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정종문성무열성인장효대왕실록/24년
二十四年 春正月
[편집]1月 1日
[편집]○甲寅朔/御仁政殿, 行祈穀大祭誓戒。
○展謁于宗廟、景慕宮。
○特拜判中樞府事李秉模, 爲議政府領議政。
○以元子爲王世子, 召見大臣、閣臣、吏ㆍ禮ㆍ兵ㆍ戶、漢城府諸堂。 上曰: “今日卽月正元日也。 曉拜眞殿, 仍爲展謁廟宮。 方欲以國家莫大之典禮, 詢問於卿等, 而此時鼎席, 不可不備, 故俄於宮門外, 特降元輔重拜之命矣。 冊儲之禮, 卽國朝應行之典, 擧國顒祝之情, 而況今元子年紀已踰十歲, 則雖以祖宗朝已行之例言之, 謂之晩亦可也。 予所以鄭重至今者, 蓋出於遲之又久之意, 亞歲請對之時, 旣有諭及於卿等者, 而今曉以前, 尙未決定于心矣。 祗拜廟宮, 陟降孔邇, 周旋出戶之際, 予心自然相感, 不啻若親承躬聆。 回鑾之後, 始爲仰稟于慈殿、慈宮。 而今當元朝, 日吉辰良, 方欲下敎, 而所欲詢問于卿等者, 冠禮、嘉禮之與冊禮, 一時倂行甚好。 《文王世子篇》所謂: ‘行一物而三善皆得云者’, 雖以齒學一事而言, 而今此三大典禮之一時倂擧, 足可以斷章取義, 且其儀文之約而不煩, 又合於乾坤易簡之道。 體《大易》易簡之理, 遵《禮經》三善之訓, 冠禮、嘉禮之竝擧於今年, 實爲合宜。 且冠而字之, 爲其成人, 而列朝冠禮, 皆在冊禮之後, 故冠禮之日, 例有訓書。 而今旣與冊禮竝行, 則以冊書兼訓書, 亦合禮意。 而禮旣至重, 且係創行, 不可不博詢而行之。 大臣、閣臣、禮堂, 各陳所見。” 領議政李秉模曰: “泰山磐石之勢, 萬億斯年之慶, 自今伊始, 歡忭蹈舞之忱, 何以形容仰達? 而至於一事三善之敎, 天地簡易之義, 有以仰爲天下法, 爲萬世則矣。 惟聖制禮, 冠禮、冊禮、嘉禮之次第竝行, 臣實莊誦欽頌之不暇, 更何容議乎?” 左議政沈煥之曰: “宗社億萬年無疆之慶肇自今日, 臣民歡忭, 八域惟均。 至於三善之諭, 簡易之敎, 承聆以來, 曷任欽頌。 求之經而禮無不合, 以其時則吉無不叶, 臣無容贊一辭矣。” 右議政李時秀曰: “當此三元吉日, 承此下敎, 宗社億萬年無疆之基, 自今伊始。 臣等蹈舞歡祝之誠, 實無以言語形容。 盛典之遲待今日, 禮節之竝行一時, 俱出弘遠之聖謨, 臣實欽仰之不暇矣。” 檢校提學鄭民始曰: “當此新元, 輿情之顒望益切, 今承下敎, 誠不勝歡欣皷舞之忱。 慶禮之合行, 臣素昧禮意, 未知於經如何, 而卽今事勢, 合行便當, 在國家慶禮, 尤爲大備矣。” 禮曹判書徐邁修曰: “月正元日, 爰定莫大之禮於廟宮展拜之餘, 直欲起舞於筵前。 而冊儲冠禮, 均是無疆之慶, 今日行一慶禮, 明日行一慶禮, 次第涓吉, 各備儀文, 恐似尤好矣。” 上曰: “事係至重, 當召問二品以上, 而亦以簡易之意, 雖不爲之, 登筵諸承旨, 亦各陳所見。” 行都承旨李冕膺等曰: “八域臣民延頸顒望之餘, 承此下敎, 歡欣皷舞之忱, 何可勝達? 而至於慶禮之合行, 允叶群情矣。” 上曰: “僉議無異辭, 是之謂大同, 此正洪範所謂: ‘身其康彊, 子孫其逢吉者也。’” 仍敎曰: “月正元日, 祗拜廟殿宮, 親告元子冊禮、冠禮與嘉禮之由, 令禮曹擇吉日, 應行諸節, 仍爲稟定。”
○領議政李秉模啓言: “王世子冠禮、冊禮、嘉禮, 皆當次第擧行矣。 冠禮則曾無設都監之例, 而冠禮、冊禮, 旣在同時, 都監稱號, 宜有稟定矣。” 上曰: “冠禮後受冊, 次第然矣, 今番則稱號當以冠禮冊儲都監, 而冠禮後則稱以嘉禮都監。”
○以金文淳爲吏曹判書。
○擢李晩秀爲正卿。
○命以文臣堂上正三品, 差出司饔副提調, 以宗臣乏人也。
○命兼輔德, 以僚屬中堂上正三品差出。
○以李在學爲戶曹判書, 洪良浩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徐萬修爲漢城府判尹。
○以李秉模爲世子師, 沈煥之爲世子傅。 李秉模爲冠禮冊儲都監都提調, 洪良浩、洪檍、李晩秀爲提調。 洪良浩爲左賓客, 鄭民始爲右賓客, 徐龍輔爲左副賓客, 李晩秀爲右副賓客, 宋煥箕爲侍講院贊善, 金祖淳爲兼輔德, 申絢爲輔德, 朴吉源爲弼善, 朴鍾淳爲兼弼善, 金㙆爲文學, 李寅采爲司書, 趙得永爲兼文學, 金近淳爲兼司書, 洪命周爲說書, 李存秀爲兼說書, 宋稚圭爲諮議。 李晩秀爲禮曹判書, 宋稚圭爲經筵官書筵官。
○敎曰: “師傅之爲講院賓客, 於禮可以遵倣。 贊善雖已點下, 山林諭善, 亦以實贊善, 單付啓下。 懷德贊善則資高, 以兼贊善, 亦爲下批, 文蔭僚屬, 皆移拜講院衛司, 而其中堂上僚屬鄭日煥, 以予冑筵挾冊之人, 今爲僚屬, 豈可使之仍其品還鄕? 戶曹參判除授。”
○以李城輔爲侍講院贊善, 宋煥箕爲兼贊善, 趙鎭寬爲兵曹判書。
○禮曹啓言: “冊禮翌日, 百官陳賀, 京外箋文, 當依例擧行。 各殿宮方物物膳, 及世子宮方物物膳, 一體封進之意, 請知委八道四都。” 敎曰: “皆欲節省, 不敢一毫張大。 況古例可據, 實爲仰述之端。 大殿箋文外, 各殿宮箋文, 大殿以下方物物膳, 勿爲磨鍊。”
○禮曹啓言: “三元叶吉, 萬祿攸同, 惟我王世子冊禮之命, 誕宣於是日, 此實東方億萬年之基。 凡諸擧行之節, 自有定制, 而至若供上物種, 尤宜自今爲始。 請以此分付各該司。” 敎曰: “凡事皆欲從約。 予亦於先朝有似此省約之例, 今日則封進, 待冊禮後擧行。” 又啓言: “世子宮各道封進新産物膳及朔膳, 請稟旨擧行。” 敎曰: “亦爲待冊禮, 更待下敎封進。 而昔在先朝, 亦有權除之敎, 予當仰述。 以此知悉。”
○命十三歲、十二歲、十一歲處子, 禁婚。
○下綸音于八道四都。 曰: “今於月正元朝, 祗拜太室, 仰念我列聖朝元元本本之盛德大業, 重我民天, 詒我太平, 穆穆如見先王之熙際。 大抵紀農協功, 其原在上, 而授時與咨牧, 以至命我庤乃之詠, 《詩》、《書》可按。 況基命萬億年, 鞏我邦本, 其始自今, 受福降康, 綏我數千里民生, 其始自今? 農夫之慶, 卽邦國之慶, 農必有勸蕫用厥功, 惟在方伯居留之臣所對揚, 用副此日宣綸之意。”
1月 2日
[편집]○乙卯/召見都監都提調李秉模、尙衣提調鄭民始、禮曹判書李晩秀。 上曰: “今此慶禮, 昨日以前, 初未有預定者。 昨於眞殿行禮之時, 予心始定, 仍行默告, 又躬告于閟宮, 始召卿等而決之, 此豈非陟降之眷佑於洋洋如聞之際乎? 遇慶則喜, 人人常情, 而以予情事, 遇今日之慶, 益覺孺慕之靡逮。 雖不得對諸臣, 形於辭色, 而追憶冊禮事, 實無以按抑此心。 晝不能餐, 夜不能寐, 忽忽不知何以遣日。 前則予每仰慰慈心, 而近則慈敎以如此慶禮, 何爲如此用心慰譬。 小子聞此敎, 豈不欲仰承, 而予心不能自持。 至於都監諸事, 不無時急者, 而亦無由照檢, 卿等善爲之。” 仍掩抑不覺玉涕盈襟。 秉模曰: “當此慶禮, 聖心之追慕, 臣等豈不仰認。 而仰慰慈心, 保嗇聖躬, 俱不出於按抑二字。 此臣等區區之望也。” 上曰: “三禮之一時竝擧, 實合於三善之義, 此意昨筵已悉諭。 而至於嘉禮揀擇之本非美制, 我東先正, 亦有言之者。 今若去揀擇之規, 行媒妁之禮, 博選名門, 廣求淑女, 豈不好矣? 而俗亦有 ‘國事依前例, 家事從先祖’ 之語, 雖不得決意行此, 而事面當如是矣。” 秉模曰: “聖敎誠爲允當。” 上曰: “來後之悠悠萬事, 莫有大於輔導, 輔導之責, 專在兩坊, 兩坊不可不擇其人矣。 予在春邸時, 資益於宮僚者甚多。 南有容、朴聖源等人姑無論, 至如李普觀、李徽中、李崇祐之寄食水工, 專意講任者, 今則何處得來乎?”
