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선조소경대왕수정실록/16년
十六年 正月
[편집]1月 1日
[편집]○朔乙卯/以崔永慶爲持平, 安自裕爲大司憲, 李潑爲大司諫。 永慶辭不拜。
○兵曹判書李珥引疾乞遞, 不許。 逾二旬, 始出謝後, 力陳不堪判兵之職, 且言: “故事典文衡之臣, 鮮有主兵者。 誠以文武重柄, 決非一人所能兼故也。 乞賜免遞。” 上答曰: “故事有無, 不足道也。 我朝兵力, 固不及於前朝, 而昇平百年, 兵政之散久矣。 予時思之, 未嘗不隱憂, 而實歎不得其人焉。 卿嘗以更張改紀, 前後惓惓, 是卿之所志也。 卿誠能出奇運謀, 革盡流弊, 作爲養兵之規, 於國家幸矣。 《書》曰 ‘克詰戎兵。’ 劉子曰: ‘國之大事, 在祀與戎。’ 荀子曰: ‘兵大制則制天下; 小制則治隣國。’ 誠有國之不可忽也。 卿其努力, 調病行公, 亦可以治事也。” 上旣不許遞職, 又有北邊警報, 遂不敢復辭。 兵曹事務煩劇, 雖以幹敏練達自負者, 常患不辦。 珥以儒臣, 遽當大任, 適値邊事之擾, 簿書委積, 而剖決如流, 綱擧目張, 細大不遺。 曹中老吏皆言: “見判書, 未有幹決如此者。”
○咸鏡監司鄭澈臨行, 上疏陳時弊, 答曰: “奇哉, 卿說也! 今卿遠離朝廷, 有此忠懇之言也, 予當留念。 卿往欽哉。”
十六年 二月
[편집]2月 1日
[편집]○朔甲申/北界藩胡作亂, 陷慶源府。 是時, 邊將多不得人, 稍侵漁藩落, 而邊備久弛。 胡人忿驕思亂, 慶源府阿山堡藩胡酋長迂乙知聲言: “前萬戶崔夢麟, 侵虐藩胡,” 傳箭旁近, 將作亂。 萬戶柳重榮不知其謀, 遣土兵數人偵之, 迃乙知執送深處胡中,【北道胡人, 居江外接近邊堡, 交貨納貢者爲藩胡; 山北諸胡, 未嘗親附者, 謂之深處胡, 亦時時款邊。 深處胡欲入邊, 藩人輒告之, 或遮防調捄。 故自祖宗朝厚待藩胡者以此。 及邊防浸踈, 藩胡浸盛, 撫馭失宜, 反爲亂階。 至是, 藩胡首亂, 自是或引深處胡入寇, 反覆自利, 北邊始不安矣。】遂作亂, 夜襲堡城。 賊已登城, 時, 利城縣監李之詩, 以繼援將在堡, 先知賊來, 獨戰却之, 重榮恇擾, 不敢出戰。 之詩亦不暴已功, 以掩重榮之罪, 賞罰皆不行。 慶源府使金璲、判官梁士毅, 聞阿山土兵被執, 領輕兵渡江, 欲擊胡取土兵來, 反爲胡人所圍, 挺身脫歸, 輜重、器械, 皆沒於賊。 賊萬餘騎進圍府城, 西門守兵先遁, 賊闌入城。 金璲率兵, 守軍器庫及倉庫, 力射賊, 賊不得入。 士毅竄伏不敢出, 賊掠取其妾, 縱兵大掠而去。 於是, 鍾城胡栗甫里、會寧胡尼湯介等, 傳箭響應, 一時皆反, 尼湯介尤强梁焉。 兵馬使李濟臣, 連狀告急。 上初聞邊報, 引見三公及備邊司宰臣, 以罷散武臣吳沄、朴宣爲助防將, 領勇士八千先赴援, 以京畿監司鄭彦信爲右參贊兼都巡察使, 李𢧳爲南道兵馬使, 刻期繼援, 國內大震。 旣而慶源敗報至, 上以金璲、梁士毅失守, 命遣宣傳官, 梟示軍前, 以振軍律。
○上傳敎大臣曰: “昨與卿等面議之時, 或以爲: ‘藩胡決無背叛之勢。’ 今見賊勢, 藩胡之叛無疑。 六鎭以胡人爲藩籬, 雖曰其慮遠矣, 養成肘腋之變, 豈特時運之不幸? 然六鎭非藩胡之屛蔽則亦難爲守。 其向國納款者, 當因而撫之, 背恩忘德者, 當發兵致討, 以施一怒之威。 今不問罪懲創, 則他日之憂, 有甚於今日。 聲罪薄伐, 蕩平其巢穴然後, 擇其效順者, 更爲藩屛, 撫之以恩威, 亦良算也。 議者必曰兵連, 必曰開釁, 此, 儒生之說也。 未聞有叛不討而爲國者也。” 大臣回啓曰: “伏承聖敎, 實合時宜。 北虜凶逆如此, 豈可姑息, 不討其罪? 今使巡察使, 商度本道兵力及糧餉然後, 可行天討。 且兵使李濟臣, 雖有才略, 其實書生, 難於獨任。 金禹瑞屢經北門之任, 才智亦出流輩, 請以禹瑞爲防禦使, 卽刻馳赴, 使之節制赴援。” 從之。【禹瑞鄙細無勇。 旣赴邊, 恇怯自保, 邊人侮之。】
○賊胡復圍慶源府。 穩城府使申砬, 領輕兵, 先赴援入城, 賊圍之三匝。 砬兵殊死戰, 賊將有騎白馬者, 揚揚摩壘, 砬發一失殪之, 賊遂退去。 賊又圍乾原堡, 富寧府使金義賢, 力戰却之。 賊又寇安原堡, 兵勢甚盛, 守將皆無固志。 申砬方援阿山, 路經安原, 見有越城以走者, 卽斬之懸於旗竿, 以定軍心。 賊知之, 不敢犯而退。 其後, 兵使以安原城小兵弱, 撤入本府, 賊遂入堡, 取穀而去。
○兵曹建請: “募戍兵, 凡自願赴防六鎭, 滿三年者, 庶孽許通赴擧; 公私賤從良; 私賤代以公賤。” 上許之。 兩司卽駁其議, 請勿擧行, 從之。
○備邊司啓曰: “李濟臣以書生, 當玆邊警, 措置方略, 未免踈漏, 請罷職, 以金禹瑞代之。” 上曰: “不須遞改。”
○賊胡圍訓戎鎭, 作衝橋, 四面攻城, 僉使申尙節晝夜拒戰, 矢盡力竭, 城將陷。 穩城府使申砬, 與柔遠僉使李璞, 從黃柘坡, 間道直馳, 突圍以入, 以一箭射殪賊酋, 胡人識砬面者, 相驚曰: “穩城令公也。” 揮弓而退。 尙節亦開門出擊, 與砬乘銳追賊, 擊斬七十級, 直擣其部落, 焚穹廬而還。 是時, 慶源、鍾城、會寧等鎭藩胡皆叛, 獨穩城胡不叛, 蓋服砬武勇也。 砬常時, 練鐵騎五百餘名, 校獵習戰, 沿江馳突, 捷疾如神, 胡人皆聚觀之。 時, 昇平日久, 兵不知戰, 但守埤放矢, 如射帿然。 賊或肉薄登城, 則皆恇惑, 不能發失。 及見砬接刃摶戰, 戰比有功, 邊兵始奮勵, 乃敢野戰擊賊, 得保守六鎭, 由砬倡勇也。
○備邊司啓曰: “今見北兵使狀啓, 申砬奮勇力戰, 至爲可嘉。 宜先褒賞, 以激戰士。 且兵使欲待援兵之集, 討滅反胡, 方爲布置, 兵勢漸長, 不必以他人代之。 聖敎不遞, 實合事宜。” 又啓: “金璲等有覆敗之罪, 主將劃卽行刑則已矣。 今以主將之令, 許以立功自効, 以孤軍斬首四十級。 雖功不可贖, 若不按鞫, 而遽行常刑, 則恐有未盡之意也。” 上不許, 下敎廟堂【大臣與備邊司堂上會坐, 謂之廟堂。】曰: “今觀廟堂規畫, 多有顚倒, 未滿意處。 慶源爲賊淵藪, 而未嘗出一奇謀, 決勝千里, 却敵而安民, 取威而服遠, 惟切切焉, 陷城將是營是救。 至於兵使之易置, 雖所當爲, 金禹瑞旣爲防禦使, 專征討之任, 則李濟臣雖不閑軍旅, 與禹瑞協力掎角, 未爲無助。 乃搖動於浮言, 率爾請罷, 設使濟臣可罪, 今豈其時? 予故不從矣。 及見捷報, 乃曰: ‘上敎允當。’ 其施措何如? 只色承旨知之。” 時, 朴淳爲首相, 李珥爲兵判。 李濟臣疏陳邊務十二條, 淳使珥覆議, 盡用其說。 二人本爲時議所不快, 其所建設, 兩司一例攻摘沮撓。 及上下此敎, 群議爭以廟堂爲失計, 彈劾相繼。
○兵曹判書李珥入對, 陳時務六條。 一曰、任賢能, 二曰、養軍民, 三曰、足財用, 四曰、固蕃屛, 五曰、備戰馬, 六曰、明敎化。 上, 下其章于備邊司曰: “此疏辭爲國之誠至矣。 予亦有一言以蔽之曰: ‘上自公卿, 下至士大夫, 不爲關節簡請之私, 則可無爲而治矣。’ 其所謂任賢能在此、養軍民在此、足財用在此、固藩屛在此、備戰馬在此、明敎化在此。 不然, 良法美意, 更無所施, 而雖日更舊法, 恐其無益, 徒自勞耳。”
○兩司啓: “北兵使李濟臣, 麤暴亢厲, 處事顚倒。 自守北門, 專事威虐, 列堡離心, 藩胡怨叛, 其所以致今日之變者, 實濟臣所爲也。 及其變作, 恇怯退縮, 束手無策, 孤城覆沒, 僅在數息之程, 而不能馳救。 將士存亡, 人畜搶掠, 了不聞知, 前後狀啓之事, 顚倒錯亂, 莫適所措。 其失誤軍機, 陷城辱國之罪大矣。 請拿來, 依律定罪。” 答曰: “李濟臣何如是論之耶? 雖姑徐論之, 此時則決不可從。 其勿更言。”
○司諫院啓: “備邊兵曹堂上, 近日建請施措, 無一長策, 率多苟且, 請命推考。” 不從。 兵曹判書李珥上箚, 待罪乞退。 兩司論啓: “李珥在被論中, 抗辭待罪, 輕蔑公論, 請推考。” 從之。
○司憲府啓: “都承旨李海壽近日所爲, 多不厭人望, 請遞免。” 從之。【時, 先進號西人, 在淸班者絶少。 海壽孤介不附後輩, 故時人惡之。】
○賊胡再圍訓戎鎭, 僉使申尙節敗之。【尙節勇功, 亞於申砬, 而見忤於鄭彦信, 賞不酬勞。】
○兩司復請拿鞫李濟臣, 從之。
○北兵使李濟臣, 分遣諸將, 討叛胡。 穩城府使申砬、富寧府使張義賢、僉使申尙節及軍官金遇秋。 李宗仁。 金俊民等, 分三路渡江, 掩擊金得灘金得灘、安豆里、者中島、麻田塢、尙加巖、于乙其、車汝邑、浦多通、介洞諸部巢窟, 焚其糧械積聚, 斬三百餘級, 全軍而還。 捷奏, 上敎備邊司曰: “予固知李濟臣且如此。 衆皆非之, 予亦不能自守。 今者旣已立功, 拿鞫未穩。 其議處之。” 回啓: “誠如上敎。 但拿命已下, 都事已行, 中路還止, 亦爲顚倒。 待其拿來, 議處爲便。”
○備邊司又啓曰: “卓頭部落最爲險阻, 且首惡所居, 而兵使遣金遇秋等, 乘勢進擊, 斬獲甚多, 蕩覆巢穴, 國恥可雪。 臣等當初語吳沄等曰: ‘所慮, 濫及無辜, 他藩胡相煽動。 惟賊胡, 不可緩討矣。’ 李濟臣設策, 實合事宜。 待都巡察使分等啓聞, 行賞宜當。”
○以金禹瑞爲北道兵馬使。
○宣傳官李克善, 莅斬金璲、梁士毅等, 回奏: “兵使引《大明律》: ‘死罪留三日行刑’ 之文, 留標信三日而後, 行刑矣。” 上曰: “宣傳官持標旨下去, 而不卽行刑, 濟臣此罪尤重。 竝李克善, 下義禁府推考。” 濟臣以梁士毅與金璲, 罪有差等, 已有論奏, 冀得後命, 故稽三日, 非方命也。 士毅有保倉庫, 力戰之功, 陷敗之罪, 重在主將, 而與璲竝被誅, 北人追冤之。
十六年 閏二月
[편집]閏2月 1日
[편집]○朔甲寅/兵曹判書李珥入侍朝講。 仍啓曰: “臣欲陳所懷, 而經筵則講書後啓事, 殿坐日晏。 請於燕閑之時, 賜對盡言。 上許之。 於是, 入侍臺臣司諫權克智、掌令黃暹等啓曰: “李珥若有所達之事, 當於經筵進啓。 若朝講入侍人多, 不得從容進啓, 則或於晝、夕講啓達, 無所不可也。 今若無時請對, 則慮有後弊, 而臣其時入侍, 未及糾正, 請遞臣職。” 答曰: “爾等欲使君臣阻隔, 心術可知。 不意今者, 有如此之人也。 可勿辭。” 諫院請克智等出仕, 上曰: “此人可遞, 不可出也。” 再啓乃允。 珥後上疏乞遞, 略曰:
臣言輕謀淺, 大拂群情, 一議纔發, 百謗輒隨。 用是志勤效遠, 身勞職廢, 爵位徒崇, 寵命秪辱, 臣非木石, 寧不知恥? 嗚呼! 殿下之爲國, 不亦難乎? 民失恒心, 兵擁虛器, 內則儲蓄罄竭; 外則金革連結, 士論渙散, 紀綱凌夷。 因循則束手待亡; 變通則衆自駭異。 若非豪傑之才、聖賢之學, 出爲世用, 挽回世道, 則雖以殿下之睿智, 無救於土崩之勢矣。 臣於此時, 以弱植孤根, 栖栖其間, 乃欲匡主而救民, 其亦不自量矣。 頃日權克智、黃暹之說則只拘俗見, 豈有他心? 黃暹則臣相知未熟, 克智則是臣族黨, 熟知爲人, 保無壅蔽之邪意矣。 殿下折之太嚴, 此尤小臣重得罪於公議者也。 臣進退路窮, 觸事生病, 入則髮白心焦; 出則笑罵盈路, 知臣之情者, 孰不悲憐哉? 臣反覆思之, 得一策焉。 《傳》曰: “不信乎朋友, 不獲乎上矣。” 今臣之違衆招譏者, 由臣學力未充, 不能見信於人故也。 臣自還朝, 專廢學業, 志氣怠荒, 見識茅塞, 馴致梏亡, 則將爲棄人。 如得數年之閑, 更得用力於操存、省察之地, 以立根本然後, 還事聖主, 竭誠盡才, 則必不至如今日之齟齬矣。
上優旨不許, 卽命引見。
○咸鏡監司鄭澈遞拜禮曹參判, 鄭彦信代之。
○李濟臣下獄對辨, 命減死照律, 以金璲等不卽行刑故也。 司諫院啓請勿用次律, 依法處辟, 答曰: “所論之意, 予已知之。 但若以濟臣爲陷城辱國則過矣。 濟臣當倉卒之變, 有周旋策應之効, 今不可治之。 惟留標信, 後日行刑之罪, 事係極重, 其死固當, 然參其情迹, 不過妄料也。” 累啓不允。 議者謂: “致寇之罪, 後功可贖, 緩刑之失, 於法可據, 論以大辟, 情、罪不稱。” 云。
十六年 三月
[편집]3月 1日
[편집]○朔癸未/上令備邊司堂上, 各薦人材。 領相朴淳薦: 成渾才德俱優; 鄭介淸才識明達; 金汝岉、崔慶會、徐益, 文武才能。 左相金貴榮薦: 儒將金睟、武將楊大樹。【大樹狡猾, 無才能。】 鄭芝衍薦: 成渾才學卓異; 柳祖訒忠孝大節;【祖訒篤行之士, 所學不純。】 成允諧隱居蓄德。 二品宰臣鄭惟吉薦: 尹先覺、【金睟、尹先覺, 皆時望淸貴, 而無材能, 故卒敗於閫寄。】武將徐得運。 鄭宗榮薦: 布衣李忠可。【庸鄙之人, 官至郡守。】 李珥薦: 成渾可任經綸; 成允諧逸民之有才德者; 鄭逑有英才。 柳㙉、沈守慶: 薦劉克良。【開城府寒賤人, 登武科, 淸白貞良, 自堡將著名, 官至水使。】 姜暹薦: 朴宗男、劉克良。 李俊民薦: 成允諧、徐益、金汝岉。【有文武才, 氣槪卓然, 以豪宕不撿, 不得顯用。】 郭屹薦: 劉克良、李鎐、李濈、金應祥。【皆武人無稱, 克良有名】 朴好元薦: 劉克良、閔思俊、朴知止。【皆武人。】 洪淵薦: 金畏天。【武人無稱。】 金命元薦: 尹龜壽、李之詩。【武人。】 兪泓、李戩薦: 成渾。 崔遠薦: 劉克良。【時, 時平無事, 文武之臣, 無事功可顯。 所薦之人, 後多不稱, 惟朴淳所薦五人, 聞望不衰。】 副提學柳成龍, 解職還鄕。 成龍見士論携貳, 不樂在朝, 辭以母老退歸。
十六年 四月
[편집]4月 1日
[편집]○朔壬子/擢拜鄭澈禮曹判書。 司憲府啓曰: “禮曹判書鄭澈, 嗜酒失儀。 前日陞擢, 尙多人言, 曾未半載, 遽超宗伯, 物情未便, 請改正。” 上不許。
○宋應漑爲大司諫, 李栻爲大司憲, 李墍爲副提學。
○上幸成均館, 謁聖試士, 取車雲輅等十二人。
○遼東軍民劉尙德等, 復來造山坪耕墾, 移咨遼東都司, 申明禁治, 立碑於馬耳山下第一通溝。
○是歲, 申嚴刷還之令。 六鎭之初斥也, 募民入居, 公私賤口, 則贖免爲良, 良民則附土官資, 拔其尤、敍其勞, 陞至鎭將。 初至, 耕種、器用、家室、資裝, 皆官爲經紀資給。 故內地無賴失業之流, 皆歸之。 自成廟朝以後, 舊法皆廢, 而邊將貪暴, 兵民不堪, 始有逃還者。 故設令凡逃還人, 永屬驛卒。 其後逃者, 求爲驛卒, 以免者衆。 遂嚴刷還之法, 而中外騷擾, 害及完戶矣。 至是, 慶源公屬玉婢, 逃歸嶺南, 死已八十餘年, 以法則猶在屬驛令中也。 大臣議以: “此法不可少弛, 當倂其子枝男女, 盡遷之。” 玉婢爲人妾, 冒良已久, 子孫皆嫁士族, 至數百千人。 寺正尹承吉, 初爲敬差官, 心傷其冤, 踈遠婚媾, 皆從減免。 未幾, 承吉被遞, 崔顒代之, 一切驅刷, 不許申訴, 橫罹冤陷者, 不可勝辨。 其爲士族妻婦者, 往往自決, 渡漢江時, 哭聲漲天, 國中稱爲玉婢之亂。【崔顒未幾, 嘔血暴死, 人以爲報應。】
○兵曹判書李珥上疏, 極陳時事, 其疏曰:
