번역:삼국사기/권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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신문왕[편집]

神文王 立 諱政明 明之字日怊[1] 文武大王長子也 母慈儀一作義王后 妃金氏 蘇判欽突之女 王爲太子時納之 久而無子 後坐父作亂 出宮 文武王五年 立爲太子 至是繼位 唐高宗遣使冊立爲新羅王 仍襲先王官爵

元年 八月 拜舒弗邯眞福爲上大等 八日 蘇判金欽突 波珍湌興元 大阿湌眞功等 謀叛伏[2]誅 十三日 報德王遣使小兄首德皆 賀平逆賊 十六日 下敎曰 『賞有功者 往聖之良規 誅有罪者 先王之令典 寡人以眇躬涼德 嗣守崇基 廢食忘[3]餐 晨興晏寢 庶與股肱 共寧邦家 豈圖縗絰之內 亂起京城 賊首欽突·興元·眞功等 位非才進 職實恩升 不能克愼始終 保全富貴 而乃不仁不義 作福作威 侮慢官寮 欺凌上下 比日[4] 逞其無厭之志 肆其暴虐之心 招納凶邪 交結近竪 禍通內外 同惡相資 剋日定期 欲行亂逆 寡人 上賴天地之祐 下蒙宗廟之靈 欽突等惡積罪盈 所謀發露 此乃人神之所共棄[5] 覆載之所不容 犯義傷風 莫斯爲甚 是以追集兵衆 欲除梟獍[6] 或逃竄山谷 或歸降闕庭 然尋枝究葉 並已誅夷 三四日間 囚首蕩盡 事不獲已 驚動士人 憂愧之懷 豈忘旦夕 今旣妖徒廓淸 遐邇無虞 所集兵馬 宜速放歸 사방(四方)에 포고(布告)하여 令知此意』 二十八日 誅伊湌軍官 敎書曰 『事上之規 盡忠爲本 居官之義 不二爲宗 兵部令伊湌軍官 因緣班序 遂升上位 不能拾遺補闕 效素節於朝廷 授命忘軀 表丹誠於社稷 乃與賊臣欽突等交涉 知其逆事 曾不告言 旣無憂國之心 更絶徇公之志 何以重居宰輔 濫濁憲章 宜與衆棄 以懲後進 軍官及嫡子一人 可令自盡 布告遠近 使共知之』 冬十月 罷侍衛監 置將軍六人

二年 春正月 親祀神宮 大赦 夏四月 置位和府令二人 掌選擧之事 五月 太[7]白犯月 六月 立國學 置卿一人 又置工匠府監一人 彩典監一人

三年 春二月 以順知爲中侍 納一吉湌金欽運少女爲夫人 先差伊湌文穎 波珍湌三光定期 以大阿湌智常納采 幣帛十五轝 米·酒·油·蜜·醬·豉·脯·醢[8]一百三十五轝 租一百五十車 夏四月 平地雪一尺 五月七日 遣伊湌文穎·愷元抵其宅 冊爲夫人 其日卯時 遣波珍湌大常·孫文 阿湌坐耶·吉叔等 各與妻娘及梁·沙梁二部嫗各三十人迎來 夫人乘車 左右侍從 官人及娘嫗甚盛 至王宮北門 下車入內 冬十月 徵報德王安勝爲蘇判 賜姓金氏 留京都 賜甲第良田 彗星出五車

효소왕[편집]

  1. 효소왕

성덕왕[편집]

  1. 성덕왕

주석[편집]

  1. 三國遺事 王曆篇 「炤」. 培 「昭」.
  2. 原本 「㐲」. 三國史節要·鑄字本에 의거 수정.
  3. 原本 「志」. 三國史節要·鑄字本에 의거 수정.
  4. 原本 「口」. 文意로 보아 수정. 榮·朝·北·權·浩 「口」, 燾 「口(日)」
  5. 原本 「弃」. 「棄」의 古字. 以下 同.
  6. 原本 「鏡」. 三國史節要·鑄字本에 의거 수정. 燾 「鏡(獍)」.
  7. 原本 「大」. 三國史節要·鑄字本에 의거 수정.
  8. 原本 「醘」. 文意로 보아 수정. 鑄字本 「醘」. 榮·朝·權·烈·燾·浩 「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