○敎曰: “勸講之任, 所重莫重, 而賓客體貌自別, 宮官則皆是堂下新進, 亦豈若堂上僚屬乎? 此等處當有拔例差擬。 僚屬金羲淳輔德除授, 李魯春弼善除授, 每喜其人。 前參議尹光普兼弼善除授。”
○以李在學爲延接都監提調。
○八路四都老職人下批, 百歲老人十八人, 竝加崇政。
1月 3日
[편집]○丙辰/召見尙衣提調鄭民始、漢城判尹徐邁修、禮曹判書李晩秀。 上曰: “嘉禮, 是何等莫重莫大之事乎? 外議則必以爲, 予於搢紳家有注意處, 而實未知誰家有處子。 莫非天定也, 豈可容人力乎? 惟望皇天祖宗之所眷佑也。 古例, 四祖無顯官, 自京兆置諸拔去秩, 而今則各封單子, 越送禮曹, 以爲存拔之地。 大抵處子, 非可尋常自現者, 故自朝家屢下飭敎, 甚至有各家奴子推治之境, 然後不得已修單以納。 今則切勿推治奴子, 卿等姻婭或親知中, 轉相求問也。”
○禮曹, 以己卯冊禮時儀仗, 自尙衣院造成啓, 敎曰: “轎輦之新造, 依己卯年例, 卽遵先朝爲予省約之聖意。 儀仗之令尙方, 亦依己卯例。”
1月 4日
[편집]○丁巳/御春塘臺, 行𩝝饋軍兵。
○以尹光普爲吏曹參議, 鄭大容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 6日
[편집]○己未/領中樞府事金憙卒。 憙字善之, 文元公金長生後孫。 英宗癸巳登第。 上御極, 以經術進, 每顧問, 經傳章句諸儒註說, 如誦己言。 歷內閣銓任, 癸丑拜相。 上召見䄄, 諸臣力爭不得, 憙棄官下鄕, 遂不赴朝。 事親至孝, 居喪疏食三年。 官至卿相, 淡素如寒士, 而善於涉世, 少鯁直之風, 士以此短之, 至是卒。 敎曰: “大臣之自在玉署內閣, 至于位躋相府, 所受知而所擢拔者, 以其經學也。 予以儒相待大臣, 大臣之自待, 亦若寒士。 間因尋鄕, 阻隔積年, 豈料逝單之遽徹乎? 爲之傷惜, 久而無語。 以今恥言經學之習俗, 如許大臣何處得來? 隱卒之典, 當自該道擧行, 大臣祿俸, 限三年輸送。”
1月 7日
[편집]○庚申/詣社壇, 省牲器, 仍齋宿。 駕至鍾街駐輦, 召見貢市人。 上曰: “國有大禮, 則宮人選擇, 卽亦古例, 而今則每事務皆省約, 故亦不欲如例。 爾等未及聞知, 則先期早婚與避匿之弊, 難保其必無, 須各告諭, 無或有胥動之弊。”
○命壯勇大將申大顯、前承旨徐英輔, 施以不敍之典。 大顯有仍任壯帥之命, 誤認竝仍捕將, 混受命召及將牌、令牌, 故有是命。
1月 8日
[편집]○辛酉/祈穀于社稷。
1月 9日
[편집]○壬戌/以趙尙鎭爲判義禁府事。
○敎曰: “使行時兩西爲弊之端, 專由於行中雜物, 今人自奉太過, 侈濫成習之致。 所謂充口之物, 一切剋減。 渡江時當別遣御史考察, 一有慢忽, 則仍以御史差送行臺, 當該書狀官拿致, 以其法從事。 近來朝綱, 雖曰掃地, 寧有令不行之弊乎?”
1月 10日
[편집]○癸亥/敎曰: “歲後今至多日, 而夜夜幾明發, 晝亦不能酬接機務。 上辛祈穀, 卽爲民祝豐之擧也, 齋心虔誠, 强力往來。 外此則雖都監擧行之節, 姑皆一未酬應, 以至會同而遲遲者, 顧予孺慕, 實雖自堪於値慶告喜之日。 而兼以利膈降氣之屬, 日試三數鍾, 其奈按抑忍住之無方, 何哉? 少伸此心然後, 稍紓此心。 十六日曉發, 詣顯隆園展禮, 留宿一夜, 翌晩還至行宮, 待曉仍卽還宮, 該房知悉。”
○仍任壯勇大將申大顯。
○以李祖源爲刑曹判書, 李致中爲議政府左參贊, 洪檍爲工曹判書, 閔台爀爲吏曹參判。
1月 11日
[편집]○甲子/敎曰: “每年園幸命下, 則定例堂上, 自該曹依陵(行)〔幸〕整理使借銜例, 直爲啓下, 還宮後減下。 園幸諸務, 該所專管檢飭, 該房承旨進去, 捧入公事, 堂上一員, 亦當輪回仕進。 以此載之定例及政院備局謄錄。”
1月 12日
[편집]○乙丑/以鄭民始、李晩秀、徐有大、金祖淳爲園幸整理使。
○命園行時自鷺梁, 至始興植炬, 以燈代之。
○以韓用龜爲吏曹參判。
○諭兼贊善宋煥箕曰: “開講而卿以師傅膺命, 冊儲而卿以賓僚被召, 一如卿家先正, 以師傅爲賓僚之故事, 家國之幸, 若相符契。 吉朝載近, 和煦向舒, 此時卿行, 豈俟駕履? 卿須卽起登道, 賁我春邸。”
○諭諮議宋稚圭曰: “昔我先王孝廟, 光陞儲位, 始設贊善、進善、諮議等職, 以待山林之士, 時則金文敬公爲贊善, 爾祖文正公爲進善, 徵士李惟泰爲諮議。 至今稱宮僚之盛揀, 可以比隆於三代。 顧予承先王之丕基, 行冊儲之大禮, 而爾之從叔都憲爲贊善, 爾爲諮議, 凡周亦世有奕其光, 爾豈不與有榮矣乎? 爾以爾家之人, 講道邱園, 克紹家聲, 登招旌之列, 而縻挾冊之任, 予心欣喜, 何以形喩? 爾須亟回東岡之志, 儀我講肆。”
○觀象監啓言: “今庚申年淸鄕書考準, 則大小月二十四氣合朔弦望日出入時刻, 擧皆相合。 而五月十六日小暑, 淸戌正初刻七分, 鄕戌正初刻八分, 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春, 淸未初二刻十分, 鄕未初二刻十一分, 各差一分。 此則與北京時刻, 自有差速差遲之別, 實非乘除比例之做錯。 九月中氣霜降, 淸爲九月初六日夜子時三刻六分, 鄕爲初七日字正二刻三分, 差以一日。 而我國節氣時刻, 加四十二分, 故如當子時初正交換, 則相差一日。 自前已例, 此皆詳載於《皇圭》, 各省時刻下, 朝鮮間。 其他曆註諸處之相左, 則多因彼中宜忌。 勢所固然, 請從鄕書施行。” 允之。
1月 13日
[편집]○丙寅/王世子將講學, 敎曰: “春桂坊, 姑未肅拜, 以僚屬, 姑爲依前講學。”
○冠禮冊儲都監都提調李秉模啓言: “王世子冠禮冊儲都監, 自今日會同擧行。 而謹稽顯廟辛卯冊封儀軌, 冠禮、冊禮、嘉禮, 同行於一年。 今番慶禮之三禮齋擧, 前後一揆, 脗然相符, 都監凡事, 依辛卯謄錄擧行, 而丁未、庚戌、丙辰、癸亥謄錄, 亦依下敎, 考出倣用, 當宁己卯慶禮時儀節, 請一體參考奉行。” 允之。
○冠禮冊儲都監都提調李秉模啓言: “冠禮時不可無檢飭儀節之人, 丁未慶禮時, 因大臣所奏, 宮官中解禮者一員, 持儀注陞堂擧行矣。 請今番, 亦依此例, 預爲擇定。” 敎曰: “今番則閣臣一人贊笏。”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三加禮成, 賓字之載在禮文。 王世子定字, 先期擇吉, 政府以下, 命招會議入啓, 受點然後可以依禮文擧行。 定字吉日, 請以今月內推擇以入。” 敎曰: “待書下, 擇吉日, 書入受點。” 又啓言: “王世子冊禮時, 殿下臨殿宣冊, 臨時下敎事命下矣。 儀注節目, 今當啓下, 以親臨磨鍊乎?” 敎曰: “以予近日精力, 難以自力。 儀節則書入。 而臨時當下敎矣。” 又啓言: “冠禮時三加服色, 受冊時服色, 謹依禮文擧行, 而王世子初出房時服色, 請依辛卯、庚戌年例, 以雙䯻、玉簪、鴉靑直領、縧帶磨鍊, 請令尙衣院造入。” 敎曰: “三加服, 皆自殿宮措備內下, 況此乎? 至於鴉靑團領, 非《五禮儀》所在, 列朝所御, 可考而知, 今番則仍着講學時服色。” 又啓言: “謹稽《儀禮》, ‘賓授醴, 冠者筵西拜受觶, 賓東面答拜。’ 註以爲: ‘筵西拜(東)〔南〕面拜也, 賓答拜於西序東面者, 明成人而爲禮, 異於答主人。’ 《五禮儀》則以筵西拜爲西向拜, 故儒臣鄭經世以爲南字之誤。 庚戌謄錄, 大臣引其論, 以 ‘南向拜’ 筵稟釐正, 請今番亦依此磨鍊。” 允之。 又啓言: “《五禮儀》冠禮儀, 參用《開元禮》、《大明會典》, 而設位條, 序外之帷, 只載 ‘擬置饌物’ 之文, 醴席之南, 只設醴尊加勺之所, 而饌品位置, 則初不槪見。 依皇朝禮醴, 饌同設於西階上, 似合禮意。 請以此釐正儀注。” 允之。 又啓言: “王世子以二品以上拜禮時, 控首節次, 丁未年以煩文, 因下敎除之矣。 請今番亦依此例。” 允之。 又啓言: “冠禮時敎書, 自有《五禮儀》所載之文, 勿爲別撰疊用之意, 庚戌因大臣筵稟, 定式施行矣。 請今番亦以《五禮儀》本文書寫, 前一日內入, 當日請出入用。” 敎曰: “冊印敎命內入內出之節, 與正副本內入之〔節〕, 亦欲安徐, 此亦當如是。”
○命冠禮時醴爵, 以乙卯奉壽堂進饌時兕觥入用, 尊疊用丁未嘉禮時磁缸, 三加時器皿等屬, 皆用內下者。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五禮儀》冠禮儀, 有 ‘翊衛司勒所部仗衛’ 之文, 辛卯謄錄, 以冠禮冊禮吉日相近, 冠禮亦用儀仗矣。 今番則慶禮在於同日, 請依辛卯例擧行。” 允之。 又啓言: “冠禮禮成後, 會賓、贊禮, 會群臣禮, 載在禮文。 而會群臣禮則辛卯、庚戌、辛巳謄錄, 皆不擧行, 今番亦置之, 而會賓、贊禮, 則何以爲之乎?” 敎曰: “會近於宴, 以今予心之孺慕, 何可爲此乎?”
