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卷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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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資治通鑑
第二十一卷
 

【宋紀二十一】起屠維大淵獻六月,盡上章困敦三月,凡十月。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咸平二年(遼統和十七年)[1][编辑]

六月,丁巳,宰臣監修國史李沆等上《重修太祖實錄》五十卷,帝覽之,降詔嘉獎,賞賜有差。

戊午,樞密使兼侍中曹彬卒。帝臨其喪,哭之慟,贈中書令,追封濟陽郡王,諡武惠。

彬仁恕清謹,被服雅同儒者。尤疏財,未嘗聚蓄,伐二國,秋毫無所取。位兼將相,不以等威自異,造其門者皆為揖客。不名下吏,每白事,不冠不見。其為籓帥,遇朝士於途,必引車避之,過市則戒騶禦不令傳呼。北征之失律也,趙昌言表請行軍法;及昌言知延州還,因事被劾,不得入見,彬在宥密,遽為帝請,乃許朝謁。彬歸休閉閤,門無雜賓。保功名,守法度,近代良將,稱為第一。

秘書臣何亮,初通判永興軍,詔與轉運使陳緯同往靈州經度屯田。及還,乞召對,因上安邊書曰:「臣竊料今之議邊事者不出三途:以靈武居絕塞之外,宜廢之以休中國飛挽之費,一也;輕議興師,深入窮追,二也;厚之以恩,守之以信,姑息而羈縻之,三也。

「臣以為靈武遠隔塞外,有飛挽之勞,無毫髮之利。然地方千里,表裡山河,水甘土厚,草木茂盛,真牧放耕戰之地。一旦舍之以資西戎,則以豺狼之心,據廣饒之地,以梗中國,此西戎之患未可量者一也。自環、慶至靈武僅千里,西域戎人剖分為二,故地隘勢弱,不能為中國之大患。如舍靈武,則西域戎人合而為一,此西戎之患未可量者二也。冀之北土,馬之所生,自契丹分據之後,無匹馬南來,備征帶甲之騎,獨取於西戎之西偏。如舍靈武,復使西戎合而為一,夏賊桀黠,服從諸戎,俾秦、涇、儀、渭之西北,戎人復不得貨馬于邊郡,則未知中國戰馬從何而來,此西戎之患未可量者三也。若夫深入窮追,則夏賊度勢不能抵,必奔遁絕漠,王師食盡,不能久留,師退而賊復擾,此輕議興師之不利者一也。寇至而不戰,則邊郡被其害,寇至而戰,則邊郡之兵不足以當西戎之眾,此輕議興師之不利者二也。清遠西北曰旱海,蓋靈武要害之路,而白、馬二將奔敗之地也。如王師薄伐,無功而還,則夏賊必據要害之路以阻絕河西糧道,此輕議興師之不利者三也。自國家有事於西戎,關右之民未能息肩,而一旦薄伐無功,河西路阻,則必幹運飛挽,大興征討以通糧道。疲民重困,盜賊多有,此輕議興師之不利者四也。若示恩信,姑息而羈縻之,則戎人貪惏無厭,雖存臣事之名,終多反覆之志,必將服從諸戎,為中國大患,此不可一也。自白、馬二將奔敗之後,夏賊得志,擇靈武山川之險而分據之,侵河外膏腴之地而墾辟之,逼近城池,意在吞噬,譬猶伏虎,見便則動,如國家止以恩信羈縻之,則一朝之患卒然而作,此不可二也。

「夫以三患、四不利、二不可為防邊之重,既未見其可,則在臣愚慮,不出二策。自清遠至靈武,有溥樂,有耀德,蓋水草之地,為河西之糧道,而悉有古城之跡存焉。夏賊西掠諸戎,則此其要害之路,故每揚言曰,朝廷如修溥樂城,我必力爭。如以修護清遠為名,而時納修城創宇之具,延、環、清遠多積軍儲,且以數歲漸計之,使民無所傷而賊不能知。一旦興師數萬以城溥樂,朝發清遠,日未中而至。其師則戰士三居其一,以備寇也;役卒三居其二,以荷器具而齎軍儲也。計城之功,不過十日,而使戰士自齎三十日糧,則城畢功而食有餘矣。」