伏以, 興亡有漸; 治亂有幾。 先事而言, 則多不見信; 事至而言, 則欲捄無及。 臣讀前史, 每於張九齡、成忠之說, 未嘗不掩卷深吁, 不能爲懷也。 嗚呼! 義慈之昏庸, 固不足道, 玄宗之明智, 亦昧先見, 不用之悔; 曲江之祭, 何補於亂亡也哉? 自古亂亡之國, 或以淫虐, 暴絶天命; 或以積衰, 委靡不振。 臧、糓雖殊, 其亡羊則一也。 然淫虐之病, 猝發於一時, 若賢君代之則可以按古, 而易於復興; 積衰之證, 醞釀於累葉, 雖哲王受之, 倍用其功, 而難於振起。 我國家積德累仁, 根本固深, 而百有年來, 俊乂不售其才, 疵政日加於民。 自燕山顚覆典刑之後, 無人釐正, 朝廷與百姓相忘者, 厥惟久矣。 嗷嗷赤子, 常在水火之中, 籲呼無聞, 雖無外寇, 其勢固已岌岌矣。 況今北胡啓釁, 兵連禍結, 欲援則國少控弦; 欲餉則倉無宿儲; 緩之則慢弛不集; 急之則潰散爲盜。 亂亡之象, 昭在目前, 此非先事之言也, 無乃近於欲捄無及者乎? 嗚呼, 殆哉! 嗚呼, 殆哉! 雖然, 豈可付之無可奈何, 而束手待亡乎? 竊惟, 天下之事, 有本有末。 先治其本者, 似迂而有成, 只事其末者, 似切而反害。 以今日之事言之, 和朝廷而革弊政者, 其本也; 調兵食而固防備者, 其末也。 末固可擧而本當尤先。 昔者鄒、魯之鬨, 鄒民疾視長上之死而不捄。 穆公問於孟子, 孟子不告以嚴肅軍令, 而乃勸行仁。 夫仁政, 非一朝所可猝辦也。 兩陣相當, 矢石方交, 雖欲行仁, 勢無及已。 以常情言之, 孰不笑其迂且遠哉? 然旣無敎養之素, 而遽加棄民之刑, 則必敗之道也。 寧退而修政, 以爲後圖, 孟子循本之論, 豈云迂哉? 今之事勢, 實類於此, 殿下其亦反本而思之乎! 所謂和朝廷、革弊政者, 何謂也? 自古爲治之君, 必先正心, 以正朝廷。 朝廷旣正, 士類協和然後, 形和氣和, 而天地之和應之矣。 今者朝廷之不和、災沴之荐臻, 誰任其咎? 無乃殿下正心、誠意之學, 有所未至, 而用捨、擧錯之令, 未得其當歟? 伏願, 反躬省念, 無拘近小, 必以追踵聖王爲志焉。 此在聖明典學、力行之如何, 今不敢喋喋累陳焉。 若今朝廷則殿下以爲何如耶? 自東西分類之後, 形色旣立, 往往未免以同異爲好惡, 而造言生事者, 交構不已。 縉紳之主論者, 多是東人, 所見不能無偏, 而其流之弊, 或至於不問賢愚、才否, 而唯以分辨東西爲務。 非東者抑之; 斥西者揚之, 以此定爲時論。 於是, 士類之初進輕銳者, 知發身之路, 在於攻西, 故爭起附會, 傷人才、壞士習, 而莫之禁遏。 嗚呼! 東西二字, 本出於閭巷之俚語, 臣嘗笑其無稽, 豈意式至今日, 爲患滋甚乎? 觀人之道, 只分邪、正而已, 何東西之足辨乎? 如臣初非得罪於士類者也。 只欲調劑兩間, 共爲國事, 而士類之不知者, 誤指爲扶西抑東。 一被指點, 漸成疑阻, 百謗隨起, 終至於館學之儒, 亦或輕侮。 揆臣分義, 固當乞退, 杜門省愆, 而貪戀恩寵, 迄未決去。 且念, 士類固過, 而多出於識見之差, 非必挾私誤事也。 一朝覺悟, 則其間儘有可用之才, 而間有一二人, 知臣本心。 故黽勉遲回, 必欲偕之同寅協恭之域。 嗟呼! 鳥獸不可與同群, 臣舍士類, 將誰與集事乎? 臣之用意甚艱, 而情理可悲矣。 臣今竭言, 固知益忤於時論, 而展盡底蘊如此者, 殿下略見形象, 未究實狀。 而近日獻言者, 或有斥朝紳以偏黨者。 若殿下未能洞燭, 遂疑臣隣盡爲朋黨則恐爲士林無窮之累。 必須明辨而極言之, 且陳捄弊之策然後, 士林得安, 而公論得行矣。 自古小人固有朋黨, 而君子亦引同類。 若不問邪正, 而惟黨是惡, 則無乃同心、同德之士, 亦不得見容於朝耶? 是故, 自古朋黨之弊, 只爲縉紳之疵, 而惡朋黨, 而欲去之者, 未有不至於亡人之國者也。 東京黨錮之變; 白馬淸流之禍, 可不深戒乎? 今之縉紳, 豈無一二偏黨之習? 不可因此, 而擧疑群臣也。 嗚呼! 上下未孚、縉紳不睦、國是靡定、浮議橫流。 如此而欲望戡亂制治者, 未之前聞。 聖明在上, 雖無士林之禍, 安知後日不測之變, 實萌於今日乎? 南袞、沈貞, 寧有種乎? 今者一任士流之所爲, 固不可也; 若以士流爲非, 而攻之則尤不可也。 伏望殿下, 廣召大臣、臺侍, 賜對榻前, 明論聖旨, 俾改分辨東西之習, 陟罰臧否, 一循公道, 消融蕩滌, 鎭定調和。 而如有執迷不悟者, 則裁抑之; 懷私强辨者, 斥遠之。 必使人心所同然之公是、公非, 得爲一時之公論, 士林幸甚。 臣發此言, 豈敢自以爲是哉? 惟殿下裁自宸衷, 詢及廟堂, 臣言若是則卽命施行; 如以爲非則卽加罷斥, 使國是歸一, 而無是非糢糊之失, 則其幸尤大矣。 如是而推誠接下, 從諫改過。 聖心旣正、朝廷旣和, 則可議得人而革弊矣。
夫得人之說, 固是老儒常談, 而揆以實事, 更無他策。 孔子所謂, 爲政在人者, 豈欺我哉? 雖然, 才不借於異代, 在於任用之如何耳。 百里奚居虞而虞亡; 子思居魯而魯削。 有賢而不用, 則與無賢何異哉? 今之議者, 托於得人之難, 每遏變通之論。 若必得人如古昔聖賢然後, 乃可保邦, 而不得聖賢, 寧任危亡云爾, 則得人之說, 反爲痼病, 天下之不喪其邦者, 幾希矣。 漢高之蕭何、唐宗之魏徵、宋祖之趙普, 此豈伊、傅、呂、葛之徒乎? 不過取其一時之尤者耳。 如使三帝, 置三人而不用, 必待伊、傅、呂、葛然後, 始欲爲國則伊、傅、呂、葛, 卒不可得, 而四百之業、貞觀之治、天下之定, 無與共創者矣。 今之人物, 視漢、唐, 猶且眇然, 況求三代之士乎? 如欲取一時之尤者, 則代豈乏人乎? 在殿下委任與否耳。 洪惟我世宗大王, 是東方聖主也。 用人由己, 立法圖治, 垂裕後昆, 永建鴻基, 而其用人之規, 則惟賢惟才, 不問其類, 任用旣專, 讒間罔入。 南智出自門蔭, 而以黑頭拜三公; 金宗瑞顯被物論, 而以獨見開六鎭。 超薦不日者, 意謂當至卿相, 而位稱其才, 則終身不改。 久任累年者, 意謂官止於此, 而一朝陞擢, 則不限階級, 此眞古昔聖帝明王, 任賢使能之一揆也。 豈特世廟爲然哉? 祖宗率由成憲, 雖設科擧, 而人才之不由科擧者, 多致卿相。 當時不以爲怪, 後世稱爲美事, 未聞錮門蔭, 以限職者也。 門蔭尙不可錮, 況守道尙志之士, 不屑科擧者, 寧可後於決科之士乎? 頃年, 殿下命復祖宗用人之法, 使未出身者, 得爲憲官, 其選必取時望。 故風采多有可觀者, 淸議甚愜, 而俗見疑之。 殿下不意還下循俗之命, 使祖宗良法、美意, 旣行而還廢, 未知殿下何爲而輕變祖宗之法, 反循流俗之見耶。 士類失望、人才不進, 自此伊始, 言之豈但太息而已哉? 近日奇大鼎之說, 有以激惱聖衷而然耶? 夫廷臣, 曾以神德當祔之說, 仰叫丹陛者, 不爲不久。 自度決不能回天然後, 遷就於建閣、設官之說, 出於事勢之不得已耳, 非其本心也。 廷議旣然, 則安得以一人之言, 輒變前說乎? 大鼎若不能以己見回衆論, 又不肯以衆見, 屈己意則當初宜引疾不出, 使無紛擾之弊, 而乃敢挺身獨斷, 欲使擧朝從己, 其亦不自量己。 及其竝出之後, 旣不許獨啓, 又不能改圖, 則謝病之外, 更無他計, 此則事勢之當然者也。 謂之木强執滯則可也, 若指爲詭譎則實非其情。 玉堂之分疏, 似不明瑩, 而殿下之過疑, 亦未深燭也。 豈可因此一事, 遽置而不用; 亦豈可因此一人, 盡廢一時之人才乎? 因噎廢食; 見刖廢屨, 古今之通戒, 殿下其未之思乎? 嗚呼! 希世規進, 衒玉求售, 決得失於一夫之目, 以爲干祿之資者, 殿下之所貴也; 恬靜自守, 韞櫝待價, 不以祿位爲榮, 而必欲不失其義者, 殿下之所賤也。 如使伊尹、傅說、呂尙、諸葛亮之徒, 復作於今日, 則未知出於前所稱者乎? 出於後所稱者乎? 死馬見買, 而得千里之駒; 郭隗爲師, 而致國士之趨, 好善之效, 捷於影響。 方今國勢板蕩, 氣象愁慘, 雖得曠世之賢才, 亦恐不能扶持。 而殿下乃與恬常守故之臣, 循例講論, 不革一弊、不出一奇, 而輕視一時之士, 使之望望而去。 如是而欲望坐靖邊塵、撫安民生, 無乃近於却步而圖前乎? 伏望殿下, 亟回前見, 復遵舊憲, 使日月之明, 仰見旋復。 而側席求賢, 致誠盡禮, 未至者期於必致; 已至者期於必用, 國家幸甚。 今日上下, 皆以慶源爲憂, 必欲得人, 再三掄擇, 其計至矣。 若一國之危, 無異慶源, 則未聞深思遠慮。 而朝廷大官及臺侍之職, 則不見難愼, 塞員塡闕, 朝除暮拜, 席不暇暖, 玩愒度日, 百度皆弛。 豈慶源重於一國, 而邊將重於六卿、臺侍乎? 何不以憂慶源者, 憂國家乎? 虞舜之帝也, 不過命九官而已; 晋悼之覇也, 不過選六卿而已。 若使九官數易; 六卿頻遷則雖以虞舜之聖、晋悼之賢, 終罔與成厥功矣。 伏望殿下, 與大臣講求久任臺諫之策, 而至於官人之際, 亦必疇咨熙載, 務使人器相稱, 委任責成, 勿貳勿間, 期於底績, 此尤幸之大者矣。
若革弊政則愚臣從前所懇, 在於改貢案、改軍籍、幷省州縣、久任監司四條耳。 改軍籍, 雖蒙允許, 而臣不敢始事者, 臣之初意, 軍卒之設, 本爲防禦。 故欲減軍卒進貢之役, 移于田結, 使得閑居養力, 專意訓鍊, 以備緩急。 而旣命不改貢案, 則雖改軍籍, 養兵之策, 必不見效。 古語有之, 利不什則不改舊。 若只有更張之虛名, 而不獲變通之實利, 則寧仍舊而已。 嗚呼! 不改貢案則民力終不可紓; 國用終不可裕。 目今邊患漸棘, 寧息無期, 所急者兵; 所乏者食。 加賦則民困尤甚, 不加則國儲必竭, 況別造軍器、加設禁軍等事, 皆出於不得已, 而經費之外, 調度甚廣, 未知出何異策, 而可補經用乎。 至於幷省州縣則本出於睿思, 而施行不難, 利害較然。 殿下每以沿革爲重事, 古之沿革, 非必大段變通也。 或分或合, 代不絶書, 此豈重難之擧乎? 小邑殘民, 困於繁役, 若一朝幷數邑爲一, 則斯民之懽忻, 如解倒懸矣。 今以一事, 可見其驗。 黃州判官之革也, 吏民蹈舞相賀, 二邑爲一, 亦與革判官一也, 不難知矣。 斯民憔悴, 汔可小康, 殿下何不一施惠澤乎? 若久任監司則臣於前日, 已盡仰達, 而尤所汲汲者, 兵營之設於巨邑, 使兵使兼宰者, 最爲今日蘇復軍卒之良策。 而先須久任監司然後, 始令兵使率眷。 故臣之切望在此, 豈是愚臣一身之計哉? 當今之策, 歸重於備邊。 故今日糾摘列邑之奸吏; 明日調發二道之僧軍, 命抄豪右矣、募加禁軍矣、廣取武士矣, 此皆枝葉之謀, 非根本之計也。 嗚呼! 災害竝至, 式日斯興, 人情驚懼, 罔保朝夕。 而朝廷之所施措, 了無一事可以仰答天譴; 消弭禍萌, 慰悅民心, 鞏固邦本者, 徒使中外囂然, 訛言四騰。 臣雖竭誠仰瀆, 非一非再, 而殿下難於更化, 至今遲疑。 馴致民力益盡、國計益罄、邊釁益深, 而不堪塗炭之民, 起爲盜賊, 遍於四境, 則雖有王佐之才, 亦無弘濟之術矣。 至此而始悔不用臣言, 何嗟及矣? 今之時勢, 譬如久病之人, 元氣澌敗, 動輒生病。 治冷則熱作; 治熱則冷發, 雖曰外邪可防, 先須補養元氣。 元氣旣復, 根本旣固然後, 治邪之藥, 可以有效。 若不顧元氣, 只服攻擊之劑, 則不久而命盡矣。 今臣之必請變通者, 是補元氣之劑也。 其請調兵運糧, 而不顧變通者, 是只事攻擊之劑也。 議者或以騷擾爲憂, 而不欲變通, 此, 大不然。 改貢案、改軍籍、省州縣等事, 皆自朝廷商確勘定而已, 民無升米、尺布之費, 何與於民, 而有騷擾之患哉? 若量田則不能無小撓於民, 故必待豐年, 乃可擧行。 貢案之改, 必後於量田云者, 此亦不然。 貢案, 固當以田結多寡均定矣。 量田之後, 田結增減, 豈至於大相懸絶乎? 先改貢案, 隨後量田, 亦何害哉? 田結雖有盈縮之小差, 豈如今之貢案, 不問田結多寡, 而率意誤定者乎? 大抵俗情樂因循, 而憚改作, 自無意智, 度人皆然。 故雖見危亡之象, 罔念扶持之術, 反以有爲爲騷擾, 無謀爲鎭靜, 有如禁人服藥, 藏痾待死, 此固具臣之常態, 不足深責。 只恨殿下之明聖, 難於奮庸, 坐視必亡, 而莫之改圖耳。 若殿下悉用臣策, 堅持不變, 旣行三年, 而民生不安、國用不足、養兵不如意, 則雖加臣以斧鉞之誅, 臣實甘心矣。 伏願殿下, 勿以人廢言, 更加熟慮焉。 所謂調兵食而固防備者, 雖是事爲之末, 而亦不可弛緩不擧也。 發民爲兵, 屯田積穀, 廟謨已施, 其成敗利鈍, 不可預料。 倘使慶源小醜, 終不悔禍, 而他鎭藩胡, 乘時扇亂, 則咸鏡一道之力, 決不能支撑矣。 今欲發送援兵, 則不敎之民, 勢難驅迫; 輸運饋餉, 則二千之程, 勢難聚糧。 於此拘守常規, 則僨事在於俄頃矣。 臣之愚計, 前者旣發而復止, 到今尤無它策。 若用臣言, 募庶孽及公私賤有武才者, 使自備餱糧, 入防于南北道, 北道則以一期爲限; 南道則以二十朔爲限, 使應募者衆, 而兵曹試才而遣之。 庶孽則許通仕路; 賤隷則得免爲良; 私賤則必本主呈單子于兵曹然後, 乃許試才, 使無叛主之奴, 其代則從自願擇給。 如無武才則使之納粟于南北道, 以遠近定其多寡之數。 而許通、從良, 亦如武士焉則兵食稍可以備禦矣。 昔者李施愛之亂, 賤人輸運軍器者, 皆得從良; 庶孽從軍者, 得赴科擧, 此是世祖大王權時已行之規也。 臣固知此策必不合於時議, 而此外更無良籌, 故不得不更瀆也。 伏望殿下, 深思熟計, 斷而行之也。 噫! 匪茹之亂, 作於無備; 勝敗安危, 決於呼吸, 而議者猶欲從容談笑, 徐考前規, 加之以衆論紛興, 折衷無期。 若待廷議之定, 則邊城已破矣。 謀夫孔多, 是用不集者, 此之謂也。 嗚呼! 無狀愚臣, 遭遇聖明, 仰恃恩眷, 無少隱諱, 狂言妄語, 前後累陳, 踈謀謬策, 十不一施, 孤蹤隻影, 踽踽栖栖。 主憂臣辱, 晝嗟夜唏, 髮白心爛, 徒勞無益。 “陳力就列, 不能者止。” 義當奉身, 退守愚分, 而披肝瀝血, 至今悲號, 而不知自止者, 誠以受國厚恩, 糜粉難酬。 明觀積薪之燃, 敢懷顧身之念? 臣不更言, 臣有厥咎。 伏望聖明, 憐察採納焉。
答曰: “予偶閱卿年前上疏, 而今卿疏適來。 前後惓惓, 深嘉卿不忘庸君之孤忠也。 國事, 賢大臣自當任之。 南行爲臺諫, 旣往之悔, 猶不可追。 一之已甚, 寧忍再誤? 貢案事, 議于朝廷, 其論不一, 故不敢更改。 設使改定, 當此多事之時, 似難幷擧。 軍籍事, 本曹已承命, 惟在卿施設之如何耳。 省州縣事, 果出於寡昧輕淺之意, 而恐貽他弊, 不敢自是變更, 卿勸請不已, 當試之。 久任監司, 難於創設, 遲疑到今, 此亦當從卿策, 先以兩南試之。 庶賤許通事, 事變之初, 因卿獻策, 卽命施行, 而言者論之, 當更問于備邊司, 商議擧行。【俗謂非文武入仕者, 爲南行。 李珥等請以未出身人爲臺諫, 韓脩、柳夢鶴等是也。 若成渾等以逸民被徵者, 又不在此限】
○復命許庶、賤許通、許良。 自備裝戍邊, 滿三年者, 許通、許良; 又庶孽納米于邊, 亦得許通, 良妾子、賤妾子所納, 有差等。 珥又以兵曹軍士闕番贖布, 積峙樓庫, 官員視爲私藏, 用之如泥土, 而司贍寺所儲布, 輸邊爲軍裝者將盡, 請盡用其贖布助輸。 又請以軍資監所儲布, 充戰士衣, 減百官祿, 以給戍兵妻子之糧。 於是, 戍兵有餘, 而內地徵發不多; 邊糧取足, 而塞上原穀不減, 士卒皆飽暖忘家。 且賞罰公明, 鎭堡將卒, 漸能向敵殺賊, 六鎭復安, 藩胡不復叛者, 二十餘年。 大抵珥一時措置得策之效也, 而論者猶以病國攻之。
○以成渾爲兵曹參知。 渾三上疏辭職, 上答曰: “觀爾上疏, 有病不卽上來。 卽今日氣和暖, 爾可調理上來。 臥而獻謨, 亦何所妨? 予之待爾, 正如飢渴, 長往不返, 豈爾所願? 況今兵判, 乃爾之故人也。 今擢爾爲參知, 豈無其意? 同心、同德, 正在今日, 爾何不幡然上來, 以副予側席之望也?”
