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卷12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一百二十五 續資治通鑑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宋紀一百二十六】起昭陽大淵獻正月,盡閼逢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三年(金皇統三年)[编辑]

春,正月,己丑朔,帝不受朝,詣慈甯殿賀皇太后。太師秦檜率百官詣文德殿拜表稱賀,遙拜淵聖皇帝于行宮北門。

金主以太子喪,不御正殿,群臣詣便殿稱賀。

癸巳,太傅、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請以其私產及上所賜田,統計從來未輸之稅並歸之官,從之。

戊戌,帝蔬食,齋于常御殿,遣太師秦檜冊加徽宗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己亥,帝親饗太廟。秦檜為大禮使,簽書樞密院事程克俊為禮儀使,普安郡王亞獻,皇叔光州觀察使士街為終獻。

辛丑,立春節,學士院始進帖子詞,百官賜春幡勝。自建炎以來久廢,至是始復之。

癸卯,詔以錢塘縣西岳飛宅為國子監、太學。舊太學七十七齋,今為齋十有二,曰禔身,服膺,守約,習是,允蹈,存心,持志,養正,誠意,率履,循理,時中。

時夏人立學校于國中,立小學於禁中,親為訓導。

己酉,殿中侍御史江邈權尚書吏部侍郎。

二月,乙丑,更永祐陵曰永固。

丙寅,揚武翊運功臣、太傅、橫海、武甯、安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進封咸安郡王。

時劉光世始薨,舊功大臣惟世忠與張俊在。俊勳譽在世忠左,特以主和議為秦檜所厚,故先得王。至是世忠願輸積年租賦於官,乃有此命。時帝又數召世忠等兼家屬宴于苑中,賜名馬、寶劍等甚渥。

己巳,詔:「清河郡王張俊,咸安郡王韓世忠,平樂郡王韋淵,並五日一朝。」

庚午,詔:「自來年為始,令太史局遞賜諸路監司、守臣曆日。」

己卯,國子司業高閌言:「太學者,教化之本,而最所當先者,經術是也。自漢以來,多置博士,後世所謂詩賦、論策,皆經術之餘耳。太學舊法,每旬有課,月一周之,每月有試,季一周之,亦皆以經義為主而兼習論策為三場。苟加一場,則旬課季考之法,遂不可行。自元祐以來,雖臣僚累奏,請加詩賦,通為四場,而終不施行都,蓋為此也。自罷詩賦之後,朝廷恐專門之學未足以收實用,乃別設詞學一科,試以制詔表章之類,通謂之雜文。臣今參合條具太學課士及科舉三場事件:第一場,大經義三道,《論語》、《孟子》義各一道;第二場以詩賦;第三場以子史論一首並時務策一道。永為定式。」閌又言:「比歲郡國雖有學,而與選舉不相關。今參取祖宗舊制,通以當今之宜,補太學生,以諸路住本貫學滿一年,三試中選,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罰;或雖不住學,而曾經發解,委有士行之人,教授保委申州給公據,赴國子臨補試。諸路舉人以住本貫學半年,或雖不住學而兩預釋奠及齒於鄉飲酒禮者,本學次第委保,教授審實,申州聽取應,仍自紹興十四年為始。」皆從之。

乙酉,詔臨安府建景靈宮。先是言者謂:「自元豐始廣景靈宮,以奉祖宗衣冠之遊,即漢之原廟也。自艱難以來,庶事草創,而原廟神遊,猶寄永嘉,四孟薦享,旋即便朝設位,未副廣孝之意。望命有司擇地,仿景靈宮舊規以建新廟,迎還列聖粹容,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慰祖宗在天之靈。」事下禮官。至是權禮部侍郎王賞等,乞體仿溫州見今安奉殿宇,令本府同修內司隨宜修蓋。其後創于新莊橋之西,以劉光世賜第為之,築三殿,僧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簾幕歲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凡帝后忌辰,通用僧、道士四十七人作法事。

