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13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一百三十八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三十九 齊紀五
卷一百四十 

閼逢閹茂,一年。

資治通鑑 第139卷


【齊紀五】 閼逢閹茂,一年。

高宗明皇帝上建武元年(甲戌,公元四九四年)


春,正月,丁未,改元隆昌;大赦。
雍州刺史晉安王子懋,以主幼時艱,密為自全之計,令作部造仗;征南大將軍陳顯達屯襄陽,子懋欲脅取以為將。顯達密啟西昌侯鸞,鸞征顯達為車騎大將軍;徙子懋為江州刺史,仍令留部曲助鎮襄陽,單將白直、俠轂自隨。顯達過襄陽,子懋謂曰:「朝廷令身單身而返,身是天王,豈可過爾輕率!今猶欲將二三千人自隨,公意何如?」顯達曰:「殿下若不留部曲,乃是大違敕旨,其事不輕;且此間人亦難可收用。」子懋默然。顯達因辭出,即發去。子懋計未立,乃之尋陽。
西昌侯鸞將謀廢立,引前鎮西咨議參軍蕭衍與同謀。荊州刺史隨王子隆,性溫和,有文才;鸞欲征之,恐其不從。衍曰:「隨王雖有美名,其實庸劣。既無智謀之士,爪牙唯仗司馬垣歷生、武陵太守卞白龍耳。二人唯利是從,若啖以顯職,無有不來;隨王止須折簡耳。」鸞從之。征歷生為太子左衛率,白龍為游擊將軍;二人並至。續召子隆為侍中、撫軍將軍。豫州刺史崔慧景,高、武舊將,鸞疑之,以蕭衍為寧朔將軍,戍壽陽。慧景懼,白服出迎;衍撫安之。
辛亥,鬱林王祀南郊;戊午,拜崇安陵。
癸亥,魏主南巡;戊辰,過比干墓,祭以太牢,魏主自為祝文曰:「烏呼介士,胡不我臣!」
帝寵幸中書舍人綦毌珍之、朱隆之、直閣將軍曹道剛、周奉叔、宦者徐龍駒等。珍之所論薦,事無不允;內外要職,皆先論價,旬月之間,家累千金;擅取官物及役作,不俟詔旨。有司至相語云:「寧拒至尊敕,不可違舍人命。」帝以龍駒為後閣舍人,常居含章蓼,著黃綸帽,被貂裘,南面向案,代帝畫敕;左右侍直,與帝不異。
帝自山陵之後,即與左右微服遊走市裡,好於世宗崇安陵隧中擲塗、賭跳,作諸鄙戲,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枚不得,今日得用汝未?」世祖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勝計;鬱林王即位未期歲,所用垂盡。入主衣庫,令何後及寵姬以諸寶器相投擊破碎之,用為笑樂。蒸於世祖幸姬霍氏,更其姓曰徐。朝事大小,皆決於西昌侯鸞。鸞數諫爭,帝多不從;心忌鸞,欲除之。以尚書右僕射鄱陽王鏘為世祖所厚,私謂鏘曰:「公聞鸞於法身如何?」鏘素和謹,對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皆年少,朝廷所損,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帝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
衛尉蕭諶,世祖之族子也,自世祖在郢州,諶已為腹心。及即位,常典宿衛,機密之事,無不預聞。征南咨議蕭坦之,諶之族人也,嘗為東宮直閣,為世宗所知。帝以二人祖父舊人,甚親信之。諶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諶還乃安。坦之得出入後宮。帝褻狎宴游,坦之皆在側。帝醉後,常裸袒,坦之輒扶持諫諭。西昌侯鸞欲有所諫,帝在後宮不出,唯遣諶、坦之徑進,乃得聞達。
何後亦淫泆,私於帝左右楊鈱,與同寢處如伉儷;又與帝相愛狎,故帝恣之。迎後親戚入宮,以耀靈殿處之。齋閣通夜洞開,外內淆雜,無復分別。西昌侯鸞遣坦之入奏誅鈱,何後流涕覆面曰:「楊郎好年少,無罪,何可枉殺!」坦之附耳語帝曰:「外間並雲楊鈱與皇后有情,事彰遐邇,不可不誅。」帝不得已許之;俄敕原之,已行刑矣。鸞又啟誅徐龍駒,帝亦不能違,而心忌鸞益甚。蕭諶、蕭坦之見帝狂縱日甚,無復悛改,恐禍及己,乃更回意附鸞,勸其廢立,陰為鸞耳目,帝不之覺也。
周奉叔恃勇挾勢,陵轢公卿。常翼單刀二十口自隨,出入禁闥,門衛不敢訶。每語人曰:「周郎刀不識君!」鸞忌之,使蕭諶、蕭坦之說帝出奉叔為外援。己巳,以奉叔為青州刺史,曹道剛為中軍司馬。奉叔就帝求千戶侯;許之。鸞以為不可,封曲江縣男,食三百戶。奉叔大怒,於眾中攘刀厲色;鸞說諭之,乃受。奉叔辭畢,將之鎮,部伍已出。鸞與蕭諶稱敕,召奉叔於省中,毆殺之,啟云:「奉叔慢朝廷。」帝不獲已,可其奏。
