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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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二

卷九十九·志第六十六

 

  ○兵二

  △鎮戍

  元初用兵四方,凡險要之地,則留兵戍之。然因時建置,旋即裁罷,故其事無可考。

  中統元年五月,詔漢軍萬戶各於本管新舊軍內摘發軍人,備衣甲器仗,差官領赴燕京近地屯駐。萬戶史天澤,一萬四百三十五人;張馬哥二百四十人;解成一千七百六十人,糺叱四百六十六人,斜良撥都八百九十六人;扶溝馬軍奴一百二十九人;內黃帖木兒一百四十四人;趙奴懷四十一人;鄢陵勝都古六十五人。十一月,命右三部尚書怯列門、平章政事趙壁領蒙古、漢軍於燕京近地屯駐,平章塔察兒領武衛軍一萬人屯駐北山,漢軍、質子軍及僉到民間諸投下軍於西京、宣德屯駐。覆命怯列門爲大督,管領諸軍勾當,分達達軍爲兩路,一赴宣德、德興,一赴興州。其諸萬戶漢軍則令赴潮河屯守。後復以興州達達軍合入德興、宜德,命漢軍各萬戶悉赴懷來、縉山川中屯駐。是爲分兵鎮戍之始。

  三年十月,詔田德實所營固安質子軍九百十六戶及平灤州劉不裏剌所管質子軍四百戶,還元管地面屯駐。

  至元七年,以金州軍八百隸東川統軍司。還成都,忽郎吉軍戍東川。

  十一年正月,以忙古帶等新舊軍一萬一千五百人戍建都。調襄陽府生券軍六百人、熟券軍四百人,由京兆府鎮戍鴨池,命金州招討使欽察部領之。十二月,調西川王安撫、楊總帥軍與火尼赤相合,與醜漢、黃兀剌同鎮守合答城。

  十二年二月,詔以東川新得城賽,逼近夔府,恐甫兵來侵,發鞏昌路補僉軍三千人戍之。三月,選五州丁壯四千人,戍海州、東海。

  十三年十月,命別速□、忽別列八都兒二人爲都元帥,領蒙古軍二千人、河西軍一千,戍斡端城。

  十五年三月,分揚州行省兵於隆興府。初,置行省,分兵諸路調遣,江西省軍爲最少,至是以江西地闊,阻山谿之險,命帖木兒不花領兵一萬人赴之,合元帥塔出軍,以備戰守。四月,詔以伯顏、阿術所調河南新僉軍三千人,還守廬州。六月,命荊湖北道宣慰使塔海調追夔府諸軍。七月,詔以塔海徵夔軍之還戍者,及揚州、江兩舟師。悉付水軍萬戶張榮實將之,守禦江中。八月,命江南諸路戍卒,散歸各所展萬戶屯戍。初,渡江所得城池,發各萬戶部曲士卒以戍之,久而亡命死傷者衆,續至者多不著行伍,至是縱還各營,以備屯戍。安西王相府言:「川蜀既平,城邑山砦洞穴凡八十三所,其渠州禮義城等處凡三十三年,宜以兵鎮守,餘悉撤去。」從之。九月,詔發東京、北京軍四百人,往戍應昌府。其應昌舊戍士卒,悉令散歸。十一月,定軍、民異屬之制,及蒙古軍屯戍之地。先是,以李璮叛,分軍、民爲二,而異其屬。後因平江南,軍官始兼民職,遂因之。凡以千戶守一郡,則率其麾下從之,百戶亦然,不便。至是,令軍民各異屬,如初制。士卒以萬戶爲率,擇可屯之地屯之,諸蒙古軍士,散處南北及還各奧魯者,亦皆收聚。令四萬戶所領之衆屯河北,阿術二萬戶屯河南,以備調遣,餘丁定其版籍,編入行伍,俾各有所後,遇征伐則遣之。

