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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선왕조실록/인종영정헌문의무장숙흠효대왕실록/1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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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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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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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朔/上行朔奠, 上食。【前此朔望奠及別祭, 以大君瘡疹, 廢而不擧, 至是復行。】


○日暈。


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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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洪彦弼啓曰: “臣以章句小儒, 偶收科第, 得齒仕版, 忝在多士之後, 自顧已足。 因循承乏, 竊據非分, 常懷覆餗之憂, 久貽伴食之譏。 自大行大王賓天, 喪制庀具, 紛總塡委, 雖據往軌, 參酌斷行, 應有其人, 而臣處其間, 懜無所知。 又當聖上初服, 條具綱紀, 樹立基本, 臣民拭目, 政在今日, 而依違(廻)〔徊〕徨, 顚倒錯迷, 激發公論, 指陳過惡, 皆臣所召。 方自咎不(假)〔暇〕, 而猶擧顔詣闕, 屢陳懇辭。 聖上以臣爲先朝具臣, 東宮舊僚, 慰藉懇惻, 恩護極至。 臣之無狀, 不敢承當, 刻心鏤骨, 仰報無術。 竊念道揆之任, 觀瞻表率, 所係非輕。 一有人言, 罷免不疑, 所以重其地也。 一事之失, 尙或如是, 衆過積非, 萃于臣身, 齒諸朝右, 猶知其難。 豈可仍置重任, 汚穢其地乎? 然則聖上恩貸雖深, 而臣之所失, 滋彰難掩, 區區一身, 無地自容。 人之微賤, 處在鄕曲者, 如不爲鄕論所許, 則亦知其羞愧, 閉戶省過, 悔前之爲。 臣旣爲一國公論所不與, 敢(澽)〔據〕尊右, 猶操不捨, 則非但同朝羞與爲徒, 而人將唾罵, 不食吾餘矣。 曾忝縉紳之後, 而反不及鄕里之賤者乎? 臣竊悶焉。 聖上許解臣職, 使之知過, 豈非覆載包容之大德乎? 此臣至誠至願, 請速遞臣職。” 答曰: “天降酷禍于予身, 徒伏苫塊, 罔知所爲, 凡喪禮大事, 皆依恃乎朝廷。 如此多事之時, 不念國事而牢辭, 予悶極焉。 勿辭就職。” 仍賜酒。 彦弼再啓, 不允。

【史臣曰: “上非不知彦弼之爲人, 以當初服, 卽去舊臣爲重, 故辭旨至此。 朝野聞之, 莫不感悅。”】


○憲府啓曰: “議諡, 在祖宗朝, 則一日內皆議定, 而今次大行大王之諡, 累月未定, 非徒事體未便, 國葬凡事, 因此稽緩, 請速議定。 昌原, 物衆地大, 非勤幹之材, 不能堪任, 府使李仁賢, 性本柔懦, 無治劇之材, 不合大處, 請遞。 都摠府經歷鄭熊, 性本貪鄙, 用心邪譎, 不可置諸朝列, 請罷。” 答曰: “久未定諡, 予亦深以爲未便, 今所啓至當。 鄭熊, 人物雖如此, 罷職不亦過乎? 止可改正。 李仁賢, 如啓。”


○政院啓曰: “吏曹正郞尹希聖, 去月晦日身死。 大行大王朝, 經臺諫、侍從者, 身死遭喪則啓達, 希聖曾爲臺諫、侍從, 故敢啓。” 答曰: “此人曾爲僚屬, 今聞其亡, 至爲驚悼。 考前例, 別致賻可也。”

【史臣曰: “希聖, 天性醇眞, 氣宇沈毅, 樂易好善, 與人無畛域。 未第時, 抗議於泮中, 自製疏, 訟己卯士林之冤, 其攻南衮等曰: ‘逞狐狸之態, 肆豺狼之暴。 沈貞、李沆伏法於前, 三凶繼誅於後, 凡有血氣者, 莫不雀躍稱慶。 而至於己卯, 則至今有傷切之思, 豈皆下私地下之朽骨哉?’ 識者以爲確論。 初議上疏時, 與金澍約同告于齋中, 及希聖出告, 澍竟不出告。 希聖旣告而出, 呼澍責之, 澍對曰: ‘朴世熹、奇遵, 皆予切親, 人誰信吾言?’ 先是, 希聖與金澍、趙希尹齊名, 至是始知金澍之劣。”】


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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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洪彦弼啓曰: “臣之所懷, 已盡啓之, 更無所言。 但國之大事, 如昨日法司所啓, 固當速定, 而以臣之故, 不卽議定, 以至累月, 臣之罪過尤重。 臣不可在職之意, 非但朝廷上下之所知, 閭巷小民, 無不知之, 而留難至此, 誠爲悶極。 請命亟遞。” 答曰: “予之所懷, 亦已盡言矣。 但議諡事, 遷延不定, 以迄于今, 雖無憲府所啓, 予心未安。 卿須念國之大事, 少抑辭避之心, 而速就職。 多日强辭, 至於此極, 予不勝罔極之情。” 彦弼再啓曰: “雖秩卑之人, 若在淸顯而被物論, 則固當辭避, 況大臣在表率之地者乎? 臣以無狀, 重被物論, 臣雖無恥, 何敢擧顔而參議諡乎? 設使參焉, 徒爲汚辱朝廷而已。 今若遞臣而登庸他人, 則朝廷尊嚴, 而大事亦易爲之, 自上每喩就職, 臣誠悶極。 反覆計之, 終不可在職, 請命亟遞。” 答曰: “卿之辭避, 言雖甚切, 今國家蔥擾, 尤不可動搖。 予意已決, 卿勿再辭。” 彦弼三啓, 不允而退。


○憲府啓曰: “凡公事出入, 必由政院然後, 發政施令, 光明正大, 矯僞無所托矣。 如有一事不由政院而入, 則邪逕漸開, 後禍無窮。 宋㻩、林世茂, 當罔極之際, 聽從私囑, 山陵各色掌, 濫數抄錄, 乘間入啓, 所關非輕, 人聽驚愕。 正始之初, 當令事事一出於正, 若有如此不正之事, 則自上當驚惕省念, 以杜其漸。 前後臺諫, 連日論啓, 尙未蒙允, 臣等不勝缺望。 宋㻩、林世茂, 請亟推考治罪。 承旨居喉舌之地, 出入所當惟允, 近來承旨等, 出入公事之際, 略不經意, 事多顚倒, 唯務奉順, 不事矯正。 初雖不由政院而入, 旣下政院, 則卽當詳察所入之由, 以矯奸枉, 而慢不致察, 汲汲判下, 所失甚重。 色承旨, 請罷, 都承旨, 請遞。” 又啓鄭熊事, 答曰: “宋㻩等事, 似涉不正, 當從所啓, 然倉卒之間, 不能察其前例而已, 豈有他意? 宋㻩, 前受重任, 不得已遞之, 猶爲未便, 又以此事推治, 豈不甚哉? 林世茂, 亦當重任, 今若推治, 恐乖於爲上之義, 不須推治。 色承旨、都承旨事, 已悉言之, 不須罷遞。 鄭熊, 文官也, 遞經歷, 必知恥而悔過, 不須罷之。”


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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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行朝、夕奠, 上食。


○傳于右議政尹仁鏡曰: “議諡事久未擧, 予甚未安。 憲府請速議定, 尙無可否, 卿當速行。” 仁鏡啓曰: “臣亦慮之, 但議諡, 國之大事, 而首相不出, 玆未能焉。” 答曰: “可於明日, 會宰相于闕庭, 竝召左相而議之。”


○諫院啓曰: “守侍陵官等, 當罔極之初, 聽從私囑, 新陵各差備, 濫數磨鍊, 黯黮啓下, 公論顯發, 罪難容貸。 今若諉諸倉卒而不治, 則邪逕一開, 末流難防, 請亟推考治罪。 政院居喉舌之地, 見其不由政院而無端啓下, 則宜卽啓稟請推, 而慢不致察, 所失關重。 色承旨, 請遞, 都承旨, 請推。”


○憲府又啓曰: “今以慈殿仍御昌慶宮, 殿下亦欲侍側於此, 孝則至矣。 但昌慶宮本非法宮, 先王無久御之時, 故闕內侍衛將卒, 無入直之處, 寒暑露處, 不堪其苦, 此非人君常御之所。 且在成廟朝, 常御昌德宮, 往來昌慶宮, 問安于大妃殿, 兩宮之間, 只隔一墻, 無異侍側。 卒哭後, 請移御昌德宮, 以文政殿爲魂殿。 刑曹詞訟浩繁, 不可一日無長官, 判書南孝義, 非徒老病, 材器淺短, 不合六曹長官, 請遞。” 答曰: “初以慈殿御昌慶宮故, 予欲侍側, 而以宣政殿爲魂殿。 今非特下人無直宿之處, 亦多有弊, 可如啓。 宋㻩等事, 予意已盡言之矣。 南孝義, 前爲漢城府長官, 刑曹亦有參判、參議, 雖有病, 若調理, 則可以仕矣。 不須遞之。”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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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行朝、夕奠, 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吏曹判書申光漢、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任權、兵曹判書丁玉亨、工曹判書柳仁淑、戶曹參判沈連源、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 承命詣闕。 仁鏡啓曰: “以議諡事, 臣等皆已來會。 但左議政洪彦弼, 以病不來, 何以爲之?” 答曰: “予意以爲議諡, 國之大事, 故欲卜相備三公後議定。 而如此則事漸稽緩, 故令卿等今日會議耳。 左議政雖有病不來, 朝廷今皆已會, 卿其議之。” 於是僉議而定諡號曰, 徽文昭武欽仁誠孝, 廟號曰中宗, 陵號曰禧, 殿號曰永慶。 仁鏡等啓曰: “當廢朝昏亂之時, 而生民塗炭, 宗社幾危, 大行大王中興, 而使宗社再安, 故曰中宗, 陵號則在祖宗朝, 亦爲仍用, 故不改焉。” 傳曰: “知道。”

【史臣曰: “當議諡時, 尹仁鏡曰: ‘與左議政洪彦弼嘗議之, 欲用仁字。’ 云, 成世昌曰: ‘仁字亦似爲當, 然使宗社再安, 用孝字似當。’ 鄭順朋、申光漢、任權曰: ‘廢主昏亂, 國家垂亡, 將有易姓之禍, 而入繼大統, 使宗社得爲再安, 宜用康字。’ 成世昌曰: ‘成王之後有康王, 大行大王亦繼世之君, 康字亦似宜當, 至於仁字, 似未安。 嘗聞成宗議諡時, 亦欲用仁字, 而時議以爲似過, 遂不用也。’ 光漢曰: ‘漢宣帝廢昌邑王, 入承大統, 當時稱爲中興, 今此大行大王事迹, 與宣帝似同, 今當先定中興與否而後, 議諡可也。’ 於是議遂定。”】


○臺諫啓(宋謙)〔宋㻩〕、林世茂、承旨等事, 憲府啓南孝義事, 答曰: “皆如啓。 但世茂與都承旨, 行公推考可也。”


○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至廣之務, 至要之機, 雖明君有不免思爲之失, 一失則爲害鉅矣。 必有忠良之士, 爲耳爲目, 彈正而補拾之, 使復於無過。 是以從諫則明, 拒諫則昏, 明而君子得以自盡, 昏而小人得以爲欺。 幾微之際, 間不容髮, 顧以苦口逆耳之言, 有所難受, 乃謂拒之何害, 不求諸道, 而訑訑之色見, 望望之意長矣。 直言遠於九重, 正士止於千里, 國事日非, 無敢或矯, 卒以及於危亡, 而莫之救, 可不懼哉? 殿下嗣服之初, 要使事事一出於光明正大, 以盡正始之道, 無貽聖德之累。 而臺諫有言, 輒諉諸前例, 引喩失義, 多因仍苟且之意, 無弗咈如流之美, 臣等不勝缺望。 刀鉅之賤, 所以備傳令也, 藤蘿爲性, 城社爲地, 一任以事, 便入左腹, 始以小事干之, 而繼以大事, 略以微計試之, 而繼以秘計。 人主不爲燭微圖小, 或有所假借, 則不知不覺, 已落其手, 駸駸然漸開邪逕, 而失正家之道, 致亡國之禍, 漢、唐之事, 尙可鑑矣。 比因倉卒遑遽, 托受侍陵之任, 輒售冒濫之奸, 暗踏啓字, 公宣政院, 殿下方在荒迷, 何從而知之? 及臺諫發其情狀而論執, 則宜其瞿然驚聽, 窮詰痛繩, 乃反曲賜容貸, 歸之差失, 臣等未知殿下之意何如也。 以殿下聖明, 決不爲此人地, 然而旣令改正其事, 則非不知陰邪之狀, 而猶不許懲治其罪, 獨不念邦家大計乎? 殿下見自古近習之患, 何嘗不起於細微? 臣等謂不治此竪, 無以示王法也。 《傳》曰: “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 況所差非特毫釐者乎? 臣等不勝寒心。 輔相之臣, 所與共天位治天職, 其責旣重, 則去就亦不可苟。 今者大臣重被物論, 累日辭職, 期於必遞, 殿下欲不改舊臣, 不卽允兪, 其意厚矣。 然遷延姑息, 使大臣苟於去就, 尤非重大臣之義也。 況當初服諒闇之時, 國家多事之際, 大臣之職, 百責所萃, 豈可一日曠廢其位乎? 伏願殿下, 勉從公論而亟處之。

答曰: “侍陵官, 已令推考矣。 左相, 不忍遞之。”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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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行朝、夕奠, 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 承命詣闕, 傳曰: “觀大行廟號, 予意亦以商史有 ‘殷道復興, 號稱中宗’ 之語, 而朝廷據此爲之, 故已爲啓下。 而今更思之, 父王當廢朝昏亂之時, 撥亂反正, 使宗社四十年(又)〔乂〕安, 中興之功, 不爲小矣。 玆欲稱祖, 於僉意何如? 中字雖曰中興之義, 亦似未洽, 欲擬世祖例而改宗字。” 仁鏡等議啓曰: “臣等更與商議, 祖字上, 他無可稱之字, 只有世字, 而旣有世祖之號, 斷無可當之字。 且歷代帝王, 無別爲稱祖字, 祖有功宗有德, 則其宗字, 豈偶然哉? 自上嘗覽《尙書》《無逸》殷王中宗之事, 正與 大行大王相類, 故議上此號矣。” 仍以《無逸篇》中殷王中宗事, 付標以啓。 且卒哭後白笠事, 今與六曹會議何如?” 答曰: “雖有祖有功宗有德之說, 而父王則功德俱全之中, 其功尤大, 與殷中宗, 德雖相符, 而功則懸殊。 何以祖字上, 無可稱之字乎? 稱上祖號, 予深有望。 且議白笠事, 如啓。” 仁鏡等回啓曰: “南宋高宗之號, 洪邁欲稱祖, 尤袤以爲: ‘漢光武, 以長沙定王之後, 入繼大統, 故稱祖; 高宗雖中興, 以徽宗之子, 直承其統, 不須稱祖。’ 竟稱高宗。臣等再承上敎, 反覆思之, 世祖之稱祖者, 以弟繼兄也。 大行大王雖中興, 而直繼成宗之統, 稱祖未穩。” 仁鏡又與李芑、成世昌、權橃、鄭順朋、丁玉亨、任權、林百齡議啓白笠事曰: “往在成廟時, 貞熹王后之喪, 會群臣議此事, 如徐居正、李坡、柳洵、金宗直、鄭誠謹輩, 皆以一世知名之士, 其議皆從黑笠, 故成宗又參情禮, 以下傳旨。 臣等之意, 先王旣有定制, 今不可改, 用黑笠爲當。” 仍書成宗時議得及傳旨以啓。 姜顯、鄭萬鍾、尹漑、沈連源、申瑛議啓曰: “禮文內, 卒哭後, 笠則用白, 必有所據。 不究制作之意, 輕爲更定, 事甚關重。 在成廟朝, 雖因一時之議而(啓)〔改〕之, 當時傳敎以爲: ‘輕爲減殺, 變凶從吉, 心所未安。’ 云, 以此可知非成廟本意。 況上用翼善冠、烏犀帶, 下服烏紗帽、黑角帶, 專以臨群臣與治官事, 不可以純凶也。 其於燕閑私居, 幷去白笠, 則非徒違先王制禮, 誠恐於大喪, 情文有所不符。” 答曰: “父王雖繼成宗之統, 其間廢王在位, 與世祖、文宗之間魯山居位之事, 似不相殊, 何獨不可稱上祖號乎? 又與宋高宗之事, 不可比論, 願從予意。 且白笠事, 成宗傳敎之意, 雖與右相等意相合, 而參判等意, 又與禮文相符。 喪制大禮, 似難輕定, 明日依成宗朝例, 使臺諫弘文館, 竝議可也。”


○尹仁鏡啓曰: “天使支待事, 差出遠接使、館伴然後, 可以掌治諸事。 遠接使則大提學成世昌當爲之, 館伴, 令吏曹差出何如?” 答曰: “如啓。”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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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行朝、夕奠, 上食。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㞳、司諫韓澍、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ㆍ李湛、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ㆍ金鸞祥承命來啓曰: “凡國家之事, 朝廷議定, 如有失誤, 臺諫糾正。 今此黑、白笠之議, 臺諫同參事傳敎, 臺諫若參, 則雖有失誤, 誰得以糾正乎? 請勿同參。” 答曰: “成廟朝, 臺諫、弘文館同議此, 故言之矣。 昨日參判等議, 與《五禮儀》相合, 予亦欲白笠, 而物論不一。 故命爲廣議者, 不待糾正而欲歸於正矣。 議啓可也。” 億齡等再啓曰: “臺諫之職, 糾正是非而已, 不可與於朝廷議得。 前者雖或有參議之時, 其例已誤, 不可援此以爲常也。 反覆思之, 越職論議, 大妨事體, 故敢啓。” 答曰: “弘文館議從《儀註》,【見下】予意亦以爲定用白笠, 臺諫不必議也。”

【史臣曰: “上之好禮甚篤, 故不從公卿苟簡之議, 而斷自宸衷, 定爲三年白笠之制, 足以垂範於後矣。”】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議啓曰: “卒哭後, 上御翼善冠、烏犀帶, 群臣皆用烏冠、烏帶, 此雖爲公朝治事, 不得不用權制, 亦不敢純用吉服。 至於凡干喪事着衰服, 則衰麻猶在其身矣, 獨於私居, 盡去喪制, 欲黑其笠, 恐爲無理。 祖宗朝皆用白笠, 而猶在成宗朝, 因一時之議, 始變舊制, 而猶有變凶從吉心所未安之敎, 成廟之意, 亦可見矣。 朱子以爲: ‘人君在喪, 而白布衣冠以臨朝, 未爲不可。’ 臨朝見群臣, 猶可以白布衣冠, 況於燕處, 專用吉服? 人主尙然, 況於群下乎? 三年通喪, 天經地義, 不容私意有所短長。 而《五禮儀》, 乃我朝列聖參酌古今之禮, 立萬世常行之制, 在後嗣所當遵守, 而不可撓改。 今者苟循近例, 必欲再誤, 至爲未便。 當今國俗, 常着白衣, 甚於祖宗朝, 若幷黑其笠, 則與平日, 頓無差別, 臣等恐哀隨而亡, 禮從而壞也。 臣等之意, 爲君父大服, 決不可變凶從吉, 舍厚趨薄, 請一依《五禮儀》施行。” 答曰: “予意亦然, 可從《五禮儀》。”


○右議政尹仁鏡等【議諡宰相皆會。】啓曰: “廢朝宗社危如一髮, 而一國臣民推戴大行大王, 承成廟之統, 其中興之德莫大焉。 故朝廷不偶然議而上號中宗。 大抵議諡大事, 朝廷旣議定, 則不可改也。 且昨日, 以世祖繼魯山, 大行大王繼廢王之意傳敎, 而魯山、廢王皆失道之君, 故降封稱君, 而不得繼世。 大行大王則承襲成宗而立, 不當稱祖, 故敢啓。” 答曰: “予意以爲父王, 有中興之功, 故欲稱祖號, 而更計則承成廟之統。 不須更議也。”


○下左議政洪彦弼辭狀【“臣庸暗無識, 濫處重地, 而計料昏錯, 多所失誤。 臺諫論臣過惡深重, 臣累日辭免, 未蒙允兪, 今又侍從上箚, 請從公論云。 臣職未解, 物論愈激, 尤悶罔極。 且臣久病劇發, 心熱下冷, 疝淋交極, 一身血氣, 日漸流涸。 此病源深, 衆所共知, 非二三朔所能 調治, 而年又七十, 衰耗益深, 死亡在近。 速解臣職, 一使知過, 一使救病, 特垂再生之恩。”】于政院, 又下小紙書曰: “可付史官, 示于左相。 且遣內醫, 診候賜藥餌, 使之調理。” 其書曰:

卿若有疾, 固當調攝, 不必解職然後可也。 因一時之議, 而輕改大臣, 豈予之美事, 曲避一己之謗, 而爲自謀之計, 亦豈大臣之道? 一身雖可顧, 獨不念國事乎? 寡德雖欲棄, 亦不思先朝乎? 予雖不敏, 斷不受卿之辭, 而改父之臣矣, 須速調治, 出而得自盡於大事。


○日暈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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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行朝、夕奠, 上食。


○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ㆍ李湛【掌令郭珣病, 大司憲李瀣未肅拜。】啓曰: “左議政洪彦弼, 不合相位, 公論顯發。 臺諫論啓, 未蒙允(愈)〔兪〕, 諉諸彦弼自處, 旋卽停啓, 物論愈鬱。 臣等除授本職, 當卽更啓, 而非徒不爲更啓, 又與之相容, 物論非之, 勢不可在職。 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 “大臣之事, 其時臺諫豈偶然計而停啓乎? 旣已停啓, 今不必强爲論執。 且與之相容, 有何妨乎? 勿辭。” 勿等再啓, 不允。 退曰: “當待物論。”


○大司憲李瀣啓曰: “前日, 臺諫以左議政洪彦弼不合相位論啓, 未久而遽止。 後, 臺官亦不卽更啓, 以爲有物論, 掌令以下, 引避退去。 除授之後, 雖末卽議啓, 自今更啓, 有何不可, 而遽爲之引避乎? 請命招就職。 但議論已發, 其時執義韓㞳尙在本職, 勢不可相容, 請遞。 且臺、諫一體, 諫院, 亦請竝遞。” 答曰: “權勿等就職事, 如啓。 執義與諫院, 豈偶然計而停啓乎? 予意以相容爲無妨也。”


○掌令權勿等承命就職。


○白氣布天, 橫亘東西。


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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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行朝、夕奠, 上食。


○掌令郭珣ㆍ權勿、持平李天啓ㆍ李湛啓曰: “大臣不稱其位, 公論顯發, 則臺諫所當固諍, 期回天聽, 不可苟且停論, 以待大臣之自處。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㞳、司諫韓澍、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 旣知洪彦弼不合相位, 歷指所失, 論啓未久, 遽謂: ‘臺諫雖停啓, 大臣終不可在位。’ 苟然停啓, 大失臺諫之體。 已發公論, 勢不可在職, 請幷遞差。” 答曰: “執義則一司之官, 似不相容, 故遞之。 臺諫雖一體, 諫院則不須幷遞也。” 珣等再啓曰: “臺諫爲人主耳目, 其任至重, 一被物論, 不可頃刻在位。 林億齡等所失甚大, 重被物論, 決不可仍在其職。 臺諫非如凡人例, 累次論啓, 尙且留難, 殊無重臺諫之意, 至爲未便。 執義, 旣命遞之, 諫院, 請竝遞差。 且洪彦弼不合相位, 物論之發已久, 今者顯被重駁, 不可一日在位, 況今國家多事之時, 相位尤不可久曠。 請亟命遞。” 答曰: “其時臺諫停啓之意, 予未知其非也。 其不遞之者, 乃所以重言官也。 且國家多事之時, 舊臣不可搖動, 前日論執之時, 豈偶然而不從乎? 不允。” 珣等又啓曰: “臺、諫一體, 以一事之失, 而執義韓㞳已遞, 諫官豈可在職? 請勿留難。 大臣被論不可在職之意, 自上非不知之, 而只以重大臣之義, 又以爲先朝舊臣, 不忍輕遞, 聖德至矣。 然國家安危, 生民休戚, 皆係於相, 不可一日任非其人。 彦弼素無公輔之望, 自先朝有物論, 今當國家大事, 茫然罔措, 事多顚倒, 又於論議大事, 顧望奉順, 迪上非道, 大累新政, 朝廷不可以此人, 許在其位。 彦弼亦豈可靦然冒處乎? 臣等非偶然議啓, 公論之發, 久而愈激, 不可不遞, 請勿留難。” 答曰: “不遞之意, 已盡言之。”


○以鄭順朋爲刑曹判書, 宋麒壽爲承政院左副承旨, 慶渾爲司憲府執義。


○日暈, 兩珥冠。


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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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行朝、夕奠, 上食。


○大司憲李瀣等啓曰: “林億齡等旣被物論, 勢不可在職, 洪彦弼旣被重論, 請幷速遞。” 答曰: “諫院則可遞, 左相則耆舊大臣, 不可搖動, 故不允。”


○日暈, 兩珥。


○夜, 黑氣如雲, 橫亘東西。


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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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上行朝、夕奠, 上食。


○下左議政洪彦弼辭狀【重證加發, 轉成沈痼, 決無生理, 亟遞臣職云。】于政院曰: “病證雖發於一時, 日漸向溫, 豈久不愈乎? 其言寬心調理之意。”


○大司憲李瀣等, 與正言金鸞祥, 合司啓曰: “洪彦弼不合相位, 已被重論, 勢不可在職。 故亦自知之, 引病避之, 自上以爲先朝舊臣, 不可輕改, 留難淹久, 今雖命遞, 勢不得已, 豈謂薄於舊臣, 而改之乎? 議諡, 大事, 而彦弼在相位被論, 右相獨與諸臣議之, 事體已爲不當。 且山陵事迫, 天使亦將出來, 大事重疊, 相位久曠, 尤爲不當。 請亟遞之,” 答曰: “左相非爲被論而呈病。 遣醫診候, 則其證甚重云。 予意不欲改父之臣, 豈爲人厚薄之言而然乎? 議諡固爲大事, 故予欲左相同參, 而其日左相以病不與。 然朝廷皆會, 而事且急, 故勢不得已, 右相獨與焉, 豈至不合於事體乎? 山陵、天使等事, 予亦計之, 其時則三公, 可備位而任事。 玆不允焉。”


○下小書于政院曰: “其以此授院相。” 其書曰:

輔相之職, 百責所萃, 相得其人則治安, 否則亂亡隨之。 故古之明君誼辟, 皆重相臣之選, 必廣擇鴻儒碩德之人而任之, 至有拔於版築之中者。 今首相久闕, 葬期已迫,【尹殷輔。】兩相次陞, 當卜其代。 惟我先朝培養人才, 可謂盛矣, 擢而授之, 必有其人, 當愼擇有德望者, 以宅其位。 予以否德, 慘遭大變, 懜無所察, 凡經邦重事, 皆恃大臣。 如得賢輔, 國之福也。

院相尹仁鏡回啓曰: “相職至難, 國家安危, 於玆係焉, 臣無才德, 冒處相位, 不知賢否, 何能卜相乎? 自古卜相, 無獨爲之時, 洪彦弼引避在家, 臣獨爲之, 尤爲未安。 敢啓。” 答曰: “無所與同議者, 勢不得已獨爲之。 須速卜之。”


○臺諫合司, 將彦弼事三啓, 不允。


○尹仁鏡緘封卜相人名以啓, 乃柳灌、李芑也。


○以具壽聃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李潤慶爲司諫院大司諫, 郭珣爲司諫, 閔荃爲掌令, 沈逢源爲獻納, 盧守愼爲正言。


○日暈, 冠。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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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行朝、夕奠, 上食。


○臺諫合司, 將洪彦弼事再啓, 不允。


○諫院啓曰: “掌令閔荃, 素無知識, 又多鄙陋之事, 不合臺官, 請遞。” 答曰: “如啓。”

【史臣曰: “荃以書狀官, 從尹元衡赴京, 通事朴貞元稱中殿貿易, 猥濫自恣, 全不糾檢, 又自不謹, 人多鄙之。”】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伏覩卜相之敎, 自上深燭相臣之選, 治亂所係, 必欲廣擇鴻儒碩德之人, 擢而授之, 其愼擇之意至矣。 臣等不勝感激。 蓋人君代天理物, 所與共之者大臣, 而大臣之職, 裁成輔相, 其任重矣。 況在嗣服之初正始之時, 尤當難愼。 一君子進, 則衆君子彙征, 一小人進, 則衆小人彈冠, 消長之機, 可不懼哉? 古之人君所以難之者, 唯其人, 故有拔於版築者。 先朝四十年培養之餘, 豈無德望有如聖旨所諭者? 苟有其人, 允愜輿望, 則亦不必拘以常例。 伏願殿下, 益加難愼, 旁求廣選, 以重其任。

答曰: “予意本欲廣選, 而昨見卜相之意, 慮或有所在也。 今見箚辭, 所論至當, 雖有允愜輿望者, 予何能知? 館中必有所指斥而言之, 以副予望。 予當斟酌以處。”


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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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行朝、夕奠, 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臣等伏聞答箚之敎, 不勝惶恐。 臣等之意, 相位至重, 必欲旁求廣選, 得其人而已。 卜相, 大臣之任, 非臣等所當預, 今使臣等斥言, 恐妨事體。 一國公論, 大臣未必不知, 更宜下問, 以盡難愼之道。” 答曰: “予意欲使斥言, 而所啓如是, 知道。”


○臺諫合司啓洪彦弼事, 不允。


○臺諫啓曰: “李芑素無物望, 自授贊成之時, 已有物論, 久居重地, 冒忝已甚。 至於相位, 斷無擬議, 今爲議政, 物情驚怪, 請速改正。”【是日政, 李芑拜右議政, 臺諫卽論啓。】答曰: “卜相之時, 豈偶然計而爲之乎? 不可改也。”


○以洪彦弼爲議政府領議政, 尹仁鏡爲左議政, 李芑爲右議政, 成世昌爲左贊成, 李彦迪爲右贊成, 許磁爲知中樞府事, 朴祐爲漢城府左尹, (宋布奎)〔宋希奎〕爲司憲府掌令。


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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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啓曰: “國家之治亂安危, 係於宰相, 自上欲得德望之人而相之, 自下欲見德望人之爲相。 上下皆有是心, 今上爲守成之主, 而中外顒望其致雍熙之治, 朝廷若有忠厚氣象, 悠久持之, 則治化自美矣。 頃有卜相之命, 臣獨爲甚難, 而且以庸劣, 不能知人, 故啓達難愼之意, 自上强有命焉, 故臣不得辭而卜之。 當今之時, 豈無可卜相之人乎? 然古今異時, 而祖宗朝亦無是事。 一朝拔之, 加於累世耆舊之人, 則其人亦將以爲難矣。 李芑乃耆舊之人, 故臣幷書啓, 公論之至此, 臣不及慮也。 臣今卜相, 而物論如此, 朝廷似擾, 至爲惶恐。” 答曰: “反覆計之, 卿之卜相, 何妨於大體? 右相之有物論, 未及計之而已, 有何恐乎? 當此之時, 國事專倚相位耳。 領相之事, 猶爲未安, 況右相新拜, 而物論如此, 尤不知所措。”


○臺諫合司啓曰: “彦弼不可在職之意, 已盡啓之, 請速命遞。 右議政李芑, 人物麤鄙, 素無知識, 處身行事, 無所忌憚。 雖以一時僥倖, 濫陞貳公之地, 不容於物論久矣。 今者卜相之時, 又以位次得參, 而遂陞相位, 出於物情期望之外, 請速改正。” 答曰: “領相事, 已盡言之矣。 右相乃先朝耆舊之人, 而職亦當次, 故拜之。 大臣已拜, 則不可輕動, 輕動則大臣之位, 反爲不重, 而人聽騷擾, 不須改正。” 再啓, 不允。


○政院書啓曰:

禮文內殿下哭位, 在殯殿戶外之東, 而至設於東階下, 與大君、諸君竝列, 階上則圍以帷帳, 以隔內外。 臣等將不可之意累啓之, 自上以爲近於內次, 遂移設於西階上。 凡於朔望、俗節別奠, 通禮、承旨、史官, 竝許入侍, 此以朝廷擧行之者也。 旣有朝廷擧動, 則哭位之設, 宜竝依禮文。 而臣等頃於朔奠觀之, 東階上帷帳褰開, 人且通行, 而哭位猶設於西, 臣等深以爲未便。 大妃進香儀註內, 設大妃位於戶外之東, 設殿下位於西階上, 雖曰從權, 已非禮之正。 臣等謹按《禮經》《喪大記》曰: “旣正尸, 子坐于東方, 夫人坐于西方。” 註云: “此言國君之喪。” 金華應氏曰: “男東女西, 陰陽之大分也。 喪遽哀迫, 人雜事叢, 先謹男女之辨, 而各以類從, 則紛糾雜亂者, 有倫矣。 男主居東之上, 而內之家長雖若母, 亦在其西, 則示一國一家之有主, 而有所統攝矣。” 又《喪大記》曰: “哭尸于堂上, 主人在東方。” 註云: “婦人哭位, 本在西而東面,” 嚴陵方氏曰: “禮之辨異, 尤重於男女之際, 雖在憂遽之中, 亦莫不各正其位。 故男子則西向而位于東, 婦人則東向而位于西, 凡所以辨陰陽之義而已。” 以此觀之, 東階上哭位, 截不可移易, 請依禮文, 設於戶外之東。

傳曰: “啓意, 予已詳知。 但禮文雖如此, 而東則近於水剌間進饌出入之處, 故從權而設於西階矣。 今若改設則出入未便, 雖不改無妨。”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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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行望奠, 上食。


○臺諫合司啓曰: “大臣被重論, 則雖頑愚無恥之人, 亦不敢復就其職, 臣等雖不强爲論執, 洪彦弼何敢冒居其位乎? 李芑事, 自上以爲: ‘大臣已拜, 則不可輕動。’ 苟非其人, 則國家危亂隨之, 豈可以拜而不改乎? 且敎以爲: ‘輕動則大臣之位, 反爲不重。’ 非其人而冒居其位, 則是乃所以益輕其位也。 苟不得其人, 則雖十易之, 不爲騷擾。 一國興亡, 係於一人之用捨, 豈可以一時之騷擾, 不念一國之興亡乎? 況今嗣服之初, 尤不可不愼擇, 請亟命改正。” 答曰: “相位, 予意以爲不可輕改。 而今國之大事已逼, 故勉從公論。 但李芑加資, 不可改也。”


○臺諫啓曰: “李芑旣以不合相位, 論遞其職, 不可仍授重加。 請速改正。” 答曰: “旣遞相位, 而又改加資, 無乃已甚耶? 不須改也。”


○政院抄書《禮經》【《曲禮》曰: “居喪(禮之)〔之禮〕, 毁瘠不形, 視聽不衰。 居喪之禮, 頭有瘡則沐, 身有瘍則浴, 有病則飮酒食肉, 疾止復初。 不勝喪, 乃比於不孝不慈。” 檀弓曰: “曾子謂子思曰: ‘伋! 吾執親之喪也, 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 ‘先王之制禮也, 過者俯而就之, 不至者跂而及之。 故君子之執親喪也, 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 杖而後能起。 毁不危身, 爲無後也。’ 樂正子春之母死, 五日而不食曰: ‘吾悔之。 自吾母而不得吾情, 吾惡乎用其情?’” 《雜記》曰: “孔子曰: ‘毁瘠爲病, 君子弗爲也。 毁而死, 君子謂之無子。’” 《喪服四制》曰: “三日而食, 三月而沐, 期而練, 毁不滅性, 不以死傷生也。”】啓曰: “近來外人傳言, 自上全不進膳, 哀毁大過。 臣等頃於朔望見之, 自上不能行步, 而玉色不如前。 以臣等目覩, 則外間之言, 似不虛矣, 臣等哀憫罔極。 大抵執親之喪, 其爲哀痛之情, 則上下皆然矣, 然帝王之孝, 與匹夫不同。 爲宗廟社稷之主, 而不可過毁傷性。 故先王之制禮與祖宗之遺敎,【指世宗遺敎。 見初。】皆爲宗社大計, 而爲後世之中制, 豈非遠慮也哉? 今當大事之時, 而玉體過傷, 朝廷上下, 咸爲罔極。 伏望勉從先王之中制, 而進膳調保。 此《禮經》之言, 自上平時所講論者。 但哀遽之際, 豈能盡記乎? 故抄書以入, 自上監此, 而少抑哀情。” 傳曰: “啓意, 予已詳知。”


○政院啓曰: “祖宗皆畫御容, 大行大王御容, 平時若不畫, 則及其日月未久, 摹寫爲當。 成宗於甲寅十二月昇遐, 乙卯二月追畫, 今亦追畫何如?” 傳曰: “可依前例爲之。”


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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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行朝、夕奠, 上食。


○傳于政院曰: “三公有闕, 遣史官卜相于左相, 可也。” 注書王希傑往問于左議政尹仁鏡, 對曰: “臣當詣闕入啓。” 云, 旣而來政院啓曰: “昨見傳敎, 洪彦弼、李芑, 物論顯發, 故自上不得已從之。 李芑被論, 乃臣謬擧也。 且相臣一時俱遞於初服之政, 亦爲未安。 臣不學無術, 僥倖科第, 常以百執事自期, 而小無涓埃之補, 累忝非分之職。 況具瞻之地, 決非臣之所宜冒居, 而在相位于今六年, 年且七十, 氣力衰憊, 精神昏耗, 必不能堪任國事。 義卽致仕, 而今國有大事, 故黽勉而行之, 今兩相俱遞, 考諸座目, 則無臣之右。 若首相, 則當用盛德老成之人, 而臣無學術知識, 而居首相之位, 國事日非, 物論興起, 物論之來, 臣則退矣, 自上重大臣之意, 無乃未安乎? 且初服之政, 俱遞兩相, 至爲未安, 兩相非(他如)〔如他〕職, 而一時差出, 於重大臣之意似異。 臣之愚意, 前日書啓一人【柳灌。】爲相, 似爲可當。” 答曰: “啓意知道。 予意亦以爲當此之時, 俱遞兩相, 非不知其未安也。 但今國有大事, 而兩司累日論啓, 領相, 又以病懇辭, 所勉從公論耳。 今觀啓意, 尤爲未安, 以左相謙讓之意, 無只出一相之理。 但一時俱出兩相, 果非重大臣之意, 從卿所啓, 只差右相可也。 且柳灌, 先朝重西方之事, 故特爲委任, 而今方天使出來, 劇務必多, 故前以在京之人拜相耳。” 仍傳于政院〔曰〕: “今已卜相, 明日政事可也。”


○臺諫啓李芑事, 不允。 諫院啓曰: “禮文內, 殯殿前內外哭位, 分別東西, 各有定所, 不可移易。 況東(階)〔階〕乃國君踐祚之位, 截不可亂。 今者設殿下位於西階上, 顚倒錯戾, 莫甚於此, 不可諉以權制, 苟循非禮。 請依禮文, 亟正位次。” 答曰: “如啓。”


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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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成世昌啓曰: “自上哀慟罔極之情, 曷有窮已? 但大行大王疾革時, 侍側亦久, 而未嘗進膳, 及至大故, 哀毁過禮, 至今尙未進膳云, 至爲驚愕。 帝王之孝, 異於常人, 且禮文云, 毁瘠過中, 君子不取, 故使賢者不敢過, 不肖者有以企及, 惟與禮合。 斯爲大孝, 伏願爲宗社大計, 勉强進膳。 非但臣等之意, 擧朝皆然也。” 答曰: “予別無過禮之事, 今聞啓辭, 殊增感赧。 當思有以副之。”


○臺諫啓李芑事, 不允。


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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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行朝、夕奠, 上食。


○臺諫啓曰: “李芑, 不可仍授重加, 請命改正。” 答曰: “累日論執, 故允之。”

【史臣曰: “李芑納交於(於)尹元老、元衡, 潛結宮闈, 爲大行大王所重, 得至貳公之列。 自領相尹殷輔之卒, 士林咸疑曰, 芑必爲相, 已有彈劾之志, 及是命, 芑竟不能保。 李彦迪嘗往芑家, 語及兩宮事, 彦迪曰: ‘中殿甚薄待東宮,【殿下在東宮時。】不勝驚慮。’ 彦迪此言, 人無聞者, 而芑卽洩於元老, 元老怨彦迪, 遂至踈外。 元老嘗德芑稱之曰: ‘芑理學精通, 求之中原, 無此之比。’”】


○政院啓曰: “前者大行大王御容畫成事, 宗簿寺例掌爲之, 今則異於常例, 追想而畫之, 最難近眞, 不可泛委於外。 請於明政殿兩廊設畫局, 以平時親侍宗親利城君【慣】及平時入侍內官四五人, 監掌其事。 左贊成成世昌知畫格, 請使監校。 杜城令巖善畫, 私奴上佐亦善畫, 竝令參畫何如?” 傳曰: “可。”


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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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行朝、夕奠, 上食。


○咸鏡道觀察使李淸狀啓曰:

鍾城府使柳智先牒云: “甲辰年十二月十四日申時, 日之北, 三虹竝立。 長竟天, 三虹, 幷爲中結兩端, 皆若太陽微透, 狀如圓盤, 移時而滅。 同月十五日初更, 月暈, 暈之南北, 白氣作環, 狀如大盤, 又白氣如匹練, 自西向東, 貫暈之北環, 又貫月中, 又貫南環, 轉西向與前端相合。 其長竟天, 狀如長環, 二更微滅。 圖形上送。” 云。

上以李淸書狀及日月圖形, 出示左議政尹仁鏡曰: “今月初一日有日變, 方爲惶恐, 今又有如此災變, 尤爲未安。” 仁鏡啓曰: “屢有災變, 至爲驚懼。 請召知天文人議政府左贊成成世昌、兵曹參議安玹共議。” 世昌等同議啓曰: “考諸天文, 則凡氣在日上爲冠, 其爲災害, 則未知也。 但白氣貫月, 而日暈三重, 白氣犯陽, 此則兵象。 自上初政, 何有召災之失? 然變不虛生, 願初服益加敬德, 恐懼修省。 大抵天變之來, 雖不可指爲某應, 如邊警防備等事, 別加措置爲當。” 答曰: “知道。 邊防措置, 申飭該掌, 可也。”


○以柳灌爲議政府右議政, 黃憲爲平安道觀察使。


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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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行朝、夕奠, 上食。


○以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書狀【“皇帝一不視朝, 祀天祭亦攝行。 山西大同邊卒王三叛入㺚子, 誘引虜衆, 久爲邊患, 前後殺掠人畜, 不可勝計。 朝廷購捕有年, 王三與同府劉伏玘相知, 因入寇至大同東城, 就伏玘飮酒。 伏玘與馮龍、賈昇、張寶等, 按伏軍二百餘人, 同謀收縛, 告守備指揮周堂馳奏, 皇帝不勝歡喜, 朝野無不聳快。 刑部奉聖旨陵遲處斬, 傳首諸邊, 梟掛十日, 伏玘賞銀一千兩, 馮龍、賈昇、張寶等, 各賞銀一百兩云。 禮部以本國督捕李王乞等有功, 奉聖旨賞銀五十兩四表裏, 李應星賞銀十兩二表裏, 云云。”】傳于政院曰: “以此狀示于左議政。”


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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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 “前者伏聞全不進膳, 故啓請進膳, 而傳曰當思副之。 及今尙未進膳云, 咸用憫念。 自上哀痛太過, 不爲宗社大計, 臣等尤憫焉。 世宗大王遺敎, 參酌情禮, 以爲權制, 世皆遵守, 而今則哀毁過禮, 不循中制, 有違毁不滅性、毁不危身之語。 願遵先王制禮, 爲宗社大計。” 答曰: “予遭此罔極之禍, 雖哀毁過禮, 猶未足於心。 況安有過哀之事, 而累聞啓辭? 不勝驚愧。” 又啓曰: “臣在外, 未嘗望見天顔, 望日陪祭侍從等言: ‘上體甚爲憊弱, 步履亦不如前。’ 云, 不勝驚慮。 自上哀痛罔極之情, 雖無紀極, 然先王制禮, 不可不遵。 禮文有 ‘居喪有疾, 飮酒食肉, 病止復初之言, 苟有疾, 酒肉猶可用, 何況於進膳乎? 伏願爲宗社大計, 勉强進膳。” 答曰: “反覆進言, 尤爲惶懼。 當從之。” 仁鏡等又啓于大妃曰: “伏聞主上哀毁過〔度〕, 氣極憊弱云。 臣等雖不啓達, 自上保護上體, 必極其方, 然發引日迫, 小有失寧, 事益蒼黃, 伏願勸勉進膳, 須保上體康寧。 上殿之言, 上必聽從矣。” 大妃答曰: “予亦每令人勸膳, 若有所進之物,則令取來視之, 每每留念, 而頃因日寒, 頗有喘嗽之氣, 故請勿行哭奠, 而行之不止, 予亦憫慮。”


○諫院啓曰: “摹寫御容, 雖是祖宗古事。 然平時自上命畫則已矣, 若昇遐之後, 使之追畫, 則雖朝夕侍側之人畫之, 失眞必多矣。 況在外之人, 瞻望甚稀? 雖使二三大臣, 指揮監畫, 必不能(紡紼)〔彷彿〕其萬一。 先儒論影堂事, 有一毫髮不似, 便不是父母之語, 以不似之眞, 以爲吾親而尊奉之, 甚乖孝子追遠之誠, 大行大王御容畫成, 請命停罷。” 答曰: “大行大王御容畫成事, 前規亦然, 故爲之, 而啓辭如此, 當與大臣更議。” 傳于政院曰: “明朝以此議于大臣。”


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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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上行朝、夕奠, 上食。


○待敎李戡, 以傳旨往議于左議政尹仁鏡, 仁鏡曰: “臣當詣闕以對。” 尋至政院啓曰: “御容摹寫, 本爲聖子神孫, 追想欽慕以設, 故先王、先后影幀, 無世無之。 臣前爲承旨時, 大行大王親行璿源殿, 奉審先王影幀, 命臣等悉皆仰視, 臣至今未忘。 在前相傳之事, 一朝廢之, 至爲未安。 諫院所啓, 慮或有失眞之弊, 其意固是矣。 然方今善畫者多, 使朝夕侍側內官參畫, 安知不逼於眞乎? 若畫而未肖, 則更議可也, 逆料其未肖, 而遂廢不畫, 則臣以爲未安。” 答曰: “啓辭正如予意。” 傳于政院曰: “招諫官, 以大臣議諭之可也。”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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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行朝、夕奠, 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 “自上哀傷過禮, 日益毁瘠, 侍臣瞻望, 無不驚慮, 臣等聞之, 憂悶罔極。 執喪致哀, 雖人子至情, 哀毁滅性, 反爲不子, 抑而節之, 務合中道, 是爲至孝。 玉體羸毁, 一至於此, 擧國臣民, 咸切憂悶, 大行在天之靈, 亦豈安乎? 帝王執喪, 與匹夫之孝不同。 宗廟社稷之重, 皆托於上之一身, 一身雖不暇顧, 獨不念宗社大計乎? 況山陵大事, 只隔一月, 尤不可不爲勉慮。 大臣亦爲此大計, 再三懇請, 只慰答而已, 未聞俯從之實, 臣等之憫尤迫。 凡人在喪疚之中, 過於哀傷, 則脾胃(憂)〔受〕病, 以至於不能飮食, 自上當苦寒之極, 侍藥日久, 又遭大變, 臣等恐罔極之中, 玉體失攝, 而不自覺也。 請酌禮進膳, 時御藥物, 保攝聖體, 以終大孝。 且諒陰之中, 凡不急之事, 紛紜塡委, 悉煩上聽, 其於專心喪制, 實有所妨, 請卒哭前, 緊關公事外, 細瑣之事, 姑勿出納。” 答曰: “大妃殿, 每常勸勉, 大臣亦再三懇請, 予亦豈不念乎? 頃果差厭食物, 今則進膳有加。 而館中, 復此進言, 當更勉從。 公事出納, 所言至當。”


○憲府啓曰: “魂殿入番宗親, 須以誠謹諳鍊之人擇差, 而今者抄啓時, 宗簿寺提調【利城君慣、金光轍。】及官員,【正李若冰、直長宋應秀。】不顧其任之非輕, 或循私情, 或從請囑, 以年少無行之人,【年少者, 永豐正期壽、雲城正鐵; 無行者, 務安守姜、泰仁守琯、寶城守萬年、陽川正誠、德平正沆、富原正頣、盆城守珩、德原守彭福。】冗雜抄定, 至有鄙陋之說,【謂納賂。】傳播人口, 至爲駭愕。 前抄宗親, 竝請改正, 更擇有操行秩高宗親, 量數差定。 提調及長官, 請竝推考。” 答曰: “如啓。 提調, 不須推之。”

【史臣曰: “慣性本庸劣, 公然納賂, 豈可以如此人, 居提調之任乎? 然慣特其小貪而已, 公卿、宰臣之貪黷表表可稱者, 何可勝數? 金安老除去之後, 貪風亦不少戢, 梁淵、曺繼商、黃憲、崔輔漢、沈連源, 是其尤甚者也。 柳仁淑, 雖有士林之重望, 而亦未免有是名, 吁可惜哉! 李彦迪、金正國、宋麟壽之淸白無累者, 較之於此, 則可謂貴矣。”】


○諫院啓御容摹寫事, 答曰: “已與大臣議定, 幾於逼眞, 又何難乎? 今若不爲, 後悔無及, 不可不爲。”


○辰時, 日微暈。 未時, 自西方至東方, 白氣連布日北, 白氣一丈似抱。 申時, 始滅。


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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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行朝、夕奠, 上食。


○諫院啓前事, 不允。


○吏曹參議洪春卿製進大行大王誌文, 其辭曰:

恭惟我中宗大王, 諱某, 成宗第二子也。 成宗在潛邸, 聘領議政韓明澮之女, 及卽位封爲妃, 無子薨。 陞淑儀尹氏爲妃, 卽判奉常寺事起畎之女, 生世子㦕。 妃性行不淑, 廢之, 又陞淑儀尹氏爲妃, 卽右議政壕之女。 弘治元年戊申三月己巳, 誕生大王, 封晋城大君。 少有異質, 成宗特奇愛之。 歲甲寅, 成宗薨, 嗣君失道, 宗社將傾, 丙寅九月, 知中樞府事朴元宗、前參判成希顔、吏曹判書柳順汀, 首建大義, 承慈順王妃敎, 廢爲燕山君, 迎大王於私第, 大王牢讓不獲, 卽位於景福宮。 遂下敎, 凡非罪流竄者, 悉皆召還, 枉被刑戮者, 咸加褒贈, 除害民之政, 復先王之舊, 朝野抃舞, 如獲重生。 修明學校, 崇奬節義, 苟有一善一行, 無不褒奬, 至於淸白忠義之後, 亦皆收敍。 博選鴻儒碩士, 置諸經幄, 日三進講, 夜又召對, 論難經義, 商確治道, 下素屛於弘文館, 書歷代帝王爲治之道, 以備觀覽。 丁卯三月幸學, 橫經問難。 八月, 命印頒《三綱行實》。 壬申八月, 行養老宴于闕庭, 六月, 遣官以小牢, 祀崇義殿, 殿卽高麗王氏之廟也。 命製酒戒, 賜臣工以警之。 丁丑五月, 王以世子三歲, 能知學問向方, 手書箴辭以戒。 皆古聖賢格言也。 母妃未寧, 王晝夜侍側, 湯藥必親, 躬禱後苑, 未幾疾瘳, 人以爲誠孝所感。 王幸學講論經義, 日昃而罷。 敎曰: “學校, 風化之源, 人才之府, 爲國之道, 莫重於此。 予今竭誠圖治, 夙夜軫念。 今賜土田臧獲, 以爲養育人才之資。” 庚辰四月, 冊封世子, 辛巳五月, 帝遣太監陳浩等, 來錫命。 壬午十月, 行世子冠禮, 頒赦境內, 重國本也。 癸未, 命印《諺解小學》, 宣布中外, 欲使閭巷婦人小子, 皆得以知之。 八月, 島夷犯上國地, 而搶擄人民, 漂到我界, 邊將俘斬以聞。 王遣臣悉獻俘馘, 帝嘉之, 降勑賜物褒美。 戊子, 幸驪州, 祭英陵, 賜州民田租之半。 庚寅八月, 母妃薨, 喪制一依禮文, 常處外閤, 後大臣請還大內, 王竟不從。 甲午八月, 幸學行大射禮。 乙未八月, 幸開城府, 祭齊陵, 翌日幸學取士, 賜米百斛。 庚子夏大旱, 徧禱山川不雨, 王去輦乘輿, 曝日親禱于風雲壇, 遂得三日雨。 甲辰冬十月, 王有疾, 至十一月十四日, 疾大漸, 召左議政洪彦弼、右議政尹仁鏡, 入臥內敎曰: “予疾甚, 欲傳位于世子。” 翌日庚戌, 薨于正寢, 享年五十七。 王仁慈忠孝, 力學慕古。 勤於聽納, 存恤民隱, 尤勤祀事, 寅恭祗畏, 誠意終始不替。 培養人才, 文敎大興, 尊禮大臣, 國事必與謀議而後行。 撫愛宗戚, 皆得其歡心, 敎戒王子, 盡其義方, 無有驕奢之習。 多聚經術之士, 講明性理之學, 夜以繼日, 亹亹忘倦, 無遊畋聲色之娛, 絶玩好奢靡之事。 在位三十九年, 民人樂業, 生齒日繁, 島夷山戎, 慕義歸順, 邊境無虞, 不識兵革。 致治之美, 將陞大猷, 而八音遽遏, 嗚呼慟哉! 我殿下(下)諒陰在疚, 哀慕罔極, 率群臣上尊號曰, 徽文昭武欽仁誠孝, 廟號中宗, 以其(拔)〔撥〕亂反正, 中興功德, 儷美商宗、周宣也。 乙巳二月某甲, 安厝于高陽治之某原, 卽章敬王后所厝禧陵之右, 遂仍號焉。 初王在潛邸, 聘愼守勤之女, 以守勤有罪廢之。 陞淑儀尹氏爲妃, 卽領敦寧府事汝弼之女。 辛未, 生一女, 曰孝惠公主, 下嫁延城尉金禧。 乙亥二月二十五日, 誕我殿下, 仍有疾, 越三月二日薨。 歲丁丑, 聘領寧敦府事〔領敦寧府事〕尹之任女爲妃。 殿下在東宮, 聘贈右議政朴墉之女爲嬪, 及卽位封爲妃, 尊王妃尹氏爲王大妃。 大妃生一男四女。 曰孝順公主, 下嫁綾原尉具思顔; 曰懿惠公主, 下嫁淸原尉韓景祿; 曰敬顯公主, 下嫁靈川尉申檥; 曰峘, 封慶原大君, 娶別坐沈鋼女; 次女幼。 敬嬪朴氏生一男二女。 曰嵋, 福城君, 娶縣監尹仁範女; 曰惠順翁主, 下嫁光川尉金仁慶; 曰惠靜翁主, 下嫁唐城尉洪礪。 熙嬪洪氏生二男。 曰岭, 錦原君, 娶都事鄭承休女; 曰岏, 鳳城君, 娶正郞鄭惟仁女。 淑媛洪氏生一男。 曰㟓, 海安君, 娶參奉愼弘猷女。 淑媛李氏生二女。 曰貞順翁主, 下嫁礪城尉宋寅; 曰孝靜翁主, 下嫁淳原尉趙義貞。 淑容安氏生二男一女。 曰岠, 永陽君, 娶縣監安世亨女; 曰岧 德興君, 娶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女; 曰靜愼翁主, 下嫁淸川尉韓景祐。 淑媛李氏生一男。 曰岐, 德陽君, 娶參議權纉女。 淑容金氏生一女。 曰淑靜翁主, 下嫁綾昌尉具澣。

上以誌文下于政院, 有頃更命入內, 傳曰: “敎可後, 更取英陵、宣陵誌文考之, 則英陵誌文, 悉載王孫, 而今大行大王誌文, 闕而不載, 予心疑焉。 且反正之時, 大臣與群下, 建議推戴也, 非承王妃之敎也, 今誌文, 承慈順王妃敎, 廢爲燕山君, 此語恐似不當。 其與院相【尹仁鏡】更議之。” 仁鏡啓曰: “先稱朴元宗首建大義, 次言承慈順王妃敎, 廢爲燕山君, 可見大臣推戴之意。 且廢立, 不可爲言, 故言勢如此而後, 名正言順也。 慈順王妃誌文, 亦稱群臣奉后敎, 翊扶聖躬, 亦此義也。 且凡喪禮, 一依甲寅年故例, 而宣陵誌文, 不載王孫, 故今亦倣而不載矣。” 答曰: “承王妃敎之言知之。 英陵誌文載王孫, 而宣陵誌文不載者, 得非甲寅年, 王孫未生故耶? 更議之。” 仁鏡啓曰: “甲寅年, 王孫生未生, 臣未及考之, 臣當更考入啓。”


○右副承旨崔演製進大行大王哀冊, 其辭曰:

維嘉靖二十三年歲次甲辰十一月丙申朔十五日庚戌, 中宗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 薨于昌慶宮正寢, 越明年二月初三日丙申, 遷座于禧陵, 禮也。 蓮漏報曉, 鳳幄撤奠, 龍幌乍褰於朱欑, 魂馭先駕乎翠輦。 偭淸禁之赫弘, 傃大隧之幽闇, 百靈風號兮, 三精黯黯, 萬井雨泣兮, 二儀慘慘。 主上殿下, 呼天長慟, 擗地增慼, 悼三朝之早違, 怛重泉之永隔。 爰降綸於鸞臺, 俾揚徽於鳳冊。 辭曰: 龔惟我后, 聖乃天授, 隱德昏朝, 陽潛初九。 天厭昌邑, 民歸代邸, 水火一拯, 乾坤再霽。 虛襟好問, 尊德樂義, 排觝異敎, 探賾性理。 雝雝肅肅, 在宮在廟, 畏天竭誠, 奉先致孝, 昭(險)〔儉〕惡衣, 秉禮苾祀。 躬籍劭農, 親射造士, 從諫弗咈, 任賢不貳。 懼災修行, 恤荒弛禁, 聲色視斧, 燕安戒鴆。 唐族旣睦, 虞刑協中, 文物周郁, 官儀漢隆。 推億兆衆, 垂四十年, 金科粲然, 玉燭炳然。 禮鎔樂冶, 道洽政成, 三陲旣安, 六階已平, 勑天有歌, 順帝騰謠。 方看鳳來之呈瑞, 遽聞鶴語之告妖。 秉圭未卜其罔害, 憑几俄驚於弗興, 愍虞泉之日落, 痛杞國之天崩。 嗚呼哀哉! 牖敷蔑席, 庭出綴衣, 塵棲玉座, 霧鎖金扉。 仰珠旒兮何在, 瞻黼衣兮如疑, 悵九齡之不與, 傷五月之有期。 嗚呼哀哉! 天作蒿里, 地闢松門, 卜此佳城, 于彼禧園。 何嫌燕隧之異域, 尙喜龍崗之同原。 想化劍於瑤津兮, 共賞花於玉欄, 日宮兮深閉, 雲幄兮空還。 嗚呼哀哉! 宮門早開, 庭燎初設。 羽葆戒廞, 黼翣催發。 㪺玉斝而告遷, 幎龍輴而就祖。 都人寄怨於抱弓, 聖情茹愴於履露。 嗚呼哀哉! 有形有化, 古今一致。 聖之生也亦有涯, 仁者壽兮竟難倚。 雖大暮之同寐, 惟令德爲不朽。 托翠珉而傳芳, 配蒼穹以同久。 嗚呼哀哉!