三月,辛卯朔,國子司業高閌,請在學人依徽宗御筆,復立三年歸省之限以彰孝治,帝曰:「舊有九年之法,至徽廟方改作三年。豈有士人九年而不省其親者乎!其從之。」

金以尚書左丞完顏勖為平章政事,殿前都點檢宗憲為尚書左丞。

丁酉,金太皇太后唐古氏崩,後諡欽仁,葬恭陵。

乙巳,詔臨安府建大社、大稷。

丙午,詔臨安府同殿前司修築圜丘於龍華寺之西。壇四成,上成縱廣七丈,下成二十有二丈;分十三陛,陛七十有二級;壇及內壝凡九十步,中壝、外壝共二十五步。以龍華寺為望祭殿,不築齋宮。

己酉,金主封子道濟為魏王。

夏,四月,癸酉,右諫議大夫兼侍講羅汝楫試御史中丞。

癸未,懿節皇后撤几筵,帝素服焚香,以太師秦檜為禮儀使。

是月,蒙古復叛,金主命將討之。

初,魯國王昌既誅,其子勝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與蒙古通。蒙古由是強,取二十餘團寨,金人不能制。

先是金都元帥越國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彥先至南朝常泄其國中陰事,乃徙彥先知澶州,而調其子保義郎大觀從軍北討,實質之也。大觀年二十餘,驍猛喜騎射,以事劉麟擊鞠得官,宗弼以為保義校尉。

閏四月,己丑,立貴妃吳氏為皇后。

五月,庚申,帝諭大臣曰:「人言南地不宜牧馬,昨朕自創行,雖所養不多,方二三年,已得駒數百,此後不患不蕃。與自川、廣市來,病不堪乘而沿路所費不少計之,一匹省數百千緡。」秦檜曰:「儉以足用,寬以愛民。《魯頌》專言牧馬。」帝又曰:「國家自有故事,京城門外便有孳生監,每年所得甚多。祖宗用意可見也。」

甲子,秘書少監秦熺權尚書禮部侍郎。

壬申,詔:「國子監置博士,正、錄各一員,學生權以八十人為額。」

丁丑,天申節,宰臣率百官上壽,京官任寺監簿已上及行在升朝官並赴,始用樂。近臣進金酒器、銀香合、馬,郡縣錫宴,皆如承平時。

己卯,大宴集英殿。

甲申,金初立太廟、社稷。

六月,戊戌,吏部員外郎周執羔請戒諸監司巡按檢視簿書,凡財用之出入無簿書押者,必按以不職之罪,又乞命帥臣區別條目,下諸路州軍廣行搜訪徽宗御製,皆從之。

己酉,金初置驍毅軍。

庚戌,金人遣通問使徽猷閣待制洪晧、直龍圖閣張邵、修武郎朱弁還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許晧等南歸。渡江後,奉使幾三十人,生還者三人而已。

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

癸未,奉安至聖文宣王於國子監大成殿,命太師秦檜行禮。時學初成,帝自題賜書閣榜曰首善。

八月,丙戌,遣權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靈宮萬壽觀神宗神御於溫州,自海道至行在。

辛卯,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王㬇守尚書工部侍郎。

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孫及天水郡公婿俸祿。

丁酉,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瑀試兵部尚書。

戊戌,徽猷閣待制洪晧至自金,即日引見內殿。帝諭晧曰:「卿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賜內庫金幣、鞍馬、黃金三百兩,帛五百匹,象齒、香綿、酒茗甚眾。翌日,見於慈寧殿,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矣。」命撤之。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敵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悅,謂其子秘書省正字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

起居郎鄭朴權尚書兵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王師心權工部侍郎。己亥,以朴為賀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順軍承宣使、知閤門事何彥良副之;師心為賀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禦使、幹辦皇城司康益副之。時出疆必遣近臣,故並遷二人,自是以為例。