○慶安令瑤請對力言: “朝廷不靖、東西分黨、政出多門, 柳成龍、李潑、金應南等以東人之魁, 多專擅之迹, 請加裁抑。” 又雜論時事, 皆觸時諱。 兩司論瑤: “譸張無據之說, 欲啓網打之漸, 請命罷職。” 答曰: “瑤之所言, 亦頗有理。 予雖寡昧, 亦非專暗之主, 固無深罪之理。 此言何爲而來耶?” 兩司屢啓, 不允。
○上命遞兩司, 以李陽元爲大司憲, 洪渾爲大司諫。
十六年 五月
[편집]5月 1日
[편집]○朔壬午/賊胡栗甫里, 領數萬騎, 圍潼關鎭。 僉使鄭鯤、助戰將朴宣等, 力戰却之。
○賊胡大酋栗甫里、尼湯介以萬餘騎, 分路入鍾城塞。 虞候張義賢、判官元喜、軍官權德禮等, 以騎步兵百餘人, 守江灘, 拒戰良久, 衆寡不敵, 德禮見殺, 餘皆還走入城, 圍城數重。 兵使金禹瑞, 斂兵守城, 日暮賊退, 府使柳永立, 請出擊, 不許。 永立潛令元喜, 率騎將金嗣成, 開東門而出, 斬賊五級, 禹瑞猶以違令, 杖喜等。 翌日賊又來圍, 日晡時, 穩城府使申砬, 率輕騎來援, 賊蒼皇退遁, 追擊至江而還。 禹瑞使人邀入城相見, 砬不應, 鼓吹過城而去, 禹瑞大慙。
○賊胡五千餘騎, 又犯防垣堡, 萬戶崔浩等, 與助戰將李薦、李永琛等, 以强弩射之, 賊挫銳而退。 其後栗甫里、尼湯介率大衆, 再圍防垣堡。 崔浩與助防將李等, 登城力戰, 虞候張義賢、判官尹湛等, 自鍾城府來援, 中外合勢, 開門大擊, 賊遂敗退。 是時, 精銳將卒, 多聚邊鎭, 思得申砬爲大將, 而朝廷未及擢用。 金禹瑞恇怯無謀, 號令不行, 將士皆憤嗤罵。 然賊胡叛亂半年, 屢入見挫, 實無所得, 藩種頗自悔, 還集納款。 惟栗甫里、尼湯介, 遁入深處, 亦復寇邊, 尼湯介最號桀驁。 初, 服事邊帥, 自以爲慕我聲敎, 服喪三年, 朝廷命立孝子門於長城門外以旌之。 旣叛去數年, 復因藩胡納款, 願更約束贖罪守藩。 朝廷令會寧判官, 僞受降, 界上執而誅之。 判官恇撓, 潛爲之備, 湯介將入幕, 覺有異還走, 不復來, 數年乃死。
○時有久任監司之議, 以全羅監司兼全州府尹, 率家以治。 全羅監司金命元, 因此辭職, 因薦全州府尹沈義謙: “智慮長遠, 曾爲本道方伯, 熟知弊瘼, 請移授監司, 以試久任之效。” 上, 下敎曰: “命元敢擧義謙自代, 其爲辭說, 無所忌憚。 此習, 必有後日藩臣跋扈之漸, 當鞫問其情。 第今南方防禦方緊, 姑置之。” 於是, 臺諫劾啓拿推罷職, 特拜具鳳齡爲全羅監司。 未幾, 李珥去位, 久任監司之議遂寢。
○兵曹參知成渾詣闕, 上疏辭職, 特旨除吏曹參議, 且賜銀帶。 渾皆上疏辭, 答曰: “觀此上疏, 予甚缺然。 爾何無意於世, 且竝辭所賜之帶耶? 禮, 長者賜, 少者、賤者不敢辭。 況人君所賜之物, 何可辭也? 爾當服而拜賜, 於禮爲得, 不可辭也。”
○時, 抄發射手赴北。 李珥議于同僚曰: “自前以戍兵無馬徒行, 則有掠行人馬, 載衣裝之弊。 今此抄兵有三等, 一等則精壯已足備邊, 二三等則募令納馬免行, 則公私兩便也。” 議者皆是之。 時發軍日迫, 一邊啓請蒙允; 一邊下令募納, 事機無滯矣。
十六年 六月
[편집]6月 1日
[편집]○朔辛亥/兩司請罷兵曹判書李珥, 不從。 一日上因邊事, 召兵曹判書, 珥卽詣闕, 適眩疾卒發, 扶入內曹直舍。 直舍在政院門外, 承旨以承命入來, 適有疾聞。 上卽遣內醫看病, 使退去調理。 於是, 兩司交章劾之曰: “軍政重事, 先行後聞, 專也。 承召入闕, 在內曹咫尺之地, 終不詣政院, 專輒慢君之罪大矣。 請罷職。” 上不允。 連啓之辭益峻, 以驕蹇慢上, 專擅病國爲罪目, 意不止於罷免矣。 珥方主保合之論, 時人以: “珥不欲盡去西人, 是主西論也。” 在三司者, 皆忿慠不平, 欲害之久矣。 特以珥厚德重望, 難進易退, 不得顯加攻斥。 及當事任, 爭欲指摘, 而珥所建白, 皆關決于大臣, 又上特賜主張, 故雖時有沮撓, 而不能中傷, 終年捃摭, 得此二事。 正言李澍、持平李景㟳以新進, 先發此論, 國人大駭。
○兩司連啓李珥罷職事, 上終不允, 乃止。 珥辭疾不出, 上特命召就職, 珥乃詣闕上疏, 略曰:
臣叨主兵柄, 逆料僨事, 披肝控辭, 非一非再, 聖命終閟, 責蚊負山, 而不計成敗。 適値邊患, 策應踈謬, 彈章未發, 物議已沸。 臣雖昏昧, 揣度亦熟, 頃於榻前, 預請擇人者, 以此而天鑑未昭, 誤託如前, 積戾旣厚, 公議斯激, 兩司合辭, 咸曰可罪。 臣本病孱, 力疾從仕, 積久致傷, 承命不就, 罪犯益重, 而反垂溫問, 至於遣醫賜藥。 仰念洪造, 糜粉難酬, 只增感泣。 嗚呼! 專擅國柄、驕蹇慢上、慢棄君命, 三者有一, 罪死無赦。 觀諸史牒, 尙且寒心, 豈意今者, 身親犯之? 論止於罷職, 誠爲大歇。 臣雖至騃極妄, 粗聞君臣之義。 只緣謀淺, 陷此大戮, 爲法受罪, 臣實甘心, 僥倖苟免, 非臣本意。 有罪不治, 何以爲國? 伏乞乾剛特斷, 正臣之罪, 以快輿情。
答曰: “言官一時之論, 何足算也? 宜勿顧人言, 更加盡心國事而已。” 再疏, 略曰:
國家設耳目之官, 將使隨事糾摘, 以正官邪。 若使負罪者, 以爲其論不足算; 其言不足顧, 而恣行無忌, 則是公論爲兒戲, 而臺諫爲虛位矣。 《傳》曰: “自反而不縮, 雖褐寬博, 吾不惴?” 今臣之負罪, 非但不縮, 而兩司豈褐夫之比哉? 今臣之愧慄羞縮, 不敢復齒於周行者, 天理、人情之所必至也。 若是所犯, 只是細過薄罪, 則臣當不暇顧恤, 趨事不讓矣。 今臣惡至慢上, 罪在罔赦, 如是而不有公論, 行呼唱於道路, 則雖鄧綰之從他笑罵, 不至是也。 先失其身, 何以事君? 伏惟聖明, 天地父母, 陽舒陰慘, 莫非生成之澤, 斥逐小臣, 以正邦刑。 而使之杜門內訟, 遷善改過, 桑楡之收, 庶幾可望。
答曰: “卿才高識敏, 忠誠體國。 今疆場多事, 方藉卿謀猷, 撫定北方, 安輯民兵, 用紓予憂。 須勿疑阻推託, 以副予望。” 三疏, 略曰:
《傳》曰: “禮、義、廉、恥, 是謂四維, 四維不張, 國乃滅亡。” 兵官可無, 四維不可無也。 臣本輕踈迂拙, 自知非才, 甘老溝壑。 幸際聖明, 不遺菅蒯, 誤恩屢下, 不敢終遯, 一縻寵榮, 迷不知返。 方物出謀, 動輒失宜, 揣分揆義, 當尋遂初。 只緣國家多事, 新經詔使, 又値胡變, 無隙可退, 黽勉遲回, 滓穢朝廷。 況今僨事, 得罪公論。 衆怒難犯, 有如水火, 而若貪恩戀寵, 叨冒不已則其棄禮義而捐廉恥甚矣。 歷觀古昔, 人臣排公論、犯衆怒, 而得寵於君上者, 若非寵倖嬖臣, 則必是患失鄙夫。 臣雖至愚極陋, 區區自守, 不敢以嬖臣、鄙夫自處。 用是憂惶, 不敢承命。
答曰: “卿勿以近日事介意, 速出供職。 若因一時過中之論, 輒自沮喪退縮, 則自古無賢士建功業之時矣。 卿其勿辭。” 四疏, 略曰:
使臣可以仰裨聖德, 贊成功業則是乃賢士也。 明時淸議, 寧有不容賢士之理乎? 臣負罔赦之罪, 安敢委公論於過中之地, 而晏然從仕, 貪天之寵乎? 乞亟命貶黜, 使得收拾闕敗, 得齒恒人。
答曰: “予意已諭。 近因卿不治事, 機務墮廢。 宜遵前旨, 速出供職, 毋堅辭退之志, 用副委任之意。” 五疏, 略曰:
臣有所大悶而不敢明言者, 今被嚴命日迫, 不得不罄竭所懷。 臣本愚騃, 不曉物情, 自知與世抹摋, 追伏田野。 恩命稠疊, 辭不獲免, 乃敢以身許國。 自是厥後, 只知上有君父, 不知有他, 當事直前, 不顧左右, 其於論議, 尤不能隨俗低昻, 積忤時論, 非一朝一夕。 孤危蹤迹, 若莠在苗, 一策纔發, 百口交謗, 矛盾掣肘, 多敗少成。 臣之得罪明時, 實所自取, 至於公論重發, 擬以無君之罪, 臣擧何顔更立淸朝乎? 自古人臣有欲爲於斯世者, 必上得君心; 下協時望然後, 主張淸論, 大小響應, 制事建功, 無小齟齬矣。 寧有違衆獨立, 動輒顚躓, 而可以有爲者乎? 假使直在於臣, 勢難苟容, 況今曲在於臣者乎? 乞貶之外, 更無他策。 國家不幸, 戎馬生郊, 宵旰憂念, 臣子之所至痛也。 當此之時, 臣豈生辭退之計乎? 只是主兵重任, 不可仍冒。 伏乞睿聖, 深思斷以國法, 治臣之罪然後, 許臣從征北道, 得以自贖, 則雖乏摧銳陷堅之功, 可釋負罪引慝之心, 縱與先軫、來濟爲伍, 臣亦甘心。
答曰: “卿之心事, 予已知之。 衆口之咻, 不足與較。 但當不顧其他, 與予爲國而已, 宜勿固辭至此。 兵務曠廢, 一日爲急, 卿不可不念。” 六疏, 略曰:
人君爲政, 貴於兼聽, 而戒以偏信; 人臣效忠, 務在集善, 而忌於獨進。 今臣誤事違衆, 理合貶斥。 玆欲省躬, 改圖晩節。 累陳危懇, 仰瀆不已者, 實出內訟, 期以受罪, 初非具文飭辭, 備數塞責而已也。 伏承聖敎, 乃出意望之外。 殿下誠欲獨任愚臣, 而以物議爲衆咻, 則臣之得罪於公論, 尤重矣。 臣誠不賢也則殿下雖欲任以國事, 負乘致寇, 將焉用之? 臣誠賢也則安有違公論、犯衆怒, 獨媚君父, 苟保爵祿之賢者乎? 伏望聖明, 貶臣之職, 少快輿情然後, 或使從征北道, 贊畫戎幕之下, 或使白衣隨行, 得參謀臣之末, 俾效一得之愚, 少酬從前願忠之志, 則殿下於治臣之罪; 用臣之策, 兩得其道, 而無憾矣。
答曰: “自古賢臣之欲行其志也, 其有人言之謗毁, 固是常態, 本不足怪。 所以寥寥千載, 君臣相遇, 得做功業者, 絶無而僅有之。 卿亦親聞嚮者之敎乎? 予命之退, 然後可退, 丁寧一言, 鬼神亦知之, 卿何忍今日欲辭去也? 宜勿更辭。 抑予所悶者, 近因卿不出仕, 非但兵務墮廢, 國事日非。 去春北方將士之功, 至今未頒, 殊失賞不留時之義。 誠恐將士之心, 由是而懈弛也。 卿其速體予意, 勉强就職。 且予欲見卿而議事者久矣。 況日日來詣闕下, 非不欲引對親諭之, 而非但近日, 予氣不快, 輕浮之輩必將曰: ‘不接大臣, 惟兵判是見也。’ 云, 故未果焉。 卿竝知悉。”
○三公【領相朴淳、左相金貴榮、右相鄭芝衍。】詣闕啓曰: “今方多事之時, 李珥被論, 辭避不出, 請敦諭出仕。” 從之。 珥猶呈病不出, 上又不許, 始出謝仍啓, 略曰: “自古儒者進退不苟, 其進以禮; 其退以義, 未有負罪包羞, 係戀爵祿者也。 今臣至愚極陋, 固不望儒者。 雖然, 平日自處, 亦未嘗不以士爲期。 士而無恥, 曷足爲士乎? 今者臺諫, 旣以專擅權柄、驕蹇慢上, 爲臣罪目則是, 極罪也。 大臣爲臣分疏, 敦迫令出, 而猶不敢以彈章爲過當, 則臣之負罪, 至此而益驗矣。 若臺諫只斥臣之疵累而已則雖極重大, 臣固當虛受矣。 此則律之以無君, 而臣乃恬不動念, 晏然出仕, 則實非人臣之義也。 殿下獨以臣爲無罪, 不加辨覈, 而每以公論, 爲衆咻爲謗毁, 則臣固不敢承當, 而臺諫聞之, 豈安於心乎? 臺諫之停啓者, 以久未蒙允, 且以臣爲非全然無恥者, 必知所以自處, 故姑退耳, 非以臣罪爲輕歇, 而可恕也。 臣若不知自處, 偃然從政, 則從前累疏, 只是固寵之計, 而無禮無義甚矣。 且臺諫旣以臣爲專擅驕君, 則臣雖承命以出, 臺諫豈容無君之人, 終處正卿之位乎? 匹夫匹婦, 有罪無罪, 亦當分析, 使國人洞知然後, 可赦可誅, 無有所憾矣。 臣雖見棄於衆, 待罪崇班, 廉恥所係, 臣罪虛實, 豈合置而不問, 使以負罪之身, 靦面於淸朝乎? 況今敎化不明, 倫紀斁敗, 遺君後親, 利欲滔滔。 今使臣負無君之罪, 而仍爲主兵長官, 號令將士, 則四方聞之, 必將以擅權驕君, 爲細愆薄過矣。 非但傷風敗俗, 其流之弊, 漸不可長。 伏望聖明, 擧臣之罪, 咨詢左右, 爰及諸大夫, 使之稱量輕重, 以爲可貰, 則臣雖未安, 敢不黽勉隨行乎? 如以爲實犯, 則雖加流放竄殛, 臣實甘心。 今玆仰控之辭, 固知非臣之所敢言, 然臣無仍冒之義, 而上敎之丁寧, 可感神祇。 臣雖終日涕泣, 終夜繞壁, 而不知所以處身之地, 敢此冒達, 伏地待罪。” 答曰: “在卿自處之道, 雖當如是, 然予詢于左右則是未免一毫疑卿也。 予豈敢爲此乎? 頃日臺諫之言, 本不近似, 不足爲辨。 卿其安心察職, 勿復介意。”
○持平李景㟳啓曰: “臣以城上所,【兩司草啓, 惟一員詣闕進啓者謂之。 城上所者, 以雖夜深閉門, 仍在城上, 待批答, 故有此號。】論啓李珥之時, 措語過當, 呂誨先見之明, 竊議者多, 唐介訐直之罪, 臣實當之, 請辭。” 大司憲李墍、執義洪汝諄、掌令李徽、持平趙仁後等同辭引避。 掌令成泳來啓以: “臺諫之言, 寧失過激, 不可柔懦。 李景㟳等, 別無所失, 請竝出仕。” 從之。
○司諫院大司諫宋應漑、獻納柳永慶、正言鄭淑男等啓曰: “兵曹判書李珥, 當國重任, 宜盡心供職。 而頃日納馬免防, 事關軍政, 不稟擅行,【祖宗朝兵判, 有以此事被誅者, 時人特擧此。】覺非之後, 亦不詣闕待罪, 泛以惶恐一語, 入于啓辭中。 邊報入來, 策應斯急, 命召主兵之官, 則終始託疾, 只入內曹, 竟不承命, 其所犯, 顯有專擅慢君之罪。 臺諫職在言地, 據事論劾, 在所不已。 爲珥者, 反己省愆之不暇, 而先自疑忌, 深懷忿怒, 累日陳疏, 辭氣不平。 自上溫辭慰諭, 非止一再, 猶不感激仰承聖意, 必欲以臺諫所論, 置之虛捏之地, 然後乃已。 至以大臣不擯臺諫爲非, 又欲詢諸左右及諸大夫, 稱量輕重, 有若決其勝負者然, 是不過斥去言者, 而決其勝負也。 求之前史, 實所未聞, 請命罷職。” 答不允。
○司憲府【大司憲李墍等見上。】啓曰: “兵曹判書李珥, 軍政重事, 先行後啓, 又不承召命, 其擅慢之迹, 已著於言官之論劾。 爲珥者當反躬省愆之不暇, 而反以臺諫之言爲不是, 累日陳疏, 多有不平之語, 每以自退爲辭。 自上丁寧慰諭者, 無所不至, 大臣又爲之詣闕陳辭, 敦勉强起, 請出命牌, 而猶不動念, 至以大臣不抑言者爲非, 又以詢于左右, 稱量輕重爲請, 有若相訟者然, 此實近古所未有之事也。 設使臺諫或有不中不實之言, 被論之人, 則豈可自謂無過而爭辨不已乎? 身在人臣之列, 脅制言者, 使不得開口, 其輕臺諫、蔑公論甚矣。 請罷職。” 答不允。
○弘文館副提學權德輿、典翰許篈ㆍ洪進ㆍ洪迪上箚曰:
兵曹判書李珥以文墨發身, 躐取崇班, 不思畢義盡忠, 仰報非常之恩遇, 而執拗自用。 其所謀畫, 違拂人情, 得罪公論, 則公論之發, 烏可已乎? 姑以近日之事言之, 大小稟命, 斯乃臣子之職, 而咫尺殿陛, 納馬之令, 先行後啓, 此則近於擅國柄也。 出入自如, 未聞沈痛之疾, 而驕蹇君命, 身到內曹, 不詣政院, 此則涉於慢君命也。 夫如是則臺諫之請罪, 固其所也。 爲珥者所當引罪省愆之不暇, 而乃欲以去就爭之, 閃弄筆舌, 力戰公論。 一則曰積忤時論; 二則曰詢問左右, 悲辭苦語, 以動聖聽, 必欲歸罪於臺諫而後已, 其蔑公論, 爲如何哉? 公論所在, 雖萬乘之尊, 尙可屈己從之, 曾備宰相之列者, 可以蔑公論、無忌憚, 至於此哉? 長此不已, 其弊也將使擧世之人, 奔走取命於下, 而唯其言莫予違也。 然則范睢所謂: “禦下蔽上, 以成其私” 者, 近之矣, 豈不痛哉? 夫臺諫, 爲人主耳且, 主一時公論, 公論之通塞, 而國家治亂隨之。 殿下究覽史籍, 博觀前代得失, 曷嘗有身叨宰相, 挫辱臺諫, 而國家安全之理乎? 今之談者, 或以珥比之王安石, 王安石之文章、節行, 豈珥之比哉? 然而安石驕蹇慢命, 珥有之; 揮斥言者, 珥有之。 以殿下之明聖, 何不洞照, 而乃反顧藉一人, 摧折臺諫? 臣等竊恐他日之禍, 不可勝言也。 臣等初豈料珥之縱恣, 若此之甚哉? 唯其一念偏係, 爲害滋甚, 至於箝制臺諫, 驅率一國, 無所不至, 珥之罪至此爲大。 《語》曰: “偏聽, 生奸; 獨任, 成亂。” 伏願殿下, 以公聽竝觀爲心, 獨任、偏聽爲戒, 其毋曰: “以珥爲臣, 而臺諫不足算也。” 一以扶持士林; 一以保其終始。
答曰: “爾等陳箚之意知之矣。”
○上, 下敎三公曰: “李珥, 卿等雖請留用, 而珥萬無出仕之理。 兵務甚急, 姑遞其職, 以安其心何如? 當此北方邊報方急, 國家將亡之時, 朝廷淆亂, 賢邪不辨, 何以爲國乎? 予不勝痛心。 此則予當隨後處之, 令本府議啓。” 兩司卽以傳敎之意, 引嫌辭職, 退待。 領議政朴淳議: “李珥豈終不出仕乎? 然姑遞爲當。” 金貴榮議: “兵務方急, 珥若難於進退, 則遞之爲便。” 鄭芝衍議: “珥終不出仕, 則當此多事之時, 不得不遞。 然此後事, 自上平心處之, 則朝廷幸甚。 臣之所憂, 非但爲朝廷, 欲爲珥, 保全令名耳。” 答曰: “兵判可速遞。 李珥已陷於誤國小人, 豈有所令名哉? 右相之議, 何其迂也? 其心所在, 予殊不測。 予雖暗君, 不屑與小人同事。 嗟呼! 李珥其好歸鄕閭, 高臥白雲, 誰得羈縻哉?” 珥得此敎, 卽退歸坡州。
○以沈守慶爲兵曹判書。
○上, 下敎曰: “近因兵曹判書李珥言語間事, 臺論相激, 反覆纏繞。 至於玉堂上箚, 比珥於誤國小人, 此非發於偶然言語間事也。 蓋珥自前, 裁抑新進之士, 惡其趨時附黨, 累爲陳論, 由是見忤於時論者久矣。 遂因所失, 乘時俟隙, 必欲劾去後已。 凡公卿大夫, 承召不來者多, 未聞有以慢君論者。 是何臺諫之言, 獨能直截於珥也? 其納馬不稟, 亦不過許多事務間, 趁未取稟耳。 夫擅權慢上, 人臣極罪, 名之不可不明。 人君之於小民, 尙且不可以情外罪名, 輕加於其身, 況宰相耶? 旣曰擅權慢上, 則何不明正其罪, 請令有司, 照以王法, 以戒萬世爲人臣者, 而乃敢請以罷職, 有如乙巳姦臣輩, 目之以叛逆, 而罪之以遞職者之爲耶? 此所以珥不心服, 抱羞蹜踖, 累辭不已, 而措辭之際, 果涉於自辨, 亦豈有忌克忿心於言官哉? 所貴臺諫者, 身任公論爾。 若陰濟己私, 以爲排擯傾陷之計, 則烏在其爲臺諫之道也? 卿等如以珥爲誤國小人, 則當明辨斥退, 不然, 攻之者乃小人也。 安有人君用小人, 而可以爲國之理乎? 分別淑慝, 其不在今日乎? 卿等不宜含糊不辨也。 大抵朝廷朋比分黨, 國事日非, 而大臣不能分辨, 則將置國事於何地耶?”【上以三公不別白是非, 再下此敎。】
十六年 七月
[편집]7月 1日
[편집]○朔庚辰/弘文館以上有分黨朋比之敎, 皆引嫌請罪啓曰: “臣等惟知有君父; 不知有宰相, 妄言論列, 自陷於小人之歸, 何敢冒居近密乎?” 仍詆珥專輒之失, 又論變亂舊章, 許通庶孽等罪, 答曰: “勿辭。 李珥旣爲小人, 則論小人者, 豈爲小人乎? 且其中權德輿、洪進, 嘗贊珥之忠直於予前矣。 贊譽小人者, 未知其身則爲何如人之歸乎。 洪進, 斗筲之人, 固不足責, 權德輿以年老之人, 趨附新進之士, 不羞恥之, 今乃目珥以小人, 此非前後數反覆者耶? 至於許通庶孽, 金瞻前於經席啓之。 今若律以變亂成憲, 則瞻爲謀首, 珥乃隨從, 何乃以瞻而議珥也?”