又曰:「國家之城溥樂也,必潛師於延、環、清遠以觀賊之變,宜分環州、清遠為二道,一道傍山而北,軍於賊之後,一道過長嶺直趨溥樂,軍於賊之前,而使城溥樂之兵軍其中。賊以溥樂孤軍悉眾來寇,而卒然三軍鼎峙,則其心駭矣。又令延州之師入其境,驅其畜產,俘其老弱而空其巢穴,靈武之眾收河外之地,復賀蘭之境,杜三山之口以斷其奔路,則其眾必起攜貳之志,其將必無制勝之方,而獨使保吉桀黠,志在決戰,能無敗乎!破而擒之,此萬世之功也。」

令秘書省正字邵煥于秘閣讀書,從其請也。秘閣讀書自煥始。煥,睦州人,以童子得官,時年十二。

癸酉,都官郎中劉蒙叟上言曰:「陛下已周諒暗,方勤萬務。伏望崇儉德,謹守前規,無自矜能,勿作奢縱;厚三軍之賜,輕萬姓之徭,使化育於生靈,聲教加于夷夏。且萬國己觀其始,惟陛下慎守其終,思鮮克之言,戒性習之慚,日謹一日,雖休勿休,則天下幸甚!」帝嘉納之,召試學士院,命以本官直史館。

秋,七月,帝聞契丹將入邊,甲申,以馬步軍都虞候傅潛為鎮、定、高陽關行營都部署,富州刺史張昭允為都鈐轄。

宰相張齊賢請給外任官職田,詔三館、秘閣檢討故事,申定其制,以官莊及遠年逃田充,悉免其稅。

己丑,以橫海軍節度使王顯為樞密使。

甲辰,幸國子監,召學官崔偓佺講《尚書·大禹謨》。還,幸崇文院,登秘閣,觀太宗聖制墨蹟,惻愴久之。賜秘書監、祭酒以下器幣。偓佺,頤正弟也。

丙午,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兵部侍郎楊徽之、戶部侍郎夏侯嶠、工部郎中李文仲為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國子祭酒邢昺為之。初,大宗命文仲為翰林侍讀,寓直禁中,以備顧問,然名秩未崇。帝特建此職,擇老儒舊德以充選,班秩次翰林學士,祿賜如之。設直廬于秘閣,侍讀更直,侍講長上,日給尚食珍膳,夜則迭宿,令中使日具當宿官名,於內東門進入。自是召對詢訪,或至中夕焉。

是月,帝諭宰臣,令寫錄內外官歷任功過,編冊進內,其該恩復用者,別編以備觀覽。

八月,辛亥朔,帝御文德殿,百官入閤,右司諫、直史館孫何次當待制,獻疏曰:「六卿分職,邦家之大柄也。故周之會府,漢之尚書,立庶政之根本,提百司之綱紀,令、僕率其屬,丞、郎分其行,二十四司粲然星拱,六職舉而天下之事備矣。有唐貞觀之風,最為稱首。于時封疆甚廣,經費尤多,亦不聞別分利權,改創使額,而軍須取足。明皇北事奚、契丹,南征閤羅鳳,召發既廣,租調不充,於是蕭景、楊釗始以它官判度支,而宇文融為租調地稅使,雖利孔始開,然版籍根本尚在南宮。肅、代之世,物力蕭然,於是有司之職盡廢,而言利之臣攘臂於其間矣。徵稅多門,本於專置使額。故德宗之初,首降詔書,追行古制,天下錢穀,皆歸文昌,咸謂太平可致。而天未悔禍,叛亂相仍,經費不充,使額又建,於是裴延齡以利誘君,甚於前矣。憲、穆而下,或迫於軍期,切于國計,用救當時之急,率以權宜裁定。五代短促,曾不是思。國家三聖相承,垂統立制,宜罷三司使額。還之六卿。

「或曰:祿百辟,贍六軍,皆是物也。臣亦有其說。夫鹽鐵者,蓋筦榷山海之謂也,物非自集,須假牢盆。戶部者,蓋均一徵稅之謂也,而財非自生,須計田賦。度支者,蓋供億軍國之謂也,而粟非自行,須資漕運。但檢押專一,相沿置之耳。今莫若謹擇戶部尚書一人,專掌鹽鐵使事,俾金部郎中、員外分判之。又擇侍郎二人,分掌度支、戶部事,各以本曹郎中、員外分判之。則三使洎判官,雖省猶不省也。仍命左右司郎中、員外總知帳分,句稽遺失。則進無掊刻之虞,退有詳練之名,職守有常,規程既定,周官唐式,可以復矣。」