庚子,直龍圖閣張邵自金還。入見,言:「靖康以來迄於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數人,若陳過庭、聶昌、司馬朴、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執於北荒,歿于王事,而司馬朴之節尤為可觀。劉豫既廢,金人取河南地,金帥達蘭使朴為尚書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朴辭以病,堅臥不起,達蘭不能奪。陳過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為羹以獻。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剔股肉,投之於火,曰:『此肉與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聶昌割河東,絳州人殺之。滕茂實將死,自為祭文,人憐其忠。崔縱中風,坐廢三年,將死,以後事屬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見之。去冬,臣請于金尚書省,乞挈縱、行可之櫬以歸,朝命下所屬發遣。而行可之櫬,挈之往中京,乃不果發。縱之櫬,金人差丁役輿致,令臣護之以來,臣謹置之臨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隨行使臣有呂達者,本婺州人,亦病死於北界。欲望聖慈,以死事之臣如過庭輩七八人,其間恐未有經褒贈者,令有司檢舉,特推恤典,使縱之親戚迎護其櫬,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義之魂于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勵天下仗節死難之義。」

乙巳,修武郎朱弁自金國還行在。

弁奏朱邵、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谷、傅偉文、朱勣、李舟、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卒閻進節義於朝,乞優恤。邵,府穀人,靖康初,以秉義郎知震威城,其死節甚偉。抗,濟源人,為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忠輔為將領。守崞縣;景平,崞縣人,為隆德府部將;谷,朔寧人,為益府屬;皆以宣、靖間死事。寶真,五臺山僧,靖康中嘗召對,俾聚兵謀敵。金人生執,欲降之,寶真曰:「我既許宋皇帝以死矣,豈妄言邪!」臨刑,色不變,北人嗟異。丁氏,度五世孫,嘗適人,後為敵所掠,欲妻之,丁氏罵敵不從,絕於梃下。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報。

壬子,禮部言今歲南效應罷孟冬朝獻景靈宮之禮,從之,自是以為例。

九月,戊午,復甯遠、萬寧、宜倫三縣為吉陽、萬安、昌化軍,並免隸瓊州,仍以軍使兼知倚郭縣事。

甲子,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權直學士院洪晧出知饒州。

時金人來取趙彬輩三十人家屬,詔歸之。晧曰:「昔韓起謁環于鄭,鄭小國也,能引誼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于蒙古,姑恃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彼將謂秦無人而輕我矣。若恐以不與之故致渝盟誓,宜謂之曰:『俟淵聖皇帝及皇旅歸乃遣。』。秦檜大怒。晧又言:「王倫輩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初,檜在完顏昌軍中,昌圍楚州久不下,欲檜草檄諭降,有實訥者,在軍知狀。晧與檜語及金事,因曰:「憶實訥否?別時托寄聲。」檜色變而罷。

翌日,侍御史李文會即奏:「晧頃事未勔之婿,夤緣改官,以該討論,乃求奉使。比其歸也,非能自脫,特以和議既定,例得放歸。而貪戀顯列,不求省母。若久在朝,必生事端,望與外任。」檜進呈,因及宇文虛中事。帝曰:「人臣之事君,不可以有二心。為人臣而二心,在《春秋》皆所不赦。」乃命黜晧。

丁卯,御史中丞兼侍講羅汝楫試吏部尚書。

左司諫詹大方論:「秘閣修撰、主管祐神觀張邵,奉使無成,嘗與其副不協,持刃戕之,其辱命為甚。若置而不問,恐遠人聞之,必謂中國無賞罰,望改授外祠。」乃以邵主管台州崇道觀。

已而邵又遺秦檜書,言金有歸淵聖及宗室諸王意,勸其遣使迎請,於是秦檜益怒之。

庚午,詔:「故兵部侍郎司馬朴,忠跡顯著,特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帛三百匹兩。」以洪晧言其死節也。