○議政府舍人林亨秀製進大行大王諡冊, 其辭曰:

應千齡而作君, 丕闡景運; 節一惠而爲諡, 率由舊章。 (慈)〔玆〕憑顯揚, 庸攄哀慕。 恭惟聖本天縱, 德惟日新。 曆數有歸, 躋白日於黃道。 塗炭斯濟, 慰赬尾於蒼生。 政以孝悌爲先, 學以誠敬爲本。 兢小心而事上, 敦洪化而輯隣。 堯敬授乎人時, 萬民斯穀; 舜勑承乎天命, 庶事惟康。 文敎敷而蔚興, 武威振而遠曁。 奠群生而永泰, 囿一邦於至仁。 謂萬世永享亨嘉, 胡四紀遽遺艱大? 痛歸俟之莫效, 憫勑終之有期。 式擧薦名之儀, 庶伸讃德之懇。 謹上諡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 廟號曰中宗, 仰惟沖鑑, 俯察微悰。 日照月臨, 垂懿美於不朽。 天長地久, 錫鴻厖於無彊。


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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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與成世昌、權橃 、鄭順朋、任權、申光漢、鄭萬鍾啓曰: “臣等更考, 則甲寅年, 王孫未生, 故不載矣。 大行大王誌文, 依英陵誌文, 幷載王孫爲當。 故謹以‘孝惠生一女, 適幼學尹百源。 懿惠生一女, 幼。 嵋生一女, 適幼學崔禮秀。 岭生一女, 幼。 惠靜生一女, 適幼學尹琥。 貞順生一男, 孝靜生一男, 靜愼生一男, 歧生一男, 皆幼。’ 六十三字, 補入於綾昌尉具澣之下何如?” 答曰: “誌文, 更加詳審, 至當。” 仁鏡等仍啓曰: “大行大王未寧, 自上侍疾甚久, 山川祈禱, 香祝親傳, 時上體甚爲羸弱, 聞者驚慮。 及大故之後, 哀毁過禮, 粥飮亦未進云。 臣等在外, 不得親見天顔, 頃因朔望入侍官員, 聞玉體尤爲羸瘁, 步履亦不如昔云, 非但臣等, 大小臣僚, 孰不驚憫? 玉體羸瘁, 旣至於此者, 必由內傷而然也。 上之一身, 旣爲宗社臣民之主, 則所係至重。 調保玉體, 以副先王付托之意, 斯爲大孝, 臣等謹以世宗大王遺敎書啓, 願覽此遺敎, 曲從權制, 少御肉汁, 助其滋味, 爲宗社大計, 臣等不勝大願。” 答曰: “今聞啓辭, 不勝駭愕。 自外見之, 雖似羸弱, 又何別有內傷乎? 世宗大王指有疾則然云爾, 與予不同。 今聞啓辭, 極爲驚動。” 仁鏡等再啓曰: “上體康寧, 則臣等何敢啓達? 伏聞上體日益羸瘁, 而世宗大王遺敎, 參酌情禮, 以爲權制, 萬世所當遵守, 故臣等爲上啓之。” 答曰: “予誠孝不足, 故方在殯側, 致有如此之言, 徒爲痛哭而已。 如此等事, 望勿復啓。” 仁鏡等又啓曰: “臣等竊聞山陵發引時, 自上欲親幸云, 祖宗朝, 只有文宗親幸, 其後未嘗親幸。 非誠孝不足, 勢不可爲也。 況今發引, 在二月初三日, 而初九日, 下玄宮, 其間豈可久處於野次乎? 他餘弊事, 雖不足計, 上體羸瘁, 尤不可親幸。” 答曰: “人子終孝, 無復自致, 予不可不往, 當依禮文處之。”


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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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行朝、夕奠, 上食。


○尹仁鏡等啓曰: “臣等昨日, 謹以世宗大王遺敎, 啓請從權, 自上敎曰: ‘尤爲驚動, 勿再啓。’ 云。 臣等啓此時, 非不知上之驚動, 但聞上體甚爲羸瘁, 而喘嗽嘔逆證亦有之。 此必脾胃大傷, 而當罔極之中, 懷哀痛之心, 不自覺其然也, 臣等不勝驚憫, 不得不爾。 臣等竊念世宗大王遺敎, 參古禮酌人情, 以爲權制, 非無據而爲也。 爲後嗣者, 思宗廟付托之重, 勉遵遺敎, 調保一身, 乃爲大孝, 願自上留念。 且山陵發引時, 自上欲親幸, 上體羸瘁之極, 安可爲此擧乎? 自上親幸, 則必五道徵兵, 其弊不貲。 臣等百計思之, 固不可親幸也。 先祖先王, 誠孝豈不足哉? 爲國家大計, 故睿、成二宗, 及大行大王, 皆不親幸, 臣等反覆思之, 固不可親幸。 況前歲凶歉尤極, 民無見糧, 而五道兵士, 贏糧來赴, 布陣侍衛, 至經旬月, 則其弊何可勝算乎? 臣等之憫, 非止此也。 玉體羸瘁已甚, 宗社大憂, 莫重於此。” 答曰: “所啓從權之事, 口不可忍言。 況痛哭之意, 昨已盡言, 而今日又啓如此, 尤爲痛哭, 使予將發心疾。 喘嗽嘔逆, 頃果有之, 今則平復已久, 繼自今勿啓如此之言。 且山陵親幸時, 弊之重大, 予豈不思? 但人子之情, 送終最大, 故儀註, 有親幸之文, 先王亦有親幸之時。 今固不可不親幸。” 仁鏡等又啓曰: “上體極爲羸憊, 而先王遺敎亦然, 故請從權制, 而上敎出於至情, 臣惶恐不敢更啓。 但發引時親幸, 獨文宗行之, 其後無繼。 以成宗大王及我大行大王之誠孝, 猶且念宗社之計, 民生之弊, 不爲親幸。 今玉體羸瘁, 民生困罷, 而必欲親幸, 則五道兵士, 結陣留衛, 其弊胡可勝言? 臣等近聞山陵役夫, 悉依村家, 村家藩籬, 無一完全。 纔經役夫, 猶尙如此, 況軍馬長立, 積柴草料, 調役至多。 而天使又至, 則村落之間, 必蕭然一空, 畿甸之民, 無可措置。 且百官皆無依處, 此非小故。 臣等百計思之, 固不可親幸, 山陵事畢後, 親幸爲當。” 答曰: “送終之事最大, 上下所重, 予必欲親幸, 而大臣累啓若是, 予甚難之。 事畢後親幸之言, 尤爲未安。” 仁鏡等又啓曰: “早行則下玄宮時, 可及親臨, 行立主奠反虞, 則情禮兩盡, 而於事甚便。 初三日發引時, 則闕門外祗送爲當。” 答曰: “予意必欲親行, 而大臣累次入啓, 故勉從之。 下玄宮時親臨反虞, 則豈不差安於心乎? 初三日, 當於都門外祗送。”


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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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行朝、夕奠, 上食。


○辰時, 日暈。 巳時, 兩珥。 未時, 冠戴, 有雲如白氣, 自乾方抵巽方, 布在日下。 申時, 日微暈。


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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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行朝、夕奠, 上食。


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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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上行朝、夕奠, 上食。


元年 閏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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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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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朔/上行朝、夕奠, 上食。


○傳曰: “慶原大君瘡疹侍護, 內官朴幹, 給馬一匹, 醫員柳之蕃, 特加一資。”


○左贊成成世昌啓曰: “以臣監畫御容, 臣在外, 未嘗審察天顔, 恐或失眞。 聞扶安縣監蔡無逸爲注書, 久侍天顔, 常言重荷上恩, 無以報效, 若得畫御容, 則可以盡力。 且眼睛, 非我不可爲云。 無逸, 非徒善畫, 凡事極精, 幸若詳察畫成, 則畫工不到處, 庶或畫出。 幸命上來同參, 使無遺憾。” 傳曰: “如啓。”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 “臣等伏聞上體羸瘁, 欲請面對久矣。 恐接見節次或難, 故不得啓達。 臣等竊恐上體或有內傷, 而哀痛罔極之中, 不自覺也, 乞命醫員, 入診脈度。 且下玄宮日, 冒夜親行, 其前調保, 須極其方, 而一日之內, 五度哭臨云, 臣等不勝憫慮。 朝、夕奠外, 三時上食, 請勿親行。” 答曰: “予別無病證, 何必診候? 山陵日迫, 哭臨, 豈忍減乎?”


○憲府啓曰: “柳之蕃別無功勞, 而濫授重加, 至爲未便, 請收成命。” 答曰: “雖重加, 大君非他人類, 瘡疹亦重證, 以此授之, 豈至濫耶? 況此人名醫, 尤不須改。”


○知中樞府事李彦迪辭狀曰:

臣以疾病沈綿, 久滯南涯, 奄聞大行大王諱音, 北望驚摧, 號踊無地。 而身病危篤, 僅存形息, 雖切攀號之痛, 莫伸奔慰之誠, 已缺臣子之道, 罪當萬死。 頃者具狀待罪, 伏蒙聖慈優容, 下書慰諭, 又令本道監司, 別加救療。 今又不意記憶疏遠之臣, 特降召旨, 出於亮陰哭踊之中, 感激恩遇, 涕泗交頣。 伏念臣以庸陋, 濫授先朝誤恩, 庶效涓埃, 而今已無可及矣。 今殿下新膺寶命, 方在哀疚, 而立政之謹其始, 愼終之盡其禮, 皆在今日, 區區臣子之情, 曷有窮已? 而臣不幸, 前病彌留, 日益深重, 伏枕嗚咽, 祗自慨歎。 今當梓宮在殯, 因山已卜, 永遷有期, 百僚攀號, 擧國遑遑之際, 臣若氣力稍復, 豈忍一日安然退處? 祗奉召旨, 未能卽日起發, 以孤睿奬, 罪重違慢, 伏竢嚴誅。

傳于政院曰: “今當答之, 但爲二相後, 復以書下諭, 如更有辭狀, 姑留于院。”


閏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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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行朝、夕奠, 上食。


○領中樞府事洪彦弼啓曰: “大行大王未寧時, 自上侍病, 其時醫言, 上體甚羸弱, 于今四朔, 必益羸弱。 臣所當問安, 而以重病在身, 故遲晩。 伏聞昨日政府堂上, 請入醫診候, 此臣等之所先爲, 而未及焉, 待罪。” 答曰: “予因大變, 疲憊而已, 別無他病, 雖不來問, 可也。 且卿有重病, 何以能來? 勿待罪。” 彦弼仍啓曰: “凡病根, 在於始發之時, 用藥治之, 使不至於疾病爲善。 上體疲弱, 元氣內傷, 故不能進膳, 而哭臨不輟, 擧朝無不驚憫, 臣益惶恐。 雖在憂, 不可不治病, 凡病之治, 在於防始, 命醫入診, 審其證候而後, 可進適證之藥。 群臣未見天顔, 臣亦在外, 如此啓達, 甚爲未安。 幸亟命醫入診。 若疾至於重, 則恐藥無效。” 答曰: “啓意知悉。 予無他證, 而只於憂中疲憊而已, 何至診候? 昨日政府入啓時, 曾已言之, 今若診候, 則恐驚動見聞, 尤爲未安。” 彦弼又啓曰: “今雖不用湯藥, 脾胃不可不預治。 且山陵親幸, 亦有犯夜之時, 尤爲惶恐, 請進所當之藥。” 答曰: “知道。”


○憲府啓前事, 答曰: “如此大病, 豈無功勞乎? 兄弟之間, 所以表其喜情, 不允。”


閏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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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上行朝、夕奠, 上食。


○右議政柳灌, 自平安道入京肅拜, 仍啓曰: “臣本無學識, 又無才德, 尋常庸劣之人, 從仕雖久, 於國家, 顧無絲毫之益。 大行大王, 不知臣不才, 擢置崇班, 日夜兢惶, 今又以不次, 授之重任, 臣何能堪? 三公, 表率百官之任, 古人云: ‘非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 不可居此。’ 臣何有高勳重望才德兼備乎? 反覆思之, 國家治亂興亡, 在於相臣賢否, 況嗣服之初多事之時, 益當擇人任之。 臣非徒不合也, 前年冬得病, 艱難支持, 今亦無日不病。 速遞臣職, 更卜可人。” 答曰: “先朝明豈不足, 而擢用乎? 又何以云不次重任乎? 焉得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而用之? 如此多事之時, 調保疾病, 力助寡人。 聞卿贊成時, 父王以西方爲重, 故特命送之, 當時公論, 不欲送卿者甚多, 此必有所以然。 更勿辭。” 至于四啓, 不允。


○憲府啓前事, 不允。


○諫院啓曰: “藥房提調等, 聞上體未寧, 昨日令醫員入診證候事啓請, 自上別無愆候, 不允。 而提調等欲以所聞, 大槪斟酌, 相當藥劑進事入啓, 臣等聞之, 不勝驚懼。 提調等斟酌劑藥進御之計, 雖出於不得已, 殊非愼重之意。 凡人之疾, 必須察色診候, 審知病之所由起然後, 可知當藥, 而服之有效。 今者大臣及藥房提調等, 俱以憫鬱之意, 啓請醫員入診, 乃是臣子切迫之情, 雖無愆候, 一令醫員入診, 快釋群下之心, 甚合事宜。 且聖人亦以病爲愼, 雖匹夫之賤, 不可不愼者, 以父母遺體, 少不敢忽, 況人君一身, 宗社生靈所係者乎? 自上方在喪疚之中, 徒切慟毒, 而不悟一身之疾, 自上縱欲自輕, 柰宗廟社稷何? 過哀成疾, 過擧之大者, 而亦不可謂之孝矣。 萬一自上以爲小疾, 不足爲慮, 而忽於調治, 漸成沈痼, 則雖有良醫, 莫能措手矣。 臣等職在言地, 心知國家大計, 不得容默。 請依大臣所啓, 亟令醫員入診後議藥。” 答曰: “大臣及藥房提調, 令醫入診用藥事啓請, 而予別無疾病, 故以爲不必診候, 又以劑藥以進事啓請, 故命依之。 予別無疾病而診候, 則於人之見聞, 必爲驚愕。 予之病, 非今有之, 山陵發引日臨迫, 故欲服藥預防, 以治脾胃, 何必入診然後爲可乎?”


閏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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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行朝、夕奠, 上食。


○弘文館、司憲府、司諫院、內醫院啓請醫員入診聖候, 皆不允。


○憲府啓前事, 不允。


○諫院啓曰: “醫員柳之蕃, 今以大君看病, 濫授重加, 大君雖親貴, 乃人臣也。 治療人臣之病, 厚加賞賜, 亦已過矣, 況濫授重加乎? 臺官據法論執, 尙未蒙允, 至爲未便, 請速改正。” 答曰: “柳之蕃, 瘡疹重證, 無事護過, 極示予喜意。 臺官雖論執, 所以不允也, 不須改正。”


○日暈, 兩珥。


○海陽君尹熙平卒。

【史臣曰: “熙平雖武人, 好讀書喜作詩, 晩歲以老不繫職事, 唯以書史自娛。”】


閏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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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行朝、夕奠, 上食。


○臺諫啓前事, 答曰: “已令考前例, 見後當發落。”


○右贊成李彦迪狀啓請辭, 答曰: “頃見辭狀, 知病未瘳, 常懷未安之(時)〔心〕。 又見辭狀, 尙未蘇復, 良用爲慮。 先朝知人之明, 至矣, 而擢置宰相之列, 豈無所以? 往年卿上十條之疏, 先朝賜予以觀, 且卿入參書筵, 所言則正, 予嘗嘆服, 留意久矣, 豈不合於贊成乎? 令內醫院, 劑相當藥以送, 須速調治上來。”


○傳于政院曰: 近者大事臨迫, 遣史官卜相, 必有其例, 依前爲之。”


閏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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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行朝、夕奠, 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柳灌啓曰: “昨命卜相, 前者相職有闕, 有不速出之時, 所以重其地之意也。 當徐擇耆舊重望之人以充之。” 答曰: “卒哭後則所啓然矣。 今則以他故見遞, 而又有大事, 皆首相之所當爲也, 以此欲及今日政卜相也。” 尹仁鏡、柳灌卜相【卜左贊成成世昌。】啓曰: “今以一人書啓者, 雖有職秩當次者,【指右贊成李彦迪。】而在外以病不來。 自上速出之意, 則以山陵各有職事也, 而天使出來, 則謝恩使, 當以三公爲之故也。 雖於資憲, 有可當者, 而近無越次而爲之之時, 故以此書啓。” 答曰: “知道。” 仍傳于大臣等曰: “二相有在外者, 而多事之時, 東壁久曠, 二相可當者, 兩相言之, 而使差出可也。” 尹仁鏡、柳灌以二相當次人【工曹判書柳仁淑、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書啓曰: “前者或令該曹擬望, 而臣等今適詣闕有命, 故書啓。” 答曰: “知道。”


○以尹仁鏡爲議政府領議政, 柳灌爲左議政, 成世昌爲右議政, 李彦迪爲左贊成, 柳仁淑爲右贊成, 權橃爲左參贊, 丁玉亨爲同知經筵事, 許磁爲工曹判書, 李樞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暈, 冠。


閏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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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上行朝、夕奠, 上食。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 三啓, 不允。【世昌三啓, 發落未下, 兩司彈文忽至, 世昌若無所容。 及下發落, 俯伏聽命, 連日被論, (被論)面色如土, 遂退去。】


○臺諫啓曰: “右議政成世昌, 人物疎闊, 心無所定, 雖軍國重事, 亦不經意。 以此士林不以公輔期之, 今陞相位, 物情未便, 請速命遞。 近日累劾大臣, 事甚騷擾, 固知未安, 爕理重地, 不可任非其人故敢啓。 谷山郡守尹鳴殷嗜酒昏昧, 不合臨民之官, 請遞。 金浦縣令申秀涇, 驕傲誕妄, 縱恣無忌, 處心行事, 極爲無狀, 請罷。” 答曰: “耆舊宰相, 豈偶然計而卜相乎? 數遞大臣, 亦爲騷擾, 不須改之。 尹鳴殷事, 如啓。 申秀涇, 罷職過重, 只遞。”


○全羅道南海縣地震。


閏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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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行朝、夕奠, 上食。


○傳于政院曰: “考諸前例, 醫員因如此之事, 有賞加者,【成宗朝吳敬倫, 因齊安大君瘡疹救療, 賞加通政。】 柳之蕃, 不須改也。 以此意, 招兩司言之。”


○臺諫啓成世昌事, 仍啓曰: “柳之蕃事, 雖有前例, 豈可援一時之例, 濫施爵賞於無功之人乎? 請命改正。” 憲府啓曰: “羅州牧使曺禧, 性本麤暴, 貪縱無忌, 唯以聚斂爲事。 公然駄輸于家, 闔境之人, 嗷嗷怨讟, 請罷。” 諫院啓曰: “申秀涇, 性本邪妄, 縱恣無忌, 所行極爲無狀, 只遞其職, 物論愈鬱, 請速命罷。” 曺禧事, 如啓, 餘不允。


○慈殿傳于政院曰: “近者自上進膳不如前, 不肯思食, 自內極勸之矣。 然藥房提調議論, 以能知脈度之醫, 入診何如?” 回啓曰: “臣等聞之, 至爲驚慮。 大臣藥房提調處, 當諭之。”


閏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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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大雨雪風。 上行朝、夕奠, 上食。


○政府啓曰: “昨暮聞慈殿傳敎, 不勝驚慮, 問安。 請命醫入診。” 答曰: “慈殿命診候, 故已欲診候。” 又啓曰: “上體甚爲羸瘁, 願移昌德宮調保, 朝奠、朝上食, 願勿親行。” 答曰: “發引日迫, 何以言移御乎? 朝奠朝上食, 予無病證, 何可不爲乎?” 至于八啓, 答曰: “哭臨事, 大臣不偶然累啓, 慈殿亦不偶然傳敎, 故心雖未安, 勉從之。”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于慈殿曰: “伏聞慈殿亦過哀, 一日內五度哭臨云, 請裁節。 臣等以殿下日五哭臨, 尤致傷憊, 請只於晝夕上食及夕奠哭臨, 而不允。 臣等雖反覆啓達, 豈如慈殿之一言乎?” 答曰: “醫言脾胃見傷, 若劑當藥以進, 則予當勸之。”


○醫員入診, 心肺脾胃脈微弱, 唇乾面色瘦弱, 有時微喘。 政府及六曹、漢城府啓曰: “上體極爲疲困, 脾胃微弱。 世宗遺敎有曰: ‘病不至深, 宜爲預防, 若病深之後, 雖欲從權, 亦不可得也。’ (世宗大宗)〔世宗大王〕爲宗社大計, 不偶然計而爲權制, 須勉從之。” 不從。


閏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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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行晝上食及夕奠。


○大司諫李潤慶等上箚, 略曰:

孔子曰: “中庸其至矣乎!” 夫聖人之德, 莫過于中, 而立法制禮, 悉本於中。 以孝之一事言之, 孩提愛敬, 而終身以慕者, 中也; 愉色婉容, 有過則爭者, 中也; 制服自緦, 而斷於三年者, 中也; 執喪以戚, 而不至於傷者, 亦中也。 聖賢行事, 無往而不用其中, 過中則非禮, 君子不由也。 伏見殿下, 聖質天成, 至性純孝, 自居諒陰, 毁戚踰制, 氣力困耗, 動作由人, 心脾兩脈俱弱, 此乃哀過之致。 聖人制禮, 咸取其中, 喪服自期以下, 諸侯絶, 大夫降。 悲哀其親戚, 夫豈有間於諸侯大夫哉? 然而若是者, 所治者愈大, 則所事者愈繁, 而情不可徑也。 然則三年通喪, 雖達於天子, 其哀戚飮食之節, 固不得與匹夫同也。 匹夫無所事, 則雖蔬食飮(血)〔水〕可也, 人君一日萬機, 勞神(渴)〔竭〕精者甚大, 況加之以過戚耶? 始死遑遑, 旣葬望望, 情有殺也; 期悲哀, 三年憂, 哀有殺也。 蓋聖人之制, 不以死傷生也。 舜稱大孝, 武王、周公稱達孝, 未嘗聞舜、武、周公, 因瞽瞍、文王之喪而過哀致疾也。 夫孝者, 善繼人之志, 善述人之事者, 若因哀致傷, 則身且不保, 何有於善繼善述? 不能繼述者, 其可謂孝乎? 司馬公曰: “居父母之喪者, 若素食不能下咽, 恐成疾者, 可以肉汁及脯醢, 或肉少許, 助其滋味。” 當喪得疾, 則食肉以已疾猶可, 況節哀以就中, 以保吾孝耶? 祖宗丕大之基, 廟社生靈之寄, 皆在殿下之一身, 豈宜輕循過禮, 以害性命耶? 夫禮固不可不及, 亦不可過, 過與不及, 皆非中也。 伏願殿下, 遇哀之際, 輒思先王付托之重, 過哀非孝之道。 勉遵中制, 節哀終孝, 爲宗社大計幸甚。

(合)〔答〕曰: “當此大變, 暫有心脾之證, 自然而然, 何有過中之事? 箚子, 當留省。”


閏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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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閏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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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 至于三啓, 不允。【臺諫之停啓, 非爲世昌洽衆望, 數日之內, 駁洪彦弼、李芑兩相, 適國家多事而停。】

【史臣曰: “世昌少有浮華之技, 而未聞端的之學, 自以不拘小節爲高, 而大節亦不可稱者。 其以夸談淫笑, 務悅旁午之客, 略與柳仁淑同。 兩司以上哀毁不豫, 姑且停啓, 而世昌遽來謝恩, 其心無主可知。”】


○諫院啓柳之蕃事, 且曰: “近日上體未寧, 啓事未安, 故姑停矣。” 答曰: “不可改正事, 已盡言之。”


閏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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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辭職至三, 不允, 仍宣醞。


○諫院啓前事, 不允。


閏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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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諫院啓前事, 不允。


閏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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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大風。 上行望奠如儀。


○諫院啓前事, 不允。


○吏曹將擬持平望, 判書申光漢曰: “丁熿可首望。” 正郞李中悅曰: “京官數數移轉, 似未便。” 光漢曰: “京官擬望者小, 何以爲之。” 中悅曰: “在外任者, 豈無可當者乎?” 光漢頷首曰: “然則入啓後, 擬之可也。” 光漢曰: “京畿都事李首慶, 何如?” 中悅曰: “方以病在告, 奈何?” 光漢曰: “果然。” 擧南平縣監白仁傑, 江原都事金就文, 中悅曰: “茂長縣監柳希春亦佳士, 擬之何如?” 光漢曰: “希春, 得非爲親乞縣乎?” 中悅曰: “雖然亦頗久, 且國家用人, 豈計此乎?” 光漢曰: “果是佳士, 前在書筵, 見其爲人, 英敏該博無比。” 中悅曰: “此眞合玉堂, 不可置外。” 遂置就文, 以希春、丁熿擬之。【是政之後, 李首慶謂李中悅曰: “京官豈不足而取外人? 閔起文豈非佳士, 而不擬持平望乎?” 且曰: “人謂盧守愼姦之魁。” 云。 有一朝士聞之, 謂人曰: “往時人謂李首慶交黃憲, 屢往干謁, 黃憲亦稱閔起文爲己黨, 首慶豈不聞之而出此言, 何不避嫌乎?” 盧守愼聞之曰: “姦則未知, 魁則決不堪當。 姦之中爲魁者, 豈易得哉。”】


○以丁熿爲司憲府持平, 沈光彦爲全羅道觀察使。


閏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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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諫院啓柳之蕃事, 不允。


○傳于政院曰: “來十九日, 以酒百盆、米五十碩、太三十碩、醬五十碩、鹽三十碩, 供饋山陵役軍事, 預諭各司。”


○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等、還自京師, 士龍等齎欽賜銀五十兩、段四表裏而來。【解送上國漂流人, 故有是賞。】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閏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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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持平丁熿啓: “伏見柳之蕃特加事。 爵命, 朝廷公器, 雖人君, 不得以私施。 上必待當授之人, 而後授之, 不爲偏私; 下必有當受之實, 而後受之, 不爲害公。 今大君雖至親尊貴, 而在人臣之列, 以治人臣之疾, 至擧重加, 以賞其醫。 是朝廷公器, 反歸於殿下私物, 其偏於私而害於公甚矣。 同氣之間, 唯務情意相孚, 物我無間, 親愛之而已, 豈必假朝廷爵命, 授非其人, 苟存形迹然後, 以盡我天性之發乎? 友愛之道, 恐不如是之苟也。 爲法官者所當據理固爭, 期使新政賞罰, 一出於正, 而無偏係之失, 不宜同辭合啓, 旋自退縮, 而爲苟且之計。 臣嘗慨恨于中, 今授本職, 決不可與苟容同事。 請亟遞臣職。” 答曰: “柳之蕃事, 友愛之間, 所以示其喜意而賞加也, 其後兩司論執, 令考前例, 適有如此之事。 故臺諫非偶然計而停執也。 況遞持平之職, 甚違於理, 決不可從。” 熿再啓曰: “近來偸靡成習, 事務苟且, 其來已久。 當初設以臣, 同在論列, 則未必獨出固爭, 而期回於正。 然今當新除, 苟要相容, 以反初心, 則是自喪所守, 而不能自立也。 自上方在憂棘, 永遷期迫, 騷擾啓達, 極爲惶恐。 臺諫之體, 雖細事, 猶不可苟爲相容, 況爵命之重, 在所未暇計其騷擾者乎? 請命亟遞臣職。” 答曰: “不可遞職之意, 已盡言之。”


○諫院啓柳之蕃事, 又啓曰: “國之有史, 所以備記君相善惡, 時政得失, 明示後世, 以公是非, 使姦臣賊子, 知有所懼, 而不敢肆也。 古之聖王, 創立是制, 維持國家, 其計甚遠。 然後世鮮有直筆, 而是非不公者, 實由大臣監修, 知其作史之人, 時或起禍, 故秉筆者, 有所畏怵, 而不敢直書也。 國家設春秋館, 備記時政, 而不書史官之名者, 良爲此也, 至於家藏史草, 則反書作者姓名, 大乖立史本意。 昔范祖禹有言: ‘古者, 官守其職, 史書善惡, 君相不與焉, 此姦臣賊子, 所以懼也。 後世人主, 得以觀史, 而宰相監修, 欲其直書, 不亦難乎?’ 今當設局修史之時, 雖不得不使大臣監修, 請於家藏史草, 勿書其名, 使秉筆者, 得伸其志。” 答曰: “史事, 議諸春秋館堂上後發落。 柳之蕃事, 不允。”


○摠護使柳灌啓曰: “今日下外梓宮, 外梓宮底所薦褥席, 國葬都監進排, 而上下各一寸不足。 下玄宮時已至, 故不得改備而仍用。 請推該掌官。” 傳曰: “如啓。”


○日暈。


閏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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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宣醞于山陵都監, 且饋役軍。


○諫院啓柳之蕃事, 又啓曰: “臺官旣被同僚之駁, 不可仍在其任, 請遞。” 皆依允。


○傳于三公曰: “貞顯王后喪, 見改銘旌事, 今則不改, 未知可否。” 尹仁鏡、柳灌啓曰: “世祖喪外, 大王喪, 無改銘旌之時。” 成世昌啓曰: “改與不改, 皆無妨。” 答曰: “前有改例, 而【世祖朝例。】今旣上諡號, 可改書。”


○藝文館奉敎閔思道等上箚曰:

家史書名, 非古事也。 臣等方欲共議請罷, 而近因上體未寧, 山陵日迫, 庶事匆卒, 而實錄設局尙遠, 故姑且待之。 而諫院之啓, 先及於此, 臣等竊自喜幸, 而聖敎, 與大臣議處云。 臣等竊美初服每事, 詢於大臣之盛意, 而猶恨事在不疑, 而必煩於下議也。 大臣之議, 又欲考古徐爲云, 臣等不能知其所謂。 然事在可否之間, 而難於折衷者, 則猶之可也。 今是非明白, 得失昭灼, 又非祖宗朝古事, 而尙且遲回, 欲考古事者, 何哉? 尋常簿書之間, 亦不可援例處決, 況當修君父之實錄, 立萬世之公論, 而猶尙苟且, 一至於是乎? 近來偸靡成習, 氣節掃地, 故秉史筆之人, 能據事直書, 寓其勸懲者, 百不能一, 幸或有志之士, 雖欲不諱於家史, 而又使之書名, 俾不得盡焉。 此士林之所常鬱抑, 而聖明之下, 卽當痛革者也。 由此觀之書名, 雖祖宗朝古事, 至于今日, 實爲弊典, 固不可不改。 況非祖宗朝古事, 而起於中世之大臣, 使公論泯滅, 史禍相繼者乎? 伏乞殿下, 念祖宗家史之法, 鑑近世因循之失, 勿煩再議, 得容異論。 庶見家史之中, 必有董狐之筆, 而鑑戒之義, 永昭於後世矣。

答曰: “設局之日尙遠, 考啓後處之, 亦未晩也。”


○以宋麟壽爲司憲府大司憲, 金魯爲執義, 朴光佑、金泓爲掌令, 鄭裕爲持平, 兪絳爲弘文館副修撰。


閏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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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憲府啓曰: “軍器寺副正權轍、濟用監副正李瑛, 以外梓宮下排褥席造作色官, 長短見樣, 所當親自監視, 使無毫髮差爽, 任然退在, 委諸下人, 致令尺寸不准。 如此大事, 略不經意, 不謹莫甚, 不可以常例推之。 請命詔獄推考。 山陵都監, 外梓宮未下前, 褥席等物, 所當預先考其長短, 若有不准, 卽令改造, 至於下梓宮時, 始知尺寸不准而仍用, 殊無敬謹之意。 當該提調郞官等, 請推。 大轝初度習儀時, 都監【國葬。】郞官等, 所當隨行, 躬親檢擧, 而中路落後, 委諸部將, 不能檢擧, 致令軍人, 或死或傷, 至爲慢忽。 請推。” 皆依允。


閏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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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以大行王諡冊及寶, 告宗廟。


○諫院啓曰: “執義金魯, 近來有不謹之行,【魯遭母喪, 有不謹之名。】不合臺官。 副修撰兪絳, 前爲史官時, 大有誤事, 不合近侍, 請竝遞。”【絳爲史官, 秘薦不公, 且不謹母喪。】答曰: “皆如啓。”


閏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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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上行晝夕上食, 於夕奠, 兼告改銘旌。


○政府率百官, 行上諡祭。


○臺諫啓曰: “禧陵、永慶殿, 皆襲章敬王后舊號, 有乖於尊卑輕重之義。 雖云有舊例, 古人云, 卑不可援尊, 此萬古經常之道, 不可以臆見輕易變易。 生事葬祭, 皆當以禮, 苟失於禮, 不可以爲孝, 豈可循舊例, 而棄常例也? 請改陵殿之號。” 答曰: “在先王朝, 因循舊例屢矣, 朝廷之議啓, 亦如此, 故予以爲自古豈偶然計料而然乎, 卽從之。 今者臺諫所論如此, 卽招政府堂上全數、禮曹堂上全數、六曹參判以上、漢城府堂上、曾經政丞, 以議然後, 處置事發落。”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判尹尹思翼、工曹參判姜顯、左尹(朴佑)〔朴祐〕、右尹洪暹議啓曰: “始議陵殿號時, 考古例及本朝之例, 內喪在先, 己有陵殿之號, 大王之薨, 多用其舊而不改, 故列書前規, 啓稟而定之, 今不須改也。” 禮曹參判鄭萬鍾、戶曹參判沈連源、兵曹參判申瑛、禮曹參議金益壽議啓曰: “陵殿號因襲, 雖先王朝舊例, 於禮似爲未安, 改之爲當。” 落點于尹仁鏡議。


閏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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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啓曰: “大行大王誌文, 請加入 ‘請命于朝, 帝遣太監李珍、陳浩, 賜誥命冕服, 封爲王’ 等語。” 傳曰: “知道。”

【史臣曰: “成世昌以大提學, 專文翰之柄, 而當勘校誌文之時, 不錄請命于朝及帝遣使賜誥命冕服, 封爲王等事。 幸因許磁, 知其誤而改之, 至使畢刻之誌石, 一皆磨盡, 而又刻之, 則其不謹於國事, 可知。”】


○臺諫啓曰: “卑不援尊, 萬古常道, 昭如日月, 非微眇難知之事, 大臣等安於苟簡, 不必事事合禮, 憚改已定之論, 有異捨己從人之意。 自上學問高明, 輕重尊卑之間, 必辨析毫釐, 豈不知大王冒襲后妃陵號之不可? 牽於大臣之議, 不以禮斷之, 臣等不勝缺望。 請速改陵殿之號。” 憲府又啓曰: “《五禮儀》註云: ‘各道大小使臣及外官服, 與百官服同。’ 世宗朝禮曹啓目: ‘太宗喪制三年內, 各品除授後謝恩, 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 各道觀察使、節制使、守令陪箋時, 及大小守令迎命時, 亦如之。’ 已依允。 今者禮曹事目改付標內, 國喪卒哭後三年內, 誕日正至及凡干賀禮, 各道迎敎書拜箋、受箋, 竝用吉服, 不合於禮文, 請依《五禮儀》註及世宗朝傳敎, 改事目。 禮文內喪冠、喪服, 皆用布, 今者議得時, 布裹草造, 皆無妨云。 近者習俗奢侈, 不知喪禮, 雖喪服, 皆以精細爲尙, 此議一出, 都下競造白草笠, 至爲不美。 白草笠, 不載禮典, 請一切禁斷。” 諫院又啓曰: “大王發引時班次內, 只稱宮人二十, 不言嬪及淑容。 成宗大王發引儀軌內, 只言宮女, 其無命婦之尊貴者, 可知。 今者嬪及淑容, 竝皆隨班, 非徒失儀禮之制, 以內命婦之尊, 久留野次, 至爲未安, 其供頓之弊, 亦爲不貲。 情雖無窮, 不可違禮, 嬪及淑容, 請勿隨班。” 答曰: “予豈不知陵殿號之事, 果如所論乎? 先朝聖主孝誠, 不爲不足, 累朝因循舊號, 當初大臣議定之時, 據例以啓, 故從之。 昨日更議, 亦非偶然計而仍定。 此非徒從宰相之論, 自前累朝如此, 今不須改。 國喪卒哭三年內, 禮曹喪制事目單子入內, 予意亦以爲未安, 而非汲汲之事, 故留之矣。 今所論至當, 如啓。 正至及大殿誕日箋文, 三年內, 幷勿封進, 此意, 政院亦知之。 白草笠, 禁之可也。 嬪、淑容隨班, 自世祖朝有之, 不允。”


○以鄭源爲司憲府執義。


○太白晝見。


閏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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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臺諫啓陵殿改號事, 依允。


○諫院啓嬪、淑容勿爲隨班事, 不允。


閏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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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行朝、夕奠上食。


○內醫院都提調洪彦弼等啓曰: “發引日期臨迫, 上體得無虛弱乎? 請令醫入診。” 從之。 醫員朴世擧等入診出曰: “心脾脈, 比前稍平, 但不肯進膳, 元氣微弱。” 云。


○命召政府、六卿、判尹、曾經政丞, 同議改陵殿號。 陵以靖、裕、懿, 殿以孝成、景思、景慕入啓, 傳曰: “陵用靖, 殿用景思。”


○領中樞洪彦弼等啓曰: “今聞醫員入診之言, 上體元氣, 甚爲虛弱云。 自前年十月至今日, 不能進膳, 以致如此虛弱, 朝廷, 咸極憂慮。 近來日氣不和, 山陵路遠, 親幸之時, 若感觸風寒, 則恐生他證。 自祖宗朝不親山陵之行, 豈無所以? 願以宗社大計爲念, 決停山陵之行。” 不從。


○諫院啓嬪、淑容勿隨班事, 不允。


○太白書見。


閏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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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行朝、夕奠上食。


○政府、中樞府、六曹、漢城府堂上等啓曰: “殿下哀傷過禮, 聖體疲弱。 愆違不調之際, 疾病必因而發, 雖有良藥, 不能期效, 一國臣民, 咸積憂慮。 況人君之孝, 與士庶不同, 上有宗社, 下有臣民, 天地神祇之所托, 此豈可輕也? 强抑哀情, 俯循臣民之請, 決停山陵之行。” 三啓, 不從。


○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上體羸瘁, 元氣虛弱, 脈度不和, 勢必受病, 安靜調保, 猶恐難防, 門外祗送, 山陵親幸, 期於必行。 大臣等累次啓達, 天聽邈然, 臣等不勝憂悶。 貞顯王后發引時, 大行大王欲於東大門外祗送, 因大臣之請, 止於闕門內祗送, 又欲親幸山陵, 亦以大臣之請停之。 大行大王誠孝, 非不至矣, 爲宗社大計, 俯從群情, 此自上所親見也。 上之一身, 實宗社生民所托, 上亦不得自輕。 今時候尙寒, 若犯夜擧動, 觸冒風露, 生病必矣。 門外祗送, 旣非舊例, 決不可行。 況山陵道里隔遠, 出宮還宮, 必皆犯夜, 非徒觸冒可畏, 羸弱之極, 勞傷必倍, 若生他證, 誠恐難治。 當初嗣位之初, 朝廷孰不欲殿下動法堯、舜? 其於孝理, 苟有所妨, 豈敢啓達? 請上法先王, 下從輿情, 以宗社大計爲念。” 不從。


○諫院啓嬪、淑容勿隨班事, 不允。


○下左贊成李彦迪辭職狀于政院曰: “使之加調理上來。”

下前大司成魚得江製上大行大王挽章二篇于政院曰: “得江退居鄕村而如是, 情意可嘉。 可用則用之。【其辭曰: “杞國憂天果不迂, 雍門悲曲亦非誣。 如何脫屣臣民望, 倐與乘雲仙馭俱。 在野阻陪遊鼎水, 省方安得扈蒼梧。 遙聞已卜橋山吉, 雷哭千官欠老奴。” “殘生忽忽七旬臣, 曾見宣陵棄萬民。 昌邑遜于鯨海島, 霍光扶得日車輪。 洗淸舊染惟腥盡, 寬布重熙獻命新。 視學幾年勤色笑, 圖治四十費精神。 文章欲使追全盛, 世道終期返古淳。 觀華却辭封獻壽, 宴瑤應與母爲賓。 飛昇不及攀仙仗, 滅沒無由望聖眞。 病馬尙存留幣蓋, 誰將逆理問蒼旻。”】


○右承旨任說與院相尹仁鏡, 同議啓稟發引隨駕時, 鍾樓、崇禮門等處大轝留駐之時, 殿下乘輦與否, 傳曰: “雖非禮文, 而予欲徒步隨駕。”


○太白晝見。


閏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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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行朝、夕奠上食。


○政院啓曰: “祗送門外, 山陵躬詣, 朝廷方論其不可, 而自上留難, 臣等方懷悶鬱之際, 昨又聞傳敎, 欲徒步隨駕, 臣等不勝驚慮。 雖事在禮文, 勢有所難行, 則猶從權制, 況此步隨, 禮文所不載, 決不可徑情直行也。 祖宗參酌情禮, 刊行儀註, 其貽謀遠慮至矣。 擧動, 人主之大節, 爲後世摸範, 宜遵成憲, 動合於禮, 豈可直遂其情, 肇稱非禮乎? 非禮之擧, 必生後弊, 門外祗送, 旣爲非禮, 況於上體羸瘁之餘, 徒步遠行, 則非但筋力易竭, 有所難行, 乘勞生病, 勢所必至, 尤悶罔極。 且於扈衛紛總人馬塡咽之中, 玉體步隨, 其於朝廷體貌, 紊舛莫甚。 百計思之, 斷不可爲, 請抑情循禮。” 答曰: “永行之禮, 何暇計吾之成禮與否? 扶杖而行, 自無難事。 雖人馬之中, 豈無分辨上下乎? 何暇計紊舛乎?”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自冬月侍藥之時, 上體已爲羸瘁, 又値大變, 哀毁過中, 元氣亦甚虛弱。 日月已久, 今至半年, 受病之漸, 不待醫言而可知。 擧國臣民, 孰不憂悶? 朝廷以冒夜擧動, 決不可爲之意, 連日懇啓, 自上每諉以無疾, 至有步行之敎, 臣等益甚驚懼。 凡人諱疾, 必至後悔無及, 況殿下一身, 宗社所托乎? 古云: ‘父母惟其疾之憂。’ 先王愛護殿下之心, 豈間幽明? 今若冒夜祗送門外, 又犯風露, 遠詣山陵, 以致上體勞傷, 疾病乘虛以發, 則其戚我先王, 爲如何哉? 人子以父母之心爲心, 始可謂孝矣, 欲盡孝理, 而反傷於孝, 則豈事死如事生之義乎? 臣等反覆思之, 祗送門外, 親詣山陵, 決不可爲也, 請亟從輿情。” 答曰: “予亦以人子, 不得爲如此等事, 而於何見其情乎? 如此言之, 尤爲痛惕。” 再啓, 不從。


○政府、中樞府、六曹、漢城府堂上等啓曰: “人君, 上承祖宗付托之重, 下爲臣民億兆之主, 當以億兆之心爲心, 庶幾慰悅祖宗在天之靈, 豈若一疆之士, 固守其節而不變乎? 況我祖宗已行之禮, 恐不可違越也。 人之有病, 又不可預知, 羸瘁哀傷之餘, 幸今不至大病, 而自上以爲無疾, 此臣等之至憂也。 伏願上酌天衷, 下循輿情。 今日又聞發引之日有步隨之敎, 臣等不勝驚駭。 此禮文所不載, 祖宗亦不行之, 殿下徑情, 斷欲行之, 此非特不用祖宗之規爲不可行, 人君於昏夜之間, 擾攘之中, 下同臣庶, 無復識別, 不可施之一世, 垂範于後也。 況玉體深養宮中, 步履之際, 筋力亦所不逮, 殿下雖欲强行之, 群下恐不敢承順也。” 答曰: “發引時隨駕以往, 禮文所載之事, 故初欲行之, 而擧朝言之, 故不得已勉强從之。 唯望初九日之行, 而今又擧朝言之, 不勝罔極。 時無疾病, 何忍不行乎? 且大轝前行, 何敢安然乘輦乎? 扶杖而行, 則恐無難事, 以此爲違越祖宗朝事, 則吾不知也。” 至于四啓, 不從。


○臺諫合司啓曰: “臣等伏聞自上執喪過禮, 羸毁成疾, 少有勞動, 觸冒風寒, 則必發重證, 非藥力可救, 反覆思之, 不勝危懼。 大臣、侍從、朝廷所啓, 至爲懇迫, 未蒙兪允, 大小臣僚, 尤悶罔極。 發引時門外祗送, 初九日山陵之幸, 決不可行, 請勉從大臣、侍從、朝廷懇迫之情。” 答曰: “予自初喪, 定欲隨駕至於陵所, 因擧朝極言, 勉從之, 今又如此言之, 極爲未安。 予亦以人子, 當送終之時, 豈可不爲如此事乎? 今者執喪處事, 恐或不足, 而以過中言之, 尤(憎)〔增〕慙赧。” 再啓, 不從。


○諫院啓嬪、淑容勿隨班事, 不允。


○日暈, 兩珥。


閏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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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上行朝、夕奠上食。


○政院啓不可門外祗送、躬詣山陵及步從等事, 不從。


閏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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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內醫院都提調洪彦弼等啓曰: “昨醫員入診而出, 謂臣等曰: ‘上脾胃脈多傷, 元氣甚爲虛弱, 近經大事, 則恐生重證。’ 云, 臣等不勝悶極。 苟有山陵行幸及步從之事, 則哀慟勞動極矣, 必致重證, 請亟勉從朝廷之請。” 答曰: “醫員診脈後, 謂予之言, 不知其果爲不直也, 然豈至於如是乎? 恐此爲無實之言也。 予之不從朝議者, 如此事已定, 而不忍輕改故也。” 彦弼又啓曰: “上嘗讀《綱目》, 必見周高祖步隨山陵而欲行之也, 周高祖, 宇文泰子, 北方胡人也。 忍飢耐寒, 習性然也。 上深養宮中, 出無遠步, 安能爲如此事乎? 聖人論喪無過於禮, 《曾子問》、《喪大記》, 皆無天子、諸侯步從之事。 周高祖之事, 歷代惟一人而已, 非禮之正, 不可欲法。 且山陵親幸, 亦非祖宗朝古事。 近日上體羸弱, 當此大事, 聖心所發, 意謂足能行之, 而事過則生病必矣, 朝議不可不從。” 答曰: “不從之意, 已盡言之。 且予何以周高祖之事, 欲行之? 但欲盡予之情耳。”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山陵親詣, 雖不可停, 門外祗送, 旣非禮文所載, 又非前例, 決不可行。 發引之日, 犯夜勞動, 羸瘁之餘, 至於重傷, 則雖欲躬詣山陵, 以盡送終之禮, 其可得乎? 請依大行大王之例, 於闕門內祗送。” 不從。


○臺諫合司啓勿爲步從事, 不從。


○政府、中樞府、六曹、漢城府堂上啓曰: “殿下自初嘗藥侍側之時, 憂悶之至, 疲瘁已極, 聞之者, 無不隕淚。 終致大故, 已踰四箇月, 哀慕罔極之久, 雖不自知其疾病之至, 氣脈虛弱, 已著受病之原, 擧國臣民, 遑遑罔措。 方欲仰陳情懇, 使殿下抑哀保精, 以終帝王之孝, 不意殿下, 心存小節, 情隨毁過, 有若士子之所爲。 以千乘之尊, 不思祖宗所托之重, 違棄典禮, 徑情不顧, 至欲步行, 遠隨喪轝之後, 此非徒自輕其身, 於帝王事親之禮, 大失輕重, 此非臣等之所曾聞者也。 且以困瘁玉質, 必欲冒夜遠行, 親臨下玄宮之時, 以此二者, 已定于聖衷, 自以爲大孝, 臣恐聞者, 謂殿下不知孝也。 雖行此二者, 於殿下之心, 自以爲盡其孝乎? 此特小者耳。 朝廷上下, 累日懇請, 牢拒不從, 殿下雖聖明, 違拒朝廷之意, 獨運於上, 而能自治乎? 事無大小, 失中爲過, 臣等雖駑劣, 見殿下此擧, 不得不仰回天聽。 殿下亦不得不俯從輿請也。” 答曰: “不從之意, 已盡言之。” 再啓曰: “臣等仰審聖體, 羸瘁之極, 氣脈虛弱, 若觸冒風寒, 犯夜遠幸, 恐生難治之證。 群情憂悶, 懇請不已, 冀蒙兪音, 殿下誠孝之至, 牢不聽許。 臣等思之, 山陵之行, 爲日尙遠, 調保聖體, 庶伸情禮, 臣等不敢更論。 至於步從大轝之後, 非禮文所載, 又非先王之舊, 暮夜擾擾之中, 混同臣庶, 勢所不可, 聖體勞瘁, 將至不堪, 山陵之幸, 亦恐未之遂也。 親詣葬所, 近所未行, 而殿下不爲一身之慮, 斷然欲行之。 旣有此行, 則郊外祗送, 不必强行, 請依先王故事, 祗送闕門, 亦合情禮。 伏願勉從, 慰答臣民之望。” 答曰: “初欲陪行山陵, 而不得爲祗送乎?” 於是政府率百官, 詣閤門外, 三啓曰: “臣等豈偶然計而如此啓達乎? 累日啓達, 未蒙允兪, 不勝缺望。 所啓二事之中, 山陵親幸爲大, 若有郊外祗送, 則山陵親幸, 決不可行。 擧朝憂悶, 皆已詣闕, 故臣等今率百官以啓。” 答曰: “如此大事, 以爲不可行, 而至率百官力爭乎? 尤爲未安。” 四啓曰: “今日臣等僉議, 山陵親幸, 則不可爲, 郊外祗送事, 臣等意謂必允, 而不圖牢拒至此也。 以近朝之事觀之, 山陵親幸及郊外祗送事, 成宗及大行大王, 初欲行之, 朝廷爲宗社大計而力爭, 故竟不得行, 非誠孝不足而然也? 山陵親幸, 旣非偶然, 況郊外祗送, 先王皆不行而强爲之, 尤爲未安。 發引日, 只隔二三日, 百官各有所掌, 而皆以此事詣闕, 恐或不及治事也。 請勉從。” 答曰: “發引時, 初欲隨駕山陵, 而朝廷云有弊故停之。 定欲爲祗送, 而今朝廷皆來以請, 慈殿之敎, 亦爲丁寧, 故不得已勉從。 哀泣罔極。” 百官乃退。


閏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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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政院曰: “發引前山陵事及天使時及期事外, 凡公事, 皆寢勿入。”


○日微暈, 冠戴。


元年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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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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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朔/上朔奠, 上食。


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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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上行朝、夕奠, 上食。


○臺諫啓曰: “上體羸毁已極, 初九日夜分動駕, 至山陵下玄宮後還駕, 則非但觸冒風寒, 其爲勞動太甚。 初八日, 預幸山陵宿齋所, 初九日下玄宮, 後還宮則兩日皆不犯夜, 勞動亦不太甚。 且徵兵雖似急迫, 畿內之兵可以及徵一夜之間, 弊亦不甚。 請於初八日, 預幸山陵。” 再啓, 從之。


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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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大行大王梓宮發引, 上在齋室終夕。 前此欑宮將啓, 上出廬次入幄次, 自幄次入齋室, 梓宮將發, 上先出廬次, 扶步而行, 哭盡哀, 入明政門外小幄次, 哭不止。 出伏哭位祗送, 梓宮已過, 猶伏哭不入幄次, 承旨元混等啓曰: “大轝時未動駕, 但從禮文, 請入幄次。” 答曰: “大轝進發後當入。” 混等以大轝動駕啓之, 上於是入幄次, 哭不止。 混等啓曰: “夜深, 請以小輿入廬次。” 答曰: “大轝尙未遠行, 且慈殿(厭)〔壓〕尊, 安敢乘小輿乎?” 仍傳曰: “自此直入廬次, 甚爲未安, 予欲自此入魂殿齋室, 俟 聞大轝下山陵然後, 入廬次。” 混等啓曰: “臣等昨日看審齋室, 則未盡修理, 且廬次, 喪次也, 不可他居。 況未及修理之處, 雖欲入, 亦不得也。” 答曰: “廬次、齋所, 何異乎? 但大轝時未遠行, 卽入廬次, 甚爲未安。 且非欲經宿, 雖未及修理, 有何妨乎? 如此之事, 亦不得從心爲之乎? 勿更言。” 混等又啓曰: “大抵一動一靜, 不可顚倒, 下人不預知, 而有此急遽擧動, 於禮文似甚未安。 且久處於此, 冷氣可畏, 不可不速入廬次。” 於是, 上扶出幄次, 群臣隨之, 上哭不絶聲。 入齋室, 傳于承旨崔演曰: “大轝入于靈幄殿然後, 予當還入廬次, 今其馳往陵所, 審知而來。” 演承命卽往, 政院、弘文館、領ㆍ右相等問安, 傳曰: “皆知道。” 尹仁鏡啓曰: “大轝幾至於靈幄殿。 自上犯夜勞動, 久在冷地, 甚爲未安, 請還廬次。” 答曰: “爲遣承旨者, 欲知大轝入于靈幄殿矣。 何敢臆度而遽入廬次乎?” 領中樞府事洪彦弼問安曰: “入御齋室, 臣晩知, 故今始問安, 至爲惶恐。 且早夜勞動, 恐或感冒, 故臣爲煎正氣散而來, 請進。” 答曰: “知道。 氣無感冒, 不必進藥。” 仁鏡等又啓曰: “自上終夜哀痛, 又多勞動, 而久處冷地, 不入廬次, 擧朝未安。 近日須極調理然後, 親往山陵矣。 大轝想已入山陵, 今且日暮, 請入廬次。” 答曰: “所在之處非冷地, 何必汲汲入乎?” 演還自陵所啓曰: “大轝巳初, 止于晝停所, 午前動駕, 未前下山陵入靈幄殿。” 卽哭盡哀, 移時而止, 扶出齋室, 步入廬次。 日已昏, 百官始退。


○政府啓曰: “初八日預幸山陵, 有敎矣。 若徵兵則各官守令, 皆詣山陵, 以未及抄送, 且靈幄殿側, 例設廬次, 而以初九日動駕, 卽日回還, 故不設焉, 經宿亦難。 且留都大將, 當率軍在此, 而軍士無餘, 分定亦難。 臺諫之啓, 固當矣, 而但事勢如此, 以初九日啓定矣, 請以初九日仍定, 何如?” 上從之。


2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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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在廬次。


○內醫院提調洪彦弼等啓曰: “大擧動【指初九日山陵行幸。】只隔三四日, 夜半出宮, 而還宮時亦至犯夜, 往還皆觸寒。 大抵內虛則風邪易入, 近日尤當調保, 無使內極虛弱。 煎進平胃煎, 亦更御何如? 今日間, 請令醫入診上候。” 答曰: “平胃煎, 已盡服二榼, 三榼亦服之幾半, 而舌上生刺。 恐熱所致, 故近則停之。 醫則明間入診, 可也。”


○左贊成李彦迪上待罪狀, 又進箚曰:

人主一身, 宗社生民之所托, 保護不可不謹, 動息不可不時。 伏聞來九日下玄宮時, 殿下欲躬詣陵所, 而是日夜半動駕云, 臣竊以爲未安。 大抵人君擧動, 苟非祭享, 必以陽明之時, 而不宜於陰暗昏夜之中。 當初大行大王未寧之時, 殿下侍藥憂悴, 久不進膳, 及至大故, 哀毁過禮, 玉體瘦弱。 且有脾胃證, 朝野聞之, 莫不驚惶。 以聖體羸毁虛弱, 冒夜遠行, 蒙犯霧露豈其所宜? 萬一有所愆和, 所關豈不重大哉? 設使不至於此, 犯夜奔馳, 行三十餘里, 聖體必至困乏, 隨駕群臣儀容, 亦不及修整, 而時刻已到, 則其間事多悤悤, 有所未盡者多矣。 臣之妄料, 殿下宜於初八日, 徐詣陵所, 奉審山陵諸事, 翌日率百官設禮奠, 以卒大事, 於事從容得宜, 情禮俱盡, 殆無遺憾矣。 議者, 必以經宿徵兵爲難, 然弊亦不至於大矣。 臣之謬見如此, 不敢緘默, 冒昧陳達。

上有旨曰: “不須待罪。 箚中所陳, 予已知悉。”


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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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自廬所, 移御東宮。


○政府啓曰: “今聞醫等入診之言, 知上心肺脾胃脈俱傷, 天顔瘦瘠, 全廢進膳。 雖在宮中調攝, 尙恐不能支持, 況於四十餘里之途, 犯夜往還, 觸冒風寒, 生病必矣, 九日之幸, 決不可爲也。 且虞祭時沐浴等事, 若欲從禮文, 則必生重證, 須念國家大計, 調保聖躬。” 不從。 臺諫、弘文館相繼請止, 至于再三, 答曰: “此事意欲行之, 慈殿再再傳敎, 朝廷之願亦至此, 心甚未安, 而勉從之。 虞祭, 則當斟酌爲之。”


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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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猶在東宮。


○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啓曰: “臣等在外, 未能詳知上體何如, 近聞侍從及醫等之言, 上體羸弱, 比前爲甚云。 臣等退在於家, 亦無少安之時, 自上哀痛罔極之情, 何可盡言? 然須以宗社大計爲念, 請極調攝, 雜公事勿令出入。 山陵下玄宮時, 三公各有其任, 然一人亦可兼行。 而一人不可不在朝, 某往山陵, 自上命之何如?” 答曰: “山陵則領相當往, 公事不出入事, 政院知之。”

【史臣曰: “居相位, 食重祿, 不知君父安否, 而更爲何事? 言出於口, 而不知其愧, 其庸惑不足誅也。”】

【又曰: “不緊事勿出入, 上敎每如是, 而出入煩碎, 略不減舊, 居喉舌者, 當受其罪。”】


○日暈, 兩珥。


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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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內醫朴世擧等入診, 上心脾脈俱虛, 腎脈微弱, 面無血色羸瘠。 舌上生刺, 不能進膳, 氣弱寢睡不穩, 有時煩悸。


○洪彦弼啓曰: “醫等詳悉診候, 則上非徒顔色(樵)〔憔〕悴, 病證已生, 寢睡未穩, 心氣煩熱, 有時驚悸。 不久當引飮, 引飮則浮證隨發, 臣不勝驚慮。 傷損已極, 醫藥無效, 駝駱微寒, 治去心熱, 且是藥物, 非肉汁之類, 請自今日進御。 且素中, 唯鹽醬可以持氣, 請於進御時, 常常進御。”【內侍朴漢宗告于彦弼曰: “上自初喪, 全不進鹽醬, 內侍等或有勸進, 則上以匙近口曰, 予不食乎? 然亦不進。”】答曰: “如此罔極之時, 脈度其何能不至如此乎? 藥及鹽(醫)〔醬〕, 如啓。 駝駱, 當觀而進之。” 彦弼又啓曰: “上重證必發於頃刻, 雖用百藥, 亦無奈何, 不得已用肉汁然後, 庶可少保。 駝駱非肉汁類, 而滋潤腸胃, 治去心熱, 不可不亟進。 且上證至重, 驚悸漸甚, 過此則終必不救。 非藥力可治, 肉汁不可不進。” 答曰: “再再如此言之, 尤爲未安。 駝駱事, 已盡言之。” 慈殿傳于藥房曰: “頃者, 主上氣候不平, 故藥房, 診脈進藥, 似有稍平, 而近日氣候不平, 視前爲甚, 祀事尙多, 將無一日之閑, 恐爲勞動重傷也。 他餘事, 予當自內請止之, 肉汁亦欲勸之, 而卒哭前, 恐爲驚動, 故未敢。” 彦弼回啓曰: “今日始知上候極爲傷毁。 肉膳, 明日朝廷, 當會啓請, 亦自慈殿, 須懇請進。 駝駱, 自上以爲觀勢而進之, 請自慈殿, 須於今日勸進。” 答曰: “勿參祀事, 明日大臣等, 更啓請之。 勸肉事, 恐於卒哭前不從。 駝駱則非肉膳之比, 予亦內自懇請焉。”