○護軍成渾上疏曰:
臣盜名罔上, 坐受高爵, 旣違素心, 內切惶懼, 方將歸死丘壑, 不敢久留都下。 而頃者, 伏遇三司擧劾前判書臣李珥, 加以無君誤國之罪, 使珥無所容而去, 政刑之失, 無大於此。 臣受聖明罔極之恩, 目見時事之非而不言則是, 臣知朝廷過擧, 而畏禍不言, 以負殿下也, 臣請昧死而言之。 臣竊觀, 珥之爲人, 疏通明敏, 天分甚高, 少有求道之志, 慨然以學自勵。 於衆理雖不能周遍, 而義理大槪, 不可謂無見, 非如拘儒曲士, 坐守章句之徒也。 其愛君憂國, 出於至誠, 唯知有國, 而不知有其身, 急於濟時, 不以溫飽爲念者, 乃其平生素所有也。 雖然, 氣質如此, 故其病痛亦有之。 惟其疏通, 故有率爾之病, 而少沈潛縝密之氣, 其性白直迂愿, 故絶無修飭外貌, 調適人情之態, 志大而闊, 略於細微, 自信而不徇乎時俗。 是以, 愛者絶鮮, 而笑之者多; 憂之者固少, 而嫉之者衆矣。 且與時論不合, 屢陳疏章, 深論時弊, 以其觸實, 故益爲時人所忌。 且論薦鄭澈以爲可用, 以是, 尤不合於衆情。 珥知不可久在朝廷, 而被殿下不世之遇, 思欲鞠躬盡瘁, 以報萬一, 所以遲回數歲, 而不能去也。 至於論劾中, 納馬免防一事, 則珥嘗見乙卯倭變時, 赴戰軍士, 掠馬於都中, 深以階亂爲憂。 初欲啓請, 而又不料納馬者之有無, 不敢請焉。 及其馬旣集, 而軍士臨行, 旋給旋啓, 在急遽之時, 固率爾之失, 而有此罪也。 不請命而先下令, 此固珥之罪也。 然謂之專擅國柄, 則非其罪也。 不進政院, 乃眩暈重發之故耳。 謂之驕蹇慢上, 則非其情也。 此言發於一臺諫, 而諸臺諫隨而和之, 大臣爲珥請出, 而不敢以臺諫之言爲過中。 噫! 臺諫過激之言, 其失小; 李珥無君之罪, 其惡大。 欲護至少之失, 而不雪至大之罪, 强令出仕, 則是欲其入, 而閉之門也。 秖緣聖敎至誠委曲, 諭珥供職, 珥於是時, 不勝悶迫, 以請稱量其罪之輕重者, 其意豈在於與臺諫爭勝負乎? 只欲開出仕之路, 以承上命耳。 若被論而得去, 無出仕一節, 則珥豈敢爲啓辭乎? 珥之不敢易出, 乃所以畏公論、重臺諫, 而反以爲輕臺諫、蔑公論, 不亦異乎? 宋之(歐陽脩)〔歐陽修〕劉摯皆上章自明, 未必爲小人, 況珥之言, 在於出仕, 而不在於自辨者乎? 而三司之論大作, 又加以 “誤國小人, 恣肆無忌憚。” 之罪。 初因微罪, 而加以無君誤國之名, 又因此名, 而將欲據法請罪, 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嗚呼! 今之言者, 自以爲公論, 而其言之不公、不平如此, 將何以服人心乎? 若使珥爲眞小人, 自當直攻其心術, 如呂誨之於王安石可也。 安有因一過失, 輒持之以深文, 陷之以峻法者乎? 此其腹心意態, 披露於外, 不復以人人覷破爲憂, 不亦可羞之甚者乎? 士大夫當以公平正大爲心, 克去己私爲務, 雖攻擊小人, 勢將不勝而去, 惟當不失其正, 無愧於方寸可矣。 今乃攻一迂闊之李珥, 而乃設機關, 不復顧惜士大夫名節, 今使當事者, 自顧其中, 果能無愧於心乎? 雖然, 今日臺論, 豈皆作意罪珥, 至於此哉? 不過附會乘時嫉妬。 故務欲去珥, 而挾宿怨者, 持其機, 以至於此耳。 殿下詢于大臣以 “國家將亡, 賢邪無辨。” 爲敎, 大臣畏其氣焰, 莫肯出一言以辨之, 聖心鬱鬱, 無所底向。 臣聞之以爲至痛。 君臣之義, 寧可止此而已乎? 天下之忠臣、義士聞之, 當有投袂而起者, 況臣被徵而至, 猶在可言之地者乎? 臣, 故不以含默爲哲, 而以進言爲義。 伏願殿下, 下臣此章于公卿, 必令辨別其忠邪; 商議其得失, 使朋讒奇中之禍, 不作於今日, 則宗社之福也。 且臺諫以言爲責, 公論之所寄也。 然隨其人之邪正, 而言有得失之異焉。 今謂, 臺諫不可以指議; 言者不可以非間則彼張商英之攻司馬光; 尹穡之攻張浚, 其將慮言路之杜塞, 而不可謂之非耶? 今謂, 玉堂然後, 可以議臺諫之失, 而他人之議臺諫, 則輒欲加以凶邪之罪, 夫安有是理哉? 亦在乎其言之邪正而已。 昔漢公乘興言: “御史飾文深詆, 以愬無辜之罪。” 宋仁宗謂: “御史以黯黮之言, 中傷大臣, 此風不可長也。” 今日之事, 何以異此? 而一唱攻珥, 擧朝靡然, 無敢持平於其間, 則又非漢、宋之所有也。 當今外警內憂、天災時變, 一時竝作, 國勢岌岌, 有危亡之象, 而爲臣子者, 不此之憂, 乃相與媒孽排擯, 使竭忠徇國之臣, 無所容而去。 非惟不容, 又將文致其罪, 置諸無君誤國之科, 曾謂聖明之世, 有此事哉? 殿下不以究是非、辨忠邪爲意, 而以含容兩可爲務, 則臣恐善善而無所勸; 惡惡而無所懼。 將使懷姦之徒, 有以窺聖意之所在, 而無所忌憚, 植黨專權, 常以多寡之勢, 攻擊忠賢而去之則忠賢之禍, 方橫挐一世, 而不可求矣。 伏願殿下, 勿自菲薄, 摠攬權綱, 有以先正是非之理, 辨別忠邪之趨, 深燭幾微, 杜塞其源。 而使殿下善善、惡惡之心, 沛然若決江河, 則國家幸甚。 且臣之所憂, 豈在於一人之進退哉? 善善而不能用; 惡惡而不能去, 此固齊桓公, 懲創於郭亡也。 殿下旣知珥之無他, 又知言者讒嫉, 而兩無所問, 則將何以解中外之惑耶? 今擧朝無一人言者, 而臣以一介孤賤, 出而言之, 欲以隻手, 障其橫流, 亦可謂愚妄矣。 然使臣言得行, 而時論由是而平, 士林由是而和; 國家由是而濟, 則臣雖得罪, 萬萬無恨。 不然, 相激相勝, 惟欲盡我氣勢之所極而已, 則臣之一身, 固不足惜, 而不知國事, 稅駕之所也。 人臣爲國當事, 斂怨於身, 禍必立至。 此, 浮沈取容之士, 所以持祿於世也。 今者忘身任怨, 竭股肱之力, 而一朝受此中傷, 將不能保全餘生, 則異日緩急, 孰肯爲殿下任事哉? 從今具臣保位, 大小相徇, 無敢少拂其意, 而悠悠玩愒, 以取日闋而已, 則殿下勵精之志, 亦無所施, 而懈意生矣, 豈非可虞之大者乎? 臣竊見, 今日之事可言者多矣。 然朝廷者, 四方之本也。 本之不治, 臣何暇及他說哉? 且(歐陽脩)〔歐陽修〕論韓琦、富弼之非罪, 公論所重, 不避相友之嫌。 臣, 珥之友也。 臣雖不及古人, 亦不敢附下罔上, 以負殿下也。 且念, 臣疾病已深, 若在京而死, 則旅櫬難歸。 伏望放臣歸田, 使之西出國門而死, 則臣之大願也。
答曰: “觀爾上疏, 忠奮激烈, 如使奸邪聞之, 足破其膽。 信乎君子一言, 爲國重輕也。 且旣來在于京, 可調病出入經筵, 以啓沃寡昧, 未可爲辭退之計也。”
○李珥入朝四年, 孤立無助, 屢遭震薄, 而上眷不替, 擢置卿宰。 成渾每責其言不見用而不早退, 珥志切救時, 欲少留爲之兆。 繼有師旅之警, 遂不得去, 果遭彈擊。 渾適承召在京, 力求退去, 不欲言珥事。 其友人貽書言: “公旣在京, 不可不一言, 以辨邪正也。” 渾以爲然, 有此疏而辭語切直, 遂觸時諱, 俱陷黨禍, 此疏爲之祟也。
○傳敎領相、左相曰: “以予寡昧無識, 庸暗不敏, 不知忠邪, 莫曉是非。 而卿等乃敢爲含糊之說, 予固已洞知卿等之心矣。 今觀成渾上疏, 大臣事君之道, 固如是乎? 當初李珥之排擯, 誰所爲耶? 其朋奸之類, 又誰耶? 其辨別以啓, 毋更含糊, 以貽國家之羞。” 於是, 大臣朴淳、金貴榮請面對, 上卽引見歷問: “今之三司論李珥如此, 珥果何如人, 孰爲是耶?” 領議政朴淳對曰: “珥憂國忘身, 赤心靡他。 近與同事備局, 益見其才大矣。” 又言: “宋應漑、許篈, 皆與珥有嫌, 顯然修隙, 其爲此論, 不可不察。” 金貴榮對曰: “臣不知珥爲何如人。” 上强問之, 對曰: “知人, 帝堯所難。 臣愚昧, 何以知人?” 鄭芝衍病不入侍, 上箚待罪。 先是, 宋應漑染跡乙巳奸黨。 應漑圖參僞勳原從例, 加一資, 及削僞勳, 例削其資, 以堂上名官, 落秩補外, 士論卑之。 應漑反依附時論, 復爲亞長, 陞資仍舊, 蹤跡狼戾, 而晏然剌擧自若, 珥益厭之, 屢言于士友。 傳者以爲: “珥指應漑, 世濟其惡。” 應漑大恨。 許曄之卒于尙州也, 篈方挾妓醉臥, 不省其終, 嶺南人多以爲言, 珥惜其人, 欲爲調護。 適銓郞, 欲以篈擬望典翰, 珥爲長官, 托他事以止之。 朴謹元爲銓官, 多不法, 珥唱議劾遞。 謹元曾爲守陵官, 懷戀新娶妻, 發狂橫走, 遂得免。 未幾, 復附時論, 淸顯如舊。 珥每歎, 士類惟同己者與之, 而不擇賢否, 顯有玷累者, 收用無顧忌, 以此, 人心不服。 此皆調劑激揚之論, 而篈、應漑、謹元, 惡之如讐。 故淳特言之, 因此臺論益激。
○上, 下敎曰: “吏曹郞官薦望規式, 自今革罷。” 都承旨朴謹元啓曰: “銓曹郞官薦望, 雖不載於法典, 自昔以來, 作爲規例, 行之不廢, 以至於此。 此不可人人冒據, 必妙選一時淸流, 爲衆所屬者, 而新進淸流, 非同進儕輩, 則勢未能相知, 使自爲薦, 意非偶然。 今若廢薦望之規, 而使堂上爲之, 則必不能知其人物之如何, 多有混進雜用之患, 一時淸論, 掃地盡矣。 況爲銓長者, 率皆年高先進之輩, 其於遴選新進, 布置臺閣之際, 若不資郞佐, 可否相濟, 則用舍進退, 自至乖當, 而一權姦當國, 足以誤一國矣。 淸議多出於郞官, 固未免偏重之誚。 然欲矯此弊, 而遂廢薦擧之規, 則竊恐後日之患, 反有大於此者。 臣等職忝近密, 職掌出納, 不敢不達。” 答曰: “不可從之事, 何啓之耶? 此不可爲也。” 自國初以來, 偃武修文, 廣置臺館堂下官, 儲養新進名士。 又祖宗朝累經變革, 勳戚權勢太重。 故列聖之世, 嘉奬文士, 恢張言路, 以折勳貴之勢。 其時堂下淸望, 皆出吏郞, 故吏郞之選太重。 必預薦數人入啓, 而以次差除, 君上亦重之。 以此, 臺閣新進, 每與公卿相軋。 若不幸權奸當國, 上有所蔽, 則必起士林之禍, 而吏郞爲首。 雖覆轍相尋, 而風習已成, 名官不得參銓, 則以爲大恥。 今上嗣服, 儒臣相繼入相, 皆謙謹避權, 以禮賢下士爲先務。 故新進之勢益盛, 而大權歸於吏郞, 自六卿以下, 巽懦畏彈者, 皆趨於其門。 自東西分黨以後, 各以好惡出入, 爲吏郞者, 亦非一代之公望極選, 而仕路不淸矣。 上惡其弊習, 屢加裁抑, 李珥嘗於論時事疏中有 “館閣淸選, 盡歸於郞僚之手” 之語。 由是, 物議譁以爲: “珥欲革銓郞薦。” 珥之見忌於時人, 自此尤甚。 至是, 上, 下敎特革之, 蓋惡三司新進之論而發也。 其後, 薦法雖革, 而郞官私自議定, 以次擬除, 不得踰越, 堅如金石之典。 惟於朝廷大變革之際, 吏郞盡被罪逐然後, 銓長自除一二人爲郞而止, 爲銓長所薦之郞官, 亦不敢久於其職, 只擬除一二人自代, 而遷出矣。
○傳敎曰: “人君之所與爲國者, 大臣也。 故曰: ‘安危在大臣。’ ‘國亂思良相。’ 昨日予以不知忠邪, 莫曉是非, 問諸大臣, 而左相金貴榮憚甲非乙是, 乃敢爲依阿苟容之態。 曾見自古大臣, 有如此者乎? 其身旣在大臣之位, 凡辨別賢邪、進退人物, 乃其任也。 若不知賢邪, 則是不智也; 知而不以直啓, 則是不忠也。 其何以居具瞻之地乎? 此意政院知悉。” 貴榮因是辭遞。
○都承旨朴謹元等啓曰: “臣等有親啓之事, 請面對何如?” 傳曰: “書啓。” 啓曰:
臣等伏見下敎之辭, 相顧驚惶, 罔知攸措。 曾謂聖明之世, 而有是事乎? 左議政金貴榮心知士林無他, 不可加之以罪。 故力爲救解, 以冀聖明之一悟。 其爲辭, 雖不明快, 而主意則可見。 秪以聖意之所存異於是, 故其爲言反爲逆耳之歸, 而視之爲依阿苟容也。 近者天威方震, 士類孤危, 莫保朝夕。 貴榮如以依阿苟容爲心, 則將承順上旨之不暇, 乃欲依阿苟容於孤危士類乎? 自上不諒其情實, 遽下切迫之敎, 使無所容。 大臣平昔之所倚重者, 一言忤旨, 嚴譴至此, 不特有虧於聖德, 國事將自此而去矣。 自上少霽威怒, 平心省察, 則其庶幾釋然矣。 且三司, 公論所在, 國家所恃以爲元氣者也。 自非權奸當國, 指嗾爲之, 而其論議之發, 不謀而同則謂之非公論可乎? 成渾疏中許多說話, 非但主意偏係, 或以爲挾怨、或以爲附會、或以爲朋讒奇中、或以爲巧設機關, 眩亂熒惑, 至欲加罪言官, 而擧朝目之以邪, 空國之禍, 將不日而起。 一言喪邦, 正謂此也, 不亦慘乎? 伏願聖明, 虛心察理, 徐究是非之原, 不勝幸甚。
答曰: “觀此啓辭, 可謂指東而答西也。 昨日予問李珥之賢邪, 左相乃曰: ‘臣不知。’ 云云, 終乃引 ‘知人則哲’ 之語, 以文之。 此其心路人所知, 其謂予不知耶? 夫是非之心, 人皆有之。 根於天性, 自有所不容已者。 人主問之, 身爲大臣, 乃以不知對。 嗟呼! 人主之置相, 豈但以不知二字, 使爲其平生相業而止哉? 而其可以不知數語, 自足以爲高風勁節也耶? 不知之說, 其何以服天下之人心? 自古未聞, 人主問其臣之賢邪於大臣, 而大臣乃以不知對之者。 苟如此, 人主自任聰明足矣, 將焉用彼相哉? 夫倚重大臣, 固人主之本心。 而其所以倚重者, 以其辨朝廷之賢邪也; 以其決國家之是非也。 今乃入對君前, 一則曰不知; 二則曰不知。 噫! 以暗主而遇不知之相, 是猶以瞽而借盲之視。 欲正天下之危, 將見相率而顚隮, 莫之救以死也。 夫以寡昧之資, 叨守丕丕之基, 心知相臣之非、國事之去, 而區區於含容之少慈, 而不能一爲發言, 以警後世之爲人臣者, 則是爲一大臣, 而忘祖宗之宗社也, 不幾於失輕重之權者耶? 誠不忍不言而負祖宗也。 予之此言, 豈予之所願? 不得已也。”
○大司諫宋應漑辭職啓曰: “無狀微臣, 冒忝諫長, 頃論李珥行事之失, 不爲窮原之論, 負罪固已大矣。 珥一緇髡也, 斷棄君親, 得罪人倫, 化身退俗, 豢養權門, 一世淸議, 不容假貸。 及其出身之後, 爲沈義謙所薦拔, 得通淸顯, 結爲心腸, 死生以之, 平生立心, 蓋可知矣。 第於中間, 自稱向學, 文之以詞藻, 自附於當時之所謂士類, 與領相朴淳輩, 作爲相生相死之友, 密締肺腑, 主張時議。 當是時也, 沈義謙藉外戚之權; 假王梁之勢, 口銜天憲, 手握國命。 珥也則雖以山野自處, 實爲謀主, 表裏相濟, 是則義謙於珥, 有成就難忘之恩; 珥於義謙, 有聲勢相援之力。 此, 國人之所共知也。 第珥也敢以踈野之態, 出入於山林之間, 有若難進者然。 故名譽虛隆, 人多信惑。 珥於是也, 出處進退, 動引先賢, 自以爲特立當世, 超然於是非之外。 故義謙之見棄於淸議也, 珥雖懷鬱抑之志, 而似若不相關涉者, 姑退田野, 觀望時勢, 卒揚臂倡言, 以調劑保合同心協恭之說, 簧鼓一世。 又爲之陳疏, 以及義謙之短, 幷擧金孝元之長處, 以求至公之名。 此, 珥之所以下誣當世而人不覺; 上欺殿下, 而殿下亦莫之悟也。 嗚呼! 其心可誣, 衆心難誣; 殿下可欺, 鬼神難欺。 珥之胸臆一行, 而國人已見其肺肝矣。 前者鄭仁弘之劾義謙也, 珥以長官, 私見仁弘, 極力救解, 仁弘不聽其言然後, 屈意勉從, 有若初不知義謙之罪狀者。 及仁弘以鄭澈附於義謙, 幷論之則珥又曰: ‘澈之於義謙, 情分雖深, 氣味心事, 逈然不同。’ 此則要脫鄭澈, 而實乃自明也。 公論旣發, 珥雖不敢顯然復爲義謙地, 而其所以營爲者, 無非爲義謙也。 雖賴聖上務加鎭定, 使東西之說纔息, 珥敢顯然排擯, 至形於疏辭中, 外托調劑之說; 實行傾陷之謀, 其爲計亦譎矣。 始則倡兩非之說, 次則分疏義謙至曰: ‘義謙向善, 別無罪惡。’ 終則: ‘與鄭澈逈然不同。’ 珥之前後論義謙, 三變其說, 其心可知也。 不獨此也。 珥之在鄕里, 亦不曾以廉恥自守。 列邑賄賂, 輻輳其門, 射利爭財, 不遺錐刀, 遠近傳笑, 唾罵盈路。 其蔑法自恣, 行身無狀, 一至於此, 而朴淳方且交口稱譽, 矯誣殿下, 其意固未可測也。 珥之本心, 惟其如是, 故身被寵用, 位躋崇班, 罔念圖報, 忌克自用, 誣上行私, 無所不至。 巨細機務, 必逞私智, 施措之際, 動拂人心。 當國半載, 怨及蒼生; 主銓一歲, 濁亂仕路, 眞所謂賣國之奸, 而或者比之於王安石, 安石豈有是哉? 嗚呼! 三公, 殿下之所倚以爲國者也。 領相朴淳則終始扶護李珥, 固不足怪, 咫尺天威, 反覆贊譽, 重誣天聽, 至以 ‘備邊司同事然後, 始得詳知。’ 爲辭, 使其言若出於至公者之口, 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臣頃聞此語, 不勝駭憤, 欲幷論朴淳, 至發於僚中, 且或向人說道。 而只恃聖明, 無所不燭, 終始鎭定, 故恐涉騷擾, 隱忍不發, 臣之疲軟, 死有餘罪。 至於成渾則爲朴淳等所薦揚, 實與義謙, 世篤親厚, 又與朴淳, 交契甚密, 至於珥則情踰骨肉。 渾惟知有此三人, 不知有公論, 故珥等之所論, 渾必不辨皀白, 擧以爲是, 其平日論議, 如出一口。 曩者疏中, 歷詆卿相, 盡爲俗流, 欲倚任一人, 其意蓋在淳與珥也。 交相贊譽, 互爲聲勢, 若論義謙之罪, 則珥出而救解; 若斥珥所失, 則淳與渾, 又相爲營護焉。 轉相引發, 欺蔽天聽, 敢以三司所論, 爲不公、不平, 未知渾心果出於公乎? 以臣庸惡, 冒據言地, 被人指斥, 羞辱名器, 請亟命罷斥。” 答曰: “爾之言, 設使皆是, 今乃言之, 是, 不忠也。 本職遞差。”