冬,十月,乙未,奉安祖宗帝后及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御于景靈宮。

庚子,帝詣景靈宮,行款謁之禮。辛丑,亦如之。

十一月,戊午,帝服袍履,乘輦,詣景靈宮行朝獻之禮;遂赴太廟,宿齋。

己未,朝饗太廟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齋於青城。

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圜丘,太祖、太宗並配。自天地至從祀諸神,凡七百七十有一,設祭器九千二百有五,鹵簿萬二千二百有二十人,祭器應用銅玉者,權以陶、木,鹵簿應有用文繡者,皆以纈代之。初備五輅,惟玉輅並建旗常與各建所載之旗。青城用蘆席絞屋為之,飾以青布。不設齋宮,以黑繒為大裘,蓋元祐禮也。禮官以行在御街狹,故自宮徂廟,不乘輅,權以輦代之。禮畢,上不御樓,內降制書,赦天下。

庚午,給事中楊願假禮部尚書,充金賀正旦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兼權樞密副都承旨曹勳副之。及還,就充送伴。自是以為例。

癸酉,太常博士劉爃言:「國之大事在祀。昨自南渡草創,未能備物,凡遇大小祠祭,並權用奏告,一籩一豆,酒脯行事。今時方中興,容典寢備,如日、月、五帝且不得血食,神州、感生亦削去牲牢,風、雷、蠶、農盡寢其禮,簡神瀆禮,於是為甚。望明詔有司講求祀典,凡不可闕者,並先次復舊,其他以次施行。」從之。

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詔避殿,減膳。是日,陰雨不見。太師秦檜率百官上表稱賀。

癸已,秘書丞嚴抑言:「本省藏祖宗國史、歷代圖籍,有右文殿、秘閣、石渠及三館、四庫。自渡江後,權寓法慧寺,與居民相接。深慮風火不虞,欲望重建,以副右文之意。」於是建省於天井巷之東,以故殿前司寨為之。帝自書右文殿、秘閣二榜,命將作監米友仁書道山堂榜。且令有司即直秘閣陸宰家錄所藏書來上。

己亥,宗正少卿段拂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酉,金賀正旦使、副左金吾衛上將軍、右宣微使完顏曄、秘書少監馬諤,見於紫宸殿。金主遺帝金酒器六事,色綾羅紗觳三百段,馬六匹。自是正旦率如此例。

是歲,金初頒《皇統新律》,其法千餘條,大抵依仿南朝,間有創立者。如毆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加刑。他率類此。徒自一年至五年,杖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荊決臀,仍拘役之。雜條惟僧尼犯奸及強盜不論得財不得財並處死,與古制異。

金主漸悟左丞相希尹之冤,謂左丞宗憲曰:「希尹有大功于國,而死非其罪,朕將錄用其孫,如之何?」宗憲對曰:「陛下深念希尹,錄用其孫,幸甚。若不先明死者無罪,生者何由得仕?」金主曰:「卿言是也。」遂復希尹官,贈儀同三司、邢國公,改葬之;並贈蕭慶為銀青光祿大夫。以希尹孫守道為應奉翰林文字。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四年(金皇統四年)[编辑]

春,正月,癸丑朔,燕北使於紫宸殿,權侍郎、正刺史已上預焉。

甲寅,金主以去年宋幣賜宗室。

戊午,吏部尚書羅汝楫為大金報謝使,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鄭藻副之。

己未,金國賀正旦使完顏曄等辭行。

初,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俸賜如宰執。丙寅,韓世忠言:「兩國講和,北使朝正恭順,此乃陛下沈機獨斷,廟堂謨謀之力,臣無毫髮少裨中興大計,望將請給截日住支,並將背嵬使臣三十員、官兵七十人撥赴朝延使用。」詔使臣令殿前司交割,餘不許。

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王倫為金人所殺。

倫留居河間六年,至是金人欲用為河間、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倫曰:「奉使而來,非降也。大宋之臣,豈受大金爵祿耶!」金遣使來趣,倫又不受。金人杖其使,俾縊殺之;倫冠帶南向,再拜慟哭,乃就死。未幾,其子述使北人訪其骨,得之以歸。其後帝嘗語宰執曰:「倫雖不矜細行,乃能死節,此為難也。」