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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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政府曰: “伏聞聖體羸毁日甚, 脈度日非, 失今不治, 將有大證。 人子之於父母, 生事死葬, 雖有經禮, 衰麻哭踊, 亦有其數, 聖人折衷, 哀不至於滅性, 毁而傷生, 不可爲孝。 是以老者病者, 飮酒食肉, 病差卽止。 帝王之孝, 莫若大舜、文王, 至於感格神明, 未聞有毁傷過禮之事。 今殿下循性盡孝, 不節以禮, 過毁之極, 必得重病, 以舜、文王爲不足法歟? 世宗, 我東方未有之大聖, 斟酌禮權之中, 以爲萬世不易之敎, 列聖相承, 遵守不違, 以至于今。 殿下獨違輿情, 不曾遵守, 以世宗列聖爲不足法歟? 若然則宗社何托, 生民何寄, 列聖在天之靈, 其肯曰予有後不棄基? 殿下何不思之甚耶? 請勉從權制, 以調胃氣, 移御昌德宮閑靜之處, 以平心氣, 虞祭、卒哭, 竝命停親行。 安心靜調, 以盡帝王之孝。” 答曰: “予氣今則平矣。 今見啓辭, 豈料於今已聞如此之言乎?【指肉膳之言。】 尤爲哀痛罔極。 東宮, 是予曾處之地, 心以爲平, 豈有異於昌德宮乎? 虞祭、卒哭, 觀氣之如何, 間間攝行, 何敢預自爲不行乎?” 大臣等再啓, 答曰: “予意已盡言之。” 大臣等請於慈殿曰: “臣等聞, 自慈殿勸膳保護, 非偶然爲之, 一國臣民, 孰不忻慰? 豈待臣等更請而後爲之? 然更須懇勸肉汁, 且不可不移御昌德宮, 中殿亦不可不移處近地, 監視進膳。 凡此調護, 專保慈殿。” 答曰: “虞祭不參、肉汁ㆍ駝駱事, 昨終日極勸而不從, 肉汁則下玄宮後欲勸, 中宮則主上移御時, 亦移在近地監膳耳。 近間不欲移御, 姑勿請之何如?” 尹仁鏡啓曰: “臣今當往山陵, 願聞兪音而退。” 答曰: “予豈偶然計而不從乎?” 仁鏡退出, 成世昌啓曰: “自上過哀羸弱, 朝廷憫極敢請, 今亦已緩矣。 請須留念採納。” 答曰: “予意已盡言之。” 世昌曰: “在下人之情, 一刻爲急, 但明日有大禮, 故不敢更啓。” 遂退, 時日未午矣。

【史臣曰: “時, 上體傷毁, 危病之發, 迫在頃刻, 朝廷遑遽罔知攸措。 爲大臣者, 雖率百官泣請, 猶爲晩也, 而徐徐來啓, 不許卽止, 安退其家, 略無所動, 聞者莫不憤恚。”】


○政院啓曰: “臣等伏覩殿下自初侍藥, 及至大故, 以迄于今, 慘戚過毁, 致傷心脾, 病根已深, 形諸顔面, 至無血色, 重證之發, 不朝則夕。 殿下雖不自覺, 而入診之醫, 憂憫罔極, 殿下曷不思去病根, 而求所以滋養乎? 滋養脾胃, 不可專(伏)〔仗〕藥力, 變而通之, 自有權制。 考諸《禮經》, ‘臨祭有故, 使他人攝之可也’。 又曰: ‘不能食, 食鹽醬可也’。 然則以殿下毁瘠之身, 虞祭之行, 不必親之, 鹽醬之進, 亦非得已。 請爲宗社大計, 俯從權制。” 傳曰: “朝廷至此言之, 予亦豈偶然計而不從乎?”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伏聞自上證勢, 當初隨日而益, 今則與時而增, 若不趁急調護, 更過二三日, 則非醫藥所及。 凡人執喪過哀, 不能節情, 以至脾胃受病, 則必發浮腫, 終至於滅性, 不能終喪者有之, 臣等所嘗目見, 尤爲憫極。 此特匹夫區區末節, 君子不取。 又有人方在喪中, 疾病得發, 自度其不能支持, 自取肉物而食之, 以全軀命, 此非自愛其身也, 誠以父母遺體, 不可毁滅, 父母之喪, 不可不終也。 故君子謂之達理。 況帝王之孝, 與匹夫懸殊, 豈可循匹夫之末節, 不思所托之重乎? 《禮》曰: ‘視不明, 聽不聰, 行不正, 不知哀, 君子病之。 故有疾, 飮酒食肉。’ 又曰: ‘居喪之禮, 有疾則飮酒食肉, 疾止復初。 不勝喪, 乃比於不慈不孝。’ 司馬光亦曰: ‘居父母之喪者, 若素食不能下咽, 久而羸憊, 恐成疾者, 可以肉汁及脯醢, 或肉小許, 助其滋味。’ 病勢未著, 惟恐成疾, 尙且如此, 況重證已發, 可不急救乎? 聖賢之言, 非欲陷人於不義, 誠恐爲人子者, 徑情直行, 反陷不孝, 立此中制, 以敎萬世, 使過者俯而就之。 今上證至於此極, 從權之事, 決不可不急, 勞動之擧, 決不可不停。” 答曰: “擧朝如此言之, 予亦豈偶然計而不從乎?” 世珩等又啓曰: “伏見前年十月, 殿下將親祭于永慶殿, 大行大王, 以日寒命停之, 其愛護殿下之情, 爲如何哉? 此殿下康寧之時, 而大行大王, 只以日寒, 猶慮殿下之生疾, 惓惓若此。 況今上體羸瘁, 重證已發, 强起扶持, 從事於祗迎親祭等事, 大行在天之靈, 豈得安心受殿下之禮乎? 冥冥中必有憫惻矣。 以此而推之, 則大行大王臨之在上, 欲使殿下徑情過禮, 必至毁瘠而難救乎? 將欲節情從權, 以保宗社乎? 大行大王爲殿下無窮之情, 豈以幽明而有間乎? 請以大行大王之心爲心, 亟下攝行從權之命, 以盡大孝。” 五啓, 不從。


○臺諫合司啓曰: “羸毁之餘, 重證已兆, 臣等不勝痛悶。 亟從權制, 十分調攝然後, 庶終大孝。 初虞迫在明日, 決不可躬行, 請亟命攝行。” 答曰: “予豈偶然計而不從乎?” 四啓, 不從。


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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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自東宮出在齋室。 上之未出,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 “帝王之孝, 誠敬爲上, 祗迎親祭, 特禮之一事, 殿下必行此二者然後, 爲能盡其誠敬耶? 殿下一身安危在此, 臣等不勝迫切, 大禮臨近, 而不暇計也。 請酌其輕重, 亟命停之。” 答曰: “自再虞欲令攝行。 今日事已臨迫, 不可改也。” 世珩等再啓, 不從。


○上乘轎出迎陽門, 由景化門入幄次。 宋世珩等詣幄次前啓曰: “臣等仰瞻天顔, 瘦瘁已極, 不勝驚懼, 罔極罔極。 牢拒廷議, 業已出宮, 祗迎雖不可停, 祗迎之餘, 勞傷必重, 猶復固執, 强行親祭, 則陞降之勞, 哀痛之傷, 倍甚於祗迎。 已發之證益痼, 未發之病疊作, 其治之不亦難乎? 請祗迎後還宮。” 不從。


○章敬王后魂輿, 至自永慶殿, 上出哭位, 祗迎禮訖, 乘輿入齋室。


○大行大王虞主將至, 上乘輿出齋室入幄次。 虞主車將入景化門, 上出伏哭位, 哭盡哀, 入次有頃, 還入齋室。 將行虞祭, 上扶出齋室, 就魂殿東哭位, 陞降伏哭如儀, 禮訖, 扶入齋室。


○太白晝見。


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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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內醫院提調等啓曰: “上體極弱極傷, 非他藥餌之所能治。 心熱已生, 恐又生他證, 臣等不勝憫極。 前啓駝駱, 今須進御。” 答曰: “駝駱, 自慈殿累有傳敎, 提調等累言, 故從之。”


○政府、中樞府、六曹、漢城府全數啓曰: “昨日臣等仰見 天顔, 全非前日之容。 此非二三日間所致也, 自前年十月侍病之時, 己不進膳, 大故之後, 哀毁過於常度, 故至於如此, 權制事, 不可不從。” 答曰: “擧朝言之, 慈殿有敎, 藥房亦累請, 故今已許進駝駱。 喪中雖有不平之氣, 何遽以此驚愕之言進乎? 予意以爲自有他餘調保之物, 更勿言。” 大臣等請于慈殿曰: “上體極爲虛弱, 非他藥所能治。 前者下慈敎于臣等曰: ‘下玄宮後, 欲勸肉汁’。 上心證已發, 恐又生他證, 不可不於今日內勸肉膳。 請自慈殿, 懇請勸進。” 答曰: “予何敢忽? 欲以密和於羹而勸之, 朝廷亦盡力勸之可也。” 大臣等四啓于上, 請從權制, 不從。 宗室興原君璿等百餘人亦再啓, 不從。


○大臣等更請于慈殿曰: “從權事, 擧朝懇啓, 未蒙兪允。 若慈殿, 再三親請, 則必無不從。 臣等亦當勸進慈殿, 而上體極傷, 一刻爲急, 故姑請於大殿。” 慈殿答曰: “勸肉事, 亦豈偶然爲之? 和之於羹而勸之, 亦拒不從, 予亦深悶。 欲更勸之, 朝廷亦可終日懇請。 若予等, 非如主上例, 何敢爲此計乎?” 大臣等又啓于上, 不從。【內侍諸漢仝告于大臣曰: “駝酪已入, 而不御矣。”】臺諫弘文館亦啓以勉從權制, 不從。

【史臣曰: “是時, 上極毁, 中外皆以爲危, 從權之請, 亦出於不得已也, 而哀慕之誠, 至此彌篤, 雖大臣、臺諫、侍從, 累日論請, 而拒却益切, 聞者莫不感激悅服。”】


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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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政府率百官啓曰: “今殿下脾脈弱, 而不能進膳, 心脈虛, 而煩悸又作。 男子專以腎氣爲主, 腎氣虛弱, 則百病乘之, 幸其未至於危, 和調飮食, 節宣勞逸, 安心靜處以養之, 猶恐其不可救, 奈何殿下固拒群情, 堅守小節, 甘爲匹夫之行而不之顧也? 我世宗預憂後王, 曲守經禮而不回, 講求中制, 爲萬世不易之大權, 此正殿下今日戒也, 殿下對越在天, 常如人子之在膝下聞祖訓也。 殿下以聖明之資, 得學問之正, 不計帝王之大孝, 固守循情之小禮。 大臣, 殿下之股肱; 臺諫, 殿下之耳目。 廢股肱耳目, 爲全人者, 未之聞也。 大臣請之而不從, 臺諫爭之而不從, 百官相與守闕而扣閤, 殿下愈不從焉, 則殿下誰與爲國歟? 臣等見殿下方在過毁危困之地, 未蒙兪允, 而義不可退處也。 伏願殿下, 察已形之疾, 勿爲後日之悔, 快從輿情, 早賜兪音。 且今聞慈殿親臨, 將勸肉汁, 慈殿之敎, 尤不可不從。” 大臣等又啓於慈殿曰: “昨日自慈殿, 勸進肉膳不得請云。 慈殿若先自進而後勸, 則主上未必不從。 自前卒哭, 未有如今時之遠也, 請先進肉膳, 以勸主上。” 啓未及入, 慈殿下敎于大臣等曰: “今日予爲親到, 懇勸得請, 朝廷知之。” 大臣等回啓曰: “臣等聞敎, 感泣罔極。” 答曰: “今日爲來得請, 予亦感慰。” 仁鏡等回啓曰: “今雖得請, 若因迫切, 不得已暫時肯許, 而不久卽止, 則亦恐無益, 必自慈殿, 先進而後勸, 則自上亦必黽勉爲之。” 答曰: “予親來勸之, 得見進御, 此後豈復有更改乎? 若予等, 豈計卒哭遠近, 身且無病, 何敢爲如此計耶?” 大臣等啓曰: “慈殿親臨勸肉, 自上勉從, 朝廷不勝哀賀。 但慈殿前, 自上勸進, 何如? 過百日, 又過十五日有餘, 不可不勸進。” 答曰: “當以此意, 啓于慈殿, 但恐不能得請, 朝廷亦可啓請。”


○大臣等啓于慈殿曰: “慈殿爲大殿勸膳, 大殿爲慈殿勸膳, 其意有何異乎? 慈殿若不進御, 則大殿必不安心進御。 慈殿雖自以爲無病, 春秋亦高, 朝廷之意, 不可不勉從。” 答曰: “予事異於主上, 主上則病根已發, 大關於宗社, 人君之不可久素, 自古爲然, 故勸而得請矣。 若予則貞顯王后之喪, 朝廷及自上亦勸之, 而外若從之, 內自行素, 至於三年, 今何敢爲如此事乎? 朝廷不須强請。” 益陽君等率宗室, 亦啓勉從權制, 慈殿答之如前。


○大臣等啓曰: “今聞醫言: ‘在前所無之證, 今已出矣, 肺脈微數, 小便赤濁。’ 云。 證勢極爲非輕, 醫藥無益, 食治爲急。 慈殿之敎, 自上雖曰勉從, 而駝酪尙不進御。 慈殿親臨請之, 已許勉從, 而實不從之, 此於事體, 爲何如也? 臺諫、侍從, 皆欲臣等入望天顔, 親自視膳, 近年無大臣如此之事, 故自上留難, 古之人臣, 或入臥內, 亦無不可。 上體證勢非輕, 請須勉從。” 答曰: “肉汁、駝駱, 當依請爲之。”

【史臣曰: “大臣苟有憂君父之心, 則固不待臺諫、侍從之言而後有此言。 旣有此言, 則固不可委之於近年所無, 其勸之, 實所以沮之。”】

【又曰: “上之誠孝, 出於天性。 自侍藥之時, 憂傷已極, 居廬之後, 哀毁過禮, 玉體瘦弱, 中外煎慮。 大臣苦請從權, 至率百官極諫, 外稱勉從, 內實牢執不回, 其孝懇亦至矣。”】


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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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行三虞祭。


○政府及六曹參判以上啓于慈殿曰: “朝廷以從權事, 請于大殿, 不得允許, 自慈殿親臨勸之, 有得請之敎, 朝廷孰不欣慰? 今聞大殿至今不進, 群情咸以爲悶。 請自慈殿多方保護。” 答曰: “肉汁, 予令於湯中饌物, 交和以進, 常時勸膳, 予亦豈偶然爲之? 雖未能日日親往勸之, 常常使人往勸不已。 主上安然後, 一國擧安, 予何敢忽諸?” 仍饋大臣及史官酒。 尹仁鏡啓于大殿曰: “今聞至今尙不從權, 一國臣民, 孰不爲悶? 雖朝廷獨請, 上旣允許, 則固不可中改, 況自慈殿, 親自勸之, 旣許從命, 而實不從, 至爲未安。 苟以宗社付託爲重, 則一身不可輕, 況今山陵事完, 尤不可不勉從。” 答曰: “不進之語, 虛傳也。” 成世昌曰: “上敎如是, 不可更啓, 可止此而退。” 仁鏡曰: “不可止此而已。” 遂啓曰: “傳敎雖每如此, 而無進之之實, 百計思之, 他藥無益, 不可不亟從權制。 君臣父子之間, 情意何異? 請入面對, 親自視膳。” 答曰: “雖不面對, 已從矣。” 仁鏡等遂退。

【史臣曰: “見世昌所言, 非誠而牽於人也。”】


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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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大司憲宋麟壽、大司諫李潤慶等啓曰: “殿下固守小節, 諱疾却膳, 至於此極, 內外隔絶, 群情危疑。 君臣猶父子也, 君父有病, 而臣子不知可乎? 大臣懇請面對, 再啓而再拒, 不察懇迫之情, 臣等不勝缺望。 我先王朝, 延對宗戚, 有副水剌之制, 請以宗戚重臣, 爲司饔提調, 輪日入侍, 視進膳與否, 以竢上體平復。 且令內醫逐日入診, 隨證隨治, 不勝至願。” 答曰: “從權事, 不過於昨日答大臣之意。 對宗戚事, 先朝雖有此制, 何可以此驗予之食否?”


○禮曹啓曰: “卒哭後三年內, 中外冠服, 一依世宗朝受敎【白衣、烏紗帽、黑角帶。】, 已奉承傳。 然而累代儀軌不一, 亦有吉服時, 故曹以吉服磨鍊, 而今令更磨鍊。 誥命自中朝至, 則八道當奉箋陳賀, 百官亦當奉箋陳賀, 亦以白衣爲之乎? 禮定於今, 則爲法於後, 曹難獨斷, 請與大臣同議定之。” 傳曰: “如啓。”


○是日, 大臣等不來啓。

【史臣曰: “上候甚危, 柳之蕃等大以爲懼, 以爲重證之發, 不朝則夕。 從權之命每下, 而內間外庭, 無一人知者。 是必內嚴守禮, 外爲權辭, 以拒朝廷之請。 爲大臣者, 所當相率排闥, 匍匐而進, 號泣以隨之, 而方且恬然退坐, 無意甚矣。”】


○弘文館上箚, 略曰:

殿下自喪疚以來, 過於毁瘠, 疾病已生, 群臣爲宗社大計, 請從權制, 慈殿爲之親臨懇勸, 乃得蒙允。 而旋聞雖擧肉膳, 尙未進御, 而昨日大臣之啓, 猶答以已御, 慈殿之問, 亦對如是。 臣等雖不敢致疑於聖敎, 亦不敢不信於傳聞, 竊怪殿下之誠孝, 出於天性, 而殿下之所以處喪禮者, 猶有所未盡也。 夫親喪, 固所自盡, 而其所以自盡之道, 豈止於一端乎? 喪至於哀戚, 故歠粥而面深墨, 蔬食水飮, 而有欒欒之容, 是固喪禮之大本大經, 自孝子之無疾病筋力可以行之者言之, 舍此, 宜無所用其心者。 其或不幸而有疾, 元氣日耗, 筋力日瘁者, 不顧而强行之, 則已耗者因而益耗, 已瘁者因而加瘁, 將以父母之遺體, 自棄於荼毒之中矣。 以是爲孝, 其於體父母之心, 何如也? 故聖人不以死傷生毁滅性, 取中道立權制, 使有疾病者, 得以飮酒食肉, 其不勝喪, 乃比於不孝不慈。 夫所謂中者, 乃天下至善至當之理, 無以復加之之謂, 所謂權者, 能權其輕重, 以取中者也。 蓋中無定體, 隨時而在, 孝子之身, 一日之間, 無疾病筋力可堪之時, 則重在禮而輕在食矣, 有疾病筋力不可堪之時, 則重反在食, 而輕反在禮矣。 “不揣其本而齊其末, 方寸之木, 可使高於岑樓,” 孟子之言, 寧不信然哉? 是故無病而食肉者, 固禮法之罪人, 有病而不食, 以至於滅性者, 亦未免不孝之責。 然則殿下之疾病已重, 何爲固執而不知變乎? 今世之士大夫, 莫不致哀於三年之喪, 而其稍有不謹喪之人, 則俗必共擯, 而不齒於人類。 然有疾病, 則亦不得不用者, 誠以用之無害於禮, 而不用之大違於孝道故也。 匹夫之身, 猶知不自滅以終其孝, 況人主, 以宗廟社稷之所倚托, 億兆人民之所仰賴之身, 而反欲輕棄之哉? 殿下諱深重之疾, 以爲必無, 謂不御之膳, 以爲已進, 大臣瀝血而苦請, 臺諫、侍從、宗親、百僚, 同辭而懇乞, 以至慈殿之言, 切切懃懃, 而殿下之意, 略無回肯, 臣等未知聖孝之果合於中道乎? 其亦過中甚矣。 大行大王, 以殿下毓德東宮, 三十年于玆, 仁孝達禮, 可以善繼志善述事, 而曰予有後, 豈意今者殿下之心, 尙有未達於中道, 徒知重在於禮, 而不知有時乎食重, 萬一因是而病, 或至於難治, 則殿下雖有尾生、孝己之行, 何補於宗社之重乎? 至危之證, 必至之勢, 千金之子, 猶不可以身試之, 況國君乎? 且人主之位, 一日萬幾, 今也軍國之政, 廢而不擧, 已及半年。 況天使之來, 想不在遠, 倭奴之釁, 事不在疑。 而殿下猶欲守一隅之禮, 不知變通, 以預養聖躬, 則康寧之福, 不可指日而得, 事機之變, 至於有萬而不已。 當是時, 殿下所以處之者, 不知其當何如也。 一念有差, 或以貽四海之憂, 一日不及, 或以致千百年之患, 保國與保身, 其理一也。 況人君之於天下, 一於誠而已, 以有而曰無, 以未嘗爲而曰已爲之, 旣非所以待群臣之道, 尤有妨於奉慈殿之誠。 惟殿下留心焉, 則宗社幸甚。


○太白晝見。


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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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政院啓請從權制, 不從。


○慈殿傳于藥房曰: “主上氣候如前, 而水剌自昨稍加, 然以肉膳, 則答云: ‘氣平何敢食肉, 而猶行卒哭祭乎?’ 前者數日於湯中, 交和以進, 近則此亦不進耳。” 藥房提調等回啓曰: “上敎與慈殿之敎, 如此各異, 脾胃證, 積漸而發, 則至於難救, 唯用肉汁然後可治。 朝廷憂憫, 一刻爲急, 請自慈殿極力勸進。” 答曰: “前者親往勸之, 亦於湯中交和以進, 主上以爲卒哭脫衰後欲從權, 以我親往, 尤爲未安, 予亦悶極。”


○宗室、政府、六曹、敦寧府、中樞府啓請從權制, 且請面對, 答曰: “予已從權, 雖不面對, 亦無疑也。”


○朴世擧、洪沈、柳之蕃等入診, 上心、肝脈, 比前不數, 脾脈稍緩, 舌刺稍散, 小便如常, 面上暫有血色, 但瘦瘁如前云。 大臣、臺諫等聞上證稍歇, 不更啓而退。


○弘文館上箚, 略曰:

天下事理, 自有當然之輕重, 苟或泥於常經, 不通以權, 則計慮膠固, 處置失中, 當前近事, 自謂能守, 而遠者大者, 已無所救。 是則雖匹夫, 難保其身, 況祖宗基緖之大, 民社付托之重者哉? 殿下茹罔極之痛, 强已傷之力, 有所不顧者, 固人情所必至, 發於天衷而不自已也。 然獨不能結廬陵墓之側, 以盡祥禫之期者, 誠以宗社與喪禮, 輕重截然, 決不可徇一己之情, 以自同於士庶也。 然則殿下之身, 已不得自由, 而付之宗社, 隨事理當然, 而不敢逆也。 今者聖體久傷, 氣脈已病, 若拘一時情義之切, 輕先王付畀之重, 則在殿下爲不孝, 而在臣子爲不忠, 故敢執從權之請, 懇啓累日。 始降兪音, 大小臣工, 咸自感激, 知殿下果能以宗社生民爲心, 動不失輕重之宜也。 蒙允之後, 今已數日, 未聞俯從之實, 而尙未從權之言, 已傳於見聞, 臣等痛切于懷, 不能自已。 居憂食肉, 非所以忘哀, 乃爲病而服藥也, 以殿下聖明, 獨不能爲宗社俯就之乎? 且外示聽受, 而內執己見, 雖在細微, 猶非美意, 況乎國家所關事理之所不可已者? 其可有一毫遲疑於其間, 而使內外之誠意未孚哉? 殿下初無進御之心, 而反示進御之迹, 誠信之意, 隔乎上下, 此豈初服有孚交如之美耶? 君臣之倫, 無異父子, 情義之親, 不間尊卑, 晝日三接, 夜半前席, 從容款密之際, 自有保(傳)〔全〕頤養之功, 至尊之貴, 不因是而屈, 宮闈之嚴, 不因是而褻矣。 況此疚棘諒闇之中, 軍國機務, 一委大臣, 所當時賜召對, 以示無間之意, 使上下相孚, 內外一體。 斯乃我先王所已行者, 而近拘弊習, 幾廢故事。 聖候失寧, 今已累旬, 醫官末品, 猶得出入, 而廟堂大臣, 一未進見, 非所以盡元首股肱相與之義也。 旣失輕重之權, 以致阻隔之勢, 至於同休戚至親, 扣閤求對, 猶不許一接, 恐於親親之道, 猶有所未盡。 伏願殿下, 深究事理之極致, 許從權制, 以保聖躬, 亟引大臣宗戚, 面示俯從之實, 使中外洞釋, 不勝幸甚。


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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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日暈。


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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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傳于政院曰: “予近日氣平, 飮食如常, 七虞、卒哭等祭, 當親行。” 政院、藥房提調及政府啓曰: “上羸瘁已久, 近日雖似氣平, 若親行七虞祭, 則不得已早暮勞動, 若更不平, 則卒哭大祭, 恐不得行也, 七虞, 決不可親行。” 答曰: “予近日飮食加進, 醫等亦診云氣平。 七虞, 終祭也, 故欲行之, 雖行此祭, 豈至於不得行卒哭祭乎?”


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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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藥房提調、弘文館、司憲府啓曰: “上體雖似小蘇, 而元氣極傷, 犯夜勞動, 必致重傷, 以生他證, 請停七虞親行, 安靜調保, 待卒哭行之。” 答曰: “近日食飮氣候似平, 虞祭累不得行, 故欲行七虞卒哭祭, 豈以行祭之故, 至於加證乎? 玆以不從僉啓。”


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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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臺諫請停七虞祭, 五啓, 不從。


○日暈。


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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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親行七虞祭。 藥房提調及三公等, 請令醫入診上候, 答曰: “氣平, 何必入診?”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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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政院啓曰: “自上欲於卒哭祭後, 仍行上食, 夜又勞動, 又仍行上食, 則必生他證, 臣等之意, 以爲不可行。” 傳曰: “前於虞祭後, 亦欲行上食, 而朝廷欲予調保, 故不行。 今則氣候平常。 豈不自度料, 而欲行乎?”


○臺諫、弘文館請令醫入診上候, 且勿行朝上食, 答曰: “氣平, 故大臣、臺諫累請, 而不從矣。”


○夜, 坤方艮方有氣如火。


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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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親行卒哭祭。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啓曰: “自上欲親行朝上食, 今已親行卒哭祭矣。 上食豈無他日? 上體極爲羸弱, 請勿行。” 答曰: “今雖行祭, 氣無不平。 上食, 非不知有後日, 而一不得行, 至爲未安, 今欲少留於此, 仍行之。”


○藥房提調等問安曰: “上連行大祭, 侍臣等望見天顔極瘦, 咸爲驚動。 卒哭已過, 此正生病之幾也, 今日令醫入診, 議相當藥進之, 何如?” 答曰: “行祭之後, 氣極平安。 然僉請令醫入診, 其依啓。”


○利城君慣等率宗室二百餘員啓曰: “今日臣等共望天顔, 極爲毁瘠, 至無血色, 憂憫罔極。 卒哭已過, 大事已畢, 進肉事, 前已啓請, 自上以爲勉從。 而未見有進御, 斯以爲憫敢啓。” 答曰: “已從權而顔色如此, 予亦不知其故也。 豈爲不從乎?” 慣等再啓曰: “上敎雖如此, 而外人未能知其實, 請親入視膳。” 答曰: “不信予言, 再再言之如此, 至爲未安。 雖不入見, 亦無不從。”


○朴世擧、洪沈、柳之蕃等入診, “上心、肺、腎脈與瘁瘦不喜進膳等證, 竝如前, 但肝脈稍緊, 脾胃脈微有內弱, 此必脾胃不得蘇復故也, 宜進平胃煎、十味白朮散。”


○藥房提調啓曰: “今聞診醫之言, 脾胃極爲虛弱, 如前不減。 脾胃重於諸臟, 五行以土爲資生, 諸臟以脾胃爲資生, 失今不調治, 則必生重證。 前所啓食治之方, 良藥無過於此, 請進御。” 答曰: “前啓食治事, 卽依啓爲之, 今則尤當勉進。”


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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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吏曹判書申光漢啓曰: “臣今爲遠接使, 素患心證, 日飮冷藥。 當任而病發, 不得已以他人替代, 於事亦爲不當, 請以年少堪當之人代之。 且臣爲吏判十四餘月, 欲辭避, 而當國多事之時, 惶恐未敢, 請遞臣職。” 上皆不允。


○政府、中樞府、六曹、漢城府全數啓曰: “卒哭前, 請以從權, 自上自以爲從權, 而其實不從, 不敢更啓者, 以卒哭臨迫故也。 今則卒哭已過, 請從先王之制。” 答曰: “卒哭前, 已從權矣。” 尹仁鏡等啓于慈殿曰: “卒哭已過, 請從先王之制。 此則非從權, 乃先王常行之制也。” 慈殿答曰: “朝廷據祖宗舊例而言之, 不從至爲未安, 但累年侍衛, 一朝至此大變, 雖不能死, 何忍食肉乎?” 仁鏡等再啓于大殿曰: “東宮時曾御之所, 自上雖自以爲平, 然不可不移御昌德宮。 大妃時御昌慶宮景思殿, 在外, 此爲未安。 自古皇后, 例居東宮, 號爲東朝, 今大妃, 不可不移御東宮。” 答曰: “來月二十日後, 予當移御。 移御則大妃, 亦自當移御于東宮矣。” 仁鏡等再啓于慈殿曰: “哀痛之情, 何可盡言? 但先王制禮, 卒哭後用肉。 此禮固不可踰越, 請從禮文。” 慈殿不從。 仁鏡等凡四啓, 慈殿答曰: “予事異於主上, 時無疾病, 而朝廷至此懇請, 故勉從。 但予微情, 亦不能遂, 不勝哀泣。”


○益陽君懷率諸宗室啓曰: “昨日自上傳曰從權, 而臣等恐無其實。 卒哭已過, 上六脈虛弱, 今不進肉, 則非藥可救, 請入面對, 以知其實。” 傳曰: “予以實答之, 而不信至此, 甚爲未安。” 懷等凡三啓, 傳曰: “無更諭之言。” 遂退。


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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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諫院啓曰: “光州牧使朴守良, 以二品之人, 非有貶駁之咎, 而降授牧使, 於國家待宰相之道未盡。 且聞病猶未差, 不能趁時上來, 請遞。 軍器寺正安秀良, 雖於經傳粗解口讀, 未有師表之望, 例授學職, 則猶可矣, 不必在擇差之列。 以師儒遞光州牧使, 已爲不可, 今又旋擬於他職, 銓曹亦爲非矣。 請以秀良, 因任光州牧使。 忠淸道水軍節度使池世芳, 縱恣無忌, 侵暴軍卒, 貽弊太甚。 永興府使梁允英, 性本貪婪, 又不識字, 厚斂於民, 唯以利己爲事, 不合臨民之官, 請竝罷。” 答曰: “皆如啓。”


○憲府啓曰: “誕日進賀, 外方則已命停之, 議政府進賀, 則時不命停, 內外有異, 甚爲未便。 政府進賀, 請竝命停。” 答曰: “如啓。”


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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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宗宰一品以上及承政院、弘文館、司憲府、司諫院全數, 承召詣閤門外, 上傳于尹仁鏡等曰: “慈殿及擧朝勸予從權, 故予已勉從, 予欲朝廷亦開素, 故今令來會。” 仁鏡等謝之, 仍言于內侍朴漢宗曰: “未審上從權之實, 而臣等開素爲何如?” 漢宗曰: “自今朝水剌進御矣。” 左議政柳灌笑曰: “今而後無疑矣。” 饔人遂擧肉床, 朴漢宗執筯勸大臣等, 仁鏡以下皆執肉食之, 遂行宣醞。 禮爵訖, 將行別宣醞, 大司憲宋麟壽與大司諫李潤慶, 前就尹仁鏡等言曰: “今日只開素而已, 何必行別宣醞乎? 如是則無異平時, 政丞若欲不止, 則我等欲啓而止之。” 柳灌問于承旨元混曰: “此酒, 昨日啓下物目所載之酒乎?” 混曰: “唯。” 朴漢宗曰: “酒則有餘用之矣。” 李潤慶曰: “非謂酒不足, 事無異於平時, 故欲止。” 柳灌色不悅, 久之曰: “上命旣如是, 則【別宣醞, 蓋上意。】承傳色安敢任意止之?” 於是麟壽、潤慶曰: “我等當啓。” 遂退啓曰: “今日命開素, 故爲宣醞矣, 幷行別宣醞, 至於再三, 則無異平時, 殊無變禮之意, 請勿(若)行宣醞。” 答曰: “平時則豈止於二三盃乎? 今則止於此而已。” 方麟壽等啓請止之, 未有發落, 而仁鏡等行別醞不止, 又麟壽等啓曰: “臣等以別宣醞未便啓之, 則宜待於成命而後, 或行與止, 而一邊啓之, 一邊行酒如恐不及, 此由臺諫輕故也。 酒至於臣等, 則決不可參飮, 請遞臣等之職。”【元混、任說, 以臺諫所啓, 目而譏笑之, 混至於變色勃然。】答曰: “別宣醞旣命承旨行之矣, 時無止之之命, 故如此行之也, 非輕臺諫而爲之。 其勿辭。”【仁鏡等見臺諫啓請止之, 猶行自若, 麟壽顧謂潤慶曰: “此何事耶? 臺諫旣啓, 則待而後飮, 有何不及而敢爾耶? 若小有臺諫, 則何敢爲此事乎? 此則小事, 若事事皆然, 則其源不可開也。” 潤慶飮笑, 顧與同列言論。 旣而麟壽曰: “吾等不可參飮, 勢當辭避。” 潤慶曰: “唯。” 麟壽曰: “承旨亦安得行酒乎? 然吾等先避。” 遂與潤慶等起出, 有是啓。 時, 南世健、尹漑、申瑛、韓淑在傍, 皆相顧失色, 怪政丞不止。 及聞麟壽言, 尹漑尤以爲然, 乃曰: “果是果是。” 飮笑而已。 及麟壽等辭出, 酒至尹漑, 漑飮退笑曰: “腹飢, 何用不飮? 呑下之物, 有何妨乎? 兩司旣退, 人口減, 飮次易至矣。” 云, 蓋嘲大臣等也。】 仁鏡等見臺諫辭職, 始停酒, 啓曰: “今日賜臣等酒, 承傳色畢宣醞後, 承旨一人出行別宣醞, 而臺諫啓請止之。 臣等之意以爲, 自上有止之之命然後當止, 而今臺諫至於辭職, 臣等待罪。” 答曰: “承旨別行酒, 旣命爲之, 而尙無新命, 何必待罪? 安心畢行可也。” 麟壽等三啓曰: “自上旣勸肉, 勸肉則聞命矣。 宣醞一爵, 已知上意懇惓, 至於二三爵, 則有似平時, 且及於醉。 醉於非時, 有乖禮文, 故論執, 而臣等之論, 不足爲輕重, 故承旨宣醞不止。 常時雖小小事, 臺諫論執, 則姑待發落然後施行, 而臣等論執在坐, 而强以行之, 臣等在臺諫無狀故如此, 不可在職, 請遞。” 答曰: “予意已盡言之。 勿辭畢行。” 麟壽四啓曰: “臺諫時方論執, 則政院姑停其事, 而待發落可也。 今者左承旨元混不待發落, 强行宣醞, 不有臺諫, 非徒事體有妨, 後弊無窮, 請罷。 別宣醞非其時, 請速命停。” 答曰: “承旨非任意爲之, 以予之命而爲之, 此豈不有臺諫? 以爲後弊無窮, 則未可知也。 別宣醞二三杯, 有何妨乎? 大行大王朝貞顯王后卒哭, 命承旨四人及內官行禮, 今則數不及於彼時, 勿辭速入畢行。” 仁鏡等三啓曰: “宣醞旣訖, 臺諫必不入參, 無臺諫, 臣等不可獨行, 別宣醞, 請命停。” 答曰: “兩司何敢不入? 更行之可也。” 麟壽等五啓曰: “承旨宣醞, 非其時故, 臣等旣以不合於禮啓之, 臣等決不可參飮。 臣等參酌情禮而啓之, 牢拒至此, 不勝缺望。 請速命停。 臺諫時方論執, 政院不待發落而强行, 臺諫未及稟決, 而事已施行, 豈無後弊? 請勿留難速罷。” 仁鏡等四啓曰: “臺諫非徒不入, 請罷承旨, 何必畢行宣醞? 請命勿行。 在前先王《實錄》, 卒哭後, 實錄廳堂上、郞官差出, 今可磨鍊, 天使回還後設局。 初喪則三公例坐政院, 今則公事已爲出入, 院相無可爲之事, 自今請勿坐。” 答臺諫曰: “別宣醞非其時, 予非不知, 但請朝廷宗宰, 只行一爵, 似爲埋沒, 故爲之。 非承旨之過, 實予之過, 豈可罷職? 勿行宣醞。” 答大臣曰: “宗宰爲一杯酒, 久坐於冷地, 至爲未安, 未行之酒, 勿行。 院相《實錄》事, 如啓。” 臺諫啓曰: “凡臺諫論啓之事, 政院不待發落而如此, 則居喉舌之地, 稱有成命, 而排抑正論者, 未必不由此啓之也。 臣等之所謂後弊無窮者此也。 元混之失, 所關非輕, 請速罷職。 中朝以我國, 爲禮義之邦, 優待異於他國, 近來門禁太甚, 待之無異㺚子。 謀利之徒, 以買賣爲事, 不計羞辱, 此實依憑公貿易, 恣行私貿, 而辱及朝廷。 若無公貿, 則私貿之禁, 亦易, 請自今書冊藥材外, 一切勿貿, 以雪國家之恥。 況三年內, 綵物珠玉, 無急用之處, 尤不可貿也。” 答曰: “元混事, 予意盡言之。 中朝貿易綵物珠玉外, 書冊、藥材、弓角, 國用不得已之物, 可貿也。”

【史臣曰: “今日之事, 大臣入對天顔, 上御肉而後退食可也。 不然, 雖有上命肉, 不可食也, 今只聞內侍之言, 徑自食肉飮酒, (晏)〔然〕晏行禮, 大臣之過, 固大矣。 爲臺諫者, 亦不可循大臣所爲, 安然就席, 食肉飮酒, 而麟壽以有識之人, 明知君上不曾進御, 先自執肉, 大臣之別行宣醞, 何以誅乎? 宜其言之不能見重。 至於迭相啓奏, 煩擾無已, 有同兒戲, 惜哉!”】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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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是日乃大殿誕日, 上不受中外賀。 政府、六曹、掌苑署提調, 猶進物膳。


○告訃請諡使閔齊仁、李浚慶狀啓曰: “賜大行大王諡曰恭僖, 以太監王燾、行人張承憲, 差弔祭使, 以太監張奉、吳猷, 差封王使, 將以三月初發行。” 云。


○臺諫啓曰: “喉舌之職, 非但奉行而已, 必欲出納惟允, 喪事未終, 而飮酒及醉之爲非, 豈難知乎? 左承旨元混, 當初旣不啓稟其非, 而聞臺諫之論, 又不回惑, 强欲畢行, 其暗於事體, 而不有公論甚矣。 決不可在職, 請速罷。” 答曰: “元混事, 昨已盡言之。 決不可從。”


○傳于尹仁鏡曰: “蘇世讓罷在田野, 今者天使出來時, 隨其任敍用何如?” 回啓曰: “上敎允當。”

【史臣曰: “世讓, 本以貪邪猜毒, 無狀小人, 舞逞奇巧, 盜竊名器, 遂冒崇班。 與金安老爲腹心之交, 及安老敗, 以巧黠幸免。 猶奢縱不忌, 瀆貨無厭, 閭巷之人, 以爲金安老雖去, 一安老尙在。 及以母憂去朝, 朝野憂其復入, 至是收敍之命, 首發於卽政之始, 聞者莫不驚怪。 仁鏡等俱以庸鄙之流, 聲勢實相依倚, 聞命大悅, 不謀卽啓曰: ‘上敎允當。’ 其爲用心可察。 舍人林亨秀坐承政院廳聞命, 不覺喜溢顔色曰: ‘果命敍用乎?’ 亨秀諂事世讓, 時人目爲世讓家臣。 有才氣疾惡善類, 縉紳畏之。”】


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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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臺諫啓元混事, 且啓曰: “臣等聞命敍蘇世讓, 不勝駭愕。 其爲人憸邪媢嫉, 不可置在朝列。 新政之初, 宜先訪碩德鴻儒, 而給牒收敍之命, 首及於李沆、世讓, 竊恐小人, 窺殿下之淺深, 而君子解體也。 進退人物, 職在三公, 三公灼知世讓情狀, 下問之初, 所當直啓。 唯務面從, 以欺天聽, 大臣之道, 固如是乎? 一小人進則衆小人進, 一君子退則衆君子退, 進退消長之幾, 正在今日, 殿下之問如此, 大臣之對如此, 臣等不勝寒心。 請亟收成命, 以示好惡之正。 鰲山, 自古爲詔使設, 故或載諸《朝鮮賦》、《朝鮮錄》, 且播華使詩詠。 今者朝議, 以國哀未除, 且慮民弊, 特廢不設。 凡詔勑到國內, 乃殿下見君之始, 其迎候禮接之節, 雖微細, 不可減殺。 況鰲山爲大慶, 以表敬謹之意, 而元不關喪事, 豈可計小弊不設乎? 詔使帶來頭目, 率多遼東廣寧之人, 曾到我國者必多, 若以舊設今廢, 爲訝迎勑之禮, 今不及前, 則詔使亦必爲嫌。 萬一問之, 其以私喪, 廢迎勑之禮, 以謂知禮乎? ‘先王事大以誠, 禮無不備, 而今新王, 降殺舊禮, 不近怠乎?’ 云爾, 則所關非細, 非徒虧損國體, 必有後悔。 禮以不廢爲貴, 不在鰲山大小。 舊用山臺杠木尙在, 山陵用餘長木、生葛亦多, 可以粗設, 略擧舊禮而已。 臣等亦豈不慮民弊, 事關迎勑大禮, 敢啓。” 答曰: “元混事, 予意已盡言之。 蘇世讓, 有文才宰相, 沈滯已久, 天使時, 意其可補一隅, 故議于大臣, 大臣之意亦如此。 大臣亦豈有他意乎? 且收敍一世讓, 而君子解體, 所未可知也。 事已定矣, 不須改也。 山臺事, 予意亦如此, 故議于大臣, 而大臣亦有可爲之議。 當如啓。”


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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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幸景思殿, 行晝茶禮及夕上食。


○臺諫啓曰: “家史不書名, 欲使秉筆者, 直書無隱。 前日所啓之時, 春秋館堂上, 欲考前例以啓, 而迄無可否, 至爲未便。 請命速考。 卒哭已過, 尙不視事, 非但萬機淹滯, 上下阻隔, 至爲未便。 在祖宗朝卒哭前, 亦爲視事, 其慮深矣。 請速視事。” 蘇世讓、元混事亦啓, 答曰: “春秋館考事, 如啓。 視事, 近日自下望予調保, 且有大忌, 來月十一日, 又欲拜陵, 故不視事, 來月望後, 始行爲計。 世讓、元混等事, 予意已詳言之。”


○告訃使先來通事李碩、高彦明言: “初到禮部呈申文, 三司郞中問: ‘大行大王何時薨逝, 春秋幾何, 享國幾何, 王世子春秋幾何?’ 皆對以實。 主客郞中以康靖王何年薨逝, 養老王何年承襲, 書于小紙, 授李碩等, 而李碩等卽問于使臣, 書于紙以呈曰: ‘康靖王, 弘治七年薨逝, 養老王, 八年承襲。’ 郞中見訖, 卽付當該外郞【卽本國書吏之輩。】云: ‘弘治六年後文記燒盡, 無憑査考, 問汝書來, 卽移文內監相考。’ 祠祭司郞, 問養老王存否, 對以尙存, 病愈否, 對曰: ‘風眩已成沈痾, 不出房門。’ 春秋幾何, 對曰: ‘今已七十。’ 有子女否, 曰無。 皇帝一不視朝, 居西城宮, 日與道士, 以修鍊祈禱爲事, 故下馬宴及辭朝, 皆不得趁時爲之。 去時到廣寧, 指揮千戶等四五人曰: ‘俺等前以頭目, 親見爾殿下, 眞有賢德王。 及聞薨逝, 共爲哀惻。’ 云。” 政院書錄以聞, 傳曰: “今見先來通事之言, 養老王 如此擧論, 至爲可慮。 脫或天使來, 以此問之, 則何以對之? 對辭及後來無事之意, 朝廷可預爲量處, 言于三公。”


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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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臺諫全數啓曰: “世讓進退, 有關消長之幾, 臣等極論憸邪媢嫉之狀, 自上拒之甚牢, 不勝缺望。 情迹已著, 國人皆知, 收敍之命一下, 物情驚憤。 開國、承家, 小人勿用, 古人所戒, 請亟收成命。” 答曰: “如啓。” 臺諫又啓元混事, 至于三, 不允。


○以鄭順朋爲議政府右參贊, 姜顯爲刑曹判書, 尹元衡爲工曹參判, 李名珪爲承政院都承旨。


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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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日暈。


元年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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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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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朔/上詣景思殿, 行朔奠。


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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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領春秋館事尹仁鏡等啓曰: “請開實錄閣, 考家史書名與否前例。” 傳曰: “知道。”


○臺諫啓曰: “刑曹判書姜顯, 素無物望, 只以嘉善已久, 濫受六卿重任, 物情未便。 工曹參判尹元衡, 人物驕妄, 前於赴京時, 帶率富商, 取侮中朝, 鄙陋甚矣。 在政院時, 已有物論, 特授嘉善重加, 物情驚怪。 戚里之人, 雖有賢能, 不可特授, 況非其人乎? 新政之累, 莫甚於此。 請竝改正。” 答曰: “姜顯, 非徒以嘉善之久也, 赴京副使, 不得已以正二品官差之, 故特授之。 且以亞卿爲判書, 有何不可乎? 尹元衡, 出入侍從, 爲承旨亦久, 以都承旨陞此, 例也。 不必改之。” 再啓, 不允。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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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啓曰: “自上接待天使之時, 賓主之間, 有相問對之言, 雖有前儀軌, 不合於今, 請使都承旨李名珪, 與御前差備官尹漑、李應星, 預爲磨鍊。” 答曰: “如啓。” 世昌啓曰: “臣素短於文章, 承乏幸爲主文之任, 而專不勝任。 近又以年老昏耗, 心志荒疎。 今且赴京, 久曠重任, 其間若有事大交隣文翰之事, 主文之人掌之, 宜以可當之人授之。 今申光漢亦爲遠接使之任, 如此可當之人, 授而遣之, 何如?” 答曰: “重任, 不可輕易改之。” 仍問于仁鏡曰: “大提學, 今將久在於外, 主文事, 何以爲之?” 仁鏡啓曰: “不可遞之。” 世昌再啓曰: “臣久欲啓之, 而國有大事, 不暇啓達。 今則臣亦赴京, 天使出來, 請以遞授可當之人。 且以議政爲文衡之任, 亦所不當, 凡文書磨勘, 儒生科次, 亦難參預, 請遞臣任。” 上問于仁鏡曰: “大提學重任, 固不可輕易改之。 然如此辭免, 何以爲之? 更思以啓。” 仁鏡啓曰: “重任, 不可輕易改之。 雖爲議政, 如文書等事, 自有提學, 不可改之。” 答曰: “知道。”

【史臣曰: “世昌, 性本庸劣, 素無學術, 凡朝廷議事, 不助一言, 惟仰人口而已。 其爲文, 專尙麤腐, 及爲大提學, 朝野莫不駭笑。 金安國典文衡, 凡表箋辭命, 未嘗不刻意致精, 華人見之歎服, 至有東國有人之語, 世昌代之, 少不經意, 一委於人。 中宗薨, 朝廷將請諡于中朝, 令世昌修行狀, 文成, 陳陋凡拙, 又隱沒實迹, 見者莫不傷憤。 然卒用其文, 由是物議愈激, 以靦然冒位, 不知辭避, 公然嘲之。 至是, 上因其來辭, 再問于尹仁鏡, 蓋欲其遞授他人也。 仁鏡曲爲私比, 再問, 對以不可, 聞者怪之。”】


○申光漢啓曰: “接待天使時, 紗帽則黑, 而笠則白, 似爲顚倒, 請議于大臣而定之。 且天使若分運來, 則問禮官亦當加出。 禮曹事目云: ‘到京後宴享, 宜不用樂, 但一路天使帶率人, 自爲用樂, 則陪臣情不忍聞, 可請止之。’ 云, 彼自爲樂, 我國止之似難。 如此等事, 竝可議于大臣。” 傳曰: “可。”


○禮曹啓曰: “《風俗帖》【錄本國風俗, 以示天使者。】遠接使齎去, 不待天使求見, 而先出給之, 前有其例, 此有似誇美。 設若天使求見, 則姑爲遲留, 或於中路, 或於入京後, 斟酌給之, 不示預纂之意何如?” 傳曰: “可。”


○臺諫啓前事不允。 憲府又啓曰: “平安一路, 使命絡繹, 驛騎供億之費甚多, 遠接使從事官四人, 一時下去, 至爲未便, 二員請命隨後下去。 山臺略設事, 曾已啓下, 但各官守令, (杻)〔狃〕於舊習, 不顧民弊, 務勝華侈, 下諭監司, 使之略設。 使命往來之時, 各官支供, 務爲豐盛, 弊甚不貲, 幷請下諭監司, 使設數三器。 唐人閔合冒禁出來, 義州官吏不能禁斷, 請推考依律科罪, 以警其後。 朴礪, 不取結案照律, 後弊無窮, 不可開端。 請勿照律。” 答曰: “朴礪所犯, 旣不見著, 無數加刑, 則殞命可慮, 故已令取結案, 依法照律, 欲有以處之也。 餘皆如啓。”


○藝文館奉敎閔思道等上箚曰:

大臣請開實錄閣, 考書名前例, 自上有允命。 臣等之意以謂, 史草書名, 雖愚夫, 必知其不可, 則大臣何獨至於不知乎? 旣知其不可, 則何必考其舊例? 況緣一事, 便卽開閣, 探括國史, 小有忌憚之心, 則固不得爲也。 臣等以爲舊例固不必考, 史閣決不可開也。 臣等旣明知書名之爲無據, 不書之爲當理, 初聞考例之啓, 已有解體之嘆, 及聞開閣之言, 不覺驚憤之有過。 夫天理之托於人者, 雖大無道之世, 不至於泯滅者, 以有公論也。 史者, 所以持公論記實迹, 使善惡昭明於天地之間, 而百代之下, 知所以勸戒者也。 然則史之爲史, 公而已, 史而不公, 則不如無史之愈也。 然則爲史官者, 使一代之是非, 由己而明, 其任重, 其事難矣。 苟使其人, 粗聞君子之風, 則寧不(陽)〔惕〕然自勉, 至於柔懦之徒, 不能無畏怵顧慮, 而亦不憚爲直, 實記無避者, 誠以名不載冊, 筆非一手, 大奸人得以見之, 亦無所施其怒毒故也。 若使爲史者一一書其名, 使人知某筆出於某手, 則自非剛方果敢之人, 誰肯樂凶禍而好刀鉅乎? 將必無識者, 爭爲諂私譽頌之歸, 有志者, 沮其公直不黨之心, 一國公論, 將何所托, 而所謂天理者, 將不至於泯滅乎? 由是觀之, 凡所以望於秉筆者, 將欲其公乎? 抑欲其不公乎? 如欲其不公則已, 苟欲其公, 則使之秉其筆, 先書其名, 而紀人善惡, 得其實, 難矣哉! 立史本意, 據此可見。 而國朝以來, 聖君、賢相無有異議, 至于睿宗朝, 二三舊臣, 有勳功而無心行者, 不顧萬世之公論, 忍爲一己之陰謀, 當修《光廟實錄》之時, 倡爲書名之說, 令爲家史者, 各書其名於冊面, 至使有遑遽削改其草者, 其罔君父而欺萬世之罪, 可謂通于天矣。 其時諫官張繼弛、元叔康等, 極論其不可, 而睿宗不允其言, 加之以威, 繼弛等頹靡懦怯, 救罪無暇, 惴然窮縮而退。 臣等每恨當時士子, 一無有肝膽者也。 厥後史禍相繼, 士林蕩盡者, 其源實由於此也。 覆車不遠, 殷鑑在玆, 可不繼哉? 大抵先王之法, 苟出於正, 則固當遵守而勿失, 若出於非正, 且爲後弊, 則安可因循不改, 徒滋先王之過, 而益開後世無窮之弊乎? 況非盡出於先王之意, 而出於一時權譎之臣謀己之私者乎? 臣等竊以爲史草書名, 旣非立史本意, 又非先王舊典, 而是非明白, 不待辨論而後知也, 必欲考前例而決可否, 大臣之意不可知也。 假令考前例, 而有如睿宗朝舊事, 則亦從而書名乎? 議者以爲: ‘不書名, 則將有不肖之人, 隨其好惡, 縱筆無忌。’ 云, 此亦不出於君子之口, 而不思之甚者也。 苟爲此慮, 而使書其名, 則亦將使居君側秉載筆者, 幷書其名乎? 旣不得使居君側秉載筆者, 幷書其名, 則雖欲防其縱筆, 亦不可得也。 況有筆削之人, 平其心明其鑑而取舍之, 何預憂記者之是非, 有過中之論乎? 臣等伏見殿下學問已就, 好惡有定, 固不待臣等之論然後, 有所裁斷於聖衷。 伏願還收成命, 使勿開閣, 勿考舊例, 而書名之言, 毋容發於議者之口, 則不徒爲新政之一快, 將伸士氣於千百載之後矣。 且夫史閣, 先王所重, 關係至大, 若因一事, 輕易開閉, 則甚非國家秘密實錄之意, 又啓人人得而見史之端, 其漸不可長也。 殿下雖有命開之, 大臣雖承命欲開, 而臣等當以身當之, 寧受逆命之誅, 不敢奉命。

答曰: “史庫開閉, 果爲未便, 勿開可也。” 仍傳于政院曰: “史庫開閉, 果爲未便, 累代皆不書名, 今可仍而勿書。 此意言于館閣堂上。” 檢閱尹潔以告于尹仁鏡、成世昌、鄭順朋等, 仁鏡色不悅曰: “我等已知之矣。”


3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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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臺諫啓前事, 憲府又啓朴礪事, 答曰: “朴礪事, 臺論如此, 當廣議于朝廷。 餘皆不允。” 仍傳于政(于政)院曰: “朴礪事, 政府及六曹參判以上、漢城府堂上, 議他事時竝議之。”


○日微暈, 兩珥。


3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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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詣景思殿, 行晝茶禮。


○臺諫啓姜顯、尹元衡事, 且論特命之非, 答曰: “古事則予未知之。 但堂上以上之加, 自上特命, 予曾親見, 未嘗知其非也。 知人, 古聖帝其難之。 然物論如是, 故從之。”


○日暈, 兩珥。


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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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傳于政院曰: “今觀忠淸監司書狀, 林川、公州等官, 癘疫熾發, 以前下送藥材救療云, 今可加送, 使之盡心救療。”


○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判中樞府事李芑、右贊成柳仁淑、左參贊權橃、右參贊鄭順朋、禮曹判書任權、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判尹尹思翼、刑曹參判尹漑、戶曹參判沈連源、兵曹參判申瑛、吏曹參判愼居寬、右尹洪暹、禮曹參議金益壽議: “養老王事, 今天使之行, 似不相問, 若有問者, 則以年老病重不知人事答之, 此後則可以因時更議, 雖以薨逝答之, 似爲無妨。 若問所在處, 則答曰退在城內別宮, 何如? 天使帶行人用樂事, 在天使處分, 我國使臣, 雖不忍聞, 恐難請止。 天使分二運出來事, 今未的知, 問禮官二員差出, 無古例, 臨時的知後, 令禮官從宜施行。” 仁鏡、世昌、李芑、仁淑、權橃、順朋、任權、許磁、百齡、尹漑、居寬議: “笠則用白, 雖載我國禮文, 於天使所見處, 則或着烏紗帽, 或着白笠, 果爲不純, 其於瞻視, 有違於理, 許着黑笠爲便。 天使回還後, 還着白笠, 則非徒政令不一, 亦非事上國之體, 今後在家, 則仍着白笠, 以示三年守喪之儀, 出外則着黑笠, 與着烏紗帽者, 不相違異, 似爲便當。” 思翼、洪暹、益壽議: “儀註內烏帽白笠, 公私異服, 已爲定制。 今旣不依成廟朝舊例, 用白笠矣, 不可因華使, 別立權制, 設令華使有問, 據實答之, 恐或無妨。” 連源、申瑛議: “白笠之制, 旣依禮文議定, 雖天使所見, 似難更變。 然爲詔使壓尊, 從權着黑, 回還後復初爲當。” 仁鏡、世昌議: “朴礪事, 自上以爲多有疑端下問, 臣等之意亦然。 若加刑則殞命可慮。 當自上裁。” 答曰: “議事皆知之。 但養老王事, 以薨逝答之無妨云, 則不可知也。 以老病答之可也。 笠帽事, 從連源等。”


○憲府啓曰: “慶源府使李芝, 昵愛嬖妾, 疎薄正妻, 遠黜外方, 使之失所, 其子女無所於歸, 薄行無狀。 請罷, 堂上加竝改正。 兵曹正郞尹雨, 有鄙陋之事,【撤取山陵依幕假家, 輸於其家。】不合政曹郞官, 請遞。 訓鍊院副正金漢弼, 前爲富寧府使時, 貪汚無狀, 北人至今唾鄙, 請罷。” 答曰: “李芝堂上加竝改似過, 只罷可也。 尹雨、金漢弼, 如啓。”


○益原君洪景霖卒。 初以門蔭筮仕, 參靖國勳, 官至副正, 登庚午第, 位至判書。 性淸儉, 與人有信。


○日暈, 兩珥。


3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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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憲府啓曰: “國家有事, 群下服勞, 雖有特異之功, 皆職分內事, 不足以爲賞, 況功勞之微乎微者乎? 上之待下, 亦不能恝然無情, 則賞之以物, 以示我眷眷之意可也, 不宜擧朝廷公器而寵異之。 上以此授之, 下以此受之, 則是上下相蒙, 而朝廷爵命, 反歸於不正不重之地, 其爲失擧, 豈不大哉? 昨見傳敎, 其賞馬與弓子、箭竹, 爲寵至極, 乃有加資敍用者, 至有陞堂上陞準職者, 此何等恩數, 濫施及此乎? 縱或有一時之謬擧, 不宜引而爲例, 而再三爲誤也, 仍喪而爵賞, 尤未安於授受之際, 請亟還收陞堂上陞準職加資敍用之命。 李芝堂上加, 以除慶源故授之, 旣罷其職, 則其加不可因授。 不歸邊遠, 而仍保重加, 則無以示貶降之意, 請亟命改正。” 答曰: “祖宗列聖時例, 遍考酌定, 豈可謂一時之謬擧? 若是謬擧, 則其時臺諫, 何不諫正哉? 雖曰因喪爵賞爲不可, 功勞有次第, 賞必副之, 不可以馬爲重也。 其間若有功賞相違者, 指摘論之可也, 如此泛論, 不知其可也。 須勿更言。 李芝堂上加, 雖爲慶源而授之, 可用武臣, 何忍棄之? 旣罷其職, 足以示貶, 不可從之。”


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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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憲府啓前事, 不允。


3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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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憲府啓前事, 不允。


○諫院啓曰: “三都官及內外官一應加賞事, 臺官論啓, 甚合事理, 累日未蒙允兪, 臣等至爲未便。 爵賞, 人主勸士勵世之具, 非有非常之功, 異衆之賢, 則不可輕授。 今者此人等雖有微勞, 是豈賞以爵命之功乎? 一有微勞, 而輒加爵命, 則爵命輕, 而士無所勸勵矣。 雖一資半級, 不當濫施, 況堂上以上之加, 尤不當施於微勞也。 近來士習不美, 以冒進爲榮, 而不知恥。 希望分外之恩, 未命之前, 顧自相賀者或有之, 由於循用舊例, 使爵賞不重, 而人懷僥倖之故也。 新政之初, 豈可輕用爵命, 以開僥倖之門乎? 一應賞加及陞職事, 請速收成命。” 答曰: “三都監官員, 豈可謂微勞乎? 爲上酬勞, 據例酌量, 賞加及職, 固無妨矣。 祖宗例恩, 我何敢始廢乎? 是以臺諫論執, 而不從也。 其間公勞實相背戾者, 指摘言之, 則予何固執乎?”