○承旨徐有聞, “以侍直吳熙常, 以非生進, 亦非初仕承傳之人, 該曹檢擬, 未免越格, 不敢自居以見職, 呈狀乞遞” 奏, 敎曰: “吳熙常事, 極可貴。 出身之初, 明於辭受之分數, 豈不可喜? 兵判事, 可謂不察。 況朱書薦, 無除職之命者乎? 大抵莫嚴者官方也, 吳熙常特遂渠志, 望筒置之。” 仍命初仕調用。 又命副率金日柱、洗馬李東允, 亦遞桂坊, 除他職。
○吏曹, 以王世子冠禮時, 主人、賓、贊、啓。【主人安春君烿, 賓領議政李秉模, 贊禮曹判書李晩秀, 主人、贊兼輔德金祖淳。】
1月 14日
[편집]○丁卯/命奉常正南履翼, 廉察園幸時沿路各邑。
1月 15日
[편집]○戊辰/右議政李時秀陳箚, 請寢園幸, 批曰: “夜將戒駕, 心如離弦, 瞻望珠邱, 若獲趨庭。 預思辭園之時, 還不若不往, 此際予心, 益難按抑矣。”
○諭兼贊善宋煥箕、贊善李城輔曰: “自我孝廟盛際, 命以山野招徠之士, 皆兼宮銜, 出入冑筵, 而諸儒臣未嘗有辭巽而不出者。 文敬與兩宋文正, 以贊善進膺命, 又如朴文純, 與故吏曹參判李惟泰、故大司憲李翔、故進善鄭瀁, 亦稱自好者, 輒於一番敦諭, 出而登朝。 山野之人, 雖有介石之操, 其實卽世祿之家也, 其所勉膺於同慶之時, 每不待召命之屢勤。 則顧今中春之吉, 三禮竝擧, 而此時卿等在賓僚之列者, 寧容過加推讓? 推讓於例付之銜尙可, 是銜不可推讓, 推讓於列召之時尙可, 是時不可推讓。 且況今番儀軌, 悉遵顯廟朝三禮竝擧之例, 而兼引肅廟庚戌大禮之例而行之, 則昔先正之造班, 亦豈非卿等所可倣援而爲則者乎? 吉日在近, 卿等知予必欲致之至意, 趁期上來。”
○各司、各營, 進己未會簿, 戶曹、糧餉廳、宣惠廳、兵曹、壯勇營、訓局、禁衛營、御營廳、摠戎廳時在黃金二百六十兩零, 銀子四十一萬四千七百兩零, 錢一百六十七萬一千二百兩零, 綿紬一百四十同零, 綿布六千四百九十八同零, 苧布五十八同零, 米二十六萬一千二百石零, 田米六千五百石零, 黃豆三萬三千四百石零, 皮雜穀一萬四十八石零。
1月 16日
[편집]○己巳/詣顯隆園親祭, 留宿于齋室。
1月 17日
[편집]○庚午/詣園上周審, 上, 俯伏叩地, 不覺失聲, 大臣閣臣, 迭請還齋室。 上, 嗚咽曰: “今年慶禮, 在予爲何等大事也? 遇事興慕之中, 有至痛之在中者, 將何忍使予按抑乎?” 仍又連下不忍聞之敎, 而掩抑不能成聲。 鄭民始曰: “聖心之遇慶興慕, 臣等亦豈不仰認, 而以殿下達孝, 何不能抑情乎?” 侍衛諸臣之在班者, 皆顚倒上來。 華城留守徐有隣曰: “當此告慶之日, 洋洋陟降, 亦必悅豫。 殿下若以陟降之心爲心, 則何可疚懷乎?” 上, 又嗚咽曰: “何年非追慕, 何日非追慕, 而今年則予之情事, 尤有自別, 予何以自抑乎?” 仍以手叩地。 大臣閣臣, 左右扶持, 藥房提調請進茶飮, 上曰: “予氣少定然後, 可進茶飮矣。” 李時秀曰: “如是之際, 膈氣必難定, 伏乞暫爲進御焉。” 上, 又却而不御, 沈煥之等曰: “朝候旣寒, 地氣又甚冷, 臣等之心, 誠不勝萬萬罔措矣。” 時秀曰: “臣等亦豈不知聖慕之無窮? 而多日勞動, 連爲失睡之際, 又如此, 玉候必致愆和。 膈氣若復添劇, 則豈不萬萬悶迫乎?” 民始曰: “到此地頭, 常例有不暇顧, 臣等又將犯死罪矣。” 煥之、時秀分詣左右, 請扶腋以起, 迭請不已, 上曰: “少休則當下去矣。” 少頃, 上又嗚咽失聲曰: “予雖頑忍, 今日又何忍下去乎?” 煥之等泣奏曰: “殿下何爲此不忍聞之敎也? 臣等之焦迫罔措, 固不暇言, 而獨不念陟降之貽憂乎?” 上, 又以手叩地, 涕淚汍瀾, 連下不忍聞之敎, 煥之等又泣請扶腋, 上曰: “予當起立矣。” 行纔一二步, 又泣伏嗚咽, 如是者又數回。 時秀曰: “殿下雖少休爲敎, 而卽地興慕, 尤難抑情, 伏願暫還齋室焉。” 如是者又有頃, 上, 始起。 諸臣又進前扶腋以下, 乘小轎, 還御齋室。
1月 18日
[편집]○辛未/駕發華城行宮, 晝停于始興行宮, 還宮。
1月 19日
[편집]○壬申/義州府尹金箕象, 以勅行到鳳城, 馳啓: “上勅田國榮, 散秩大臣世襲侯, 年今六十三, 性純謹, 間多昏瞀。 副勅英和, 年今三十, 而故禮部尙書德保之子, 性明敏, 嫺習翰墨, 素著名稱, 頗爲近幸云。 京外宴享及庭排茶啖、軍威、軍歌、舞童、遊觀牛、駝駱牛、別雌牛、軒架、儺禮、甁花、城門結綵、城砲、上下馬砲, 竝停免。”
○命兵曹判書趙鎭寬重推, 訓鍊大將李漢豐罷職, 啓螺宣傳官沈豐祖充軍。 以還宮時龍旗內吹之失次也。
1月 20日
[편집]○癸酉/諭贊善宋煥箕曰: “卿之幡然, 日勞跂予, 而史官反命, 槪聞遐心莫回。 顧予勉卿, 卿果認予以例召例諭而然乎? 新選兩坊諸僚, 姑未出肅就直, 兼爲須卿來儀。 見今吉日在邇, 卿之膺命, 摟指而待之, 以卿延頸之誠, 豈竢駕屨? 況予所召之禮, 卽先王之禮也, 卿所叨之職, 卽先正之職也。 天棐忱辭, 其考我民, 予不于前, 寧人圖功而攸修, 卿不于昔先祖詒謀而明徵, 則其可曰聰聽祖考之彝訓乎? 到今不須多誥, 躬以迎之, 欲講干旄之故事。” 遣亞卿, 往宣于宋賛善, 與之偕來。 贊善李城輔, 上疏辭職, 批曰: “卿之巽牘又上, 諒予陸陸不足以致賢者, 予固自反而靦也。 雖卿不肯顧, 予當冑筵初開之日, 筮場駒之詠, 而賁銅龍之儀, 以情以禮, 以義以誠, 恐不待予言而出也。 山林去就, 固非人人所可蠡測, 而予曰當來矣, 卿大夫曰當來矣, 凡厥庶民蚩蚩, 亦曰當來矣。 是謂大同, 可進則進。 躬迎二字, 予於卿, 亦云不審, 卿何以處之, 卿須卽日登程, 用副如渴之望。”
○召見檢校提學鄭民始等。 民始奉進冠禮時冠笏諸具, 上, 覽訖曰: “今番慶禮之不欲張大, 一則體先朝省約之意也, 一則寓小子孺慕之懷也。 以予異於人之情事, 當此時行〔此〕禮, 將何以若例臨殿宣冊而受賀乎? 況昔世宗大王, 實基我東方太平萬世之業, 而若稽授受之際, 大寶猶不親傳, 重熙累洽, 坐享昇平, 莫如我顯廟盛際, 而顯廟冊儲也, 賀儀猶且權停, 此豈非予小子所當仰述處乎? 先朝於予小子, 眷愛之意, 靡不用極, 而凡係儀文間事, 一從省約, 蓋其祈永命享多福之本, 亶在於是。 今番命賓傳冊之節, 皆不親臨, 陳賀亦以權停, 而雖至儀章凡事, 皆約之又約, 切勿有一毫侈大之意, 卿等須宜體悉也。” 又敎曰: “予之冠禮時, 有所用密花纓子, 制樣雖小, 蓋取其儉。 而慈宮親自封置, 今番亦欲用矣。” 仍頒示諸臣。
○上, 詣景慕宮, 經宿于齋室。
○停諸道春操。
1月 21日
[편집]○甲戌/展拜于景慕宮。 以是日誕辰, 聖心悲疚, 膈候添損, 連進湯劑。 藥房、政院、玉堂諸大臣, 時原任閣臣, 爲承候請對, 命退去。 領議政李秉模、左議政沈煥之、右議政李時秀等, 率百官庭請, 啓言: “殿下今日之聖慕, 臣等亦非木石, 豈敢不仰體? 而聖候諸節, 萬萬焦迫, 湯劑連進, 尙未承回鑾之命, 臣等庭籲, 安得少緩乎? 伏乞亟下還宮之敎。” 批曰: “卿等退俟之, 則當引接矣。” 再啓請回鑾, 始還宮。
○兼贊善宋煥箕上疏辭職, 批曰: “昨日敦召之前, 卿言諒或如此, 予旣曰躬迎云, 東崗之志, 庶幾挽之。 雖自孟子以後如就見者莫余云, 覯適館之詩, 予所嘗誦, 卿須體予敷心之諭, 卽起登途。”
1月 22日
[편집]○乙亥/仍任訓鍊大將李漢豐。
1月 23日
[편집]○丙子/諮議宋稚圭上疏辭職, 批曰: “才聞贊善造朝之期, 充然如有得。 仍蘄懷德之行, 與爾偕至。 際見爾章, 旣巽且謙, 遐心莫回, 翹予跂予之餘, 悵與愧竝也。 慶禮之後, 講筵將開, 此時薰陶之功, 竊有望於爾等, 勉須卽日登途, 用副側席之思。”
1月 24日
[편집]○丁丑/敎曰: “以予今日之孺慕, 若禮臨殿於冠儀之命, 賓贊與冊儀之傳冊印, 則於予心安乎? 禮緣人情, 順於人情處, 合於天理。 且況公朝之禮, 雖有別於士家禮, 而娶婦之家, 三日不擧樂, 近世通用於公私。 向於禮判筵奏, 批以冠冊臨殿之更待下敎者, 良有以也。 冊印之先欲取見後, 留置以待, 蓋亦有深意存焉者, 監先有憲, 時萬時億, 政在於此。 昔我世宗大王授受之際, 我太宗大王, 於報平殿, 命內臣陪侍春宮而來, 乃於所御之內殿, 傳以大寶, 遂登九五之位。 堯命舜承, 是何等莫重莫大之典章, 而其禮之至簡猶如此, 此豈非予小子窹寐夙夜一心思欲仰述者乎? 來月初二日三加禮, 命賓冊儲禮傳冊時臨殿, 則皆安徐。 禮成後賀儀, 當竝行於殿宮, 予何敢不受, 亦何可臨殿乎? 以權停禮擧行。 而春宮賀儀, 亦遵顯廟位儲時例, 以權停磨鍊。”