○都承旨朴槿元等啓曰: “臺諫辭職則例待公論處置, 而今者大司諫宋應漑, 特命遞差。 此, 自前所無之事也。 不敢不達。” 答曰: “知道。”
○傳敎吏曹曰: “昌原府使許篈, 長興府使宋應漑除授。”
○兩司合啓曰: “領議政朴淳本以斗筲之器, 濟之以文墨小技, 用心回邪, 行己狡黠, 急於得失, 不顧廉恥。 嘗與沈義謙結爲心腹, 凡朝廷施措、人物進退, 一從義謙指揮, 擅弄國柄, 蓋有年矣。 李珥、成渾亦是義謙門客昵友, 故淳與此人等, 托爲死生, 相爲表裹。 淳與珥則贊渾爲山林高士; 渾則譽淳及珥爲一代賢臣, 內憑戚里; 外假虛譽, 互相推挽, 聲勢張皇, 一時之人, 皆爲側目, 莫敢開口。 唯李浚慶、金鸞祥見淳與義謙權勢日盛, 將誤國事, 心常憂憤。 浚慶嘗對人曰: ‘義謙雖極力薦淳, 汲汲超陞, 而淳乃小器, 若置卿相之位, 則終必誤國。’ 淳以此銜之, 橫加詆排, 使之齎志而沒。 至鸞祥爲諫官時, 欲論淳死生之友, 而亦爲淳所陷, 坎坷而死。 浚慶累代名相; 鸞祥先朝直臣, 而尙且見擯, 其它傾陷排斥, 豈可勝數? 其濁亂仕路; 斲喪國脈, 旣已深矣, 而唯幸聖明在上, 奸魁失志。 淳自此居常怏怏, 徒知齒寒之切己; 不念公論之可畏, 乃與珥輩, 每於昏夜, 微服相從, 其所以謀陷士林, 欲復義謙者, 無所不至。 只賴聖上終始鎭定, 故不得行其胸臆。 於是以眩亂聖聰爲計, 探聖上惡新進之輕銳, 則斥士類以浮躁偏黨。 慮人之以其言爲不公, 則嗾人面對, 敎人陳疏, 遂使聖心浸潤, 終不能無疑然後, 又因近日之事, 幸其天怒方嚴, 乘釁抵隙, 欲售傾陷之計, 前後榻前之辭, 極其陰巧。 其曰: ‘與珥初不相識, 而及同爲備邊司然後, 始知其爲人。’ 云, 淳之與珥, 素所締結, 情踰骨肉, 此, 國人之所共知, 不可掩也。 而咫尺天威, 欺罔至此, 其它誣上行私, 據此可知。 其所以欲罪言責之官、請罷銓曹之薦, 甚至於欲治製箚之人者, 無非所以脅制人口, 復植黨與, 恣行己志而已。 及其天威少霽, 奸計莫售, 又嗾成渾, 使陳藏頭之說, 極其陰慘之謀。 渾則請召大臣而問之, 淳則以渾爲至論, 乃於榻前, 更陳前日未盡之邪謀。 宋應漑嘗欲論己之故, 隱然以有嫌於珥, 誣爲指目, 且許篈之父曄, 嘗與淳有隙, 今聞篈製箚, 亦稱有嫌於珥, 以實自爲報復宿怨之計。 前後啓辭, 機關甚險, 欲擧一時之士類, 盡陷於坑塹, 其所以爲珥與義謙者, 可謂至矣, 第未知獻忠於君父者, 果何事也。 且淳與渾, 竭力贊珥者, 抑何耶? 珥之用心行事, 已著於頃日玉堂之箚與大司諫宋應漑之啓, 聖明旣已洞燭, 今不必更陳。 鄭仁弘爲掌令, 欲論義謙之時, 珥爲憲長, 陰救不得, 迫於公論, 雖勉從之, 而其所以排陷士類之計, 自此而益決矣。 及爵位旣盛之後, 益無所忌憚, 上恃聖寵; 下蔑公議, 變亂舊章, 自是偏見, 惡聞己過, 揮斥言者, 其所以誤國病民者, 不一而足。 加以持身不謹, 恣行關節, 每以進退唯義之說, 前後陳達。 頃被人言, 佯欲退去, 而陰以啓達請留之意, 囑之於人, 固寵要君, 詭譎不正極矣。 珥之爲人, 大槪如此, 而臣等初不敢窮言極論者, 非但務爲和平鎭定之計, 抑以珥嘗以擔當世務自許, 聞其言則似若有爲。 且當此聖明之世, 必不得逞其私計, 而或可爲一能臣, 故姑爲不言, 試觀行事之如何耳。 今者爲兵官, 値國家多事, 計慮籌畫, 率多妄作, 中外騷然, 莫保朝夕, 外寇未至, 而邦本已搖。 任言責者, 隨事糾正, 乃是尋常職分之事, 而珥先自疑忌, 多費辭說, 以激上心。 淳於是時也, 徒知救珥之爲急; 不念國事之已非, 掩其已著之失; 提其所無之美, 淳之欺罔天聰甚矣。 若如成渾則自稱山野之人, 身負重名, 荷聖恩眷, 逈出千古, 爲渾者所當至公至正, 盡誠盡忠, 圖報萬一。 況今邊境有事, 上憂方勤, 未嘗獻一策、發一奇, 以紓宵旰北顧之憂, 反以一友人被劾爲憾, 晝夜經營, 謀所以救解之者, 乃敢以附會挾怨, 朋讒奇中之說, 熒惑聖聰, 將欲網打一世之士類。 殿下歷觀前古, 亦嘗有此等徵士乎? 頃年義謙之被劾也, 渾營救甚至, 仁弘曰: ‘珥與義謙, 有同朝之分, 救之或宜, 爾則來自山林, 何故與戚里之用事者, 相善也?’ 渾語塞。 以此觀之, 其與義謙, 終始相厚, 蓋可知也。 渾身在山野, 而書札絡繹於都下, 朝廷政令、人物進退, 無不與知。 群聚浮雜之徒, 評論時事, 歷詆卿相, 眇視一世之人, 目之以俗流, 其所贊揚者, 唯淳輩一二人。 聖旨徵召雖勤, 而又待淳輩之折簡而後始來, 其去就, 果在於君父乎? 今日之至都下, 只爲淳與珥也, 其所以陳疏營救, 國人之所已料也。 然而渾之爲人, 固不足多責, 若淳則身居首相之位, 不爲國家和平之計, 唯以救護私黨爲急, 以啓空國之禍, 將使宗社顚覆, 如此之人, 不可一日冒據具瞻之位。 領議政朴淳, 請命罷職。” 答曰: “不允。”
○大司成金宇顒上疏曰:
伏以, 頃日三司, 擊去兵曹判書李珥。 珥早負時望, 而罪名不章。 故上則天怒震赫, 疑其爲小人排陷; 下則人情不服, 至有成渾之疏, 雷霆之下, 擧朝震恐。 臣之至愚, 不勝憂國之情, 亦嘗仰宇竊歎, 而究其所以然之故矣。 若以越職爲嫌, 而不以愚昧之見, 一進於殿下, 則是惜身而負恩, 非臣之所敢爲也。 伏見, 李珥以敏學博識, 遭遇明時, 殿下推心而倚任之, 欲與共濟艱難, 而珥亦以道自任, 魚水一堂, 計行言聽, 誠千載非常之遇也。 惜乎! 其志大而才踈; 量淺而意偏, 蔽於所厚, 滯於舊見, 不能合一國之公論, 以成天下之務, 而徒以一己之見, 違拂擧國之情, 積失士心, 猶不知悔。 章奏頻煩, 不免强辨以求勝; 設施輕疏, 率多不厭乎人望。 至此而士類之心, 始有失望於珥, 而亦非一人之私論也。 雖然, 珥之本心, 豈有他哉? 要之, 只欲安靜朝廷, 而圖濟時事耳。 但其意見, 一有所偏, 而其害至此。 士類之心, 蓋莫不知珥之本心, 而憂其意見之偏, 猶欲其可否相濟, 終歸和一之地, 初未嘗遽有攻擊之意。 三司議論, 激成乖刺, 彈章峻刻, 殊駭聽聞。 蓋其當初, 因其失誤無情之事, 指以慢上擅權之罪。 及其自處, 辭氣不服, 而又加以固寵要君、揮斥公論之名, 至以誤國小人目之, 醜詆肆斥, 無所不至。 嗚呼! 此豈珥之本情, 而烏足以服人心哉? 蓋緣近來, 珥與士類, 頗不相協, 而怪異之論, 又紛然雜出乎其間。 如頃日慶安副令瑤面對之辭, 輒指柳成龍等四人爲專權, 而欲斥遠之。 成龍等俱以淸名雅望, 取重士林, 實帷幄之寶臣也。 瑤言一出, 士類不自安, 成龍等皆退縮省愆, 而不敢與國論。 於是, 士類之疑珥益深, 而浮躁喜事之徒, 又因是而竝起, 始有攻擊之意矣。 今玆之擧, 亦豈出於士類之本心哉? 始由於一二浮躁喜事之輩, 而士類之心, 皆以珥爲非, 故不加裁抑。 亦緣成龍等旣去, 而臺閣無復有重望鎭物之人, 故恣意排擊, 以至此耳。 至於渾疏則推言珥之本心, 而指論三司之失可矣。 至以擧朝皆爲朋奸奇中, 而不究士類之本心, 以珥爲竭忠徇國, 被人中傷, 而不原其人心之所由, 則亦倚於一偏, 而愈增競辨之端, 無以鎭服衆心矣。 以故, 應漑之避辭, 愈出愈乖, 至以渾爲義謙交友, 謀引黨比之計。 噫! 此豈然哉? 山野之人, 或未盡曉朝議曲折, 而徒懷憤世之心, 不知辭語之過。 且與珥爲莫逆之交, 以善善之長, 而不知其短, 以至此耳。 其言固爲失中, 而其情亦豈可深咎哉? 臣愚竊願, 殿下於此, 深留聖意, 處置枰停, 於珥則諒其本心, 而知其踈謬之病; 於三司則抑其浮躁, 而察其士類之本情, 開誠曉解, 坦懷無阻, 不沮不挫, 潛消鋒穎, 則庶乎其可也。 蓋緣珥實輕脫, 大失物情, 衆怒群非, 以至於此。 今處置過當, 使衆論鬱抑, 則尤非所以靖朝廷也。 凡此曲折, 切須加意聖料, 离明洞照, 精察事狀, 而天海涵容, 不偏不倚, 則士論之激, 亦將自化於建極之下, 而和平之福, 亦可馴致矣。 伏願殿下, 留神焉。 臣又竊聞之, 大臣有建議革罷銓曹郞薦, 欲以絶引類植黨之漸者, 臣愚竊以爲過矣。 我國自中葉以來, 權奸繼出, 鬻爵行私, 濁亂朝政。 於是, 淸議在下, 而郞僚之選始重。 揆以體統, 雖未爲得, 然在衰世, 扶持淸議, 不至泯沒者, 多賴郞僚之議。 以今日師尹多辟, 公道不行, 尤當遵守此規, 愼簡淸望, 備位郞署, 以扶公議。 猶懼不克, 奈何幷其規而廢之乎? 今玆攻珥之事, 亦豈銓郞引類布置以致然耶? 不過士論激發而至此耳。 抑臣於此, 又有隱憂而深惜焉。 殿下英明冠古, 志在敷賁, 而徒以群臣無能任事者。 故抑志循常, 不肯輕有作爲。 近用李珥, 眷倚頗隆, 圖興事功, 以濟時艱, 此實三王之盛心也。 奈何珥旣才輕學踈, 不堪大任, 而朝論乖張, 以增聖上宵旰之憂也? 臣之至意, 竊惜殿下前日盛意未成, 而預憂殿下之志, 遂怠於有爲。 至於庸人之說日進; 習非之論日勝, 凡有興治建明之策, 例指爲紛更生事, 輾轉迷誤, 而遂至於眞不可爲也。 臣願殿下, 毋以一噎廢食, 而益勵聖志, 圖任忠賢, 協和士林, 旁招巖穴, 以盡一世之才, 以濟天下之務, 不可因以怠弛, 付時事於無可奈何之地也。 時事方殷, 國勢艱虞, 祖宗之付托至重; 生民之顒望方深, 伏願殿下, 加意焉。
答曰: “見爾疏辭, 具悉爾意。”
○兩司連日合啓, 論朴淳十罪, 請罷職。
○弘文館應敎洪迪等上箚, 論救宋應漑等斥外之枉, 且詆珥、淳、渾三人之失, 有曰:
當初有東西之說也, 固有邪正、是非於其間, 故士大夫公論, 皆謂東正而西邪矣。 珥也陷於偏私, 扶西抑東之心, 未嘗一日而忘焉。 上年所謂, 政亂於浮議者, 是以浮議, 囿一世而起, 惑上聽也。 頃日所謂, 裁抑之, 斥遠之者, 是以裁、斥, 設一穽, 而驅陷士林也。 其心之所存如此, 衆情安得不爲之憤鬱乎? 論珥者, 若於此時, 直截論啓, 以正其罪, 則雖有挾私論庇之人, 亦將乘何隙, 而眩亂是非也哉? 殿下不知珥心之偏私, 至於此極, 徒愛其敏捷多才, 可與興至治, 信乎! 知人則哲, 惟帝其難也。
【此, 兩司攻珥之本心也。 是時以攻擊西人爲正論, 故士大夫交游, 言論微有相近者, 爭起而攻之。 獨珥爲保合之論, 終始極言, 故一時皆疑忌, 而以其德望素重; 名位已高, 而不敢顯攻, 積憾稔怒, 至是而潰裂, 蓋非一日之故也。】
○王子師傅河洛上疏曰:
竊聞, 三司同辭, 駁擊前兵曹判書李珥, 不遺餘力, 珥乃引身而退, 浩然而歸, 此乃珥之幸, 而實朝廷之大不幸也。 夫珥之爲人, 臣固不知其爲何如也。 然嘗聞之朋友相傳之語, 其爲人也, 好讀聖賢之書, 篤志力行, 持身檢心, 動慕古人。 而及其見用於時也, 聖上傾心, 小民加手, 渠乃匪躬殉國, 盡其心而竭其力, 思有以上裨袞職, 而下濟蒼生。 凡百施設, 惟務祛弊, 而不顧忤俗, 訖康民勞, 而不循舊習。 適當北鄙之急, 身爲兵官之長, 調發軍馬, 轉運糧餉, 不得不幷擧於一時, 要以固邊圉, 而制狄兵者, 是珥之所以欲行其所學, 而報知遇於聖明者也。 其間雖或未免有踈漏、過誤之擧, 而原其本心, 則豈故爲顚倒變亂, 以之誤國而病民也哉? 乃者言官交章論劾, 始以微擧其失, 終乃漸加其辭, 日以益重。 至於玉堂之箚、諫院之辭, 極其奸兇之狀; 盡其詭譎之態, 千言萬語, 橫說竪說, 蓋莫非憤疾之辭。 嗚呼! 三司者, 人君之耳目, 公論之所在也。 以三司而爲君之耳目、公論, 其爲任, 顧不大哉? 而乃敢探摭捏合, 欲加大惡於人, 其所見不亦誤乎? 其中爭訟殺人、百石受賂等事, 所關至重, 尤不可以容貸。 珥果有之, 則當明正其罪, 以示王法, 不可視爲尋常, 而不問也。 今夫閭巷之人, 言於長老, 必當平心正色, 不欺不誑, 告之以實, 使之曉然知是非之所在, 況於君臣、父子之間, 安得以無實、不根之浮辭, 務爲熒惑其視聽哉? 人心拂鬱, 巷議橫馳, 父兄之畏時論者, 間或戒其子弟, 而同然之心, 不能自已, 發而不自禁者, 比比有之。 至於軍人、武夫, 亦欲叫號九天, 而訴其情。 嗚呼! 所謂三司公論之下, 難保其必無別生一公論也。 噫! 珥之於時也, 獨立寡助, 欲以成內修外攘之功, 其志則忠矣, 而其計則踈矣。 且成渾以山林隱逸, 高蹈遠引, 懷道自樂, 無一毫榮慕外物之念, 有百年專靜自守之心, 實德內積, 名聲外聞, 終渙九重之綸, 不免三聘之起, 蓋卜其出處, 而爲世汚隆者也。 早與珥, 爲道義之交, 天人之學、義利之辨, 相與講劘切磋, 極其趣, 而會其要, 雖謂之同心、同德可也。 頃者渾之在城, 三司論珥, 彈文在袖, 日漸加重。 渾之心, 若以珥爲非, 則雖有相厚之私情, 而豈敢誣飾辭疏, 跛曳闕庭, 以陰覆其罪惡, 而欺罔殿下之聰明哉? 山人之用心, 果如是乎? 雖三尺童子, 決知其無是理也。 言者怒甲而移乙, 至謂: “渾托身山野, 而書札絡繹於都下, 朝廷政令、人物進退, 莫不與知, 而其去就, 亦不在君父, 而在於所親之折簡。” 然則渾特假借山林, 欺世盜名, 利功名, 樹黨援, 一麄鄙無狀之人也。 其前後辭職, 恬退自樂於畎畝者, 只是做得一箇干進之捷徑爾。 夫謂渾之賢, 而有是事哉? 至此而人心愈不勝其憤鬱, 離心解體, 皆欲蹈東海之濱也。 且領相朴淳之爲人, 臣尤不敢知也。 第聞其淸愼雅潔, 愛人下士。 果能保此八字, 則雖謂之賢相可也。 頃者榻前之辭, 豈無所見, 而曷嘗有構誣陷害之心乎? 今乃歷數十罪, 極口詆排, 無異元衡、李芑之奸。 嗚呼! 在聖明之世, 尙忍言哉? 至於以淳、珥、渾三人, 相爲表裏, 植黨固勢, 則尤非所以壓服人心者也。 彈章之下, 彼豈敢苟容哉? 今日珥去, 明日淳去, 又明日渾去, 二三日之間, 家髦遜荒, 山人去國, 相繼而逝, 惠好同車。 氣象愁慘, 觸物生悲, 聖上孤立, 無敢言者。 前日言官之辭曰: “網打空人之國” 者, 無乃是耶? 大抵言官之職, 以言爲責。 常欲堯、舜其君, 故不待有過而糾之; 又欲稷、契其臣, 故不竢致失而責之。 是故, 上無過擧; 下有實效, 乃能共躋治平之域, 此乃公心直道、殉國忘家, 斷斷不二者之所爲也。 今之言官, 皆有是責; 皆有是忠, 夫豈不欲稱其職, 而使吾君爲堯、舜; 使吾相爲稷、契哉? 然而其間, 不無一二果敢之人, 其言辭、擧動, 或不免顚倒失中而已。 今乃洗垢覓瘢, 求過於無過, 嗚呼! 言出而人信服之者, 恐不如此也。 臣以愚昧無狀, 久叨匪據之地, 目擊時危, 忠膽自大, 口欲緘而不得緘; 舌欲囚而不得囚。 自不知言出而禍隨, 爲之收淚而跪, 陳其愚衷焉。
答曰: “今觀疏辭, 具悉爾意。”
十六年 八月
[편집]8月 1日
[편집]○朔庚戌/以李希得爲司諫, 特旨以權德輿爲星州牧使, 洪迪爲長淵縣監。