○傳于政院曰: “十一日拜陵祭後, 當上陵, 諸事預備。”


○以李芑爲刑曹判書, 鄭惟善爲工曹參判。


3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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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拜靖陵如儀, 上陵哀省亦拜哭。 將上王后陵, 贊禮任權啓不能贊導而退, 參判鄭萬鍾代之。 加守陵官鄭世虎、侍陵官林世茂, 資給衣襲, 參奉及內官, 亦加一資, 下至差備人及入番守陵軍, 各賜米布。


○都承旨李名珪言于內侍金承寶曰: “同副承旨具壽聃, 病重無救藥, 欲啓請醫藥, 而急迫未敢焉, 幸上達何如?” 傳曰: “聞具壽聃病重, 至爲驚慮, 卽遣內醫救療。”

【史臣曰: “名珪此擧非矣。 設使急迫, 內侍猶能(目)〔自〕達, 則政院豈不能直啓乎? 上出居外閣, 而內侍不離侍側, 頗有專恣之意, 名珪非徒不能先幾裁抑, 又憑之啓事, 其無知識甚矣。 推是心也, 諂事近習, 夤緣哀乞, 又奚遠哉?”】


○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許碾卒。

【史臣曰: “碾常隨人赴京, 一行人爭貿物貨, 碾終日獨坐, 一不顧視。 及登武擧, 累授邊任, 淸簡謹重, 撫愛軍民, 有古良將風。 及卒, 家無餘儲, 妻子飢窘, 不能爲喪。”】


○日暈, 有白氣如雲, 橫貫暈中, 良久乃滅。


3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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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臺諫啓曰: “臣等將濫賞事, 累日論啓, 自上强命下批, 正由臣等無狀, 使殿下有輕臺諫之心。 臣等則已矣, 殿下待臺諫之體, 不宜如此。 治國之道, 賞不僭刑不濫, 然後人知勸懲。 賞失其宜, 則雖日賞之以重恩, 不足以爲勸, 賞得其宜, 則雖微物, 亦可以知勸。 爵命, 朝廷之公器, 非人君所得以擅。 通政、嘉善, 在資級尤重, 非有大功勞, 不可輕授。 都監郞官李文楗等, 雖有微勞, 不可濫授堂上重加, 差使員金光軫, 有何異等之功, 而濫授嘉善重加乎? 況安瑋, 只以監造假家, 亦授堂上重加, 鄭士謙, 初無毫髮之勞, 職秩又卑, 遽陞堂上, 物情尤爲駭怪。 在先朝亦無其例, 皆不可濫授賞加。 祖宗朝賞格, 不至如今日之濫, 而其時臺諫力爭以爲不可, 濫賞之失可知矣。 今此賞加之命, 皆不當理, 只擧其甚不可者論之。 請亟收通政、嘉善陞職及不緊祭執事加資之命。 李芝堂上加, 不可仍授之意, 已盡啓之, 請勿留難。” 諫院又啓曰: “伏聞昨日奉審後傳敎之言: ‘昔謁宣陵, 今拜此陵, 新陵功役, 甚爲牢密, 予甚嘉美’, 臣等深有未穩之意。 自天子至於庶人, 生死葬祭, 各有其禮。 雖不可以天下儉其親, 亦不可務爲侈大, 以至於失禮之正也。 山陵之制, 漸加於舊, 貽弊益深, 董役之官, 不顧其弊, 各售其能, 務勝於前。 今以石物一事言之, 則伐石過大, 輸運道路, 軍多殞命, 至有一家之內三丁盡死者。 聞之者, 莫不於悒, 而殿下不知軍民困頓之狀, 至於此極, 乃有嘉美之敎, 臣等竊恐自此之後, 衒能迎合者多, 陵制益侈, 而弊將無窮也。 祖宗陵制, 其規已定, 靡有所欠, 而猶以優於舊陵爲嘉, 豈非欲豐於昵之失乎? 尊祖敬宗, 皆殿下所當盡誠, 豈可以昵而獨豐乎? 殿下一有是心, 而群下視效, 必有甚焉者矣。 陵制之過, 視效之弊, 大有所關故敢啓。” 答曰: “賞加事, 予意已定, 故其日適有政令, 下批而已, 豈有輕臺諫之意乎? 都監郞官等, 豈可謂微勞乎? 雖抄入, 而泛然故不從。 李芝事從之。 昨上陵奉審, 石物工役, 極爲精重, 故以所見言之, 豈以新舊陵, 有厚薄而然乎? 前例奉審後, 至以石物, 別有論賞之事矣。 民力可哀, 予豈不知? 且豈由此言, 至於啓後來奢侈之弊乎? 此意予以爲未安。”

【史臣曰: “古人墓而不墳, 其意有在, 豈爲親之心薄而然乎? 後世不知事親之道, 專事虛文, 不求其實, 竭萬民之力, 爲身後之役, 上得罪於聖人, 下結怨於民生, 是厚其親, 適足以薄之也。 國家自祖宗以來, 陵制漸隆, 至于今日而極矣。 方新陵役興之時, 董役之官, 不顧民弊, 務爲夸大, 石物過濫, 往時所無, 運一石軍人, 多至於三四百, 自興仁門, 過國都, 直抵山陵, 首尾相椄, 有壓死者。 及上拜陵, 親自奉審, 傳于侍從曰: ‘工役牢密, 予甚嘉美。’ 蓋出於深情, 而不覺言之過也。”】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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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領議政尹仁鏡啓曰: “臣年今七十, 當於歲首致仕, 而國有大事, 在大臣之列, 不敢致仕。 今則山陵已畢, 請辭。” 答曰: “卿不至衰耗, 氣力强健, 此正盡力爲國事時也。 勿辭。” 三啓, 不從。


○臺諫合司啓曰: “臣等方論濫賞之事, 自上强命下批, 故昨日力陳不重臺諫之意, 上敎以爲非有輕臺諫之心。 臣等之意, 以爲前日下批之命雖失, 而實未有輕臺諫之心, 今日政曹取稟, 亦命下批, 反以取稟爲非。 臣等無狀, 不足以見信於上, 使諫諍之地, 歸於不重, 至爲惶恐。 臺諫, 朝廷耳目, 必須審擇其人, 然後所言見重, 而朝廷尊矣。 臣等豈可冒處重地, 汚辱朝廷? 請亟遞臣等之職, 以重臺諫。” 答曰: “今適有政, 政曹稟問, 予意以爲先政未及下批者, 不可獨留, 自當依例下批云耳。 非有輕臺諫之心, 至於合司辭職, 予心未安。 勿辭。” 再啓, 不從。


○成均館進士朴謹等上疏曰:

士習之於國家, 所關重矣。 士習之正不正, 國家之治亂, 於是判焉。 故士習正, 則趨向定而國家治, 士習不正, 則趨向未定而國家亂, 爲人主者, 可不思其所以治者, 而防其所以亂者哉? 然而其所以正士習之方, 亦在乎人主之明其好惡, 以示趨向之道, 然後在下之人, 亦有所觀感而知所趨矣。 顧乃世下俗汚, 人情莫不以丸輪徇俗, 爲之當然, 故必也拈出時人之目所覩, 耳所聞者而進退之, 以明其好惡, 然後人亦知其好惡之實, 而識其所依歸也。 嗟乎! 當今之士習, 偸薄久矣, 可不思其偸薄之源而正之乎? 臣等伏念, 趙光祖以豪傑之材, 從事於聖賢之學, 風雲際會, 得遭我先王求治之誠, 一心循國, 期臻至治。 邦國不幸, 奸邪構禍, 使其愛君憂國之士, 竝皆齎志長辭, 呑恨於九泉之下, 有志之士, 孰不仰天椎心, 泣盡而繼之以血哉? 嗚呼! 光祖之學之正, 其所傳者, 有自來矣。 自少慨然有求道之志, 受業於金宏弼; 宏弼受業於金宗直; 宗直之學, 傳於其父司藝臣淑滋; 淑滋之學, 傳於高麗臣吉再; 吉再之學, 傳於鄭夢周; 夢周之學, 實爲吾東方之祖, 則其學問之淵源類此。 其平居待人以和, 接物以誠, 事父母盡其孝, 處兄弟極其友, 硏窮益精, 踐履益篤。 大本旣立, 而功利之說不能淫, 故傷今而慕古, 貴王而賤伯。 公正之心, 方直之行, 不渝於金石, 而可質於神明, 則其行己之正類此。 及其見遇於先王, 則感先王愛士之心, 喜先王待賢之誠, 以皋、夔、稷、契之業責其身, 以二帝三王之治望其君。 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徒知有其君, 不知有其身, 徒知有其國, 不知有其家。 凡古之嘉言、善政可行於今者, 無不建白焉; 凡今之賢人、吉士可用於時者, 無不薦用焉。 古者人生八歲皆入小學, 故使初學者學之; 古者有三物、八刑之制, 故以藍田、《呂氏鄕約》之法行之; 古者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科, 故制爲薦擧之試, 則其事君之誠, 設施之方類此。 其行己之正旣如此, 其設施之方又如此, 而先王之倚眷益隆, 則如鬼如蜮, 憸邪媢嫉之類, 將不得肆其志於太陽之下。 故含沙石張機弩, 期伺其隙而一發焉, 則其不爲所中者鮮矣。 嗚呼! 南衮、沈貞、李沆之罪, 可勝誅哉? 衮以媢疾奸邪之魁, 而飾以文墨小技; 貞、沆以貪毒兇巧之徒, 聽衮頤指。 見其公論益張, 是非益明, 而賢邪之勢, 不可以兩立, 則相與謀爲擯斥之術, 詐爲不經之讖, 黯黮之說, 熒惑天聽。 中夜起事, 潛漏西門以驚動之。 天門九重, 下情難達, 事起倉卒, 情僞難辨, 先王不得已而苟從其言, 初豈我先王之志哉? 太學諸生, 排闥抗疏, 號哭大庭, 爭囚禁府, 則光祖之無罪明矣, 士林之憤鬱極矣。 幸賴先王之明聖, 特從末減之科, 而命之曰: “汝等皆以侍從之臣, 上下同心, 期見至治, 汝等之心, 非不善也。 近來汝等處置朝廷之事, 似爲過誤, 使人心不平, 故不得已罪之, 予心亦豈安耶?” 然則罪光祖者, 亦豈先王之志哉? 自是之後, 憸人植黨, 布滿要津, 目以爲僞學爲詭激, 指以爲尙奇喜事, 爲更變舊章, 凡一時之賢士大夫, 莫不鋤治而芟刈之。 噫! 玆數言者, 豈非古今奸黨, 擠陷賢士之一穽乎? 尙奇喜事, 更變舊章之謗, 前則司馬光之賢, 而不得免焉; 詭激僞學之謗, 後則朱熹之聖, 而不得兔焉。 況今末世奸邪之無忌憚者, 欲搆賢士之罪, 則何患無辭哉? 及我先王, 追念光祖等之無罪, 而將欲爲收敍之計, 則衮、貞、沆陰囑尹世貞、黃李沃等無賴數人, 上書誣論, 托以爲公論, 而置之重典。 世貞、李沃之希世論疏, 固無異於徐嚞之上書乞斬朱熹, 而當時之奸人, 無有如謝深甫之抵書于地, 則其狠愎殘忍, 亦已甚矣。 臣等伏聞, 論命之議一決, 行路之人, 涕泣失聲, 而哀其無辜, 則光祖之賢, 信於人深矣。 其臨死從容, 顔色不亂, 但曰: “愛君如愛父, 憂國如憂家。” 又曰: “白日臨下土, 昭昭照丹衷。” 則光祖之忠, 誠天地之所共監也。 惜乎! 以光祖之賢, 遭先王之聖, 卒爲奸憸之所構, 而抱恨入地, 臣等每念至此, 不覺拊膺痛哭也。 夫以先王之明, 豈不知光祖之無一毫私心哉? 特急於衮、貞輩之(情)〔請〕, 而爲此不得已之擧, 此豈先王之志哉? 噫! 臣民無祿, 不享遐算, 遽有鼎湖之慟, 其未追復光祖者, 莫非先王之遺悔也。 然則今日之責, 固不在於殿下乎? 殿下誠孝自天, 愛所親敬所尊, 凡所以繼志述事者, 無所不用其極, 則獨於光祖, 可不推先王之初心哉? 先王末年, 上而臺諫、侍從, 下而韋布之士, 交章爭論, 欲明光祖之無罪者, 不爲不多, 而其於疏中, 率皆循用詭激喜事之語, 此豈足以知光祖哉? 光祖之行己處事, 平平正正, 而指以爲詭激喜事者, 衮、貞、沆其人也, 欲以明光祖之志, 而反襲譖光祖之說, 亦淺乎其知光祖哉! 其曰更變舊章者, 臣等請有以辨之。 自古及今, 法立而弊必生, 故三代之時, 亦有損益之制, 則損之益之, 與時宜之, 而所不可改者, 惟三綱五常而已。 臣等不知光祖之所更者, 其三綱乎? 其五常乎? 漢儒董仲舒之言曰: “爲政而不行甚者, 必變而更化之。” 先王之初, 廢朝之餘習尙存, 則豈非更化之秋乎? 當其更化之時, 苟非聖人之神化, 則其所條敎法令之施, 豈能無痕迹哉? 如其有痕迹, 則習熟見聞, 以爲尋常之人, 孰不自駭而自驚哉? 然則決不可以更化短光祖也。 況南衮尙以奸魁, 享榮考終, 勸懲之道, 果安在哉? 忠君愛國之賢, 卒陷不測之禍, 妬賢罔上之奸, 反享富貴之榮, 豈不反哉? 伏願殿下, 察光祖之至情, 念先王之遺悔, 賜祭贈爵, 一如先王之於金宏弼、鄭汝昌, 則士習幸甚, 國家幸甚。 嗚呼! 光祖之追奬, 固無益於九泉之朽骨, 而臣等之所以眷眷於此者, 正以光祖實乃吾儒之宗匠也。 自光祖之死, 士習之薾然久矣, 士習之淆薄甚矣。 至于今日, 正直之風熄, 廉恥之道喪, 靡靡成習, 貪汚成風, 人皆以模稜爲貴, 軟熟爲賢, 危言者以爲狂, 危行者以爲僞, 諛侫之習, 尤甚於西京之末。 一有剛毅正直, 守道循理之士, 出於其間, 則名之以僞學之流, 而加以詭異之謗。 數十年來, 以此數字, 禁錮一國之賢人、君子, 必使之無所容而後已, 此豈盛世之事, 而尙可忍言之哉? 今我殿下, 新服厥命, 四方之民, 引領拭目, 以觀新政, 苟不及此時, 明示好惡, 則奸邪之徒, 必將彈冠相慶, 而爲善者怠矣。 嗟呼! 當世之士, 無罪而橫罹者, 不可勝數, 而有如金淨、奇遵之死, 最爲枉誣。 淨、遵皆與光祖, 志同道合, 協力贊治, 及其禍起, 淨謫錦山, 遵竄牙山。 心知其必死, 而思欲一與其母訣, 淨告邑宰乞暇, 覲其母于報恩而還, 斯可謂亡命乎? 遵之母, 遠隔茂長, 行不得自如, 則登嶺望雲, 以寓古人陟屺之思, 有頃而自還, 斯可謂亡命乎? 玆二臣者, 實欲亡命, 則豈有自還之理乎? 兩邑之宰, 希附衮、貞之旨, 鍜鍊而誣告, 貞、衮乃復攘臂肆言, 以爲: ‘淨、遵自謂動法古人, 而卒乃亡君之命, 則其流之所行, 類若是。’, 至乃以是而累光祖, 甚者, 又以不軌之名加光祖, 而蔽錮聰明, 可勝痛哉? 自古小人之巧飾, 無所不至, 以趙汝愚之忠直, 亦未免於假夢爲符, 謀爲不軌之譖, 而冤死道中, 則光祖之情, 亦可以此而推之也。 伏願殿下, 痛察而一雪之, 則不唯三臣之魂, 感泣於冥冥之中, 先王在天之靈, 亦且喜殿下能盡繼志之道也。 然而復其職申其枉, 明好惡之文, 愛其人尙其志, 明好惡之實也。 殿下雖能復三臣之職, 苟不察其情而愛其人, 愛其人而尙其志, 則其所以好之, 非所以心誠好之者也。 雖欲明所好惡, 使下之人, 知所趨向, 其可能乎? 此傳所謂 “所令反其所好, 而民不從” 者也。 伏願殿下留神焉。 臣等俱以狂簡, 叨居首善之地, 耳聞目見, 慷慨於心者, 非日非月。 夫以學校, 禮義相先之地, 而群聚講論者, 只以科擧、利祿, 爲儒者事業, 不知禮義爲何物, 學問爲何事。 若有有志之士, 修身謹行, 抱經論心者, 則群排衆謗, 目以爲道學之邪氣, 指以爲詭激之餘習, 相與怪笑而忌疾之。 臣等身親見之, 不勝憤鬱, 究厥所由, 則莫非己卯之禍, 有以啓之也。 噫! 僞學之黨, 一錮一除, 而趙宋之國脈, 潛已斲喪, 玆豈非今日之殷鑑耶? 臣等徒能讀古人之書, 貿貿焉不知趨向之方。 嘗竊思其所以致此之源, 而未嘗不流涕於光祖之死, 故謹瀝血陳辭。 伏願殿下, 勿以人廢言, 幸甚。

答曰: “此人等事, 先王, 豈偶然計而處置乎?”


○儒生等再上疏, 答曰: “不從之意, 已悉言之。”


○師傅李增榮上疏, 其略曰:

方今之弊, 可言者衆, 而在所最先者, 其目有九: 一曰尊賢, 二曰正心, 三曰愼終, 四曰敦孝悌, 五曰睦九族, 六曰字庶民, 七曰興學校, 八曰任人材, 九曰尙氣節。 臣獨眷眷於此者, 誠以新服之初, 自新新民之要, 莫切於斯九者。 所謂正心也, 愼終也, 惇孝悌也, 自新之要; 所謂睦九族也, 字庶民也, 興學校也, 任人材也, 尙氣節也, 新民之要也。 所謂尊賢也, 自新新民之標的。 自新而無賢者之輔, 則昭德檢身之工夫, 或有所間斷, 而終始不一; 新民而無賢者之輔, 則承流宣化之道, 或有所窒礙, 而民不被其德澤。 此臣所以冠尊賢於八條之上, 而尊之重之者也。 伏願殿下, 勿以臣爲寒賤而忽之。


○以宋世珩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羅淑爲弘文館副提學。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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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臺諫全數請辭, 五啓, 不允。


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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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詣景思殿, 親行望奠, 仍行朝上食。


○臺諫請辭, 五啓, 不從。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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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政院以倭書契入啓曰: “事甚緊急, 請招議政府全數、備邊司堂上、兵禮曹議。” 傳曰: “可。” 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啓曰: “伏見全羅右道水使梁允義啓本及倭人所齎書契, 則似非賊倭。 但不遵舊約,【庚子舊約, 不由對馬島之路而來, 則論以賊倭。】其計莫測。 邊將截然不接, 使不近境則已矣。 今旣下陸, 殄殲之策, 固所難行, 宜速遣秩高京朝官, 率事知通事, 察其言語形貌, 有馬島之倭, 隱側其間, 臨機善措, 毋使逃還, 劃卽馳啓, 以待朝廷處置。 若無如此事狀, 略饋酒食, 因以曉諭曰: ‘爾等不由舊路, 失信違約, 邊將固當殄殲。 朝廷姑容不治, 此實包荒之意也。 如欲誠心來朝, 宜由舊路。’ 云。 且勑邊將, 督令還送, 後或來由此路, 一依舊約施行何如?” 領、左相啓曰: “全羅道, 非待倭之地, 若見倭船見形, 則所當搜討禁絶, 而使至於下陸。 又率來館頭,【在海南縣】於蘭浦萬戶有罪, 請先罷拿推。 水使亦非不知, 而不能措置, 請推。” 傳曰: “知道。 萬戶先罷拿推可也。 水使亦當推之。” 領、左相啓曰: “敬差官, 令吏曹差遣, 則恐或事緩, 故今直書典翰李若海以啓。”


○臺諫全數請辭, 累啓, 不從。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上箚曰:

人主深居九重, 一榻之外, 皆非視聽所及, 而內外之情, 得無阻隔之患者, 唯賴耳目之官, 隨事商確, 故其開廣言路, 蘄不至於孤立者, 靡所不至。 苟或一有論說, 則是非可否之間, 不問其輕重巨細, 必皆從容開說, 反覆引喩, 徐待誠意交孚, 彼此洞豁, 然後處之。 今以天地之度, 望於殿下, 而猶恐其少有褊狹者, 中外咸切, 而近日以來, 因言官所陳, 發於言動, 皆不可以厭人心, 臣等不意殿下, 輕一身耳目, 使上下不交, 而不自惜也。 新政之初, 致合司累伏閤外, 已非美事, 乃於啓事方騰之初, 外議未已之際, 輒下綸命, 直施徑行而不顧, 急遂己見而後已。 使言者之口, 追爭申辨於事過之後, 物情橫激, 見聞騷擾, 此其大乖平心虛己, 樂取爲善之方, 而自聖莫己若之痼疾, 已萌矣。 殿下若能靜思己愆, 悟其所以聽言接下, 果不如是, 亟賜溫諭, 洞示不貳之誠, 則猶可以補完釁缺, 鎭安朝廷。 不此之顧, 愈守自用, 任其廷立, 至請遞避, 而若無所聞, 或略擧片言, 苟循拒人之例規, 或牢降峻辭, 顯示杜口之厲色。 王心已僻而莫正, 王德已累而不純, 孤立之勢自判, 而內外阻隔之弊, 後不可及救矣。 言官之意以爲, 殿下訑訑已極, 而不得其言則可去, 臣等之意, 猶冀殿下, 幸自悔悟其未及察, 使邦人, 皆仰日月之蝕, 此孰非愛殿下之心哉? 伏願殿下, 潛思焉。

答曰: “觀箚, 近者臺諫累日辭職, 予以爲未安, 所論至當。 但此賞格, 斟酌舊例而定之, 不以臺諫所論爲然, 而不可改之意已定, 故令下批矣, 非有峻辭而杜口之意也。”


3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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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成均館進士朴謹等上疏曰:

臣等伏聞聖敎, 心膽墮地, 固欲結舌而退, 坐視靡靡之習, 而慷慨之懷, 奮激于中, 憤鬱之情, 不敢自抑, 更叩天門, 冀激宸衷。 嗚呼! 天將喪(文斯)〔斯文〕矣。 有賢如光祖, 而死於誣枉, 得君如殿下, 而公論不行, 臣等伏地痛心, 不知天心之終何如也。 嗚呼! 道其墜地矣。 一光祖死, 而擧世吹虀, 危言危行, 爲世大禁, 于今十數年, 是非猶不能明, 臣仰天疾首, 不知士習之終何如也。 嗚呼! 讒諂面諛之人至矣。 好惡旣分, 賢邪類至, 故訑訑之聲音顔色, 拒人於千里之外, 今我殿下, 復奸人【李沆、蘇世讓。】之職, 猶恐不及, 申賢者之枉, 苟有所諉, 消長之幾, 於斯判矣。 臣等傷今思古, 不知國脈之終何如也。 然則殿下之好惡, 可知矣。 公論不行, 是非不明, 正學一脈, 湮滅無餘, 臣等私憂過計, 竊不勝漆室嫠婦之憂, 未嘗不流涕於士習, 痛哭於國脈也。 噫! 命之窮矣, 亦已矣。 言有盡而情則無窮, 事已往而公論難泯, 略陳一得之憂慮, 庶幾白日之昭臨。

【前後儒生之疏, 皆出於進士康惟善之手。】上御書批答曰: “汝等居首善之地, 好古而論時, 疏章三上, 辭懇義直, 所學之正, 何以加此? 我先王敎育之澤, 亦可想矣。 然言之不從, 有意存焉。 且太學, 雖曰公論所在, 是非之定, 自有朝廷, 言是非則得矣, 期於定是非, 則非諸生事也。 汝等姑退而更思之。”


○日暈, 兩珥。


3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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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詣景思殿, 行茶禮, 仍行夕上食。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曰: “卒哭後卽當視事, 而無視事可當之所, 故未能焉, 以此下有啓達之事, 亦未得焉, 上下之情不通。 近來三都監官員及他餘執事所爲, 皆臣子職分之事, 而論賞似重。 此固自上誠孝, 以喪事爲重, 考前例而爲之矣。 但下之所啓, 亦參酌前例而啓之, 至爲當也。 且臺諫方啓之時, 答以已定, 旋有下批之命, 臺諫之意, 以爲非徒不樂聞論啓, 似有輕臺諫之意, 且群情亦以厭諫疑之。 天意未必如是, 而物情皆以爲然, 至爲未安, 請斟酌而從之, 勉諭臺諫, 使之就職。 臺諫者, 人主之耳目, 今不就職, 至於累日, 非徒國體有妨, 見聞未便, 新政之初, 尤爲未安。 故臣等敢啓。 近來國有大喪, 天使又將出來, 畿甸之民困極。 進上之事, 自下啓之未安, 但觀其勢難, 未敢容默。 魚物與素膳, 各官或有産處, 或徵之民間, 各浦則徵之水軍。 今年水軍極困, 此事, 令司饔院提調量減。 非徒京畿如此, 八道皆然, 下書于觀察使, 訪問民弊, 救之爲當。 卽位後, 例當求言, 草野之人, 亦有欲陳所懷者矣, 請求言採用何如? 兵、水使處, 亦當下書, 令撫恤軍卒。” 答曰: “無可接見之所, 今未接見, 於予心至爲未安。 今因喪論賞, 或開新例, 或增舊例, 爲上效勞, 不可以薄酬, 玆故參酌而陞重加。 臺諫方啓之時, 徑自下批, 似爲不當, 而終不可改, 故適有政, 卽令下批。 豈少有輕臺諫之意乎? 兩司累日辭職, 至於此極, 人之見聞驚擾, 予心亦爲未安。 故反覆開諭, 迄今不就, 予罔省所措。 但待臺諫就職而已。 餘所啓之事如啓。” 仁鏡等再請從臺諫所啓, 不從。


○臺諫請辭如前, 答曰: “耳目之職, 不宜一刻無之, 而積日辭職, 事多廢闕, 此豈細故? 已往之事, 不可追論, 將來之事, 相與益勵, 須毋强辭, 速行職事。” 臺諫辭退曰: “人君之過, 如日月之蝕, 過則人皆見之, 及其改也, 人皆仰之, 事雖已往, 知其失則當改之。 上敎以爲, 已往之事, 不可追論, 是吝過遂非也。 從諫弗咈, 改過不吝, 成湯之所以爲聖也。 若諉諸已往, 而咈諫吝過, 則其不至於顚覆典刑者幾希。 將來之事, 相與益勵, 臣等聞之, 不勝感激。 然目前之失, 不能匡救, 雖欲益勵將來, 必無效力之地。 臣等終不可就職, 請亟遞臣等之職。” 答曰: “顚覆典刑云, 至爲駭愕。 予意已盡言之, 須速就職, 更詳辨論。” 臺諫啓曰: “上敎以爲就職, 更詳辨論, 臣等當就職論啓。” 臺諫啓曰: “都監郞官及差使員、高陽郡守等通政、嘉善加, 不緊祭執事加及陞職未便之意, 已盡啓之, 請勿留難。” 答曰: “山陵始役等祭諸執事及差使員與高陽郡守等加, 如啓。 他所論, 已盡言之, 不允。”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上箚, 其略曰:

近日殿下所以處事者, 無博採用中之美, 有自用驅迫之迹, 所以接下者, 無恢弘寬裕之道, 而有嚴毅咈厲之色, 臣等大惑焉。 夫耳目之於身, 所繫至關, 如有斯須晷刻之昏聵, 則必急醫而診護者, 無所不至, 以求其視聽。 臺諫者, 人君之耳目而曠廢不仕, 今已累日, 庶務叢積, 如聾如瞽, 事莫急於此矣。 故大臣會詣闕庭, 丁寧納誨, 處置詳切。 至於面諭之請, 尤其交泰之至計, 庶矯阻隔之弊習, 而殿下托以接見無處, 亦不勉從, 是殿下旣輕耳目之官, 又不重股肱之任也。 殿下亦嘗見廢耳目股肱, 而得以爲成人乎? 古之人君, 或引見臥內, 進對前席, 其上下相與之意, 殿下果以爲何如哉? 以今日殿下所以待大臣、臺諫之失觀之, 則必至於股肱不備, 耳目廢司, 四體不備, 孤立無助, 而顚覆之禍立至, 豈不寒心哉? 夫僭賞之爭, 實是公論所發, 一命追改, 又無重難之勢。 而言官之激切辭避, 以至於此者, 雖以輕於待遇爲嫌, 而其端實起於此, 則今日之所以開慰言官, 使之就職, 不可以他求者也。

答曰: “觀箚辭, 所論激切。 臺諫就職論事、(故)不緊執事加, 皆依允矣。”


○日本國王使及小二殿、對馬島特送等船, 到泊于慶尙道, 上命大臣等議之。 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啓曰: “倭自拒絶後, 頓無形影, 朝廷每慮何以然也。 今國王使臣及小二殿出來云, 此則當待之類也。 無他可爲之事, 前者國王使臣來, 則例送宣慰使, 今可令吏曹差送。 且馬島特送倭, 已爲拒絶, 不令下陸, 請依邊將入送之啓, 速令還送。” 答曰: “知道。”


○全羅道羅州, 有雌牛産犢, 一身兩頭, 生而便死。


3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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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領中樞府事洪彦弼啓曰: “臣今年七十, 重病在身, 筋力衰(渴)〔竭〕, 凡公會皆不得參。 貪官冒祿, 不可在職, 請致仕。” 答曰: “雖有病, 旣在閑地, 且不至衰耗, 公會等處, 斟酌行之。 致仕則不可爲也。” 傳于政院曰: “致仕則不允。 賜几杖等事, 院當察而爲之。” 彦弼再啓曰: “臣外貌雖如此, 筋力俱衰, 死亡不遠, 入闕時, 行步甚艱, 領經筵及藥房提調, 請命遞。” 答曰: “啓意所當不從, 而行步爲難云, 故從之。”


○臺諫啓曰: “李文楗、李夢亮、金瑞星、尹先智等, 僅辦臣子職分內事, 而至授堂上重加, 甚爲未便, 請命改正。 告訃宗廟、社稷、永寧殿、永慶殿執事與合祔時侍衛史官等, 不緊執事中, 所任尤輕, 請竝收成命。” 答曰: “此人等事若可從, 則昨何不竝從乎? 終不可從, 故不允。 合祔時, 本無史官。”


○以李芑爲兵曹判書, 尹任爲刑曹判書, 韓澍爲弘文館應敎, 金振宗爲校理。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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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傳于政院曰: “頃者禮曹以旱徵, 伸理冤獄事, 擧例施行矣。 刑獄間事, 固爲重大。 近來盜賊興行, 數有搜捕之事, 捕盜將雖捕付, 而刑曹若不能趁時治之, 其間不無冤悶, 且眞爲盜賊而遺漏, 則此亦不可, 所當詳辨。 他餘事, 亦當疏決得宜也。 且山臺左、右邊軍人, 多數來役, 爲官員者, 當以無弊撫恤爲心。 此意言之可也。”

【史臣曰: “是時畿甸之民, 困於徭役, 道路之間, 顚仆相望, 上惓惓以此爲念, 憫惻之意, 見於辭旨, 而爲有司者, 慢不爲意, 縱情鞭扑, 視同草木。 蓋下不奉上, 弊習已痼, 識者憂之。”】


○臺諫啓曰: “卽位後一不視事, 上下阻隔, 群情悶鬱。 世宗大王, 二十七日內, 視事於倚廬之中, 豈無其意? 且今旱災已成, 兩麥盡爲焦傷, 民生至爲可哀。 人事失於下, 然後天災應於上, 所當接見群臣, 面論致災之由, 講究消弭之道, 請速視事。 領中樞府事洪彦弼, 以老致仕, 煩劇之務則已矣, 領經筵之任, 有時入侍, 雖老可以堪任, 雖扶持入侍, 可也, 雖或先出可也。 若以老病, 幷遞領經筵之任, 則老成之臣, 無接見之時, 請勿遞領經筵。 五島倭違約出來, 嚴辭入送爲當。 五島與對馬島之倭, 不須分辨。 分辨之時, 恐有意外之變, 分辨之後, 處置亦難。 敬差官李若海請命還來, 令本道觀察使及兵、水使等, 開諭後入送。 刑曹判書尹任, 雖曾經重地, 委之以權, 非保全外戚之道, 請遞。” 仍啓前事, 答曰: “都監郞官堂上加不允之意, 已盡言之, 故不敢改正。 近來久不視事, 予亦以爲軫念, 而以不得已之勢, 未敢爲之, 近當酌而爲之。 旱徵已著, 農民悶鬱, 予豈安心哉? 因何事之失, 有如此之災乎? 深用憂懼。 領經筵事, 昨於允時, 非不慮罕接爲未便矣, 但身有隱病, 經筵先出, 亦不可云。 非徒恐勞, 又以失禮致念, 故重違其情, 勉從也。 今觀所論, 果當。 勿遞可也。 尹任事, 刑曹非他權地之比, 且非予所特差。 昨政及前政, 累次擬望, 故落點耳。 五島倭事, 當初共議定之, 今可更議于三公。”


○下敎中外求言, 蓋從大臣請也。 右副承旨崔演, 草其敎曰:

建旌進善, 唐治所以隆熙; 振(軺)〔鞀〕納言, 夏室因之大競。 稽諸誼辟聰明之開廣, 皆賴群下敷奏之周詳。 況君門深於九重, 王澤常患於壅閼, 而堂下遠於千里, 民情難得以疏通。 如欲致治之大興, 必先自嘉言之罔伏。 顧予涼德, 遭天大艱。 雖斬焉在憂服之中, 詎恝然忘宗社之計? 罔念後侗之眇末, 擬續前緖之耿光。 在(疾)〔疚〕煢煢, 方切恭默而思道; 求治汲汲, 每懷憂勤而勵精。 然措施或至失宜, 抑思慮有所不逮。 敎化陵夷, 思所以修明之; 風俗淆薄, 思所以敦厚之。 朝無整肅之綱, 思所以振之; 國狃汰侈之習, 思所以革之。 年穀失稔而公私儲竭, 思所以富之; 邊烽告警而夷虜劻勷, 思所以禦之。 盜賊殺越, 何以弭之? 刑獄冤枉, 何以伸之? 兵政解弛, 何以修擧? 士習偸靡, 何以振作? 窮民流離, 何以安集? 賢士遺逸, 何以蒐求? 以至興廉祛貪之方, 與夫應災恤荒之政。 罔知攸濟, 已切涉淵之懷, 思免厥愆, 盍擧闢門之典? 尙賴匡救之力, 永圖治平之功。 嗚呼! 若生子罔不在初, 知吉凶於貽命, 矧作事要必謀始, 關機括於愼終。 構廈必採其衆材, 得鳥非取於一目, 要須廣詢而博訪, 終欲從長而用中。 咨爾大小臣僚, 曁爾草野韋布, 毋避料鬚之嫌, 咸進逆鱗之言。 言雖不中, 亦不加罪。 新服命德亦當新, 玆旣虛襟而好問。 樂取人善斯可樂, 何難屈己而拜昌? 惟爾政府, 體予至懷, 曉諭中外。


3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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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召三公、備邊司、禮曹、兵曹, 會議倭事。 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啓曰: “全羅道敬差官勿遣事, 兩司論啓。 臣等當初議得時, 對馬島倭與五島倭, 非以爲定應偕來也。 但其情難測, 對馬倭已見拒絶, 恐相通, 故敬差之行, 令帶率慣接倭人事知通事而去, 對馬倭雖來廁其間, 不可顯言於口, 只心知其故而馳啓, 則朝廷自當有處置矣。 敬差之去, 今已數三日, 業已往矣, 勿令還來爲當。” 傳曰: “如啓。” 仁鏡等又議曰: “日本國王使及小二殿使, 已議依舊例接, 對馬島特送, 因兩使雖欲上京, 固不可許。 國王使臣, 其委來事, 自有朝廷處分, 而纔到境上, 便發不遜之語, 至以不接馬島特送, 則一時當還入歸, 以試朝廷淺深, 其情可見。 今當語之曰: ‘君等初受命國王時, 若不接對馬島特送, 則不歸王京, 與特送一時還來云乎? 旣無國王之命, 則君等何敢擅自還去乎? 君等亦人臣, 失使臣之體, 莫此爲甚。 且委來事, 君等上京之後陳請, 當有朝廷之議, 豈有司之所知乎?’ 以此意, 令禮曹移文于宣慰使, 不可接待特送事, 多般開諭, 處置得宜何如?” 傳曰: “知道。”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曰: “大行大王未寧時, 宰相等以婚嫁見罷, 今已久矣, 豈不自省其罪乎? 今宰相數少, 收敍何如? 且崔輔漢, 其時非謀避, 自以身有病, 恐不能當大事云爾, 自上斟酌爲之何如?” 答曰: “此人等, 得罪於父王, 于今敍用, 予意以爲速矣。 且予意堂上官, 則該曹當斟酌而付職, 故予未敢言耳, 今觀啓言, 似當矣。 然則勿論堂上、堂下官, 分辨婚嫁月日久近, 而敍用似宜。 輔漢與此人等有異, 今不可速敍, 且婚嫁之人, 旣如此收敍, 則其時受由在外, 不卽上來者, 獨不擧論, 似爲未便, 竝敍何如? 凡如此之事, 雖或思之, 而未知物情何如, 未敢言耳, 如此啓之, 亦似無妨。” 仁鏡等回啓曰: “其時聞訃不卽來者, 固爲非矣。 然自上命, 竝敍用允當。”

【史臣曰: “仁鏡等居相位, 不能進用賢才, 汲汲以有罪過者爲請, 其心之曲爲私地可見。 上答之以此, 辭意厲絶而溫, 仁鏡等聞命, 大有慙懼之色。”】


○臺諫啓前事, 憲府又啓曰: “尙衣院正全公侃, 人物庸劣, 不合長官, 請速遞。” 諫院又啓曰: “國家接待倭奴有其處, 往來有其路, 若不由其路而來, 則論以賊倭, 已有成約。 爲主將者, 固當守其約, 常川整勑, 遠斥堠謹烽火, 如見異船之來, 另加措置, 嚴兵示威, 使不得來泊, 今所謂五島倭船, 托有書契, 如入無人之境, 至於下陸, 邊備解弛, 一至此極, 雖有小敵, 亦不能禦明矣。 主將之罪, 自有其律, 而只治萬戶, 事甚顚倒, 水使梁允義, 請竝拿推, 依律定罪。” 答曰: “全公侃, 非徒以副正爲正, 亦有陞職之賞, 試可乃已, 不須遞之。 梁允義事如啓。 餘不允。”


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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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親詣景思殿, 行朝上食。


○左參贊權橃啓曰: “全羅道水使梁允義之罪, 固所當治。 但臣聞之, 倭人欲進獻火炮, 言亦不順, 不無恐動我國之意。 當此時, 防備實難, 待得措置後治罪似當。 臣之所啓, 非臣之任, 欲議諸大臣, 而(弟)〔第〕以事急, 故來啓耳。”


○憲府啓曰: “全羅道水使梁允義拿推, 事固當然。 今者五島倭入境, 所齎者多兵器, 其謀難測, 而船隻聯續見形, 防備實難。 主將不可一刻無也, 而新水使雖差出, 亦不可必保其堪任。 況遠道赴任, 必動經旬月, 而變之生也, 在於呼吸。 此臣等所以不敢決於允義之拿推, 而今觀參贊權橃所啓, 正中今日軍機, 允義之罪, 待事定治之, 亦未晩也。 權橃憂慮國事, 夜以待朝, 獨能來啓, 眞宰相事也。 請梁允義, 姑命仍定。” 傳曰: “諫院啓云, 邊事虛疎, 主將不可不治, 予意亦以爲然, 業已從之, 遽爾改之, 則號令不一, 故今朝參贊之言, 不敢從也。 今因憲府之啓, 而更思之, 倭變早晩不可知, 而邊事若急, 則後悔無及也。 屢改無妨, 故今從之。”


○臺諫啓前事, 皆不從。


○政院啓曰: “經筵事, 自前政院啓稟, 而向承經筵處所臨時發落之敎, 故今更敢稟。” 傳曰: “今者方在喪疚, 正殿之座, 予所不敢。 以此故, 經筵處, 迄今不定。 近當斟酌傳之。”


○以洪彦弼爲領經筵事, 白仁傑爲司憲府持平。


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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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傳于政院曰: “大行大王御容, 初以爲畫不得成, 今幸追畫如此, 雖未至恰似, 大槪若是, 朝廷不可不瞻慕。 明日成廟朝駙馬、諸君、政府(專)〔全〕數、六卿及領中樞、判敦寧、弘文館兩司長官, 奉審爲可。 予於(關)〔闕〕門內祗送。”


○臺諫啓前事, 不允。 憲府又啓曰: “迎詔之時, 陳樂不作, 雖在前例, 臣等之意, 以爲以本國之喪, 迎詔之時不用樂, 恐不合禮。 況迎詔勑, 皆用吉儀, 而獨於樂, 陳而不作, 甚爲未便, 請議朝廷, 處之得中。 慈壽宮迺先王後宮寓接之所, 所當嚴肅, 無異宮禁。 今聞微賤妖尼混處, 其數甚多, 長作佛事, 妖邪之術, 無所不至, 鈴鐸之音, 徹於外間, 至爲不美。 今者大行大王後宮, 亦將出寓, 尤不可不爲嚴肅, 微賤妖尼等, 一切黜送門外, 使之長髮, 以抑邪道。” 傳曰: “作樂事, 其議之。 慈壽宮, 自祖宗朝, 門禁嚴矣。 聞所居之尼, 只是陪後宮云, 當令閹寺, 更加嚴禁。”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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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領議政尹仁鏡等, 奉審大行大王影幀于書筵廳, 嗚咽莫不垂涕。 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啓曰: “臣等初以爲眞像森然, 今者承審, 未見平時眞似之處。 古人云: ‘一髮不相似, 卽非其人’。 臣等聞自畫成以後, 自上焚香奉敬, 以寫永思云。 後世聖孫之承奉也, 以爲中宗御容如此, 則無乃不安之甚乎?” 傳曰: “平昔寫出, 猶有未眞, 況今追想而欲眞乎? 然而馬上影彷彿, 故奉安之矣。”


○臺諫啓前事, 不允。


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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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子〕/大司諫李潤慶啓曰: “御幀稍不相似, 以此奉安, 至爲未安, 況容貌甚不相似乎? 雖一髭髮不相似, 而謂之先王遺像, 猶爲古人所非, 而强爲後世嗣王之追慕, 以寓孝思之意, 而謂吾親吾君, 已非忠孝之道, 亦恐先王在天之靈, 有所不肯也。 且先王臨御四十年, 豈不知畫眞之有例乎? 然而不爲者, 未必無意, 今豈可以不似之追畫, 爲遺像而奉安乎? 姑停奉安, 更與朝廷, 廣議處之爲當。 臣等職在言地, 審知其非, 不可不啓。” 答曰: “平時畫出, 猶或有異, 況隨後想畫乎? 然馬上幀彷彿, 殿坐幀亦大槪相似, 故奉安已定, 不可動搖。 且掛在高處, 見且不能從容, 所見各異故也。”


○傳曰: “明日經筵, 雖於書筵廳, 正殿之避, 前已敎之, 而喪中交椅, 亦所未安於心, 階上平排爲之事知之。”


○臺諫啓前事, 不允。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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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御朝講。 參贊官羅淑曰: “三代之時, 去古未遠, 人心淳厚, 而猶有譸張之事, 況在後世乎? 人君先定吾心, 則邪正是非, 分明可知矣。 憸邪之人, 如藤蘿乘間攀附, 而售其奸, 朝廷之間, 須先辨邪正爲當。” 領事成世昌曰: “古者政府用人, 而今者人物用捨, 不關政府, 而在於該曹, 故政府, 則如見他人之事, 何能得賢乎? 取採一國公論, 歷試心術, 如其賢者, 則陞用何如? 在外遺逸, 不可謂無, 十室之邑, 必有忠信, 則新政用人, 當急於此。 頃者已令薦擧, 如得才德之人, 資級日月, 安可計乎?” 上曰: “草野遺逸, 政府、該曹薦擧可也。 雖有其人, 予何知哉?” 世昌曰: “武士亦當預養。 三面受敵, 而常時不陞用, 則及其事出, 欲用不得, 須進群賢, 而自上斟酌用之耳。” 許磁曰: “世昌之言至當。 用人之事, 在今先務。 草野之中, 豈無賢者? 我國用人, 與古不同, 計其資級, 不卽陞用, 今雖求賢, 使爲參奉, 則有志行道之士, 無所展布, 而末流之官, 何所能爲乎? 以此或有不仕者矣。” 世昌曰: “我國重科擧, 而非科擧之人, 則用之不盡其才。 如其賢者, 置諸臺官爲當。” 羅淑曰: “親喪固所自盡, 上敎以爲, 誠孝不足云, 此言至當。 宜法古人, 執喪當如此矣。 但人君執喪, 異於常人, 宗社臣民, 係於一身, 此豈吾之身乎? 先靈付託之重, 須更調保。 此身平安, 然後於國家萬世, 幸甚。” 知事權橃曰: “匹夫之孝, 疏食水飮, 而人君執喪, 不可如此者, 一身安保而後, 宗社有托故也。”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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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詣景思殿, 行夕上食。


○禮曹啓曰: “昨日經筵, 大司憲宋麟壽、大司諫李潤慶所啓先祭後封之論固當。 然先行賜祭, 則詔勑之留館日久, 揆之於禮, 實所未安, 請以祖宗朝舊儀爲之何如?” 傳曰: “宋麟壽、李潤慶所啓之辭, 先親後己之意, 實合予心。 今者禮曹之啓如此。 此事之大者, 其遣史官, 議于三公。” 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禮曹判書任權等議啓曰: “今者通考祖宗朝舊儀, 皆先封而後祭。 只王獻臣天使欲先祭而後封, 朝廷博議而强請, 然後乃許先封。 蓋封王之詔, 一國莫大之慶, 豈可久留客館, 而不先之也。 以此觀之, 在我國禮, 固不可不先封, 詔使如欲先賜祭而後冊封, 則令問禮官, 據舊例爭之, 至於詔使牢拒不聽, 則亦不敢不從。” 傳曰: “先封後祭, 雖曰舊儀, 己先於親, 予所不忍, 今日之議, 恐不得從也。 先祭節目, 磨鍊以啓。”


○臺諫啓前事, 不從。


元年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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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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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朔/上親行朔祭于景思殿, 仍行朝上食。


○左議政柳灌以病辭職曰: “臣本以斗筲之器, 淺薄之資, 旣無學識, 又乏才華, 徒事雕篆, 僥倖登第, 濫受中宗殊遇之恩, 歷踐華要, 遂躋崇班。 及聖上嗣服之初, 擢置台司, 位冠百僚, 顧臣庸瑣, 豈堪當此重任? 常懷淵氷之憂, 恐致覆餗之譏。 才劣福過, 神理見罰, 疾病纏身, 自前年十月, 舊患腹脅腰背之痛復作, 朝歇暮劇, 艱難隨行, 本證加發, 坐臥艱辛, 稍或運動, 上氣喘乏, 又益以痞脹嘔吐。 危証疊作, 久而漸重, 雖欲力疾供職, 小效涓埃, 以補(惟)〔維〕新之治, 而氣力日以憊弱, 精神隨之昏暗。 得此重証, 已成沈痼, 藥不見效, 難冀生道, 深恐永負國恩, 無以効犬馬之力於異日。 今方新開經筵, 講究治道之時, 臣備大臣之數, 不可久廢入侍。 且華使之來, 近在朝夕, 當此國家有事之時, 臣病不可以期月取效, 政府非養病之地, 解其官職, 專心調理。” 云。 答曰: “今觀狀辭, 深用憂慮。 雖有疾証, 自然調保行之, 至於辭職, 尤爲未安。 勿辭職, 安心調理可也。” 仍遣史官, 諭以不許辭職之意, 命內醫院官員診候, 用相當之藥。


○領議政尹仁鏡、禮曹判書任權啓曰: “御前通事, 無如李應星之精通, 故曾已差出, 而其母前月身死, 不得已使之起復, 預先習儀故敢啓。”

【史臣曰: “起復之制, 起於何代? 非聖人所制, 非上古所聞, 其叔季之事乎! 如應星賤輩, 固不足論, 或有貪功名之士, 幸國家之有事, 而患衰麻之在身, 則其黨惡相濟者, 托於起復, 以肆凶謀, 甚矣作俑之人也。 向者三凶用事, 患一二人丁憂, 起復之議大張, 而胸臆未遂, 事已敗露, 皆伏其辜, 其於起復, 寧有不戒?”】


○臺諫啓李文楗、尹任事, 不允。


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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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御晝講于書筵廳簷下, 講《宋鑑》。 侍讀官金䃴曰: “周世宗審知太祖之爲人, 故譖言不得入。 昔光武號爲英明之主, 而其所以待馬援者, 亦云至矣, 然知之不審, 故其害也, 至於終速(梁崧)〔梁松〕之譖, 使援死不得葬。 君臣之間, 其可畏也如此, 必知之審而無間, 然後譖言無自以入。” 檢討官李煇曰: “雖知之審, 而信之不篤, 則譖人易投其隙, 必知之審信之篤, 然後可謂帝王任君子之道也。” 講訖, 䃴曰: “一日萬機, 人主之職。 故君無獨行之事, 如乾之無獨運之理。 必得人而代天工, 然後無曠官之責, 而庶事康哉。 然得賢非難, 知賢爲難; 知賢非難, 任賢爲難。 其必任之專, 然後其人, 得以展盡所懷, 無有疑畏之心, 而大其施設, 故雖有憸邪之人, 非獨不得肆其猜害, 亦將化而知向方。 惟其自上, 信之不篤, 而用之不盡其道, 故其人, 亦不得有所展布, 而小人, 易得以投間抵隙。 歷代人君, 雖或得人, 而不能用之者, 何莫非知之不審, 用之不當也哉? 是故一朝奸人伺隙, 則非但一身之害, 而士林之禍, 亦從此而酷, 國家氣脈, 於是乎斲喪焉。 知人信任, 有關於爲國也如是。” 上曰: “所論至當。 當留意焉。” 煇曰: “後世帝王之學問, 在於經筵, 蓋帝王學問, 不在於章句文字之間, 貴乎深造而自得之而已。 堯、舜、禹三聖人, 以天下相傳, 不過曰: ‘人心惟危, 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 允執厥中。’ 以十有六字, 而天下至理, 無不俱載。 蓋人心出於形氣之私, 如銛鋒悍馬而難制, 故曰危; 道心發於義理之公, 如泉始達火始然, 故曰微。 必精以察之, 一以守之, 使之操存涵養, 靜有所得, 動無所失。 而充盡謹獨之功, 當其人心之出, 如敵人當前, 必欲勝而後已, 則道心之發也, 淸明之氣, 隨處而克私者, 譬如將帥, 坐御軍卒, 動靜云爲, 酬酢萬變, 盡歸於正。 且學問之事, 夕惕乾乾, 血氣或至衰耗, 則惺惺之功, 恐不能着。 上自初喪, 哀毁過禮, 面無血色, 羸悴之極, 著於下人之觀瞻。 人主一身, 宗廟社稷之所付托, 不可謂吾身, 而忽於調攝, 上旣行朔祭, 旋行朝上食, 臣恐玉體或有所傷。 且金䃴所啓用人之論至當。 大抵國家求賢, 有名有實, 求賢者名也, 得而用之者實也。 然雖曰用之, 情意有或不相孚, 則雖有志節者, 亦難於有所施爲。 昔禹告于帝舜曰: ‘帝光天之下, 至于海隅蒼生, 萬邦黎獻, 共惟帝臣。’ 其必有光天下之實, 然後人樂爲用。 苟或不分賢不肖而雜用之, 則上無用之之實, 下不見用人之效。 昔湯之於伊尹也, 伊尹在有莘之野, 三使往聘之, 然後得以爲臣, 故能以天下爲己任, 而無疑慮之心。 高宗之於傅說, 文王之於太公, 昭烈之於孔明, 亦然。 蓋君臣之間, 終始如一, 故能成天下之事。 人君徒知用人, 而不相孚, 則其不至於解體者, 鮮。” 上曰: “憂予氣憊而不專於學問, 固當留意, 然一日行祭, 何至於傷乎?” 䃴曰: “向者大臣所啓, 薦拔遺逸, 已令該曹, 與政府同議啓之, 其擧遺逸之名, 甚合於古昔帝王求賢如渴之意, 然有是名, 而無其實, 無以輔理治化, 此所以雖用其人, 而不見施設之效也。 雖一技之人, 薦拔而用之, 必有所眷遇, 然後其人, 亦以身許國, 而有所爲也。 薦賢之事, 新政之初, 人皆樂聞, 而望其實效, 若終無實, 則不如當初不爲之時也。 故曰, 徒爲文具, 適足以害治。” 特進官林百齡曰: “臣待罪戶曹, 近見各司倉庫儲蓄, (渴)〔竭〕盡無餘。 年年凶荒, 國事多端, 今又旱徵已現, 支供天使, 民力不暇及於農事。 許多國用, 不知何由得辦, 日夜憂慮。 今夫所無之物, 不得已預納, 預納而不足, 則又有卜定之令, 卜定而不足焉, 則貿諸市人, 以故中外之民, 俱困於供上, 而救荒無方。 自古帝王足國, 無他, 存其恒供之數, 而節用愛民而已, 預納卜定等弊, 皆由於不節矣。 古云: ‘愼乃儉德, 惟懷永圖’。 此新政之所當體念也。” 上曰: “孔子曰: ‘百姓不足, 君誰與足?’, 此正今日之所憂。 纔經陵寢之役, 繼有天使之來, 旱災又如此, 民生之困, 到今極矣。 天災之作, 由於人事之失, 念予不德, 夙夜憂懼, 該曹亦當盡力措置。” 特進官愼居寬曰: “民惟邦本, 本固邦寧, 今民生之不寧久矣。 勞力山陵, 可以少康, 而詔使之來, 其勞倍(簁)〔蓰〕。 旱徵之出, 豈無所由? 覆種時過, 力不暇及, 西成望絶, 其憂莫大。 古人云: ‘百官, 各修其職, 災異乃息’。 在下之人, 不可不昭格無贏, 而自上亦當節用而愛人, 使民以時。” 上曰: “至當。 上下所當交修也。” 居寬曰: “伊尹曰: ‘新服厥命, 惟新厥德。’, 又曰: ‘愼終于始。’ 蓋始之不愼, 而能愼其終者, 未之有也, 此嗣服之初, 所當留念而無少間斷也。 且所啓用人之事, 亦新服所關, 苟欲得人, 先盡其知人之道。 故曰思知人, 不可以不修身, 蓋用人之道, 宜先自修。” 參贊官元混曰: “講論, 貴於時務, 節用愛民之言, 在今尤切。 先儒云敬事而信, 節用而愛民, 聖人之格言, 書之而不得行, 此服膺不忘之意也。 初服勵精, 要在公正, 始以不正, 而終致無弊者, 無其理。 向者以院中議啓, 天使所贈物件, 請勿納廂庫, 令尙衣院, 處置何如? 而未蒙允兪, 臣甚缺然。 廂庫與尙衣院, 雖似無異, 廂庫則私, 而尙衣院則公也, 舍公而取私, 臣恐有所不可也。 況祖宗朝所無之事, 而出於近來乎? 必令有司出納, 然後可謂示民以正, 而節用愛民之心, 亦存乎其間矣。” 上曰: “詔使所贈, 令入之廂庫者, 非有所私, 而擬前例爲之, 以爲無妨故爾。 非欲妄用不足, 而更徵於民也, 以此事關於節用云, 則亦未可知也。”

【史臣曰: “民有常貢, 君無私蓄, 用度出納, 責在有司。 何獨以詔使之供, 藏之內帑, 出自內帑, 然後可以致敬於華使乎? 宜殿下罔知于玆, 而以爲非關節用。 元混之啓, 欲上無私蓄而公共之義也。”】


○三公啓曰: “近來視事, 每於簷下, 別無災異而如是, 臣等之意, 以爲未便也。 在先朝, 雖以冬雷之變避正殿, 豈可以此而延及今日乎? 況簷下排設, 不合人君初政威儀乎? 請設交倚殿坐。 且近來景思殿朔祭親行, 每仍行朝上食, 今當夜短之時, 一擧兩行, 恐勞上體, 況當華使之來, 禮貌甚多, 上候雖視前稍歇, 元氣尙虛, 如朝上食晝茶禮等事, 別以他日行之何如?” 答曰: “避殿雖大行大王時事, 而今玆之旱, 不可謂無災, 予意以爲, 不必汲汲於復正殿也。 雖或復殿, 平排之設, 有何妨於禮貌乎? 且景思殿朔祭後, 不行上食, 而還宮未安, 故行之。 後則當斟酌。”


○大司諫李潤慶等上箚曰:

伏見昨日批答之辭, 不勝惶恐。 繩愆糾謬, 納君無過, 臣等之素心, 而執事論列, 庶幾改之, 臣等之職分也。 臣等論之不已, 而殿下拒之愈固, 臣等不勝惶恐。 漢人有言曰: “爵祿, 天下之砥石, 高祖所以礪世磨鈍也。” 是故高祖起布衣定天下。 雖以樊、灌之功, 不過增數級之爵, 或終世不遷。 其所以重惜名器者如彼, 爵加而知榮, 賞施而知勸, 能奔走一世, 而卒成帝業也。 向使高帝見一微功而輒爵之, 使英雄解體, 則尙何捷垓下而基四百乎? 當經營天下, 得力英雄, 唯在爵賞, 而尙惜之, 而況於治平之世乎? 朝廷爵命有等。 通政與嘉善雖殊, 其視堂下則遠矣。 自非賢能之異, 必不可濫受, 如以功則非關於宗社, 莫可也。 然則都監郞官, 安得以區區服事之微勞, 僭冒非分之恩命乎? 殿下此擧, 雖出於誠孝之懇迫, 而實乖於帝王賞人之道, 則非細故也。 此臣等論之愈久, 而不能自止者, 初非謂臺諫之體固如是也。 大抵人主, 所敬者大臣, 所憚者臺諫。 臺諫論之, 而輒加英辨以折之, 則人主之威, 非特雷霆也, 勢重非特萬鈞也, 孰敢犯雷霆之威, 冒萬鈞之重, 忘一身之危, 而以批其逆鱗乎? 將見忠言日遠, 而國家之安危判矣。 伊尹恥其君不爲堯、舜, 臣等雖無伊尹之賢, 欲使吾君爲堯、舜之君, 而無纖毫可指之玷, 則何讓於伊尹哉? 殿下有堯、舜之資, 而臣等不能成改過納諫之美, 此臣等之所以疚心疾首, 而不能自已者也。 伏願殿下, 恢捨己從人之量, 廣忠直進言之路。 國家幸甚。

答曰: “今觀箚辭, 當留意。 然昨亦不從而爲批答者, 不敢動搖之意已決, 故欲斟酌思量耳。”