丁卯,詔上津、豐陽二縣隸金州。

辛未,封普安郡王婦郭氏為咸甯郡夫人,給內中俸。

癸酉,侍御史李文會試御史中丞,右司諫詹大方試右諫議大夫。

戍寅,內出鎮圭付國子監,以奉文宣王。

左朝奉大夫、秘閣修撰趙子偁卒。詔侍從台諫集議普安郡王當持何服,議者張澄、李文會、秦熺、周三畏、王㬇、劉才邵、詹大方、張叔獻、段拂、何若、遊操奏:「檢照《國朝會要》,嘉祐四年九月,詔使臣、內殿崇班、太子率府率以上遭父母喪,並聽解官行服,宗室解官給俸。所有普安郡王持服,乞依故事。」

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充金報謝副使鄭藻,改鎮東軍承宣使。

二月,癸未,金主如東京。

辛卯,復置教坊,凡樂工四百有十六人,以內侍充鈐轄。

丙申,給事中兼權直學士院楊願等送伴北使還,入對。自是率如之。

金主次春水。

丁酉,回鶻遣使于金。

丙午,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万俟禼,依前官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禼使金還,大師秦檜假金人語,以數十言囑禼奏於上,禼不可。他日,奏事退,檜坐殿廬中批上旨,輒除所厚官吏鈐紙尾進,禼拱手曰:「偶不聞聖語。」卻不視。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即奏禼黷貨營私,窺搖國是,禼再上章求去;帝命以資政殿學士出守。及入謝,問勞甚悉。檜愈怒,給事中楊願因封還錄黃,乃有是命。

同知大宗正事士䅳,請宗學生以百員為額,大學生五十,小學生四十,職事人各五人,從之。

己酉,資政殿學士、新知紹興府樓炤入見,即日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加政事。

軍器監陳康權尚書吏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李若谷權工部侍郎,以將出使也。

三月,丁卯,改岷州為西和州,與階、成、鳳州皆隸利路。

己巳,帝幸太學,祗謁先聖,止輦於大成殿門外,步趨升降。退,禦敦化堂,命禮部侍郎秦熺執經,國子司業高閌講《易·泰卦》,權侍郎、正剌史已上並與。坐講畢,賜諸生席於廡下,啜茶而退,遂幸養正、持志二齋,觀諸生肄業之所。賜閌三品服,熺與學官皆遷官,諸生授官、免解、賜帛如故事。

壬申,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資善堂贊讀高閌權尚書禮部侍郎。

御史中丞李文會言:「建甯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解潛,本趙鼎之客,不從和議:及和議之效既著,居常不樂。明州觀察使、浙西馬步軍總管辛永宗,好撰造言語,變亂是非。二人者,守官寄居,皆在平江衝要之地,倡為異說,恐使命往來,傳聞失實,旋致疑惑,誠為未便。」詔永宗移湖南副總管;潛責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庚辰,詔:「諸軍應有刻板書籍,並用黃紙印一帙,送秘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葬柔福公主。主既死,從梓宮者以其骨歸,至是葬之。

丙戍,命太師秦檜提舉製造常儀,詔有司求蘇頌遺法來上。帝謂檜曰:「宮中已製成小範,可以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蓋樞星,中星也。非久降出,用以為式,但廣其尺寸爾。」遂命內侍邵諤專主其事。

將作監丞蘇籀,請取近世儒臣所著經說,集而成編,以補唐之《正義》闕遺。帝諭秦檜曰:「此論甚當,若取其說之善者頒諸學宮,使學者有所宗師,則為王安石、程頤之說者不致紛紜矣。」

戊戍,權吏部侍郎陳康伯為報金賀生辰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曹勳副之。自是歲為例。