○左議政沈煥之上箚曰: “恭惟我殿下, 淸萬化之本, 篤百行之源, 孺慕皇皇, 無樂乎千乘, 四十年如一日矣。 御黻冕之服則爲之愀然, 聽鍾皷之音則隨卽悽耳, 臨寶座而太息, 當玉食而靡甘。 堯天舜日, 雖入群工之詠歌, 金泥玉牒, 不許縟儀之鋪張。 無窮之思, 久益無止, 不泊之慟, 遠猶不匱, 擧周文灤水之禮, 追漢高新豐之圖, 置行宮而壯拱護之勢, 奉御眞而寓瞻依之誠。 誠與禮至卓冠百(官)〔王〕, 而尙不足以少慰風樹之感, 暫伸暉草之報。 則傳所謂 ‘至德要道, 通神明而感天地’ 者, 卽惟在是。 是所以聖人之爲孝, 順於天地, 宜於神明, 敎化流通, 基命鞏固。 承明著作之林, 閎儒碩士之文章, 蓋亦不足以形容, 環東土方六千里喙息跂踵之倫, 孰不激仰而欽誦, 觀感而興孝也哉? 肆我皇天祖宗, 眷佑篤棐, 百祿來同, 三禮竝擧, 維億萬年泰山磐石之安, 其基自今。 而惟殿下達天之誠孝, 遇慶而彌新, 每一登筵, 承聆玉音, 區區私憂, 怵惕徊徨, 有不敢以暫刻弛心。 及夫半夜戒駕, 薄暮享園, 瞿瞿於奉斝之際, 僾僾於出戶之時, 焄篙昭明, 沕然無間。 遂至明發齋殿, 曉辭仙寢, 頫伏露莎之上, 御袖汍瀾。 只任踰度之情, 罔念受損之戒, 小大焦遑, 自朝抵午, 誠以至誠所發, 不能無過於中道也。 八鑾才回, 宮蹕旋紆, 顧一宵望廟之筵, 怳三朝問寢之辰。 于斯時也, 苑樹有霜, 玉漏向闌, 伏惟聖心, 當作何抱? 臣猥隨諸臣之後, 仰請還內, 至於庭籲屢瀆, 僅得回聽, 煼灼之餘, 相告欣欣然也。 此際伏見聖敎下者, 有初二日慶禮, 不爲臨殿, 百官陳賀於春宮, 亦爲權停之命矣。 臣雖愚甚, 豈不知聖意之攸在? 而有國重事, 莫有重於冊儲。 三代盛際, 文獻未聞, 自漢之孝明, 始講御座策命之典。 有《唐開元五禮》, 其二曰嘉禮, 其儀五十, 第十八曰, 臨軒冊皇太子儀。 遂爲萬世之章程。 及至我朝聖繼神承, 憲度鴻朗, 最謹於封冊之節。 而穆臨法殿, 所以尊體貌也, 親宣冊印, 所以重典禮也。 典禮至重, 故體貌亦尊。 臣愚竊以爲, 孺慕, 卽聖上之至情, 典禮, 乃列朝之彝章, 至情固難於按住, 彝章不可以安徐。 則按禮而行, 是誠可已而不可已者。 若我太宗朝故事, 初非可引之例。 以殿下動法祖宗之盛德, 恐不待臣言而有所犂然也。 至於春宮賀儀之權停, 在己丑係是創有之事, 在今日不過如例之擧。 且況吉日在近, 和氣用遍, 瘖聾跛躄, 皆將造我班綴, 仰瞻九重之龍光, 擬効三呼之鰲抃。 則俯答輿情, 誕成吉儀, 豈或遲遲鄭重然乎哉? 伏願渙發新命, 以重邦禮。” 批曰: “命賓之不欲臨軒, 冊印之傳於寢殿, 一則寓孺慕萬分之一, 一則述聖朝已行之典, 儀節雖似太簡, 其實自有精義矣。”
○以徐龍輔爲司憲府大司憲, 李魯春爲吏曹參議。
1月 25日
[편집]○戊寅/冠禮冊儲都監都提調李秉模、提調洪良浩ㆍ洪檍ㆍ李晩秀上疏曰:
“伏奉傳敎, 有宣冊寢殿, 賀儀權停之命。 殿下一言一動, 無不合天則順人心, 而今日之敎, 竊以爲過矣。 惟我殿下, 道法堯、舜, 行躬曾、閔, 三朝之禮, 寓諸羹墻, 五旬之慕, 通于神明。 蓋天人性命之學, 禮樂聲明之治, 集千聖而冠百王者, 一皆本之於根天之聖考, 籩豆不足展誠也, 琬琰不足致隆也。 靡日而不瞻, 靡月而不覲, 靡歲而不行, 幸風樹之感, 霜露之愴, 寢寐瞿瞿, 無樂南面, 二十載如一日。 迺者三元令節, 大禮誕定, 主鬯之位號增重, 承華之儀文煥新, 從此宗社萬億年無疆之基, 泰山而四維之矣。 所謂一人有慶, 兆民賴之。 而惟殿下遇喜而孺慕冞切, 隨處而聖懷無窮。 三日拜園, 寒宵齋殿, 陪駕籲庭之諸臣, 不忍仰視, 特其著於外者耳。 自元月以來, 宵衣明發, 行且月已弦矣。 殿下自不覺其玉體之致損, 臣等之登筵所瞻, 而國人亦安得盡知也? 由是也故, 儀物則一從簡易, 工役則務極省約。 體乾坤久大之義, 遵寧考燕翼之謨, 前後諄諄之敎, 臣等奉行惟謹。 而今玆冊賀二禮, 是何等有國之大典章也? 稽之三代, 太子生而位已定, 雖無封冊之文獻, 而端冕見於南郊, 其禮固已重矣。 觀於康叔之誥, 文侯之命, 爲公爲侯, 天王必新錫策, 則況於儲位乎? 冊儲之典, 昉於漢盛於唐, 而宋朝最重親冊, 天子御大慶殿, 左輔傳冊, 右弼讀冊, 著爲成憲, 其儀秩然。 而皇朝有《會典》, 國朝有《五禮儀》, 損益歷代之文, 會通一王之制, 而至於冊儲, 則實倣唐、宋故事。 惟 ‘臨軒親冊’, ‘命使發冊’, 視尺衣之長而異同焉。 惟我王世子, 寶齡漸周星紀, 睿質儼若天成。 采齊之趨, 阼階之陞, 動中禹度, 不待師保。 政宜法殿大庭, 親宣寶冊, 軒懸而節其拜跪, 仗衛而賁其威儀, 以昭天地祖宗之景貺, 以尊百官萬民之視瞻。 而乃於燕寢便殿, 卽席授之黼座, 不設鹵簿, 不備異王朝應行之典, 用家人至簡之儀。 三代無是禮也, 漢、唐無是禮也, 皇朝我家, 無是禮也。 無是禮而行是禮者, 乃聖人之義起也, 百世之下, 論今日之事者, 孰不深感絫歎於聖志之所存, 聖考之所推, 而臣等終以爲過矣。 《書》曰: ‘以義制事, 以禮制心’, 殿下則以不臨軒爲精義, 而臣等則以爲臨軒然後, 可以合於義也。 殿下則以緣人情爲禮本, 而臣等則以爲如禮, 然後可以制其心也。 又曰: ‘罔不在厥初’, ‘命哲命吉’, 命者, 天之命也, 陟降之命也。 殿下安得不光大其事, 以承其申命用休耶? 《詩》曰: ‘武王豈不仕, 貽厥孫謨’, 殿下縱欲因莫重之禮, 而寓不匱之思, 獨不念於萬於千丕顯丕承者乎? 聖敎中追述聖祖之意, 臣等尤愚不敢知也。 英廟冊儲時, 禮儀大備, 史氏書之, ‘永基我重熙累洽之宏謨大業。’ 則殿下之所遹追, 而祗承者其在斯歟? 其在斯歟? 至若賀儀, 則 ‘殿宮當受賀, 予何敢不受’, 殿下亦旣言之矣。 今以權停行禮, 與不受何異? 漢元年長樂宮成, 受群臣朝賀, 綿蕞之儀, 尙傳爲美事。 況冊儲慶禮, 卿士抃於朝, 商(賣)〔賈〕歌於市, 農夫舞於野, 婦孺輿儓, 喑聾跛躄, 莫不欣欣然相告而賀。 則華封三祝, 嵩呼千歲, 殿下安得而辭也? 又況春宮坐堂之賀, 自《開元禮》已行之, 國朝封冊, 未嘗或停。 方當元服, 初加冊印, 旣進之後, 滿庭簪紳之與覩盛儀者, 不得伸鰲忭之誠, 則揆之人彝天理, 果何如也? 伏乞三思, 亟降明命, 親冊受賀之儀, 一依邦禮, 以重大慶, 以答群情。”
批曰: “左相箚語, 卽卿等之語, 而其批亦言予意。 寢殿傳冊, 禮簡而意眞。 且況我聖祖攸行, 予小子欲述之, 卿等庶知予意。”
○御集福軒, 行王世子冠禮冊禮習儀。
○王世子定名曰玜, 定字曰公寶。 承旨徐有聞, 請定名時, 六曹亞堂以上館閣諸臣牌招, 上曰: “六曹亞堂以上之會賓廳, 議定以入, 本是古例, 而在予定名時, 先朝只召大臣文任, 親自命名, 今番亦欲以簡易之義, 仰述先朝故事矣。” 召見大臣、閣臣、文任諸臣。 上曰: “今此定名, 欲用玉邊字, 而大抵定名之際, 字之易知, 難於諱避, 難曉者, 涉於隱僻。 予意則玉邊公字, 似爲恰好。 而且昔宣廟朝御諱, 日邊公字, 本是字義之所未載, 而中華使价, 皆稱恰好, 遂至添入於《韻譜》、《字書》。 今此所定之字, 偏傍旣相符合, 而考之《字書》, 其音則洪, 其義則美玉, 以音以義, 可謂盡美。 卿等之見何如?” 李秉模等曰: “音義俱爲恰好, 臣不勝慶忭矣。” 上曰: “僉意旣同, 以此爲定, 定字亦當今日議定。 大抵命字之法, 亦宜顧名, 而命名之字, 旣以美玉爲義, (王)〔玉〕字偏傍, 亦含王字之義, 蓋物之中玉爲最貴, 人之中王爲最尊, 玉爲物中之至寶, 而王者之位, 亦爲聖人之大寶。 故曰: ‘天地之大德曰生, 聖人之大寶曰位。’ 承天地命而居大寶之位, 其道在乎至公, 公字寶字爲定, 實合於表德之義。 而〔取諸〕 ‘一人元良, 萬邦以貞’, ‘日月光華, 弘于一人’ 之義, 則寶字之上, 或加以元字, 或加以弘字爲好, 何字尤好?” 秉模等曰: “聖敎中三字皆恰好, 臣等不敢指陳一字矣。” 上曰: “予見亦不能取捨, 卿等第各陳所見。” 秉模曰: “臣則三字之中, 公字似尤好。” 煥之曰: “弘字亦盡美矣。” 時秀曰: “三字莫不有精義, 而元字尤似恰好。” 上曰: “文任諸臣之意何如?” 良浩曰: “元字似尤好矣。” 民始曰: “臣意亦然。” 昇源曰: “公字元字俱好, 而元字尤盡美矣。” 秉鼎曰: “臣意則以公字爲尤勝。” 上曰: “領相之意旣如此, 當以公字爲定矣。” 禮曹判書李晩秀, 承命書進。
○禮曹啓言: “王世子定字議定後, 原單子禮曹正郞奉盛于龍亭, 俱儀仗皷吹, 奉安于禮曹, 乃是舊例。” 敎曰: “予之定名也, 昔我寧考命名之定字, 亦爲書下, 今亦遵用。 且予之定字單子, 安于宙合樓, 今番亦依此例, 而禮判旣是閣臣, 慶禮日陪進, 著爲式。”
1月 26日
[편집]○己卯/乾隆皇帝配天頒詔勅至。 上, 詣慕華館, 迎勅。
○以徐邁修爲司憲府大司憲, 李祖承爲漢城府判尹。