○臺諫啓賞加事與尹任事, 皆不允。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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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御朝講。 講《尙書》《無逸篇》。 侍講官鄭源曰: “大抵人君, 於稼穡之艱, 小人之依, 知之旣難, 知之而必至於迪知者, 爲尤難。 當小人怨詈之言, 無不反諸身, 以爲吾身之箴規者, 亦莫非迪知之推也, 推此迪知之實, 而着功於所其無逸者, 此開卷第一義也。 自上須常時留念焉。” 領事尹仁鏡曰: “帝王之學, 不在於記誦詞章之末, 在於政治之間, 《無逸》一篇, 周公所以戒成王, 後世帝王, 當留意而覽之, 亦當傳寫, 掛諸左右, 常目在之也。 先王以《七月篇》, 作圖而觀之, 亦以此也。 彼貪暴殘酷之君, 必變亂先王之正刑, 古人云: ‘監(丁)〔于〕先王成憲’。 先王之法, 不可不監。 《尙書》乃帝王爲治之大經大法, 國家治亂存亡, 以此可知也。 皋陶戒舜曰: ‘愼厥身修思永。’ 伊尹告于太甲曰: ‘新服厥命, 惟新厥德。’ 今當初服, 亦愼德之時也。 伊尹之言曰: ‘終始惟一, 時乃日新。’ 夫思永云者, 悠久不息, 終始惟一之謂也。 三代以下, 有始無終者, 蓋不知思永之義也。 人主一心, 攻之者衆, 或以宮室, 或以衣服, 或以嗜慾, 苟或不悟, 國家治亂係焉。 正其心, 使本源湛然虛明, 然後善惡、是非, 自得以別, 至於用人之際, 如鑑之照物, 皆自明辨。 大抵爲國, 以用人爲急。 然人才之得爲難, 苟欲作成, 則須以學校爲重, 而修身又爲用人之本, 不可不留意於此。” 源曰: “用賢正心之言至當。 古人云: ‘修身以道, 取人以身。’ 苟不修吾身, 則不得知人。 故曰: ‘唯仁者, 能好人能惡人。’ 知爲善不能進, 爲惡不能去之, 則其害甚於不知。 必也本源澄澈, 無一毫私邪, 然後善惡、邪正, 如鑑空衡平, 姸蚩輕重, 自得其情。 故自修其身, 然後君臣相感, 如天地之相應。 天地相交, 然後萬物遂; 君臣相孚, 然後庶事成。 其或君之待臣, 位高則忌之, 位卑則賤之, 言直則憚之, 則萬無感通之理, 誰與爲治?” 司諫郭珣曰: “三宗, 文王知之眞, 故以迪哲言之。 今以格物致知言之, 至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間, 皆有物有則, 知之不能精義入神, 則不能行之也。 燕閑之中, 有一念出, 則此堯、舜之念乎? 果堯、舜之念, 則必推之至極之地, 欲行一事, 則此堯、舜之事乎? 果堯、舜之事, 則不徒行之而已。 必終始惟一, 至於極致, 使善惡之實, 定于心而行乎一身, 則非但薄賦斂省刑罰而已, 無所往而不得其理。 大凡學問, 在人主尤切, 三代以下可爲之君非一, 而以無帝王之心學, 故治化不及於古之聖君, 迪哲之事, 尤當留念。” 特進官尹漑曰: “迪哲云者, 格物致知之謂也, 而學之序, 亦不過此。 然古人以初學不能窮理, 今日格一物, 明日格一物, 至於事事物物, 無不窮格, 則自然由粗入精矣。 以《無逸》觀之, 成王之後, 帝王以《無逸》爲心者, 求之漢、唐, 豈無其人? 然皆不能迪哲, 故終不能踐實而行焉。 唐玄宗開元之政, 其心不失, 故以《無逸》爲圖以觀之, 及至天寶以後, 易以山水, 蓋終始如一最難, 操舍無常故如此。 帝王之學, 以敬爲主, 而愼終如始, 則方可比古之聖王矣。” 參贊官宋麒壽曰: “高宗, 諒闇三年不言之君也, 似乎一於喪事, 而他不遑暇也。 推迪哲之義, 則其心與天無間, 故相感之速, 而得致良弼之賚, 迪哲之效大矣。” 執義朴光佑曰: “寬綽厥心云者, 人君處心, 須蕩蕩平平, 然後下人之言不可, 則不用而已, 不有不平之心也。 且向者儒生等, 以趙光祖復職事上疏, 光祖學問正, 故非但一時之人好之而已, 至今以爲賢, 而公論如此。 自上答以自有朝廷處置, 儒生等以日待之。 假使被罪於一時, 後乃知其曖昧, 故望其復職, 儒生等雖不得與朝廷之事, 以事關於士林, 故不得已爲之。” 珣曰: “復職何關於光祖之朽骨? 但一時士習, 自有趨向矣。 光祖之學, 雖見沮於一時之群憸, 而講明道學, 何莫非堯、舜君民之志乎? 自被罪以來, 靡靡之俗, 但知受禍之慘, 而不知本心之正, 故士習日趨於不正。 今若復其職矣, 人人皆知爲善, 雖見一時之敗, 而公論之發, 有不可掩, 則士習可正, 而國家元氣, 亦可培養矣。 且人君之任, 以求賢爲主, 而求賢, 以培養爲先。 周時, 以三物八刑, 敎養人材, 故至於比屋可封。 漢時, 亦有孝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科, 其取人用士之規非不廣。 而先儒以爲狹, 故其治化證效, 不能及古。 我朝取人甚隘, 經術策取之外, 雖有南行之用, 而其待之甚賤, 使不得有所施設, 是可嘆也。 今山林之間, 銷聲養粹之人, 豈無王者師者乎? 使三公宰執, 推誠擢拔, 則彼賢者, 亦豈欲徒死於山林也? 其必有翻然而起, 有補於國家, 則有自然而然者矣。” 光祐曰: “古云: ‘勞於求賢, 逸於得人。’ 人君旣不得賢, 而下侵臣職, 則何暇及於學問, 而淸出治之源乎?” 上曰: “趙光祖等明小學之道, 懷大有爲之志, 引導君上, 莫非先王之法, 果關於士習者大矣。 故儒生等累陳疏章, 然不可一以儒生之言, 斷國家事, 故示不從之意耳。 且大行大王朝, 亦多啓請而終不許, 今豈可輕易變改?” 漑曰: “光祖事, 臣於丁丑、戊寅年間, 爲翰林、注書, 入侍經筵, 嘗得知之。 光祖之爲人, 自上亦所聞知。 其人自爲書生時, 以治心之學爲己任, 非但以科擧爲意。 雖其出身, 不得不由於有司之試取, 立朝之後, 凡所行己, 皆以古人之事, 施設於世, 輔益弘多, 故先王眷注, 亦如古聖君待賢臣之事, 其人亦忘其身, 但知有國, 不知有家。 而終被罪, 今尙不宥, 人皆曰: ‘光祖雖賢, 豈無過中之事? 人非堯、舜, 何能盡善?’ 心苟不失於正, 則可以觀過而知仁, 況其時過中之事, 豈必光祖之所爲乎? 間有狂狷之士, 好爲古事, 或有所誤者有之。 至於光祖所學之正, 固難得之儒也。 此公論之所以不泯也。 加官於朽骨, 於光祖固無有益, 而若好惡、是非之定, 則實關於斯人。” 麒壽曰: “學問專一之啓至當, 細瑣公事, 請勿煩啓。 依祖宗朝成規, 不關公事, 則會計朔終以啓, 則聖學可以專一, 而事體亦得矣。” 上曰: “祖宗朝舊例如此, 則如啓不妨。” 源曰: “近來旱災太甚, 災異不可指爲因某事而發。 臣於前年秋, 差災傷御史, 往慶尙道, 到南海官, 有哭聲徹天, 問之, 則宗親高敞監圍籬安置歲久, 有一女炊飯以食, 女死無炊供之人, 乞食於守直軍士, 不得則飢, 衣服亦藍縷, 夏則惟以弊布, 掛體而已。 古人言: ‘一婦抱怨, 三年大旱’。 宗室之人, 飢餓凍餒, 彼無自新之路, 上失親親之道, 故敢啓。” 橃曰: “大行大王朝, 因歲凶荒, 欲知民間疾苦, 臣以此宗親事啓之, 大行王命議。 爲民除害, 此豈致災乎? 臣聞此人, 大槪不順之人。 然被罪亦久, 自上斟酌何如?” 珣曰: “其罪則不可詳知, 罪非反逆, 而死於圍籬, 亦所不忍, 使之復見天日, 亦無妨焉。” 仁鏡曰: “今玆之旱, 自春徂夏, 覆種亦難, 民失所天, 何以聊生? 刑獄之間, 不無冤枉, 前已有敎, 久遠竄逐之人, 亦當相考以釋。 今此宗親, 雖以不順被罪, 以宗室之人, 久爲縲絏之囚, 冤憫亦甚。 此亦王政所關, 自上斟酌爲之。” 橃曰: “臣每念成宗治化, 士習之正, 至爲盛矣, 至于廢朝, 殲滅無餘。 大行大王撥亂反正, 天命人心已定, 而卽位未幾, 有盧永孫告變, 被告者皆誅死, 永孫陞資憲。 其時大臣, 學力亦少, 且無遠見, 不辨其事之是非。 其後告變者不絶, 或受賞, 或反受其罪。 告變之多, 無如先朝之時, 而士林之傷, 亦無如己卯之禍。 後, 大臣以私憤傷人, 喜爲報怨復讎之擧, 冤枉不可勝言, 此召災傷和之道也。 故天道自不爲順, 臣恐一時祈禱, 必不能回天也。 天心不順, 則國家不能靈長, 伸冤之事, 亦可擧行。” 仁鏡曰: “近來用律, 例爲羅織, 此甚非也。” 上曰: “致災之由非一端。 今聞宗室之事, 至爲哀矜。 待宗室, 固不可如是也。 且刑獄間事, 今政府、禁府、刑曹堂上皆在此, 分揀處之可也。 用律自有律文, 以私怒擅自出入, 非律之正也, 此弊矯之至當。” 源曰: “以私憤用律, 此近來弊習。 《易》曰: ‘君子以議獄緩刑。’ 《語》曰: ‘如得其情, 哀矜而勿喜。’ 雖有罪犯, 君子則以爲, 吾敎化未及, 而恤刑之意, 每留於其間。 近來用律, 大爲弊習。 往者罪金湜之時, 其罪不至籍沒, 而竝籍其妻父母家。 以私憤低昻其律, 至於如此, 其妨於王政甚矣。” 上曰: “此皆切當之言也。”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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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日暈。


4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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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行夏享大祭于景思殿。


4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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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傳于政院曰: “中廟廢妃愼氏所居私第, 前則不差內官, 又無下人支供之資, 予甚未安。 自今稱爲廢妃宮, 凡事, 一依慈壽宮爲之。 諸後宮應供等事, 亦依前時勿減事, 言于有司。”

【史臣曰: “夫婦, 人倫之始, 故《詩》首《關雎》, 《易》著乾坤。 蓋配乾之位, 古人所重, 非得罪於宗社, 則無可廢之理, 當時用事之人, 不計君德之累, 敢爲自保之謀, 壼位廢興, 出於其手, 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幸今嗣王達孝之誠, 推及於此, 所謂能體先朝之意也。”】


○諫院啓曰: “經筵之設, 專爲人君講明道義, 涵養德性, 開發聰明, 而又有論難是非, 商確治道之益。 是以古昔有志之君, 深燭是理, 未嘗一日廢也。 故倚馬而講之者, 誠以國之治亂, 繫於講學之勤怠也。 未有深居九重, 罕接賢士, 而能致其治者也。 請自今以後, 非有齋戒事故之重, 逐日開講, 又賜燕語, 以盡下情, 克終聖德。 然經筵不過數刻而罷, 其間不無未盡之恨, 請例講之外, 不時召對, 從容賜款, 俾罄所懷, 益開聖聰。 自古帝王, 粗見少康之治者, 未有不如此者, 況有志於三代之治者乎? 且今經幄之臣, 非不選也, 然新開講筵, 尤當選經學之士, 以備顧問。 在外之人, 請皆召致。” 答曰: “所論甚可, 予當留念。”


○憲府啓曰: “慈壽宮內官推考啓目, 判下勿推。 臣等以爲微賤妖尼, 多數出入, 混處無禁, 妖邪之術, 無所不至, 此在內官不嚴防禁之致。 所當推考治罪, 以絶妖邪之路, 特命勿推, 臣等恐妖邪之輩, 自此縱肆無忌, 有甚於今日, 法司亦無糾察之地。 邪術惑人, 自上雖痛抑之, 猶懼不絶, 況緩其糾察以啓之乎? 請畢推治。 且人主延接臣隣, 商確治道, 只在經筵一事。 況新政之初, 尤爲緊切, 所當日親儒臣, 講究經訓, 以求輔養之功。 一日不御經筵, 則嘉言讜論, 無由得聞, 學問亦無由進益, 所損甚大。 昨日以雨, 停今日之經筵, 當此夏月, 霾雨日多, 經筵之日必少, 請於書筵廳, 日開經筵, 以廣聰明。 今雖以旱災, 不欲御正殿, 書筵廳亦非正殿, 廳內設經筵, 固無所害。 經筵官, 亦當不拘內外, 遴選極精, 以備顧問。 今年畿甸之民勞苦, 倍於他道, 蘇復之策, 在所先擧。 請蠲今年田租貢物, 以紓民力。” 答曰: “慈壽宮內官事, 此處與闕內無異, 何至待法司之推而後禁乎? 其命勿推, 無可推之事故也。 且經筵事, 至切且當, 予甚喜焉。 因雨停講, 予意亦以爲未便, 廳中雖非正殿, 而有所未安於心也。 經筵官遴選事, 甚當且美, 予當留意。 畿甸貢物蠲減事, 如啓可也。”


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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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傳于政院曰: “竄逐之人, 詳覈其實, 可放者放之, 以解其冤事, 前於經筵有言者。 其令刑曹、禁府堂上, 同議以啓。 圍籬安置高敞監, 所犯不至有關, 而以宗室之人, 安置已久云, 其令放送。 趙光祖復職、金湜籍沒還給事, 則不可輕改, 其悉知之。”

【史臣曰: “光祖之學, 其傳有自來矣。 造道之深, 爲世所準, 而窮養達施, 無非眞積力久之所得。 知遇先朝, 許國忘身, 庶幾堯、舜其君民, 而讒人罔極。 及其賜死, 向闕再拜, 從容就死, 有言曰: ‘白日昭昭照丹忠。’, 平生所得, 於此可見。 在先朝不得申冤, 爲士林之憾甚矣, 逮今新政, 豈容再誤? 先朝末年嘗曰: “光祖無罪。”, 其悔之也至矣。 體先王悔悟之端, 而申其所未申, 是亦繼述之道, 而猶有所難, 至於如此, 何讒人構禍, 愈久而未解者, 若是也哉? 且慟權奸之擁蔽聰明, 擅弄威福, 而將身少避, 以圖國家之後艱, 是我今日遇變之忠, 而徒死奸人之手, 非我志也, 金湜孤忠, 亦可哀矣。 而反以亡其自己之性命, 律之以亡其君命。 其冒弄典刑, 以爲快酬私憤之資, 衮、貞、沆低昻國法, 罔上無忌之罪, 實萬古所難雪。 而籍沒之怨, 亦不獲伸於新政之日, 則其所以伸之也, 惟史筆之公而已。 嗚呼! 使公論不得行於朝廷之上, 而獨在史氏之筆, 亦爲國之所大憂也。”】


○御夕講。 侍讀官李樞曰: “慈壽宮內官推考事, 臺官啓之, 而答以予豈不知而留難。 自上非親見知, 而臺官之啓乃爲詳悉, 則當優容待之。 慈壽宮與闕內無異, 而妖邪之尼, 雜居其中, 怪異之術, 無所不至, 隣里行道之人, 無不知之。 禁斷之法不嚴, 厥類甚繁, 法官所聞, 多至十五人云, 此外因緣而入者, 抑不知其幾何人也。 自上當懲一厲百, 而新政之初, 不樂聞諫, 臣等未知其意也。 雷霆之下, 雖賞之不肯敢諫, 若有厭諫之心, 則(雖)〔誰〕能犯雷霆之威, 而强爭之乎? 侍從論啓, 而不蒙允可; 耳目之官, 以聞見之詳啓之, 而又不嘉納。 人主旣不從侍從之言, 又不納臺諫之啓, 則治道何能成乎? 人主稍有訑訑之色, 奸人已窺之矣, 況不聽而又從而爲之辭乎? 臣恐邪說浸入, 而末流難制也。” 上曰: “前者臺諫所啓之後, 問于慈壽宮, 則所居之尼, 皆先王昇遐後, 祝髮爲尼者而已, 更無他人之混雜云, 此與吾所聞相似, 故答之如是耳。 豈厭臺諫之言, 而不樂聞之乎? 聖人非不樂聞人言, 亦斟酌可否而採之, 古云: ‘不合則不加罪而已, 不可不分辨’。 若不合, 則豈以臺諫之言而盡從之乎?” 參贊官宋世珩曰: “今聞所啓之言, 甚善。 臺諫之言, 諉之曰擇而從之, 而遂有厭諫之心, 則豈宜於治道乎? 中外臣民, 以爲身逢聖主, 可見治化, 佇望已極, 伏願留念焉。” 上曰: “不從臺諫之言, 非有他意也, 酌其可否, 從其可從, 而不從其不可從而已, 經席之上, 當悉陳無隱, 各盡所懷也。 若先探其上之不從, 而有所隱忍, 不盡其情, 則其流之弊, 不亦甚哉?” 樞曰: “‘有言逆于汝心, 必求諸道’。 古人嘉訓, 大抵苦口之言爲藥石。 臺諫所啓, 雖加褒奬, 然且下人, 不能盡言, 況專不留念乎? 向者太學館儒生, 上疏論趙光祖之事, 而自上留難, 下人不知上意所在, 及見批答之辭, 朝廷士林, 皆釋然而喜。 況與朝廷共處之敎, 尤有以使下人, 渴望其有所施。 而厥後言官及宰相之入侍經筵者, 相繼言之, 而迄無所施, 此必自上以爲, 先王朝事, 不可輕改也。 然古語曰: ‘如其道也, 雖(從)〔終〕身無改可也; 如其非道, 何待三年乎?’ 改與不改, 唯在事之可改與不改如何耳。 況光祖事, 又非大行王之本意乎? 諫愈切而拒愈固, 士林之望絶矣。” 世珩曰: “經筵所啓之事, 一皆施之, 獨光祖之事, 不蒙擧行之命, 而近見草澤之人陳疏及經筵之上, 侍從、臺諫同然一辭, 備言光祖之事, 則可知其人之爲人, 宜無間言。 臣在先朝, 爲副提學時, 入侍經筵, 言及己卯年之事。 傳敎曰: ‘其時之人, 豈皆有罪? 但定罪之時, 以光祖爲首, 而事似有關而已。’, 先王亦知其無罪焉。 無罪而不得伸冤, 是可謂盛世事乎? 高敞監, 亦先朝被罪之人, 而今乃見放。 則何光祖之一朽骨, 獨不被殿下深仁厚澤之覃及也? 前者上以爲, 光祖爲聖賢之學, 士林感激, 至有泣下者, 其想望之心, 聳動之意, 亦可知矣。 不於此時褒奬, 而復光祖之職, 則恐士林解弛, 而怠於爲善也。 大抵表率一時, 不必人人而奬之, 褒其士林之領首, 則自然士習正矣。 漢光武, 褒一嚴光, 節義大興, 漢末, 奸雄朶頣, 而不敢干名犯分者, 賴有節義故也。 士習之有關於國家也如是, 使士習日趨於汚下, 則雖選擧遺逸之令, 有如飢如渴之誠, 而賢人君子, 何自而襃然應選乎?” 上曰: “光祖其初設心, 以聖人自期, 而厥終之事, 多貽後弊, 故在先朝, 不釋其罪, 其意豈無所在? 此所以不敢輕改也。” 樞曰: “其時多弊, 非其人之罪也。 自上裁抑而用之, 則弊自祛而治自興矣。 自己卯禍起之後, 士習日偸, 至丁酉間, 三兇用事, 國勢幾危, 幸賴大行大王明斷, 罪人斯得。 然而餘習尙在, 紀綱萎薾, 則國之危亡, 不必積久而後致也。 惟在一念之差, 伏願新政之初, 須先正一時之習, 而臺諫、侍從之言, 虛以受之, 則治道豈偶然而已哉?” 檢討官朴承任曰: “事不可以一揆論也。 留難於光祖, 雖爲先王之意, 亦可以量其事之當否而改之, 況非先王之本意乎? 患莫大於因循苟且, 莫若爲其所可爲, 而改其所可改耳。 善善惡惡, 一也。 堯之四凶, 及舜而後流放竄殛, 而不損於堯德。 如以改先王之事爲不可, 則舜亦遵堯之所爲, 而不去四凶可也, 舜何汲汲於改堯之所爲者, 如是也哉? 善惡雖殊, 而其所以改先王之所爲則一也。 己卯之事, 士林之憤鬱久矣, 此豈爲光祖朽骨而然哉? 只是爲國家而已。 近來經筵之上, 交口而論光祖, 不謀而同辭, 此正明示好惡之時也。” 上曰: “正士習, 非不好也, 光祖復職, 有不敢輕改之意, 故不敢果也。”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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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御朝講。 侍讀官金䃴曰: “自有求言之敎, 非但臺諫陳弊, 草澤之臣, 將一得之愚, 疏陳時務, 顒仰綸音之沛然, 殿下之答, 似未分明。 無褒奬之美, 而有厭聞之意, 此言路之漸至於杜塞, 而不復開也。 言路之通塞, 實係治亂之分。 頃者宰相, 以受罪之人陳請, 而終無分辨。 大抵刑政得中, 然後人心服焉。 己卯之禍, 金湜, 非但枉死之可哀, 其罪非至籍沒, 而竝籍其妻父之物。 故將此啓達, 叫天訴悶, 而因下于該司。 該司例爲防啓, 則湜家之冤, 何時而得伸乎?” 領事成世昌曰: “湜之受罪, 於情於法, 皆無所據, 一時之低昻用律甚矣。 故至今士類, 不勝痛憤。 其時人, 雖不能無罪, 得罪過中, 此後無敢以是言者。 以先王之仁慈明正, 知之必改, 而當時用事之人, 務爲殘酷, 發聞惟腥, 此先朝之所以未及改也。 新政之初, 快還所沒之物, 則非獨一湜之雪冤, 物情之深服, 殿下之光明, 有不可形言也。 曾欲論啓, 而國恤遑遑, 嗣服多事, 不敢遽啓, 今適言及故敢達。” 上曰: “當初不改之事, 遽改爲難, 不可輕改。” 掌令金泓曰: “新政之初, 納諫爲先, 下人所陳, 當虛心受之。 光祖之被罪, 人皆悶鬱, 故儒生上疏, 侍從、臺諫, 亦爭於經筵之上。 光祖復職, 何有於地下之魂, 但士子以此人爲依歸, 而正學之倡, 亦係於此人, 夫以如是之重, 而不爲擧行, 是用士氣不振, 道學不明。 如此而其能爲國乎?” 獻納沈逢源曰: “光祖以正學而受罪, 此雖先朝之事, 因時更改, 則於繼述之道, 有何妨乎? 舜之繼堯, 宜若無所更張, 而擧四岳, 用十二牧, 罪四凶等事, 皆非襲堯之事。 從其心之所同然者, 是謂善繼善述。 子能蓋父之愆, 則古人亦以爲孝, 況光祖之被罪, 本非先王之意者乎?”


○御晝講。 侍讀官金䃴臨文曰: “太祖徵處士王昭素, 爲國子博士, 問以治世養身之術, 對曰: ‘治世, 莫若愛民。’ 昭素之言, 雖似簡約, 至爲切要。 又曰: ‘養身, 莫若寡欲。’ 夫欲生於七情, 人所不能無者, 然多而不節, 則必欲動而情勝, 孟子曰: ‘養心, 莫善於寡欲。’ 昭素之言, 蓋出於此。 常人尙然, 況人主乎? 尤當省察, 不至於欲動情勝, 而極致其寡欲之功也。” 特進官李浚慶曰: “昭素之言, 辭雖約而義則備矣。 帝王之學, 不過愛民而已, 故古人稱堯、舜之德曰: ‘愛民而好士。’ 夫帝王, 無朋友切磋磨琢之益, 然好士而相與講論, 爲治之道, 進德之要, 無過於此。 且養身莫若寡欲之言, 此極好底意思也。 身與心雖殊, 養之之功則不異, 若深味而實踐之, 則可知也。 此宜自上留念。” 上曰: “此言與《中庸》所謂 ‘道心常爲之主, 而人心每聽命’, 同一意也。” 浚慶曰: “上敎允當。 此則上智事也, 然致功而寡欲, 以至於無欲, 則道心爲主, 人心聽命, 自然而然矣, 但必爲實踐, 然後可到。” 䃴曰: “今觀《宋史》, 都虞候趙廷翰, 率諸班衛士, 叩頭願先登急擊, 以盡死力, 太祖惜其才而不許, 衆皆感泣。 大抵人君使人, 愛其才器, 則武士亦必欲及其膂力方强之時, 而爲國効死也。 我國三面受敵, 尤當整勑武備, 而我朝待武士之道, 浸不如古, 不曾預養於平時, 則奈於臨敵何哉? 言之可謂寒心。 居常敎養, 以示勸奬, 則終必如枝葉之庇本根, 手足之捍頭目也。” 上曰: “此言至當。” 特進官禹孟善曰: “近見倭使之來, 專爲對馬島和親也。 然語多不遜, 其意謂我國, 不得不和而然也。 此虜處置實難, 欲爲拒絶, 則有乖交隣之義, 欲爲備禦, 則防關甚疎。 況通事泛濫, 與之同心, 多洩我國論議, 故倭奴因之, 益發不道之言, 辱國甚矣。 固不可許和。” 上曰: “先王議諸朝廷, 已拒絶之, 日本及小二殿, 雖爲對馬請和, 予豈輕許哉?” 記事官李爓、安馠曰: “臣等待罪史官, 每見史官先出, 常懷未便。 人君擧動, 史皆書之, 而竢上入內而出, 當然。 嘗聞先王朝, 議使之後出, 而厥後還廢云。 君子之心, 公平正直, 故君臣之間, 論議之際, 無一毫邪心, 盡忠于國, 合則留, 不合則退, 本無苟且之心, 何有秘密之事? 小人則不然, 邪媚如狐狸, 陰毒如蛇虺, 窺伺間隙, 欲害善類, 則如鬼如蜮, 陰進讒言, 如此之事, 固非一端。 所爲詭詐不正, 故不得公然發之, 必伺間隙以進, 乃小人之常態。 以古觀之, 李林甫陽爲病脚, 傾毁張九齡; 以近世言之, 任士洪故爲遲留, 潛進諂侫之言。 如此等事, 何代無之? 自今以後, 一依故事, 使史官後出, 則庶合於國家設立之意, 而記載有實。 失今不革, 末流之弊, 必如唐高宗時, 許敬宗、李義府用事, 至於御座前, 屛人密奏, 史官不得與聞也。” 上曰: “今豈有如此憸邪之人, 而有密語之事乎? 然在史官, 則宜當慮及也。 但前例不然, 似難施行。” 爓曰: “聖明之下, 非謂有如此事也。 作事當爲萬世之慮也。 況成廟聖神, 求之於古, 亦不多得, 而任士洪潛入不出, 其時史官, 伏於閤門之外, 而僅得聞之, 今亦安保其必無乎? 末流之弊, 亦豈不慮乎? 苟當於理, 何可拘諸古例而不爲乎?” 上曰: “雖不可待上還內而出, 待左右畢出而出可也。”


○政院啓曰: “史官後出事, 當捧承傳, 敢取稟。” 傳曰: “史官後出無妨矣, 然三公處, 收議可也。”


○憲府啓曰: “忠淸道舒川毛知堰水田耕食者丁世純等, 積年防築, 壬子年量田時, 錄於田案, 而康長孫稱名者, 追受堰外陳地一百結, 立案內, 一字上加二畫, 作三百結, 進上于內需司, 發軍防築。 以康長孫用術立案, 幷打堰內久遠耕食民田, 民怨太甚, 發於公論久矣。 且今丁世純等呈訴于本府, 此國家與民爭利, 至爲不美。 請令其道觀察使改分揀, 以伸民怨。” 答曰: “問于內需司後答之。”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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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御朝講。 侍講官韓澍曰: “聖上嗣位, 朝野顒望太平之治, 凡所以治之之道, 寧不爲之留念, 然所當先務者存焉。 末世氣化甚薄, 必待學問之盡其功, 而後才可成就也, 生知之聖, 則實所難得。 自己卯之敗, 士習不美, 不事學問, 故賢才不出, 氣節掃地, 今之所當先務者, 正士習振氣節而已。 趙光祖事, 臺諫、侍從累啓不已, 而昨於經筵, 有斟酌之敎。 至爲感激。 若知光祖之無罪, 則快然從之, 以慰士林可也。 旣知是非, 而留難至此, 慮或好善之不誠也。 欲正士習, 使學者知所向方, 無大於此, 賢者之見褒, 乃帝王之盛事。 魯山昏弱, 宗社岌岌, 天命人心, 皆歸世祖而卽位, 此乃爲宗社大計, 而出於不得已。 厥後成三問、河緯地、朴彭年、兪應孚、李塏、柳誠源等, 謀亂伏誅。 蓋忠義之士, 多出於如此之時, 彼六臣在當時, 當蒙大罪, 論其本心, 則爲舊主也。 宋太祖時, 王彦昇殺韓通, 太祖欲加擅殺之罪, 群臣諫而止之, 然終身不得節鉞。 我太宗時, 鄭夢周、吉再, 竝加褒賞。 此皆帝王物我無間, 公天下之盛心也。 世祖於六臣, 豈不嘉之, 然危疑之際, 不得不加罪, 以鎭人心而已。 故曰: ‘當代之亂臣, 後世之忠臣。’ 正恐忠義之名, 泯滅於後來, 故爲此微言, 以爲人臣懷二心者戒也。 蓋人心天理, 不可以欺, 故太宗褒奬夢周而不疑, 大行王朝, 亦錄用其子孫, 凡此無非帝王之盛美也。 新政之初, 特以忠義之節, 勸奬士林, 則一時氣習, 自不至於偸靡, 而有所作矣。” 知事鄭順朋曰: “節義不可遽興, 必待培養而後, 有所振作。 夢周、三問等, 在當時, 不得已加罪, 是非自定於後日之公論。 臣嘗啓此意於先王朝, 先王因此訪問。 前朝掌令徐甄之詩曰: ‘統三爲一功何在? 却恨前朝業不長。’ 其時臺諫欲罪之, 太宗曰: ‘甄以前朝臣, 爲本國有此詩也。 予若有臣如此, 豈不美哉?’ 其所以示後嗣規摸, 若是其大, 故至世宗朝, 人才輩出, 蔚乎爲邦家之光, 此正今日之可法者也。” 上曰: “正士習、養氣節之論, 甚切矣。” 領事成世昌曰: “君子之心無偏。 志於忠而已, 故不以刑禍而敢避; 志乎孝而已, 故不以人言而自惑; 志乎廉而已, 故不以物微而苟取。 凡於善, 莫不皆然。 勸奬之道, 必先此等人, 其所以褒之者, 不徒追爵其人, 錄用子孫可也。 臣聞求忠臣, 必於孝子之門。 他日之盡忠, 可以責望於今日之孝子。 蓋天下之善無窮, 而人主之取善亦無窮。 淸白之吏, 亦須褒用, 而樹之風聲, 後來爭慕而效之者, 豈無其人乎? 三代之時, 有不睦不孝之刑焉, 此則所謂癉惡之義也。 爲天下者, 必好善惡惡之實, 昭著於天下, 然後人人曉然知其善之可好, 惡之可惡, 而天下之習, 於是乎正矣。 《經》曰: ‘德之流行, 速於置郵而傳命。’, 又曰: ‘夫政也者, 蒲蘆也。’ 凡治國治民, 當於衆望翹企之時而明示之, 苟失其時, 則興起之氣餒矣。 如此之事, 非所改先王之法, 而亦非有弊於一時者也, 酌其事之可行, 而議諸朝廷, 速行之可也。 凡臣之進說於上者, 嘗思盡心竭力, 及親近天顔, 已十忘八九。 以如此經營之言, 而聽之緩行之遲, 則下之缺望, 不亦甚乎?” 順朋曰: “人君當以至公無私爲心, 旣正其本原, 則政治自爾淸明矣。 苟有自外而攻其心者衆, 則雖明哲, 漸有牽私之害, 故人主當嚴肅其宮禁, 使內言不出, 外言不入可也。 今聞稱名問安之婢, 出入紛擾, 以臣所見及外廷所議, 咸以爲女謁之盛, 未必不由於此, 而前鑑亦可戒也。 雖曰族親, 自有上下之分, 問安出入之煩, 恐或有害於事也。” 上曰: “當察而爲之。” 特進官沈連源曰: “經筵官節義之言, 甚關於國家。 西漢不爲崇尙節義, 王莾以斗筲之才, 潛移漢鼎, 曾無一人奮義。 東京尙節義, 故當桓、靈之時, 以曹操之奸雄, 沒身不得僭號, 則節義之有係於治亂大矣。 我朝非不崇尙, 而屢經士禍, 元氣斲喪。 當廢朝板蕩之際, 賴先王培養之功, 士習稍振, 己卯年間, 賢者輩出。 自以明良相遇, 至治可成, 不知古今之異宜, 妄料三代之隆治, 指日可致, 終以過激生禍。 自是厥後, 士林氣節, 蕩然掃地, 自上當常爲留念, 思其復振之道。” 上曰: “正士習扶國脈之正論, 予豈不知? 但不可輕許之意, 存乎其中, 故不敢快斷耳。 豈有他意?” 正言沈苓曰: “今者用人之路甚狹, 兩科出身外, 雖有賢人君子懷才抱道者, 無仕進展布之路, 竟與草木同腐。 此甚妨於爲政, 必也申明薦擧之法, 其所擧不賢, 罪其薦者, 而果賢, 則置諸重任。 然則薦無謬擧, 而野無遺賢矣。 祖宗朝, 有非出身而居三公之位者, 有以門蔭而居文官之職者。 爲國之道, 必立賢無方, 廣開言路, 然後至治成矣。 然亦必自上先明其德, 灼知其爲賢, 而委任責成, 則豈無憂國如家之士出, 而爲上爲德, 爲下爲民者哉? 臣爲翰林時, 嘗入政廳, 每見初授職者, 不問賢否, 徒以請者之尊卑注擬。 士風職此而不美, 廉恥由是而大毁, 年少躁進之輩, 憑父兄之勢, 驟登仕路, 若經數年, 便爲守令, 旣無學識, 又無廉恥, 徒長侵漁之念, 生民之憔悴, 未有甚於此時者, 專由守令之非其人也。 繼自今, 勿以年少注擬, 如有注擬者, 幷罪銓曹可也。” 上曰: “徇私不公之弊多, 故用人之際, 公道不行, 銓曹察而爲之可矣。” 答〔苓〕曰: “近來貪風大行, 賄賂公然, 雖有不法守令, 視爲尋常, 而不聞有被贓罪之人, 勸懲之道, 何由而行乎? 自上苟能彰善癉惡, 旌別淑慝, 則無此弊也。”


○政院啓曰: “今日注書二人, 皆以病不來。 雖曰病出於卒遽, 於事體未便, 請推。” 傳曰: “今方正士習之時, 爲近侍者, 豈有托病之理乎? 幷勿推, 卽出假注書。”


○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右贊成柳仁淑、左參贊權橃、右參贊鄭順朋、禮曹參判鄭萬鍾、參議金益壽議曰: “迎詔時, 已依禮文及祖宗朝謄錄, 議定用樂。 賜祭、賜諡, 雖非吉事, 是亦帝命, 況禮文及儀軌, 皆不載不作樂之文乎? 至於賜賻時, 則無作樂之文, 依前例不用樂爲當。 且夫彰善癉惡, 乃王政之所當先務, 忠孝卓異有德行者及淸白之吏, 令禮曹、吏曹廣詢精擇, 有可用者, 則隨其才器, 特爲敍用, 如其身歿者, 幷敍其子孫, 以勸後來爲當。”【忠孝等事, 因經筵所啓, 命議于政府、禮曹。】


○尹仁鏡、成世昌議啓曰: “史官於經筵, 啓其不可先出, 然入則自上, 出則自下, 乃祖宗朝舊例, 不須改之。”


○日暈。


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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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問禮官鄭源啓曰: “迎賜諡、賜賻時, 已定用樂之議, 然詔使若曰: ‘爲哀事來也, 而何以用樂?’ 云, 則對以陳而不作事, 昨問于三公, 三公言當啓稟, 故敢啓。” 傳曰: “從詔使意向, 處之可也。”


○傳于政院曰: “經筵之設於堂內, 予心未安, 故設於簷下, 今者群議, 皆曰不可, 可自明日, 朝講設於堂內。 且昨日朝講時, 正言沈苓所啓薦擧事, 別爲申明可也。”


○上詣景思殿, 行晝茶禮。


○臺諫啓曰: “問禮官齎去儀註內, 迎詔勑時, 自上乘輦, 天使若從此儀註, 無他辭, 則乘輦可矣, 若或以乘輦爲不可, 則不須强辨, 而乘馬無妨。 君臣之間, 禮當如此, 而唐皋天使, 亦曾以乘輦爲不可, 大行大王乘馬迎詔。 今亦幷爲乘馬, 而儀註, 追送問禮官處, 從天使處置, 不復爭辨。” 答曰: “遠考故例, 幷考乙卯年例處之, 可也。”


○日暈。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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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御朝講。 領事洪彦弼曰: “致治之規矩, 無過於《大學》。 誠正修齊治平之道, 皆載此書, 眞德秀作《大學衍義》, 爲治之道, 昭如明鑑, 無以加矣。 前於書筵, 曾已進講, 殿下必已(痛)〔洞〕知之矣。 且新政, 用人爲大。 自古賢者, 必滯於下僚, 如臣無狀, 亦至高位, 自上重於用人, 令合群情, 則事得而成矣, 若不難愼, 群情未洽, 則事何由得成? 且用人之際, 不必特旨也。 成宗朝, 臣之父爲史官, 故其時事, 臣頗得知之, 廢朝初年事, 臣亦知之。 當是時, 官爵甚貴, 故臣之父, 爲監察四年, 而佐郞無闕, 不得爲佐郞, 今亦須令官爵貴重, 可也。 今時官爵多闕, 充窠實難, 良由驟陞而遞之弊也。 且國家用武人之才, 不如古時, 緩急無可仗之才, 一朝有變, 誰敢當之? 祖宗朝, 六曹參判承旨, 武臣連續爲之, 近來專無此事, 當有事之時, 安能卒擧而用之? 願常常留念。” 上曰: “此甚格言。 予未及省, 當更留念。” 大司憲宋麟壽曰: “彦弼所啓, 用人其難其愼之言至當。 知人用人, 在帝王之明, 知人則哲之言, 非謂知君子也, 謂小人幽暗故難知也。 君子爲陽爲剛爲明, 小人爲陰爲柔爲暗, 雖似難知。 然人君本原虛明, 則觀之有要, 知之亦易矣。 但大奸似忠, 大詐似信, 此等處, 難愼可也。” 侍講官鄭希登曰: “好惡分明, 而後所尙定矣。 李沆憸邪, 國人皆知, 而給爵之命先下, 趙光祖盡心王事, 惟懷忠直, 而反不然, 此公論所以悶鬱也。 沆、光祖, 皆泉下枯骨, 給爵與否, 何有所關, 而啓之至此者, 一時好惡, 由是而定故也, 公論所在, 此亦可知。” 上曰: “李沆憸邪, 予豈盡知? 意宰相之人, 雖曰得罪, 而蕩滌之時, 則可給之耳, 及聞公論, 旋卽收之, 若光祖事, 似重難, 故更思量。” 麟壽曰: “近來懶慢成習, 古人所謂夙夜匪懈, 以事一人, 今不復聞焉。 大抵紀綱解弛, 故百司皆然, 此臣爲法官, 不能振起之罪也。 向者注書二人, 皆告病, 二人之病, 豈皆危急乎? 已知有朝講, 而慢忽致此, 紀綱之弛, 於此亦可知也。 經筵, 國家重事, 特進官, 亦相托故, 不卽入侍, 轉相視效, 漸至緩慢。 此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弊甚矣。 痛革此習, 使之(鞫)〔鞠〕躬盡瘁, 然後可以興治, 然其轉移之機在上。 然大臣立其綱, 臺諫糾其非, 如此而後, 可謂得體。 上信任責成, 則大臣與臺諫, 同寅協恭, 可否相濟, 紀綱自立矣。” 權橃曰: “泰寧之世, 人心安肆, 不肯有爲, 正今日之謂也。 臣聞六曹郞官, 不自爲職分之所當爲, 而盡委之下吏, 事之當否, 矇不之察, 此弊已久, 勢將難改。” 上曰: “此議至當。” 麟壽曰: “恃强兼幷, 法所當治, 而舒川堤堰, 丁世純等收稅耕食已久, 而康長孫謀奪, 百計折受堰傍百結之田, 加二畫爲三百, 侵入世純之田。 世純三度得伸, 長孫之計已窮, 則又故賣於內需司奴哲金, 哲金又轉而進上, 以三度得伸之田而見奪, 無以代食, 則其冤莫甚。 司諫郭珣爲郡守時, 親聽此訟, 監司鄭萬鍾亦成冊上京, 而猶未伸冤。 貧民産業, 專在於此, 傷惻難形, 而內需司奸巧謀奪, 其狀已露, 請快決無留。” 上曰: “此事予初不知之。 民田之彊界分明, 則可給矣。” 正言金鸞祥曰: “近來臺諫所啓, 自上有拒諫之意, 有曰: ‘千百言之不從。’, 有曰: ‘何必如此, 而後得臺諫之體乎?’, 此等數語, 足以拒人臣之諫。 雷霆之下, 雖優容待之, 猶恐不盡言, 況訑訑之色一見, 則誰肯盡言乎? 臺諫之啓, 朝廷公論也, 自上斷之以一己, 若不自反而慮其有失, 則自聖之心, 於是乎出矣, 自聖之心一出, 而百疾從之。 新政之初, 極納臺諫之言, 猶恐鮮終, 況嗣服之始而已如是乎? 臣常懷未便, 故敢啓。” 上曰: “非所以拒諫也。 但言其所懷然也, 何可以此而不盡言乎? 必待事事皆從之, 後盡其言云, 則亦非也。” 特進官申瑛曰: “古云: ‘文武幷用, 長久之術。’ 今沿邊各官, 文臣與南行居半, 防禦措置, 多有疎迂, 今後濱海郡縣, 選有才武士, 相間而差, 以備不虞。” 上曰: “此甚良策。” 記事官李戡、李爓、安馠等進曰: “頃者史官後出事, 自上有成命, 臣等倉卒未及察先出, 萬死無憾。” 上曰: “後出似無妨云爾, 非定命也。 且不聞大臣之議乎?” 李戡曰: “臣等已聞之矣, 但國家禮貌, 唯經筵史官先出, 其他大禮, 皆自公卿先出, 而史官最後。 一史官二其禮, 臣所未曉也。 且古有左、右史, 欲立侍左右, 察人君之氣色, 而幷載之也。 自今以後, 史官入待香案左右, 備記言動, 則無趨走記事之窘, 而禮貌亦便。” 上曰: “古事則然矣, 我國舊例, 亦豈無意乎? 上下出入, 禮貌爲難, 無甚所關之事, 依前例可也。 至如氣色, 雖非左右侍, 何有不察也?”


4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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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御晝講。


○日微暈, 太白晝見。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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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政院僉議啓曰: “胡人李阿章哈, 罪當置諸斧礩, 以威殊俗, 然而喪三年不用刑, 乃國家經常之典, 處之實難, 請議于三公。” 傳曰: “如啓。” 三公議啓曰: “李阿章哈等, 前者殺我邊將沈思遜, 朝野痛憤, 罪在不赦, 明示王法, 固不可緩也, 而當此大恤, 敢行刑殺, 亦所不忍, 寧失不經, 待過三年, 典刑爲當。”


○左承旨元混啓曰: “臣於本月初八日, 衙罷還家時, 閭閻人指(默)〔點〕云, 有妖星見, 群語洶洶, 而又於昨日, 太白現於午地, 則近來星變, 已非一再, 而觀象監, 慢不致察, 至爲非矣。 請推考治罪。”


○右承旨宋麟壽啓曰: “向者經筵, 正言沈苓所啓薦拔遺逸之事, 收議三公, 其議曰: ‘薦擧有二條。 一條, 擧其賢人君子之懷才抱道者, 如此之人, 只爲百執事似難, 一條, 申明祖宗朝薦擧之法, 此則似乎例薦之規。’ 未知今薦擧用何條?” 傳曰: “三公之言似當, 然賢人君子, 懷才抱道, 雖重於進退, 而惟在人君求之誠不誠如何耳。 求而得之, 若是人也, 擢在宰相之位, 亦何難哉? 如或拘此例, 而置賢人君子於不可求之地, 所謂野無遺賢, 其亦厚誣後世之言耶? 所謂祖宗朝薦擧之例, 申明亦無妨矣。”

【史臣曰: “上敎云: ‘果賢, 則擢在宰相之位何難?’ 三公因此, 去媢嫉之心, 勤吐握之求, 盡輔相之責, 則安知釀粹巖阿, 銷聲林曲者, 于于焉洋洋焉, 以獨善爲恥, 而翻然悔悟曰: ‘盍歸乎來?’ 相國之建立功業, 莫大於此, 而計不出此, 吁可惜哉!”】


○大司憲宋麟壽等上疏曰:

伏見殿下, 正位宸極, 萬物咸覩, 天命之眷顧方深, 人心之蘄向方切。 處分號令, 曾未幾時, 而聽斷光明, 規摸宏遠, 朝野之間, 欣然相慶, 擧以堯、舜之德, 望於聖躬, 唐、虞之治, 期於今日, 企渴傾佇, 如恐不及。 殿下承積累之業, 奮大治之志, 必能剛健勇邁, 不爲後世庸常之習所拘, 必以先王正大之政爲法, 痛剗宿弊, 亟推深仁, 使百僚警心, 萬姓蘇氣, 然後太平之基定矣。 若曰聖人之道, 未易遽行, 累世之習, 未易遽革, 竊竊焉因陋而偸安, 循常以姑息, 上下恬然, 不克更化。 臣等恐其政令之失, 刑賞之舛, 紀綱之頹靡, 風俗之薄惡, 日以益深, 而國家之勢, 終何所底哉? 是誠殿下他日之憂, 而救之無及矣。 制治之規, 盍先於嗣服之初乎? 前古帝王所以致大治, 不過講學納諫, 設校用人而已, 致大亂者, 亦不過四事之不修耳。 自非大無道之君, 孰不勉於四事之重? 而內無實見之誠, 外存苟行之迹, 弊弊於文具之末, 而不見其效者多矣。 若親御經筵, 解釋章句, 雜以治道之說, 時盡而罷者, 講學之末也。 密邇師儒之臣, 講論必窮其極, 體認必反諸己, 知之不止於浹洽, 則不止也, 存養於獨居之時, 省察於幾動之初, 淵泉時出, 施於爲政, 講學之本也。 聽之勉强, 行之苟且, 合意則喜, 忤志則慍, 或內厭其數, 而泛爲勉從之辭者, 納諫之末也。 其言逆于心, 則必求諸道; 其言遜乎志, 則必慮其諂。 日參群議而糾國政, 犯衆怒而彈人物, 通四方之耳目者, 臺諫也。 嘉其忠直, 而恕其狂僭, 聽之如恐不及者, 納諫之本也。 士常盈舍, 而考德問業者絶無, 官不闕位, 而倚席不講者皆是, 士存名額, 而師爲備員, 學校之末也。 精師儒之選, 重敎誨之任, 經明行修者, 升之於朝, 不材下愚者, 歸之於農, 禁絶俗學, 篤全性理, 必使德成而材達, 學校之本也。 天下之才, 其出也無方, 其用之, 不可以不廣。 今也祇以科擧、門蔭之所出, 塡闕列職, 以處親舊濟干請而已。 則因吏部之注擬, 不知其人, 而但批其名, 以今日之政規, 求人材之用, 不亦難乎? 雖有絶倫之材, 高世之識, 而文不工於科學, 地不係於閥閱, 終身都市, 而不得見用, 況山林湖海之遠乎? 大誥中外, 召收髦俊, 雖在至微, 不憚其遷之高官, 非人之爲貴, 而才德之爲貴者, 用人之本也。 庸謬闒冗之流, 無甚過惡, 而資格相疑, 則例置之右位, 英豪賢德之輩, 拘於爵級, 不可拔擢, 則或滯於卑秩者, 用人之末也。 臣等之所謂四末者, 危亡之兆也, 四本者, 治安之根也。 敢以心學、納諫、學校、用人四事, 爲殿下條陳之。 伏願聖明留意焉。 內而百官, 外而萬民, 所取而傚者, 人主之一身也。 身之設施注措, 日至千萬, 而宰之無形者, 心也。 心之爲物, 其體至虛, 而其用至妙, 頃刻之間, 變化不測, 而出入無常, 苟不操存而養其靜, 省察而謹其動, 則七情謬戾, 百行顚倒, 失其當然之則, 身不可得修矣。 身之不修, 而有能治國家者乎? 治心之法, 莫要於學問。 格物而致其知, 誠意而正其心, 曾氏之書旣發其端, 而持敬克己之方, 讀書窮理之功, 備在經傳, 聖賢之訓, 殆無餘蘊。 苟能潛思力踐, 以求善養, 使寂然不動之時, 淸明湛一之主於至虛者, 無小間斷, 感而遂通之後, 條理節文之發於至妙者, 不忒毫髮, 則萬幾之來, 隨事循理。 如鑑之空, 照之而姸(虽)〔蚩〕別; 如衡之平, 稱之而輕重。 判應之不厭其多, 處之皆歸於正, 治平之道, 沛然而有餘裕矣。 堯、舜、禹、湯之受授天下, 莫不以心爲之傳者是已。 聖學不明, 後世帝王之好學, 不過博覽强記, 而心與書爲二, 其於治國也, 竭意慮而營營焉, 窮晝夜而矻矻焉, 終身勞攘, 而不見其治者皆是。

漢、唐中, 彼善於此者則: 講論經理, 夜分乃寐, 有若光武; 師事三老、五更, 親自執業, 有若顯宗; 銳意經術, 日昃夜艾, 討論不怠, 有若太宗。 皆是下以章句進之, 上以口耳受之, 何補於心神之用哉? 程子言于宋神宗曰: “經筵之官, 儼然列侍, 講讀數行而退, 以此而責補養之功, 不亦難乎?” 所貴乎經筵者, 欲迎接師儒劘切道理, 非視朝聽政之比。 宜優遊宴語, 從容審問不立程科, 不限時晷, 使情意交孚, 詞氣得展, 然後性命精微可以商確, 時事得失可以敷奏。 至於講罷入宮之後, 或居無事, 或靜夜獨念, 必有事焉, 而閑邪存誠, 懲忿窒慾, 應物之地淸明洞豁, 則天下之大本在矣, 於爲國乎何有? 嗚呼! 體認之功, 勝於記誦, 操存之效, 大於講說。 今以兵曹八道之事, 叢集於目前者, 不勝其紛冗, 則雖聖智天錫, 靡不曲暢, 然精神之用有限, 事物之會無窮, 何暇潛思自得, 拳拳而服膺哉? 願自今摠其大政, 略其細務, 專心學問, 以爲涵養之地。 不勝幸甚。 一己之見有限, 故雖上智, 不能無一失; 衆人之善無窮, 故雖下愚, 亦必有一得。 古之聖王, 欲收衆人之善, 以廣一己之見, 賓師卿士, 都兪吁咈之外, 使矇瞍誦詩以陳, 百工執藝以諫, 庶人傳言于耳, 猶恐其未盡也。 進善之旌, 誹謗之木, 登聞之鼓, 無時無處, 而不爲規警之地, 故箴戒之言, 日聞於上, 而天下之情, 無幽不燭, 此所以尊德樂道, 而成至治之功也。 三代之法旣遠, 而人臣獻納之路, 只有諫官, 古之卿士、矇瞍、百工、庶人之所當陳者, 一委諸諫官而使言之, 其任不旣重乎? 至誠惻怛, 精忠慷慨, 逆龍鱗料虎鬚, 犯雷霆之威, 而不能自已者上也。 顧名思義, 勉爲責難之言, 引謗以歸君, 遷就以塞責者次也。 依阿迎合, 喜則陳, 怒則噤, 圖寵而誤國者下也。 眇眇之躬, 寄之巍巍之上, 地有萬里之遠, 門有九重之深, 所常與居處者, 不過宦官、宮妾, 則通四方之耳目, 而不使之壅蔽者, 臺諫而已。 殿下欲得其至誠惻怛, 而知無不言者乎? 欲得其勉爲責難, 而中懷前却者乎? 欲得依阿迎合, 而反覆無恒者乎? 得其上則敬憚焉, 得其次則姑息焉, 得其下則慢易焉。 踈忌常生於敬憚, 狎昵常生於慢易。 自非聖人盡物我之情, 明邪正之辨則, 孰能悅忠直爲愛我, 疾奸侫爲陷我哉? 故君明則諫而受賞, 君暗則諫而被殺, 歷代前鑑, 昭然可觀。 諫臣之職, 寧過於犯, 而不可過於恭, 寧失於訐, 而不可失於謟。 大聖如舜而曰: “無若丹朱傲。”, 大賢如成王而曰: “無若殷王受之迷亂。” 以聖臣諫聖君, 尙有如此, 而後世忠言之士, 所不敢道, 古今人主之納諫高下, 擧此而可知矣。 嗚呼! 剪桐小過也, 而周公戒其無戲; 折柳常事也, 而程子戒其害物。 自庸主觀之, 豈不亦數而斯踈乎? 言之不盡, 則寇準之引帝衣, 命不可行, 則王旦之焚內詔, 苟非宋主之仁明, 則其能免於大不敬之誅乎? 聽納之道, 溫顔屈己, 開心見誠, 勿以獨斷自聖, 勿以至尊壓下, 勿以拂逆爲忤, 勿以讒間爲疑。 旣聞之則不徒面從, 而必命行之, 或有狂狷之士, 妄陳孟浪之辭, 亦當容而置之。 然後一國之情通, 而衆善之集, 有不可勝旣者。 如此而至治不復者, 未之有也。 伏願聖明深玩焉。 刑法可以懲惡, 而不可使恥其爲惡; 政令可以勸民於善, 而不可使感民於善。 故三代之治, 莫不以學校爲先者, 所以導之以性情, 感發其良心, 而消融其宿慝, 蓋有不自知其然而然者。 古之人, 以太學爲首善之地, 豈不以爲生民雖衆, 其敎之必自此始乎? 作成人材, 陶冶風俗, 舍此而無可爲之法, 何也? 天下之性同, 則天下之心一也, 先之以敎誨之深, 繼之以觀聽之遠, 以心感心, 以性治性, 而天下無難化之人。 今也建學以聚士, 設官以授業, 內外學校之制, 庶幾乎三代之遺法, 而掌敎者, 恒不得其人, 記誦訓(誥)〔詁〕, 以爲通經, 組綴腐熟, 以爲工詞, 科擧之利, 又從而奪其志, 敎之者無本, 受之者無用。 功名、富貴之念錮, 而視孝悌忠信爲何事, 僥倖狙詐之習熟, 而置禮義廉恥於度外, 敎法之壞, 莫今之爲極。 人才之不出, 風俗之不美, 職此而爲之根耳。 殿下新登寶位, 創一代之基, 整頓庶政, 不知其幾, 而大關大機之在所當先者, 莫若學校。

今若痛革頑風, 釐正弊習, 倡以爲己之學, 而苟不得明師以率之, 則雖日誦三代之法, 戶說六藝之文, 何益於薰陶變化之間, 而況禮官之煩文末節, 豈足以收勸學之功哉? 必有學問夙成, 望實素著, 可以服士心之趨向者, 然後置之太學之長, 而其餘雖不能盡得其比, 亦當選其優於文行者。 不但以尋常譾薄之人, 而苟充其位, 又侍從之臣, 兼帶館學之職, 以重其任, 而互相激厲, 則善誘之下, 必有鼓舞之士, 風聲所及, 豈無矜式之人? 天性之眞, 藹然而不容已, 賢能之賓興, 善俗之化成, 可以儷美於前古矣。 伏願殿下廣詢博訪, 必得其人, 委任而責成, 則激昻誘掖之事, 自在其手, 歲月之間, 必見其少驗, 數年之後, 可期於大成矣。 伏願殿下留心焉。 治國之道, 在於用賢, 求賢之道, 在於任相。 蓋萬事之叢冗, 百司之繁劇, 雖以聖人之聰明, 不可以獨運, 必得當世之才, 分授衆職, 上自六卿, 下至百執, 隨其器而審其用, 然後朝無倖位, 官不廢事。 今之用人, 科擧爲盛, 而雄才傑士之出於其間者, 絶無而僅有, 況門蔭保擧之庸瑣乎? 選用之路, 如此其狹, 則鄕里之善良, 山林之遺逸, 何階而得進於朝端? 深居九重, 固不能徧識其群下之臧否而用舍之。 宰相者, 上近至尊, 下通衆情, 聞見之親, 採訪之博, 論薦之易。 故求賢, 必於宰相, 然後可以盡當時之用。 而居其位者, 不以經世宰物爲心, 以竊位保寵爲計, 知有其人, 而不肯進之, 固其罪也。 信之不篤, 任之不專, 使宰相, 上懼君心之疑, 下憂物議之奪, 動懷顧念, 而不敢進言者, 亦或有之。 方今宰相, 無薦賢之人, 銓衡重任, 一委諸吏部, 只以資級之久近, 事務之閑劇, 那移互換, 以補缺員而已, 宏才碩德薦拔之事, 則熟念其可, 而不肯一措其手, 躁競機慧之徒, 輒見躐進, 而貞方簡靜之士, 類多沈滯, 治效之不立, 正坐此爾。 誠宜謀及朝廷, 博求搜(揚)〔剔〕之典, 一依先王尊德樂道之意, 勿爲後世循常之政所制, 咨詢訪問, 必求其實, 參伍校量, 不違其才。 不幸有沽名飾貌, 結交市譽之人, 猥廁其間, 則聽其臺諫之彈駁, 使公道顯行, 仕途淸正, 則忠賢俊傑之願出於朝廷者, 必不可勝用矣。 孔子曰: “十室之邑, 必有忠信。” 程子曰: “天生一世人, 自足了一世事, 但不能盡用其才, 故不能大治。”, 又曰: “規規守常, 資格任人, 而有能致太治乎?” 伏願聖明留意焉。 三代取人之法旣遠, 而漢室之初, 尙有遺意, 選擧之目, 多以賢良、方正爲名, 魏、晋氏九品中正之法, 亦知求其實用之材, 至於隋、唐, 專用文詞取士, 而求賢之擧, 一廢不復。 頃在己卯, 薦擧之科, 實倣古人之意, 初無僞濫之釁, 比諸群試於有司, 較一日之長而得之者, 高下相萬也, 無故而廢棄。 且將三十年于今, 賢才淪伏, 有識悲憤, 久爲君上之累。 自古及今, 雖罪至大逆, 未有奪其科擧者, 燕山之朝, 以律斷取人, 事甚無謂, 故先王反正之初, 議奪其科, 未久而還給。 今者選士試策, 名爲薦擧之科, 有何不可, 而獨見枉收? 故鄭光弼力陳其不可奪之意, 而大行大王亦收議還給, 大臣不能將順, 而未及歸正, 士林之歎, 亦已極矣。 新政之初, 宜先示蕩正之道, 賜復其科, 以廣用人之路, 不勝幸甚。 臣等職在言責, 苟有所聞, 不容隱默。 天下之治, 始於齊家, 竊見殿下, 聖性出天, 律己治內, 宜無所不至。 但嬪媛之列, 內外之戚, 因緣出入之勢, 依阿側媚之態, 或不能大正前習, 而少借恩情, 蠱心之病, 伏於不測, 而累政之患, 悔之無及矣。 先王後宮之移寓慈壽宮者, 今旣無之, 婢使餘孽, 尙處其中, 黨邀朋結, 久爲淵藪, 妖說怪行, 國人洞知。 卽位之初, 宜先蕩滌, 以示淸明之化, 不唯不爾, 反有私出其宮, 而欲剃其髮者。 果若人言, 則豈是不爲聖政之大疵而缺群臣之望哉? 趙光祖職牒還給之請, 大臣、臺諫、 侍從、儒生之言, 可以知一國之同情, 殿下亦稱其學術之正, 而遲留不斷, 日復一日, 群邪翹心, 衆正墮膽, 而士習向背之機, 無由以定。 殿下每以洗雪冤枉爲慮, 而伸理之恩, 獨不及於光祖, 忠君愛國之志, 受陷於群小, 而爲地下之冤鬼, 不止如匹夫之冤而已。 殿下好學樂善, 深仁澤物, 夐出前代, 而違一國之情, 偏執於此人, 臣等之惑滋甚。 殿下自毓德春宮, 仁聖之聲, 浹于群聽, 作其卽位, 發政施仁, 赫然異觀。 大小臣工, 顒望至治, 披腹呈疏者, 繼至闕下, 指陳時事, 開悟聖心, 不爲不多。 殿下之答, 一則曰可嘉, 二則曰留念, 雖蒙優許之敎, 未聞施行之實, 言之者懷慙, 聞之者缺望。 苟惟如是而已, 則雖使人進其書, 家上其章, 何補於無用之虛文哉? 竊見前代之君, 雖甚衰之世, 未嘗無求言之擧, 而聽而行之者未聞。 伏願殿下, 以群下有言爲救己之過, 而不以爲形己之短, 以爲愛己, 而不以爲輕己。 其毋曰儒生之疏賤而不可用, 侍從之疏例應故事, 臺諫之疏職分之常體然, 見之必審, 行之必盡, 則宗社幸甚。