庚子,軍器監丞蘇策,請遠方之民委有孝行者,令州縣以聞,乞行旌表,詔申嚴行下。

五月,辛亥朔,金主如薰風殿。

甲寅,將作監米友仁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資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樓炤罷。

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論炤素無繩檢,交結蔡京,亟改京秩,其帥紹興,不恤國事,溺愛二倡。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乙丑,御史中丞兼侍讀李文會言:「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高閌,初為蔡翛之客,媚蔡京以求進;復錄程頤之學,徇趙鼎以邀名。權工部侍郎王師心,奉使大金,專務嗜利。起居舍人吳秉信,機巧便利,專結樓炤。此三人者,若久在朝,必害至治。。」詔以閌知筠州,師心知袁州,秉信知江州。

先是帝在經筵,常謂閌曰:「向來張九成嘗問朕:『《左氏傳》載一事或千餘言,《春秋》只一句書之,何也?』朕答之云:『聖言有造化,所以寓無窮之意。若無造化,即容易知,乃常人言耳。』」閌曰:「說《春秋》者雖多,終不能明,正如窺造化矣。」帝因問九成安否。翌日,謂秦檜曰:「張九成今在何處?」秦檜曰:「九成頃以唱異惑眾,為台臣所論,既與郡,乃乞祠,觀其意終不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呼給事中兼侍講楊願詢其事,文會亦劾閌。

是日,拜文會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自是執政免,即以言諸代之。

丙寅,太常諡故觀文殿大學士張商英曰文忠。

戊辰,權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假吏部尚書,充金報謝使,以金來賀生辰故也。上欲用右武大夫、嘉州防禦使錢愷為副,方持母喪,乃起復故官,假保信軍承宣使、知閤門事。

己巳,金主始遣驃騎大將軍、安國軍節度使烏延和、通議大夫、行大理少卿孟浩來賀天申節,遺上珠一囊,金帶一條,衣七對,色綾羅紗縠五百段,馬十匹。自是歲如之。

辛未,天申節,文武百官、金國人使上壽於紫宸殿。故事,北使上壽畢,同百官殿上賜酒三行,次赴筵於尚書省。至是特就驛燕之,仍以執政官押伴。

癸酉,大燕垂拱殿。

丁丑,北使辭行。自是留館中率不過十日。

己卯,右諫議大夫詹大方為御史中丞兼侍講。

六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乙未,帝謂大臣曰:「浙東、福建被水災處,可令監司躬往,悉力賑濟,務使實惠及民,毋為文具。」

時江、浙、福建同日大水。建州水冒城而入,俄頃深數丈,公私廬舍盡壞,溺死數千人。嚴州水暴至,城不沒者數板,右奉議郎、通判州事洪光祖,集舟以援民,且區處山阜,給之薪粥,卒無溺者。衢、信、處、婺等州,民之死者甚眾。

丙申,右武大夫、華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白鍔,特刺面配萬安軍。

時閩、浙大水,鍔乃自北方從太后歸者,宣言燮理乖繆,洪晧名聞中外,顧不用!太師秦檜聞之,奏系鍔大理寺。鍔館客張伯麟嘗題太學壁曰:「夫差,爾忘越王之殺而父乎!」伯麟亦下獄。獄具,鍔坐因伯麟嘗問何故不用廉訪使,鍔答以任內臣作耳目,正是祖宗故事,恐主上不知,因出言指斥,乃有是命。伯麟亦杖脊,刺配吉陽軍。

御史中丞詹大方即奏晧與鍔為刎頸交,更相稱譽,誑惑眾聽。時晧以徽猷閣直學士知饒州。丁酉,詔晧提舉江州太平觀。

秋,七月,庚戍朔,知濠州李觀民以赴任上殿,帝戒以毋招集流亡,恐金人啟釁也。旋以語宰執,俾申諭之。

壬子,秘書省正字吳芾、何逢原並罷。

殿中侍御史汪勃言:「芾與潘良能結為死黨,變亂是非;逢原因藍公佐之回,揣見和議少變,乃公肆異論,求合流俗。二人者不罷黜,緩急之際,必為國家之害。」乃以芾通判處州,逢原通判池州。