○詣仁政殿, 行宣勅儀。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朕惟明天察地, 仰洪運而升禋, 假廟饗親, 崇上儀而陟配。 明堂宗祀, 伊嘏頌於《我將》, 時夏陳常, 率育歌夫(常)〔帝〕命, 粤稽殷薦懋著。 隆規我國家久道, 作成大猷, 光被昊慈篤眷, 世德重熙。 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世祖章皇帝、聖祖仁皇帝、世宗憲皇帝, 俱已配享, 蒼穹垂光億祚。 欽惟皇考高宗純皇帝, 德孚位育, 撰合淸寧, 審視聽於民情, 順行生於物化。 緝熙夙夜, 裕康强純固之神, 保定升恒, 恢溥博高明之量。 肅精禋而昭事誠格, 居歆彰顯, 道以敷施, 德崇孚祐。 恩膏佈濩, 雨露涵濡, 文治光昭, 星雲糺縵。 神功丕運, 侔怙冒以無私淸問, 常周儼鑑觀之有赫。 體元建制, 齊七政於乾儀, 省歲安氓, 協五辰於時紀。 平成底績, 嵬蕩難名。 演羲劃而萬國咸寧, 繹箕疇而庶徵來備。 建百世不祧之廟, 率祖攸行, 慰八紘懷德之心, 配天其澤。 允宜(涉)〔陟〕泰壇而右享, 繼列聖而時歆, 是用博考前章, 奉遵上典敬昭, 告天地宗廟社稷。 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 於嘉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冬至。 恭祀上帝於圜丘, 奉高祖純皇帝配享。 嘉慶五年正月十八日次辛, 祈穀於上帝, 五月初一日夏至, 恭祀皇地祗於方澤, 竝奉高宗純皇帝配享。 薦敬薦時, 福嘏偕伸於妥侑, 事天事地, 孝熙(祗)〔竝〕洽於尊親。 旣懋崇徽, 爰宣浩澤, 所有事宜, 開列於後。 一, 各省乾隆六十年以前, 積欠緩徵, 地丁耗羡及〔民〕欠耔種、口糧、漕糧、銀兩俱著豁免。 一, 各省乾隆六十年以前, 積欠緩徵, 竝民借米穀草束, 俱著豁免。 一, 歷代陵寢先師闕里, 應遣官致祭, 著察例擧行。 一, 五嶽四瀆等祀, 應遣官致祭, 著察例擧行。 一, 直隷各省童生入學額數, 大學著增七名, 中學增五名, 小學增三名, 詔到擧行。 一次不著爲例。 一, 地方有才品優長山林隱逸之士, 著該督撫核實, 具奏酌予錄用。 一, 各省民人孤貧殘疾無人養贍者, 地方官加意撫恤。 一, 各省要路橋梁及過渡船隻, 間有損壞, 妨礙行旅者, 地方官査問, 隨時修理。 一, 各省軍流以下人犯分, 別減等發落。 一, 傷病留營兵丁, 不能充伍者, 該管將弁査明, 本家如有子弟至戚可以敎練差操, 卽令預食名糧, 免致失所。 於戲! 貽謨垂佑, 啓之仁敷, 聞在下, 觀德, 協穆淸之化, 峻極于天。 綏我思成, 浹神人而播愷, 錫玆祉福, 胥宇宙而覃庥。 布告天下, 咸使聞知。 嘉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勅曰: “奉天承運皇帝勅諭朝鮮國王。 朕惟乾儀合契, 鑑觀隆眷顧之心, 郊報申虔, 對越肅居歆之祀。 表元功而陟配, 誠格升禋, 式熙典以竣祠, 恩敷錫類。 我皇考高宗純皇帝, 貞符健運, 郅治時雍。 親聽燭于民情, 率育承夫昊貺。 溥博高明之德, 莫不尊親, 財成輔相之功, 惟時怙冒。 裕熙運於久道, 受命咸宜, 崇對侑於高穹, 配天其澤。 爰沛綸函而渙渥, 允綏瀛宇而覃庥。 爾朝鮮國王, 世懋忠猷, 歲修職賮。 蕃畿奉誥, 進香早切, 哀(宗)〔悰〕, 謚典宣綸遣使, 復虔祀貢。 攄誠葵表, 藉代瞻依, 錫諭楓墀, 載褒懇款。 玆以升配禮成, 特遣正使散秩大臣副都統一等順義侯田國榮, 副使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郞英和, 頒詔爾國, 竝錫王文綺五十疋。 王其祗膺渥眷, 益勵肫忱, 敬承柔遠之恩, 上答在天之鑑。 禮儀旣備, 遐蕃咸荷, 夫龍光福祿來成, 愷惠偕申於雁列, 欽哉。 特諭賞朝鮮國王蟒緞二疋、補緞二疋、粧緞二疋、片金緞二疋、倭緞二疋、閃緞五疋、衣素緞五疋、帽五疋、光素緞五疋、洋緞十疋、各色緞十疋。”
○軍威縣監朴吉源上疏陳邑弊曰:
“本縣, 以如斗小邑, 介在路傍, 土瘠而民貧, 役煩而賦重, 一境俱困, 百弊隨生。 究其弊源, 專由於軍額穀摠之太多也。 臣待罪河陽時, 道臣故參判金光默, 以本邑還穀虛留事, 差臣査官, 使之覈實, 其時反逋, 已一千八百餘石。 蓋自丁未以前, 已有反逋, 而亦不知始於何年。 本邑還弊, 臣固知之久矣。 及叨是任, 考閱穀簿, 則當初穀摠, 比戶摠十倍。 其穀一戶所受, 多或至數十石, 至於殘獨, 亦不下四五石。 一値歉歲, 不能準捧, 年年未捧之以已捧磨勘者, 逐歲加耗, 遂至一萬一千二百十七石零之多。 豈最初反逋, 至於此數耶? 前縣監具得魯陳疏後, 戊午所捧各穀, 爲二千四百四十四石零, 而吏逋爲二千三百四十三石零, 民反爲百石零。 而仍未捧八千七百七十三石零, 以三年分捧, 已有定式。 今年當捧, 爲二千九百二十四石零, 而吏逋則再昨年已捧之數, 幾過其半, 事當逐戶捧三分之一, 以充其數, 而民反六千七百六十餘石之中, 流亡絶戶之名下載錄者, 通計各穀, 合爲二千七百十石零, 此皆年久流絶, 指徵無處者, 勢將族徵隣徵然後, 可以準捧。 而顧今荐饑之餘, 幸逢稍豐, 大小民情, 頗有奠居樂生之意, 而公債、私負、身布、國穀, 僅僅了畢, 比如瘡痍之甫起, 强弩之末勢。 若於此際, 又以不知年條之隣族舊還, 侵徵於此輩, 則不但民力之已窮, 將見樂歲之爲苦也。 臣左右思量, 計無所出。 乃於時存戶下, 分數排(數)〔比〕, 仍以吏奴逋充數捧納, 事雖苟艱, 勢有所不得已也。 第伏念今年, 則幸賴年穀之登, 方便區劃, 以充分年之數, 而其所未捧, 尙爲五千八百四十餘石, 而流絶戶下之載錄穀, 幾乎半之。 今年明年, 必欲準捧乃已, 則雖使有智慮者當之, 徵之隣族之外, 更無他道。 唉! 彼小民, 終年作苦, 及秋所穫, 厥數無多。 雖値稍稔之歲, 未及官府之納糴, 已見甁甖之告罄。 侵徵隣族, 鞭撻黎庶, 非但有所不忍, 終必至於流離渙散, 莫可收拾之境, 此誠一邑民瘼之中, 第一難矯, 而亦非自下擅便者也。 玆敢仰恃如傷之念, 備陳難支之弊。 伏乞特降恩旨, 流絶舊還, 許令蕩減, 其餘三千一百三十石零, 依前定式, 亦使分兩年捧納, 以紓一分民力, 俾一邑生靈, 獲免顚連之患。 噫! 戎政, 有國之大政也。 故每年有歲抄歲末焉, 式年有改案焉, 十年有改都案焉, 蓋其法意嚴密, 似無奸爲。 而但磨勘之際, 必有情債, 所謂情債云者, 不過爲吏輩紙筆之資。 而近年以來, 京外吏屬, 看作利竇, 巧爲名色, 徵索多端, 收斂無藝, 逐年轉加, 殆無限節。 臣之再叨嶺南, 不過十餘年, 而其間情債之增加, 有倍於前矣, 此已軍民切骨之冤。 而至於今年, 則歲抄歲末改案都案, 數朔之內, 次第擧行, 京司各營磨勘者, 凡四次。 所謂軍籍, 如印一板, 而每當一番磨勘, 輒有一番情債, 其所徵斂, 皆出軍民, 其爲弊可勝言哉? 在昔辛亥, 故相兪拓基、故豐原府院君趙顯命之相繼按道也, 以軍政磨勘時, 情債防禁事啓聞, 朝家著爲節目, 今其法不幸中廢。 而所頒節目, 則尙或有留傳於列邑者。 故臣取考其節目, 則各邑納布之軍, 不待歲抄, 隨闕塡代, 付以黃籤, 修其成冊, 卽報于所管各營, 而不送色吏, 只使持者往呈。 則又自各營, 磨準付標後, 不爲專人, 因便上送于京司。 蓋自列邑報于各營, 而只送持者, 自各營送于京司, 而不爲專人者, 欲防其徵索之弊也。 臣未知此法, 行之幾年, 廢於何年, 而古大臣爲軍民除弊之良法美制, 乃爲小吏輩所操縱, 而中廢不行者, 豈不可惜也哉? 顧此一事, 非獨一邑之弊, 卽一道軍民莫大之弊, 而適於今年, 臣目覩爲弊之多端, 敢此附陳。
批曰: “如爾言則數千石蕩減, 能爲該邑民人蘇瘼之大嶺, 顧何惜乎? 卽令廟堂, 取爾疏, 指一抄出草記。 軍政磨勘之弊, 故相兪拓基、趙顯命磨(勘)〔鍊〕登聞之節目, 何以中廢乎? 亦令廟堂, 卽爲詳問道伯, 幷與節目, 使之上送, 然後爾疏粘後回啓, 以爲爾邑與諸道蘇弊之地。”
1月 27日
[편집]○庚辰/詣太平館, 見勅使, 仍行茶禮。 副勅以五律製呈曰: “文物衣冠國, 輶軒使暫停。 海雲當戶白, 山樹逼樓靑。 咫尺天臨赫, 東南地效靈。 幾回窮遠目, 千里望堯廷。”
○以進賀副使韓用龜, 兼差伴送使。
1月 28日
[편집]○辛巳/右議政李時秀, 以上候方在靜攝, 上箚請送勅, 勿以親臨磨鍊, 批曰: “數十年來, 旣無可據之例, 亦庶可强矣。”
1月 29日
[편집]○壬午/詣慕華館送勅。 副勅以通官贈給之薄少, 書小紙, 呈于御座, 囉唣不已, 擧措駭惡。 上, 命照例加給。
1月 30日
[편집]○癸未/展拜景慕宮。
○以曺允大爲吏曹參判。
○兼贊善宋煥箕、贊善李城輔至, 命史官慰諭, 饋以米肉。
二十四年 二月
[편집]2月 1日
[편집]○甲申朔/親行朔祭于景慕宮, 兼行冊儲告由祭。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冠禮冊儲時, 贊善班次事, 當同參於春坊之班, 而兩儒臣資級俱高, 與賓客同班, 似合事宜。” 敎曰: “禮重儒臣之道, 當以賓禮待之。 爲別班, 位在師傅之後。”
○敎曰: “命賓、贊及頒敎、陳賀, 軒架勿爲排設。”
○兵曹啓言: “王世子冊禮, 有寢(禮)〔殿〕傳冊之命, 而事體至重且大, 侍衛與禁軍, 請以全數磨鍊, 鹵簿甲士, 亦依例備陳。” 命寢之。
2月 2日