  十六年二月,命萬戶勃術魯敬,領其麾下舊有士卒守湖州。先是,以唐、鄧、均三州士卒二百八十八人屬敬麾下,後遷戍江陵府。至是,還之。四月,定上都戍卒用本路元籍軍士。國制,郡邑鎮戍士卒,皆更相易置,故每歲以他郡兵戍上都,軍士罷於轉輸。至是,以上都民充軍者四千人,每歲令備鎮戍,罷他郡戍兵。六月,碉門、魚通及黎、雅諸處民戶,不奉國法,議以兵戍其地。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一百人、漢軍四百人,往鎮戍之。七月,以西川藪古軍七千人、新附軍三千人,付皇子安西王。命闍裏帖木兒以戍杭州軍六百九十人赴京師,調兩淮招討小廝蒙古軍,及自北方回探馬赤軍代之。八月,調江南新附軍五千駐太原,五千駐大名,五千駐衛州。又發探馬赤軍一萬人,及夔府招討張萬之新附軍,俾四川西道直慰使也罕的斤將之,戍斡端。

  十七年正月,詔以他不罕守建都,布吉□守長河西之地,無令遷易。三月。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張鐸育:「江南鎮戍軍官不便,請以時更易之。」國制,既平江南,以兵戍列城,其軍官皆世守不易,故多與富民樹黨,因奪民田宅居室,蠹有司政事,爲害滋甚。鐸上言,以爲皆不遷易之敝,請更其制,限以歲月遷調,庶使初附之民,得以安業雲。五月,命樞竅院調兵六百人,守居庸關南、北口。七月,廣州鎮戍軍,初以丞相伯顏等麾下二千五百人從元帥張宏範徵廣王,因留戍焉。歲久皆貧困,多死亡者。至是,命更代之。復以揚州行省四萬戶蒙古軍,更戍潭州。十月,發炮卒千人人甘州。備戰守。十二月,八番羅甸宣慰司塔海請增戍卒。先是,以三千人戍八番。後徵亦奚不薛,分摘其半。至是師還,宣慰司復請益兵,以備戰守,從之。

  十八年正月,命萬戶張圭率麾下往就潭州,還其祖父所領亳州軍並統之。二月,以合必赤軍三千戍揚州。十月,高麗王並行省皆言,金州、合浦、固城、全羅州等處,沿海上下,與日本正當衝要,宜設立鎮邊萬戶府屯鎮,從之。十一月,詔以征東留後軍,分鎮慶元、上海、澉浦三處上船海口。

  十九年二月,命唐兀□於沿江州郡,視便宜置軍鎮戍,及諭鄂州,揚州、隆興、泉州等四省,議用兵戍列域。徙浙東宣慰司於溫州、分軍戍守江甫,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四月,調揚州合必赤軍三千人鎮泉州。又潭州行省以臨川鎮地接古城及未附黎洞,請立總管府,一同鎮戍,從之。七月,以隆興、西京軍士代上都戍卒,還西川。先是,上都屯戍士卒,其奧魯皆在西川,而戍西川者,多隆興,西京軍士,每歲轉餉,不勝勞費,至是更之。

  二十年八月,留蒙古軍千人戍揚州,餘悉縱還。揚州所有蒙古士卒九千人,行省請以三分爲率,留一分鎮戍。史塔剜渾曰:「蒙古士卒悍勇,孰敢當,留一千人足矣。」從之。十月,發乾討虜軍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險,常有盜負固爲亂,兵少不足以備戰守,請增蒙古、漢軍千人「樞密院議以劉萬奴所領乾討虜軍益之。

  二十一年四月,詔潭州蒙古軍依揚州例,留一千人,餘悉放還諸奧魯。十月,增兵鎮守金齒國,以其地民戶剛狠,舊嘗以漢軍、新附軍三千人戍守,令再調探馬赤、蒙古軍二千人,令藥剌海率赴之。

  二十二年二月,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爲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上萬戶:宿州、蘄縣,真定、沂郯、益都、高郵、沿海,七翼。中萬戶:棗陽、十字路、邳州、鄧州、杭州、懷州、孟州、真州,八翼。下萬戶:常州、鎮江、潁州、廬州、亳州、安慶、江陰水軍、益都新軍、湖州、淮安、壽春、揚州、泰州、弩手、保甲、處州、上都新軍、黃州、安豐、松江、鎮江水軍、建康,二十二翼。每翼設達魯花赤、萬戶、副萬戶各一人,以隸所在行院。