溧陽令錢唐杜文謙,嘗為南郡王侍讀,前此說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燼粉滅,匪朝伊夕;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珍之曰:「計將安出?」文謙曰:「先帝舊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宿衛將萬靈會等共語,皆攘袂捶床;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等殺蕭諶,則宮內之兵皆我用也。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若遲疑不斷,復少日,錄君稱敕賜死,父母為殉,在眼中矣。」珍之不能用。及鸞殺奉叔,並收珍之、文謙,殺之。
乙亥,魏主如洛陽西宮。中書侍郎韓顯宗上書陳四事:其一以為:「竊聞輿駕今夏不巡三齊,當幸中山。往冬輿駕停鄴,當農隙之時,猶比屋供奉,不勝勞費。況今蠶麥方急,將何以堪命!且六軍涉暑,恐生癘疫。臣願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張之苦,成洛都營繕之役。」其二以為:「洛陽宮殿故基,皆魏明帝所造,前世已譏其奢。今茲營繕,宜加裁損。又,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捨相尚;宜因遷徙,為之制度。及端廣衢路,通利溝渠。」其三以為:「陛下之還洛陽,輕將從騎。王者於闈闥之內施警蹕,況涉履山河而不加三思乎!」其四以為:「陛下耳聽法音,目玩墳典,口對百辟,心虞萬機,景昃而食,夜分而寢;加以孝思之至,隨進而深;文章之業,日成篇卷;雖睿時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性,保無疆之祚也。伏願陛下垂拱司契而天下治矣。」帝頗納之。顯宗,麒麟之子也。
顯宗又上言,以為:「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敘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乃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聖王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後之胤,墜於皁隸矣。議者或云『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於門』,此亦失矣。豈可以世無周、邵,遂廢宰相邪!但當校其寸長銖重者先敘之,則賢才無遺矣。
「又,刑罰之要,在於明當,不在於重。苟不失有罪,雖捶撻之薄,人莫敢犯;若容可僥倖,雖參夷之嚴,不足懲禁。今內外之官,欲邀當時之名,爭以深酷為無私,迭相敦厲,遂成風俗。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任,遇下如億讎。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和氣不至,蓋由於此。謂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又,昔周居洛邑,猶存宗周;漢遷東都,京兆置尹。案《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曰邑。況代京,宗廟山陵所托,王業所基,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謂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光示萬葉。
「又,古者四民異居,欲其業專志定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工伎屠沽,各有攸處;但不設科禁,久而混殽。今聞洛邑居民之制,專以官位相從,不分族類。夫官位無常,朝榮夕悴,則是衣冠、皁隸不日同處矣。借使一里之內,或調習歌舞,或講肄詩書,縱群兒隨其所之,則必不棄歌舞而從詩書矣。然則使工伎之家習士人風禮,百年難成;士人之子效工伎容態,一朝而就。是以仲尼稱裡仁之美,孟母勤三徙之訓。此乃風俗之原,不可不察。朝廷每選人士,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至於度地居民,則清濁連甍,何其略也!今因遷徙之初,皆是公地,分別工伎,在於一言,有何可疑,而闕盛美!