癸丑,右正言、知制誥、判大理寺王欽若上言:「本寺公案常有五十至七十道,近者三十日內絕無。昔漢文帝決獄四百,唐太宗放罪三百九十人,然猶書之史冊,號為刑措。當今四海之廣,而刑奏止息,逮乎逾月,足彰恥格之化。請付史館,用昭聖治。」從之。

己卯,群臣上尊號曰崇文廣武聖明仁孝皇帝。

丁巳,大宴崇德殿,始作樂。

癸亥,判大理寺王欽若上言:「本寺案牘簡少,請罷詳斷官四員,止留八員。」從之。

丙寅,大閱。丁卯,近臣、諸軍將校、內職皆賜飲。詔:「大閱所踐民田,蠲其租。」

癸酉,樞密副使、工部侍郎楊礪卒。帝謂宰臣曰:「礪介直清苦,方當任用,遽此淪謝,甚可悼也!」即冒雨臨其喪。礪僦舍委巷中,乘輿不能入,帝為步進,嗟憫久之。贈兵部尚書,中使護葬。

乙亥,以曹彬配饗太祖廟庭,薛居正、潘美、石熙載配享太宗廟庭。

丙子,以司封郎中、知制誥朱昂為傳法院譯經潤文官。始,太宗作《聖教序》,帝亦繼作。又嘗著《釋氏論》,以為釋氏戒律之書,與周、孔、荀、孟跡異道同。鹽鐵使陳恕嘗建議,以為傳法院費國家供億,力請罷之,言甚懇,帝不許。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遼主如南京,以皇弟梁王隆慶為先鋒,率師南伐。

樞密都承旨開封王繼英,以契丹大入,請北巡,帝納之。丙戌,命繼英馳傳詣鎮、定、高陽關路視行宮頓置,宣慰將士。

甲午,奉安太宗聖容於啟聖院新殿,帝拜而慟,左右皆掩泣。

遼北院樞密使魏王耶律色珍從太后南伐,癸卯,卒於軍。色珍威名亞於休格,其歿也,太后親為哀臨,仍給葬具。以韓德讓兼知北院樞密使事。

初,傅潛遣先鋒田紹斌、石普等戍保州,普陰與知州楊嗣議出兵擊敵,及夜,普、嗣未還,紹斌疑其敗衄,即領眾援之。普、嗣果為敵所困,渡嚴涼河,頗喪師徒。及紹斌至,即合勢疾戰,斬首二千餘級,獲馬五百匹。

冬,十月,戊午,增置福建路惠民倉,從庫部員外郎成肅之請也。

癸酉,遼師攻遂城,城小無備,眾恟懼。楊延朗集丁壯護守,時冱寒,延朗命汲水注城外,及旦,冰堅不可攻,遼師解去。

蕭繼遠攻狼山鎮石砦,破之。初,耶律鐸軫性疏簡,不修小節,人多短之,至是命總羸師以從。及戰,鐸軫取緋帛被介胄以自標顯,馳突出入,格殺甚眾。太后望見,喜而召語曰:「卿戮力如此,何患不濟!」厚賞之。

丙寅,令諸路轉運使申淳化惠民之制,歲豐熟則增價以糴,饑歉則減直而出之。

如京使柳開上言:「臣蒙陛下自代州移知忻州,每見北界歸明人言契丹排比南侵,又聞河北邊上屯結甚眾,數侵犯雁門、寧化等軍。度其陰謀,必不輕退,深恐大寒之際,轉肆衝突。臣愚,乞陛下速起聖駕,徑至鎮州,躬禦六師,奮揚威武,勿生遲疑之慮,勿聽猶豫之謀,周世宗及我太祖、太宗近事,皆可法也。況陛下諒陰三年,禮無違者,復此順動,其誰敢當!聖駕若過河北,契丹當自引退。四方無思不服,正在此舉矣!」

十一月,丙戌,合祭天地於圜丘,奉太祖、太宗並配,大赦天下。御朝元殿,受冊尊號。

乙未,詔以邊境驛騷,取來月暫幸河北。命宣徽北院使周瑩為隨駕前軍都部署,邕州觀察使劉知信副之,內侍都知楊永遵為排陣都監,保平節度使、駙馬都尉石保吉為北面行營先鋒都部署,磁州防禦使康廷翰副之,洺州團練使上官正為鈐轄。

己酉,以宰相李沆為東京留守,濠州刺史李著為大內都部署,權知開封府魏羽判留司,三司鹽鐵使陳恕為隨駕轉運使。十二月,辛亥,以太子太師分司西京張永德為京城內外都巡檢使。