丁巳,詔:「與國同姓者不得二名。」

命有司改作祭器,三年乃成。

庚申,復置梅州。

先是諸軍請衣賜,所差使臣多以弊朽易取良縑,而諸軍所得皆怯薄者。至是詔戶部委官封記,仍令總領所差官偕本軍使臣同領,以絕其弊。

秘書省舊有提舉官,見《麟台故事》。少監遊操,言肇建新省,望依故事,旋詔以禮部侍郎秦熺兼之。操,建陽人也。

辛酉,升蜀州為崇慶軍,以帝始封之地故也。

庚午,金建原廟于東京。

丙子,帝幸秘書省,太師、尚書左僕射、監修國史秦檜,率百官及實錄院官奉迎。帝遂幸秘閣,召群臣觀晉、唐書畫,三代古器。還,御右文殿,賜群臣茗飲,從官坐於堂上,省官席於廡下。

八月,癸未,金主殺其子魏王道濟。

庚寅,直顯謨閣、兩浙轉運副使李椿年權尚書戶部侍郎。

癸巳,召尚書左司郎中林保、國子司業宋之才入對,以保權尚書吏部侍郎,之才權禮部侍郎。後二日,以保為賀金正旦使,知閤門事康益副之;之才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趙瑰副之。

九月,己酉,金主如東京;壬子,畋於沙河。

乙卯,金遣使祭遼陵。

辛酉,詔分利州為東、西兩路,用端明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請也。

時川口屯兵十萬人,分隸三大將,檢校少師、鎮西軍節度使、右護軍都統制、階、成、西和、鳳州經略使吳璘屯興州,檢校少保、武當軍節度使、利州路經略安撫使兼知興元府、宣撫司都統制楊政屯興元府,檢校少保、奉國軍度度使、金、房、開、達州經略安撫使兼知金州、樞密院都統制郭浩屯金州,皆建帥府,而統制官知成州王彥、知階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鳳州楊從儀亦領沿邊安撫使。剛中請以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天安軍七郡為東路,治興元府;興、階、成、西和、文、龍、鳳、七州為西路,治興州;即命政、璘為安撫使,浩為金、房、開、達州安撫使,諸裨將領安撫使命者皆罷,從之。

時和議方堅,而璘獨嚴備,日為敵至之虞,故西路兵為天下最。上覽剛中奏,謂檜曰:「川、陝地遠,為將尤難得人。如璘統兵有法,肯為朝延出死力,諸將所不及也。」

政故為璘兄玠裨將,及分道建帥,而執門下之禮益恭,世頗賢之。

金主詞:「熏風殿二十里內及巡幸所過五里內,並復一年。」

辛未,御史中丞詹大方言:「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趙鼎,輔政累年,不顧國事,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范沖輩咸懷異意,以邀無妄之福;用心如此,不忠孰甚?王文獻,一狂士也,鼎方在貶所,尚啖之以利,使之遊說。偶然敗露者,獨文獻耳;其詭計所施,人所不知者,又不知幾十百人。今文獻與守臣龔寬已有行遣,而鼎為誅首,置之不問,則鼎與其黨轉相惑亂,決無安靜之理,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壬申,秦檜進呈,帝曰:「司遷之遠地,使其門生故吏知不復用,庶無窺伺之謀。」於是移吉陽軍安置。

癸酉,金行台左丞相張孝純卒。

冬,十月,庚辰,詔昌化、萬安、吉陽依舊為軍,置守臣,還屬縣。

壬辰,金立借貸饑民酬賞格。

庚子,詔:「州縣文臣初至官,詣學祗謁先聖,乃許視事。」用左奉議郎羅長源請也。長源言:「士大夫皆學夫子之道以從政,而不知所自。望令先詣學宮,以彰風化之本。」後遂著為令。