  二十四年五月,調各衛諸色軍士五百人於平灤,以備鎮戍。十月,詔以廣東系邊徼之地,山險人稀,兼江西、福建賊徒聚集,不時越境作亂,發江西行省忽都帖木兒麾下軍五千人往鎮守之。

  二十五年二月,調揚州省軍赴鄂州,代鎮守士卒。三月,詔黃州、蘄州、壽昌諸軍還隸江淮省。始三處舊置鎮守軍,以近鄂州省,嘗分隸領之,至是軍官以爲言,遂仍其舊。遼陽行省言,懿州地接賊境,請益兵鎮戍。從之。四月,調江淮行省全翼一下萬戶軍,移鎮江西省。從皇子脫歡士卒及劉二拔都麾下一萬人,皆散歸各營。十一月,增軍戍咸平府,以察忽、赤兒思合言其地實邊徼,請益兵鎮守,以備不虞。

  二十六年二月,命萬戶劉得祿以軍五千人,鎮守八番。

  二十七年六月,調各行省軍於江西以備鎮戍,俟盜戚平息,而後縱還。九月,以元帥那懷麾下軍四百人守文州。調江淮省下萬戶府軍於福建鎮戍。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歹言:「先是,丞相伯顏及元帥呵術、阿塔海等守行省時,各路置軍鎮戍,視地之輕重,而爲之多寡。厥後忙古□代之,悉更其法,易且將吏士卒,殊失其宜。今福建盜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請復還三萬戶以戍守之。合剌帶一軍戍沿海明、臺,亦怯烈一軍戍溫、處,札忽帶一軍戍紹興、婺州,其寧國、徽州初用士兵,後皆與賊通,今盡遷之江北,更調高郵、泰州兩萬戶漢軍戍之。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置七萬戶府。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置四萬戶府。水戰之法,舊止十所,今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伺察諸盜。錢塘控扼海口。舊置戰艦二十艘,今增置戰艦百艘,海船二十艘。」樞密院以聞,悉從之。

  二十八年二月,調匯淮省探馬赤軍及漢軍二千人,從脫歡太子揚州屯駐。二十九年,以咸平府、東京所屯新附軍五百人,增戍女真地。

  三十年正月,詔西征探馬赤軍八千,分留一千或二千,餘令放還。皇子奧魯赤、大王術伯言,切恐軍散釁生,宜留四千,還四千。從之。五月,命思播黃平、鎮遠拘刷亡宋避役手號軍人,以增鎮守。七月,調四川行院新附軍一千人戍松山。

  元貞元年七月,樞密院官奏:「劉二拔都兒言,初鄂州省安置軍馬之時,南面止是潭州等處,後得廣西海外四川、八番洞蠻等地,疆界闊遠,闕少戍軍,復增四萬人。今將元屬本省四翼萬戶軍分出,軍力減少。臣等謂劉二拔都兒之言有理,雖然江南平定之時。沿江安置軍馬,伯顏、阿術、阿塔海、呵裏海牙、呵刺罕等,俱系元經攻取之人,又與近臣月兒魯、孛羅等密院官同議安置者。乞命通軍事、知地理之人,議增減安且,庶後無弊。」從之。

  二年五月,江浙行省言:「近以鎮守建康、太平保定萬戶府全翼軍馬七千二百一十二名,調屬湖廣省,乞分兩淮戍兵於本省沿海鎮遏。」樞密院官議:「沿江軍馬,系伯顏、阿術安置,勿令改動,止於本省元管千戶、百戶軍內,發兵鎮守之。「制可。九月,詔以兩廣海外四川域池戍兵,歲一更代,往來勞苦;給俸錢,選良醫,往治其疾病者,命三、二年一更代之。