○兩司以被金宇顒浮躁之斥, 避嫌退待。 司諫李希得啓曰: “金宇顒爲此區區偏倚之說, 三司所爲, 至以浮躁目之。 不可以一人回譎黨比之說, 輕遞臺諫, 請兩司竝命出仕。” 從之。
○京畿坡州牧有女生男子, 一身有四耳目、二鼻口、四手足、兩外腎, 産後卽死。
○特旨以舍人金誠一爲羅州牧使。 時羅牧闕, 傳敎政廳曰: “前府使金璲, 愚劣如土塊。 而誠一前爲御史時, 敢薦如此之人, 致令堡將, 陞授巨鎭, 敗軍覆城, 至令國勢垂亡。 推其源來, 事由誠一。 此人不可復爲侍從, 羅州牧使除授。”
○都承旨朴謹元等啓曰: “臣等伏覩河洛之疏, 不勝驚愕之至。 洛本與珥、渾相厚, 而性喜干進, 憚於安靜, 且與險陂造言之人, 晝夜相從。 而今乃敢以不知珥、渾之爲人爲說, 使所言若出於至公然, 十手十目, 其可掩乎? 近日三司爭論, 皆公共, 而洛阿其所好, 反以熒惑欺誑斥之, 至於奬許淳、珥及渾, 極爲緩頰, 巧中上旨, 而不料人之視己, 如見其肺肝矣。 洛之發身, 實是珥、渾吹噓之力, 亦路人所知也。 其在鄕曲, 射利敗義, 脅制邑宰, 且又嫉害士類, 人皆側目。 其不合王子敎導之責, 人人莫不知之。 而只爲此, 因緣締結已久, 故畏其氣焰, 有不敢言者久矣。 今者公論已著, 自知不容, 故乃敢乘時昏亂, 極其陰慘之態、空國之計, 無所忌憚, 至於如此, 臣等不勝寒心。 自上若以匹夫之言, 而謂不足與較, 其於奸狀曲折, 或未能洞燭明辨之, 是非何時而可定乎? 私相指嗾, 繼此而起者, 將不勝其紛紛矣。 臣等職忝近密, 目見喪邦之禍, 迫在朝夕, 故不敢不達。” 傳曰: “此啓辭, 何承旨起草乎?” 回啓曰: “此啓辭入啓之時, 同僚同坐, 議啓之矣。” 傳曰: “此啓辭, 諸承旨一時秉筆, 而起草乎?” 都承旨朴謹元等回啓曰: “院中相議爲之, 雖有秉筆者, 非其意見所爲之事。 而探問執筆之員, 臣等不勝未安之至。” 傳曰: “今觀啓辭, 爾等欲杜塞人言, 掩蔽予聰明耶? 如是而終欲爲何事耶? 予雖昏庸, 豈爾等所指敎者耶? 其謂予不能治爾輩耶? 大抵公論之在人間, 如水之在地中。 不必以臺諫而是; 不必以芻蕘而非, 惟其人公則其言公。 自古以來, 臺諫、侍從之名, 何代無之, 而公論在朝廷者鮮矣。 夫公論在於朝廷則治; 不在於朝廷則亂, 此, 所以百世無善治者也。 今玆臺諫之言, 人心不服, 義士奮袂, 將四面而起, 爾等雖竭力彌縫, 不可得矣。”
○成均生員柳拱辰等四百六十二人上疏曰:
天下之難得以掩蔽者, 公論也; 國家之所賴以維持者, 士氣也。 公論或泯, 則好惡失正, 而是非不明; 士氣一折, 則偸靡成習, 而趨向迷方。 如是而不至於國家之危亡者, 幾希矣。 臣等伏見, 成渾有志斯道, 學以爲己, 沈潛聖賢之書; 講明義理之奧, 甘心窮養, 雅意林壑, 初非時論是非中人也。 幸遇主上殿下好賢有誠, 求賢如渴, 馹招之眷禮隆深; 席接之寵遇優渥, 故抱病洛下, 惓惓遲回, 而其所志同道合者, 李珥一人耳。 博學多識, 見得大義, 雖其設施之際, 不能無踈迂之失, 而其愛君憂國之心, 比之古人, 誠無愧耳。 不幸時論譸張, 橫議方熾, 讒言交亂, 國論靡定, 竟使竭忠之臣, 無所容而去。 於斯時也, 若無成渾之陳疏, 則是非無由而定; 邪正無時而辨。 彈論之臣, 挾其私憾, 造爲飛語, 至以忠讜之論, 反爲喪邦之一言; 正直之士, 指爲戚里之門客, 爭相亂嚇, 無所不至, 使之長往遠引, 絶迹都下。 噫! 此豈待刀鋸戮辱而後, 其禍慘也? 且如朋來自遠, 日相講學, 亦有何罪, 而乃謂之群聚浮雜, 力詆卿相則師友道廢、士氣沮喪, 未必不由於今日也。 嗚呼! 以渾之賢、以珥之忠, 見誣於時議, 不容於朝著者, 若是甚也則今之士氣, 幾乎薾矣; 今之公論, 幾乎熄矣。 士氣旣薾則國脈何以維持, 公論一熄則人心何以不激哉? 國脈日以消; 人心日以激, 則殿下之國事, 豈不殆哉? 嗚呼! 擧朝之卿士, 豈皆妬賢嫉能之人? 一二浮薄之徒, 鼓動媢嫉之論, 而一時附會者, 莫不靡然從之, 自以爲一國之公論。 而使人心不服, 巷議交激, 則是豈士類者之本心哉? 大抵人君之德, 莫大於明好惡、定是非而已。 好惡不明, 則賢否難辨; 是非不定, 則忠邪莫白。 使士氣摧折而不振; 公論壅蔽而不行, 則國之危亡, 可立而待矣。 噫! 黨錮禍作, 漢祚終替; 僞學有禁, 宋祀遂絶。 是何叔季衰亂之風, 復起於聖明之世耶? 言之至此, 誠可痛哭流涕者也。 臣等不肖無狀, 忝在首善之地, 群居講劘, 衛護聖廟, 其事也。 至於朝家是非得失, 已知其非所言者矣。 然而事係儒林, 害延宗社, 敢瀝危懇, 以達草野之論。 伏望殿下, 留神反覆, 熟省臣言, 明好惡而定是非。
答曰: “予以寡昧, 叨守鴻業, 知不足以辨賢邪; 才不足以治國家, 使朝廷不靖, 是非混淆, 責在於予, 夫復何言? 今觀疏辭, 忠讜激勵, 爾等義氣如此, 予何憂國事?” 政院以傳敎未安, 待罪, 傳曰: “邊塵屢驚, 國家多事。 政院在樞要之地, 機務多不致察。 雖由人才之短長, 夙夜匪懈, 恐不如是。 其勿陳雜言, 姑勤職事。”
○兩司啓曰: “臣等俱以庸劣, 待罪言地, 見國事日非, 禍將不測, 物情同憂, 公論激發, 臣等將一國公共之議, 冒萬死, 叫閤廷爭, 今已半月。 萬口一辭, 皆以爲不易之讜論, 而臣等誠微, 迄未回天。 悶迫之際, 今有 “公論不在朝廷, 臺諫之言, 人心不服。” 之敎, 此實臣等奉職無狀, 不能取實於聖明之致, 請命遞差。” 答曰: “自爾兩司論啓之後, 予不下一言, 予非口吃者, 豈無一言之可發; 一威之可施者乎? 以君臣之間, 所傷者多也。 當此國家艱虞, 生民塗炭之時, 爾兩司, 孰非李氏之臣? 而惟玆大臣公卿, 皆比肩一時, 如兄如弟者, 何不先公後私, 痛去己意, 渙然氷釋, 協和一心, 勠力王室耶? 爾兩司, 莫如卽日停論, 將一場紛拏, 付之一笑, 而更勿思之。 此非予幸, 實兩司之利也。 君臣之間, 情如父子, 故予今言之。 若執迷不悟, 論之不已, 則予豈但默默而已乎? 將有不得已之擧, 他固莫恤也。 到此時也, 其無悔乎? 予言不再, 勿辭。”
○再啓曰: “臣等旣以在職未安之意, 冒達天聰, 所當退伏私室, 以待譴責, 聖批丁寧開諭, 至以 ‘情如父子’ 爲敎, 臣等亦安敢不盡? 臣等以祖宗朝世臣遺裔, 沐殿下十七年養育之澤, 義重恩深, 常欲不愛萬死, 以報涓埃。 矧今國家艱虞, 生民塗炭之時, 同寅協和, 共濟國事, 此, 臣等平生所大願也。 臣非病風喪心, 豈無故而敢爲攻擊大臣之擧乎? 殿下若平心俯察近日之事, 臣等不得已抗論之意, 亦必洞照於聖鑑矣。 主兵之官, 失其所職, 有司從而糾之, 此, 職分當爲, 亦聖世所樂聞也。 秉國勻者, 不務和平鎭定, 以靖朝廷, 圖濟艱虞, 而乃敢乘機挾私, 出入謀猷, 無非擠陷士類, 扶植黨與之計, 空國之禍, 不朝卽夕。 臣等忝冒言地, 安敢顧身忘國, 泯默而望觀乎? 此皆聖鑑所洞照, 而猶以 ‘何不先公後私, 痛去己意’ 爲敎, 臣等旣以言爲責, 不知將何以爲計哉。 若言官怯於一威之施, 承順上旨, 卽日停論, 則固臣等一身之利也, 豈國家社稷之福耶? 請亟賜罷斥。” 答曰: 今觀啓辭, 具悉其意。 卿等有何私怨於彼, 彼亦有何私怨於卿等? 以同是王臣, 曾在一堂, 談笑相許者也。 不幸今日, 偶仍言辭, 轉輾相激, 至於角立, 有如秦、越。 卿等若回頭以思, 實是一場可笑之事也。 已往之事, 卿等不須追辨, 彼亦何足以介懷? 若介懷則非其人也。 卿等俱予侍從之臣, 其間或有侍講累年者。 予實愛惜而發此言, 非偶然計也, 其速克體予意。 將來安有生禍之理? 其勿疑焉。 勿辭。”
○都承旨朴謹元、右承旨金悌甲、右副承旨李元翼、同副承旨成洛等啓曰: “臣等身負重譴, 當屛息俟罪之不暇。 而第以臣子事君之道, 一日在官, 當盡一日之責, 苟有所懷, 豈忍終默, 以孤聖明乎? 昨日儒生章疏之說, 臣等固不足深辨。 但自前, 館學陳疏, 例必從容會議, 商確可否, 然後爲之。 今此擧措則不然, 私自指囑, 鼓動謬議, 或敎誘、或刦制, 而不來者甚多, 來而不從者亦多, 皆是有識之人也。 如此之狀, 自上何從以知之乎? 下答之辭, 反加褒奬, 至以忠讜、義氣許之。 臣等竊恐士風益壞, 恣情妄行, 終無以爲國也。 伏願聖明, 留心省念焉。” 時, 朴謹元與宋應漑等表裏相應, 爲攻擊之論, 上甚惡之。 及爲此啓, 上問: “何承旨草此啓耶?” 對曰: “臣等共爲之, 非一人專爲構草也。” 上又問曰: “四人一時執筆乎? 執筆者書啓。” 謹元惶恐, 欲以實對, 李元翼獨對曰: “執筆者, 非必己意獨然。 竊想下問之意, 在於欲罪其人, 臣等安忍歸罪暫時執筆者乎? 非惟臣等不敢對, 自上亦不可使之强對也。” 上乃止, 不問, 謹元大喜其得伸。 啓草本出成洛, 洛惶悚流汗, 不敢自首, 論者尤鄙之。【左承旨朴應福除授未拜, 左副承旨任國老引疾不出。】
○傳曰: “仕進承旨竝出送, 入直衛將鄭復始、權擘命招, 假承旨察任。”
○傳曰: “都承旨朴謹元、右承旨金悌甲、右副承旨李元翼、同副承旨成洛遞差, 卽日爲政出代。” 吏批以被遞承旨, 移西銓附職, 傳曰: “今日送西人員朴謹元、金悌甲、李元翼、成洛等, 不可卽爲除官, 待予更敎, 後日爲之。”
○直提學權克智, 擢拜承旨。
○玉堂進箚, 言昨日政院批答及承旨遞差等擧措, 未安。
答曰: “知道。”
○大司憲李墍、執義洪汝諄、掌令尹承吉ㆍ李徵、持平李景㟳ㆍ許鑑等上箚曰:
國是靡定, 公論日激, 三司交章, 伏閤已久。 天聽遲疑, 讒賊日至, 殿下未能洞燭其情狀, 反爲嘉奬, 此固國人之所共悶鬱也。 政院昵侍咫尺, 不忍默默, 歷陳無隱, 而殿下非徒不爲採納, 遽加嚴威而斥逐之, 蒼皇四出, 奔竄閭閻。 國家以出納惟允之任, 付之喉舌之臣, 敷奏覆達, 獻可替否, 乃其職也。 朴謹元等, 目覩讒口交亂, 士習壞毁, 憂時獻忠, 盡言不諱。 區區之誠, 只欲不負聖明委寄之意耳, 豈有他哉? 一忤聖旨, 輒施雷霆之威, 使無所容其身, 此豈臣等平日所望於殿下者哉? 伏願聖明, 克去偏係之私, 恢弘虛受之量, 勿以順旨爲是; 勿以逆耳爲罪, 以公好惡, 不勝幸甚。
大司諫朴承任、司諫李希得、獻納權浹、正言沈岱ㆍ李澍等俱上箚, 與府箚同。 答兩司曰: “在昔宋時, 六賊當朝, 李綱去國, 太學生陳東等上疏而極論之, 千載之下, 聞其風節, 尙不覺投袂而興起。 今玆館學儒生, 目見朝論之乖宜; 國事之日非, 倡義相率, 叩闕抗章。 讀其疏, 其忠肝義膽, 澟澟有不可犯者, 誠可謂不負所學, 而橫流之砥柱也。 夫太學, 首善之地, 公論所在。 朝廷是非, 可亂於一時, 而太學之公論, 焉得以廢也? 自予卽位以來, 諸生上疏非一, 而其間豈無訐直逆耳者? 而予未嘗一示不悅之色, 必以溫言巽辭, 慰諭而遣之。 誠以國家元氣在此, 朝臣可罪, 而諸生之氣, 不可折也。 設使狂生所爲, 或有過重, 猶不可待之如此, 況其正直之氣, 邁靑松而挺孤節者哉? 予以千乘之尊, 尙且屈己下之, 彼幺麽數臣, 昵伏近密, 恣爲朋比, 杜絶人言, 掩蔽聰明, 乃敢目諸生以悖亂。 是欲踵黃潜善之所爲, 眞小人而無忌憚者也。 予不卽擧流放竄殛之典, 將使魍魎之類, 聘騖於昏夜, 已爲失刑之甚, 而終未免爲漢元所歸, 爾兩司反爲申救耶? 箚辭當留意焉。”
○成均生員李庭友等上疏曰:
臣等伏見進士臣柳拱辰等爲李珥、成渾辨論之疏, 其心迹之矯激; 辭說之誕謾, 不待臣等之言, 其肺肝已露矣, 姑以公論之所不與者言之。 凡館學陳疏, 必出文而諭之; 登堂而議之, 博採左右, 商確可否, 詢謀僉同, 無所牴牾然後, 爰擧其事, 達於冕旒者, 乃所以公是非, 而一衆志也。 今則不然, 一人以私倡之; 一人以私和之, 唯此一二人者, 以私心, 主私議, 阿所好。 而又從以托至公之地, 求至公之名, 則有若出於至公之人, 肆然抗疏, 眩亂天聽。 孰謂我祖宗二百年培養之餘, 反有此等擧措耶? 臣等竊惟, 成渾之爲人, 身居山野, 久負重名, 一世士類, 或有推重者焉。 第以偏於所好, 發言太甚, 至以擧朝爲朋奸, 言者欲加罪云則雖謂之一言喪邦可也。 至如李珥則當國設施, 顚倒乖戾, 臣等未暇論也。 形迹敗露, 名實不孚, 爲士林失望者久矣。 臣等所見, 惟其如是, 故當初拱辰等之倡議也, 朝廷所論, 雖有過越, 兩人所失, 顯然難掩, 又足以招言者之論。 故不欲以朝家是非, 徑失自重之義, 臣等之志也。 及乎士論不一, 其計未遂則呼朋引類, 合勢群起, 狂奔叫號, 雜沓紛挐。 至於不從其議者, 目之以異論, 醜詆百端, 驅逐脅辱。 或損徒焉; 或排擯焉, 思所以逐去之者, 無所不用其極, 竟使一座, 罔有異議者, 然後遂成其計。 乃於陳疏之際, 虛張名錄, 抗顔天門, 則此果謂太學中公論乎? 旣假太學生之名, 緘章投進, 煩聒聖聰, 自殿下視之, 必以爲草野公論, 而固無小疑於其間宜矣。 安知倡議之徒, 或是兩家門生; 或是親舊子弟, 輾轉目仍, 做成偏僻之事, 至於此極耶? 伏願殿下, 澄心省覽焉。
答曰: “觀爾等之疏, 是非糢糊, 立論不正。 爾等不過恥擯士類, 爲之陳辨也。 然旣有此意, 則陳疏亦不妨。 但爾等互相爭辨, 角立詆斥, 哆無窮口舌, 其何益德業? 但願爾等, 力學內省, 致其良知, 則是非之天, 自然了了於胸中矣。”
○幼學申礏上疏曰:
臣伏見, 前兵曹判書李珥, 素非東西黨與中人也。 方義謙得志之時, 謝病休官, 退臥山野, 原其心迹, 此豈締結戚里者哉? 及東人專國之後, 抑西已甚, 附己者揚之; 異己者斥之, 故新進浮躁者, 臨岐觀望, 察勢輕重, 以爲向背, 乘時射利, 攻擊爲事, 而妨賢病國, 無所不至。 珥與白仁傑, 一時上章, 極陳其弊, 珥之素心, 無非公忠協和之意也。 自此東人懷憾, 含沙伺影者久矣。 而一爲兵官之長, 適値多事之時, 盡心竭力, 知無不爲。 其於規畫之際, 雖有一二踈迂之失, 此豈慢擅誤國之罪哉? 言者伺釁, 加以大惡之名, 將陷不測之罪。 故處士成渾目睹亡國之徵, 不勝剝陽之痛, 披懇陳疏, 浩然而歸, 辭直義正, 至公無私。 而言者搆捏, 少無忌憚, 或以鬼蜮目之; 或以陰慘指之, 成錦文罪, 欲置死地。 豈知如此憸人, 側迹於殿下之朝乎? 嗚呼! 珥、渾, 士林領柚, 斯文根抵, 吾道賴以不墜, 學者倚以爲重。 而一朝被誣, 至於此極, 人心不服, 輿情憤激。 故太學儒生投袂而起, 慷慨陳疏者, 數百餘人, 此實一國之公論, 而士氣之大振者也。 聖上嘉納, 優示褒美。 奸邪之窺殿下者以爲, 殿下深納儒者之言, 陰囑子弟親舊之冠儒冠者, 使之呈疏。 於是, 趨時附勢之輩, 奔走昏夜, 啗之以利, 多聚其黨, 別立赤幟之論, 欲售網打之計, 其陰邪詭譎之狀, 亦已巧矣。 如使其說得行, 而蛇蝎肆毒, 則硎谷之慘、黨錮之禍, 不獨在於秦、漢也。 嗚呼! 賢者去國, 國事已非, 北虜乘長驅之勢, 奸臣起士林之禍, 凡有血氣者, 孰不痛心乎? 內則朴謹元居近密之地, 不納疏章, 壅蔽聰明; 外則金應南、禹性傳、洪渾、金瞻、金睟之輩, 專擅朝權, 私立黨援, 糾結如蛇蚓, 指使如鷹犬者, 不知其幾。 而脅制君父, 有同嬰兒, 指鹿之形已成, 而殿下孤立於上, 今之國事可知矣。 臣素以腐儒, 學未知方, 惟事科業, 老而不就, 懶慢成習, 閑靜自守。 權勢之門, 非但不往, 會禮之家, 亦未嘗到。 故珥、渾之面, 臣實未知也。 然一人之公心, 亦一天理。 雖無相識之分, 亦豈無是非之辨乎? 旣知其人之忠賢, 而目見罹讒之禍, 臣實痛之入骨也。 臣聞, 執狐疑之心者, 來讒賊之口; 持不斷之心者, 開群枉之門, 此正中殿下之病也。 伏願殿下, 勿疑勿遲, 裁自聖衷, 勿爲他日噬臍之悔也。 殿下若以爲珥、渾有罪, 而臣言不公, 則請斬臣頭, 以正欺罔之罪。 臣寧與珥、渾, 同日死也。