[편집]○乙酉/王世子行冠禮冊禮于集福外軒。 命賓、贊時至, 賓以下宗親文武百官, 皆就仁政門外位。 捧敎命官, 捧敎書函, 置於案, 執事官, 先就位, 承旨分入仁政殿內東西俯伏, 史官在其後。 引儀分引宗親文武百官, 入就位, 贊唱四拜, 宗親文武百官四拜。 傳敎官【承旨】進當座前跪, 啓傳敎, 俯伏興, 由東門出, 執事者二人, 對擧敎書案隨之。 傳敎官降詣賓東北西向立, 執事者擧案, 立於傳敎官之南, 少退西向。 傳敎官稱有敎, 賓以下跪, 傳敎官宣敎曰: “今加冠於元子, 卿等將事。” 宣訖, 賓以下四拜。 執事者以敎書案, 進傳敎官前, 傳敎官就敎書函, 授賓, 賓進北向跪受。 擧案者, 二人對擧, 進賓之左跪, 賓置敎書凾於案, 擧案者對擧, 退立於賓之後。 傳敎官還侍位, 賓贊俯伏興四拜, 賓贊由東門出, 擧案者前行。 賓以敎書函, 置於彩輿, 賓以下隨行, 宗親文武百官俱復拜位四拜出, 詣集福外軒, 行禮如儀。 冠禮時至, 世子時服以出。【講學時服】弼善引陞座, 宮官及執事入庭再拜, 各就位, 引儀分引都監提調、時原任閣臣、宗親、文武二品以上入。 弼善跪, 贊請興, 世子興, 立於座前, 都監提調、時原任閣臣、宗親、文武二品以上, 由西階陞, 就堂中拜位。 贊儀唱再拜, 都監提調、時原任閣臣、宗親、文武二品以上再拜, 世子答再拜訖。 都監提調、時原任閣臣、二品以上, 出就庭東西位, 世子陞座。 都監郞廳三品以下, 入就拜位, 再拜, 師傅、賓客、贊善, 入就位。 世子降座, 弼善引世子降自東階, 就庭東拜位西向立, 再拜, 師傅、賓客、贊善答再拜。 弼善引世子, 就階東南位西向立, 師傅在前, 賓客贊善從後, 翊衛二人夾左右, 其餘仗衛, 列於師傅之外。 主人出迎賓於門東西向, 賓立於門西東向。 賓主揖讓入門, 捧敎書亟者前行, 世子鞠躬, 在位者鞠躬。 賓捧敎書, 置于案, 詣階間南向立, 贊冠立於賓西南東向。 主人就位立, 賓取敎書, 復位, 弼善引世子, 詣受敎位北向立, 四拜。 賓稱有敎, 世子跪。 賓宣敎曰: “敎王世子某, 吉日元服, 率由舊章。 命議政某, 就宮展禮。” 宣訖, 世子俯伏興四拜跪。 傅進詣賓前, 跪受敎書, 退授世子, 世子受敎書, 付弼善, 以授持函者, 俯伏興, 陞自東階, 師傅、賓客、贊善導從如式。 主人贊冠, 引世子入東序帷內近北西向立, 師傅、賓客、贊善, 各就堂上席位。 賓陞西階, 主人陞東階, 各立席後。 初賓陞賓贊冠, 詣罍洗盥手, 陞自東階, 詣東序帷內, 立於主人贊冠之南, 俱西向。 主人贊冠, 引世子出, 立於冠席東西向, 賓贊冠, 取纓櫛二箱跪, 奠於世子, 冠席南興, 詣席北少東西向立。 賓揖世子, 世子陞筵, 西向坐。 賓贊冠進筵前東向跪, 櫛世子畢, 設纚, 興, 少北南向立。 賓降盥, 主人從降, 賓陞, 主人從陞。 執初加冠者, 陞西階, 賓降一等受之, 進世子席前東向立, 祝曰: “令月吉日, 始加元服, 棄厥幼志, 愼其成德, 壽考維祺, 以介景福。” 乃跪冠, 興復位, 東向立。 賓贊冠, 進席前東向跪, 整冠興, 復位, 世子俯伏興。 賓揖世子, 主人贊冠, 引世子, 適東序帷內, 着袞龍袍以出, 立於席東西向。 賓揖世子, 世子陞筵西向坐。 賓贊冠進席前東向跪, 脫初加冠, 置於箱, 興復位。 執再加冠者, 陞西階, 賓降二等受之, 進世子席前, 東向立, 祝曰: “吉月令辰, 乃申嘉服, 克敬威儀, 式明厥德, 眉壽萬年, 永受祺福。” 乃跪冠, 興復位, 東向立。 賓贊冠進席前, 東向跪, 設簪結纓, 興復位, 世子俯伏興。 賓揖世子, 主人贊冠引世子, 適東序帷內, 着絳紗, 執圭以出, 立於席東西向。 賓揖世子, 世子陞筵西向坐。 賓贊冠, 進席前東向跪, 脫再加冠, 置於箱, 興復位, 執三加冠者, 陞西階, 賓降三等受之, 進世子席前, 東向立, 祝曰: “以歲之正, 以月之令, 咸加其服, 以成厥德, 萬壽無疆, 承天之慶。” 乃跪冠, 興復位, 東向立。 賓贊冠進席前, 東向跪, 設簪結纓, 興復位, 世子俯伏興。 賓揖世子, 主人贊冠引世子, 適東序帷內, 賓贊冠, 撤纚櫛二箱, 入於帷內。 主人贊冠, 又設世子醴席於堂上稍西南向。 世子着冕服執圭以出, 主人贊冠引世子就席南向立, 贊冠退。 賓就進醴席, 司饔院副提調詣醴尊卓北向立, 酌醴。 賓贊冠, 以酌受之, 立於醴席西南北向, 賓受醴, 進世子筵前, 北向立, 祝曰: “甘醴惟厚, 嘉薦令芳, 拜受祭之, 以定厥祥, 承天之休, 壽考不忘。” 世子陞席坐, 賓跪進醴, 世子受醴, 賓興復位。 賓贊冠, 捧饌進於筵前, 世子祭醴, 退就席末跪, 啐醴, 賓贊冠, 受虛爵, 復於坫。 賓贊冠徹饌, 世子俯伏興南向再拜, 賓東向答再拜, 降立於西階之西近北東向。 賓贊冠從降, 立於賓西南東向, 主人從降立於庭南近東西向, 弼善引世子, 降自西階, 立於西階之東南。 賓少進, 字之曰: “禮儀旣備, 令月吉日, 昭告厥字, 君子攸宜, 宜之於嘏。 永受保之。 奉敎字某。” 世子再拜曰: “某雖不敏, 敢不祗奉。” 世子再拜。 賓贊及主人出門, 弼善引世子至阼階下位西向立, 師傅、賓客、贊善, 俱復拜位。 世子再拜, 師傅、賓客、贊善答再拜以出, 弼善引世子, 陞自阼階, 就拜位, 都監提調、時原任閣臣、二品以上出。 世子陞座, 都監郞廳三品以下, 俱復拜位, 再拜。 弼善跪, 白禮畢, 世子降座還內。
○冊禮時至, 御座則如禮設於堂中, 而上不爲臨殿。 世子具冕服執圭以出, 弼善引至階上版位。 捧敎命、冊、印官, 各捧敎命、竹冊、印綬, 同置於案, 禮曹正郞捧箋文凾, 濟用判官進表裹函, 置於案。 近侍及執事官, 先入庭四拜, 引儀引都監都提調以下, 入就拜位, 四拜, 就階間位, 東向立。 弼善引世子, 入就位, 師傅、賓客、贊善, 入就拜位。 贊儀唱四拜, 世子四拜, 師傅、賓客、贊善四拜。 弼善引世子, 陞詣座前, 弼善止於楹外, 師傅、賓客、贊善, 從陞入就階間位。 世子跪, 都監都提調陞自西階, 捧敎命函跪授近侍, 近侍傳捧跪進, 世子受之, 以授兼贊善。 敎命文曰: “周儲冊而一日三朝, 黃离元吉, 唐禮冠於中春二月, 朱芾斯煌。 庸循彝章, 式擧寶典。 咨爾元子, 天挺秀異, 祥叶虹流, 日就溫文, 謨詒燕翼。 皇穹篤佑, 會夫子以降之年, 祖宗垂庥, 符壽母載夙之日。 宗社神人之攸托, 緝熙光明之是期。 三殿供繞膝之歡, 祗奉遇物之誨, 八域擊延頸之望, 夙著好學之誠。 《羲經》蒙養之功, 仁聞亹亹, 漢文豫建之策, 予意遲遲。 迺倣大戴筮賓之儀, 先擧元聖祝雍之禮, 以歲之正, 以月之令, 物采旣備於三加, 謀人而協, 謀龜而從, 位號誕膺於貳邸。 大庚其兆, 猗肅祖載冕之辰, 用申於千, 乃寧王受冊之歲。 玆命爾爲王世子, 爾其念玆付畀之重, 體予誥戒之勤。 一人有慶之符, 萬年無疆之祿。 益勉克勤而克敬, 可見丕顯而丕承。 於戲! 尊聖學而振文敎, 自是我家大度, 遵王道而斂箕福, 蓋亦列朝宏謨,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大提學洪良浩製。】都監都提調捧竹冊函, 授近侍, 近侍傳捧, 跪進世子, 受之以授贊善。 竹冊文曰: “壽祿無疆, 寅修三加之禮, 宗祧有托, 申鞏萬年之圖。 爰參彝章, 誕宣嘉典。 咨爾元子, 膺昌熾運, 挺岐嶷姿。 其生也夫子降彩之年, 天地人相與維時則慈宮流虹之節, 月日辰俱良。 望之儼而卽之溫, 自是帝王家器度, 言有則而動有法, 已見學問上工夫。 祥暉駐長樂之春, 蓋體遲遲又久之意, 元朝展廟宮之謁, 怳承洋洋如在之音。 竊取三善寓物之規, 思循兩儀成位之義, 冠而命字策而定號, 考之禮則得其倫,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在於事而順且吉。 文章煥然有述, 符聖祖攸行之儀, 物采務從省繁, 遵寧考祈永之旨。 天時叶慶, 萬品屬回泰之期, 輿情導和, 八域騰重离之頌。 玆命爲王世子, 爾其懋昭令聞, 永受弘祺。 精一執厥中, 卽我家傳授之法, 涵養須用敬, 乃聖門貫徹之工。 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 是謂大同, 奠厥盤泰, 升如恒如南山如松栢如, 詒爾多福施及子孫。 而哲吉罔不在初, 惟恭儉可以養德。 學以親賢而進, 念玆在玆, 勤是修業之要, 無逸乃逸。 遇物則誨, 縱自愧於身敎, 順志爲心, 尙克欽哉面命。”【領議政李秉模製。】都監都提調捧印綬函, 跪授近侍, 近侍傳捧跪進世子, 受之以授賓客。 近侍捧訓書, 跪進世子, 受之以授傅,【訓書見《五禮儀》。】俯伏興, 降復位跪。 禮曹正郞捧箋文函, 濟用監官捧表裏函, 以次跪進, 弼善以次傳捧跪進, 世子以次受之, 以授近侍, 置於案。 箋文曰: “世子臣某, 於嘉慶五年二月初二日, 禮加元服, 位膺儲副, 臣不勝感激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 臣某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禮加元服, 叨賜醴之寵章, 象著重离, 膺主鬯之丕責。 祗奉寶命, 益慙菲才。 伏念臣, 年未勝冠, 誨承遇物。 聖訓雖奉於身敎, 尙昧精一之傳心, 令聞未彰於幼儀, 莫副億兆之延頸, 豈料錫冕之日, 荐荷守器之恩? 七章賁躬, 載擧成人之彝典, 貳極晉號, 特貽翼子之弘謨。 自顧蒙養之沖齡, 敢當震邸之重位, 玆蓋伏遇主上殿下, 乾坤健順, 日月恒升。 長樂承歡, 祝萬年之壽考, 皇穹篤眷, 綿百世之本支, 遂推止慈之仁, 庸侈立儲之命。 臣敢不敬佩明訓, 莊誦德音? 海潤星輝, 縱愧四重之頌, 夙興夜寐, 益殫三朝之誠。 臣無任望天仰聖激切屛營之至。 謹奉箋稱謝以聞。”【大提學洪良浩製。】王大妃殿、惠慶宮、中宮殿尙傳出就位。 禮曹正郞捧箋文函, 以次跪進, 弼善以次傳捧, 跪進世子, 以次受之, 以授尙傳, 尙傳跪受以入。 王大妃殿箋文曰: “世子臣某, 於嘉慶五年二月初二日, 禮加元服, 位膺儲副。 