  三年二月,調揚州翼鄧新萬戶府全翼軍馬,分屯蘄、黃。

  大德元年二月,陝西平章政事脫烈伯領總帥府軍三千人,收捕西番回,詔留總帥軍百人及階州舊軍、禿思馬軍各二百人守階州,餘軍還元翼。湖廣省請以保定翼萬人,移鎮郴州,樞密院官議:「此翼乃張柔所領征伐舊軍,宜遷入鄂州省屯拄,別調兵守之。」七月,招收亡宋左右兩江士軍千人,從思明上思等處都元帥昔剌不花言也。十一月,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學羅歡言:「前揚州立江淮行省,江陵立荊湖行省,各統軍馬,上下鎮遏。後江淮省移於杭州,荊湖省遷於鄂州,黃河之南,大江迤北,汴槊古郡設立河南江北行省,通管江淮、荊湖兩省元有地面。近年併入軍馬,通行管領。所屬之地,大江最爲緊要。兩淮地險人頑,宋亡之後,始來歸頎。當時沿江一帶,斟酌緩急,安置定三十一其軍馬鎮遏,後遷調十二翼前去江南,餘有一十九翼,於內調發,止存元額十分中一二。況兩淮、荊襄自古要隘之地,歸附至今,雖即寧靜,宜慮未然。乞照沿江元置軍馬,遷調江南翼分,並各省所佔本省軍人,發還元翼,仍前鎮遏。」省院官議,以爲「沿江安置三十一翼軍馬之說,本院無此簿書,問之河南省官孛魯歡,其省亦無樞密院文卷,內但稱至元十九年伯顏、玉速帖木兒等共擬其地,安置三萬二千軍,後增二千,總三萬四千。今悉令各省差佔及逃亡事故者還充役足矣。又孛魯歡言,去年伯顏點視河南省見有軍五萬二百之上,又若還其佔役事故軍人,則共有七、八萬人。此數之外,脫歡太子位下有一千探馬赤、一千漢軍,阿剌八赤等哈剌備一在其地,設有非常,皆可調用。據各省佔役,總計軍官、軍人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一名,軍官二百九名,軍人一萬三千六百七十二名,內漢軍五千五百八十名,新附軍八千二十八名,藪古軍六十四名。江浙省佔役軍官、軍人四千九百五十七名,湖廣省佔役軍官、軍人七千六百三名,福建省佔役軍官、軍人一千二百七十二名,江西省出徵收抽未回新附軍四十九名,悉令還役。江西省出徵河南行省見佔本省軍人八千八百三十三名,亦宜進還鎮遏。」有旨,兩省各差官赴闕辨議。

  二年正月,樞密院臣言:「阿刺□、脫忽思所領漢人、女直、高麗符軍二千一百三十六名內、有稱海對陣者,有久戍四、五年者,物力消乏,乞於六衛軍內分一千二百人,大同屯田軍八百人,徹裏臺軍二百人,總二千二百人往代之。」制可。三月,詢各省合併鎮守軍,福建所置者合爲五十三所。江浙所置者合爲二百二十七所,江西元立屯軍鎮守二百二十六所,減去一百六十二所,存六十四所。

  三年三月,沅洲賊人嘯聚,命以陽萬戶府鎮守辰州,鎮巢萬戶府鎮守沅州、靖州,上均萬戶府鎮常州、澧州。

  五年三月,詔河南省佔役江浙省軍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二名,除洪澤、芍陂屯田外,餘令發還元翼。

  七年四月,調碉門四川軍一千人,鎮守羅羅斯。

  八年二月,以江南海口軍少,調蘄縣王萬戶翼漢軍一百人、寧萬戶翼漢軍一百人、新附軍二百人守慶元,自乃顏來者蒙古軍三百人守定海。

  至大二年七月,樞密院臣言:「去年日本商船焚掠慶元,官軍不能敵。江漸省言,請以慶元、台州沿海萬戶府新附軍往陸路鎮守,以蘄縣、宿州兩萬戶府陸路漢軍移就沿海屯鎮。臣等議,自世祖時,伯顏、阿術等相地之勢,制事之宜,然後安置軍馬,豈可輕動。前行省忙古□等亦言,以水陸軍互換遷調,世祖有訓曰:『忙古□得非狂醉而發此言。以水路之兵習陸路之技,驅步騎之士而從風水之役,難成易敗,於事何補。』今欲御備奸宄,莫若從宜於水路沿海萬戶府新附軍三分取一,與陸路蘄縣萬戶府漢軍相參鎮守。」從之。