答曰: “今觀疏辭, 甚合予意。 欲行四者之本, 豈欲行其末哉? 經席之上, 當從容講劘。 學校之官, 當精擇除授, 納諫之道, 當優容忠直, 用人之方, 當搜剔遺滯。 復光祖之職、用賢良之科, 豈不慮公論之一至此極? 惟我父王, 徒稱無罪, 而終不施恩, 則必有其意, 以是不許。 且侍從之官, 兼帶學校之任, 亦似無妨, 不在官制, 議于大臣以定。 且慈壽宮已令嚴禁, 先王後宮亦將居焉, 更加申明。”


○日暈, 兩珥冠。 午時, 太白晝見。


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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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政院啓曰: “向者臺諫啓曰: ‘迎詔時乘輦儀註, 天使以爲不可, 乘馬事, 不須强辨。 君臣之間, 禮當如此。’ 云。 此雖禮所當然, 臣等伏計, 自上不慣於乘馬, 況在大喪, 氣甚瘦弱, 當迎詔呈戲之時, 雖馴馬, 尙且驚逸, 臣等之意, 甚未安焉。 考諸前例, 皆乘輦, 而但成廟朝、大行朝, 或有乘馬時而已, 豈必以此例而爲恒規乎? 禮固有權變, 請通諭此意於問禮官, 使之反覆告諭, 期於得請。 但政院不可獨斷, 請遣史官, 收議三公何如?” 傳曰: “可。” 尹仁鏡等議啓曰: “祖宗朝迎詔時, 皆乘輦, 雖有一度乘馬, 不可爲例, 況今哀疚之中, 聖體羸瘁, 尤不宜乘馬。 問禮官以乘輦儀註, 先呈天使, 若難之, 反覆開諭, 期於得請。 然且不聽, 來稟朝廷事, 下諭何如?” 傳曰: “可。”


○日暈, 冠。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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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憲府啓曰: “濟用監正金克悌, 人物貪鄙, 年且衰耗, 不合長官, 成均館直講全舜仁, 本無學識, 不合師長之任, 請竝遞。” 答曰: “舜仁事如啓, 克悌則的知其不能堪任與貪鄙之實, 然後處之未晩。”


○諫院啓曰: “軍資副正李元祐, 以年少武臣, 別無賢能, 出身七年, 遽陞僉正, 已有物議, 未滿一年, 又陞三品, 官爵猥濫。 雖有陞敍之命, 非越品之謂也, 況武臣出入邊方, 諳練戎事, 或可超敍, 安坐京城六七年, 馴致高秩, 物情尤爲未便, 請速改正。” 答曰: “如啓。”


○領議政尹仁鏡啓曰: “臣今日差祭于景思殿。 凡祭禮, 必先奉香而後, 方可奠爵。 今日之祭, 執事二人, 執爵而進, 臣迫於敬謹之地, 不自詳察, 但因執事之進, 遂使上香, 後於奠爵, 此雖執事先誤, 臣之失尤重, 祭享禮愆, 誠非細故, 惶恐待罪。” 答曰: “果似失禮, 然敬謹之際, 忘却所致。 不須待罪。”

【史臣曰: “孔子曰: “禘自旣灌而往者, 吾不欲觀之矣。” 夫灌者, 祭之始也, 而誠意未散, 故夫子猶以爲(不)可觀, 則當祭而致其誠, 縱不能終始如一, 其始也, 則人莫不一心齋敬, 冀其神之格也。 今夫上香與灌, 皆祭之始事, 而上香又先於灌地, 此正誠意之克一無二之時, 而猶有所失。 如此則孔子之嘆, 又不待旣灌之後, 而有不可勝旣者。 吁可惜哉! 是雖小失, 而引而論之, 禮之不講, 誠之不至, 蓋可知矣。 禮不講、誠不至, 而能爲國乎? 且仁鏡之所謂敬謹者, 何哉? 敬而不敬其禮, 謹而不謹其禮, 謂之敬謹可乎? 孔子入太廟每事問, 先儒以爲知而猶問, 敬謹之至也。 古所謂敬謹者, 欲其敬謹而無失於禮也, 今之失禮, 反坐於敬謹, 如以敬謹而失禮, 初不若不敬不謹之爲愈也。 夫豈敬謹者如是乎? 於穆之廟, 駿奔之列, 其心無主, 惟執事是從, 烏得不爲之顚倒耶? 嗚呼! 使仁鏡, 威儀卒度, 式禮莫愆, 聖上旣不得與祭, 則其缺然如不祭之誠, 有不能已者, 況失禮若此耶? 聖人辭不迫切, 以果似失禮敎之, 則上意可見矣。”】


○大司諫李潤慶等上疏曰:

天下之事雖多, 而必有其要, 苟得其要, 則所操者約, 而所及者廣, 用力少而成功多。 是故治國者, 固不可不先其要, 而修身者, 尤不可不知其要。 崇學校、廣賢路, 治國之要也; 務講學、以正心, 修身之要也。 故爲人君者, 必正其心, 以修其身, 崇學校以敍彝倫, 進賢才以凝庶績, 然後開太平之基, 臻雍熙之治, 帝王之能事畢矣。 殿下以聰明睿智之資, 敦孝友溫恭之德, 新服厥命, 百度中禮, 凡有血氣之類, 莫不延頸, 以望至治。 臣等雖愚陋無識, 職忝諫諍, 心切效忠, 則宜先擧切務之要, 以導聖德, 熙廣治道者, 所不能自已也。 伏願殿下留意焉。 臣等謹按, 《書》曰: “人心惟危, 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 允執厥中。” 蓋心者, 該括衆理, 酬酢萬變, 爲一身之主者也。 然而發於形氣者, 難公而易私故危; 原於性命者, 易昧而難明故微。 必精而察之, 一而守之, 然後動靜云爲, 自無不中。 苟或不然, 則聲色臭味安逸之慾, 雜於方寸之間, 此心之靈, 日益昏暗, 而身心顚倒, 是非錯謬, 庭除之內, 跬步之間, 亦將不得以理矣。 是以聖帝明王, 必以講學修己爲本, 堯之欽明, 舜之濬哲, 湯之慄慄, 文王之克明德, 皆講學修己之實。 是以淸明在躬, 志氣如神, 聲律身度, 擧措得宜。 故九官濟濟而四凶去, 伊尹一擧而諸枉退, 卿士相讓而虞、芮質成, 時雍之化, 可封之俗, 其所陶鑄成就者, 豈無其本而然哉? 至於漢之高ㆍ文ㆍ光武、唐之太宗、宋之太祖ㆍ仁宗, 亦皆有志之君, 非不欲唐、虞三代之治也。 然而無帝王修己之學, 則雖有英明之資, 恭儉之德, 智不能明善, 識不足窮理, 而遊畋土木聲色貨利之欲, 以至禱祀甲兵之事, 交戰於中, 而心失其明矣。 成小康之治, 亦已幸爾, 尙何與議於帝王之治哉? 故爲人君者, 欲求二帝三王之治, 必先有以講夫二帝三王之學。 所謂學者, 精一之謂也, 而用力之方, 則亦必有本。 夫敬者, 一心之主宰, 萬事之根本, 而爲學之終始者也。 正衣冠尊瞻視, 敬其外也, 戒愼不睹, 恐懼不聞, 敬其內也; 動息有養, 湛然虛靜, 而或讀書講明道義, 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否, 或論古今人物而別其是非。 今日格一物, 明日格一物, 沈潛玩索, 涵泳從容, 其於事理之所以然, 與其所當然之故, 莫不曉然, 則吾之知識, 周遍精切, 而事來物接, 是非之實, 好惡之極, 亦難逃於心目之間, 而皆得其眞矣。 所發之實旣如此, 而須臾之頃, 幽獨之中, 一念纔萌則輒察之, 必思夫聖賢之心, 亦果有如是之念乎? 果爲是而不悖於古, 則非徒念之, 當致勇決而極其念。 若非也, 非徒絶之, 亦當致勇決而克去之。 至於一言之發, 一事之作, 無不皆然, 念念相承, 無少間斷, 而眞積力久, 靜虛動直, 則從容中道, 允執厥中。 而堯之親睦九族, 舜之任賢勿貳, 去邪勿疑, 湯之改過不吝, 從諫弗咈, 文王之懷保小民, 惠鮮鰥寡, 衆美畢得而治道擧矣。 然則昭明於變之治, 豈獨見於唐、虞哉? 帝王之學, 如斯而已, 惟聖明之留意焉, 則國家幸甚。 孟子曰: “設爲庠序學校以敎之, 皆所以明人倫也。 人倫明於上, 小民親於下。” 天生烝民, 性非不善, 氣稟之拘, 物欲之蔽, 不至於亂倫理而陷邪僻者, 鮮矣。 是以古之聖王, 建學立師, 自天子之元子, 以至庶人之子, 皆八歲而入小學, 十有五而入大學, 作而敎之, 以復其性。 故人倫旣明, 而治隆俗美, 此三代之所以爲敎也。 國家內設成均四學, 外設鄕校, 有師有生以敎之, 則其良規美意, 似無讓於三代之盛矣。 然而士無爲己之學, 人乏孝悌之行, 俗流日非, 悖亂相繼, 則幾何其不胥以爲禽獸也? 然則雖有三代敎之之具, 而失三代所以爲敎之道也。 今之爲父兄者視子弟, 僅辨語言, 輒敎章句之學, 雕篆之文, 未解人事, 先誘利祿, 所慕者科第, 所希者富貴, 一有談古人爲學之道, 則群笑而醜詆之。 爲學官者, 不擇賢愚, 苟充其位, 雖欲敎之, 固不知所以爲敎, 況加之以恝然耶? 然則士失其學, 彝倫攸斁, 非爲士者之罪也。 苟非豪傑之士, 則何能不待文王而興哉? 習俗之不美, 世道之浮靡, 亦勢之致然也。 昔程明道, 以正風俗、得賢才爲治天下之本, 而又以擇師、講學爲善俗、育才之本。 朱子曰: “明道論學制, 最爲有本, 讀之未嘗不慨然發嘆也。” 嗟乎! 此誠立學造士之本也。 其施爲之方, 節目之詳, 蓋具於方策, 特擧而措之耳。 欲興三代之治, 必開三代之學; 欲開三代之學, 當如明道之言。 今雖不能悉依其制, 宜廣擇精經深術可爲師表者, 以任學校之責。 務在得人, 不必備官, 雖居他任者, 亦以本官, 兼帶學職。 修明聖賢之學, 務革委靡之習, 先德行而後文藝, 使從善之心自長, 而利祿之念自去, 反躬踐實者多, 浮夸外飾者少, 豐芑澤深, 化成棫樸, 則思皇多士, 生此王國, 豈獨專美於文王? 而濟濟多士, 文王以寧者, 未必不見於今日也。 至於童蒙之學, 廢弛尤甚, 亦必博選有學業者, 不拘貴賤, 厚資廩給, 俾專其敎, 令幼稚之輩, 得遂講習。 此則古人家塾之法也。 如此而敎化不興, 風俗不美者, 無是理也。 惟聖明之留意焉, 則國家幸甚。 《書》曰: “敷求哲人。”, 又曰: “任官惟賢才, 左右惟其人, 其難其愼, 惟和惟一。” 蓋人君代天理物, 幅員之廣, 兆民之衆, 不可以獨理, 故必旁求俊彦, 與之共天位治天職。 難愼則小人遠, 和一則君子親, 夫然後明良相得, 野無遺賢矣, 而庶績其凝矣。 古人云: “才不借於異代。” 夫負超卓之才, 蘊經濟之道, 而不求聞達, 肥遯山林者, 豈無其人? 若世無湯、文, 則寧枯槁埋沒, 而莫之出矣。 人主苟能推誠以訪之, 盡禮以招之, 非果於忘世者, 寧忍潔身, 以孤時君共理之誠耶? 但患求賢之路不廣, 而好賢之誠不篤耳。 以鄕三物, 敎萬民而賓興之, 周家之所以求賢也; 曰賢良方正, 曰孝廉力田, 曰明經茂才, 漢世之所以求賢也。 周之賓興, 無以議爲; 漢之取士, 亦多其路, 而先儒猶病其未廣也。 然則今世之取士, 只有科擧一路, 而盡得一世之英才, 不亦難哉? 欲致斥弛之士, 豈循常襲舊而能之乎? 今若令公卿大臣, 廣議取賢之道, 博求遺逸, 待以不次, 則雖不如三代之盛擧, 一時之士, 庶無遺賢之嘆矣。 況當始初淸明之際, 顧不能蹈漢家糟粕耶? 我中宗大王嘗有意於爲治先務, 乃令中外薦擧, 設爲一科。 雖未能盡得其人, 一時人才, 亦多與選, 號稱盛擧, 而旋爲汚俗之議所毁, 遽削其榜。 頃以侍從之論, 欲復其榜, 又爲前論所格而不果, 此皆出於一時之在下者, 不能將順之罪, 而實非先王之意也。 且自古未嘗有設科而還奪者, 今若許復此科, 收其可用者而用之, 則其於振勵士氣, 益樹風聲, 未必無補, 而亦廣賢路之一大助也。 嗚呼! 賢者, 國家之利器, 爲國而不得其賢, 則雖堯、舜不能, 此勢之必至也。 故人君之職, 莫大於求賢, 而求(道)〔賢〕之道, 又莫先於開廣其路。 惟聖明之留意焉, 則國家幸甚。 臣等竊觀, 今日之事勢, 有甚於賈生之痛哭流涕長太息也。 敗道傷義, 病民蠧國者, 難徧以疏擧。 姑撮其大者言之, 則當今人倫不明, 風俗日敗, 朝廷之上, 紀綱不立, 廉恥頓喪, 賄賂公行, 故人心淆薄, 士習偸靡, 指高行爲蹈禍之危機, 以《小學》爲召孽之凶器, 爭去崖異, 專尙雷同。 談性命道德者, 必獲餘習之譏; 言孝悌忠(倍)〔信〕者, 未免僞行之誚。 擧國靡然, 莫知其非者, 蓋由一毁於戊午, 再挫於己卯, 三兇又從而剝喪之。 目覩慘禍, 氣節摧折, 人欲日肆, 而天理或幾乎熄矣。 銓衡之地, 爲官擇人, 而唯取宰相之簡, 以職秩高下, 爲注擬次第, 雖有賢能節義之士, 尙何容列於其間哉? 中外上下奢侈相尙, 浮費彌廣, 民力日耗, 群盜竊發, 變亂隨作, 亦不可不慮。 加以邊鄙州縣之間, 任將帥牧守之責者, 無復有意於撫御存恤, 惟務掊克, 剝膚搥髓, 一以充肥其家, 一以中卿士之欲, 以爲他日薦拔之資。 因此而貪者爲廉, 愚者爲賢, 闒葺無恥之輩, 坐致顯秩, 若固有之。 至於獄訟之間, 無不以貨將之, 貪邪滋熾, 靡有紀極, 此實亂亡之徵也。 民不聊生, 破家流離, 號冤道路, 竄匿山谷者, 不可勝數。 《書》曰: “民惟邦本, 本固邦寧。” 民旣困悴, 而國不危者, 未之有也。 臣等竊恐殿下, 未知生靈之戚, 一至於此極也。 如或知之, 則宵旰之憂, 當無時可弛也。 今日之勢, 如人之雖善於起居飮食, 而危迫之証, 已結心腹, 自非萬金良藥, 則不可爲也。 夫習俗之訛, 積累之弊, 雖若未易遽革, 而轉移之機, 實本於人主之心。 故人主之心一正, 則天下之事, 無有不正; 人主之心一邪, 則天下之事, 無有不邪。 如表端影直, 源濁流汚, 其理有必然者。 殿下倘能沈潛精一之學, 以正其心, 以聖賢之訓爲必可信, 先王之治爲必可致, 數召大臣, 切劘治道, 俾陳當務之意。 至於侍臣進對, 亦賜和顔溫語, 辨析義理, 論難是非, 質以平日所得於學問者, 則取人爲善, 莫大於此。 而不狃滯於近規, 不遷惑於衆口, 斷以行之。 修學校之政, 以造髦士; 廣招賢之路, 以來英俊。 如此則人倫明, 風俗美, 紀綱立, 廉恥興, 而邦本益固, 國脈益長, 宗社之慶, 永流無彊矣。 此乃今日醫疾萬金良藥, 而所謂得其要者也。 近者災異疊見, 冬雷地震, 日珥月赤, 白虹貫日, 星辰示異, 旱魃爲祟。 凡災變之生, 雖若幽遠, 而未可的指其應, 臣等所論今日之弊, 亦足以致此也無疑矣。 天怒於上, 民怨於下, 有國者之所大戒也。 然則敬天勤民之實, 殿下其可不盡心乎? 嗚呼! 臣等之論, 雖若迂遠, 而致治之要, 亦未有過此者, 若舍是而他求, 則竊恐勞身竭力, 終不得其效, 而危亡之形, 立見於朝夕也。 伏願殿下留神採納焉。

答曰: “今觀疏意, 與憲府所陳, 大槪相同, 至當之理, 至公之論, 無間彼此。 予雖寡昧, 豈獨不知? 本源不淸, 則善政無由以生; 培養無方, 則士習難得其正; 用人不廣, 則必至遺滯。 屋漏之不愧, 在我而已, 予當存省於此。 而學校之長得其人、仕進之路得其廣, 亦由於朝廷, 自今以後, 措之得宜, 則其幸如何? 近者經席大臣, 有擧遺逸之言, 故已令政府該曹薦拔, 予方苦待。 但復賢良之科, 則其間必有可用之才, 豈不量兩司所論如此, 惟我父王, 曾已革罷, 竟不許復, 予安敢改哉? 且災異之作, 實予否德所召, 敬畏之心, 曷嘗少弛? 旱暵太甚, 國多大事, 民不堪生, 甚用憫慮。”


○太白晝見。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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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憲府啓曰: “濟用監正金克悌貪鄙之事, 上敎以爲, 的知然後處之云, 是慮其無實而誤被虛駁也。 臣等雖無似, 豈不詳聞而啓之乎? 請勿留難。” 答曰: “貪鄙, 非謂虛駁。 但貪鄙之實, 欲分明知之而後處之也。 今者詳聞云, 如啓可也。”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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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御夕講。 侍講官金䃴臨文曰: “趙普事太祖, 建事亦多, 然深沈多忌克, 妨於相業者頗多。 至於設瓦壺, 中外表疏意不可者, 投其中焚之。 夫表疏, 民間得失, 時政是非, 皆由此達, 而意不可者輒焚之, 此眞喪邦之事也。” 特進官尹漑曰: “此壅蔽之事。 使下情不得上達, 最妨國體。” 䃴曰: “聖明之下, 豈有壅蔽之事? 但新政之初, 草澤之士, 爭獻一得之愚, 而居喉舌之地者, 或以爲文字不續, 言語不當云, 此實弊也。 頃者黃海道儒生上疏, 政院啓曰: ‘文字言語俱不可。’ 云, 此豈聖世事也? 事雖微而弊將難救, 敢啓。” 參贊官宋世珩曰: “此疏臣所未及知也, 但上疏者, 晝思夜度, 來獻闕下, 而未見採施之事, 至爲缺望。 李允文之疏, 言語文字, 俱美無瑕, 而卒未蒙奬勸褒賞之命, 臣恐言路之不廣也。” 上曰: “政院非壅蔽也, 只言其所見者然也。” 䃴曰: “非謂獻言者, 必有可施之策也。 但優而受之, 以廣言路也。 金鈴爲國家察虜勢, 累陳不已, 其心實非偶然。 宋時樊若水獻平南策, 太祖用其策, 造浮梁濟師, 不差尺寸。 鈴之畫策, 安知其不可施乎?” 上曰: “鈴之疏前亦見之, 其於邊禦防備, 不無有益, 但其言則多駁雜。 李允文疏, 切直之言甚多, 亦有可用之事, 故予曾(傳)〔轉〕寫而常觀之矣。” 䃴曰: “近來日變地震物怪, 連續啓聞于京, 又有星變, 此雖不可指爲某事之應, 然亦不可不爲之修省也。 且近來臺諫, 奏疏論列, 自上答曰: ‘躬行之事, 則省察爲之, 朝廷之事則審處。’ 云, 而未見所施, 物情甚爲鬱抑。 久則不無妨害於士習, 願自上更加商量。” 上曰: “天災地變物怪可憂之事, 安有紀極? 痛自刻責而已。 他餘事, 一朝一夕, 盡改爲難, 故詳審焉, 其俟之。” 䃴曰: “前者傳敎及今日傳敎, 皆知感激。 當俟之矣, 然而一時物情, 猶爲鬱抑, 故啓之。” 世珩曰: “所謂人心鬱抑者, 乃兩司所啓薦擧科事也。 自上欲斟酌爲之, 下情極爲感激矣。 但今方搜擧遺逸之人, 此人等多有可惜之材, 苒苒歲月, 易至衰老, 甚可嘆也。 先通此等之人而用之, 則人心必快矣。” 上曰: “若有如是之人, 則銓曹察而爲之可也。 如不可獨斷, 則同議于政府爲之亦可也。” 特進官鄭萬鍾曰: “科擧, 國家至公之事, 故雖大叛逆之人, 不得奪之。 己卯年薦擧科時, 臣已出身, 粗知其事, 當其時, 無賢良之名, 其後譏侮者, 造爲此名。 大抵己卯之人, 激濁揚淸大過, 故事敗之後, 反爲報讎之資, 雖善政, 悉變而反之。 方議奪科時, 鄭光弼力陳不可, 而(全詮)〔金詮〕等亦以爲不可奪, 而論者益力, 故竟至奪削, 自此之後, 科擧不重。 成守琮奪科, 尤爲無意, 其後又奪李叔琮及第, 其源皆出於薦擧科之廢, 如此之事, 痛變可也。” 漑曰: “薦擧科之時, 臣爲翰林注書, 經筵上議論, 備得聞之矣。 其時無賢良之名, 後人惡之而有是名也, 其處心則皆可嘉。” 上曰: “至當。 予當斟酌爲之。”


○憲府啓曰: “今當天使出來, 平安一路, 困弊已極。 尙衣院唐物貿易, 價布輸轉之弊不貲, 如冠服所入不得已之物外, 聖節使行次貿易, 請命停之。” 答曰: “如啓。”


○太白晝見。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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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傳于政院曰: “靈巖流配及第許坰、渭原流配通事李成達、義城付處高靈監、昌城流配李城、金海充軍展力副尉慶緖等, 竝令放送。”【以領相尹仁鏡、右相成世昌付標入啓。】


○憲府啓曰: “臣等昨聞上敎, 唐物貿易, 一切命停, 臣等不勝感(敫)〔激〕。 凡赴京之行, 貿易之弊, 近來尤甚。 中朝門禁之嚴, 有同㺚子, 站路輸轉之人, 不堪其苦, 至於敺罵, 國家之辱久矣, 而有識痛憤亦極矣。 今公家貿易, 則一切命停, 庶雪前日之辱, 華人亦必稱美。 但在下者, 不能奉行, 私相貿易, 如舊不革, 則前日之辱, 終不可雪, 上之美德, 無由以著矣。 不得已所可貿者, 如藥材、書冊、弓角外, 凡唐物, 一切勿貿事, 請於使、書狀拜辭時, 傳敎何如? 銀兩之禁, 至於抵死, 而不能禁者, 專由上下用唐物所致。 不革此習, 則法禁雖嚴, 謀利之徒, 百計舞奸, 終難戒戢。 上自宮禁, 下至閭閻, 痛禁唐物, 則此弊可得以快革之矣。 外間之事, 執法者當加糾察, 宮闈之中, 請自上, 一切痛加嚴禁。 國法, 三年內用酒, 已爲不可, 況今旱災已極, 自上避殿減膳, 憂勤至矣, 而各司用酒, 一如前時, 閭閻之間, 亦多聚飮。 至於外方, 則設饌宴飮, 無異平日, 唯不用樂耳, 甚非謹喪警災之意。 請自今, 一嚴禁酒之令, 奉傳旨諭諸中外。” 答曰: “唐物禁貿事如啓。 宮中不用唐物事, 敢不留意? 禁酒事, 如啓至當。 但如祭祀、老病服藥, 不可拘此而一禁也。”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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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日暈。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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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大雨。


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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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兵曹判書李芑、參議安玹啓曰: “古人云: ‘師行, 日三十里; 吉行, 日五十里。’ 今天使【郭、張承憲。】期以念九入京, 倍程馳突, 置郵困頓, 力不可支。 非徒馬也, 僕痡卒斃, 慘不可忍, 遠接使【申光漢】追從亦難。 請令遠接使, 反覆開說於天使前, 克從古人吉行之訓, 則庶幾人馬休息, 無一路睊睊之怨。 今觀遠接使之狀, 任天使之爲而不敢言, 恐致詔使之怒。 若據理言之, 則華人已聽, 將人物俱困之狀而力陳之, 則豈不感動? 況前者有故, 則有遠接使挽留之例, 今何獨不然乎? 一路之弊, 無別有善處故敢啓。” 傳曰: “欲順天使之旨者, 敬詔之意也; 欲緩天使之行者, 恤民之心也。 二者雖不可輕重, 人物之困, 一至此極, 不得已諄諄善誘。 有所聽納, 則雖不如古人所謂吉行之從容, 而少有按節徐行, 民受一分之賜矣。 其依所啓, 下書于遠接使。”


○傳于政院曰: “延詔二度習儀, 已令行於他處, 今更思之, 必親見而後, 庶無錯誤之悔。 一應習儀, 自慕華館, 迎入于書筵廳, 凡節次, 一如華使之臨, 毋以習儀而有或不盡之意, 言于禮曹判書。”【任權。】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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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日暈。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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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傳曰: “近者得雨, 固非偶然, 祈雨差祭人員抄啓。” 訓鍊院副正金淑, 以獻官, 賜兒馬。


○左贊成李彦迪書啓曰:

臣重病纏身, 經年未瘳, 先朝昇遐, 旣不能奔哭殯前, 逮至山陵永遷之時, 亦未得奔赴, 大失臣子之道, 萬死猶輕。 矧又遭聖明, 濫荷寵擢, 累降召命, 尋遣醫員, 齎藥治病, 又令本道監司, 題給食物, 此皆非尋常異數, 曠世所稀, 臣實庸陋無堪。 在先朝, 竊位苟祿, 無所裨補。 逮至殿下嗣服, 病伏南涯, 謬被睿奬, 寵渥濫分, 不知所以, 震懾罔措。 恩命到門, 義當卽日奔走, 詣闕陳謝, 而踰月經時, 乃始上來謝恩, 緩慢亦甚, 罪負極大, 惶恐待罪。

答曰: “以病勢如此, 故未卽上來, 勿待罪。 病愈卽來, 可喜。” 彦迪再啓曰: “臣嬰疾在外, 多失臣子之道, 罪當誅夷, 而反蒙誤寵, 驟擢崇班。 臣本以庸劣, 素乏才望, 弘化重地, 決不可忝冒, 具狀三辭, 未蒙允許, 惶恐罔措, 强疾奔馳, 上來謝恩。 臣自知庸疎淺闇, 無才德可稱, 謬蒙先朝寵擢, 玷汚二品之列, 而六卿之職, 亦未曾遍歷, 暫爲吏曹判書, 矇不治職, 旋被物論而遞。 厥後隨衆碌碌, 無絲毫有裨聖治, 心常慄慄, 惟思乞骸, 歸養老母, 不意訪落之始, 首蒙殊眷, 濫陞非分, 物情駭愕。 新政之初, 用人得失, 所繫非輕, 請速改正, 以愜群情。” 答曰: “見辭意極至, 至爲未安。 父王朝, 豈偶然計而爲之, 銓曹擬本職之時, 亦豈偶然計而注之? 予亦洞知故如此, 不須再辭。” 彦迪四啓, 不允。


○憲府啓曰: “赴京行次禁銀之法, 非不嚴重, 而使臣率多帶行無賴人, 故冒犯者多, 若不申明嚴禁, 則勢將難救。 使臣親子弟外, 無賴庶孽雜類, 毋得帶行事, 大行大王朝, 已奉承傳, 而今聞聖節使柳辰仝, 非親子弟庶孽人, 以子弟帶去, 已違承傳本意。 今方命停公私貿易, 痛革猥濫之時, 如此雜類, 尤不可帶行, 請依承傳, 勿率去事下諭。” 答曰: “如啓。”


○傳于政院曰: “今觀黃海道觀察使各官獄囚刑訊次數啓本, 牛峯囚平山居私婢內隱今, 自丁酉年囚繫, 刑訊至一百二十四次,【內隱今其上典朴順堅妻毒藥殺害事。】至爲可矜。 作文取來, 詳察論決事, 言于該司。”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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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行二度習儀于書筵廳。 上親見之, 慮失禮也。【迎賜諡祭、迎詔勑及宴禮等禮。】


○臺諫啓曰: “凡經費雜物出納, 必由政院啓下, 該曹該司量入爲出, 然後事得其正, 而無橫費猥濫之弊。 故先王朝, 臺諫以甘結爲非, 一切奉承傳事, 啓請蒙允。 今者司饔院薛里, 天使宴享時別膳所用雜物, 不告政院, 隱然私啓, 至爲駭愕, 問諸該曹, 則古無此例。 以謄錄, 憑考啓下單子, 淸蜜所用至小, 而啓請至於三十斗, 蔈古只用於湯水, 而至於五碩, 他物稱是, 而或有謄錄所無之物, 亦濫數啓請。 托於公費, 以爲盜用之計, 情迹現著, 極爲奸巧, 請推考重治。 政院在出納之地, 旣知其不由政院, 而不卽啓正, 不奉承傳而奉甘結, 亦甚非矣。 色承旨、都承旨請推。 今此所用雜物, 請下該司, 量數磨鍊, 使無橫費, 以杜奸濫。” 答曰: “天使時別膳雜物數, 是前例; 不告政院, 亦是前例云, 故以爲過多, 而不敢減數。 及見遺在單子, 欲減下之, 而適今日習儀, 故未及爲之。 啓意至當, 故令該司量數磨鍊事如啓。 薛里、承旨等, 不須推之。”


○政院以禮曹、延接都監意啓曰: “頭目指揮鄒孟臣, 以銀四錢給通事, 令貿得生鹿生獐而來,【將爲賜祭之用也。】敢啓。” 傳曰: “該司三公, 議而處之。”


○問禮官丁應斗來復命, 仍啓曰: “臣始迎天使, 行禮旣畢, 呈以儀註, 天使覽訖起敬, 若以始面, 有王世子之言而然也。 且聞天使, 乃於遼東下人及譯官等處, 每問之以到朝廷行禮節次, 至再至三, 問之愈勤, 蓋以我國有禮義, 故恐失禮而然也。 天使未渡江時, 通事來言, 言語輕, 觀其心過愎, 而及至義順館, 則其心則未可知, 而言語之際, 以禮義之邦, 而失禮之懼, 亦不偶然。 凡行禮及宴享時, 禮貌至恭, 異於龔天使之慢矣。” 傳曰: “知道。”


○政院啓曰: “天使當於二十八日入來, 而今日習儀, 上終日勞動, 又明日行晝茶禮。 天使接待節目爲多, 繼自今各別調保, 各司所爲之事, 亦多有之, 明日晝茶禮, 請停何如?” 傳曰: “明日晝茶禮, 予何勞焉? 天使來則久廢此禮, 故欲乘間爲之耳。 但該掌, 豈無所爲? 果如所啓, 停行可也。”


○日暈。 太白晝見。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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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傳于政院曰: “生獐、生鹿, 今不可得, 若於司饔院有新腥者, 給之, 若無則令京畿監司, 隨便進供。 銀錢不可捧之意, 言于頭目。”【此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之議也。】政院啓曰: “司饔院有生獐, 而鹿則無之。 且於各官, 已爲此祭, 分定獐鹿, 而皆死無生者云。 賜祭郞官私言曰: ‘開城府慶德宮, 有畜養生獐。’ 云。” 傳曰: “取而用之。”


○傳于政院曰: “予之氣候如常, 而但有喘氣, 醫員朴世擧, 卽招入差備門, 令診脈。” 藥房提調詣賓廳問安, 答曰: “氣候如常, 而近來喘久不止, 且大禮臨迫, 故欲令診脈而服藥, 招醫員耳。 勿爲問安。” 藥房提調啓曰: “今聞醫言, 脾胃寒氣不散, 故少有勞動, 則喘急云。 近日天使往來間, 當倍加調治, 今景思殿不得已親行之祭外, 姑停親行何如?” 答曰: “調治事如啓。”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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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行賜祭習儀于景福宮。


○憲府啓曰: “今日習儀時, 每事全不預定, 顚倒錯亂, 大失朝儀, 非徒國體埋沒, 其必取笑於華人, 誠非細事。 禮曹該掌郞官【佐郞南慶春。】及堂上,【判書任權、參判鄭萬鍾、參議金益壽。】請竝下義禁府察之。”【齋戒日, 故言察, 不言推。】答曰: “天使之來, 只隔一日, 而習儀之失至此, 固爲非矣。 今若不問, 後何所懲? 但當此事務孔棘之時, 下義禁府察之, 過矣, 只可本府行公察之。”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曰: “上體日漸瘦弱, 實由初喪之過傷, 藥猶未效, 病必有根。 今於華使之來, 如迎詔大禮, 所不得已, 其餘許多禮數, 不可一一躬行, 請速下書于遠接使, 使善爲說辭, 預告天使。” 答曰: “予暫有喘証, 而必待藥力, 然後可補云, 故昨日令醫診之矣。 無大病痛處, 而預圖稱疾, 心實未穩。 當臨時更處。”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 “今問上証于朴世擧, 則自初喪, 重傷臟腑, 久不從權制, 而猶煩擧動, 無或自靜, 則證勢必至深重云, 臣等不勝驚懼。 臣等之意, 如賜諡、賻祭等禮, 固爲重大, 下馬宴乃交際初禮, 亦似難攝, 然觀上候而量處之猶可矣。 況其餘翌日宴以下等禮, 竝令攝行, 有何所妨? 請卽下諭遠接使, 俾無臨時難處之虞。 大臣亦豈偶然計而啓之乎?” 答曰: “別無沈痛之證, 而預令稱疾未安, 故大臣處, 亦旣以此意道之矣。”


○臺諫合司啓曰: “今日始聞上體未寧, 卽問于朴世擧, 則以爲探診上證, 略無從權之氣脈, 諸陽之會, 浮氣又發云, 至爲驚慮。 凡疾病之在人, 雖微恙, 猶恐或發大證, 證旣危重, 而猶有所不忍於從權, 則反使慼我先王。 安在其事死如事生之道乎? 臣等初以爲自上, 旣爲從權矣, 那知今日之事勢, 終至此極乎? 請速從權, 以攝玉體。 朴世擧之術甚精, 其言寧可忽諸? 且大孝【從權。】、小節【執經。】之辨, 前旣累陳, 不必更煩, 而迫乎情勢之不得已, 敢於齋戒日而啓之。” 答曰: “非有他證, 只是咳嗽間作, 眼胞暫浮而已。 且爲朝廷懃懇勸勉之意, 已從權矣。 予敢誣哉?”


○太白晝見。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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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政院問安啓曰: “上體未寧, 至爲悶慮。” 傳曰: “予氣候則如常, 咳嗽間作, 故眼胞暫浮而已。 豈是悶慮之證? 不須至於問安。” 政院仍啓曰: “下諭遠接使事, 朝廷共爲懇啓者, 恐其臨時, 或有可虞難處之事, 欲使預爲之所而已, 非敢欲其廢禮也。 今雖如此下諭, 而若證勢稍歇, 氣候蘇快, 則禮可以復。” 傳曰: “大臣及弘文館, 皆以下諭事啓之, 政院亦啓之, 衆情如此, 不可不從。 而必稱疾則未安, 只以氣候不如常之意, 諭之。”


○未時, 上移御于景福宮。【嘗御昌德宮, 爲接待天使故也。】申時, 中宮移御。【慈殿命隨之, 爲上體未寧也。】


○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兵曹判書李芑、禮曹參判鄭萬鍾、大司憲宋麟壽、同知中樞府事鄭惟善、禮曹參議金益壽、兵曹參知李霖等問安。 柳灌、成世昌仍同議以啓曰: “臣等爲宗社大計, 請從權制, 自上牢拒, 雖以爲勉從, 而醫官常入診, 聖體了無蘇復之脈, 則其不從權也明矣。 臣等又於今日,【移御時】瞻望天顔, 憊瘁已極, 多有浮氣, 不勝驚悶焉。 如迎詔大禮, 不得已而親行之, 其餘宴饗雜禮, 決難躬導。 況我祖宗朝,【世宗、文宗。】至於詔勑, 以有故, 猶且不能親迎, 何必强違朝廷之群議, 必以筋力爲禮哉? 當此國哀之日, 保護聖躬之責, 實在相臣, 臣等欲面對久矣, 而未果承命, 君臣情義之相隔, 莫斯時爲甚。 臣等只增惶恐。 當此上體未寧之時, 雖於便殿, 接引群臣, 固亦無妨。 大抵義爲君臣, 情則父子, 而彼此一也。 父母有疾, 其於人子之心, 曷嘗須臾忘哉? 請俯循輿望, 勿拘小節。” 答曰: “予前日氣候不如常, 故已從權制矣。 醫之言於我則曰: ‘風寒未盡消散之所致, 別無可慮。’ 云, 醫者之言, 何相反耶? 況自昨漸歇, 寧有不堪之事乎? 且君臣間, 無異父子之一言, 實感予衷, 第以處所無便, 未卽引見。” 灌等再啓曰: “承聞傳敎, 孰不感激? 但自上以爲旣從權制, 則從權久矣, 而上體日漸衰弱, 尤爲未安。 百藥千方, 不如肉味之良, 請快從一國臣民之望。” 答曰: “懇到之意, 予盡知之, 予亦已盡言之矣。”


○傳于政院曰: “今日光化門外左右山臺之上, 大呈雜戲以示之,【移御時見之。】予實未安。 山臺之設, 只爲天使, 非爲我也, 敢爾戲耶? 自今以後, 予之出入, 勿復如是。”


○日暈, 兩珥冠。 太白晝見。


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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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留景福宮, 卯時, 由敦義門, 出慕華館迎詔。 遠接使申光漢啓曰: “伏聞上體未寧, 欲開諭於天使, 而無便未果, 今日諭以 ‘寡嗣王, 喪中羸瘁有疾, 而爲迎詔出來云, 故欲先入復命問安。’ 天使令入來, 面語曰: ‘速去可也。 祭則以二十九日行之。’ 臣答曰: ‘以迎詔, 不得致齋, 勢不可行。 且安可不擇吉日而行乎? 五月初二日初四日行之可也。’ 天使堅執不聽。 臣以致齋强辨, 天使答曰: ‘然則初一日行之。’ 臣又曰: ‘初一日則日食, 不可行祭。’, 天使大驚曰: ‘初二日行之可也。’” 傳曰: “知道。” 俄而天使郭、張承憲來沙峴。 上自館中, 出幕次。 天使將至迎詔門, 上具平天冠, 以吉服出幕次, 詔至迎詔門, 上四拜, 令刑曹參判尹漑, 往勞天使。 仍乘黑輦先行, 入太平館西階下幕次。 天使隨至入門, 上出幕次祗迎, 天使置詔于大廳, 上陞廳前行閣, 行四拜, 禮訖。 還入幕次, 變服以翼善冠、烏犀帶、白袍, 陞自西階。 天使在東, 上在西, 相向而立, 將行拜禮。 司鑰先鋪褥席於上前, 促鋪天使褥席, 則下人不知置處, 驚擾喧囂, 久而持來, 則乃裌褥席, 與上褥席, 大不相稱。 上顧左右, 令撤褥席行拜禮, 分東西以坐, 行茶禮訖。 上出館, 天使送于門, 再三揖讓, 乘轎還御室。 傳曰: “拜禮時, 該掌誤設褥席, 至爲未安。 時方推問治罪之意, 都承旨及尹漑, 往言于天使。” 都承旨李名珪及尹漑, 承命往語, 則立而聽之, 郭曰: “不敢不敢。 不足咎他。” 張承憲曰: “不敢不敢。 一時之差也, 爲我等勿罪。” 傳曰: “天使雖如此言之, 所見顚倒, 不可不懲治。 政院速問以啓, 天使處, 更諭治罪之意。” 李名珪、尹漑, 又往言之, 郭曰: “更使諭之, 多謝多謝。 所鋪之席好矣, 何必推之?” 張承憲曰: “雖若小差, 何足關乎? 請勿治。” 云。 政院啓曰: “迎接都監郞官【閔荃、成詢。】以褥席授別監, 而不敎用處, 故臨時不得入鋪云。” 傳曰: “錯任人, 當初欲詔獄推之, 而天使固請, 只推之可也。 且一應推考人員, 雖不行公, 皆令治事。” 宴享節次已具, 上乘轎到館門, 天使出迎。 上由東, 天使由西, 相讓而行, 陞大廳。 上西, 天使東, 相對而揖, 分坐東西, 行宴享, 乃下馬宴也。 行禮爵訖, 天使皆醺醉請止。 上乃罷黜, 天使送于門如初。 上少留御室, 留禮房承旨宋麒壽, 行贈給禮, 遂還景福宮。


○一更, 巽方有氣如火。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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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傳于都承旨李名珪曰: “翌日宴, 親自出對, 例也, 天使亦必聞知之矣。 予今不赴, 心甚未平, 爾速往哉。 其代予言曰: ‘寡嗣君, 以喪中有小疾, 而迫乎不得已之勢, 迎命出入, 氣又疲憊, 未果來也。 惶恐俟罪。 當調保而出, 以致謝於大人。’, 如是善辭而告之。 且今日宴享, 予雖未往, 而諸事一一如親宴之時可也。 此言幷言于提調等。” 李名珪自太平館來, 復命曰: “臣以傳敎之意, 旣盡告于兩天使前, 仍以小臣私意道之曰: ‘寡嗣君, 自初喪過傷, 氣未得蘇復, 只爲皇朝厚賜之意, 不得不親自郊迎, 而猶以爲未洽於情禮, 今日亦欲出慰, 而未果力疾耳。’ 上天使曰: ‘知道。’ 副天使曰: ‘承旨此言, 乃保護聖躬之意也。’, 又曰: ‘海東之主, 一身甚關, 亦憂國愛民之誠也。’” 名珪仍啓曰: “臣竊探觀兩使之意, 則略不以攝行宴禮, 形諸辭色。” 傳曰: “啓意俱知道。”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 “昨日許多禮貌, 勞動已極, 敬謹之至, 雖不自覺, 而所傷必多。 如初二日賜祭、賜賻等大禮, 雖不可攝行, 亦當以氣候之安未而權處之。 況其餘宴饗等雜擧乎? 人主一身, 實宗社民物之所寄, 豈敢不自愛重? 而所愼者疾耳, 請勿有拘於區區之小禮, 而一切從便, 以安聖躬。” 答曰: “予別無痛證, 豈敢廢禮而不行乎? 非徒有妨於喪禮, 實亦無敬於上國。 凡厥禮數, 咸秩有文, 欲一一親行, 其計素已定矣。 而觀此所啓, 亦似有理, 不行雖未便, 而不敢不從。”


○右承旨宋麒壽, 以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及館伴意啓曰: “通事金山海, 出入於上天使房內, 太爲頻數, 事跡荒唐, 又有不可不推詰之故, 請速先下義禁府, 待天使回程後罪之。” 傳曰: “如啓。”


○右承旨宋麒壽, 以禮曹判書任權意啓曰: “上使將行私祭, 副使亦欲爲之。 但辭受取予, 不可無節, 上國之使, 致祭於藩王, 以言其情, 則可謂極厚矣, 其於非禮何? 旣非其禮, 則義實安在? 請使解說, 勿爲此擧。” 傳曰: “私祭雖是義外之事。 然以予觀之, 華使之祭, 雖名曰私, 而其欲設祭之意, 無非爲父王也, 似不當固拒, 只可謝以不敢承之言。”


○行天使翌日宴于太平館。 以上之氣候不寧, 而群臣咸諫親行, 命攝之。【前此三公、臺諫、弘文館, 皆以上體未寧, 願勿親行翌日宴以下等禮, 故令左議政柳灌攝之, 而又特遣都承旨李名珪監焉。】


○都承旨李名珪, 自太平館宴所來, 復命曰: “宴未告罷, 呈其例贈之物, 則上使受之盡矣, 猶以爲少。 副使却而不受曰: ‘新君誠意至此可嘉, 而但欲受之, 則恐其辱帝命耳, 豈足云使乎? 而吾身大義, 亦不可不自重焉。’ 仍笑而言曰: ‘爾國紙品極好, 必有書冊可以珍玩者, 而如此等物, 雖受之, 固無傷於廉也, 幸可惠示否。’ 云。” 傳曰: “知道。 其所求書冊,【《四書》、《五經》及《東國地志》】速備給之。”


○太白晝見。


元年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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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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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朔/右承旨宋麒壽, 自太平館來, 復命曰: “兩使處問安後, 仍呈物件, 則上使曰: ‘昨設嘉宴, 今遣內臣, 別加優惠, 多謝, 承旨勞苦亦多。’ 副使曰: ‘殿下誠意至此, 敢不百拜以謝? 但君子當愛人以德, 何必如是? 物不可苟其取予, 惟義之所在然後, 其取也其予也, 皆合於禮, 而非苟道也。 我實家貧, 又非無鄕黨隣里之可與者, 而顧不忍擺落名節, 負平生所學耳。 況天威不違於咫尺, 苟不能撫躬知檢, 而惟可以貨取, 則安在其使於四方不辱君命之義乎? 若文房可玩之物, 則猶可一二之或受,【只受筆墨, 而又求四書、五經。】決不可以物貨, 誤殺我也。 可以無予而予之, 旣爲傷惠, 則不可以取而取之, 無亦傷廉乎? 而今而後, 勿爲此樣贈也。 但世子之誠, 有不能盡其謝者焉, 承旨幸將鄙意而善達之。’” 傳曰: “知道。”


○政院以迎接都監意啓曰: “上使促入湯藥銀器, 答以 ‘弊邦非産銀之地, 或至湯藥, 常用石鼎’, 則曰: ‘此處燕饗所用皆銀器, 果未可納乎?’ 云, 何以對之?” 傳曰: “湯藥凡具, 以燕饗所用銀器, 量數給之, 勿使至於怒也。”


○傳曰: “燕饗處, 必以金銀器爲常用, 古矣。 但聞後天使, 尤爲貪黷云, 今後則只以酒器可用者, 爲之草設, 勿多出金銀器。 此意言于該曹。”

【史臣曰: “翌日宴, 上使謂通事曰: ‘此設金銀, 皆是惠我之物乎? 前有此等例’ 云。 都承旨李名珪私聞之, 因承傳色, 微達其由。 上必以爲國用, 無非民力, 銀之爲物, 亦所以有禁於中國者也。 以藩王待詔使之禮言之, 則固無所不用其誠, 而其如我國之土産有限, 民力將竭何? 裁自聖慮, 斷有是命, 亦無非足民裕國之意也。”】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酉時, 日有食之。


5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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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移安虞主于思政殿。【虞主在昌慶宮景思殿, 將行賜諡、賜祭之禮, (持)〔特〕遣右副承旨宋世珩, 奉以移之。】


○行賜諡、賜祭之禮于思政殿, 行賜賻之禮于勤政殿。【賜諡祭必於思政殿, 而獨賜賻于勤政殿者, 以其賻及生者, 不當竝設於虞主處也。】上衰絰扶杖, 自丕顯閣,【齋殿。】出就思政殿東階上, 俯伏哭四拜訖,【階下侍從及門外百官, 咸哭且拜。】贊禮【禮曹判書任權。】引至勤政殿西階下幄次。 天使及門,【卽勤政門。】上由幄次出, 去杖免絰, 先詣拜位, 鞠躬以待, 導天使入思政殿, 天使上殿立, 上於西階下, 哭盡哀, 拜至四。【侍從及百官亦然。】行禮畢,【先諡後祭。】天使出, 上隨之。 又於勤政殿西階下, 率百官, 五拜三叩頭。 旣盡其禮, 上還絰杖哭以入。【入于思政殿南廊喪次。】


○右副承旨宋世珩, 讀誥文,【“皇帝遣司禮監太監郭、行人司行人張承憲, 諭祭朝鮮國王姓諱曰: 維王嗣守遐邦, 爲國藩屛, 循禮慕義, 臣職恪恭, 垂四十年, 始終罔替。 保安東土, 朕所褒嘉, 訃音來聞, 寔軫悼念。 玆特諡曰恭僖, 遣官諭祭, 庸示恤思, 惟靈不昧, 尙欽承之。”】不讀中宗姓諱, 副天使知之, 招問曰: “父前子名, 君前臣名, 爲爾主私諱之, 此亦禮乎?” 世珩曰: “敬謹之至, 氣急聲微, 而未了了分明爾, 敢云諱乎? 吾無是也。” 副使笑曰: “其然? 豈其然乎?”

【史臣曰: “讀不忍觸先王之諱, 在臣子之情, 宜其爾也, 而以君前臣名之言, 必欲與之詰者, 不可謂不知禮也。”】


○兩天使行私祭于思政殿。 兩使將行私祭, 上遣右承旨宋麒壽, 辭以不敢當之意, 則答曰: “中國待爾國, 無異於中國, 我輩亦同朝之人。 其欲祭之以私者, 固無非情之所發, 而於義亦何所妨乎?” 欲以假虞主, 代設於神位, 乃止。

【史臣曰: “以天使行私祭於外國, , 宦者, 其不知禮宜也, 承憲牽於而亦行之, 尙可謂知禮乎?”】

【又曰: “以中宗二字, 所諱於中國, 恐或於私祭之時, 有頭目輩, 雜亂出入, 若近見虞主, 揣知其實, 而仍以告天使, 則事將不測, 故姑爲是不得已之擧, 而終無云云之變, 還有可停之勢, 用是停之。”】

前此, 持平白仁傑、正言柳昌門來啓曰: “天使私祭時, 改造假虞主, 其於情理, 皆甚未安, 祭畢後處置亦難。 天使私祭, 本非正禮, 彼雖欲行, 止之豈無其辭。 當語之曰: ‘皇帝賜祭, 恩寵已極。 非皇帝之命, 而豈可更受使臣之私祭乎? 小邦不敢當, 不敢當。 詔使之情則厚矣, 在我之禮, 反覆思之, 決不可受, 願加商量。’ 以此再三懇陳, 必無不從之理, 期於得請。” 答曰: “假虞主造設, 予亦知其未安, 而勢出於不得已也。 私祭已爲會議而定, 臨時改定, 亦極難。”


○傳曰: “祭物之餘, 有兒獐不至於用, 而今猶得生者云,【天使欲私祭, 以銀兩貿來於開城府, 而適不用, 故久能生存。】此則還于山林, 以開再生之路, 得無可乎? 其亟放之。”

【史臣曰: “是心足以王矣, 苟能充之, 其於保四海也, 亦何有焉? 愛物如此, 仁民可知。”】


○副天使欲促回程, 上命左副承旨崔演, 以遊賞漢江之意, 請留焉。 副使曰: “我之所以奉帝命來爾國者, 爲其哀有喪也, 遊觀耽樂, 奈非其時, 願勿復此言。”

【史臣曰: “彼以他國之人, 猶知謹我之喪, 況我國之臣子乎? 父生之, 君食之, 所當事之如一, 而無以忠孝, 做兩般來也。 有聖如堯, 忽見殂落, 則如喪考妣, 遏密八音。 此其時矣, 凡今之臣, 或有忘先王之大德, 而不愼其喪於獨知之地者, 比比然也, 亦獨何心?”】


5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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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幸太平館行慰宴。 上至中門內, 兩使自簷外出迎, 相讓而入。 揖罷, 上告曰: “父王在世時, 多受朝廷厚眷, 今又特差兩大人, 贈諡賜祭, 兼致賻物, 父王地下之靈, 想應知感。 皇恩罔極, 說不能盡。” 兩使答曰: “皇上聞訃驚悼, 特遣俺等弔祭之。 俺等到貴國, 十分多弊, 而反承殿下之情賜, 殊至於累累重重, 何謝如之?” 上又告曰: “兩大人別設私祭, 尤不勝驚謝, 請行禮拜。” 兩使曰: “俺等到此, 爲大行殿下, 親奠一酌, 於義甚合, 何敢受拜禮?” 仍擧手曰: “不敢不敢。” 上再請曰: “欽差大人動勞尊體, 親祭亡父, 幽明共受其賜, 不可不拜。” 兩使曰: “然則摠拜可也。” 上拜, 兩使亦拜。 上又告曰: “昨日大禮,【卽賜諡, 賜祭等禮。】陋邦之人, 不閑禮貌, 必有所錯, 心甚惶汗。” 兩使曰: “君臣恪恭, 禮義鏗鏘, 執事之際, 有何或愆?” 仍謝曰: “今朝又遣承旨, 多與物件, 實增愧感。” 上曰: “俱是薄物, 敢爾謝耶? 尤爲未安。” 各就坐行酒禮。 上請賜頭目酒, 兩使止之曰: “前蒙賜爵,【卽下馬宴之日。】禮已足矣, 不可再煩。” 上更請曰: “頭目等陪大人遠來, 且服勞於祭祀之時,【頭目等自辦祭物, 至於賜祭之日, 亦皆從事。】寧可不慰?” 俄而頭目十餘人入跪, 上擧袖致謝曰: “近有辦物助祭之事, 不其勞乎? 多謝。” 頭目等咸叩頭飮畢而退。 兩使請止酒, 上曰: “昨亦不得侍話, 今請從容坐待禮完。” 兩使曰: “連日設宴, 非但俺等大困, 殿下亦必勞傷。 況情雖無窮, 禮不可無節。” 因固辭, 上從之, 相讓而出, 入御室。


○上還宮。


○臺諫啓曰: “禮曹判書任權, 以掌禮官, 凡國家大禮, 略不致察, 簡忽太甚。 不顧人言, 事多顚倒, 今於華使之來, 亦多賜祭儀註, 天使令改之, 而其日任然退家, 不卽改, 翌日習儀,【天使欲親見賜諡祭及賻之習儀, 而令速行之。】因儀註未及改, 至日暮不得行。 天使自出促行, 亦招禮官欲問, 而任權以贊禮, 亦不來參。 天使所見處, 事事錯亂, 至於魂殿行禮時, 亦因此多有失禮, 取笑華人, 國體埋沒, 請遞。” 答曰: “依啓。”


5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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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得)〔傳〕曰: “東山【卽後苑。】雜果, 將欲待熟而薦新, 今日之宴,【爲天使請宴慶會樓。】恐下人紛亂出入, 或致踏破傷折, 其令兵曹、義禁府, 檢察之。”

【史臣曰: “奉先思孝, 祭必致誠之意, 自不得不溢於言表矣。”】


○上使有私自進上之物, 多至十八九件,【如錦段、紗羅、綃絹等幣。】仍宣言於通事等曰: “世子【封王詔使, 猶未及來, 故以世子稱之。】將何以報我爲?” 卽令頭目輩, 持進于闕下, 上命納之, 遂傳于政院曰: “天使進獻之物, 決不可虛受, 例當以我國易得之物回奉, 但非十倍其數, 則恐未滿所欲, 而彼徒增怒耳。 此意言于該官。 且來此頭目, 未可親見, 一一賜酒送乎? 考前事, 亦似有例。” 右承旨宋麒壽回啓曰: “此非兩使頭目皆來, 只其上使頭目, 持來進獻物者耳, 若必以領來進獻物者, 謂汝可嘉, 親臨賞與, 使副使聞之, 則抑恐以殿下, 急於財利, 喜其私交, 而有以異也。 況爲詔使設大宴, 方有所待, 而尙可以先接其下人乎? 臣不敢知此何等禮?” 傳曰: “予固云云, 反而思之, 則啓意至當。”

【史臣曰: “天使郭進獻, 意在多得回奉。 上知此意, 故必欲十倍其數而償之, 使不至增怒云, 非不知親臨賞與之爲非。 但欲滿慰使臣之意耳, 非急於財利也。 然麒壽善啓, 而上卽從之, 亦可謂出納惟允者矣。”】


○副天使將謁聖, 往成均館,【上使郭亦從之。】適於蓮池洞途中, 有持陽繖人誤下手, 觸副使落其帽。 副使徐令取來而還著之, 顔色自若矣。 都承旨李名珪來啓之, 上命速下其人于義禁府推之。


○請宴于慶會樓, 兩天使至, 上出門外,【慶會南門。】相讓而入, 至樓下, 各揖就坐, 行茶禮畢, 遂行酒。 上告副使曰: “今聞下人, 誤奉陽繖, 以致大人落帽, 不勝驚恐。 該官與下人, 則當罪之, 然惶恐惶恐。” 副使曰: “千萬稠人之中, 不能容其手足而致然也, 豈其有情? 請殿下寬赦。” 上曰: “尊敎則然矣, 而所失甚大, 不可不罪。” 副使固請曰: “事之不關如此, 而猶敢拒使臣之鄙懇耶? 亦惶恐。” 上不得已答以從之。 兩使見上行酒, 相與贊曰: “俺等不是天子之命, 則那得承接賢殿下之容? 千萬多幸。 近日連設大宴, 又多賞賜, 賢王之惠, 感銘于骨。 且貴國禮貌文章, 煥然可觀, 大小臣僚, 恪謹職事, 深用嘉之。” 上謝曰: “小邦之人, 不知大體, 必多疎慢, 反承尊敎, 不敢當不敢當。” 仍命都承旨李名珪, 各呈例宴贈物單子, 上使曰: “多謝。” 副使則曰: “太多, 不敢受。 前日有賜, 亦已足矣。”【前有屢贈, 亦皆不受, 所受者, 唯筆硯書畫。】更請曰: “行贐, 古之道也。 其交也以道, 其接也以禮, 斯孔子受之, 況此薄物, 聊以表情者乎? 今旣却之, 不得命矣, 請與親子弟諸公。” 答曰: “若可受則當受之, 何以殿下之尊賜, 濫及下人? 尤所不敢。” 俄而兩使請止酒曰: “殿下憂服之中, 氣力必弱, 而爲俺等, 連日勞動, 十分可慮, 不宜久坐。” 上曰: “念及於孤子, 多謝多謝。 但明日副大人, 將先回旆云, 再會無期, 請更進一杯可乎?” 副使曰: “豈獨以我爲哉? 一酌之敎, 在俺等, 俱所不敢辭也。” 仍相與更飮數杯畢, 乃辭退。 上與兩使, 相讓而出, 至南門外揖送。


○舍人趙彦秀, 以三公意來啓曰: “昨日副使作詩, 以贈翌日宴隨參遠接使【申光漢。】、館伴【柳仁淑。】、左議政【柳灌。】以下諸宰相。【其詩曰: “玉宇烟光繞, 芳筵宴賞新。 衣冠來國士, 禮數重王人。 座上東南美, 食前水陸珍。 他時遼海思, 應在翠華春。”】曰: ‘以喪中, 不敢求和。’ 云。 遠接使、館伴之答和, 乃勢之所不得已也, 而他餘宰相, 則異於是, 亦將和示之乎? 敢稟。” 答曰: “他餘宰相人與遠接使、館伴, 固不同也。 況天使亦以爲喪中不敢求和云, 則宰相等決不必和之。”【國有大(哭)〔喪〕, 禮變其常, 此亦吟風詠月之時乎? 爲詔使, 承奉其意, 宜無所不用其極, 顧不可擧國忘君父之喪。 三公此稟, 則自非失稟, 而上之答, 亦善答也。】


5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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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上幸慕華館, 行副天使餞宴兼上馬宴。【副使先急回程, 無暇及於上馬宴, 故此日兼行。】副使至, 上出館之大門外迎之。 相讓而入, 抵大廳, 各就坐。 茶禮畢, 上行酒時告曰: “大人文章禮法, 景仰無已。 再三勸留, 而以帝命不可久滯於外辭之, 故不敢固請耳。” 副使曰: “微生到貴國, 得見盛禮足矣, 又承賢殿下屢設大宴, 或遣內臣, 多示款待之意, 感懼兼極。” 上請賜頭目酒, 使曰: “下人皆着褻衣, 勢不敢上來, 且於前日, 多蒙賜酒, 不必今日更行之。” 上再請曰: “頭目等官, 皆是陪大人遠來, 今且臨別, 不可不更導一杯。” 使乃依命, 卽起立謝揖, 仍以行忙, 請止酒。 上曰: “今日之宴, 專爲別大人設也, 願加一杯。 惟孤子是懇。” (逐)〔遂〕令都承旨李名珪, 〔呈〕別贈單子曰: “行贐之禮, 古矣。 前此朝廷大人之來, 亦無有不受其薄贈去者, 請勿却。” 使曰: “凡人之心, 有萬不同, 辭受取予, 亦自有道, 豈必援例循常, 以强其非義之事乎?” 上更請曰: “不腆物件, 只欲表孤子之微誠耳, 大人一切不受, 想是儀不及物之所致, 反增慙恐。” 答曰: “小生初意, 以爲寧得罪於殿下, 不欲汚毁名節, 以辱天子之命, 故有或辭焉, 今承殿下之敎丁寧至此, 敢不略從其一二, 以謝厚意?”【亦只受其筆硯若干去。】又曰: “我是鄕曲草茅生, 負笈從師, 留皇京二十年于玆, 去年始中第, 初承帝命, 欽差貴國, 得奉賢殿下光儀。 號令文章, 郁然可觀, 大小臣僚, 咸中禮節, 文明之治, 禮義之化, 於是乎至矣。 何幸微生, 獲此方來觀去, 是我平生之一大幸也。 我今言旋, 幷領此意, 當一一布揚于同朝, 咸使知之。” 上曰: “小邦之人, 不知大體, 多致失禮, 反承褒嘉, 不勝哀感。” 使曰: “我有一言, 敢啓殿下之前。 通事朴菁從我日久, 奔走服勞, 老實勤謹, 自然情厚, 願殿下特令陞職, 小慰遠人之望。” 上曰: “朴菁之事, 是臣子職分之所當爲, 有何勞乎? 然不敢不從尊敎?” 旣而使告別, 上先出立大門, 使前而泣曰: “從此永別, 再會無期, 正是一夢, 不堪依依。” 上曰: “得拜大人, 予適宅憂, 言不能盡, 懷猶增鬱。” 又曰: “暑熱長途, 無恙保重。” 使曰: “爲憐小生, 情終不倦, 尤謝。” 遂辭出。 上降階目送之, 使回首, 再三勸入。 上不得已入門, 使乃乘轎而去。


○上還宮。


○臺諫啓曰: “副使今日發還, 上使之留, 專爲貿易, 貿易之事, 不可少緩。 且進上之物,【上使事見昨日。】亦當促令刻期, 以定其價, 後天使未來之前, 使得發還。 皇帝賻贈及使臣所進之物, 當付諸有司, 以快群疑。 且聞昨日, 欲親見進上齎持頭目, 以政院之啓, 停之云。 人君擧動雖小, 不可輕易, 當問禮官以定之。 誰爲殿下, 畫此過擧? 此必宦寺, 妄引故例, 以誤殿下, 不勝痛心。 請速命下其人于禁府而推之。” 答曰: “賻贈, 乃欽賜之物, 大妃殿進上, 不可不爲, 予當斟酌處之。 使臣所進之物, 時不市準, 事亦紛擾, 未卽處置耳。 欲見頭目事, 著在謄錄矣, 豈有親宦侍, 以從其言之理乎?”


