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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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 周書
卷八 帝紀第八 靜帝
令狐德棻
列傳第一 皇后

靜皇帝諱衍,後改為闡,宣帝長子也。母曰朱皇后。建德二年六月,生於東宮。大象元年正月癸卯,封魯王。戊午,立為皇太子。二月辛巳,宣帝於鄴宮傳位授帝,居正陽宮。

二年夏五月乙未,宣帝寢疾,詔帝入宿於露門學。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臺,廢正陽宮。大赦天下,停洛陽宮作。庚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天元聖皇太后李氏為太帝太后,天元大皇后楊氏為皇太后,天大皇后朱氏為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陳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大皇后尉遲氏竝出俗為尼。柱國、漢王贊為上柱國、右大丞相,上柱國、揚州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柱國、秦王贄為上柱國。帝居諒闇,百官總己以聽於左大丞相。壬子,以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為相州總管。罷入市稅錢。

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竝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達)〔盛〕、代王(盛)〔達〕、[1]滕王逌來朝。庚申,復行佛、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誠自守者,簡令入道。辛酉,以柱國𣏌國公椿、燕國公于寔、郜國公賀拔伏恩竝為上柱國。甲子,相州總管尉遲迥舉兵不受代。詔發關中兵,即以孝寬為行軍元帥,率軍討之。上柱國、畢王賢以謀執政,被誅。以上柱國秦王贄為大冢宰,𣏌國公椿為大司徒。己巳,詔南定、北光、衡、巴四州民為宇文亮抑為奴婢者,竝免為民,復其本業。甲戌,有赤氣起西方,漸東行,遍天。庚辰,罷諸魚池及山澤公禁者,與百姓共之。以柱國、蔣國公梁睿為益州總管。

秋七月甲申,突厥送齊范陽王高紹義。庚寅,申州刺史李慧起兵。[2]辛卯,月掩氐東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滎州刺史、邵國公宇文冑舉兵,遣大將軍、清河公楊素討之。青州總管尉遲勤舉兵。丁未,隨公楊堅為都督內外諸軍事。己酉,䢵州總管司馬消難舉兵,以柱國、楊國公王誼為行軍元帥,率軍討之。壬子,歲星與太白合於張,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軍)〔車〕,[3]東北流,光明燭地。趙王招、越王盛以謀執政被誅。癸丑,封皇弟術為鄴王,衎為郢王。[4]是月,豫州、荊州、襄州三總管內諸蠻,各率種落反,焚燒村驛,攻亂郡縣。

八月庚申,益州總管王謙舉兵不受代,即以梁睿為行軍元帥,率軍討之。丁卯,封上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宿國公,開府怡昂為鄯國公。庚午,韋孝寬破尉遲迥於鄴城,迥自殺,相州平。移相州於安陽,其鄴城及邑居皆毀廢之。分相州陽平郡置毛州,昌黎郡置魏州。[5]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上柱國幷州總管申國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國公于寔為大左輔。己卯,詔曰:

朕祗承洪業,二載於茲。藉祖考之休,憑宰輔之力,經天緯地,四海晏如。逆賊尉遲迥,才質凡庸,志懷姦慝,因緣戚屬,位冠朝倫。屬上天降禍,先皇晏駕,萬國深鼎湖之痛,四海窮遏密之悲。獨幸天災,欣然放命,稱兵擁眾,便懷問鼎。乃詔六師,肅茲九伐,而凶徒孔熾,充原蔽野。諸將肆雷霆之威,壯士縱貔貅之勢,芟夷縈拂,[6]所在如莽,直指漳濱,擒斬元惡,羣醜喪魄,咸集鼓下。順高秋之氣,就上天之誅,兩河妖孽,一朝清蕩。自朝及野,喜抃相趨。昔上皇之時,不言為治,聖人宰物,有教而已。未戢干戈,實深慚德。思弘寬簡之政,用副億兆之心,可大赦天下。其共迥元謀,執迷不悟,及迥子姪,逆人司馬消難、王謙等,不在赦例。

庚辰,司馬消難擁其眾以魯山、甑山二鎮奔陳,遣大將軍、宋安公元景山率眾追擊,[7]俘斬五百餘人,䢵州平。沙州氐帥、開府楊永安聚眾應王謙,遣大將軍、樂寧公達奚儒討之。[8]楊素破宇文冑於滎州,斬冑於石濟。以上柱國、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齊國公于智為大司空。廢相、青、荊、金、晉、梁六州總管。

九月甲申,熒惑與歲星合於翼。丙戌,廢河陽總管為鎮,隸洛州。以小宗伯、竟陵公(陽)〔楊〕慧為大宗伯。[9]壬辰,廢皇后司馬氏為庶人。甲午,熒惑入太微。戊戌,以柱國、楊國公王誼為上柱國。辛丑,分潼州管內新遂普合及瀘州管內瀘戎六州竝隸信州總管府。己酉,熒惑犯左執法。庚戌,以柱國常山公于翼、化政公宇文忻竝為上柱國。進封翼為任國公,忻為英國公。壬子,丞相去左右之號,隨公楊堅為大丞相。