甲寅,車賀發京師。辛酉,宴從臣於行宮。以王超等為先鋒,仍示以陣圖,俾識其部分。甲子,次大名府,帝御鎧甲於中軍,樞密史王顯、副使宋湜分押後陣,橫亙數十里。

西川自李順平後,人心未寧。益州鈐轄符昭壽,彥卿子也,驕恣,不親戎務,多集錦工,織作纖麗,所須物輒抑市人買配,逾時不給其直,又縱部曲略取之,僕使淩忽軍校,其下皆怨。知州牛冕,寬弛無政事。時神衛軍戍成都者兩指揮,都虞候王均及董福分主之。福御眾整肅,故所部優贍;均縱其下飲博,軍裝悉以給費。甲子,冕與昭壽大閱於東郊,蜀人聚觀,兩軍衣服鮮、弊不等,均所部慚憤,出不遜語。

初,河北轉運使裴莊屢條奏傅潛無將略,恐失機會;樞密使王顯庇之,奏至,輒不報。潛屯於定州,緣邊城堡悉飛書告急,潛畏懦,閉門自守,將校請戰者輒醜言詈之。遼師既破狼山寨,遂引兵趨甯邊軍及祁、趙,大縱鈔劫,游騎出邢、洺間,百姓驚擾,攜挈老幼爭入城郭,鎮、定路不通者逾月。朝廷屢間道遣使督潛會諸路兵合擊,其都監秦翰及定州行營都部署范廷召等屢促之,皆不聽。廷召怒,因詬潛曰:「公恇怯乃不如一嫗耳!」促之不已,潛乃分騎八千、步二千付廷召,令于高陽關逆擊,仍許出軍為援;卒逗留不發。

丙子,詔百官各上封章直言邊事。於是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錢若水言:「傅潛領數萬雄師,閉門不出,坐視契丹俘掠生民,上則辜委注之恩,下則挫銳師之氣。軍法曰:『臨陣不用命者斬。』今若申明軍法,斬潛以徇,然後擢取如楊延朗、楊嗣者五七人,增其爵秩,分授兵柄,不出半月,可以坐清邊寨。然後鑾輅還京,則天威懾于四海矣。」右司諫梁顥亦言:「用兵之道,在明賞罰。兵法曰:『罰不行,則譬如驕子,不可用也。』昨者命將出師,乘秋備塞,而傅潛奉明詔,握重兵,逗撓無謀,遷延玩寇,以致邊塵晝驚,聖主櫛沐,此所謂以賊遺君父者也。以軍法論,合斬潛以徇軍中,降詔以示天下。」

府州言官軍入遼地五合川,拔黃太尉砦,殲其眾,焚其車帳,獲馬牛萬許。

丁卯,召見大名府父老,勞賜之。

戊寅晦,知益州牛冕以酒犒隊伍,而鈐轄符昭壽則無所設,軍士益忿,故趙延順等八人謀作亂。

是歲,遼放進士初錫等四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咸平三年(遼統和十八年)[2][编辑]

春,正月,己卯朔,駐驆大名府,詔並代都部署高瓊等分屯冀州、邢州。

益州戍卒趙延順等為亂,擊殺鈐轄符昭壽,據甲仗庫取兵器。是日,益州官吏方賀正旦,聞變,皆奔竄,知州牛冕及轉運使張適縋城出奔,惟都巡檢使劉紹榮冒刃格鬥。延順等即欲奉紹榮為帥,紹榮攝弓大罵曰:「我燕人也,比歸大朝,肯與汝同逆邪?亟殺我!」延順等亦不敢加害。都監王澤聞變,召王均謂曰:「汝所部兵亂,盍自往撫之!」延順見均至,即率眾踴躍,奉均為主。指揮使孫進不從,殺之;紹榮縊死。均僭號大蜀,改元化順,署置官稱,以小校張鍇為謀主。辛巳,率眾陷漢州。牛冕等奔東川。

遼師至瀛州,范廷召自中山分兵禦敵,結方陣以出,遼梁王隆慶問諸將誰敢當者,蕭柳曰:「若得駿馬,則願為之先。」隆慶授以中騎,柳攬轡謂諸將曰:「陣若動,諸君急攻。」遂馳而前。陣少移,隆慶乘勢攻之,廷召軍遂亂。柳中流矢,裹創而戰,眾皆披靡。