「又,南人昔有淮北之地,自比中華,僑置郡縣。自歸附聖化,仍而不改,名實交錯,文書難辨。宜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小者併合,大者分置,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並省,今民口既多,亦可復舊。
「又,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可有所私。倉庫之儲,以供軍國之用,自非有功德者不當加賜。在朝諸貴,受祿不輕;比來頒賚,動以千計。若分以賜鰥寡孤獨之民,所濟實多;今直以與親近之臣,殆非『周急不继富』之謂也。」帝覽奏,甚善之。
二月,乙丑,魏主如河陰,規方澤。
辛卯,帝祀明堂。
司徒參軍劉學等聘於魏。
丙申,魏徙河南王干為趙郡王,穎川王雍為高陽王。
壬寅,魏主北巡;癸卯,濟河;三月,壬申,至平城。使群臣更論遷都利害,各言其志。燕州刺史穆羆曰:「今四方未定,未宜遷都。且征伐無馬,將何以克?」帝曰:「廄牧在代,何患無馬!今代在恆山之北,九州之外,非帝王之都也。」尚書於果曰:「臣非以代地為勝伊、洛之美也。但自先帝以來,久居於此,百姓安之;一旦南遷,眾情不樂。」平陽公丕曰:「遷都大事,當迅之卜筮。」帝曰:「昔周、邵聖賢,乃能卜宅。今無其人,卜之何益!且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黃帝卜而龜焦,天老曰『吉』,黃帝從之。然則至人之知未然,審於龜矣。王者以四海為家,或南或北,何常之有!朕之遠祖,世居北荒,平文皇帝始都東木根山,昭成皇帝更營盛樂,道武皇帝遷於平城。朕幸屬勝殘之運,何為獨不得遷乎!」群臣不敢復言。羆,壽之孫;果,烈之弟也。癸酉,魏主臨朝堂,部分遷留。
夏,四月,庚辰,魏罷西郊祭天。
辛巳,武陵昭王曄卒。
戊子,竟陵文宣王子良以憂卒。帝常憂子良為變,聞其卒,甚喜。
臣光曰:孔子稱「鄙夫不可與事君,未得之,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王融乘危徼幸,謀易嗣君。子良當時賢王,雖素以忠慎自居,不免憂死。跡其所以然,正由融速求富貴而已。輕躁之士,烏可近哉!
己亥,魏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饗祖考。
魏錄尚書事廣陵王羽奏:「令文:每歲終,州鎮列屬官治狀,及再考,則行黜陟。去十五年京官盡經考為三等,今已三載。臣輒准外考,以定京官治行。」魏主曰:「考績事重,應關朕聽,不可輕發;且俟至秋。」
閏月,丁卯,鎮軍將軍鸞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戊辰,以新安王昭文為揚州刺史。
五月,申戌朔,日有食之。
六月,己巳,魏遣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兼員外散騎侍郎王清石為聘。昶,度世之子也。清石世仕江南,魏主謂清石曰:「卿勿以南人自嫌。彼有知識,欲見則見,欲言則言。凡使人以和為貴,勿迭相矜誇,見於辭色,失將命之體也。」
秋,七月,乙亥,魏以宋王劉昶為使持節、都督吳、越、楚諸軍事、大將軍,鎮彭城。魏主親餞之。以王肅為昶府長史。昶至鎮,不能撫接義故,卒無成功。
壬午,魏安定靖王休卒。自卒至殯,魏主三臨其第;葬之如尉元之禮,送之出郊,慟哭而返。
壬戌,魏主北巡。
西昌侯鸞既誅徐龍駒、周奉叔,而尼媼外入者,頗傳異語。中書令何胤,以後之從叔,為帝所親,使直殿省。帝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諫說,帝意復止。乃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咨於鸞。
是時,蕭諶、蕭坦之握兵權,左僕射王晏總尚書事。諶密召諸王典簽,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親要日久,眾皆憚而從之。鸞以其謀告王晏,晏聞之,響應;又告丹陽尹徐孝嗣,孝嗣亦從之。驃騎錄事南陽樂豫謂孝嗣曰:「外傳籍籍,似有伊、周之事。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托附之重,恐不得同人此舉。人笑褚公,至今齒冷。」孝嗣心然之,而不能從。
帝謂蕭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卿所聞雲何?」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朝貴不容造此論,當是諸尼姥言耳,豈有信邪!官若無事除此二人,誰敢自保!」直閣將軍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謀未能發。