答曰: “觀爾上疏, 誠極忠款。 直哉, 若人也! 今士氣如此, 實有祖宗培養之澤, 朝廷、邊鄙, 非所當憂。 爾弟申砬, 盡忠輔國, 身守邊城, 虜不敢近, 有古良將之風; 爾又奮不顧身, 抗疏斥邪, 有此奇節, 是何爾一家, 幷生忠義, 爲國效誠若此也? 予用嘉歎。” 政院啓曰: “伏覩申礏疏批, 厚被誣罔, 反加褒奬。 其眩亂之說, 不足多辨。 至於歷擧朝臣, 稱爲朋比壅蔽, 以比指鹿之人。 豈有脅制呈疏, 如礏之言乎? 此疏與河洛疏, 首末措意頗同, 不過窺探聖旨, 欲爲奇中之計也。 淸流之禍, 安保其必無乎?” 傳曰: “知道。”
○傳曰: “近日三司之論劾宰輔, 以其交結義謙, 爲之赤幟焉。 夫義謙則誠奸人也, 然是不過以義謙爲穽於國, 凡一時名臣、賢士之異於己者, 必擠陷於其中, 而聲其爲黨與。 蓋其意以爲: ‘一加之以此名, 則人不敢救。 君可以疑, 不如是, 不足以籠絡一世之耳目, 而使人靡然, 奔走於吾之風聲之下。 夫如是則吾志可得, 而吾意可遂也。’ 殊不知自君子視之, 如見其肺肝, 曷足以動予中, 而惑予意也? 夫是非者, 原於良知之明, 發乎人心之安。 不以朝廷而爲重; 不以草野而爲輕。 言苟非也, 千萬人言之而不足; 言苟是也, 一人言之而有餘。 不可以臺諫之舌而勒定; 不可以衆人之勢而强合, 故鼓偏黨之論, 是非可亂於一時, 獨君子之見公論, 必俟乎百代。 噫! 自古臺諫、侍從之進言於其君也, 孰不自以爲公論, 而啗其君以轉環之美哉? 惟其時君、世主, 智不足以辨其邪; 明不足以燭其詐, 被謾於可欺之方; 見弄於衆咻之中, 覆轍相尋, 滔滔皆是。 明辟尙如此, 況乎昏庸若予者哉? 然而靈臺未滅, 方寸猶瑩。 但見領相之爲人也, 松筠節操、水月精神, 忠勇之度, 輔溫雅而成性, 淸愼之德, 掩白玉而振彩。 雖然, 若謂之有經綸之才, 而其視義謙之奸魁, 若將浼己云云, 則予亦不敢焉。 今爾三司, 夙懷憤嫉之意; 搆捏無形之語, 肆其詆誣, 無所不至, 天下後世, 謂爾輩何如人也? 雖論之十年, 豈有可從之理? 不如速爲停之。”
○慶基殿參奉邊士貞上疏曰:
臣在南州, 聞李珥重罹時議, 未究其故, 爲之愕眙者數日, 繼聞成渾又以救珥之故, 遭讒罔極, 裹足還山。 臣且信且疑, 寢食俱廢, 私語口曰: “當今天日方中, 魑魅遁藏, 未知何等小人, 賊害忠賢, 使聖上如渴之誠, 墮於虛地。” 憂心如醉, 一夕九遷。 及戒裝傃北, 聞諸道路則行旅庸丐, 至愚至賤之輩, 相與咨嗟涕洟者, 皆此事也。 一入國門, 見三司之攻二人甚急, 目之以無狀小人, 自以爲一國公論, 宜若無二於其間, 而苟有一端人心者, 莫不扼腕憤激。 噫! 李珥、成渾者, 誠所謂小人則何以得此於梁、楚間哉? 然則二人賢否、被誣虛實, 天鑑孔昭, 不須多辨。 誠以小人情狀, 聖明之所未盡燭者, 爲殿下白露焉。 夫三司與政院, 殿下之所倚以爲重也。 而今者爲奸邪窟穴, 締結朋比, 雄唱雌和, 欲以衆多之力, 脅制君父。 惟知血戰必勝, 以快私憤, 而不復以宗社安危爲念, 深文羅織, 奸巧萬端, 簧鼓兇舌, 恣行欺罔, 姑以一二顯然者言之。 懼公論之或發, 而欲杜絶之則臺諫陰遣子姪、親友, 威脅章甫, 俾勿陳疏, 至令二三書吏, 往審明倫堂, 主論儒生記錄姓名。 而猶未防遏衆口則或嗾承宣, 匿不以聞; 或送兵曹, 恐怯將入疏者。 及其疏章競上, 直言滿庭, 技窮力盡, 求其說而不得, 每以爲珥、渾之門生、親舊, 而謂非公論, 熒惑聖聰, 無所不至。 及其公論日激, 將不勝其藉藉則於是計無所施; 憤無所洩, 托以微過, 停擧主論儒生累數十人, 此實乙巳奸兇所未有之事也。 殿下仁明有餘, 而武不足, 善善而不能用; 惡惡而不能去, 此, 郭公之所以終至於滅亡也。 先儒之論此者曰: “惡惡而不能去, 不若不知之爲愈。” 蓋以小人奸狀旣露, 則蓄怨君父、含毒士林, 不測罔極之禍, 伏於冥冥之中故也。 殿下於此, 深懲往轍, 赫然一怒, 斷自聖衷。 手擇三司長官, 又以公平正直, 不附時議者, 間差重地。 其奸黨中肆爲欺罔, 厥罪孔彰者, 分輕重罪之, 急召珥、渾, 使復其位, 則垂亡之勢, 可轉而爲安矣。 臣以遠方寒士, 不識珥、渾面目。 雖以奸黨百輩, 巧言讒說, 亦不敢以臣爲珥、渾友也; 黨比言也。 伏願聖明, 採納焉。
答曰: “今觀疏辭, 古之直士, 蔑以加矣。 予未知爾作何狀, 而乃能如此也。 至於斥言予過, 其言益切, 正中予病, 予亦已自知也。 深用嘉焉。”
○弘文館以上敎嚴峻, 上箚待罪, 有曰:
自古未有小人而無才者。 淳也巧令粉飾, 見之若溫雅, 至其結黨援傾陷者, 則有同含沙伺影, 人莫之悟, 此固小人之態爲然也。 且以斯速停論, 以協和平爲敎。 嗚呼! 和平者, 固臣等之所願也。 雖然, 自有東西二字以來, 此輩外主調劑之議, 心實楚、越如也。 自古朝廷, 豈有人各有心, 而終保和平者哉? 今日之事勢, 有如薰猶、氷炭, 決不可同器, 而殿下猶欲其和平, 何可得也? 天下之事, 無兩是兩非之理, 其不可竝立也明矣。 殿下旣以朴淳爲賢; 三司爲邪, 又欲其同寅協恭, 戮力王室, 是欲竝用賢邪之意也。
答曰: “今國家艱虞, 外而北虜侵凌; 內而生靈塗炭。 此何等時, 而不思戮力於國事, 唯知朋比而攻擊? 誠廉、藺之所恥也。 雖日三論之無益, 莫如速爲停論之爲愈也。”
○全羅道儒生徐台壽等上疏, 略曰:
殿下深居九重, 孤立於上, 或未知奸狀之昭著至此也。 臣等請遡本而言之。 東西之說, 其來也已久; 其漸也有因。 當初金孝元以尹元衡之門客, 挾憾於沈義謙之排己, 釀成不靖之端。 蓋義謙, 不過一外戚之無識者耳, 而自附士類, 除去權奸, 因此驟升, 遂執國論, 此固國家之羞辱, 而士林之不幸者也。 於是新進之士, 徒知外戚之可惡, 不顧孝元之所爭爲私, 遂以東正西邪, 定爲是非。 而不問人物之如何, 只以議論同異爲取舍, 漸聚阿附之徒, 馴致此日之變。 嗚呼! 自古朝紳之得爲名士者, 或以德行、或以學識、或以才華, 無其實而獲其名鮮矣。 今之所謂名士者, 不問其才、不究其行、不詢其學, 但口談東正西邪四字則輒爲名士。 於是一世之士, 不讀書、不修行, 只以附會時論爲先務, 士習日壞, 朝廷日濁。 而李珥有憂之, 力主調劑之論, 至於屢達天聽。 故時輩嫉之如讐, 常懷擊去之意, 未得可乘之釁。 一朝因一微過, 輾轉羅織, 目之以誤國無君, 使之不容而去, 其心險而其計巧矣。 及其成渾爲忠憤所激, 血誠籲天, 而其時大臣不能據正引義, 大明是非, 使主上孤立, 不能獨斷, 遂致群奸肆爲邪論, 無所忌憚, 至以珥等爲義謙之黨。 嗚呼! 李珥之爲人, 學希賢聖, 心存經綸, 身任世道之責, 不爲流俗所動。 成渾之爲人, 嘉遯丘園, 踐履甚篤, 卓見義理之奧, 不失出處之正。 斯二人者, 爲一世儒宗, 負一國重望, 士林宗仰, 不啻如泰山北斗則依附外戚, 以媒仕進, 曾謂二人之賢, 而爲之耶? 雖三尺童子, 亦不可以此無理之說欺之, 而欲以此欺君父, 其輕侮殿下, 可謂甚矣。 大臣備位, 政在郞僚, 有年數矣。 一有奸人, 得爲銓郞則廣植其黨, 傾陷成風, 爲禍慘矣。 大抵權奸, 不在於爵位之高下, 而在乎主張時論, 進退人物, 不徇公義, 恣行胸臆而已。 今者黜陟、刑政, 不在於君父; 不在於大臣, 而在於郞僚則雖以郞僚爲權奸, 安所逃其情乎? 堂堂盛朝, 聖明在上, 而乃委國柄於年少浮薄之手? 擧朝承望風旨, 唯恐不及, 此不可使聞於天下後世也。 今之邪黨, 寔繁有徒, 三司與喉舌之臣, 結爲一黨, 衆口和附, 牢不可破。 而其中主論者, 則城府甚密, 隱微難見, 作惡已久, 手足已露, 至於閭巷之無不奮罵, 或以爲六奸; 或以爲十奸。 豈聖上之英明, 所未能洞照, 而深察之也? 今者三司及喉舌之臣, 恃其衆多之勢, 愚弄君父, 至於此極, 殿下灼見其奸, 而遲回隱忍, 日被脅迫, 聖意所在, 固不可測。 而下情皆以爲, 群奸之力, 可勝君父, 故趨附者日衆, 而守正者日寡, 殿下之孤危日甚, 臣等不勝痛哭。 夫三司與政院, 今爲奸人之淵藪, 而三司、政院之本, 又在於銓曹。 殿下不擇銓曹之官, 而欲致朝著之淸則雖百易三司、政院之官, 繼之者皆爲奸黨。 今日黜奸臣, 明日進奸臣, 而邪論之起, 如水益深, 終無止息之理。 殿下何不先擇銓衡, 次擇三司, 使邪論自消; 朝著自淸乎? 向者太學之將欲陳疏也, 正言李澍, 使其子光庭, 揚言于泮宮曰: “今日之儒生, 有主張此論者, 終被赤族之禍” 云則其謀欲箝制士林, 無所忌憚, 不亦甚乎? 及其公論激發, 終不能沮抑, 而生員臣柳拱辰等, 抗章陳達, 則博士韓戭, 奸臣宋應漑之甥也。 托以他事, 不謀同列, 擅自停擧者, 多至百餘人。 自古及今, 未聞以抗章之故, 而擅自停擧, 以肆私憤者也。 此而不罪, 臣等竊恐, 東漢黨錮之禍, 將復起於今日也。 不特此也, 彼主張邪論之輩, 深思其公論旣激, 而情狀敗露, 聖鑑孔昭, 而譴責將至, 晝夜奔走, 陰囑親舊, 又遣子弟, 誘脅邪妄無賴之徒, 飾辭上章, 冀眩天聽。 當其詣闕之日, 雖市井之人, 莫不駭笑, 目之以 “三司子弟上疏。” 人心之不可誣, 果如是矣。 噫! 廷議相軋, 古或有之, 士論角立, 今始見之。 直疏纔上, 邪說繼入, 此, 宗社之亡兆; 士林之禍胎, 臣實痛悶焉。 昔宋理宗當胡馬奔突之餘, 銳意興衰, 恨不與朱子同時, 而如眞德秀、魏了翁之賢, 使不得一日安於朝廷之上, 至今爲有識者笑。 今殿下亦嘗恨朝廷之無人矣, 顧於此數賢, 迫於邪論, 聽其遯荒, 未知殿下之所爲, 不幾於理宗之歸歟? 臣等之意, 寧欲直言而死, 不欲緘默而生也。
答曰: “觀此上疏, 爾等儒生之言, 愈出愈奇, 深用嘉歎。 予雖暗懦, 豈畏此邪臣數輩, 而不爲之罪哉? 顧以人君御衆之道, 自與匹夫之悻悻者不侔。 苟能取快於一時, 終必貽患於後日。 爲國之道, 在於從容不動而處之。 況智者作事, 愚者效焉; 賢者立法, 不肖者則焉, 予念慮多也。 爾等義氣奮發, 竭忠極言, 至斥以不武; 至比於郭公、理宗, 予誠受而不辭也。 予身尙且斥譏之, 況臣僚耶? 當今士子風節, 遠邁漢、宋矣。”
○傳曰: “博士韓戭, 忿其館學儒生上疏, 柳拱辰等多數停擧, 此, 古所無之變。 其懷奸逞私, 無君不道之狀, 極爲駭愕, 下禁府推鞫。 大司憲李墍、大司諫朴承任、執義崔瓘、司諫李希得、掌令尹承吉、持平許鑑、獻納權浹、正言李澍ㆍ沈岱, 本職遞差。”
○晋州幼學河沆上疏言:
李珥學問, 誤入於時務, 其失有七。
末云:
臣聞, 以薦入仕者, 殿下以蔭官目之。 蔭者, 襲其世勳, 席其門功, 而筮仕者也。 今薦仕者, 雖似薄劣, 亦曰行檢之徒也。 彼科進者, 自少陷於記誦詞章, 利欲奪志, 竊位苟祿, 無所不至。 殿下何久與此輩圖治, 而迄未底太平之治耶? 殿下旣以蔭官斥之, 下人之側目宜矣。 此一節, 所關甚重, 而珥不曾辨論, 每於請對, 張皇不切之言, 此, 學術不正, 不知輕重者也。
答曰: “觀此上疏, 公事間顯然之事, 多有失實。 至於以李珥不能辨釋蔭字爲罪, 夫國家急務, 果在於註釋蔭字, 而其蔭字之註, 爲內修外攘之策耶? 腐儒之言, 可哂也, 姑置之。”【河沆, 洛之弟也。 與鄭仁弘爲友, 與洛異論, 爲此疏, 以自解於仁弘之論。 而文字俚拙, 至不可讀, 而仁弘等唯以攻珥爲賢, 終始推奬。 死而立祠祀之, 謂之覺齋書院, 嶺南書院之濫, 多此類云。 ○國朝仕路, 有文、武、蔭三派, 故以薦入仕者, 謂之未出身人。 自上雖或泛稱蔭官, 珥等未嘗混稱。 沆以不赴擧人, 希覬薦進, 故爲此說, 力辨蔭字, 且以珥不辨論爲罪。 當時構捏李珥, 無所不至, 皆此類也。】
○以應敎金睟爲巡按御史, 命卽發送。 睟以名參於申礏之疏, 上疏待罪, 請遞御史。 傳曰: “爾侍講累年, 性頗純直, 且有幹才, 殊非爾兄之比。 予誠推以赤心, 將期大用, 不幸爾亦墜其中, 爲爾惜也。 然人言之來, 必有其由, 姑遵承前旨, 出巡西方, 往盡乃職, 毋替予命。” 金睟三疏請辭, 不從。
○右相鄭芝衍病重, 上遣承旨問病, 且使陳其所欲言, 擧所知以自代之。 芝衍啓辭大槪, 李山海早有公輔之望, 可大用也。 又曰: “無係好惡之偏, 永享和平之福。” 上遣史官回諭曰: “卿言儘是嘉猷, 予當體念。”
○特旨以洪汝諄爲昌平縣令, 洪進爲龍潭縣令, 金瞻爲知禮縣監, 以金睟爲吏曹正郞, 鄭昌衍、吳億齡爲吏曹佐郞。【三司之攻珥也, 許篈主論, 三司疏箚出其手。 洪汝諄、柳永慶爲鷹犬, 論議極峻, 時以爲憲洪、諫柳贊之也。 李墍性怪僻無識, 素嫉士類, 至是亦爲篈等鷹犬, 銳意擔當, 無異於洪、柳矣。】
○右相鄭芝衍遣司錄啓曰: “朴淳被論, 恐不無自取之事。 然淳自妙年立朝, 以名節自持, 至如三司所論, 恐是太過, 臣實未安。 知人實難, 然豈有若淳而至於有此等事乎? 或有傳聞之誤多也。” 答曰: “觀卿啓辭, 此言尤當深歎。 卿病中, 不忘國家之忠也。 領相之爲人, 予豈有不知之理乎? 卿更加安心調理。” 遣史官諭之。
○上命招二品以上, 引見于宣政殿, 下敎以: “近日朝廷不靖, 專由於沈義謙、金孝元兩人之致。 欲遠竄何如?” 左右皆以爲: “當初分黨, 雖由於此兩人, 今皆補外, 不干與於朝政, 不必罪之。” 上又敎以: “朴謹元、宋應漑、許篈三人, 予知其奸, 遠竄何如?” 左右以: “如此之人, 雖有過越之言, 聖明之下, 不可以言獲罪。” 力爲伸救。 鄭澈進啓: “此人等, 不可不明示其罪, 以定是非。” 上以親札, 下敎于禁府曰:
長興府使宋應漑、昌原府使許篈、前都承旨朴謹元等以邪憸之性, 挾斗筲之才, 締結浮薄之徒, 作爲朋私之黨。 互相汲引, 盤據要津, 或塵喉舌之司; 或冒臺侍之官, 張皇聲勢。 簧鼓邪說, 擅弄權衡, 脅制朝廷, 傾陷大臣, 排擯忠賢。 朋比之跡已彰, 尙稱公論; 挾憾之蹤盡露, 自謂貞方, 事皆罔蔽, 言盡誕誣。 忠良屈抑, 惡已極於濁亂; 群小得志, 罪難逭於誤國。 遠近咸知, 朝野共憤, 尙寬肆市之誅, 薄示惟輕之典。 於戲! 錯枉擧直, 爲政之要; 懲惡勸善, 制治之道。 可怒在彼, 予豈得已? 竝削奪官爵, 竄黜遠方。
應漑竄會寧, 謹元竄江界, 篈竄鍾城, 上以鍾城方被兵, 命移配甲山。
○特旨以金應南爲濟州牧使。
○兩司遞差, 李陽元爲大司憲, 白惟讓爲執義, 鄭惟淸、宋承禧爲掌令, 丁胤祐、成惇爲持平, 金宇顒爲大司諫, 鄭士偉爲司諫, 洪仁恕爲獻納, 柳恪、朴弘老爲正言。 於是, 合啓之論始停。 陽元尋遞, 李友直爲大司憲。
○右議政鄭芝衍卒。 芝衍字衍之, 光弼之曾孫也。 上在外邸, 嘗從受書, 年四十五, 以義禁府都事登第, 卽入銓曹, 頗持淸論。 上不次用之, 至是拜相。 出身僅十五年, 登擢之驟, 前所未有也。 從叔惟吉, 年輩相等, 而惟吉有才早達, 經歷亂政, 不免瑕玷; 芝衍無他才能, 而有局量, 又以晩出, 故不失雅望。
○鄭芝衍家人, 追上芝衍遺疏, 略曰:
近日朝著未靖, 原其所由, 互有其失, 輾轉相激, 以至於此。 大槪論是非則彼此均有之, 亦不無分數多少。 若欲以忠邪辨別則皆是士類, 恐不可遽加其名, 而名之則偏, 豈無所傷者乎? 且以李珥之爲人言之, 其志大矣、其才敏矣。 其心亦欲爲國效忠, 而其性率易踈闊, 偏執己見, 喜於變更。 若獨任則未免有誤事之患, 有識憂之。 此豈皆與珥有宿怨, 一時臺諫黨比, 而專於攻擊乎? 近日兩司、玉堂論珥之事, 其言過矣。 然以言爲責者, 見其所失, 不可不爲之糾劾, 而其言之過激不中, 古今言官之常事。 若以論珥過中之故, 至比言論之官於乙巳奸兇, 將加重譴, 則人心益激, 衆怒難犯。 自古未聞, 罪言論之官, 而能服其心; 能安其國家者也。 事至於此, 非但聖德有累, 抑恐珥亦將無以自立於世也。 臣言前日欲爲珥保全令名者此也, 豈有一毫他意哉? 如珥之人才, 不容於淸朝, 亦可惜也。 珥能以聞己過爲幸, 而不以人言之過重爲厭, 反求諸己, 痛自刻責, 變化其氣質, 成就其德器, 則安知今日之多口, 還爲珥終身之藥石也哉?