冬十月甲寅,日有蝕之。乙卯,[10]有流星大如五斗,出張,南流,光明燭地。壬戌,陳王純以怨執政,被誅。大丞相、隨國公楊堅加大冢宰,五府總於天官。戊寅,梁睿破王謙於劍南,追斬之,傳首京師。益州平。

十一月甲辰,達奚儒破楊永安於沙州。沙州平。乙巳,歲星守太微。丁未,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薨。

十二月壬子,以柱國、蔣國公梁睿為上柱國。癸丑,熒惑入氐。丁巳,以柱國邗國公楊雄、(為)普安公賀蘭謩、[11]郕國公梁士彥、上大將軍新(安)〔寧〕公叱列長(文)〔义〕、[12]武鄉公崔弘度、大將軍中山公宇文恩、濮陽公宇文述、渭原公和干子、任城公王景、漁陽公楊銳、上開府廣宗公李崇、隴西公李詢竝為上柱國。庚申,以柱國、楚國公豆盧勣為上柱國。癸亥,詔曰:「詩稱『不如同姓』,傳曰『異姓為後』。蓋明辯親疎,皎然不雜。太祖受命,龍德猶濳。籙表革代之文,星垂除舊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羣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不歆非類,異骨肉而共烝嘗;不愛其親,在行路而敘昭穆。且神徵革姓,本為曆數有歸;天命在人,推讓終而弗獲。故君臨區㝢,累世於茲。不可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甲子,大丞相、隨國公楊堅進爵為王,以十郡為國。辛未,代王達、滕王逌竝以謀執政被誅。壬申,以大將軍、長寧公楊勇為上柱國、大司馬,小冢宰、始平公元孝矩為大司寇。

大定元年春正月壬午,詔曰:「朕以不天,夙遭極罰。光陰遄速,遽及此辰。窮慕纏綿,言增號絕。踰祀革號,憲章前典,可改大象三年為大定元年。」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北第一星。丙戌,詔曰:「帝王設官,惟才是務,人臣報國,薦賢為重。去歲已來,屢有妖寇,宰臣英算,咸得清蕩。逆亂之後,兵車始朅,遐邇勞役,生民未康。居官之徒,致治者寡。斯故上失其道,以至於茲,亦由下有幽人,未展其力。今四海寧一,八表無塵,元輔執鈞,垂風揚化。若使天下英傑,盡升於朝,銓衡陟降,量才而處,垂拱無為,庶幾可至。」於是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幹者三人。被舉之人,居官三年有功過者,所舉之人,隨加賞罰。以大司馬、長寧公楊勇為洛州總管。

二月庚申,大丞相、隨王楊堅為相國,總百揆,更封十郡,通前二十郡,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備九錫之禮,加璽、鉞、遠遊冠,相國印綠綟綬,位在諸王上。又加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置旄頭雲罕,樂舞八佾,設鍾簴宮懸。王后、王子爵命之號,竝依魏晉故事。甲子,隨王楊堅稱尊號,帝遜于別宮。