時始興內史蕭季敞、南陽太守蕭穎基皆內遷,諶欲待二人至,藉其勢力以舉事。鸞慮事變,以告坦之,坦之馳謂諶曰:「廢天子,古來大事。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就事,無所復及。弟有百歲母,豈能坐聽禍敗,正應作餘計耳!」諶惶遽從之。
壬辰,鸞使蕭諶先入宮,遇曹道剛及中書舍人朱隆之,皆殺之。直後徐僧亮盛怒,大言於眾曰:「吾等荷恩,今日應死報!」又殺之。鸞引兵自尚書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比入門,三失履。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皆隨其後。帝在壽昌殿。聞外有變,猶密為手敕呼蕭諶,又使閉內殿諸房閣。俄而諶引兵入壽昌閣,帝走趨徐姬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操弓楯欲拒戰。諶謂之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宿衛素隸服於諶,皆信之,及見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行至西弄,弒之。輿屍出殯徐龍駒宅,葬以王禮。徐姬及諸嬖倖皆伏誅。鸞既執帝,欲作太后令;徐孝嗣於袖中出而進之,鸞大悅。癸巳,以太后令追廢帝為鬱林王,又廢何後為王妃,迎立新安王昭文。
吏部尚書謝瀹方與客圍棋,左右聞有變,驚走報瀹。瀹每下子,輒云「其當有意」,竟局,乃還齋臥,竟不問外事。大匠卿虞悰竊歎曰:「王、徐遂縛褲廢天子,天下豈有此理邪!」悰,嘯父之孫也。朝臣被召入宮。國子祭酒江學至雲龍門,托藥發,吐車中而去。西昌侯鸞欲引中散大夫孫謙為腹心,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謙不欲與之同,輒散甲士;鸞亦不之罪也。
丁酉,新安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五。以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宣城郡公。大赦,改元延興。
辛丑,魏主至朔州。
八月,甲辰,以司空王敬則為太尉。鄱陽王鏘為司徒,車騎大將軍陳顯達為司空,尚書左僕射王晏為尚書令。魏主至陰山。
以始安王遙光為南郡太守,不之官。遙光,鸞之兄子也。鸞有異志,遙光贊成之,凡大誅賞,無不預謀。戊申,以中書郎蕭遙欣為兗州刺史。遙欣,遙光之弟也。鸞欲樹置親黨,故用之。
癸丑,魏主如懷朔鎮;己未,如武川鎮;辛酉,如撫宜鎮;甲子,如柔玄鎮;乙丑,南還;辛未,至平城。
九月,壬申朔,魏詔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朕今三載一考,即行黜陟,欲令愚滯無妨於賢者,才能不擁於下位。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其上下二等仍分為三。六品已下,尚書重問;五品已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者守其本任。」
魏主之北巡也。留任城王澄銓簡舊臣。自公侯已下,有官者以萬數,澄品其優劣能否為三等,人無怨者。
壬午,魏主臨朝堂,黜陟百官,謂諸尚書曰:「尚書,樞機之任,非徒總虛務,行文書而已;朕之得失,盡在於此。卿等居官,年垂再期,未嘗獻可替否,進一賢退一不肖,此最罪之大者。」又謂錄尚書事廣陵王羽曰:「汝為朕弟,居機衡之右,無勤恪之聲,有阿黨之跡。今黜汝錄尚書、廷尉,但為特進、太子太保。」又謖尚書令陸睿曰:「叔翻到省之初,甚有善稱;比來偏頗懈怠,由卿不能相導以義。雖無大責,宜有小罰,今奪卿祿一期。」又謂左僕射拓跋贊曰:「叔翻受黜,卿應大辟;但以咎歸一人,不復重責;今解卿少師,削祿一期。」又謂左丞公孫良、右丞乞伏義受曰:「卿亦應大辟;可以白衣守本官,冠服祿恤盡從削奪。若三年有成,還復本任;無成,永歸南畝。」又謂尚書任城王澄曰:「叔神志驕傲,可解少保。」又謂長兼尚書於果曰:「卿不勤職事,數辭以疾。可解長兼,削祿一期。」其餘守尚書尉羽、盧淵等,並以不職,或解任,或黜官,或奪祿,皆面數其過而行之。淵,昶之兄也。
帝又謂陸睿曰:「北人每言『北俗質魯,何由知書!』朕聞之,深用憮然!今知書者甚眾,豈皆聖人!顧學與不學耳。朕修百官,興禮樂,其志固欲移風易俗。朕為天子,何必居中原!正欲卿等子孫漸染美俗,聞見廣博;若永居恆北,復值不好文之主,不免面牆耳。」對曰:「誠如聖言。金日磾不入仕漢朝,何能七世知名!」帝甚悅。