長源又言:「朝廷通好息民,興崇學校,多士潛心經史,而終歲未有升進之望。乞以諸州進士解額,留七分以備科舉,餘三分歸於學校,稍取大觀三舍之法參酌增損之,務從簡便。」事下禮部。遂以長源知鄂州。

甲辰,金以河朔諸郡地震,詔復百姓一年,其壓斃者,官為斂藏。陝西蒲、解、汝、蔡諸郡縣,饑民質為奴婢者,官給絹贖為民,放還其鄉。

十一月,戊申朔,御史中丞兼侍讀詹大方試工部尚書。

己酉,金主獵於海島,三日之間,親射五虎,獲之。左丞完顏勖獻《東狩射虎賦》,金主悅,厚賜之。勖能以契丹字為詩文,凡遊宴有可言者,輒作詩以見意。

癸丑,給事中兼侍講兼直學士院楊願試御史中丞。

甲子,帝即宮中閱試殿前馬步諸軍,將士藝精者錫齎有差。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內教場。

乙丑,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朱勝非薨。勝非與秦檜有隙,奉祠八年,寓居湖州僧舍。及薨,贈三官為特進。後諡忠靖。

壬申,秦檜請以軍器監趙子厚兼權吏部侍郎。檜言今日宗室不可不崇獎,令聚於朝,帝曰:「宗室中之賢者,如嘗中科第及不生是非之人,可收置行在,如寺、監、秘書省,皆可以處之。祖宗以來,不用宗室作宰相,其慮思[甚]遠,可用至侍從而止。」

檜又奏請依舊置宗學教育宗子,帝可之。

十二月,乙卯,詔臨安府及諸郡復置漏澤園。

乙酉,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李文會罷。

御史中丞楊願,殿中侍御史汪勃,右正言何若,共劾「文會憸邪害政,自登言路,每論一人,必遣家僕密送於門外曰:『此出上意。』及為御史,又與王文獻締交,俾遊說於外,私養台吏,伺台中章疏,梟心虺志,無所不為。陛下講修鄰好之時,儻使奸險小人尚在政地,獸窮則搏,必致為國生事。」疏六上。詔文會落職,依前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願等又攻之,詔文會筠州居住。

自秦檜再居相位,每薦執政,必選世無名譽、柔佞易制者,不使預事,備員書姓名而已。百官不敢謁執政,州縣亦不敢通書問,如孫近、劉炤、万俟禼、范同、程克俊及文會等,不一年或半年,必以罪罷。尚疑復用,多使居千里外州軍,且使人伺察之。

甲午,金主至自東京。

庚子,御史中丞兼侍講楊願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丑,復詔願參知政事。

壬寅,詔:「自今北使在庭,嘗借官奉使者,並權立借官班。」自是遂為故事。

癸卯,金賀正旦使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布薩溫、安遠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高慶先,見於紫宸殿。

以右正言何若試諫議大夫。

丙午,秘閣修撰、兩浙轉運副使王鈇權尚書戶部侍郎;權尚書戶部侍郎李椿年,以憂去官。

金以龍虎衛上將軍亮為中京留守。

亮為人僄急,殘忍任數。初,金主以太祖嫡孫嗣位,亮意以其父宗幹乃太祖長子,而己亦太祖孫,遂懷覬覦。在中京,專務立威以壓伏小民,與明安蕭裕深相結。

是歲,右宣教郎、直秘閣、主管佑神觀朱弁卒於行在。秦檜惡洪晧,故弁亦不得遷,逾年卒。

融州觀察使、行營右護軍選鋒統制、知洋州、節制巴、蓬、洋州屯駐軍馬王俊卒。

俊行軍紀律嚴明,退者必誅,軍中號為「王開山」,言其所向無前也。然性強,好犯上,吳玠亦畏其反復而喜其勇,常厚遇之。

 卷一百二十五 ↑返回頂部 卷一百二十七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