隋氏奉帝為介國公,邑萬戶,車服禮樂一如周制,上書不為表,答表不稱詔。有其文,事竟不行。開皇元年五月壬申,崩,時年九歲,隋志也。諡曰靜皇帝,葬恭陵。

史臣曰:靜帝越自幼冲,紹茲衰緒。內相挾孫、劉之詐,戚藩無齊、代之彊。隋氏因之,遂遷龜鼎。雖復岷峨投袂,翻成陵奪之威;漳滏勤王,無救宗周之殞。嗚呼,以太祖之克隆景業,[13]未踰二紀,不祀忽諸。斯蓋宣帝之餘殃,非孺子之罪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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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越王(達)〔盛〕代王(盛)〔達〕 局本及北史周本紀下作「越王盛代王達」按卷一三文閔明武宣諸子傳越王名盛,代王名達。這裏是誤倒,今據改。
  2. 申州刺史李慧起兵 卷二一尉遲迥傳、北史周本紀下、卷六二尉遲迥傳、通鑑卷一七四五四一六頁「慧」都作「惠」。唐書卷七十上宗室世系表作「慧」。
  3. 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軍)〔車〕 宋本、南本、局本「軍」作「車」。張元濟以為「軍」字誤。按隋書卷二一天文志亦作「五車」,「五車」是星座名,今據改。
  4. 封皇弟術為鄴王衎為郢王 殿本考證云:「按通鑑卷一七四,五四二0頁周主封其弟衍為葉王,術為郢王,與此互異。又按諸王傳周書卷一三宣帝五當作三子,朱皇后生靜皇帝,王姬生鄴王衍,皇甫姬生郢王術。是衍為兄,術為弟。今本紀乃以術為兄,衍為弟,而王號亦互異。此本紀訛也。又『衍』,本紀作『衎』。靜帝初既名衍,則其弟焉得復以衍為名。此諸王傳訛也。」按北史周本紀下百衲本、卷五八周室諸王傳、冊府卷二六五三一四四頁都作「萊王衍郢王術」。周書卷一三文閔明武宣諸子傳、殿本北史周本紀下作「鄴王衍郢王術」。諸書次序都是先衍後術,考證以為本紀弟兄誤倒是對的。諸書雖同作「衍」,但卷七宣帝紀、卷八靜帝紀都說靜帝初名衍,卷五武帝紀上建德二年六月壬子稱「皇孫衍生」,與周書卷八靜帝紀、北史卷一0周本紀下所云靜帝於「建德二年六月生於東宮」的紀載相合。靜帝既名衍,不能兄弟同名,考證以為當從本紀作「衎」,也是有理由的。此外,諸書所紀王號也有紛歧。北史紀傳及冊府以衍所封為「萊王」,周書紀傳及殿本北史周本紀下作「鄴王」。通鑑卷一七四五四二0頁作「葉王」,「葉」恐是「萊」之誤。「鄴」是北齊故都,又是縣名,恐不以封王。諸王封國,多取州名。隋書卷三0地理志東萊郡條稱「舊」置光州,開皇五年改曰萊州」,或改名在周末。疑作「萊」是。
  5. 昌黎郡置魏州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昌黎當作昌樂。」按隋書卷三0地理志武陽郡條云:「後周置魏州。」屬縣有繁水,云:「舊曰『昌樂』,置昌樂郡,東魏郡廢,後周又置。」據隋志,魏州當治貴鄉郡貴鄉縣。或昌樂復改郡時,貴鄉尚未立郡,為昌樂郡屬縣。錢說是。
  6. 芟夷縈拂 冊府卷八三九七九頁「縈」作「剪」,較長。
  7. 大將軍宋安公元景山 張森楷云:「隋書元景山傳卷三九言自宋安郡公徙為平原郡公,此稱故封,疑誤。」按傳稱景山已進位為「上大將軍」,此亦稱故官。
  8. 大將軍樂寧公達奚儒 通鑑卷一七四五四二九頁同。胡注:「長儒襲父慶爵樂安郡公。志隋書卷三0地理志云:『北海郡博昌縣,舊曰樂安。』『寧』當作『安』,『儒』上逸『長」字。」張森楷云:「隋書卷五三有達奚長儒傳,不言名儒,且言初襲爵樂安公,進成安郡公。討楊永安時,進爵久矣,初未嘗為樂寧公也。此文有誤。」按長儒單稱儒,乃雙名單稱之例。據傳則不但「樂寧」為誤,且亦應稱「成安公」。
  9. 以小宗伯竟陵公(陽)〔楊〕慧為大宗伯 北史周本紀下作「楊慧」,通鑑卷一七四五四二九頁作「楊惠」。按隋書卷四四滕穆王瓚傳云:「一名慧,高祖母弟也。」他在周封竟陵郡公,楊堅當國時為大宗伯,應即其人。這裏作「陽」誤,今據改。「楊惠」是楊雄初名,未嘗為大宗伯,通鑑亦誤。參見卷一九校記第六0條。
  10. 乙卯 「卯」原作「酉」,諸本都作「卯」。按是月癸丑朔,乙卯是三日,無乙酉。今逕改。
  11. 柱國邗國公楊雄(為)普安公賀蘭謩 張森楷云:疑「為」字衍。按北史周本紀下無「為」字,今據刪。又「邗」當作「邘」,見上卷校記第五條。
  12. 上大將軍新(安)〔寧〕公叱列長(文)〔义〕 諸本「安」都作「寧」。宋本、汲本、局本「文」作「义」,汲本、局本注云:「一作文。」按北齊書卷二0叱列平傳稱平子長乂,在齊封新寧王,隋開皇中上柱國。北史卷五三叱列平傳「乂」又作「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馮忱妻叱李綱子墓誌圖版五二一稱:「祖長义,齊許昌公,周少司徒,脩按即「治」字信州總管、相州刺史、上柱國、新寧密公。」「叱李」即「叱列」異譯,在齊封許昌公,北齊書和北史本傳未言。或是先封許昌公,後封新寧王。入周仍其故封而降爵為公。其名應作「义」,作「文」「乂」皆誤,今據改。
  13. 以太祖之克隆景業 北史周本紀下論作「文皇之經啟鴻基,武皇之克隆景業」。北史此論以周書武、宣、靜三帝紀論合成,疑此「太祖」下脫「之經啟鴻基高祖」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