鬱林王之廢也,鄱陽王鏘初不知謀。及宣城公鸞權勢益重,中外皆知其蓄不臣之志。鏘每詣鸞,鸞常屣履至車後迎之;語及家國,言淚俱發,鏘以此信之。宮台之內皆屬意於鏘,勸鏘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二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東城人正共縛送蕭令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台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事不捷,意甚猶豫。馬隊主劉巨,世祖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典簽知其謀,告之。癸酉,鸞遣兵二千人圍鏘第,殺鏘,遂殺子隆及謝粲等。於時太祖諸子,子隆最壯大,有才能,故鸞尤忌之。
江州刺史晉安王子懋聞鄱陽、隨王死,欲起兵,謂防閣吳郡陸超之曰:「事成則宗廟獲安,不成猶為義鬼。」防閣丹陽董僧慧曰:「此州雖小,宋孝武嘗用之。若舉兵向闕以請鬱林之罪,誰能御之!」子懋母阮氏在建康,密遣書迎之,阮氏報其同母兄於瑤之為計。瑤之馳告宣城公鸞;乙亥,假鸞黃鉞,內外纂嚴,遣中護軍王玄邈討子懋,又遣軍主裴叔業與於瑤之先襲尋陽,聲雲為郢府司馬。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湓城。叔業溯流直上,至夜,回襲湓城;城局參軍樂賁開門納入。子懋聞之,帥府州兵力據城自守。子懋部曲多雍州人,皆勇躍願奮。叔業畏之,遣於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正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眾情稍沮。中兵參軍於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可以免禍。子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說叔業取子懋。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將四百人隨琳之入州城,僚佐皆奔散。琳之從二百人,拔白刃入齋,子懋罵曰:「小人!何忍行此!」琳之以袖障面,使人殺之。王玄邈執董僧慧,將殺之,僧慧曰:「晉安舉義兵,僕實預其謀;得為主人死,不恨矣!願至大斂畢,退就鼎鑊。」玄邈義之,具以白鸞;免死配東冶。子懋子昭基,九歲,以方二寸絹為書,參其消息,並遺錢五百,行金得達,僧慧視之曰:「郎君書也!」悲慟而卒。於琳之勸陸超之逃亡,超之曰:「人皆有死,此不足懼!吾若逃亡,非唯孤晉安之眷,亦恐田橫客笑人!」玄邈等欲囚以還都,超之端坐俟命。超之門生謂殺超之當得賞,密自後斬之,頭墜而身不僵。玄邈厚加殯斂。門生亦助舉棺,棺墜,壓其首,折頸而死。
鸞遣平西將軍王廣之襲南兗州刺史安陸王子敬。廣之至歐陽,遣部將濟陰陳伯之先驅。伯之因城開獨入,斬子敬。
鸞又遣徐玄慶西上害諸王。臨海王昭秀為荊州刺史,西中郎長史何昌寓行州事。玄慶至江陵,欲以便宜從事。昌寓曰:「僕受朝廷意寄,翼輔外籓。殿下未有愆失,君以一介之使來,何容即以相付邪!若朝廷必須殿下,當自啟聞,更聽後旨。」昭秀由是得還建康。昌寓,尚之之弟子也。
鸞以吳興太宗孔琇之行郢州事,欲使之殺晉熙王銶。琇之辭不許,遂不食而死。琇之,靖之孫也。裴叔業自尋陽仍進向湘州,欲殺湘州刺史南平王銳,防閣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從!」銳典簽叱左右斬之。乙酉,殺銳;又殺郢州刺史晉熙王銶、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鏗。
丁亥,廬陵王子卿為司徒,杜陽王鑠為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丁酉,解嚴。
以宣城公鸞為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進爵為王。
宣城王謀繼大統,多引朝廷名士與參籌策。侍中謝朏心不願,乃求出為吳興太守。至郡,致酒數斛遺其弟吏部尚書瀹,為書曰:「可力飲此,勿豫人事!」
臣光曰:臣聞「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二謝兄弟,比肩貴近,安享榮祿,危不預知;為臣如此,可謂忠乎!