先是廷召乞援于高陽關,都部署洛陽康保裔即選精銳赴之。壬午,至瀛州西南裴村,廷召約以詰朝合戰。及夕,廷召潛師遁,保裔不之覺。遲明,遼師圍之數重。左右請易甲突圍出,保裔曰:「臨難無苟免,此吾效死之日矣!」遂大呼決戰,凡數十合,兵盡矢窮,士卒以勁弩擊敵,殺傷甚眾,而援兵不至,與部將宋順俱被執。高陽關鈐轄張凝,高陽關副部署李重貴,率援兵從後至,亦為遼師所圍,力戰,乃得出。遼師遂自德、棣濟河,掠淄、齊而去。

帝初聞保裔被擒,密詔走馬承受太原夏守贇廉問,守贇遽言保裔定死。於是優詔贈侍中,以其子繼英為六宅使、順州刺史,餘子孫悉加秩,又遣使存問其母。繼英奉告命,泣謝曰:「臣父不能決勝而死,免罪及孥,幸矣,顧蒙非常之恩!」帝慰勞之。

乙酉,鎮、定、高陽關路行營都部署傅潛、都鈐轄張昭允並削奪官爵,潛流房州,昭允通州。潛子內殿崇班從政、從範亦除名,隨父流所,仍籍其家。錢若水等議潛等罪當斬,詔特貸其死,中外無不憤惋。

遼師退,帝使貝、冀行營副部署王榮以五千騎追躡之。榮受命恇怯,數日不敢行,伺遼師渡河而後發。遼師剽淄、齊者數千騎,尚屯泥潔,榮不欲見敵,遂以其騎略河南岸而還。

庚寅,范廷召遣使告捷,言大破契丹于莫州,奪還所掠老幼及鞍馬兵仗無算。帝作《喜捷詩》,群臣稱賀。廷召以功加檢校太傅,餘將校恩賜有差。李重貴歎曰:「大將陷歿而吾輩計功,何面目也!」

王均自漢州引眾攻綿州,不能克,直趨劍門。先是知劍州李士衡,聞寇作,以城難守,即焚倉庫,運金帛,東保劍門。是日均至,士衡與劍門都監裴臻逆擊,敗之,斬首數十級,揭榜招降脅從者,得千餘人,悉置麾下。均眾乏食疲弊,不敢由故道,徑由陰平還成都。

壬辰,樞密副使宋湜卒于師。

遼主還,次南京,賞有功將士,罰不用命者,命諸軍各還本道。

甲午,駕發大名府。是日,次德清軍,帝始聞王均反,即以戶部使、工部侍郎雷有終知益州,兼提舉川、陝兩路軍馬,並命禦廚使李惠、洛苑使石普、供備庫副使李守倫並為川、峽兩路捉賊招安使,帥步騎八千往討之。

初,知蜀州楊懷忠聞成都亂,即調鄉丁會諸州巡檢兵刻期進討。丙申,攻成都,先鋒自北門入,遂燒子城。時王均從劍門還,猶未至,懷忠與賊將崔照、魯麻胡等陣于江瀆廟前,自晨至夕,戰數合,懷忠兵勢不敵,引眾退保江原。

庚子,至自大名府。李沆為東京留守,不戮一人而輦下清肅。

癸卯,翰林侍讀學士、兵部侍郎兼秘書監楊徽之卒。贈兵部尚書,諡文莊,賜其家錢絹,遣中使護喪事,錄其外孫宋綬為太常寺太祝。綬,平棘人也。徽之無子,而宋氏婦賢明知書,有禮法,子綬能自立于時。

乙巳,王均復入成都。

二月,辛亥,翰林學士王旦等三人權知貢舉。

楊懷忠檄嘉、眉七州調軍士民丁再攻成都。時王均方遣趙延順攻邛、蜀州,懷忠逆擊之,賊稍卻。懷忠與轉運使陳緯退軍筰橋,背水列陣,寨於櫧木橋南,以扞邛、蜀之路。賊黨三道來攻,出官軍後,焚江原神祠,斷邛、蜀援路。懷忠三道分兵以抗之,斬首五百餘級,驅其眾入皁江,獲甲弩甚眾,乘勝逐賊至成都南十五里,寨于雞鳴原以俟王師。均亦閉成都東門以自固。