○以柳仁淑爲吏曹判書。【吏曹前判書申光漢, 以伴送事又出外, 固辭其職曰: “不可久曠銓曹長官。” 上命遞。】 仁淑啓曰: “小臣性本庸劣, 又無學識, 近來多病, 漸入衰耗茫昧之境, 不能治事, 況銓衡重地, 豈堪冒處乎? 前爲此職, 以未諳朝廷之事, 至於見遞, 今不可更忝。 請亟改之。” 答曰: “辭意已知之。 然銓曹豈偶爾而注擬乎? 予亦非無所計也。 前日之爲吏判, 實聖鑑所曾簡閱, 況在今, 豈不可復爲乎? 勿辭。” 傳于政廳曰: “今觀禮曹判書之望, 則申光漢遠行, 許磁有病, 林百齡以錢穀重任, 正當天使事務之時, 決不可改。 獨尹漑爲二品旣久, 亦必知禮, 故特以尹漑爲之。 且以權橃爲右贊成, 丁玉亨爲左參贊可也。” 以權橃爲議政府右贊成, 丁玉亨爲議政府左參贊, 尹漑爲禮曹判書, 申光漢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閔齊仁爲刑曹參判。


○太白晝見。


5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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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右贊成權橃啓曰: “小臣生長鄕村, 無師友學問之力, 加以聰明日減, 老益昏耗。 先王朝, 濫授正二品, 每懷惶恐, 況此一品弘化之地, 豈臣所能堪處乎? 用不量器, 亦非國家之福, 今當新政之初, 尤宜擇其人而任之。 如臣鹵莾, 決不可苟忝, 請亟遞。” 答曰: “大行聖上, 豈偶爾計而爲之, 予亦豈無所見於物情? 勿辭。”


○諫院啓曰: “咸鏡監司李淸, 性本迂闊, 不能治事, 政令顚倒, 又多鄙陋之事, 不合方面重任, 請罷。 兩界非如他道之比, 境接異俗, 自古選任常重, 請擇差廉簡之人。” 答曰: “李淸事, 有識宰相, 豈其然耶? 其顚倒鄙陋之失, 欲詳知而後處之。”

【史臣曰: “睿鑑所照, 群情莫逃。 豈不知顯被重駁, 則雖宰相不可容貸, 而必欲詳知然後處之, 亦衆惡必察, 不輕棄人之意也。”】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5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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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禮曹判書尹漑辭免啓曰: “臣性本庸劣, 又無學識, 先王朝僥倖科第, 歷仕二十九年, 濫蒙聖澤, 馴至從二品之列, 而少無涓埃之補, 徒切覆餗之慮, 常懷危懼。 今承特命, 又至於此, 撫躬罔措, 益增惶恐。 一人進退, 所關非輕, 不量其人器, 以委重任, 則非徒賢人之解體, 而國事將日非矣。 況當新政之初, 擧國臣民, 望治顒顒, 朝廷之上, 有學識才能者, 亦不可謂之鮮矣, 而特有恩命, 先及於臣, 豈但小臣自以冒處爲難? 深恐有累於聖上知人之明。 請亟收成命, 仍擇可當之人而授之, 則國家幸甚。” 傳曰: “卿歷仕旣久, 諳練朝章, 端合禮官。 予豈偶爾計乎? 勿辭。”


○諫院啓李淸事, 不允。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自未至申, 日微暈。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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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幸太平館, 親行上馬宴。


○上入御室方就歇, 右副承旨宋世珩啓曰: “臣以天使求請之物,【如皮幣、銅銀、鞍馬、服食、器用之類, 不可勝數。】書諸單子, 親往呈之, 則使指點其數, 心甚少之曰: ‘此物箇箇不足, 還可持去。’, 退而不受, 將何以處之?” 上命入單子, 閱其物數了, 仍傳于世珩曰: “觀此贈給單子, 則凡物有減數者或多, 宜未滿其欲也。 更可加數磨鍊以給之。 且設爲權辭而致謝焉, 毋使增彼之怒則幸矣。” 卽命召禮曹判書尹漑議之, 漑乃議啓曰: “今當說于天使曰: ‘詔使雖屢臨弊邦, 而司禮監近侍老公,【郭使乃司禮監太監故云。】前此不曾來矣。 孤子始得拜見, 怳拜天顔, 其欲承奉之心, 寧有紀極? 而弊邦僻在海隅, 國小民貧, 地産亦薄, 爲大人竭力表誠, 而事不如心。 不然則何待尊敎? 非本土所産之物, 得之無由, 不腆土産之物, 所儲不敷, 有司亦失於點檢, 未卽一齊答應, 不勝愧懼。 孤子蒙賜甚多,【有進上物件故云。】承旨、內侍、通事等亦屢蒙尊惠, 深謝厚意。 如是爲之權辭, 則足以慰悅其心。” 傳曰: “所議正合予意。” 遂令世珩, 更將單子去, 以示其加數, 而幷以此議道之, 則使喜曰: “貴國方多事, 俺亦豈不知有弊乎? 第以入我皇京, 例有左右之求索, 故如此煩瀆, 而連承一一應惠, 尤謝百拜。” 卽以彩段若干贈世珩。 世珩復命, 追啓曰: “天使所贈, 臣固知義不可受, 而强辭不聽, 不得已而受來, 至爲惶恐。” 傳曰: “人以情與之, 何敢却之? 是無傷也。”


○上還宮。


○諫院啓李淸事, 不允。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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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都承旨李名珪, 自碧蹄驛來復命【後運天使司禮監太監張奉、內官監太監吳猷, 爲封王奉詔來, 期以郭天使回程後入國都, 時留在碧蹄, 故上特遣名珪, 往候動止。】曰: “問安于兩天使, 副使則致謝, 上使則不惟不致謝, 而反有怒色曰: ‘爾國不以厚意待郭太監, 至如開市通貨, 略不寬暇, 猶使之抑勒, 此何樣事耶?’ 如是發言者再三。 臣因通事崔世瀛, 探問其由, 則使之意, 以所過諸處, 無一一贈物, 故常懷不平, 及其中路, 逢見郭太監先行頭目後, 尤盛其怒。【郭使將還, 先遣頭目輩, 領杠子去, 路逢張、吳兩使, 以本國不厚接中朝使之言, 訴之。】且自安州至碧蹄, 倍道促行, 頭目等又加鞭扑于擔轝之軍, 非徒一路驛馬皆困仆, 而凡軍人途斃者, 亦多有之云。” 傳曰: “予初立, 豈知國家之凡事? 常以爲朝廷必加意措置, 而反至此耶? 馬仆人斃, 事甚慘酷, 予實驚痛。 且頭目之訴、天使之怒,【卽張奉。】皆出於下人貿賣等事, 必該掌官以爲尋常, 不致察而然也。 開市時參看人員, 幷先罷, 卽下義禁府。”


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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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幸慕華館, 親行郭天使餞宴。 上止于館之西小次歇焉, 聞天使至, 卽出大門外迎之, 相與揖讓而入, 至大廳, 使拜而謝曰: “累承賞賜, 不啻百朋, 銘感曷極?” 上答拜曰: “都是薄物, 何謝之有?” 各就坐啜茶畢, 上請行酒, 使曰: “恐殿下勞動。” 上曰: “今日乃離亭之宴, 敢不以一杯, 更達微誠乎?” 使依命, 仍請曰: “所率通事車允成、崔世協, 皆不可不報其功勞, 李和宗亦素所相善, 而功則倍之, 故欲令陞職。 幸殿下勿以爲煩, 曲從鄙懇。” 上曰: “爵人於朝, 與衆共之, 古人所云, 必有以也。 我豈可獨擅? 雖命之, 恐防啓也。” 使曰: “賞罰, 人君所制, 夫誰敢沮之?” 上不得已, 命收議于三公。 領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成世昌同議啓曰: “天使之請, 例必從之, 旣曰從之, 則又不可改也。 車允成、崔世恊, 只可以本司【司譯院】準職授之, 李和宗則自先朝, 多有所建功於中原, 而術業亦云精通, 今雖加資, 似或無妨。” 上依施其議, 仍傳曰: “前者張天使發還之日,【卽先運天使張承憲。】亦以朴菁加資事, 懃懇言之, 予嘗不忘于懷矣。 幷此增秩可也。” 俄而陰雨乍晴, 日色將開, 天使以行忙, 請止酒, 至于再三, 上難於强勸, 亦不得已而從之。 禮旣罷, 上告曰: “不是聖天子之寵命, 那能得見司禮監老公? 益感皇恩之罔極。” 使曰: “多謝” 遂與揖讓而出, 至大門外, 上又告曰: “今日別後, 再逢無由, 殊不堪悠悠悵悵。 酷暑長途, 好歸去無恙。” 使曰: “不揆庸鄙, 言及於此, 尤謝。” 遂辭去。


○上還宮。


○臺諫啓曰: “天使頭目物貨監貿該掌官, 昨命先罷後推。 凡獄事, 推鞫得情而定罪, 然後無暗昧橫被者。 該掌官等,【戶曹佐郞金英世、工曹佐郞朴葵ㆍ兪絳ㆍ盧慶麟, 平市署令崔璹、奉事朴珩。】旣下義禁府推之, 則自有其罪, 先罷後推, 近來弊習, 至爲不美。 此弊不祛, 則嚴譴之下, 必有過當之事。 旣推之後, 事若不實, 還復其職, 則政令無常, 惡其無常, 仍而罪之, 則上有遂非之失, 下有橫罹之冤, 請姑勿先罷, 畢推而知其實然後處之。 李和宗, 以天使之請, 有特授嘉善之命, 爵命之重, 豈可以天使之私請加之乎? 此端一開, 譯官之徒, 務悅其意, 無所不至, 以濟其私欲, 後弊無窮。 後天使聞此, 則亦必有請, 其可盡從乎? 請亟收成命。” 諫院啓曰: “李淸事, 臣等累日論執, 尙未蒙允, 至爲未便。 淸受方面重任, 治人之罪, 輕重不中, 出令之際, 緩急失宜, 偏信婦言, 以貨賄出入人罪, 雖魚肉微物, 載輸京城, 販鬻取利, 顚倒鄙陋, 莫大於此。 此事雖或出於家屬, 其爲貽弊則一也, 豈可一日仍在其職乎? 請勿留難, 速罷。” 答曰: “郭使頭目, 於物貨貿易時, 以其價物不足故發怒, 而後天使之怒, 亦必由是漸矣。 旣下禁府, 又命先罷, 予亦固知其輕率爲之, 而所關極重, 已爲先罷, 今不可追改。 李和宗事, 天使之請, 不可食言, 況年老久仕之人, 今陞此加, 豈其驚怪, 而乃敢有言耶? 李淸事, 至爲不當, 然罷職似過, 遞差可也。”


5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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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幸慕華館, 天使至,【司禮監太監張奉、內官監太監吳猷, 以封王詔命奉使來。】上先還宮, 止于勤政殿西階下小幄次候之。 天使入闕, 龍亭前導,【有詔勑置于龍亭中。】上出立西階下祗迎位鞠躬。 天使上殿, 方頒詔,【“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朕奉天明命, 主宰寰宇, 凡推行乎庶政, 必卒循乎舊章, 其於錫封之典, 未嘗以海內外而有間焉。 故朝鮮國王姓諱, 往膺世爵, 藩守東方, 職貢各修, 粤逾三紀, 邇者陪臣告訃, 禮部以襲(對)〔封〕請。 念玆爵土, 宜有攸屬, 今封王之世子諱, 爲朝鮮國王, 嗣理國政。 本國大小臣民, 其悉奉敎令以佐王, 修身謹行, 遵我王度, 輯寧疆境, 克紹先緖, 庶共享太平之休。 故玆詔示, 俾咸知悉。”】上率百官奉詔。 禮畢, 還入幄次, 待天使退立於東階上, 上由西階陞進, 相與揖讓, 而入殿之中央。 上告曰: “朝廷優待小邦, 父王在世時, 曾亦受賜多矣, 今旣薨逝, 猶遣使弔祭。 又於孤子之身, 特冊封誥命, 皇恩稠疊, 哀感罔極。” 兩使曰: “朝廷常以爲東方有賢王, 事忽不諱, 聞諱驚悼, 有倍尋常, 特遣俺等來耳。” 旣行茶禮了, 兩使請退歇于舍館, 上勸留不得, 乃曰: “幸大人先往, 孤子當隨進更作會。” 副使曰: “恐玉體添勞。” 正使曰: “是禮也。” 遂辭出。 上幸大平館, 親行下馬宴。 宴旣設, 上自御室出乘小輦, 下于館之中門, 則兩使已先出待之矣。 仍與相讓而入于宴次, 各就坐啜茶畢, 上先行酒, 兩使亦各以次行之。 飮訖, 兩使請止酒曰: “天氣盛熱, 殿下大勞, 何必至於禮完? 此亦足見賢殿下厚意。” 上曰: “初會欽差大人于宴席, 禮不可輕罷, 請再行酒後罷之。” 兩使依命, 遂固請止之, 上不得已辭出, 兩使尾之, 乃於中門外, 相揖而罷。


○上還宮。


○軍器寺所建山臺, 一角崩壞,【舊例, 於光化門外, 義禁府、軍器寺分左右, 設山臺, 務各縱其戲玩, 亦無非爲詔使也。】遊觀者多壓死, 幾至數十人。【積雨初晴, 人多登賞, 亦有人家奴婢, 負其主母之兒, 年可二三歲者來觀, 竝壓死。】臺諫啓曰: “軍器寺所建山臺崩壞, 人多壓死, 至爲駭愕。 此必當初竪柱之時, 穿地不深, 結搆不牢, 因雨濃潰所致。 雖非有情之事, 其不謹所任甚矣, 而又不禁雜人登踏, 竟致壓死之變, 所掌監造官等【軍器寺別坐韓垓、參奉朴崇仁等(等)。】請下義禁府推之。” 仍啓李和宗、朴菁事, 答曰: “山臺崩壞事, 至爲駭愕。 果如所啓, 故允之。 李和宗等事, 已盡言之。”


○三公啓曰: “赦文中關係國家之言, 在成宗末年, 不知因某事以出, 而廢朝因循用之, 至己卯年以後, 常用不廢, 此非祖宗之成法, 又非前古人君赦文之所在, 物議未便。 朝廷每欲正之, 計實有久, 而頒赦之日, 則例必怱忙, 又於非時, 啓達無便, 尙未之果也。 今當正始之初, 尤不可仍用此等語, 故敢啓。” 答曰: “自今而後, 關係國家之言, 於赦文, 去之可也。”

【史臣曰: “蓋亦用事小人者所創述, 而今無所據, 姑以傳疑云。”】

【又曰: “賊臣沈貞, 旣與南衮、李沆等謀陷士林, 以其非罪, 枉殺趙光祖、金淨等, 猶爲未快於心, 使士有一名者, 悉投黨籍, 遂以爲此輩所犯, 關係國家, 罪在不赦, 欲永絶其類, 故於赦文必置四字, 實亦無非托舊例, 以售其不正之胸臆也。”】


○百官陳賀于勤政殿庭, 用權停禮也。


○大赦。 敎中外大小臣僚、閑良、耆老、軍民人等:

王若曰, 予以涼德, 遭國家不造, 纘祖宗艱大之業, 荷神祗付畀之隆, 方深在疚之懷, 忽承自天之命。 賜祭、贈諡, 榮已加於先考; 錫服降誥, 寵亦及於眇躬。 逮至寡妃, 幷受皇眷。 事光宗社, 感澈幽明。 欲覃汪濊之澤, 盍推作解之仁? 自今五月十一日昧爽以前, 除謀(叛)〔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敺罵祖父母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 蠱毒魘魅、謀故殺人、關係綱常、事干贓盜外, 雜犯死罪以下徒、流、付處、安置、充軍、永屬、定屬, 已至配所未至配所, 已發覺未發覺, 已決正未決正, 咸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 相告語者, 以其罪罪之。 在官者, 各加一資; 資窮者, 代加。 於戲! 運撫亨嘉, 得安榮之共保。 恩深覆載, 庶仁壽之同躋。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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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三公啓曰: “告訃請諡, 事甚重大, 例以正二品宰相差遣, 適乏可當之人, 故曾以閔齊仁爲上使, 假銜而去。 朝議以爲, 宜給加資, 而當其時, 臣等亦未及啓達耳。 大抵誥命得請而來, 則似必有恩典之事, 請令承政院, 考前例何如?” 答曰: “未及詳察而然也, 不必考前例, 而閔齊仁俾及今日政, 爲正二品可也。 且副使李浚慶, 給熟馬, 書狀官李澤, 給兒馬, 幷可論賞。”


○上幸太平館, 親行翌日宴。 上下輦步及中門, 則兩使已出迎門外矣。 相與揖讓而入, 至大廳, 兩使曰: “昨旣勞動, 今又榮臨, 益感厚賜。 請行謝拜。” 上從之, 各就坐啜茶畢, 遂行酒。 禮未完, 兩使曰: “賢殿下待俺等, 實有誠與敬之兼盡, 感銘至骨, 不知所云。 但日氣極熱, 陪殿下久坐未安, 請止酒。” 上曰: “昨日未得從容相奉, 猶用懷恨, 大人何遽爲出此言也? 請更進一杯。” 兩使依命, 仍强請止之, 上不得已從其請。 宴旣罷, 遂與相讓而出, 又於中門外, 各揖而辭之。


○上還宮。


○傳于政院曰: “前者, 金湜, 誤律定罪籍沒家産事, 衆議未便云, 今此大赦後改之可也。”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直提學鄭源、典翰李若海、副應敎金天宇、校理金䃴、副校理鄭希登ㆍ李樞、副修撰李煇、著作朴承任等上箚曰:

伏見近日臺諫所爲, 臨事遲回, 多有苟且之弊, 物論非之者久矣。 禮官之長,【判書任權。】當國恤之初, 凡送終大事, 略不經意, 所失已多。 又値華使之來, 賜諡賻祭, 乃國家莫大之禮, 亦不致念, 至於托病不出, 使大禮顚倒, 取笑華人, 雖罷其職, 尙有餘責, 而止於請遞。 當華使求索銀器之時, 上敎丁寧非一再, 而居喉舌之地者,【承旨宋麒壽。】矇不致察, 不卽回啓, 大失出納之任, 而止於請推。 迎詔之日, 大禮未畢, 山臺崩(懷)〔壞〕, 人物壓死者甚多, 此前古所無之變, 該掌都廳,【軍器寺正李震。】不得無罪, 而止請推監造下官。 凡此數事, 不爲不重, 而耳目之官, 失職至此, 竊恐頹靡之習, 將至愈痼而不可救也。 臣等職在論思, 目覩弊習, 不敢爲殿下容默焉。

答曰: “臺諫被論如此, 似難苟且在職, 遞之可也。”


○以閔齊仁爲司憲府大司憲, 具壽聃爲司諫院大司諫, 宋希奎爲執義, 韓澍爲司諫, 鄭希登、李彦忱爲掌令, 閔起文爲持平, 李澤爲獻納, 趙光玉、金鸞祥爲正言。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申時, 日暈。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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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兩天使【張奉、吳猷。】遣頭目, 進獻唐物。 如紗羅綾段, 多不可數, 而摠是索高價之資也。 上使又以求請各種之物, 錄諸單子而呈來, 則物其太濫, 雖傾盡國用, 難以一一應之矣。


○傳于政院曰: “天使進上物件, 速使磨鍊回俸可也。 且其求請之物, 亦不可不盡力備給。 此意知之。”


○大司憲閔齊仁辭免曰: “臣猥蒙先朝恩眷, 官至從二品, 涯分已足, 今又特陞正品, 尤爲罔措。 況憲府之長, 其任至重, 如臣庸劣, 豈堪冒處? 請遞臣職。” 答曰: “聖明先朝, 已經此職, 于今更授, 豈云冒處? 勿辭。”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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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同副承旨李文楗復命【昨日, 兩天使以彩幣等物進獻, 其意將求回俸耳, 而自上致謝, 則不可無也, (皮)〔故〕特命文楗, 往謝于太平館。】曰: “臣往陳聖旨以謝之, 則兩使皆曰: ‘如此雨雨之日, 委遣內臣, 多致謝意。 賢王厚德, 感極于天。 況以土産薄物, 略表微誠, 何謝之有? 反增赧赧。’ 且通事等語臣曰: ‘今朝副使, 謂上使曰: 「百工奔走執事, 猶恐不及, 我輩所求, 輒使有成, 而禮法、號令, 又多可觀, 非但新賢王敬謹上國之使, 其嚴明御下之道, 亦可知矣。」’” 傳曰: “知道。”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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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臺諫啓曰: “同知中樞府事任權, 前爲禮曹判書, 偏執自用, 不恤人言, 凡關儀禮之事, 略不經意, 當初國喪, 已多所失。 至於華使之來, 習儀行禮之時, 亦不致察, 使朝廷大禮, 動皆顚倒, 取笑華人, 虧損國體, 莫此爲甚。 不可只遞其職, 請罷。 右承旨宋麒壽, 居喉舌之地, 凡出納之際, 所當詳察, 華使所索之物, 自上下問非一, 而矇不回啓, 【先運天使郭求湯藥銀器, 上命卽給之, 久不回啓, 故屢降問焉, 仍傳曰: “以予言爲不足記耶?”】不職甚矣。 近來緩慢成習, 百司解弛, 近密之地, 亦有此習, 不可不矯其弊, 請遞。 山臺之設, 都廳專掌爲之, 而至於崩(懷)〔壞〕, 人物壓死, 事甚駭愕, 只推監造下官, 至爲未便。 軍器寺正李震、主簿柳成根, 請幷下義禁府推之。” 憲府獨啓曰: “近來欺詐成習, 邊方人物, 爲賊所害者, 例匿不聞, 臣等每以爲寒心。 況今闕下天威咫尺之地, 山臺壓死之人, 政院再問其數, 答以全無, 欲以爲自免之計, 其爲無狀極矣。 軍器寺參奉朴崇仁, 請依律治罪, 以革弊風。” 諫院啓曰: “近來士習偸靡, 專以軟熟含默, 爲自保之計, 處言地者, 亦且觀望遲回, 迫於人情, 未免有牽私苟且之失。 前臺諫等,【大司憲宋麒壽、大司諫李潤慶、執義朴光佑、司諫郭珣、掌令崔渙ㆍ金泓、持平丁熿ㆍ白仁傑、獻納沈逢源、正言沈苓ㆍ柳昌門。】非不知禮官所失甚重, 而只啓遞職, 山臺之崩, 責在都廳, 而只論下官, 苟塞其責, 至爲非矣。 請罷。” 答曰: “任權, 以宰相之人, 已遞其職, 又經大赦, 不須至於罷也。 宋麒壽, 已命推之, 不須先遞。 李震、柳成根等事, 依所啓。 朴崇仁則已下禁府矣, 但壓死之數, 匿不直報, 其所以圖爲自免之計, 詐也, 更加添錄其辭而窮推之, 畢推後處之, 蓋亦不晩。 前臺諫旣被論遞矣, 今不可追罷。”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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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臺諫啓任權、李震、柳成根、韓垓、朴崇仁事, 諫院啓前臺諫事, 皆不允。

【史臣曰: “以臺諫攻臺諫, 直則直矣, 而何不以責人之心責己乎? 方今之事, 可言者多, 而揚淸激(渴)〔濁〕, 抑邪扶正, 以礪士習, 乃先務也。 見其不善者, 所當如鷹鸇之逐鳥雀, 無少容貸可也, 而了無臺諫之風聲氣節, 則其(貪)〔含〕默不言, 臨事遲回, 豈獨前臺諫爲然? 胥失之矣。”】


○對馬島主遣使來獻土宜。


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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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請宴天使于慶會樓。 天使至,【張奉、吳猷。】上出慶會南門下階, 與兩使相讓而入, 揖罷各就坐, 遂行酒。 兩使曰: “連設盛宴, 以慰鄙人, 足爲銘感。 況於御苑瓊樓之下, 特賜寵接乎? 風光物色, 宛若仙境。 僭分至此, 尤不敢當。” 上謝曰: “淺陋之地, 不足觀也, 且孤子丁憂, 不當來斯。 今日爲大人, 略備薄禮, 而得承榮臨, 反加稱美焉, 不堪感愧之交至。” 兩使曰: “通事崔世瀛、洪謙等, 十分勤謹, 晝夜服勞, 厥功非細, 不可不報, 請賜恩級。” 上答曰: “通事等服事大人, 乃其職分, 安有其勞, 然重違尊敎, 勉强從之。” 仍傳于都承旨李名珪曰: “先後天使, 請賜通事等加資, 豈無其意? 若拒而不許, 恐非尊賓之意, 明日政下批可也。” 御前通事李應星, 傳布厥由於兩使, 兩使喜謝曰: “請以一杯, 致謝於殿下前。” 卽令頭目斟酒。 飮訖, 上請謝揖, 兩使依命, 仍請止酒。 上曰: “半日奉晤, 情猶未洽, 孤子請更進一杯。” 兩使曰: “恐殿下大勞動。” 上遂再行酒畢, 上出至南門外下階, 兩使請上登階。 上固讓, 兩使久立强請, 上不得已陞階, 兩使又請, 上入門後乘轎, 上辭謝再三, 勉從。


○三公啓曰: “李和宗則於我國通事中, 特有功之人, 故前日郭天使之請加資也, 下議于臣等, 臣等以和宗加資, 對以無妨。 今者朴菁、洪謙、崔世瀛, 皆以天使等請, 濫及重加, 物情必以爲未便, 故敢啓。” 答曰: “朴菁等重加, 果其然矣。 但迫乎詔使之懇請, 不得已而從之, 曾已受其謝矣, 今不可改之。”


○臺諫啓任權、宋麒壽〔事〕, 憲府啓李震、柳成根、韓垓、朴崇仁事, 且曰: “前者郭天使進上之物, 皆入於內, 臺官【前臺官。】已啓其不可, 敎以時及處置, 今天使所進之物, 亦令入內。 臣等固知自上將處之得宜, 然聖明初政, 凡事要當一出於正。 如知其非義, 莫若速決, 何待後日? 況王者無私, 竝當付之於外, 使市準區處矣。 方今貪汚滔滔, 民以益困, 自上於財利之際, 身先謹察, 以爲四方表率, 此正新政之急務。 前後天使所進雜物, 請速下該司, 以備他日所需, 以除唐物貿易之弊。” 傳曰: “前後天使所進物件, 近多事務, 未及處之耳。 此果急乎? 餘亦不允。” 諫院亦啓前臺諫事, 不允。


○左副承旨宋世珩啓曰: “臣以天使問安往太平館, 路逢市人百餘名, 滿街泣控曰: ‘連歲凶荒, 民間困窮已極, 今有四天使之來, 而貿易凡事, 無不督令措置, 將何以支生乎? 若不甚難得之物, 則雖賣田宅, 猶可爲之, 至如黑狐皮貿易事, 雖百計圖之, 末由得之, 至爲憫望’, 如是追來懇訴。 情實可矜, 故敢啓。” 傳曰: “豈可以狐(處)〔皮〕貿易之故, 而致有市人之冤悶乎? 內藏狐皮, 不知其多少矣, 此足以應其求請, 則卽可出給, 雖不足其數, 以他物代贈, 似亦無妨。”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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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臺諫啓曰: “通事李和宗、朴菁、崔世瀛、洪謙, 皆以天使之請, 命給重加, 爵賞猥濫, 莫此爲甚。 雖如此雜類之人, 必考其功勞, 術業精通, 然後可以錫命, 此人等惟奉陪天使, 給事左右而已。 別無功能, 其術業又非精通, 而濫授重加, 物情未便, 請速收成命。” 又啓任權、宋麒壽事, 答曰: “通事等加資果重矣, 然皆以天使面請, 勢不得已而從之, 豈可失信於華使乎? 終不可允。 任權事, 從之, 宋麒壽事, 不允。”


○以李彦迪爲議政府左贊成, 金天宇爲弘文館應敎, 柳希春爲修撰。


5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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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戶曹啓曰: “頭目等於開市貿易時, 太自高價, 日甚一日, 其價相當者, 百無一焉, 市人皆悶泣, 情甚可矜。 間或爲公貿易何如?” 傳曰: “依啓。”


○臺諫啓李和宗、朴菁、崔世瀛、洪謙、宋麒壽等事, 又啓: “沈彦光、蘇逢, 黨於三凶,【金安老、許沆、蔡無擇。】(煽)〔締〕結用事, 其罪大矣, 今者還給職牒, 物情皆以爲未便。 況當新政, 宜先明好惡, 以立紀綱, 而忠魂尙未蒙澤,【指言趙光祖等事。】奸黨反承恩命。 自上好惡如此, 群下莫知所以, 凡有志於國事者, 孰不爲之憂慮? 許洽、朴洪鱗, 朋結凶徒, 毒害士林, 幾陷朝廷, 罪惡尤大。 今雖大赦, 不宜輕放, 請皆亟收成命。” 答曰: “通事及宋麒壽事, 不允。 朴洪鱗、許洽、沈彦光、蘇逢事, 如啓。”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直提學鄭源、典翰李若海、校理金振宗、副校理李樞、副修撰李元祿ㆍ李煇、著作朴承任上箚曰:

天地之常, 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 聖人之常, 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 故帝王之心, 廓然而大公, 物來而順應。 苟存乎中者, 不出於光明正大, 而處事之際, 不免有私意之間, 則其妨政害治, 終有不可勝言者矣。 夫赦者, 非帝王之所尙。 或有不得已焉者, 則要當一出於至公, 然後爲能盡王政之正, 而有以合天地之心矣。 如倒行逆施, 使小人幸而君子不幸, 則消長之機, 實關於此, 豈不大可畏哉? 臣等伏見殿下, 以新承誥命, 大霈非常之恩, 罪關國家, 咸與惟新。 凡在罷免, 竝令書啓, 一國臣民, 擧皆欣然以爲, 必有至公之擧, 莫不延頸顒望。 及聞命下, 與其所想望者, 大相乖剌, 亦莫不摧心喪氣, 至有隕涕者。 不意殿下學聖王之道, 而出治之源, 不能無偏私之蔽, 害於其事者, 至此之甚也。 趙光祖, 其學得淵源之正, 其志在堯、舜其君, 適値先朝知遇, 自以爲得君行道, 千載一時, 慨然勇爲, 無所顧慮。 其他若金淨輩, 雖視光祖有間, 固無一毫邪心, 唯知愛君, 不知有己, 亦皆一世之豪傑也。 中宗大王深信其心, 虛懷延攬, 君臣相得, 雖古罕有。 第以君子得志, 非小人之利, 一時奸邪若南衮輩, 疾如仇讎, 萋菲萬端, 暗昧之間, 得售其計, 賢人君子, 一網打盡。 當時之禍, 言之可謂慘矣, 而實非先王之意也。 故誅竄之後, 對近臣敎曰: “光祖輩所行雖激, 其心則固無邪。” 其後思己卯之流, 稍稍引用, 至於還敍, 以此觀之, 非先王之意明矣。 一時之人, 相繼登庸, 而光祖輩獨未霑恩, 復爵之命, 鬱而不擧, 先王之朝, 已有言者矣, 而遷延不行。 若假先王數年, 則以先王聖明, 寧不釋然而復之乎? 殿下嗣服之初, 將光祖歷陳其冤者, 下自草澤之微, 以及侍從、臺諫、大臣, 莫不皆然, 則朝廷公論所在可知。 而殿下尙且遲回不決, 及今大赦, 而恩命又不及於泉下一朽骨, 臣等竊惑焉。 殿下若以事在先朝, 不可容易處之, 則沈彦光、蘇逢, 以奸邪之黨, 傾陷士林, 幾危宗社, 故先王明燭其奸, 旣定其罪, 此獨非得罪於先朝者乎? 而爵命之復, 獨及於此輩, 此可謂王者至公之道乎? 人君擧事, 不可自用, 要必一循至公至正, 然後人心悅服。 今也在光祖, 則公論皆與之, 而殿下拒之愈固, 至於得罪宗社, 廢棄先朝者, 則恩命先及焉。 殿下之處事如此, 其何以壓衆望而服人心乎? 殿下潛心聖學, 積有年紀, 其於格致誠正之功, 固無餘力, 而見諸行事, 未免有偏滯之失, 是虛明應物之地, 未能純乎天理之公。 故是非顚倒, 好惡乖戾, 小人有以窺殿下淺深, 而彈冠相慶, 君子有以見殿下好惡, 而莫不解體。 士氣日摧, 風俗日偸, 終至於國非其國, 不知殿下將何以善其後乎? 伏願殿下留念焉。

答曰: “觀此箚子, 所論至當。 趙光祖復職事, 予亦已知其公論激發, 不必待赦而後爲之也。 但先王猶引用其枝葉者, 而此人獨未蒙恩命, 恐必有所以然也。 故不敢輕許。 且沈彦光、蘇逢、許洽、朴洪麟, 只是奸兇之支流, 故因大赦欲蕩滌之, 而以言官論執, 旣改其命矣。”


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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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上幸昌慶宮, 親行晝茶禮于景思殿, 仍問安于大妃殿。 將戒嚴, 大駕未動, 檢詳以三公意啓曰: “近來以天使之故, 自上勞動, 已爲極矣, 而如此陰雨之日, 更煩擧動, 恐致玉體勞傷。” 答曰: “近因大聽, 久廢省視, 故欲乘間爲之。 今雖雨雨, 不可止也, 況予之氣候, 亦不至於疲憊乎?” 遂行。


○臺諫啓宋麒壽、李和宗、朴菁、崔世瀛、洪謙事, 皆不允。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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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皆不允。


○司憲府大司憲閔齊仁、執義宋希奎、掌令鄭希登ㆍ李彦忱、持平金䃴ㆍ閔起文等上箚曰:

人主好惡消長之機, 而治亂所關也。 好惡苟得其當, 則君子進小人退, 而國自治矣, 如不得其當, 則賢邪混雜, 用舍顚倒, 而國亦亂矣。 然則欲治其國者, 於其好惡, 可不愼哉? 趙光祖等盡忠先朝, 常念世道日卑, 慨然以挽回三代爲己任, 勖率同志, 罄展平生所蘊, 冀復見古治於今日。 不幸效慕之徒, 漸成浮激之習, 光祖固已憂之, 而亦不能禁, 當時過中之失, 蓋亦有之, 然推其心也, 與日月爭光可也。 沈彦光、蘇逢, 黨附奸(兒)〔兇〕, 使氣用事, 誤國家之事, 爲士林之害者, 難以一二計矣。 以是觀之, 光祖之忠正, 國人之所共好, 而公論之所與也; 彦光、蘇逢之黨奸, 亦國人之所共惡, 而公論之所不與也。 今者給爵之命, 不及於忠正, 而反加於奸黨。 是殿下之好惡, 不以國人公論之所在, 而未免有偏滯失當之病。 臣等竊恐, 是非不明, 趨向不定, 小人有以窺其淺深, 志士因而解體, 治亂之幾, 將自此決矣。 殿下於聖學, 講劘有素, 而好惡之不得其當, 一至於此, 臣等不勝缺望。 臣等所以眷眷於此者, 非私一光祖也。 竊念君心好惡, 一失其正, 則有不明不定之患, 而大有關於消長治亂, 豈不深可懼哉? 伏願殿下, 順國人好惡, 察公論所在, 明好惡辨邪正, 以立出治之大本。

答曰: “觀此箚子, 所論至當。 已知光祖等復職, 爲公論所激發也。 但先王猶引用其枝葉者, 而恩獨不及於此人, 恐必有所以然也。 玆予不敢輕改。”


5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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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司憲府大司憲閔齊仁等上箚子曰:

臣等伏覩傳敎, 有曰: “先王引用枝葉者, 而恩獨不及於此人, 恐有所以。” 臣等竊惑焉。 如小人之依附攀結者, 謂之枝葉可也, 君子則不然, 所與協力共事者, 皆其同志, 是豈可謂之枝葉乎? 人君欲圖其治, 要當辨邪正明好惡, 然後人知所向, 而治道成矣。 趙光祖盡心先朝, 自以爲行道濟世, 千載一時, 奮然勇爲, 不暇恤他。 當時士林, 翕然尊尙, 而陰邪媢嫉之徒, 指以淸流之魁, 先置極罪, 其禍慘矣。 嗚呼! 以光祖忠正, 終不得展盡所學, 齎志而歿, 不唯一時之所共惜, 至今聞者, 莫不於悒而鬱抑。 今殿下至以其同志者, 謂之枝葉, 此必以光祖爲根柢, 而有是敎也。 嗚呼! 枝葉根柢之事, 非君子之所宜有焉, 則地下之魂, 寧無隱痛於冥冥? 而收用在朝之臣, 恐有未安於心也。 人主於邪正好惡之際, 有不能辨, 辨之則宜有所取舍。 先朝旣用其同志, 則以爲非邪也明矣。 今苟知非邪也, 則其所嘗尊尙者, 當先示所(惡)〔好〕, 而似若偏惡於此人, 此臣等之所未解也。 非徒臣等之所未解, 千載之下, 亦將有疑於吾君好惡之何如, 臣等尤竊悶焉。 況當聖明新政, 一國之觀感係焉, 好惡之示, 豈容小偏? 伏願殿下, 明好惡辨邪正, 以立治綱。

答曰: “予所謂枝葉者, 無他, 只據往日之事而言之耳。”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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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左贊成李彦迪啓曰: “柳仁淑、權橃, 皆先進老成之人, 臣以後進, 座目右於二人之列, 至爲未安。 當初肅拜時, 卽欲辭避, 未知古禮未果, 今者追聞之, 則古亦有此等例,【先朝有金應箕, 以坐次, 讓于先進。】故敢啓。” 傳曰: “朝廷莫如爵, 今亦以落點先後, 爲之次第, 雖一日之間, 勢或至於如此, 不可輕改。 勿辭。”


○上以前後天使所進物件, 盡下該司, 其餘命頒賜臣僚【上自大君、諸君、府院君、三公、六卿亞卿堂上官、臺諫、侍從, 下至凡侍衛, 差備, 皆賜給有差。】曰: “此乃異國之物, 故欲與衆共之, 仍使玩見耳。”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 “今朝以天使所進唐物, 分賜臣僚, 上恩至重。 但除欽賜之物外, 前後天使所進物件, 其數甚多, 回俸之物, 幾至十倍, 傾盡國庫, 猶爲不足, 責納市廛, 僅充厥數。 公私俱竭, 將不能繼, 爲國遠慮, 豈不寒心? 其所進之物, 當付諸有司, 藏之國庫, 以備後日之用, 於事甚當, 而不計後弊, 分賜臣僚, 已爲不可。 況盡入大內, 至煩聖慮, 照數分給, 下侵有司之事, 恐非帝王正大光明之道也。 大抵義利之間, 固宜深察洞辨, 以盡淸明之德, 俾無一毫之累, 而顧乃躬親細瑣, 有此謬擧, 臣等恐殿下於義利之辨, 有所未盡, 而終累聖德也。 前者因臺諫之啓, 答以將有所處置, 而與群下所望者, 大相遼絶。 臣等職在論思, 不能先事格正, 反與賜與之列, 至爲未安。 且近因天使接對, 久廢經筵, 上下之情阻隔, 請時御經筵, 講(靡)〔劘〕治道。” 答曰: “頒賜事, 使所掌人磨鍊矣。 予豈親自照數而爲之乎? 況曾亦有此例, 非予所獨爲也。 且久廢經筵事, 予亦念慮殊甚, 但日氣大炎熱, 恐上下必加勞苦, 所以近來停視事也, 當待涼日爲之。”


5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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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臺諫啓李和宗、朴菁、崔世瀛、洪謙等事, 不允。


○大司諫具壽聃、司諫韓澍、獻納李澤、正言趙光玉ㆍ金鸞祥等上箚曰:

事有是非, 人有邪正, 人君必先明在我之好惡, 然後是非自定, 而邪正自辨矣。 臣等伏見殿下, 以聖明之資, 盡誠正之功, 事之是非, 人之邪正, 瞭然於衡鑑之中, 其於好惡, 宜無一毫之謬, 而政令之間, 未免有顚倒錯戾之失, 臣等竊惑焉。 忠志之士, 含冤地下, 國人之所共惜; 奸兇之黨, 交亂國家, 王法之所不赦。 殿下於斯二者, 非不知邪正之所在, 而恩命之頒, 不於此而在彼, 是何好惡之拂於情歟? 殿下於是非邪正之際, 有所不辨則已, 有能辨焉, 而取舍如此其顚倒, 則其失又有甚焉者。 嗚呼! 國家之治亂, 係於賢邪之進退, 賢邪之進退, 係於人主之好惡。 嗣服之初, 尤當審察而明辨之, 好其善而勸一國之善, 惡其惡而懲一國之惡, 使人心皆知趨向之正。 殿下之施恩, 靳於忠魂, 而急於奸黨, 是好人之所惡, 而惡人之所好, 忠正何所勸, 而奸侫安所懲哉? 上自朝廷, 下至韋布, 交章論列者, 非一再, 而天聽邈然, 使是非混淆, 邪正雜糅, 臣等未知殿下之意之所在也。 旌別淑慝, 王政所先, 舍己從人, 君德之美, 伏願殿下, 明是非定好惡, 快從公論, 以副輿望。 不勝幸甚。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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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請宴天使于勤政殿。


○從事官南應龍, 以遠接使鄭士龍意來啓曰: “日氣酷熱, 若天使行還時, 又倍道疾驅, 歐打軍人, 則死傷尤多, 其弊不貲, 不可不別定勤實差使員, 分持糜粥, 以周救恤, 俾無一路軍人顚仆餓莩之患。 請以此意, 速下諭于開城府留守、黃海、平安等道觀察使。 臣曾於天使來時, 目覩生民困頓之弊, 故敢啓。” 傳曰: “如啓。”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憲府啓曰: “近來國家多事, 纔經國葬, 天使繼至, 赴役供事之際, 京外人民, 皆不堪命。 水軍之役, 其苦倍蓰, 羈旅道途, 久未還家, 非徒全廢農業, 絶糧飢困之狀, 不可忍言, 而今者山臺撤毁軍三百餘名, 以東宮造成材木輸入事, 仍定不放, 由此訴冤于本府者亦多。 東宮始役, 期在八月, 而所入材木, 幾盡輸入, 其未輸者, 只六百餘條云。 漢城府車夫等不勝支當, 或有逃散失業者, 而政府車子, 則常閑在不用。 其未輸材木, 請以政府車子無遺抄出, 限日輸入, 水軍等姑令放送, 以除困頓之弊。” 答曰: “李和宗等泛濫事, 已令推之, 推之則其罪自見矣。 加資不改正之意, 已悉言之。 政府車子抄出, 軍人姑放事, 如啓。”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上箚曰:

還授光祖之爵, 實定國是、振士氣之一大幾會, 故交箚陳懇者至此, 而殿下之不卽勇斷, 亦豈有他哉? 必有見於三年無改之道也。 蓋以三年之間, 疾痛哀慕, 方皇皇然望望然庶幾於親之復見, 豈忍以爲可以得行己志, 而率然遽改哉? 臣等每以此, 仰殿下之志, 相與感涕, 以爲至德之無以復加也。 然而朱子有言曰: “於事有不得不改者, 吾迫於公議, 不得已而改之, 亦無害其爲孝矣。” 若乃外迫公議, 內懷欲改, 而隱忍遷就, 必待三年之後者, 大非聖人之意也。 然則徒守經文, 不求聖人之意可乎? 今者一國臣僚, 亦嘗有燭於斯, 而志切植正, 論極無餘, 殿下於是時, 廓然快斷, 是迫於公議, 不得已焉耳, 有何害於至孝哉? 而非但不能快斷, 反以先王收用枝葉, 不及斯人爲辭, 使良善奪氣, 奸倖啓心。 嗚呼! 枝葉之說, 有以害人心者至此, 豈不寒心哉? 光祖之處心, 若果不正, 學術若果不純, 則所謂枝葉者, 亦皆同志, 固不宜收用也, 而旣以置諸六卿, 至居弘化之地, 則非以其忠正歟? 旣謂之忠正, 則如光祖理學之宗, 獨晦而不明可乎? 其邪正是非之分, 於聖衷已自辨定, 未知聖意, 以爲何如耶? 當己卯禍發之時, 殿下方在幼沖, 固不能周旋。 及旣冠, 而聖學日將, 是非已明, 而猶不克柔聲幾諫, 以正先王之過, 已爲未盡, 何復每敎以先朝之說, 以抑公論乎? 帝王所以抑邪扶正, 篤化美俗者, 不過循其公論, 而不奪其情也。 故攸敬厥心, 無謂民小, 敏勇果斷, 務循物情, 未知殿下, 其有是耶? 南衮以走肖之讖, 投之大內, 眩惑先王, 俾開北門, 打盡士類, 其陰邪之罪極矣, 而死享其貴, 迄未鐫秩。 光祖學問精深, 踐履篤實, 奮乎絶學, 爲世儒宗, 其有功於斯文者大矣, 湮晦地下, 尙未褒議。 殿下於斯二者, 雖明示好惡, 快定是非, 以振惟新之治, 猶懼群邪窺偵, 圖售陰計, 而難保於必正, 況棄剛懷柔, 徊徨顧戀, 使復爵之典, 顚倒失當, 驅一世趨好於疑眩之域耶? 如是而欲其昭孚感之理, 一君臣之心, 德不滅國不危, 顧不難哉? 大抵虛明應物之地, 使不寧靜, 則不暇深究義理, 殿下何不收拾思慮, 完養精神, 暫置其所已見者, 却於公論所在, 深察邪正是非之界限, 使剖析無餘, 勿令交互耶? 夫如是, 則輕重取捨之極, 自當瞭然於胸中, 惟左惟右, 罔有不一之偏矣。 一或反是, 而公私邪正之幾, 未免交戰於其中, 不復察其義理之正, 則所謂殿下之至德, 反歸於偏滯不正, 而側媚邪佞之徒, 安保其終不因緣交締於其間哉? 臣等正爲此懼焉。 伏願殿下深究乎朱子之言, 參今日幾會, 毋惜毅斷, 以定國是, 以振士氣。 吾道幸甚。

答曰: “光祖同志之人, 先朝旣皆收用, 而獨不施恩於此人。 雖擧國共上疏章以解之, 而終亦未蒙其允, 是必有所以。 姑不敢輕許, 更將留念焉。”


○司憲府大司憲閔齊仁等上箚曰:

臺諫爲人主耳目, 凡公論所在, 治道所關, 靡不先事而思, 言之不諱者, 皆陳閉補拾之意, 而欲使吾君, 不至於有過之地。 近者臣等所論非一事, 而殿下於好惡邪正之辨, 唐物處置之際, 曾不聽納, 又從而爲之辭, 遂使好惡顚倒, 而不能明進退之道, 用財失宜, 而不能淸貨利之源, 非徒欠帝王納諫之美, 而亦未免爲聖德之累, 臣等不勝觖望。 殿下潛心聖學, 圖理方切, 尙有訑訑之色, 未祛偏滯之病, 如此而欲望至治, 不亦難乎? 伏願殿下留意焉。

答曰: “好惡邪正事, 已曾知之, 唐物事, 亦循例爲之矣。”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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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同副承旨李文楗啓曰: “臣以天使問安往太平館, 見有市人等, 多赴愬於館伴前曰: ‘戶曹促令貿納海獺皮, 而此非如市中常存之物, 方求無得, 極天憂憫。 若他可易得之物, 則雖至賣家, 尙容備之, 其何說之辭?’, 至於垂涕。 儻有仁心, 實所不忍。 大抵海獺, 非本土所産, 而旣於天使處, 亦以不産答之,【上使張奉切求海獺皮, 雖答以非土産之物, 而猶索之不已, 故令該司備給, 而戶曹督納于市中。】何必强其所無之物, 而侵苦百姓, 至此極乎? 請百端解說於天使, 而勿爲此擧以病吾民。” 傳曰: “市人等事, 至爲哀矜, 倭人開市後貿之。”【日本國使臣, 亦寓館有日, 而以國中多事, 時未開市。】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上箚曰:

近日臺諫、侍從相繼上箚, 每以必有所以答之, 而不明言所以之故, 臣等未知聖意所指, 不勝悶鬱。 君臣之間, 情意交孚, 有懷必言, 有言必盡, 然後君臣之義得, 而否隔之患祛矣。 苟或不能洞然相照, 而有一毫阻礙之端, 則感通之理滅而疑貳之漸開矣。 殿下學問高明, 非不灼見是理, 而應答之際, 不肯洞示聖意, 使群下疑眩。 此實釀奸排正之幾, 害治基亂之兆, 可不懼哉? 伏願殿下開心見誠, 以釋群疑。 不勝幸甚。

答曰: “今觀箚辭, 已悉其意, 但所謂必有所以之語, 則指言先王久猶不許耳。 予之所以不敢快從者, 豈有他哉?”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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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午時, 太白見於巳地。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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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憲府又啓: “檢閱金瀷, 不合史官, 多有物論, 請遞。 且赴京往來之際, 一行泛濫之事, 書狀官專掌檢擧, 其任至重。 刑曹正郞南虬年, 今爲冬至使書狀官, 物論多以爲不合, 請改差。” 答曰: “通事等事, 不允。 金瀷、南虬年事, 依啓。”


5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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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請宴天使于慶會樓。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上以前後天使求請之物, 太多其數, 而國儲已竭, 不能連支之故, 時出內帑以應之, 務充其欲, 內帑亦幾蕩盡。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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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忠淸道沔川郡, 風雨大作, 人馬雷震以死。 瑞山郡, 風雨大作, 雲霧四塞, 雷動下雨如注, 大木盡拔, 移時乃止, 郡居一女震死。 淸州居民一人, 亦爲暴雷震死。


○辰時, 日南有珥。


元年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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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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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朔/上幸太平館, 親行上馬宴。 兩使出迎于中門, 上與之相讓而入, 各就坐啜茶畢, 遂行酬酢之禮。 禮半, 兩使曰: “中朝使臣, 往來此邦, 豈獨在今爲然? 累次太監使日記, 俺等無不探見, 固已知其爲文明禮義之國, 亦必有以忠厚誠敬之道, 接我使臣, 而及至今日, 益信夫所見, 實符於所聞, 衣冠禮數, 秩然有文。 嗣服新王, 允矣仁聖, 過愛俺等, 惟欲是從, 其爲恩寵, 多於前度之詔使遠矣。 俺等雖無似, 亦豈無情木石人哉? 請行謝拜。” 上辭謝再三, 不得已而答拜。 俄而兩使以未治行裝, 多有所事, 固請止酒, 上亦迫乎勢而從之, 禮未盡而罷。


○上還宮。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6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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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幸慕華館, 親行餞宴。 天使至, 上於館門外出迎, 相與揖讓而入, 各就其坐, 先啜茶次行酒。 酒禮未完, 兩使以日晩行忙, 强請罷宴, 上勸留再三, 不得已而從其請, 遂與之揖讓而出, 至于大門, 兩使曰: “從此永別, 再會無期矣。” 上曰: “暑熱長程, 好歸去無恙。” 言訖兩使辭行, 各乘轎登途, 上良久佇立, 目送之。


○上還宮。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伴送使申光漢入來啓曰: “天使之所經一路, 其迎送支待之際, 民力殆已盡矣, 今此謝恩使【右議政成世昌、同知中樞府事姜顯。】行次之過後, 則尤似難堪, 請命議三公, 爲黃海、平安今年租稅蠲減之計何如?” 傳曰: “蠲減事至當。 後日大臣, 因他事詣闕時議之, 使西道民生, 受一分之惠。”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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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不允。


○日暈。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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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藥房提調等【領議政尹仁鏡、戶曹判書林百齡、都承旨李名珪。】問安啓曰: “因藥房, 聞上體未寧, 極爲悶慮。” 答曰: “予少有暑證耳。 勿問安。”


○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又啓: “近來士習日卑, 諂事宰相, 以爲發身階梯者, 雖在縉紳之列, 亦或有焉。 司藝權勿, 前爲掌令時, 臺諫論一大臣事, 公論未定, 而乃發褒美之辭, 曲爲營救, 又於仕罷, 卽進其家, 具告停啓之由, 歸功於己。 其苟容諂附之態, 極爲無狀, 聞者鄙之, 請罷其職, 以革干謁卑鄙之習。” 諫院啓曰: “奉敎李戡, 在史局重地, 凡記錄之事, 所當愼密, 使無漏洩之弊, 而不謹其職, 多有所失, 所關非輕, 請罷。” 答曰: “李戡事, 所論似當, 然罷職則過矣, 可只遞也。 餘不允。”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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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 詣賓廳問安, 答曰: “暫有暑證而然也。 況夜寢亦安, 今則歇矣, 勿問安。”


○傳于政院曰: “都承旨李名珪, 今加嘉善; 禮曹判書尹漑, 熟馬, 典籍朱良佑, 兒馬, 各賜一匹; 通事李應星, 待其終喪, 卽給堂上加事, 言于該掌等官。”【爲天使時有服勞事也。】


○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李戡事, 皆不允。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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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藥房提調等問安, 答曰: “氣候今則歇矣, 勿問安。 如此苦熱來問, 反爲未安。”


○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等事, 李戡事依允, 餘皆不允。

【史臣曰: “成世昌, 初爲右議政, 臺諫以疎闊望輕論之。 勿, 時爲掌令, 與世昌同閈, 不無形迹, 故竟致此論。”】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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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臺諫啓李和宗等事, 且曰: “近來紀綱解弛, 奸濫日滋。 通事朴菁、崔世瀛、洪謙, 以天使差備, 凡國家禁諱之物, 亦皆通說, 使天使無不知索, 以充其欲, 得其歡心, 然後陰請陞加, 其無上賣國之罪甚矣。 富商大賈, 潛持銀鐵, 前後天使贈給白苧布等物, 太平館及所經一路, 數多換貿, 此皆通事, 陰結敎誘, 以分其利。 泛濫無忌, 亦至此極, 聞者莫不痛憤。 請速下義禁府, 依律痛治, 竝改加資。” 又啓權勿事, 答曰: “天使不可欺, 其不允之意, 前旣言之盡矣。 崔世瀛等泛濫之事, 初不知實也, 今始聞之, 不堪驚愕。 依所啓下禁府推之。 但改正加資, 予實難之。 權勿事, 所論至此, 而罷則似過, 送西可也。”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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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不允。


○忠淸道洪州地, 申時, 雷電大作, 官廳墻外大柳震破。 後灑雨, 西門外人家狗兒震死, 村女亦震死。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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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不允。 憲府啓: “近來國家多事, 民生困極, 自上已慮其弊, 東宮造成, 雖不可緩, 亦命停役。 而今有大君家畢役之敎, 非徒輕重倒施, 以有限民力, 少無休息之暇, 其愁怨困頓之狀, 有不可勝言, 如此不急之役, 請命停罷。” 答曰: “東宮則猶未始作, 大君家曾已作之, 今不修粧, 則終必至於虛棄, 而後日復役, 其弊尤不貲, 故予意以爲, 雖畢造無妨也。”


○忠淸道恩津縣人家, 牧馬震死。 公州民家, 母子俱震死, 房屋亦燒。


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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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憲府啓大君家事, 皆不允。