宣城王雖專國政,人情猶未服。王胛上有赤志,驃騎咨議參軍考城江祐勸王出以示人。王以示晉壽太守王洪範,曰:「人言此是日月相,卿幸勿洩!」洪範曰:「公日月在軀,如何可隱,當轉言之!」王母,祏之姑也。
戊戈,殺桂陽王鑠、衡陽王鈞、江夏王鋒、建安王子真、巴陵王子倫。
鑠與鄱陽王鏘齊名;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為鄱、桂。鏘死,鑠不自安,至東府見宣城王,還,謂左右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面有慚色,此必欲殺我。」是夕,遇害。
宣城王每殺諸王,常夜遣兵圍其第,斬關逾垣,呼噪而入,家貲皆封籍之。江夏王鋒,有才行,宣城王嘗與之言「遙光才力可委」。鋒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宣城王失色。及殺諸王,鋒遺宣城王書,誚責之;宣城王深憚之,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鋒有力,手擊數人皆仆地,然後死。
宣城王遣典簽柯令孫殺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孫手牽出之;叩頭乞為奴,不許而死。
又遣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巴陵王子倫。子倫性英果,時為南蘭陵太守,鎮琅邪,城有守兵。宣城王恐不肯就死,以問典簽華伯茂。伯茂曰:「公若以兵取之,恐不可即辦。若委伯茂,一夫力耳。」乃手自執鴆逼之。子倫正衣冠,出受詔,謂法亮曰:「先朝昔滅劉氏,今日之事,理數固然。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使,當由事不獲已。此酒非勸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時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初,諸王出鎮,皆置典簽,主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時入奏事,一歲數返,時主輒與之間語,訪以州事,刺史美惡專系其口。自刺史以下莫不折節奉之,恆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部,大為奸利。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干;典簽趙渥之謂人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見世祖,盛毀之;曄遂免還。
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暫游東堂,典簽姜秀不許。子罕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簽不在,不敢與。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劉寅等,世祖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唯巴東!」上問其故,對曰:「天生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皆咨簽帥;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唯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何得不反!」