臣不勝感謝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 臣某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沖年承舞彩之歡, 姿慙養正, 吉日行賜冕之禮, 寵膺冊儲。 忝叨承華, 若爲負荷。 伏念臣責丕元子, 降同聖庚。 慈庥寔啓於熾昌, 猥蒙箕福之錫五, 家法粗勉於受敬, 常隨周寢之門三, 不料靑宮晉號之恩, 乃在玄端咸加之日。 玆蓋伏遇睿順聖哲莊僖惠徽翼烈明宣綏敬王大妃殿下。 女中堯、舜, 海左塗、莘。 陰功垂保翼之勤, 慈天高覆, 純嘏享岡阜之壽, 瑞日滋長。 遂於筮賓之餘, 畀以主鬯之位, 臣敢不敬遵徽訓? 祗奉寵章, 愧順爾成德之譽, 敢當爵醴之祝, 佩受玆介福之義, 益頌含飴之仁。”【藝文提學李秉鼎製。】惠慶宮箋文曰: “世子某, 於嘉慶五年二月初二日, 禮加元服, 位膺儲副。 不勝感謝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 某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舞斑衣於長樂, 猥沐止慈之恩, 受玄端於阼階, 特侈封儲之寵。 自慙魯質, 曷副燕謨? 伏念某姿非溫文, 誠切愛敬。 舞勺之沖年已近, 愧令聞之未彰, 繞樞之慶辰同符, 荷洪休之申錫。 何圖主鬯之命, 荐降賜冕之餘? 玆蓋伏遇孝康慈禧貞宣徽穆惠嬪邸下, 壽躋七旬, 養極千乘。 菜服稱兕, 介景福於北斗南山, 萱闈含飴, 敷慈功於長春化日。 遂軫豫建之策, 爰擧賁號之儀, 敢不祗奉徽音, 恒存愉色? 月將日就, 縱愧三善之譽, 夏淸冬溫, 長獻萬年之祝。”【大提學洪良浩製。】中宮殿箋文曰: “世子臣某, 於嘉慶五年二月初二日, 禮加元服, 位膺儲副。 臣不勝感謝之至, 謹奉箋稱謝者。 臣某誠惶誠恐稽首稽首上言。 伏以尺衣趨闈, 久沐坤化之丕育, 元服爵醴, 猥膺离照之繼明。 祗切兢惶, 曷堪付托? 伏念臣年近勺舞, 訓奉簡辭。 幼儀未奉於齒庠, 學淺就傅, 慈誨常篤於手線, 恩荷裕昆。 何圖冠而字之餘, 荐降冊爲儲之命? 玆蓋伏遇中宮殿下黃裳叶吉, 彤管播徽。 歡承殿宮, 咸仰思齊之德, 化成閨闥, 寔贊貽燕之謨。 遂軫豫建之規, 爰及蒙愚之質, 臣敢不謹受賓祝, 祗承母儀? 七章宜身, 縱愧漢四重之令聞, 三朝愉色, 庶頌周九如之嘉休。”【藝文提學李秉鼎製。】都監都提調以下及師傅、賓客、贊善, 俱復拜位。【在位者同。】禮畢, 都監都提調以下出, 世子還內。
○陳賀頒敎。 王若曰: “重离膺一人之貞, 顯冊肇錫, 元服備四禮之始, 縟儀竝行, 肆將十行之播脩, 誕示八方之同慶。 念儲嗣爲國之本, 而聖王所重者冠。 宗廟奉匕鬯之尊, 《羲經》有訓, 黻冕受醴醮之禮, 戴記可徵。 顧寡躬丕承洪基, 幸元良篤生異質。 當尼嶽降聖之歲, 月日同符於慈宮, 錫姬家敎冑之名, 神人早托於元子。 岐嶷天挺, 聰明孝友之根心, 溫文日章, 容貌辭氣之合度。 習春《詩》而冬《禮敎》, 諭遵保傅之編, 講《魯論》與《鄒書》, 問難動賓僚之色。 丕責當付於主器, 沖齡已屆於勝冠。 殿宮供繞膝之歡, 予無憂矣, 臣民切延頸之望, 寧可緩歟? 始以蒙養之功, 姑鄭重於丕號, 玆當賁服之日, 宜晉居於少陽? 太歲回於後庚, 前星耀重輝之彩, 令月貞于維卯, 司天奏亭午之時。 已於本月初二日, 就加元服, 冊封爲王世子。 堯收舜冕之載加, 儼威儀之可象, 殷瑚夏璜之有守, 仰宗祧之彌尊。 寶冊揚庭, 烝然萬姓之翹首, 玄端登阼, 煥乎七章之華躬。 珩珮鏗鏘, 自中肆夏之節, 樽罍瀲灔, 遙連少海之波。 遵先王長久之謨, 盛禮幷擧於一日, 荷皇穹篤棐之眷, 靈籙永鞏於萬年。 旣受賀於昕朝, 遂布恩於率土。 祥光日耀, 欣欣然拭目而瞻, 協氣風馳, 洋洋乎盈耳之響。 謳歌屬於夏啓, 爭稱翼子之貽謨, 寢膳問於周宮, 佇見國人之興孝。 冑筵曉闢, 士多陳善而弼違, 甲觀春回, 時宜行仁而布德。 自本月初二日昧爽以前, 雜犯死罪以下, 咸宥除之, 在官者各加一資, 資窮者代加。 於戲! 十六言傳授之心法, 如日月之繼明, 四百年積累之邦基, 幷泰華而增固。 庶品同囿於壽域, 諸福用敷於箕疇。”【大提學洪良浩製。】
○召見領議政李秉模、左議政沈煥之、右議政李時秀、宣惠廳堂上金文淳ㆍ徐龍輔、兼贊善宋煥箕、贊善李城輔。 秉模等曰: “日吉辰良, 慶禮誕成, 萬億年無疆之基, 自今伊始, 歡欣慶忭, 率普惟均。” 上曰: “今日慶禮, 寔賴皇天祖宗之眷佑篤棐, 而予心之一則慶幸, 一則孺慕, 不知何以形喩。 顧今精力, 實難酬應, 而特以兩儒賢之故, 有此召接矣。 此時儒賢之上來參班, 不但爲盛事之賁飾而已。 今者慶禮之竝擧, 實遵顯廟朝故事, 而儒賢之參班於冠冊三禮者, 亦惟在於其時。 況創設贊善之職, 首膺旌招之命者, 卽惟宋先正是已。 兼贊善以先正之孫, 復踵盛事於百餘年之後, 而驪州贊善, 亦肯勉回初心, 同時幡然, 予實爲卿等感謝矣。” 贊善宋煥箕曰: “癃病委頓, 實無陳力之望, 而當此大慶之日, 荐承不敢當之諭, 他不暇顧, 擔舁上來, 獲覩盛儀, 粗伸歡悅之悅。 而前後聖敎, 每及先祖臣文正公故事, 尤不勝惶感萬萬矣。” 贊善李城輔曰: “大禮旣擧, 慶幸萬萬, 他何敢仰達乎?” 上曰: “兼贊善不見, 已數年矣。 其間筋力如何?” 煥箕曰: “今則日漸消鑠矣。” 上曰: “顯廟朝時招徠之盛, 實爲國朝初有之擧, 而今又再矣。 贊善則旣有宿諾, 予固信其不遽邁邁, 而兼贊善年雖篤老, 幸亦爲予少留也。 年前以世道, 有所詢及, 而遽致尋鄕之擧, 今則此等說話, 亦不暇更提。 而卿等旣己上來矣, 出入於經筵、冑筵之間, 以資討論啓沃之益, 豈不美哉?” 煥箕曰: “爲瞻盛禮, 擔舁趨造, 而目下病狀實難强, 聖敎之下, 有不得奉承矣。” 上曰: “雖難許久留滯, 而亦豈可不一參講席乎? 贊善則果不負宿諾否。” 李城輔曰: “臣固萬萬不敢, 而旣蒙聖敎, 謹當一參講席。 聖埭若是懃懇, 兼贊善亦爲一參似好矣。” 上曰: “贊善之言好矣。 卿須少挽遐心也。” 煥箕曰: “聖敎至此, 臣亦謹當一參矣。” 上曰: “以予精力, 雖難强作, 而今旣肯留, 當於數日內開經筵矣。 卿等先退休憩, 以待更見也。” 上曰: “今番慶禮, 務從省約, 以至應行推恩之典, 亦不敢張大。 而顧惟祈永之本, 實在誠小民, 必欲京外民人, 均施實惠。 庚戌已行之例, 固當倣用, 而其所均施之方, 卿等更須講究也。 舊還, 以己酉以前爲限, 則其數可爲三四十萬石, 此數一竝蕩減何如?” 秉模曰: “最久舊還蕩減, 果好矣。” 上曰: “舊還之蕩減, 未足爲眞箇實惠。 而今予本意, 必欲使之遍被。 貢人遺在, 市民、泮人徭役, 則屬於京民者也, 稅錢貢錢之屬, 則屬於鄕民者也。” 敎曰: “予小子仰承皇天篤棐之眷, 俯循兆庶顒昻之情, 以日之吉, 以辰之良, 誕擧三加之禮, 庸備貳邸之儀。 宗祊奠磐泰之安, 殿宮供嘉悅之歡。 豐水燕翼, 述我祖宗謨訓, 關睢麟趾, 詒我子孫慶祿。 以至胥告胥欣, 輯綏我百萬有衆。 丕惟於厥初, 以予不洎之孺慕, 此時維新, 雖應行按例之節, 旣安旣徐, 苟完苟美。 大小臣工, 庶幾諒予, 而邦有慶則志之, 所以與民共也, 故宣敎以頒赦, 設科以取人, 又以諴小爲祈永之本。 而列朝彝憲, 可以仰遵, 朝官年七十, 士庶年八十而未至緋玉之階者, 竝加一資, 諸道舊還三十萬石, 貢人舊遺在一萬石, 市民徭役限三朔, 泮人徭役三十日蕩減, 軍錢、結錢、僧役、稅錢、貢錢分數蠲免, 以對敷錫之閎庥, 以答蘄向之輿心。”
○施賞典。 冠禮冊儲時賓領議政李秉模鞍具馬一匹, 贊禮曹判書李晩秀熟馬一匹, 主人安春君烿鞍具馬一匹, 主人贊冠禮曹參議金祖淳兒馬一匹, 執冠者尙衣院正朴崙壽、禮貌官弼善尹光普, 各兒馬一匹, 傳敎官禮房承旨鄭尙愚、酌醴官司饔副提調李魯春加資。 進脯官司饔直長李晦祥, 半熟馬一匹, 賓客及陪從春桂坊亦各兒馬一匹。 傳冊官禮房承旨鄭尙愚、禮貌官弼善尹光普、輔德金祖淳, 竝加資, 都提調領議政李秉模, 鞍具馬一匹, 提調行判中樞府事洪良浩、行工曹判書洪檍、禮曹判書李晩秀, 各熟馬一匹, 都廳應敎金近淳、修撰曺錫中加資, 敎命文製述官行判中樞府事洪良浩, 書寫官奉朝賀李命植, 竹冊文製述官領議政李秉模, 書寫官光恩副尉金箕性, 各熟馬一匹賜給。 敎曰: “今番賞典, 一遵顯廟朝辛卯年冠冊慶禮時例, 莫敢一毫違越。 而其中參班傅左議政沈煥之, 敎命二字篆文書寫官行工曹判書洪檍, 玉印篆文書寫官行大護軍金翊休, 己卯冊禮時有半熟馬熟馬賞典, 亦有講官準職, 桂坊右職, 亦依先朝己卯年賞典施行, 無敢一毫違越。 雖不親臨, 用親傳之儀。 捧訓書傅左議政沈煥之, 受敎命兼贊善宋煥箕, 受竹冊贊善李城輔, 受玉印賓客洪良浩, 贊笏檢校直閣沈象奎, 擧行旣有所重, 況山林參班, 則不可以可據之無例, 仍而置之, 傅則用己卯師傅賞, 贊善賓客, 則用辛卯賓客賞, 贊笏則用辛卯兼輔德賞。 捧傳旨尹光普、金祖淳、鄭尙愚、李魯春陞嘉善, 曺錫中陞通政, 金近淳以未經準職, 除準職。”
○敎曰: “重臣尹師國書寫大小達字省字, 而問安牌徽旨馬牌, 亦爲書寫, 熟馬一匹, 令內寺傳之。”