又以身病辭職。 家人云: “未死時, 草此疏未呈” 云。 上傳敎曰: “觀此啓辭, 荒雜無倫, 不足備觀。 況旣已起草則何不卽啓, 而至於卒逝數旬之後乃啓耶? 其間之事, 有難盡知, 姑置之。”
○以鄭惟吉爲右議政。 時, 領相朴淳被論不出, 左相金貴榮以譴責去位, 舊相盧守愼喪制未終。 上使諭守愼曰: “卿, 大臣也。 雖在喪制中, 不可膠守常規, 其卜相以進。” 守愼乃承命。
十六年 九月
[편집]9月 1日
[편집]○朔己卯/大司諫金宇顒、司諫黃暹、獻納洪仁恕、正言朴弘老啓曰: “新授濟州牧使金應南, 久侍經幄, 君臣之契不淺, 罪名不章, 投畀魑魅之鄕。 豈料聖明之世, 讒間之行, 至於此極? 請還收應南出守之命。 又伏覩, 昨者宋應漑等, 責辭極重。 此人等固有罪矣, 若繩之以重律, 則刑罰不中, 人心不安矣。 當初李珥當國重任, 才踈意偏, 言論處置, 動拂物情。 應漑等浮躁輕銳, 徒見珥不是處, 彈劾之辭, 大不着題; 謹元等識見暗昧, 又不能分析事理, 開導聖德, 而多陳冗雜之言, 以致聖心之疑, 此固皆不能無罪者也。 然推原本情則只出於上恃聖明, 有懷必達, 不自覺其過越, 何可深罪乎? 請還收遠竄之命。” 答曰: “爾等其勿營救。 於彼身無益, 而反傷矣, 使之見懲可也。 國可亡這三奸, 斷不可貸。 予言不再。 至於金應南之爲人, 雖常侍經幄, 而入侍不多, 故予實未知其人物。 及爲承旨, 委以兵務, 予果愛其勤幹愼實, 信之不疑, 慶安面對斥之, 而亦不疑。 厥後臨朝偶敎曰: ‘應南能察職事。’ 云云則應漑輒卽極口贊之。 到今見之, 應漑乃奸邪之魁, 而應南爲此賊所贊, 其締結朋比, 灼然甚明。 而近以慶安之請對, 爲李珥所囑云。 如此不道之言, 必應南輩忿其直斥其名, 做出邪說誣陷也。 罪狀已著, 予實痛憤。 不卽竝正其罪, 而乃敢授以濟州, 於國失刑, 而於其身幸矣。 應南其往無辭焉。 若能革面圖新, 則他日未必不親寵也。” 金宇顒等又啓, 伸救金應南、宋應漑等事曰: “寧輕三人之罪, 以安朝著; 以全士林, 未必非社稷之長慮也。” 答曰: “爾等豈以此三人爲無罪也? 只緣過慮, 幸有蔓禍, 爲此不得已煩啓也。 是豈知予心者乎? 予之言語、擧措, 皆有次序。 當初三司之啓辭也, 予明知誣陷, 而未嘗遽示威怒, 猶恐一人之有傷, 諄諄敎戒。 一則曰: ‘渙然氷釋。’ 二則曰: ‘協和戮力。’ 又曰: ‘否則將有不得已之擧矣。’ 頻加誨諭。 而固執迷途, 或以爲: ‘危言以動之。’ 或以爲: ‘溫言以諭之。’ 反以予言爲侮弄之資。 其所爲說, 則愈出而愈激, 不究是非, 不自反顧, 閃弄筆舌, 力戰取勝, 可以此, 服國人之心乎? 噫嘻! 予意可謂勤且不迫矣。 今日之擧, 豈予之所願? 蓋彼自取之也。 唯三人之外, 更無他慮, 凡今在外之臣, 各安其心, 毋或少疑, 但當盡心職事。 諫院不必更煩。 使有罪者受罪而已。 至於金應南, 予實未忘其爲人。 今日親見而溫諭之, 應南當必知予意矣。 姑往不妨。 大抵予豈偏於所好者哉? 如領相、李珥之所失, 亦須明諭矣。”
○李珥旣遞兵判、判敦寧府, 珥退在坡州, 因歸海州。 至是, 上疏自劾, 仍乞罷免兼帶經筵、文衡等職, 前後冒受資秩, 悉行刊削, 辭意甚切。 上答曰: “觀卿上疏, 噫! 天未欲平治我邦耶? 是何以卿之爲人, 而不得於時耶? 意者, 天使卿, 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 將任舟楫霖雨之責於後日也。 天之於卿, 可謂曲成而玉汝矣。 今日之事, 是乃天獨厚於卿者也, 於卿何損焉? 夫人言之嘵嘵, 不滿一咍, 卿何足介懷? 安可遽出辭職之言乎? 嗟呼! 世已降矣; 時已澆矣。 鄭聲亂雅, 傾軋成性, 殺人之謗, 亦及於曾參則其母之不爲投杼者幸矣。 卿不可不速來見予, 兼陳懷抱。 慰安衆情, 在此一行, 卿其勿復固辭, 急速乘馹上來。”
○領議政朴淳呈辭, 答曰: “安心調理。”
○特拜成渾爲吏曹參議, 因下敎曰: “爾旣承召入京, 一不入對, 何以不辭於予, 徑自還鄕有若逃遁之爲耶? 良由待爾不誠, 致有人言, 予過大矣。 爾勿以雜言介懷, 斯速上來。”
○儒生朴淪上疏, 極論時事, 且言: “金孝元、金應南、徐仁元、洪進、宋應漑、許篈、洪汝諄、洪渾、禹性傳、金瞻、鄭熙績、李景㟳、李徵、金宇宏、李山海、李墍、朴承任、朴謹元等奸兇之狀, 請竝竄逐。” 且言: “金宇顒雖似良善, 亦以其兄之故, 未免誤入云。” 答曰: “有懷必達則有之, 而其爲辭說妄矣。 姑置之。”
○大司諫金宇顒以被朴淪指點, 辭職, 答曰: “不足與此人相較, 予知爾之爲人矣。 爾但恃我, 不須來辭。 第患不擧職事, 如朴淪則置之於大度洪造之下, 亦不須責也。” 再避退待, 上命招, 仍辭職, 答曰: “其人之言, 豈可足數? 至於因此, 而辭職退待, 則反傷國體。 且其人之言, 別無大段指斥, 但以爾爲救其兄云爾。 旣知有其兄, 豈不知有予者乎? 此理甚明。 然爾不安於心, 予不敢强焉。 姑可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請出仕, 從之。
○黃海道儒生等上疏, 略曰:
臣等伏見宋應漑啓辭, 所謂: “賄賂輻輳、受穀百石、公署代出、海澤舡稅、爭訟殺人” 等事, 寧有是理乎? 讒人罔極, 巧舌簧鼓,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嗚呼! 珥居鄕曲也, 辭受取與, 無非合義, 而至於敎人, 莫不以苟得戒之。 嘗著一冊, 其名曰《擊蒙要訣》, 凡所以飭躬、接物之要, 無不備載。 而其一條曰: “爲士而受守令之饋, 則是犯禁也。” 安有以此勉人, 而不勉於己乎? 然則輻輳之說, 無謂甚矣。 且珥之家側, 有精舍焉。 乃學徒鳩材創立者, 群居受業, 供億無資。 故其時監司, 給之以營船魚鹽, 以爲朝夕之供。 此, 倣於豐基白雲洞之規也。 豈可以養賢之物, 誣珥以自占乎? 然則冒占舡稅之說, 亦出於誣罔。 且非理抑奪云者, 珥兄李璠, 於白川得海澤閑地, 已受立案, 爲奉訢所奪。 璠訟而克之, 訢以此怨罵, 故珥勸兄而棄之。 此實讓田之美意, 而反加以抑奪之名乎? 況以兄之所爲, 歸之於珥, 讒者之巧也。 署代云者, 開城府惠民局外有空基, 珥之兄璠, 嘗以入陳文字, 呈戶曹折受, 戶曹不許, 璠亦不得。 此非預於珥, 而乃謂之代名受出者, 尤無理也。 至於受穀百石及其兄殺人、海澤之利等說, 益知其屑屑無據也。 此不過應漑造爲之辭。 公論所在, 虛實自辨, 必使應漑之言, 果無其實, 則罔上之罪, 自有常刑, 豈容一奸臣而以貽妨賢之禍? 臣等聞, 應漑之所以爲此說者, 有以焉。 李珥常言曰: “應漑之爲人, 世濟其惡, 而又撤民家, 以葬其父。” 應漑怨珥, 以此益甚, 含沙伺隙, 圖報私憾, 恣行讒說, 至於此極。 其心術之險, 必欲以珥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況成渾, 一處士耳。 高臥林泉, 不求聞達, 素非東西黨與中人也。 目覩邪論之方熾, 不忍仁賢之去位, 披懇抗章, 極辨賢邪, 出於公平正大之心, 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 而應漑敢以相爲營護、欺蔽聰明目之, 而欲售網打之計。 此所以人心益憤; 公論逾激, 莫不流涕太息, 扼腕奮袂者也。
答曰: “觀爾疏章, 忠義奮發, 辭氣澟然, 可謂, 未死奸臣, 骨已寒。 安得若爾輩, 置之朝廷也? 予深嘉歎。 宋應漑已從末減, 薄示譴罰, 爾等宜知之。”
○司諫院上箚, 極論東西角立之源, 且言: “鄭澈交構生禍, 無所不至。 其前後儒生等疏章, 皆自澈之風旨, 非公論也。” 答曰: “觀此箚辭, 謂鄭澈主論, 誤矣。 予方務欲鎭物, 而爾等又激予之疑, 必非朝廷之亨運故也。 箚辭當留念。”
○司諫院啓曰: “近來朝著不靖, 人心疑懼, 鎭定之策, 失今不圖, 則同寅之美, 終不得致也。 前日兩司論劾兵官, 初非有意攻擊。 持平李景㟳, 本以浮妄之人, 不議同僚, 自以己見, 添入慢擅等語, 以啓爭辨之端。 掌令李徵, 又於避嫌啓辭, 下語過當。 此二人生事於前, 而宋應漑、許篈等, 輕躁激發, 再誤於下, 致有今日之騷擾。 今應漑等得罪過重, 人情矜愍, 至於初非有意生事之人, 亦皆紛紛補外, 物議嗟惜。 而若景㟳等, 論事乖當, 以至僨事, 而尙無譴罰, 物情未便, 請竝罷職, 以懲其失。 禮曹判書鄭澈, 本以剛偏忌克之人, 失勢之後, 怏怏憤憾, 多有不平之氣, 交構煽亂, 使士類分裂, 又乘時傾陷, 無所忌憚。 觀其處心、積慮, 必欲生禍縉紳, 以逞私憾, 情狀呈露, 人人痛憤。 今殿下務欲鎭物, 而此人在朝, 陰行巧計, 惹起紛紜, 職爲亂階。 請罷職, 以正其罪。” 答曰: “無以爲也。 諫院必爲人所敎唆耳。 予知此論之意耳, 是不過欲去鄭澈, 而竝及一二前臺諫, 使予見之, 認以爲和平之論, 而不疑之耳。 如兩李者, 何足道哉? 不過以無識搖尾之人, 得除言官, 爲邪黨之先鋒耳。 今此輩情狀敗露, 技窮術盡, 欲歸罪於兩李, 圖爲自脫, 其謀可哀也已。 實如啓辭, 當初只欲駁正其事, 初非攻擊之意, 而城上所自以己意, 添入慢擅等語, 則其時三司, 有何所難, 而不爲駁正遞差, 反肆邪說, 無所不至, 必欲賊害忠良而後已耶? 其平日旁伺狺然之心, 蓋未嘗一日忘于懷, 第未得其隙爾。 一朝見李珥小失, 挾彈睥睨之徒, 雀躍而起, 自以爲, 時哉! 不可復得。 於是邪說充塞, 四面圍合, 小人之謀, 可謂巧且慘矣, 而其實誠愚也。 況其時憲府啓辭, 亦有此等之說, 與景㟳, 別無異同。 而今此啓辭乃曰: ‘以己見添入云’ 者, 是何言耶? 然此人旣皆邪黨, 依啓罷職。 至於鄭澈之爲人, 其心也正; 其行也方。 惟其舌也直也, 故不容於時, 見憎於人耳。 若其當職盡瘁, 淸忠節義, 草木亦知其名矣。 眞所謂, 鵷班之一鶚; 殿上之猛虎也。 頃於引對之日, 讜言斥邪, 予固知其今日得此謗。 故卽回諭于澈, 其果然矣。 若罪澈, 是朱雲可斬也。 爲今之計, 莫如勿擯鄭澈、勿擧東西、勿言已往則不求鎭定, 而自當囿於和平之域。 不然, 前車之覆, 恐移轍於後也。”
○大司諫金宇顒、司諫黃暹、獻納洪仁恕、正言朴弘老避嫌, 略曰: “臣等目見時事艱虞, 夙夜殫思, 務欲裨助聖慮, 鎭定國論, 何至受人指嗾, 以爲前臺諫圖脫之地哉? 李景㟳等, 乃敢自爲過情之語, 其時同僚, 以其旣與同事之故, 難於立異, 此其處事之失也。 殿下以鄭澈爲忠淸正直, 至比於殿上之虎, 聖意所在, 固非常情之所知。 但當初締結義謙者, 此人也。 失志怏怏, 交構縉紳者, 此人也。 今以懷私逞憾之心, 爲乘時傾陷之謀, 未知正人、君子, 亦忍爲此事否。 臣等不能開導聖心, 抑邪淸朝, 罪當萬死。 請斥罷臣等之職。” 答曰: “勿爲紛紜辭避, 可退而盡職。”
○領相朴淳, 三度呈辭。 傳曰: “辭章三上, 予心瞿然。 然卿之心事, 奸臣之誣罔, 予不必煩諭。 今若許卿辭退則是欲濟川者, 自折其楫耳。 予雖愚暗, 必不至此。 卿速出仕, 撫定衆心。”
○領相朴淳上箚辭職, 答曰: “卿淸愼雅操, 愛人下士。 正色立朝, 允矣鎭物之喬獄; 忠幹許國, 展也濟川之舟楫。 方切倚任之志, 詎容休退之告? 速出治務, 毋庸固辭。”
○以洪聖民爲副提學, 聖民見指爲沈黨, 而淸名不衰, 至是爲副提學。 白惟咸爲副修撰, 惟咸, 仁傑之子也。
○副提學洪聖民、副修撰白惟咸等箚曰:
國家不幸, 士類疑隔, 區成彼此, 以致朝廷不靖之患。 歷觀前古, 國勢如此, 而有能保久長者乎? 爲士類計, 必須捨舊圖新, 消其疑, 合其隔然後, 朝廷一而國脈固。 不然, 疑者兪疑; 隔者愈隔, 輾轉相仍, 喪邦無日, 深可痛也。 然夫士林, 一士林耳。 始因微細, 漸成乖隔, 東西二字, 仍作標榜, 識者已憂其因, 而階亂矣。 是時, 吏曹判書李珥, 力主和平之議, 上達於宸聰者, 以此; 通諭於士類者, 以此。 此實爲國, 非爲他也。 反以扶西抑東見疑, 致此紛擾, 將至扤隉。 若使和平之議, 得行於當時, 豈有今日之事也? 然排斥珥輩者, 初豈敢以攻擊爲意者哉? 積疑之久, 一二人倡之, 餘不能抗耳。 宋應漑等三人, 固不爲無罪矣, 至於投北則過重。 此路荊棘將二十年, 一朝開之, 大是淸朝欠事。 臣等竊意, 朝著之疑, 亦因此而未止也。 朝著間向來病痛, 都在疑之一字。 凡人於物我之間, 非公明之至者, 疑則乖; 乖則阻, 語不能悉; 情不能通, 徒見其非, 不見其是, 駸駸然不覺歸於傾軋之地。 此, 自古通患, 而在今尤甚也。 若不能除此病痛, 則終何以合彼此而一士林乎? 頃者諫院之陳箚, 雖出於鎭定之計, 猶未免過慮之歸, 意偏而語錯, 殊甚可怪。 夫街巷間無根之說, 爲士大夫者, 耳可聞, 口不可言。 而乃以爲, 某乃某之妻弟, 而某與某爲婚姻家; 某所論非公; 某之言論, 自某輩來; 某乃某之親友; 某處儒生, 乃某之門客, 疏中之論, 機械活熟, 非遠方寒士, 所能爲者。 以無據之事, 一一致疑, 敢爲成說, 遽加人以惡名則其事不歸於暗昧乎? 此端一開, 則臣等竊恐或彼或此, 訛言胥起, 疑阻日滋, 寧靜無期, 況望其和平之福乎? 當今國家危證非一, 外而邊圉孔棘; 內而邦本已瘁。 紀綱渙散, 不可收拾, 岌岌之勢, 莫保朝夕。 此非君臣上下, 協力共濟之秋乎? 凡在臣隣, 胥自戒飭, 洞釋疑阻, 咸歸於太和之域, 而各供其職, 唯國事是勖, 不亦可乎? 伏願聖明, 留省焉。
答曰: “至哉, 言乎! 予有臣如此, 國事無復可憂者矣。 箚意, 更加省念。”
○以李海壽爲大司諫。 海壽, 鐸之子也。 亦號爲西而見擯, 至是爲諫長。
○禮曹判書鄭澈, 以重被諫院之駁, 上疏陳情, 乞解職歸鄕, 以全廉恥。 答曰: “卿無所失。 一時言官之言, 不足介懷, 須速出供職。” 澈三上章力辭, 皆不從。
○特旨以李珥爲吏曹判書, 連下旨促召。 珥累辭不許, 乃赴召。
○領相朴淳出仕, 以被重劾, 不可在職爲辭, 答曰: “今聽卿言而許免, 事體尤傷。” 仍引見。 淳雖出謝, 黨論猶詆疵不已, 乃退在江舍, 不敢署事。
○司憲府啓曰: “韓戭雖循私妄作, 豈有無君不道之心哉? 請停刑。” 答曰: “韓戭乃宋應漑之姪, 爲惡無忌, 至於此極。 宋家一門, 戾氣所鍾, 若服其罪, 猶當末減。 不然, 鞫未已也。” 戭累訊不服, 謫配鍾城, 上終不釋。 至壬辰, 爲淸正軍所俘, 死於安邊。
○以尹根壽爲大司成, 以李山甫爲執義, 俄陞承旨。
十六年 十月
[편집]10月 1日
[편집]○朔己酉/吏曹參議成渾, 上疏辭職, 答曰: “予雖不敏, 何敢强屈爾志, 責爾職事? 只欲得聞啓沃, 共濟時艱。 近日鬼蜮之說, 何足置齒牙間哉? 以爾道德, 豈嫌於此乎? 斯速乘馹上來。”
○司諫院啓: “報恩縣監趙憲, 愚妄刻迫, 民多流散, 請罷。” 答曰: “前聞, 此人善於治民。 故不允。” 憲累以治績上聞, 而剛果不偶。 持平宋純, 有嫌忌駁之, 吏民懷思, 如失親戚。
○行吏曹判書李珥, 自海州還京, 謝恩後上疏, 略曰:
臣雖至愚, 自知甚明。 臣之冒居重任, 其不可者有四。 請冒鈇鉞之誅, 而悉數之, 伏冀睿察焉。 臣稟氣輕浮, 學問滅裂, 才迂意廣, 識淺言闊。 聽其謀則似忠; 施諸事則實踈。 由是, 衆心不服, 群誚所萃。 今日疵臣者, 豈皆讐怨? 亦爲時論所非, 其不可者一也。 世道已敗, 人心已壞, 因循者無責, 矯革者罹謗。 今欲束手無爲, 則危亡必至; 建白改紀, 則衆怒火烈。 雖以豪傑之士、忠良之輔, 亦難措手, 況以空踈駁雜如臣者, 乃敢踽踽栖栖, 欲有所爲乎? 其不可者二也。 臣本愚愿, 短於審勢, 累上疏章, 直觸時忌, 士心不附, 孤立無與。 今日一番騷擾, 是臣不見信於儕輩所致, 豈必媒孽構陷而然也? 不信乎朋友, 而能獲乎上者, 未之前聞。 今臣强顔秉銓, 進退人物, 人誰信服? 其不可者三也。 臣少有疾病, 到衰尤甚, 血氣消耗, 精神減少, 暫爲勞動, 輒發眩昏。 今欲竭智殫慮, 仰補袞職, 則神思不逮; 陳力就列, 以效微勞, 則筯力不及, 其不可者四也。 負此四不可, 終無進步之地, 臣以何心, 濫處百官之長乎?
卽引見慰諭, 仍敎曰: “予如漢元帝之爲君, 不能斥遠小人, 國幾亡矣。” 珥對曰: “朴謹元、宋應漑固邪人也。 許篈則年少輕妄, 其才華可惜, 非邪人也。 此三人, 得譴太重, 同罪之人, 皆不自安, 須從寬典。” 上曰: “此輩之罪, 予已定之, 卿不須言也。” 珥曰: “譬如十人作賊, 三人獲重罪, 而七人晏然着紗帽, 行公於王庭, 偏頗也。 且此人等, 雖放歸田里, 豈能更爲濁亂朝政乎? 且以同罪之人, 三人獨得罪, 無一人願與之同受其罪者, 可見其義氣也。” 上曰: “予不知其盤據至此也。 當其時, 無一人立異者。 假令當宋靖康、德祐之初, 必無一人死義者, 是可歎也。” 珥曰: “非如權奸當朝之時, 若曰盤據, 則不可也。 一時自謂士類者, 其論同然, 是乃無識見而然也。 彼輩自以爲士類, 故雖成渾, 亦不饒之。 士類所爲, 豈若是乎? 然而爲奸邪, 則不可也。 奸邪之人, 必探上意而巧中。 彼輩則知上意不回, 而猶能固執, 可知非奸邪也。 大槪今之是西者, 未必皆君子; 是東者, 未必皆小人。 今者分別用之難矣。 近來年少輩執朝權三十餘年, 物極則反, 今當摠攬于上之時也。 但官高者若主時論, 則嫌於權奸, 鄙夫則反附於年少輩, 以爲媒爵之計, 此所以歸政於下也。 必得重望鎭物者然後, 可以付朝政, 而得其人難矣。 如臣未厭人望, 彼輩豈肯心服? 成渾若上來, 則可以可否相濟, 而此人豈易致乎?” 上曰: “旣有卿矣, 予當委任之。” 珥曰: “當今人才眇然, 文士中可用之人, 尤爲難得。 鄭汝立博學有才, 但有麄戾之病耳。” 上曰: “此豈可用乎? 凡用人, 不可徒取其名, 必試之然後, 可知也。” 珥又曰: “鄭逑可用。” 上曰: “召之不來, 奈何? 徐當更召之。” 珥曰: “凡特召者, 皆自上旨不敢承當, 故不來。 如成渾之不來是矣。 渾前則頓無宦情, 牢不就職。 今則稍不如前之堅固, 而但有病, 不堪供職。 若以閑官, 兼參贊官, 或以特進官, 入侍經筵, 啓沃天聰, 則有所裨益也。 嘉善官資, 何足惜哉?” 上曰: “金宇顒何如人?” 珥曰: “可謂善人, 而是非不明者也。” 又曰: “韓戭乃狂妄之人也。 其所爲固有罪, 至於置之罪過矣。 以無君不道爲罪名, 責其招伏, 所以不服也。” 上曰: “若以予爲有爲則敢爲如此之事乎? 是, 無君也。 假托前例, 而實行胸臆, 乃奸人也, 非狂妄之人也。 朴謹元壅蔽上下, 猶趙高; 戭則猶李斯也。” 珥曰: “政院托以蒙准,【院中諸議歸一, 謂之蒙准。】不爲卽納疏章, 亦是舊例, 非謹元創開也。 若破舊例, 則必無謹元所爲也。” 又曰: “主和平之論者, 或以爲, 前日三司之人皆可用也。 臣意, 朝廷, 一朝廷, 若竝用此等人, 則議論多岐, 終無歸一之時, 不可盡爲復用也。”
○吏曹參議成渾入京, 不爲肅謝, 上疏辭職。 上引見, 渾請罷政院蒙准疏章入啓之例, 以防壅蔽之漸, 命議于大臣, 以爲定例。
十六年 十一月
[편집]11月 1日
[편집]○朔己卯/特拜成渾爲吏曹參判。 連五疏辭職, 不許。
○以柳成龍爲慶尙監司。 上初以特旨, 除成龍咸鏡監司, 成龍以親老辭, 除大司成不赴。 及授本道監司, 又以辭遠就近爲嫌, 且以被人詆斥, 乞永賜休致。【慶安令瑤有言故也。】上, 下敎曰: “予於成龍, 未嘗有一言之疑, 而今疏辭如此, 必聞人言, 而意不自安也。 成龍賢士而有才, 朝臣之傑然者也。 只緣有老母, 故不能每召耳。” 仍下旨, 促召赴任。
○盧守愼爲右議政。 上知守愼終制期近, 虛右相位以待, 至是復入相。 守愼爲家廟祔祭, 歸尙州, 連疏辭職, 不許。
十六年 十二月
[편집]12月 1日
[편집]○朔己酉/大司諫金宇顒辭職還鄕。 李增拜大司諫, 鄭昌衍爲吏曹佐郞。【惟吉之子也。】
○是歲設慶興鹿屯島【豆滿江入海處】屯田, 從巡察使鄭彦信議也, 府使元豪主之。 島近江北岸, 人馬通行, 胡落至近, 乃設柵, 置吏卒若干人。 防戍單弱, 土人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