  四年十月,以江浙省嘗言:「兩浙沿海瀕江隘口,地接諸番,海寇出沒,兼收附江南之後,三十餘年,承平日久,將驕卒情,帥領不得其人,軍馬安量不當,乞斟酌衝要去處,遷調鎮遏。「樞密院官議:「慶元與日本相接,且爲倭商焚燬,宜如所請,其餘遷調軍馬,事關機務,別議行之。」十二月,雲南八百媳婦、大小徹裏等作耗,調四川省蒙古、漢軍四千人,命萬戶囊家□部領,赴雲南鎮守。其四川省言:「本省地方,東南控接荊湖,西北襟連秦隴,阻山帶江,密邇番蠻,素號天險,古稱極邊重地,乞於存恤歇役六年軍內,調二千人往。」從之。

  皇慶元年十一月,詔江西省瘴地內諸路鎮守軍,各移近地屯駐。

  延祐四年四月,河南行省言:「本省地方寬廣,關係非輕,所屬萬戶府俱於臨江沿淮上下鎮守方面,相離省府,近者千里之上,遠者二千餘里,不測調度,猝難相應。況汴梁國家腹心之地。設立行省,別無親臨軍馬,較之江浙、江西、湖廣、陝西、四川等處,俱有隨省軍馬,惟本省未蒙拔付。」樞密院以聞,命于山東河北蒙古軍、河南淮北蒙古兩軍都萬戶府,調軍一千人與之。十一月,陝西都萬戶府言:「調門探馬赤軍一百五十名,鎮守多年,乞放還元翼。」樞密院臣議:「彼中亦系要地,不宜放還,止令於元翼起遣一百五十名,三年一更鎮守。元調四川各翼漢軍一千名,鎮守碉門、黎、雅,亦令一體更代。」

  泰定四年三月,陝西行省嘗言:「奉元建立行省、行臺,別無軍府,唯有蒙古軍都萬戶府,遠在鳳翔置司,相南三百五十餘里,緩急難用。乞移都萬戶府於奉元置司,軍民兩便。」及後陝西都萬戶府言:「自大德三年,命移司酌中安置,經今三十餘年,鳳翔離成都、土番、甘肅俱各三千里,地面酌中,不移爲便。」樞密議:「陝西舊例。未嘗捉詞軍馬,況鳳翔置司三十餘年,不宜移動。」制可。十二月,河南行省言:「所轄之地,東連淮、海,南限大江,北抵黃河,西接關陝,洞蠻草賊出沒,與民爲害。本省軍馬俱在瀕海沿江安置,遠者二千,近者一千餘里,乞以炮手、駑軍兩翼,移於汴粱,井各萬戶府摘軍五千名。」樞密院議:「世祖命知地理省院官共議,於瀕海沿江六十三處安置軍馬。時汴粱未嘗置軍,揚州衝要重地,置五翼軍馬並炮手、弩軍。今親王脫歡太子鎮遏揚州,提調四省軍馬,此軍不宜更動。設若河南省果用軍,則不塔剌吉所管四萬戶蒙古軍內,三萬戶在黃河之甫、河南省之西,一萬戶在河南省之南,脫別臺所管五萬戶蒙古軍俱在黃河之北、河南省東北,阿剌帖木兒、安童等兩侍衛蒙古軍在河南省之北,共十一衛翼蒙古軍馬,俱在河南省周圍屯駐,又本省所轄一十九翼軍馬,俱在河南省之南,沿江置列。果用兵,即馳奏於諸軍馬內調發。」從之。

