小昊金天氏之後,故姓金氏,見新羅國子博士薛因宣撰金庾信碑,及朴居勿撰姚克一書三郞寺碑文。高句麗亦以高辛氏之後,姓高氏。」見《晋書》載記。《古史》曰:「百濟與高句麗,同出扶餘。」又云:「秦、漢亂離之時,中國人多竄海東。」則三國祖先,豈其古聖人之苗裔耶?何其享國之長也?至於百濟之季,所行多非道,又世仇新羅,與高句麗連和,以侵軼之,因利乘便,割取新羅重城、巨鎭,不已,非所謂親仁善鄰,國之寶也。於是,唐天子再下詔,平其怨,陽從而陰違之,以獲罪於大國,其亡也亦宜矣。

三國史記 卷第二十八

注释[编辑]

  1. 原本「党」
  2. 原本「殂」
  3. 原本「士」
  4. ^ 4.0 4.1 原文補充
  5. 原本「早」
  6. ^ 6.0 6.1 6.2 原本「小」
  7. 原本「提」
  8. 原本「立」
  9. 原本「六」
  10. 原本「恠」
  11. 原本「寢」
  12. 原本「眞」
  13. 原本「櫂」
  14. 原本「車」
  15. 原本「還」
  16. 原本「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