己未,命宰相李沆為元德皇太后園陵使。始議立陵名,禮官引漢、唐故事,言「帝、后同陵謂之合葬,同塋兆謂之祔葬,今園陵鵲台在永熙陵封地之內,恐不須別建陵號。」從之。

綿、漢、龍、劍都巡檢使張思鈞引兵克復漢州,雷有終等與思鈞帥大軍進討,列寨升仙橋;壬戌,賊眾來襲,有終擊走之。

癸亥,樞密使王顯罷。以周瑩為宣徽南院使,王繼英為北院使,並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王旦為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

甲子,諸軍校以次遷補,多自陳其勞績者,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呼延贊獨進曰:「臣月俸百千,所用不及半,忝幸多矣。自念無以報國,不敢更望升擢,正恐福過災生。」拜謝而退,眾嘉其知分。贊初從太宗征太原,左右言:「自此取幽州,猶熱𨫼翻餅耳!」贊獨曰:「此餅難翻,言者不足信也。」太宗不從,卒無功而還。

丁卯,王均開益州城,偽為遁狀,雷有終與上官正、石普等率兵徑入;李繼昌疑有備,亟止之,不聽,因獨還。官軍多分剽民財,部伍不肅,賊閉關發伏,布狀榻於路口,官軍不得出,頗為賊所殺,李惠死之。有終等緣堞而墜,獲免,遂退保漢州。益州民人迸走村落,賊皆遣騎追殺,或囚系入城,支解族誅以恐眾。均又脅士民、僧道之少壯者為兵,先刺手背,次髡首,次黥面,給軍裝,令乘城,與舊賊黨相間。有終乃揭榜招脅從者,至則於其衣袂署字釋之,日數百計。楊懷忠度賊眾復南出,引所部屯于合水尾、浣花等處,樹機石、設篦籬以拒之。有終等復入漢州,遣軍列寨彌牟鎮;賊黨來攻,有終擊敗之,斬首千餘級。

丙子,曲宴近臣于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七言詩,儒臣皆賦,遂射于水亭,盡歡而罷。自是著為定制。

是月,遼主如延芳澱。

三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帝之在大名也,有詔調丁夫十五萬修黃、汴河。鹽鐵判官、監察御史王濟以為勞民,請徐圖之;乃命濟馳往經度,還奏減其十之七。

宰相張齊賢以河決為憂,因對,並召濟入見。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濟曰:「河決亦陰陽災沴所致,宰相若能和陰陽,弭災沴,為國家致太平,河之不決,臣亦可保。」齊賢曰:「若是,則今非太平邪?」濟曰:「北有契丹,西有繼遷,兩河、關右歲被侵擾。以陛下神武英略,苟用得其人,可以馴致,今則未也。」帝動容,獨留濟,問以邊事。濟曰:「陛下承二聖之基,擁萬方之眾,蠢茲小丑,敢爾馮陵,蓋謀謨當位之臣,未有如昔人者,眾皆謂國家所恃獨一洪河耳。此誠急賢之秋,不然,臣懼敵人將飲馬於河渚矣!」退而著備邊策十五條以獻。於是選官判大理寺,帝曰:「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王濟有特操,可試之。」甲申,以濟權判大理寺。

禮部上合格舉人,甲午,帝御崇政殿親試,賜陳堯諮以下二百七十一人進士及第,一百四十三人同本科及《三傳》、學究出身。堯諮,堯叟之弟也。又命侍讀學士邢昺等考校諸科,得四百三十二人,賜及第、同出身。又試進士五舉、諸科八舉及嘗經廷試而不錄者,得九十七人,賜同出身。賜宴日,出禦詩褒寵之。帝連日臨軒,初無倦怠之色。所擢凡千百餘人,其中有自晉天福中隨計者,推恩之廣,近代所未有。

是春,帝以手詔訪知開封府錢若水備禦邊之策。若水上言曰:「臣聞唐室三百餘祀,魏博一鎮,戎兵少於今時,而無邊患者,何也?蓋當日幽薊為唐北門,命帥屯兵,阨其險阻,是以邊馬不敢南牧。自晉祖割地之後,朝廷自定州西山東至滄海,千里之地,皆須應敵,是以設三關,分重兵以鎮之。少失堤防,則戎人內侵,晉末直渡長河,漢初屢侵邊徼,周祖在位,復擾中山,世宗臨朝,來寇上黨,此皆見於史氏,陛下之所明知也。臣愚以為不得幽州城,敵不可滅。今之急務,一曰擇郡守,二曰募鄉兵,三曰積芻粟,四曰革將帥,五曰明賞罰。略陳大綱,如可施行,則當詳具,條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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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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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咸平二年:九九九年
  2. 咸平三年:一零零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