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參軍范雲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立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及宣城王誅諸王,皆令典簽殺之,竟無一人能抗拒者。孔珪聞之,流涕曰:「齊之衡陽、江夏最有意,而復害之;若不立簽帥,故當不至於此。」宣城王亦深知典簽之弊,乃詔:「自今諸州有急事,當密以奏聞,勿復遣典簽入都。」自是典簽之任浸輕矣。
蕭子顯論曰:帝王之子,生長富厚,期出閨閫,暮司方岳,防驕翦逸,積代常典。故輔以上佐,簡自帝心;勞舊左右,用為主帥,飲食游居,動應聞啟;處地雖重,行己莫由。威不在身,恩未下及,一朝艱難總至,望其釋位扶危,何可得矣!斯宋氏之餘風,至齊室而尤弊也。
癸卯,以寧朔將軍蕭遙欣為豫州刺史,黃門郎蕭遙昌為郢州刺史,輔國將軍蕭誕為司州刺史。遙昌,遙欣之弟;誕,諶之兄也。
甲辰,魏以太尉東陽王丕為太傅、錄尚書事,留守平城。
戊申,魏主親告太廟,使高陽王雍、於列奉遷神主於洛陽;辛亥,發平城。
海陵王在位,起居飲食,皆咨宣城王而後行。嘗思食蒸魚菜,太官令答無錄公命,竟不與。辛亥,皇太后令曰:「嗣主沖幼,庶政多昧;且早嬰尪疾,弗克負荷。太傅宣城王,胤體宣皇,鐘慈太祖,宜入承寶命。帝可降封海陵王,吾當歸老別館。」且以宣城王為太祖第三子。癸亥,高宗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以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司空陳顯達為太尉,尚書令王晏加驃騎大將軍,左僕射徐孝嗣加中軍大將軍,中領軍蕭諶為領軍將軍。
度支尚書虞悰稱疾不陪位。帝以悰舊人,欲引參佐命,使王晏繼廢立事示悰。悰曰:「主上聖明,公卿戮力,寧假朽老以贊惟新乎!不敢聞命!」因慟哭。朝議欲糾之,徐孝嗣曰:「此亦古之遺直。」乃止。
帝與群臣宴會,詔功臣上酒。王晏等興席,謝瀹獨不起,曰:「陛下受命,應天順人;王晏妄叨天功以為己力!」帝大笑,解之。座罷,晏呼瀹共載還令省,欲相撫悅。瀹正色曰:「君巢窟在何處!」晏甚憚之。
丁卯,詔:「籓牧守宰,或有薦獻,事非任土,悉加禁斷。」
己巳,魏主如信都。庚午,曰:「比聞緣邊之蠻,多竊掠南土,使父子乖離,室家分絕。聯方蕩壹區宇,子育萬姓,若苟如此,南人豈知朝德哉!可詔荊、郢、東荊三州,禁勒蠻民,勿有侵暴。」
十一月,癸酉,以始安王遙光為揚州刺史。
丁丑,魏主如鄴。
庚辰,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寶玄為江夏王,寶源為廬陵王,寶寅為建安王,寶融為隨郡王,寶攸為南平王。
甲申,詔曰:「邑宰祿薄,雖任土恆貢,自今悉斷。」
乙酉,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為懿後。
丙戌,以聞喜公遙欣為荊州刺史,豐城公遙昌為豫州刺史。時上長子晉安王寶義有廢疾,諸子皆弱小,故以遙光居中,遙欣鎮撫上流。
戊子,立皇子寶卷為太子。
魏主至洛陽,欲澄清流品,以尚書崔亮兼吏部郎。亮,道固之兄孫也。
魏主敕後軍將軍寧文福行牧地。福表石濟以西,河內以東,距河凡十里。魏主自代徙雜畜置其地,使福掌之;畜無耗失,以為司馬監。