  天曆元年八月,調諸衛兵守居庸關及盧兒嶺,又遣左衛率使禿告將兵屯白馬甸,隆鎮衛指揮使斡都蠻將兵屯太和嶺,又發中衛兵守遷民鎮。是時,泰定帝崩,燕帖木兒遣使迎文宗於江陵,故分兵拒守,以御上都。遣隆鎮衛指揮使也速臺兒將兵守碑樓口,撤敦守居庸關,唐其勢屯古北口,河南行省遣前萬戶孛羅等將兵守潼關。九月,樞密院臣言:「河南行省軍列戍淮西,距潼關、河中不遠。湖廣行省軍唯平陽、保定兩萬戶號稱精銳,請發蘄宿戍軍一萬人及兩萬戶軍爲三萬,命湖廣參政鄭昂霄、萬戶脫脫木兒將之,並黃河爲營,以便徵謂。」從之。命襄陽萬戶楊克忠、鄧州萬戶孫節以兵守武關,以知行樞密院事也速臺兒將兵行視太行諸關,發摺疊弩分給守關軍士,遣民軍守歸州峽諸隘。分山東丁壯萬人守禦益都、般陽、諸處海港。命冀寧、晉寧兩路所轄代州之雁門關,崞州之陽武關,嵐州之大澗口、皮庫口。保德州之寨底、天橋、白羊三關,石州之土馬堡口,汾州之向陽關,隰州之烏門關,吉州之馬頭、秦王嶺二關,靈石縣之陰地關,皆穿摺疊石,調丁壯戍之。

  二年二月,湖廣行省調兵鎮播州及歸州。

  至順元年令鞏昌都總帥府讕兵千人戍四川開元,敕上都兵馬司二員,率兵由偏嶺至明安巡邏,以防盜賊。

  二年,鎮西武靖王搠思班言蒙古軍及哈剌章、羅羅斯諸種人叛者,或誅或降,其餘黨不能保其不反側,請留荊王也速哥等各領所部屯戍三歲,以示威重。從之。仍命豫王阿剌忒納失裏分兵給探馬赤三百、乞赤伯三百,共守一年以鎮攝之。樞密院臣言,「天曆兵興,以揚州重鎮嘗假淮東宣慰司以兵權,今事已平,宜以所部復戍河南。又征西元帥府自秦定初調兵四千一百人戍龍剌、亦集乃,期以五年爲代,今己十年,逃亡者衆,宜加優恤。使來歲五月代還。」從之。

  至正六年,山東盜起,詔中書參知政事鎖南班至東平鎮遏。

  七年,兩淮運使宋文瓚上言:「江陰、通、泰,江海之門戶,而鎮江、真州次之,國初設萬戶以鎮其地。今戍將非人,致使盜賊來往無常。集慶花山劫賊才五十六人,官軍萬數不能進討,反爲所敗。宜急選智勇,任以兵柄,以圖後功。不然,東南五省之地,恐非國家所有。」不報。中書省臣言:「請撥達達軍與揚州舊軍於河南水陸關隘戍守,東塹徐、邳,北至夾馬營,遇誠掩捕。」從之。

  十五年,又命河南行省參知政事洪醜驢守御河南,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述律朵兒守禦潼關,宗王札牙失裏守禦興元,陝西行省參知政事阿魯溫沙守禦商州,通政院使朵來守禦山東。又令河南行省參知政事塔失帖木兒領元管陝西軍馬,守御河南。七月,令親王失列門以兵守曹州,山東宣慰使馬某火者以兵分守沂州、莒州等處。命知樞密院事塔兒麻監藏及四川行省左丞沙剌班等以兵屯中興,湖廣行省參知政事桑哥、亦禿渾及禿禿守禦渡陽,參知政事哈林禿等守禦沔陽。又命淮甫行省平章政事蠻子海牙守禦鎮江南岸,湖廣行省左丞卜蘭奚等守禦蘄、黃。

  十六年,命宜讓王帖木兒不花、威順王寬徹不花以兵鎮遏懷慶路。

  十七年,以賊犯七盤,令察罕帖木兒以軍守陝州、潼關。監察御史脫木兒言:「爲今之計,當遴選名將以守河北,進可以制河南之侵,退可以攻山東之寇。」從之。九月,以紐的該總諸軍守禦東昌。

  十八年,詔察罕帖木兒還兵鎮冀寧。

  二十年,命孛羅帖木兒部將方脫脫守禦嵐、興、保德等州。又命孛羅帖木兒守石嶺關以北,察罕帖木兒守石嶺關以甫;俱不從。自是。朝廷之命始不行於閫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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