○忠淸道洪州村居男女五人, 鋤禾在野, 雷電大作, 二人震死。 京畿驪州民家二人, 亦震死。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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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議啓曰: “前日申光漢所啓 ‘平安、黃海一路, 民力殆盡, 租稅蠲減事’, 今考舊例, 亦有天使往還, 則必爲蠲減, 至於京畿亦然, 請於三道, 皆蠲減。” 答曰: “知道。”


○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憲府啓大君家事, 皆不允。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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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禮曹啓曰: “日本使臣安心東堂, 以其國王之意言曰: ‘金安國忠於我國, 而今聞亡矣, 不勝痛悼, 將欲致祭, 爲持祭具來, 其可得請耶?’ 本曹止之曰: ‘雖以國王之命欲設祭行之, 是亦私祭, 祭固不可私也。’ 云爾, 則倭使曰: ‘祭則旣不可得行矣, 又不可有贈物於其家乎?’ 仍出示燒香二斤、胡椒百斤, 促令傳付, 何以處之? 若使安國生存, 則必無安而受之之理, 而今旣不然矣, 請付與子弟, 俾有回謝。” 答曰: “胡椒等物, 宜給安國家, 使倭使知之。”【辛丑年, 安心東堂多齎銀錢來, 朝廷不欲許其貿賣, 獨安國以爲當優價許貿, 力主其議。 日本以安國爲有忠於我國云者, 想或指此事也。】


○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皆不允。


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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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憲府啓大君家事, 皆不允。


6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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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憲府啓大君家事, 不允。


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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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護軍李賢輔【時, 賢輔以年老辭退, 居禮安縣。】上疏曰:

君臣之間, 終始不貳, 恩義之報, 在所當盡, 如或未盡於先朝, 猶可效力於後嗣。 臣於大行先王之朝, 立仕多年, 位躋宰班, 年過致仕, 病又纏身, 上章乞退, 未蒙允兪。 受由調治, 久滯于鄕, 屢被恩私, 亦未往謝, 常懷悚懼之至。 忽聞玉體愆和, 旋有諱音, 欲報前恩, 更無其所。 惟於山陵會葬時, 期將匍匐一哭於因山之側, 少洩此生哀慕之情, 而衰病如前, 亦未遂焉。 悶鬱之懷, 無處控訴, 不得已冒達于亮陰在疚之中, 自知僭越, 悔罪方深。 今殿下初登寶位, 庶政日新, 凡四方萬民, 莫不延頸拭目, 欣覩咨嗟, 況臣, 舊日承乏僚屬? 雖無輔導之益, 亦有陪從之恩, 豈不欲一進殿陛之下, 親望耿光, 以賀惟新之治? 顧臣犬馬之齒, 今至七十有九, 精神氣力, 日就凋耗, 奄奄之生, 朝夕難保, 跋涉間關, 固所難矣, 且西班之銜, 雖未緊要, 在外虛帶, 心所未安。 伏望亟遞其職, 俾臣安心丘壑, 以保殘生, 則自今至死之年, 皆聖上之賜。 不勝至願。 第念白髮老臣, 病伏田廬, 更無趨朝展布所蘊之望, 已作聖世之棄物, 尙有一寸微誠, 忽萌于食芹負暄之餘, 不覺獻御之爲癡。 《書》曰: “若生子, 罔不在厥初生。” 今殿下纘承大統, 新摠萬幾, 命哲命吉凶, 正在今日, 可不勉哉? 先儒有言曰: “創業爲易, 守成爲難。”, 《周書》亦曰: “遺大投艱于朕身。” 殿下幸勿以盈成爲恃, 而艱大爲念, 因先王已盡未盡之政, 加今日善繼善述之功, 孜孜毋怠, 以臻重熙之績, 則治化之美, 豈不光於前烈乎? 雖然此特其緖餘耳。 爲治之要, 在乎得人; 得人之本, 則在乎人主之一心; 君心之用, 亦在乎明與信而已。 明以辨之於始任之初, 信以委之於旣任之後, 待之誠而任之專。 明揚布列, 展其所抱於庶位, 則何難乎致其堯、舜之治也? 先王亦非不知以此爲急, 好賢樂士, 無異古之聖王, 而或致明信之未至, 不能無賢邪之相混, 任用之不終, 終不得無悔焉, 此殿下耳目之所及也。 是以古人之陳戒其君也, 必曰: “疑則勿任, 任則勿疑。” 又曰: “其難其愼。” 臣亦以此數語, 爲殿下初政獻焉。 儻採瞽說, 施於有用, 俾能少補於萬分之一, 則身雖不能奉對天日受賜實多, 萬死無憾。

傳曰: “觀此疏辭, 則衰年忠誠, 猶切懇到, 予甚嘉之。 其特加資憲, 以示褒美之意, 且使差病卽上來。 此意言于吏曹。”


○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皆不允。


○以李賢輔爲資憲上護軍, 李滉爲弘文館應敎, 朴光佑爲校理。


6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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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臺諫啓李和宗等及權勿事, 且曰: “近來宦侍之習, 漸與古異, 傳命、啓辭多有遲滯之弊, 內臣相接, 亦多傲慢之態, 物議騰播已久。 而今者堂上重加, 反及於此輩, 聞者駭怪。 承傳色(李承毫)〔李承豪〕、金承寶加資,【先是, 李承豪等, 依百官加例, 特給堂上加。】請速改正。” 諫院啓曰: “鎭川縣監李秀葑, 人物狂悖, 沈酗廢職, 橫斂無藝, 民甚苦之。 發於公論已久, 決不可一日在職, 請罷。” 憲府啓大君家事, 答曰: “通事等事不允。 內官加資事, 豈牽於私昵, 妄施爵命哉? 此人等, 皆於先朝久侍, 而予亦久使之人, 故適因百官加, 親受而已。 傳命、啓辭多有遲滯之弊, 此則果然, 予非如常時, 其於監決公事, 或自有所遲緩, 而至使臺諫留門而出, 實非內官之過也。 權勿、李秀葑事, 皆如啓。 大君家事, 所論至此, 故亦依允。”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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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三公啓曰: “明日景思殿晝茶禮後, 大妃殿問安事, 有傳敎矣。 但上體時未永寧, 而日氣太炎熱, 若勞動於此時, 則將恐重證之或發, 請停之。” 答曰: “予氣候今則大歇, 雖當酷暑, 不可安坐而久廢祭禮也。 近因待詔使, 又有病患, 久闕子職, 予(其)〔甚〕愴焉。”


○臺諫啓通事、內官等事, 憲府又啓曰: “通事車允成、崔世協, 陰請陞職, 泛濫無忌, 亦與朴菁等無間, 請竝還收成命。 接待隣國之際, 一言一事之得失, 而國家輕重係焉。 今者倭使齎胡椒等物, 欲祭金安國, 且其書, 至以安國於日本爲大忠云, 我國之人, 豈有忠於日本者? 而托以爲名者, 其實至詐且譎。 是欲探朝廷輕重, 而爲後日請和之張本, 禮曹於其應接之際, 處之得宜, 以重國體可也。 而今不却所送之物, 又以安國已歿, 而遽請給之, 非但失人臣無私受之義, 此正陷其術中, 其無遠慮甚矣。 判書尹漑、參判洪暹、參議金益壽請推考, 其所齎胡椒等物, 還付來使, 竝令諭以不可受之義。 近來承旨等不謹奉職, 出納之際, 慢不致察, 慶尙右道水使尹倓母安氏上言, 院中未及遍見, 而遽卽入啓, 脫有關重之事, 因緣以入, 而矇不之察, 則其爲後弊, 有不可勝言。 且內侍有驕縱傲狠之習, 而受之恬然, 一不啓正其罪, 以長宦侍縱恣之漸, 至爲非矣。 且請推司饔奉事李元福時, 所掌別下程【天使處, 常定支供外, 別有食物, 逐日以送者, 名曰別下程。】雜物減耗之數, 至於千百云, 今考各處所用置簿, 則一無減縮, 而徑請推考, 其慢忽不職, 亦甚矣。 居喉舌重地, 雖有一事之失, 猶爲不職, 況此三失, 同時而發, 物論喧播, 豈可仍在其職? 都承旨元混、色承旨崔演, 請竝遞。 星州牧使河億水, 前爲晋州牧使時, 懶慢不治職事, 多有民弊, 物論至今非之。 星州亦物衆地大, 不可以此人差遣, 重貽民弊, 請遞。” 答曰: “通事加資事, 予豈不慮? 但面旣從之, 背則違之, 於天使之聞何? 朴菁等罪狀現著, 則依律治罪可也。 內官傲狠之習, 未可知也, 若洞知其罪, 則予何宥哉? 堂上加雖重, 不可以傳命之任而不授之, 況其人皆可與於特恩者乎? 車允成、崔世協, 與四通事同矣。 且倭使之書以金安國爲大忠於日本云者, 辭雖不可, 予則以爲, 深有所感而致有此語也。 胡椒等物, 已令安國家屬受之, 不須更改。 禮曹亦不須推之。 李元福徑請推考事, 可推色承旨。 安氏上言徑入事, 下吏所誤, 故已令推其吏矣。 內官驕傲之事, 雖或有之, 承旨等惡能盡知之乎? 決不可以此竝遞。 河億水事如啓。”

【史臣曰: “金安國平生所得於學問者, 必以忠信篤敬, 爲言行之準則焉, 至其當國任事, 待人接物之際, 亦無所不用其誠, 故雖蠻貊之邦, 尙有知其感慕者矣。 或以爲: ‘倭人之計, 必有他故, 而姑且詐稱安國之忠, 欲探朝廷輕重。’ 云者, 豈通論乎?”】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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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詣景思殿, 行晝茶禮, 問安于慈殿。 慈殿饋酒隨駕侍從、諸將, 又賜侍從盛胡椒素囊子。


○還宮後, 政院問安, 答曰: “予氣平矣。”

【史臣曰: “上以過哀之故, 元氣日敗, 病勢已重, 而猶不自恤, 凡於待詔使祭魂殿, 莫不盡其誠敬, 無敢或怠。 故力疾强行, 病日益深, 慮群下之諫止, 每答以氣平, 若無疾然。 其誠孝至意, 雖曰罔極, 而宗社神民之所係, 獨不暇念乎? 及至元氣已盡, 病勢轉劇, 景思之祭, 止此而不復擧, 嗚呼慟哉!”】


○臺諫啓前事, 不允。


6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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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臺諫啓前事, 承旨等事, 依允。 餘不允。


6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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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左贊成李彦迪啓曰: “凡事大交隣, 當一以誠信, 不可少有(期)〔欺〕謾。 前者使臣朝京時, 華人或有問養老王存歿, 譯官不敢直辭, 以亡爲存, 非徒於義未安, 後將難處。 今遣相臣【成世昌】謝恩, 萬一禮部因嗣王承襲事, 言及養老王存歿, 則豈可以一國大臣, 復爲謾語, 以欺上國乎? 臣意宜以實答之。 但正德皇帝時, 天使之來, 有賜物于養老王, 不得已以嘉靖某年薨逝爲答可也。 彼若又問曰: ‘其時何不告訃請諡乎?’ 則答之甚難, 然事有難處, 不得無權。 臣謹按《高麗史》, 獻宗有疾, 讓位於叔父雞林公熙, 臨薨遺命曰: ‘我旣乞解機務, 退養殘體, 我死飾終諸事, 宜從儉約, 不須告奏, 煩瀆天朝。’, 故高麗君臣, 遵其遺命, 不敢告奏上國, 厥後麗王, 讓位於兄弟者非一, 而及其薨也, 皆不告奏, 蓋循襲獻宗例也。 今可以此例爲對矣, 但聞頃者, 禮部郞中, 因請諡事, 問養老王存歿於譯官, 譯官答以生存, 今若又問曰: ‘前者譯官之言不如是, 今何有異乎?’ 則宜答之曰: ‘其時譯官, 倉卒妄對, 極爲駭愕, 當治其罪。’ 如是爲答, 則辭順理直, 亦無異日難處之虞矣。 臣之謬見如是, 更議諸大臣何如?” 傳曰: “知道。” 仍傳于政院曰: “其以此意, 遣史官, 收議于大臣。” 記事官尹潔卽往議于三公, 則皆曰: “如此重事, 豈可各處議之? 請於明日査對共議之。”


○臺諫啓前事, 不允。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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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以權停例, 拜謝恩表。 右議政成世昌、同知中樞府事姜顯如京師, 傳于世昌等曰: “予欲親見送之, 日候大熱未果, 不能無恨。 酷暑萬里, 好往來。” 仍以豹皮、油席、笠帽、貼扇等物賜之曰: “薄物無足用, 可爲路費。”


○三公議啓曰: “頃者天使到國時, 無一語及於養老王存歿, 今次謝恩使之行, 亦必無問, 雖或問之, 請諡使譯官, 旣以生存答之, 今不宜異辭。 然養老王存歿, 終不可諱也。 他日更議處之何如?” 傳曰: “議意如此奈何? 但昨日左贊成委來言之, 今不可不諭以三公之意, 政院其知之。”


○臺諫啓前事, 憲府又啓曰: “用人爲治之急務。 前於經筵, 大臣【右議政成世昌。】有以搜(揚)〔剔〕遺逸等事啓之, 卽命議施, 而迄不擧行, 有似廢格, 物情至爲未便。 請令大臣速爲施行。” 答曰: “搜(揚)〔剔〕遺逸事, 予意以爲, 天使時多事, 或未及廣行聞見, 而今猶不爲, 所啓至當。 其速施行之意, 可言于大臣。 餘不允。”


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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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藥房提調【領議政尹仁鏡、戶曹判書林百齡。】問安, 仍啓曰: “伏聞昨日, 自上命藥房劑藥入之, 不勝驚惶。 今早詣闕, 卽招朴世擧問之, 則曰: ‘上體極爲瘦弱, 天顔多有萎黃之色。’ 憂慮莫甚。 不審今則何如? 請令御醫等共入診之。” 答曰: “近日予氣候似平, 但進食暫不如常, 故昨朝, 使朴世擧入診, 則亦曰無傷。 不須煩諸醫共使入診。”


○臺諫啓前事, 憲府獨啓曰: “近來國家多事, 畿甸之民, 受弊尤甚, 雖有減稅之命, 有司例以年分等第, 而差減之, 民之受賜則甚少。 勞頓廢農之餘, 將至於失所流離, 民生窮困, 一至此極, 自上豈能盡知之乎? 蘇復之擧, 在所當急, 而他無可救之策, 京畿進上雜物, 請量宜蠲減, 使窮民受一分之惠。” 答曰: “爲畿甸之民, 啓之如此, 予甚嘉之。 進上雜物, 可限明年秋成量減。 餘不允。”


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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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臺諫啓前事, 不允。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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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臺諫啓前事, 憲府又啓曰: “星州牧使金敬思, 合執父母財物, 薄待亡兄之妻, 事甚悖戾。 又前爲金山郡守時, 初勤職事, 取譽於民, 後爲虐政, 民甚怨苦, 不可使更爲臨民之官, 請遞。” 金敬思, 依允, 餘皆不允。


○以李潤慶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李若海爲弘文館直提學, 李滉爲典翰。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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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上不豫。


○政院問安, 仍啓曰: “今問朴世擧, 則上體羸弱, 倍於初喪云, 臣等不勝悶慮。 上春秋方盛, 又無宿疾沈痼, 而至於此極, 恐或不從權之致然也, 尤爲悶極。” 傳曰: “雖已從權, 而痢證連發, 不能進食, 何補於從權? 醫則以爲別無他證。”


○藥房提調問安,【提調等未問安時, 先問承傳色朴漢宗以上候, 漢宗曰: “以多泄之故, 氣甚困倦, 又有嘔逆證, 自昨昨日, 不御大水剌。”】答曰: “予氣候不甚傷損。 但頃有痢證, 于今復發而然也。” 領議政尹仁鏡仍啓曰: “父母有疾, 人子必廣問于諸醫者, 唯其疾之憂, 而欲見速已之效耳。 臣之於君, 猶子之於父, 情豈有間乎? 朴世擧則已診之, 請以他醫如柳之蕃、洪沈之類, 皆入診。 且進御之藥, 亦須令藥房煎進。” 傳曰: “今日已暮, 明朝可入診。 湯藥, 依啓爲之。”


○政院啓曰: “近日上體未寧, 其於監決公事, 必添勞傷, 緊急之事外, 其餘公事, 請留政院勿入。” 傳曰: “知道。”


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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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不豫。


○政院問安, 傳曰: “氣候與昨日同。”


○藥房提調等詣閤門問安, 答曰: “氣候與昨日同。 晩後當使診候, 但朴世擧連診, 知予證藥, 不必煩他醫。 可令朴世擧入診之。”


○議政府、六曹問安,【檢閱韓智源私問承傳色朴漢宗, 漢宗附耳答曰: “上眼(晴)〔睛〕如醉人, 不能快開, 手掌深熱, 自上亦恐發熱。” 云。】答曰: “予之氣候, 與昨日無加減矣。 但以不緊之疾, 致有擧朝問安, 心實未安。” 領議政尹仁鏡仍啓曰: “只令醫員, 入診上候, 而臣等一未得入省, 尤爲悶慮。 今日朴世擧入診之時, 臣等請從之。 雖不可煩多, 只三四人隨入。” 答曰: “予亦欲見之久。 但以疾作, 處所亦無便, 似未果焉。 過近日, 當更審氣候之如何, 而從容引見之, 今則不須入也。” 酉時, 司謁李水精, 奔告于政院曰: “自大內有敎, 以御乘白馬三匹, 速具鞍入之。” 承旨等問水精何故, 又何所用馬, 則答以不知, 惟言上疾篤而已。 下人遑遽奔走, 俄而刑曹判書尹任,【任卽上之外舅, 而章敬王后之娚。】與其子內乘興仁, 牽其具鞍白馬, 入內庭。【想必如閭閻間, 惑巫覡之說, 爲病者代命也。】


○承旨、史官等聞上證危急, 詣慶會門, 則藥房提調等已先至矣。 弘文館入直員柳希春、李元祿亦隨之, 內官朴漢宗出言曰: “上氣甚沈困, 方入寢, 忽有譫語之證, 而氣亦將絶, 故宮中蒼黃危懼, 罔知攸措耳。” 尹興仁出言曰: “上熱極舌短, 不省人事, 以病勢觀之, 雖今夜亦似難過。 悶孰如之, 將何以救之?” 藥房提調及承旨、史官等, 仍就慶會樓下水閣問安, 朴世擧出言曰: “上證大槪傷暑, 而又有用心心熱之證, 困憊斯甚, 而拒藥則大强, 似將發狂。” 金承寶出言曰: “醫員等, 以上疾革, 當避御于別閤靜處調治之, 使醫員等, 亦得安心出入, 中宮亦欲上避御, 故卽旣移御于淸讌樓。 將移之際, 別設枕席, 侍人欲共爲扶侍, 則上自起立, 氣勢似漸蘇息。” 柳之蕃、洪沈出言曰: “上體今則稍歇, 熱亦暫退, 少御米飮曰: ‘此物何其冷也?’ 然恐或有復熱之患, 故猶不離侍藥耳。” 仁鏡等聞上候稍歇, 以久入于近內之處爲未安, 還出于慶會門以待之, 夜到三更, 別無他證, 仁鏡等退。 時, 大妃御昌慶宮, 有宣傳官及內官率軍士, 持留門標信, 自外急呼開門, 問其故不言, 直入于內而言曰: “上疾甚危急, 內人等號哭聲徹于外。” 俄而大妃傳于假承旨曺光遠曰: “今聞上疾甚急。 予將出宮, 留憩于懿惠公主第,【卽淸原尉壽進坊私第。】入而省視, 諸事從略, 急爲之備。” 光遠與假注書安名世、檢閱尹潔, 卽詣閤門外, 令兵曹、司僕(等)〔寺〕備諸事。 名世、潔等議于光遠曰: “今此暮夜, 大妃行幸, 於義至爲未安。 假令上體危急, 大妃之親問何益? 徒增驚動耳。 且人情疑動, 上下遑遽, 變故之生, 亦不可不慮。” 光遠曰: “我意亦如是。” 卽請承傳色啓曰: “今承傳敎, 諸事卽令備之。 但上候因暑證, 偶然如此, 且傳言未可取信, 而今遽有慈殿擧動, 非徒人心震驚, 恐上體益爲驚動。 且將留憩于公主(弟)〔第〕, 使上聞此, 則必尤爲驚動, 於義何如?” 大妃傳曰: “今問安之人來傳, 上疾危急, 故予欲親往視之矣。 諸事可仍備之, 以待問安人之再來。” 於是潔等馳簡於注書李德應、安馠曰: “今大妃欲親往, 非徒上體驚動, 人心不安, 事有不可, 此意議于諸承旨何如?” 德應等報曰: “領相及政院僉議云: ‘慈殿不可夜半動駕。’ 卽以此意, 防啓可也。” 潔等以其報, 示于光遠曰: “朝意亦如是, 今可再啓。” 光遠再啓曰: “如此夜半, 遑遽動駕, 非徒見聞駭愕, 以常家忌諱言之, 亦恐有未安也。 今以此意, 通于政院, 則大臣及政院, 亦共議曰, 不可動駕云, 故敢啓。” 傳曰: “大臣之意如此云, 今姑停之。 然將欲留憩于公主家而入宮, 此意承旨, 往議于大臣處。” 光遠聞命未及出, 舍人李天啓, 以三公意來啓曰: “今聞慈殿, 欲將移御, 如此夜半, 雖宮人之微, 不可動也, 況慈殿乎? 且上候今則稍歇, 決不可動駕。” 慈殿答曰: “不意聞上候甚急, 遠在於此未安, 故欲往于懿惠公主家, 在近問安。 今大臣以爲, 暮夜不可動駕云, 姑停而不行耳。” 時儀仗皆在門外, 光遠請出標信罷陣, 傳曰: “標信, 姑待問安內官之來而出之。” 光遠啓曰: “不出標信, 是欲待問安之來, 而復有擧動矣。 大臣亦豈偶然計而啓之乎? 懿惠公主家在閭閻間, 尤不可幸, 請出標信罷陣。” 於是下標信, 仍傳曰: “標信則出矣, 但輦及轎子, 置于敦化門外待令。” 時臺諫來在丹鳳門外, 欲啓止之, 聞停駕, 退去。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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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疾大漸。


○藥房提調及承旨、史官等, 入慶會樓南池邊問安, 答曰: “予證無減, 與昨夜同。”【朴漢宗曰: “上證大槪似歇, 今曉進御湯粥, 仍傳曰: ‘去夜之事, 下人必爲驚動。’ 內官等對曰: ‘昨上體極爲未寧, 故領相等亦皆詣慶會樓水閣邊待候, 夜至深更, 聞上體暫歇, 始退。’ 上曰: ‘事果至此耶? 心所未安。’”】


○舍人李天啓以領、左相意, 將啓慈殿以不可移御之意, 而聞去夜停幸之後, 更無下敎, 不啓而退。 注書安馠又以政院意, 往言于假承旨曺光遠曰: “若有慈殿復欲移御, 須力啓止之。” 刑曹判書尹任入闕, 侍藥有日, 亦私簡于光遠曰: “凡慈殿擧動, 須達于上, 待朝廷處置而後爲之。” 云。


○巳時, 雷震慶會樓, 八柱皆破, 而西一柱, 拆裂尤甚。 木片浮於池水, 火光爛然。


○大妃使承傳色, 來傳于領、左相【領相以藥房提調, 時在于慶會樓下水閣, 左相亦自賓廳來, 將欲議對大妃敎也。】曰: “主上證勢, 進退無常, 悶慮何極? 切欲親往問候, 以諸公固拒, 故不敢耳。 今聞雷震慶會樓柱, 天災亦大, 至可畏也。 古亦有祈禱廟社山川之例, 依例爲之何如?” 尹仁鏡、柳灌回啓曰: “上體未寧之極, 天變又如此, 擧朝驚惶, 罔知所措。 祈禱之事, 果如下敎。”


○分遣祭官, 祈禱于社稷、宗廟、景思殿、永寧殿、昭格署及近處名山大川, 從大妃命也。


○柳之蕃出言曰: “上證今又熱極, 或發譫語, 雖欲進藥, 拒不肯御, 柰何奈何?”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都承旨宋麒壽、記事官李德應ㆍ李爓, 入省上疾。 自午前, 大臣等欲入省, 而自上以爲接見節次爲難, 不許入省, 故姑止, 而內侍朴漢宗出曰: “上進藥一鍾半。”, 仁鏡等喜曰: “初欲入省, 爲欲勸藥, 而上旣進藥如是, 則吾等不須煩入也。” 已而聞上全不進藥, 熱氣增發, 而弘文館以爲, 大臣入省甚好, 而尹任不許入內, 不當云。【任使朴漢宗出言曰: “上旣進萊, 大臣等不宜煩入, 致上心熱發動。”】未久, 任出曰: “上全不進藥, 勸之則怒拒之, 內人以手指, 納上口中勸之, 則上必嚙之, 大臣入省固當。 但上意不欲, 姑入止于近處, 徐徐令上知之可矣。” 俄而內侍李承豪出曰: “上達大臣入省之意, 則不許, 仍啓大臣强入來矣, 則上遽曰: ‘君臣之間, 豈宜如此? 今日決不可見, 其令勿入。’” 仁鏡等直入至御寢中門外久住, 令尹任奉和淸心元小柴胡湯一服先入, 仍啓大臣等在近地狀。 天語之聲, (浪)〔琅〕然聞外, 俄而內侍索衣冠而入。 仁鏡等啓曰: “人臣有疾而君問之, 尙不衣冠, 況人主待臣, 何必有衣冠乎? 願勿如是。” 內侍出曰: “上不許, 强索衣冠。” 云, 少頃, 尹任出曰: “今可入見矣。” 仁鏡等隨任而入, 上在樓下房, 房不爽快, 炎氣薰然。 上御白笠、白袍, 憑枕而坐。 仁鏡等直至於前, 俯伏以啓曰: “不服藥, 疾不可治, 而聞上全不服藥, 臣等痛悶。 凡藥無甘味, 皆苦口, 然病必以藥治之, 故曰若藥不瞑眩, 厥疾不瘳。願服藥。” 灌曰: “良藥苦口利於病, 願加進藥餌。” 上曰: “自月之初患痢, 初不甚苦, 予以爲節食服藥, 可以瘳矣, 而二十日間復發, 至於如是。” 語多而不了了, 所可辨者, 只此數語而已。 瞻視疾速, 眼睛黃赤, 形容瘦毁。 任斟藥於小鍾而進, 仁鏡等更請進御, 上擧鍾服之, 左右皆喜, 以爲健服云。 以此爲健服, 則常時進藥之言皆虛也。 已而, 上垂頭甚困, 倚枕而伏。 灌曰: “臣等不勝悶慮, 强入來, 極爲未安, 自上冠服, 尤爲未安。 人臣病重, 尙不衣冠, 只言加朝服拖紳而已, 況人君待臣之道, 何可如是? 臣等久坐未安。” 遂退。


○臺諫以大臣不親入勸藥, 來將啓請, 聞大臣入省而出, 遂不果啓。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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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疾大漸。


○藥房提調、承旨、史官, 曉入于慶會樓下問安, 朴世擧出曰: “去夜熱不加甚, 進粥飮, 亦不甚難之, 今日若無大熱, 則似必無患矣。” 林百齡、宋麒壽問曰: “元氣如何?” 答曰: “左右手脈, 皆無錯雜之脈, 只恐退熱後, 元氣漸至澌盡耳。 恐其然者, 以其哀毁之極, 臟腑重傷, 受病有根也。” 尹仁鏡仍啓曰: “今日已晩, 猶不進御藥物, 恐或有熱氣復作也。 醫員等皆曰: ‘不趁此時急於服藥, 則勢必傾矣, 雖扁鵲, 那能下手。’ 云, 尤爲悶慮。” 答曰: “予何不服藥? 是必醫輩所傳, 而傳之者亦妄也。 今當依啓服之。”


○柳之蕃出曰: “今刻入診上脈, 則比昨似歇。 但不知向夕則又何如也。” 上下問于之蕃曰: “有何熱入予身, 往來侵攻乎? 此熱之熱耶, 寒之熱耶?” 之蕃對曰: “此非他證, 只爲傷暑發熱耳。 傷暑之證甚危急, 而自上不肯進藥物, 深恐差復無期也。” 上曰: “非故拒藥也, 有時口甚苦, 而不能下耳。”


6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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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疾大漸。


○藥房提調、承旨、史官, 詣慶會樓下水閣問安, 柳之蕃出曰: “去夜三更, 尹判書令醫等皆入, 內人有言: ‘上就寢良久後, 忽煩熱, 非徒間有譫語, 抑多困憊之狀。’ 云。 之蕃與朴世擧、洪沈, 遞相入診之, 則熱勢似微。 而但脈太細數可畏, 且自上語言, 雖不妄錯, 而聲音急遽, 大不類於平昔。 勸進粥飮不進, 勸進藥不進, 非故爲不進也, 雖欲進之, 而氣虛口逆, 不能容受耳。” 俄而, 朴世擧、洪沈出曰: “今又診上候, 則熱證雖似暫減, 而元脈極爲微弱, 不可說不可說。” 柳之蕃曰: “以吾觀之, 上證, 恐必有澌盡之患也。 病根出自脾胃之傷敗, 而絶食拒藥, 至於如此, 能無危乎?” 藥房提調等聞此言, 以爲: “上之證勢, 漸至危急, 而我輩常住于玆, 亦若遠緩, 不如移就于御寢近處, 頻探上之安否何如耳。” 遂進次于忠順堂前。


○是早, 慈殿傳于政院曰: “今聞上證, 比前倍重。 事至此極, 而猶在隔遠處, 尤爲未安, 不得已欲移往于懿惠公主(弟)〔第〕, 頻問安否, 速備諸事。” 假承旨曺光遠等啓曰: “當通此傳敎于政院, 取可否來更啓。” 卽使假注書安名世, 書通于政院。 時政院及領、左相, 方會議于慶會樓下水閣, 又有內侍, 自昌慶宮來, 傳慈敎曰: “上體極爲未寧, 而遠在於此, 心實未安, 故欲近就公主家, 頻問安否, 而以大臣諸公請停而停之。 今則上證, 尤爲危急, 決不可不移故敢告。” 仁鏡等議而回啓曰: “公主(弟)〔第〕, 乃在閭閻之間, 決不可移御, 而慈殿强欲移御, 至於如是, 臣等屢度防啓, 亦所惶恐無已, 則請直移御于承政院, 【景福宮政院也。】何如?” 議報訖, 左相退來于賓廳, 有諸宰相皆會焉。【如李芑、李彦迪、柳仁淑、丁玉亨、許磁等皆與焉。】兩司長官【大司憲閔齊仁、大司諫具壽聃。】進言于左相曰: “大妃御政院, 則事甚難。 雖自東邊, 爲出納之所, 事體顚倒, 於義若何?” 具壽聃曰: “大妃欲移近, 而固請止之似未安, 公主家雖閭閻間, 非如常時, 不猶愈於政院乎? 若御政院, 則進藥醫員及尹任入侍, 皆不得自由。” 羅淑曰: “吾意亦如是矣。” 左相曰: “大妃處閭閻間, 則後必成例, 甚爲未安。 然當更議于領相。” 卽呼待敎李爓, 令告于領相曰: “大妃移御政院事, 兩司、弘文館皆以爲不可, 姑且請止而不允, 則更議所御處何如?” 領相曰: “吾等初意, 亦以爲侍藥人等, 出入爲難, 故不欲大妃入內, 且閭閻則恐妨事體故如是, 而朝廷之意若然, 則更啓可也。” 時, 領相在忠順堂前閤門內, 將待尹任之出, 問上之氣候矣。 李爓以言還報于左相, 左相曰唯唯, 呼舍人, 將啓辭于大妃, 而大妃使內侍來傳曰: “三四日移御淸原尉家, 有何不可? 兩闕阻隔, 間有未便之事, 大臣雖不欲移御, 然當往留淸原尉家, 待上候平復, 卽還宮。 承政院則處所非便, 決難往御, 反覆思之, 不如淸原家之爲便, 且上體方未寧, 予擧動之意, 誰敢達之?” 於是大臣及政院、臺諫、弘文館, 又請止之, 大妃更遣內侍答曰: “爲大臣等力請, 不移御矣。”


○午後, 柳之蕃、朴世擧更入診之, 出言于藥房提調【時, 尹仁鏡等猶在忠順堂前。】曰: “上之脈度, 尤爲細數, 間斷亦無常, 精神雖不至於錯亂, 安可恃乎?” 之蕃、世擧恐或發上氣證, 强勸進小柴胡湯, 則上牢拒之曰: “柳主簿何强勸也? 朴世擧亦可謂疎闊人矣。 予病, 豈爲飮此藥而卽愈乎?” 且顧尹任等曰: ‘趙光祖復職, 賢良科復用事, 予常不忘于懷, 而未及果斷, 實不無平生之一大遺恨也。” 任止之曰: “自上何多雜言? 疾若速差, 何所欲而不能遂乎?” 上唯咄嗟而已。【此卽朴世擧等所傳說。】


○中宮以避御內班院曾有例,【自上有疾, 則或移于此處。】欲勸上速移之。 領相等以爲, 內班卑濕陋穢, 不如避御于承政院, 使修理兩處而待之, 上證益至危急, 遂不果避御。


○申時, 上證極爲危急。 中宮無可奈何, 欲斷指以進之。 言洩于外, 領相尹仁鏡等亦泣數行下, 仍以斷指事無益於此證, 請止之。 俄而柳之蕃出【藥房提調及承旨、史官等, 時猶在于忠順堂前。】曰: “今刻入診上脈, 則尤爲細數, 或多間斷, 極爲可悶也。” 前刻宮中, 有哭聲而騷動者, 以中宮入侍, 上與之語, 或如死生永訣之狀, 而殊不覺氣之自絶而然, 氣將絶而今則蘇矣。 上謂之蕃曰: “予誤聽雜言, 妄自動心耳。” 朴世擧入曰: “自上何爲不自寬, 而太屑屑悲傷乎? 所可勉者, 只在進食飮速調治耳。” 上顧尹任曰: “彼言何事?” 任對以實, 上猶沈困不答。


○中宮傳于領、左相曰: “上證如此其危重, 故請行大赦, 而自上不從, 幸大臣, 亦可共議以啓耶?” 仁鏡等垂涕回啓曰: “敢不惟命是從?” 仍啓于上曰: “上體久未寧, 臣等切欲行赦, 而自中宮殿, 又下傳敎。 此允合臣等之意, 而古亦有此等例, 故請行大赦。 自上以爲何如?” 答曰: “爲予之故而欲行赦, 甚爲未安。 此豈可行之事乎?” 仁鏡等又强爲啓請, 答曰: “朝廷之欲行赦者, 無非爲予之故, 而赦亦非盛世事也。 以故初欲不行, 而朝廷强請至此, 不得已從之。 死罪以下, 皆赦之。” 仍傳于大臣等曰: “趙光祖等事, 予常不忘于懷, 而以先王所嘗不許, 故予不敢輕改, 而欲徐徐爲之。 今者予疾大漸, 日益深重, 了無復生之計, 始有遺說, 追慰人心, 可復光祖等職, 一如前日之衆議則幸矣。 賢良科, 亦依前所啓, 復其科收用之可也。”


○大赦。 敎中外大小臣僚、閑良、耆老、軍民等:

王若曰, 天旣降災, 先王上賓, 未周一歲, 神亦不佑, 寡躬遘疾, 已踰數旬。 未省何辜于天, 徒自切責于己。 然彌留至於斯極, 乃宗社將何所依? 行仁之先, 推恕爲急。 慮於刑獄之(卜)〔下〕, 而有冤枉之多。 宜加恩而蕩掃, 以謝予之罪咎。 自今六月二十九日昧爽以前, 除謀(叛)〔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毆罵祖父母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蠱毒魘魅、謀故殺人、關係綱常、事干贓盜外, 雜犯死罪以下徒、流、付處、安置、充軍、永屬、定屬, 已至配所未至配所, 已發覺未發覺, 已決正未決正, 咸宥除之。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是夜三更, 上又氣絶而復蘇。 領、左相及諸宰相, 咸會于賓廳, 承旨、史官亦隨之。 傳于領相等曰: “予之病勢, 有加無減, 終必不起。 故今傳位于慶原大君,【卽上之異母弟, 時年十二。】政府、政院其知之。”【承傳色(金承實)〔金承寶〕言曰: “上疾甚危急, 中宮又來侍, 仍啓稟曰: ‘國事何無一言以處之至?’ 故有是命。】於是, 賓廳滿坐皆垂泣, 領相尹仁鏡, 卽令承旨崔演, 草其傳位事。【其草有曰: “敎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曰: 予之病勢, 日益彌留, 將不得摠攝機務, 傳位于慶原大君峘, 卿等其尙勵翼, 以副予懷。”】書諸單子, 將入啓, 仁鏡等以爲: “重大者, 無如傳位事, 今以宦侍一言定之, 於情義皆以爲未便, 不如今刻直入于御寢, 親承上敎, 且可審上之氣候如何?” 於是,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及承旨崔演、記事官安馠ㆍ韓智源, 同入于淸讌樓南階下, 尹任出見, 卽入啓曰: “領、左相等至矣。” 上曰: “見之未安。” 尹任遂促令入省, 仁鏡等入拜俯伏, 上以不冠帶見大臣爲未安, 將有下牀之狀, 而氣力將盡, 未果能也。 强令尹興仁扶持而起曰: “卿等觀予氣候。” 仁鏡、灌以手仰撫之, 則瘦骨崢嶸, 所不忍見, 不堪涕泣之交如。 上亦困甚, 不能措身, 氣息奄奄, 仍思頹臥, 仁鏡等促令承傳內侍, 印啓字于傳位單子, 遂相與痛哭失聲而出。


○初, 聞傳位之敎, 領、左相卽令都承旨宋麒壽, 先馳詣于大妃殿, 具告厥由, 大妃傳曰: “取此癡兒去, 將何以爲國乎? 天下更有如此罔極之事耶?” 仍問曰: “將率來【大君時在齊安大君第故云。】此闕乎, 彼闕乎?” 麒壽曰: “遑遽中未(其知)〔知其〕所而來。 今當往議于大臣。” 傳曰: “知道。”


元年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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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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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朔/卯時, 上薨于淸讌樓下小寢。

【史臣曰: “上資質純美, 沈靜厚重, 學問純正, 孝友天至。 自在東宮時, 常終日端坐, 言動有時, 人莫測其涯涘。 及卽位以後, 政事之間, 處決報答, 無不合理, 有時以御筆, 批答疏箚, 辭義俱盡, 見者莫不歎服。 不私外戚, 不近侍御, 宮闈肅然。 當中宗不豫, 不脫冠帶, 晝夜侍側, (見)〔親〕自湯藥, 藥必先嘗, 全廢御膳。 如是者幾二十餘日, 及遭大故, 不飮水漿者五日, 哀毁過禮, 羸瘁之極, 幾不自勝。 及卒哭, 朝廷請從權制, 牢執不許, 至大臣率百官以請, 始許而實否也。 自昌德宮移御于景福宮, 見中宗平日御處, 指點曰: “此坐處, 此憑處。” 終日涕泣, 哀慕不已。 疾革之夜, 都人相聚, 終夜不寐, 有自闕門來者, 輒問上證若何。 昇遐之日, 道路莫不哭泣悲哀, 如喪其父母。”】


○承傳內侍金承寶出曰: “上之臨薨有敎曰: ‘予無子, 予之喪事, 無切親可觀者, 朝廷已知之。 使尹興仁、興義兄弟, 監護予喪事, 言于大臣。’”【時, 領、左相及承旨、史官, 猶在慶會樓下水閣, 聞此遺敎, 無不失聲痛哭。】


○百官會哭于勤政殿。


○成均館、四學儒生等會哭于光化門外, 竟日不絶。 閭巷賤人、幽閨婦女, 亦莫不奔走號哭。


○以左議政柳灌爲三都監摠護使, 同知中樞府事李名珪爲守陵官。


○午時, 大妃自昌慶宮, 移御于景福宮, 從大臣請也。【領相尹仁鏡等, 以大君方在幼沖, 不可獨安御於大內, 故請大妃先移御。】


○酉時, 大君自光化門, 入于大內。


○設殯殿于思政殿。 大妃傳于領、左相曰: “思政殿設殯, 古無其例, 且太近大內, 恐或不可, 不如依睿宗例, 殯于忠順堂之爲便。” 領、左相回啓曰: “前日中宗大王之喪, 以無可當處所, 不得已殯于通明殿, 物議至今非之, 今豈可再誤? 況忠順堂乃後苑草疎之地, 決不可擧論。 反復思之, 惟思政殿爲當。” 答曰: “然則設殯于思政殿可也。”


○大妃傳于領、左相曰: “大君雖卽位, 年在幼沖,【時年十二。】如貞熹王后攝成宗【十三歲卽位。】時例, 凡公事, 院相共議處決可也。” 尹仁鏡回啓曰: “此則古亦有例矣。”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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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大妃曰: “大行王靡寧時, 藥房官員不謹醫藥, 以至大故, 請罪。” 仁鏡等亦以提調同參, 待罪。 答曰: “如此大事, 豈由人爲? 國厄至重之所致, 醫員診脈, 其於提調, 固不關也。 醫員亦非獨入, 尹任同參, 豈偶然爲之乎? 勿請罪, 且勿待罪。” 仁鏡等再啓曰: “自前例皆置罪, 故敢請。 此非獨臣等之意, 朝廷議論亦然, 不可不罪。” 答曰: “固知有例, 今日之事, 非醫員之罪, 朝廷所共知, 何有議論乎? 更勿請罪。” 仁鏡等三啓, 答曰: “固知醫員之無罪矣, 政丞屢啓故敢從。”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大妃曰: “第三日小斂, 禮也。 故昨日中殿傳敎時, 以三日爲之事啓之矣。 今更思之, 日氣甚酷熱, 若至三日, 則恐有未安之事, 外間亦有(經)〔徑〕爲之時, 衆意欲於今日小斂, 故敢啓。” 答曰: “日氣雖熱, 玉體時無浮氣, 從禮文爲之可也。”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中殿曰: “第三日小斂, 禮也。 故昨日傳敎, 欲退於三日之後, 而臣等以禮啓之矣。 今更思之, 日寒則從禮文可矣, 退於三日後亦可矣, 今者日氣甚熱, 若待三日, 則恐不成斂也。 外間亦有如此之事, 請於今日小斂。” 答曰: “反覆見之, 玉色猶存, 略無臭氣, 且有遺敎, 三日間勿斂, 以此尤不忍輕斂也。” 仁鏡等再啓曰: “傳敎如此, 煩啓未安, 然日氣甚熱, 今日不可不爲。” 答曰: “親承三日間勿斂之敎, 故以(經)〔徑〕行爲悶矣。 諸事則預備, 而更待予言可也。”

【史臣曰: “中殿之敎, 懇切哀慘, 不覺痛哭, 大臣旣違禮文, 又不於此而動念, 何其忍也?”】


○中殿傳于尹仁鏡等曰: “今日依啓小斂可也。”


○尹仁鏡等啓大妃曰: “中宗之喪, 醫員等照律以重罪矣。 大行王, 使依前例爲之, 故義禁府廳直、內醫(員)〔院〕書吏定屬事入啓, 而大行王, 命定于書吏。 今亦依例定屬書吏何如?” 答曰: “依例可也。”


○尹仁鏡等啓中殿曰: “昨聞不平之奇, 至爲驚慮。 情雖罔極, 須進粥飮, 以治喪事。 若生他病, 則豈不懼乎?” 承傳色久而出言曰: “尙宮云: ‘中殿昨日罔極之中, 不省人事, 今則暫歇, 藥與粥全不進御。’ 侍衛之人憂慮, 其有極乎?” 仁鏡等啓大妃曰: “中殿未寧, 至爲驚慮。 自上勸進粥飮事, 朝廷望焉。” 答曰: “大臣雖不言, 予豈偶然爲之? 不進粥而如彼過哀, 每勸不從, 予亦憂悶。” 仁鏡等再啓曰: “聞傳敎, 臣等尤爲悶慮。 自上力勸, 則豈不從乎? 請力勸。” 答曰: “予豈偶然爲之? 與大行後宮, 隨後勸之, 望其無事, 其至慟罔極之情, 寧有旣耶?”


○未時, 小斂訖, 行奠禮。


○酉時, 大君夫人【別坐沈鋼之女, 參判連源之孫。】入闕。


○京城夜驚。【自上昇遐之日, 京中人自相驚動, 衆播妖言曰: “有怪物夜行, 所過黑氣黯黮, 聲如衆車之行。” 轉相狂惑, 群聚齊譟, 自闕下達于四街, 擊錚追逐, 聲振城中, 人馬辟易, 巡卒不能禁。 如是者三四日而止。】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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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于大妃殿曰: “中殿過哀, 全不進粥飮云。 國運至此, 中宗之喪, 未經小祥, 又卽此事, 纔過天使, 喪事亦不能治, 中殿過哀, 必至傷生矣。 自下所啓, 中殿不從, 自上勉勸粥飮, 無至傷生。” 答曰: “予薄福, 前年遭大患, 不死而生, 且不意如是, 精神昏暗, 罔知所措, 故國事不可量度, 無有所言。 何有如此之時乎? 國事勢不堪支, 悶慮罔涯。 中宮, 予雖晝夜不離勸粥, 如彼過哀, 亦不肯從。 然自昨日解說進粥矣, 予亦心亂, 不知所爲。” 仁鏡等回啓曰: “伏見備忘記, 臣等之情, 罔極罔極, 自上更須勉勸。 非上殿, 他無可望。”


○中殿傳于殯殿都監曰: “大行殯于思政殿, 而予之所在隔遠, 欲移入于丕顯閣。” 時,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 入審丕顯閣, 仍啓中殿曰: “國運至於如此, 中宗之喪, 未過小祥, 又有此事。 今聞全不進粥飮, 如此則必至傷生。 自中宗之喪, 山陵及天使之役, 民生蕩盡, 故大行王病革, 亦曰: ‘生民終何如也?’ 中殿一身, 雖不自惜, 爲民生自保何如? 祖宗遺敎亦云: ‘初喪翌日飮粥, 三日進水剌,’ 況今上殿力勸, 豈不可從? 大行王在初喪, 亦於上殿之敎, 則必勉從, 自上親見之矣, 請勉從。 且聞欲移于丕顯閣, 臣等入審, 則近於外處, 不可常御。 中宗初薨, 殯于通明殿, 一時議論非之。 喪事當依禮文, 內處豈無近殯常御之所乎? 以丕顯閣爲喪次, 時時出御何如?” 答曰: “大行王誠孝, 出於天性, 雖遘疾病, 祖宗在天之靈, 庶幾佑之, 侍衛之人薄福, 竟遭如此之事, 何用生爲? 中宗初喪, 大行於散髮前, 不進水剌, 予欲依此爲之。 大行臨終, 以不得終孝爲痛悼, 又以喪葬之事, 有敎於政丞, 而心亂未卽書下。 丕顯閣時御事如啓。” 仁鏡等又啓曰: “自上情豈有極? 廣念諸事, 善自保護, 以治喪禮, 若不進粥飮, 則豈不傷生乎? 遺敎喪葬事, 請速書下。”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大君曰: “祖宗遺敎, 初喪翌日粥飮云, 今已第三日, 請進粥飮。” 答曰: “罔極之中, 念國事從之。”


○中殿傳于尹仁鏡等曰: “欲書下遺敎, 而罔極不省, 徐當書下。 水剌今豈可進乎? 成服後當進。”【領相等, 以粥飮啓, 而承傳色誤啓以水剌, 故答敎如是。】 仁鏡等回啓曰: “臣等非敢望進膳, 欲以粥飮進之。 大行王初喪過哀, 故竟至於此, 中殿之所親見, 臣等之所哀慟也。 大行亦於上殿之敎必從, 請毋拒上殿之敎, 勉進粥飮。”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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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兵曹判書李芑、左贊成李彦迪、吏曹判書柳仁淑、右贊成權橃、右參贊丁玉亨、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尹漑、大司憲閔齊仁、吏曹參判愼居寬、大司諫具壽聃、副提學羅淑、左承旨崔演啓大妃曰: “大斂依禮文, 當於明日爲之, 今聞小斂衣襨, 有濕氣, 此大事也, 不得已欲於今日大斂。 日氣甚熱, 今已第四日, 不可更待明日。 若過今日, 則恐有未安之事, 故敢啓。” 答曰: “似違禮文矣, 然爲之亦當。”


○柳灌啓曰: “大斂時, 摠護使、殯殿都監堂上、郞官、都承旨、色承旨及史官等, 當入視。 入梓宮時, 首相亦入事啓之。” 大妃傳于摠護使曰: “中宗喪斂畢後, 摠護使等入視, 今亦依此禮爲之。”

【史臣曰: “援其一失, 例不入視, 使送終大禮, 委之於宮人之手, 其喪不以制, 可見矣。”】


○中殿諺書大行王臨終遺敎, 下示于柳灌等, 灌等覽之, 皆慟哭。 卽令李德應封之, 宋麒壽着署曰: “待斂畢出示于尹仁鏡可也。” 灌且曰: “遺敎云送終諸事, 一從朴素, 以除民弊, 此不可不依敎施行, 以成其美。”


○斂成, 柳灌等入視, 擗踊痛哭而出。 內侍遂擧斂床, 至思政殿梓宮前, 尹仁鏡與都監等, 監入梓宮畢, 遂行奠禮。


○戌時, 成殯訖, 行奠禮。


○領議政尹仁鏡, 以中殿諺書大行王遺敎, 付諸注書安馠, 示于承政院。 承旨、史官等環坐披讀, 莫不痛哭。 卽飜以文字, 書于別紙, 布諸朝廷, 其書曰:

“大行王臨終時傳曰: “予偶然得此病, 至不得終孝於父王, 罔極之情, 何能盡說? 山陵則務除民弊, 須於父王、母后兩陵近處用之。 喪葬諸事, 宜從朴素, 喪禮, 亦令一從禮文。 毋謂予亡, 幸有可言之事, 須議于大臣, 一聽其所言也。 自在東宮, 久遠師傅及僚屬, 亦多在焉, 豈無知予意者乎? 送終諸事, 愼勿奢侈。” 反覆以除民弊事爲念而傳之。 罔極之中聞之, 故不能盡記, 只傳大綱爾。

仍傳曰: “予亦何能久存乎? 若至危急, 則何暇告其處置之事乎? 大行陵所旣卜之後, 就其一壠之內, 竝卜予所葬之處, 是予至望。 爲大行所卜之域, 若長則宜作上、下堂, 不足則合葬, 亦有古例。”

【史臣曰: “嗚呼痛哉! 大行王遺敎, 可忍觀哉? 愛民之念, 不弛聖懷, 病革歎曰: ‘生民終何如也?’ 臨薨, 又以除民弊爲敎, 蓋以中宗喪後, 山陵纔畢, 繼以四天使之役, 一國民生財力已盡, 聖念之懇懇不已, 夫豈非以是而尤切于中也? 天假之年, 使其仁心仁政, 大展於吾東, 則其治化烏可量哉? 天不佑東, 使吾民, 不得蒙至治之澤。 嗚呼痛哉!”】

【又曰: “臨薨戒以一從禮文者, 豈非常觀國事, 失禮之甚? 中宗之喪, 尤多舛亂, 尋常歎恨而敎之如是乎? 嗟乎! 大小之斂徑行, 而不顧縱橫之布, 委之於宮人, 在廷之臣, 其可謂不負其敎乎?”】

【又曰: “大行王平時, 未嘗偃倚倦睡, 常端坐一室, 淡然若書生, 雖在未寧, 亦不少怠, 及至證重, 始或臥或坐, 左右始知其病深也。 當雷震慶會樓之日, 大行王證勢已革, 左右問: ‘無乃驚動乎?’ 曰: ‘心定已久, 何驚之有?’ 且曰: ‘震之何處耶?’ 左右恐動聖慮, 諱言曰: ‘西方似震, 而時未的知。’ 曰: ‘未安之意, 欲言于宰相。’ 又嘗語左右曰: ‘節食服藥, 雖不從權, 意可支持, 竟至於此。 今雖從權何益?’ 及不省人事, 自發虛語, 每稱經筵間事, 或以不聽講, 爲歎恨之聲。 初一日夜, 絶而復蘇之時, 鄭𥖝將入診脈, 宮人引出其手, 大行王雖已未言, 意甚惡之, 縮手不出。 尹任在旁, 知其意揮去宮人, 就引其手, 𥖝於是診之。 嗚呼! 因此數事之小, 而大行王所養之大, 可見矣。”】


7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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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百官停哭臨。

【史臣曰: “儀註, 第五日成殯則無哭臨。 今者成殯, (經)〔徑〕行於四日, 故廷議欲於五日, 行朝哭而止矣。 至是朝, 以小雨微灑罷不哭。 嗟乎! 以臣子之情言之, 豈止於五日之哭, 何憚小雨之濕哉? 將哭而不哭, 誠意之薄也。”】


○大妃傳于領議政等曰: “大行遺敎如彼, 卜定山陵時, 當於靖陵近處, 先審可也。” 回啓曰: “雖不下敎, 臣等亦欲先審。”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兵曹判書李芑、左贊成李彦迪、吏曹判書柳仁淑、右贊成權橃、左參贊丁玉亨、工曹判書許磁、右參贊申光漢、禮曹判書尹漑、大司諫具壽聃、副提學羅淑、執義宋希奎書啓于大君曰:

臣等謹按《春秋》之義, 父死子繼, 兄亡弟及, 名號雖不同, 其爲世一矣。 旣授以國, 則所傳者雖非其子, 亦有子道也, 傳之者雖非其父, 亦猶父道也。 今大行大王, 旣遺敎傳位於大君, 有父道焉, 大君宜盡子道, 凡喪制, 當一依禮文。 大君旣盡子道於大行王, 則於王妃, 亦當母事, 以盡孝道。

仍啓曰: “雖有兄弟之分, 君臣父子之道爲大, 須知此意, 以盡喪禮。 明日亦除服之日, 常以此體念幸甚。”【尹仁鏡方啓之, 而問承傳色曰: “大君能解文耶?” 曰: “解之。” 仁鏡等有喜色。 時, 仁鏡又招事知內官侍衛大君者數人, 告以成服及嗣位時儀禮, 內官曰: “竊聞內意, 大君行疫未久, 氣尙憊弱, 欲不出成服矣。” 柳灌曰: “朝夕哭臨, 旣以權宜停之, 明日成服, 大禮也, 不可不行。 不行則無繼嗣之意。” 內官曰: “不得的知, 傳聞內意如此耳。” 仁鏡欲强辨不得, 但曰明日而(聶喘)〔囁嚅〕不發。 禮曹判書尹漑曰: “然則成服時出否, 速稟可也。”】大君以備忘記答仁鏡等曰: “盡子之道, 寡人之意, 亦爲無窮。 然時當年少, 又經疫未久, 故哭臨凡事, 則今不如意, 至爲未安。 然他事極盡計料。”【時, 右贊成權橃入告仁鏡曰: “聞大君明日, 不出成服云, 此大關事也, 不行則無嗣位之意。 人心離合之機, 正在於此, 嗣服之初, 當以收合人心爲先, 大臣不可不啓。 且於去冬十二月行疫, 今已久矣, 何拘之爲?” 仁鏡將欲啓之, 戶曹判書林百齡曰: “備忘言極盡計料, 無不爲成服之言, 先取稟而後啓何如?” 權橃曰: “不如早斷, 須速啓之。” 仁鏡於是遂啓。】 仁鏡等啓曰: “常時則雖或不從禮文, 至如明日成服, 禮之大者, 必成服然後, 嗣位受賀之禮完矣, 一國臣民之心定矣。 不然則大禮不完, 人心不定, 今方收合人心之日, 不可不留念。” 答曰: “經疫未久, 玆以未安矣。 僉意如此, 成服諸禮, 盡行之。”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中殿曰: “伏見遺敎, 痛哭罔極。 喪禮俾從朴素, 此非人君尋常之德, 當依敎爲之, 自上傳敎, 廣審山陵事, 亦當依敎。 今聞自上全不進粥飮, 悶慮罔極。 須自調保, 以治喪禮。” 答曰: “啓意知道。 粥飮豈不進乎? 大妃力勸, 故屢進不輟。”

【史臣曰: “時, 中殿有嘔證, 欲啖胡椒, 內無所儲, 下令藥房進之。 嗟呼! 以一國之主, 無胡椒一啖之儲, 其不爲私藏, 因是可見。 大行王之德, 其至矣乎!”】


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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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辰時, 成服如儀。


○儒生哭臨于光化門外。

【史臣曰: “昇遐之日, 都下儒生各以所聞先後來奔, 慟哭闕下, 至夜不絶, 至如愚夫愚婦, 塡街塞道, 莫不拊膺。 大行王臨薨, 絶而復蘇者數矣, 民間聞之, 自闕下達于曲巷, 無長幼咸攢手祝天。 至是日儒生又哭闕外, 皆盡其哀。 嗚呼! 許多儒生, 豈盡君子人, 愚夫愚婦, 亦孰使之然哉? 卽祚未年, 人心如此, 可知德之感人易而入人深也。”】


○未時, 嗣王具冕服出廬次, 就思政殿東庭褥位跪, 司香上香後, 行四拜訖, 陞自阼階, 詣香案前跪。 領議政尹仁鏡奉出遺敎授嗣王, 嗣王受遺敎, 覽訖, 以授都承旨宋麒壽。 左議政柳灌奉出大寶授嗣王, 嗣王受, 以授左承旨崔演。 王降就東庭褥位, 行四拜訖, 出思政門外幄次。 通禮院告百官班齊, 王出次, 乘輿而出, 卽位于勤政門。 百官行四拜三叩頭山呼, 又行四拜訖, 上還內, 釋冕服。


○同副承旨李潤慶啓曰: “卽位則必頒敎書, 祖宗頒敎時, 例有赦文, 今何以爲之?” 傳曰: “書前例以啓。” 潤慶以書前例單子入啓, 傳曰: “近來數赦, 似爲未安, 然祖宗朝例皆如此, 依成宗朝例爲之可也。”


○舍人李天啓, 以領、左相意啓曰: “赦書無 ‘關係綱常贓汚外’ 之文。 綱常, 大事也, 贓汚亦不可輕放, 前例雖然, 今不可不竝錄。” 傳曰: “知道。”


○頒赦。 其敎書曰:

天之作孽于下國, 未有甚於此時, 國之獲戾于上天, 又何至於斯極? 仰呼籲而莫逮, 奄摧折而猶蘇。 惟我大行大王, 德惟生知, 孝乃天篤。 在東宮二十五載, 典學不渝於始終。 至寢門一日三朝, 視膳恒存於寒煖。 因心卽友, 釋同氣之罹凶。 以禮下人, 得多士之歸服。 先王之所付托, 祖宗之所賴倚。 何天命之不延, 而荼毒之荐集? 雖嗣有夫令緖, 實未堪乎多難。 人方思見德化之成, 天若不欲至治之復。 曾未悔禍, 胡寧忍予? 乃於篤疾之中, 思不忘乎繼序。 念玆幼眇之弟, 命遄加於承祧。 悼切乎心, 言在于耳。 旣失所怙, 又將誰從? 玆迫受遺之臣, 共贊付畀之重。 哀其位之忍踐, 痛末命之勉承。 乃於嘉靖二十四年七月初六日丙寅, 卽位于景福宮勤政殿門, 尊王大妃爲大王大妃, 王妃爲大王妃, 以夫人沈氏爲王妃。 旣見遺大投艱于眇沖, 宜布渙汗解雨於遐邇。 自是日昧爽以前, 除謀反大逆、謀(反)〔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蠱毒魘魅、謀故殺人、闕係綱常、贓汙、强盜外, 已發覺未發覺, 已決正未決正, 咸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 以其罪罪之。 在官者各加一階, 資窮者代加。 收職牒者還給。 徒、流、付處、定屬者, 辨輕重放釋。 嗚呼! 無疆惟恤, 式自今而方新。 不顯亦臨, 庶保命於將至。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議政府右參贊申光漢所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