初,世祖平統萬及秦、涼,以河西水草豐美,用為牧地,畜甚蕃息,馬至二百餘萬匹,橐駝半之,牛羊無數。及高祖置牧場於河陽,常畜戌馬十萬匹,每歲自河西徙牧并州,稍復南徙,欲其漸習水土,不至死傷,而河西之牧愈更蕃滋。及正光以後,皆為寇盜所掠,無孑遺矣。
永明中,御史中丞沈淵表,百官年七十,皆令致仕,並窮困私門。庚子,詔依舊銓敘。上輔政所誅諸王,皆復屬籍,封其子為侯。
上詐稱海陵恭王有疾,數遣御師瞻視,因而殞之,葬禮並依漢東海恭王故事。
魏郢州刺史韋珍,在州有聲績,魏主賜以駿馬、谷帛。珍集境內孤貧者,悉散與之,謂之曰:「天子以我能綏撫卿等,故賜以谷帛,吾何敢獨有之!」
魏主以上廢海陵王自立,謀大舉入寇。會邊將言,雍州刺史下邳曹虎遣使請降於魏,十一月,辛丑朔,魏遣行征南將軍薛真度督四將向襄陽,大將軍劉昶、平南將軍王肅向義陽,徐州刺史拓跋衍向鐘離,平南將軍廣平劉藻向南鄭。真度,安都從祖弟也。以尚書盧淵為安南將軍,督襄陽前鋒諸軍。淵辭以不習軍旅,不許。淵曰:「但恐曹虎為周魴耳。」
魏主欲變易舊風,壬寅,詔禁士民胡服。國人多不悅。
通直散騎常侍劉芳,纘之族弟也,與給事黃門侍郎太原郭祚,皆以文學為帝所親禮,多引與講論及密議政事;大臣貴戚皆以為疏己,怏怏有不平之色。帝使給事黃門侍郎陸覬私諭之曰:「至尊但欲廣知古事,詢訪前世法式耳,終不親彼而相疏也。」眾意乃稍解。覬,□之子也。
魏主欲自將入寇。癸卯,中外戒嚴。戊申,詔代民遷洛者復租賦三年。相州刺史高閭上表稱:「洛陽草創,曹虎既不遣質任,必非誠心,無宜輕舉。」魏主不從。
久之,虎使竟不再來,魏主引公卿議行留之計,公卿或以為宜止,或以為宜行。帝曰:「眾人紛紜,莫知所從。必欲盡行留之勢,宜有客主,共相起發。任城、鎮南為留議,朕為行論,諸公坐聽得矣,長者從之。」眾皆曰:「諾。」鎮南將軍李沖曰:「臣等正以遷都草創,人思少安;為內應者未得審諦,不宜輕動。」帝曰:「彼降款虛實,誠未可知。若其虛也,朕巡撫淮甸,訪民疾苦,使彼知君德之所在,有北向之心;若其實也,今不以時應接,則失乘時之機,孤歸義之誠,敗朕大略矣。」任城王洽曰:「虎無質任,又使不再來,其詐可知也。今代都新遷之民,皆有戀本之心。扶老攜幼,始就洛邑,居無一椽之室,食無甔石之儲。又冬月垂盡,東作將起,乃『百堵皆興』、『俶載南畝』之時,而驅之使擐甲執兵,泣當白刃,殆非歌舞之師也。且諸軍已進,非無應接。若降款有實,待既平樊、沔,然後鑾輿順動,亦可晚之有!今率然輕舉,上下疲勞;若空行空返,恐挫損天威,更成賊氣,非策之得者也。」司空穆亮以為宜行,公卿皆同之。澄謂亮曰:「公輩在外之時,見張旗授甲,皆有憂色,平居論議,不願南征,何得對上即為此語!面背不同,事涉欺佞,豈大臣之義、國士之體乎!萬一傾危,皆公輩所為也。」沖曰:「任城王可謂忠於社稷。」帝曰:「任城以從朕者為佞,不從朕者豈必皆忠!夫小忠者,大忠之賊,無乃似諸!」澄曰:「臣愚闇,雖涉小忠,要是竭誠謀國;不知大忠者竟何所據!」帝不從。
辛亥,發洛陽,以北海王詳為尚書僕射,統留台事;李沖兼僕射,同守洛陽。給事黃門侍郎崔休為左丞,趙郡王幹都督中外諸軍事,始平王勰將軍宗子軍宿衛左右。休,逞之玄孫也。戊辰,魏主至懸瓠。己巳,詔壽陽、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女皆放還南。曹虎果不降。
魏主命盧淵攻南陽。淵以軍中乏糧,請先攻赭陽以取葉倉,魏主許之。乃與征南大將軍城陽王鸞、安南將軍李佐、荊州刺史韋珍共攻赭陽。鸞,長壽之子;佐,寶之子也。北襄城太守成公期閉城拒守。薛真度軍於沙堨,南陽太守房伯玉、新野太守劉思忌拒之。
先是,魏主遣中書監高閭治古樂;會閭出為相州刺史,是歲,表薦著作郎韓顯宗、太樂祭酒公孫崇參知鐘律,帝從之。


 卷一百三十八 ↑返回頂部 卷一百四十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