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2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万俟普 劉豐 破六韓常 金祚 韋子粲 北齊書
卷二八
補列傳第二十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李渾 子湛 渾弟繪 族子公緒 李璵 弟瑾 族弟曉 鄭述祖 子元德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元坦[编辑]

元坦,祖魏獻文皇帝,咸陽王禧第七子。禧誅後,兄翼、樹等五人相繼南奔,故坦得承襲,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復本封咸陽郡王,累遷侍中。莊帝從容謂曰:「「王才非荀、蔡,中歲屢遷,當由少長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樹見禽。坦見樹既長且賢,慮其代己,密勸朝廷以法除之。樹知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難,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來,非由義至,求活而已,豈望榮華。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義,腰背雖偉,善無可稱。」坦作色而去。樹死,竟不臨哭。

坦歷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祿厚位尊,貪求滋甚,賣獄鬻官,不知紀極。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歸第。尋起為特進,出為冀州刺史,專復聚斂。每百姓納賦,除正稅外,別先責絹五疋,然後為受。性好畋漁,無日不出,秋冬獵雉兔,春夏捕魚蟹,鷹犬常數百頭。自言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入為太傅。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新豐縣公,除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坐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誹謗,妄說圖讖,有司奏當死,詔並宥之。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元斌[编辑]

元斌,字善集,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從孝莊於河陰遇害。斌少襲祖爵,歷位侍中、尚書左僕射。斌美儀貌,性寬和,居官重慎,頗為齊文襄愛賞。齊天保初,準例降爵,為高陽縣公,拜右光祿大夫。二年,從文宣討契丹還,至白狼河,以罪賜死。

元孝友[编辑]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臨淮王彧無子,令孝友襲爵。累遷滄州刺史,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靜帝宴文襄於華林,孝友因醉自譽,又云:「陛下許賜臣能。」帝笑曰:「朕恒聞王自道清。」文襄曰:「臨淮王奉旨舍罪。」於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於政理,嘗奏表曰:

令制:百家為黨族,二十家為閭,五家為比鄰。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人,徵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復有蠶食。此之為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族,四閭,閭二比。計族少十二丁,得十二疋貲絹。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貲絹二十四萬疋。十五丁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不幸,生逢今世,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以妬,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制夫為婦德,以能妬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妬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妬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兇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谷食,設賞格以擒姦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詔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隴,盛飾祭儀,鄰里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盤,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孝友在尹積年,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為正直者所譏。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二年冬,被詔入晉陽宮,出與元暉業同被害。

元暉業[编辑]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之玄孫。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歷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文襄嘗問之曰:「此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唯事飲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犢。又嘗賦詩云:「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閑暇,乃撰魏藩王家世,號為《辯宗錄》,四十卷,行於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氣不倫,每被忌。天保二年,從駕至晉陽,於宮門外罵元韶曰:「爾不及一老嫗,背負璽與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卽知死也,然爾亦詎得幾時!」文宣聞而殺之,亦斬臨淮公孝友。孝友臨刑,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若。仍鑿冰沉其屍。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問,位諫議大夫。莊帝幸洛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叩馬諫,帝避之而過,後勞勉之。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卒。諡曰文侯。

元弼[编辑]

元弼,字輔宗,魏司空暉之子。性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以世嫡應襲先爵。為季父尚書僕射麗因于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於是弼絕棄人事,托疾還私第。宣武中為侍中,弼上表固讓。入嵩山,以穴為室,布衣蔬食,卒。建元元年,子暉業訴復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弼覺,即告暉業,終如其言。

元韶[编辑]

元韶,字世胄,魏孝莊之侄。避尒朱之難,匿於嵩山。性好學,美容儀。初,尒朱榮將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親滎陽太守鄭仲明。仲明尋為城人所殺,韶因亂與乳母相失,遂與仲明兄子僧副避難。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僧副謂客曰:「窮鳥投入,尚或矜愍,況諸王如何棄乎?」僧副舉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隱於私家十餘日,莊帝訪而獲焉,襲封彭城王。齊神武帝以孝武帝後配之。魏室奇寶,多隨後入韶家。有二玉缽相盛,可轉而不可出;馬瑙榼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歷位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進太傅。齊天保元年,降爵為縣公。

韶性行溫裕,以高氏婿,頗膺時寵。能自謙退,臨人有惠政。好儒學,禮致才彥。愛林泉,修第宅,華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鬚髯,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隨曰:「我以彭城為嬪御。」譏元氏微弱,比之婦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當除舊布新。」文宣謂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為誅諸劉不盡。」於是乃誅諸元以厭之。遂以五月誅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餘十九家並禁止之。韶幽於京畿地牢,絕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誅元氏,自昭成已下並無遺焉。或父祖為王,或身常貴顯,或兄弟強壯,皆斬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矟。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屍漳水,剖魚多得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贊】[编辑]

贊曰:元氏蕃熾,馮茲慶靈。道隨終運,命偶淫刑。

[编辑]

全文以中華書局、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第一版《北齊書》為本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