○敎曰: “以師傅諭善, 共登開講之席, 及今慶辰, 又見黃髮聯造, 賁我賓僚之儀, 在廷簪紳, 相顧聳喜, 予心爲幸, 固萬萬矣。 況三保九卿之秩, 可合於林下宿德, 而姑且遲遲, 蓋亦有待。 兼贊善宋煥箕, 陞拜從一品, 贊善李城輔, 陞拜正二品。”
○以李城輔爲議政府左參贊。
○敎曰: “山林一品, 近所罕有。 況贊成之窠, 爲先正而設, 先正之後, 追踵先正而入參大禮。 且於當品, 何可只付判府事? 宋煥箕贊成除授。”
○命戶曹, 以米、肉、柴、炭, 輸送于兼贊善宋煥箕。
○檢校待敎李存秀書啓: “臣敬奉聖諭, 傳諭于左參贊李城輔則以爲: ‘臣自在家之日, 耿耿宿志, 以爲感激洪造, 且承不敢承之下敎, 冒昧趨召, 其爲出則一也, 竊欲於晉參大禮之後, 一番出入冑筵而歸矣。 千萬意慮之外, 寵擢曠數, 新除重任, 施之於無所肖似之賤臣, 惶駭震迫, 不省措躬之所。 方已退伏城外, 欲以文字, 仰陳微懇, 而仍爲還尋鄕路之計矣。 今玆閣臣, 來宣別諭, 辭旨逾益隆摰, 至於當有體諒之敎。 出於曲成萬物之至澤, 拜稽莊誦, 不勝感惶。 而新資職名, 尙帶身上之際, 略陳附奏, 遽然還入, 揆分揣義, 實有所萬萬不敢者。 竊擬以一疏, 更爲控籲, 仰請收還新授爵秩云矣。’”
○兼春秋金珍恪書啓: “臣敬奉聖敎, 傳諭于右贊成宋煥箕則以爲: ‘臣於今日, 獲覩盛儀, 歡忭之極, 分願亦伸, 及登前席, 天語諄諄, 復及於先祖故事, 區區感泣之私, 益無涯極。 出伏城外, 雖在昏憊中, 微忱不能自安, 卽伏奉聖諭, 至以追踵先正爲敎, 而仍有寵擢之命, 臣惝怳隕越, 五情失守, 誠不知容措也。 賤臣今番之行, 亶由於仰體敷心之恩敎, 俯效延頸之微誠, 忽玆所叨, 萬萬匪據, 萬萬不稱。 顧何敢冒昧承當乎? 揆分慙悚, 不覺神反而魄遁。 終未免蒼黃尋歸, 臣之罪戾, 於是益深。 回望觚稜, 不但戀結之懷而已。 謹當陳暴瀝血之懇, 以俟慢命之誅云矣。’” 批曰: “見此附奏, 又聞牌去來, 卿行已捲還, 卿何邁邁若是乎? 姑欲留京之意, 面陳筵席? 設有職名之新授, 何可以此發行? 陞資或爲逡巡之端, 以此筵中詢問諸臣, 而諸議皆言體例之不可不顧。 然又咨且, 卿孫先授職, 以替進秩? 旣進身, 有是命, 旣陞資, 則當品之職, 亦不可不授。 事面次第, 不得不然, 卿若念此, 强留辭巽, 則職名豈無別般體諒之道乎? 雖已發行, 行必未踰江以外, 特遣承宣, 傳予此意, 卿須卽爲復路。”
2月 3日
[편집]○丙戌/玉堂上聯名箚曰:
“贊成宋煥箕、參贊李城輔, 相繼告歸, 已出城外云。 臣等竊念兩儒賢抱道邱園, 安其固窮之志, 雖不有意於當世之事, 而殿下之至誠招徠於兩儒賢者, 蓋追我先王禮遇先正之意, 以期先正輔導之功? 則今日儒賢之所自處者, 亦當追述先正之志事, 追踵先輩之進退。 而若念先正己酉膺命時, 未忍遽退之意, 則挽回遐心, 似不待於言縶其駒矣。 顧今离筵初開, 賓僚濟濟, 薰陶導正之方, 政有須於窮經講道之士, 而纔過慶禮, 遽爾言歸, 俾聖朝盡禮延訪之盛禮, 只爲一日之觀美, 則此豈朝廷顒望之初心哉? 伏乞更加敦召, 凡所以安其心而挽其去之道, 靡不用極, 以爲亟回遐擧之志。”
批曰: “贊成踰江外, 欲更敦迫, 而參贊姑在近城之地, 遣閣臣諭以筵敎。 見其附奏, 方欲治疏, 待疏徹解其所授之任, 當啓進身之路。 此際爾等又請留, 深得論思之體。 所請卽允。”
○判下赦單。 金相福罪名爻周, 李昌伋、盧聖中、申光復、朱炯魯、邊景鵬蕩滌, 李克生、李萬軾、趙鎭明、李承薰減一等, 玄杞職牒還給。
○承旨徐有聞、趙弘鎭上聯名疏曰:
“國有大慶, 惠澤旁流, 肆赦之典, 宜其曠蕩。 而其中如金相福、李昌伋、李克生、盧聖中之負犯何如, 關係何如, 而或爻周其姓名, 或蕩滌而減等, 有若尋常罪籍之遇赦蒙宥者然? 國之所以維持者, 亶在於明義理嚴隄防六箇字, 而此等罪人, 亦入赦典, 則義理無地可伸, 隄防從此潰決, 其將國不得爲國, 人不得爲人。 以我殿下嚴懲討重名義之苦心盛德, 何爲此萬萬過中之擧也? 至若申光復、朱炯魯、玄杞、邊景鵬之類, 亦不可以身故與鄙瑣, 無足責, 混置肆赦之中。 乞寢成命, 以存大防。
不允。
○判義禁府事趙尙鎭等, 上聯名疏曰:
“臣等伏見赦單子判付下者, 有罪人金相福、盧聖中、申光復、朱炯魯等, 一竝宥釋之命。 噫! 彼相福等負犯何如, 關係何如? 或株連逆獄, 或名在丹書, 若因無前之大霈, 至許一例而容貸, 則亂逆無懲畏之道, 王章無可施之地。 思之及此, 寧不澟然而心寒也哉? 第念罪犯如此類, 而急於奉承, 無難饒貸, 則隄防有漸乖之憂, 綱紀有日墜之慮, 決不可以年久事往而有所寬假也明矣。 乞寢成命, 以懲亂賊。
不允。
○校理張至冕等上疏曰:
“臣等卽伏見傳敎下者, 金相福、李昌伋、李克生、盧聖中、申光復、朱炯魯、玄杞等諸罪人, 竝入於赦典之中, 臣等固仰殿下今日之擧, 特出於遇慶疏蕩之意, 而第念此輩之負犯何如, 情跡何如? 而或顯戮未施而陰誅先加, 或假息自如而隄防漸乖, 乃於赦典之中, 至以此輩, 竝及於疏決者, 豈非刑政之失當者乎? 夫遇慶赦宥, 乃是尋常罪累之可原可宥者也, 夫豈有負犯干連之如彼, 而乃反擬議於赦典之理乎? 伏乞收還成命, 使義理明而亂賊懼焉。
不允。
○大司憲徐邁修、大司諫金達淳等上疏曰:
“卽伏聞赦典之下, 罪犯至重之類, 無不疏滌, 噫嘻! 此何事也? 金相福之扶護劇逆, 盧聖中之主張凶論, 其所干犯, 關係何如? 則初何可擬議於肆赦之典? 而至於李克生、李昌伋、朱炯魯、申光復之或立異於討逆, 或附麗於元惡, 鞫案賊招, 情節狼藉, 此皆王章之所不容而國人之所共憤。 則尙今假貸, 已是失刑之太者, 而今玆曠蕩之典, 混及於此等之類, 國家三尺, 壞了無餘, 明義一部, 置之何地? 伏願亟寢成命, 使義理不至終泯, 隄防不至漸隳。”
不允。
○以洪樂游爲吏曹參議, 宋煥箕爲世子貳師, 李城輔爲侍講院兼贊善。
○敎曰: “僉知李克永, 卽予輔養官之子, 且曾聞其人矣。 趙瑗, 忠定之弟也, 何可只付僉知? 敦寧都正加設除授, 使之肅命。 僉知羅烈、鄭元林, 其先皆是昔年兩坊官, 而筵席際遇, 與常訓輯編纂進之事, 卽所得聞者, 亦豈可例付樞銜乎? 都正一體加設除授。 僉知趙祥逵, 卽己卯都廳之子, 而鄭桔於文淸爲六代孫, 鄭謙煥、鄭世煥於文敬俱爲從曾孫, 權彛性於文純爲從孫, 張胤宗於文康爲七代孫, 尹光絅於忠憲爲五代孫, 柳於文忠爲六代孫。 而曺羽振, 忠賢之裔, 李光德亦誰之子乎? 諸人若登科, 則而公而卿, 誰之不若。 若以五將僉樞待之, 則其可曰別異於人乎? 亦爲單付加設都正。 僉知崔昌迪, 以關東人, 被選於經學, 與之語, 知其所存。 特畀百里, 訓迪邑人。 此等人, 何係於世類。 一體單付。 今番吏曹壽職下批中, 關西經學生特除參奉之金德弘、金道游二人, 知其年滿七旬, 意謂同入矣, 未免見漏。 必以異於京參奉, 不爲擧論, 特除時傳敎何如? 則該曹事踈忽甚矣。 五衛將中作窠擬入, 仍令該曹, 論于道臣, 如可强力, 使之給舖馬糧資上送。”
○敎曰: “外臣之年滿七十者猶錫資, 況以慈宮近親? 今年爲七十前同敦寧洪駿漢, 特拜知中樞, 如可强力, 使之上來肅命後, 入謁慈宮。”
○蕩滌趙榮順、李在簡罪名, 復其官爵。 敎曰: “古人不云乎? 以無證之詞案, 難驗之罪, 是謂罪疑。 疑則追考得其實而後, 王府和勻, 以聽其律。 況於人鬼關頭, 大辟攸係乎? 朝家於趙榮順、李在簡事, 每以爲 ‘其然乎, 豈其然乎?’ 不然而然乎, 然而不然乎, 反覆商量, 致意者屢。 一則旂常盛閥, 一則帶礪勳裔, 以若地處, 論若負犯, 魯筆無將, 漢法不敬, 焉逭鯨鯢之戮。 榮順則旣故而無徵, 在簡則徑死而不覈。 昔漢高帝誅丁公, 後人謂之人主之獨斷, 而猶且非之。 若所謂此二罪者, 臺閣之啓, 相府之箚, 或執述而誅心, 或信耳而張膽, 以至於爲世大僇, 世若有忠志之士, 孰不欲挺身洩憤也? 但九棘之議不行, 三苖之典徑施, 爲朝家嘗所介介者。 其人姑捨, 其家在所當惜, 其跡且置, 其情容或有恕。 何況兩家俱是世宥之家, 而律有原情之文, 當此解澤旁流之時, 物與維新, 不害爲曠蕩之典。 趙榮順、李在簡罪名, 間或有差改者, 而均之在未決中, 苟且甚矣, 特竝蕩滌。 今則爵秩如舊, 所收告身, 亦卽還給, 仍禁爭執之疏啓。”
○右參贊李城輔上疏略曰:
“臣以末蔭賤跡, 濫叨殊遇, 力疾趨召, 獲參盛禮, 此豈臣平日夢寐之所及哉? 惟是禮際過隆, 任使至重, 有非如臣無似所敢承當, 震恐踧踖, 不省措躬之所。 玆者寵擢曠數, 新除特旨, 又出於千萬意慮之外, 而邇列再臨, 傳宣下諭, 伏地戰慄, 不知所達。 臣自在家之日, 耿耿宿志, 以爲如或辭不獲命, 冒昧一出, 則竊願晉按胄筵, 以伸犬馬之誠矣。 及今爵秩陞擢之後, 大違始料, 不知所以自圖。 玆奉當有體諒之聖敎, 從此庶幾有進身之路, 而但新資之下, 末由祗肅, 則可敢遽然還入, 重貽淸節之羞乎? 伏乞特賜照諒, 一竝鐫改。”
批曰: “卿之疏辭若此, 今則敦迫是緊。 況新授職名, 比之講院重任, 自有緊與不緊。 特許勉副, 以便卿心, 卿須知此暫留, 待講筵日登筵。”
2月 4日
[편집]○丁亥/展拜于璿源殿。 王世子初行祇謁之禮。
○敎曰: “今玆之慶, 卽先王攸錫也。 太廟、眞殿, 虔告慶禮, 而今日先謁眞殿, 顧予孺慕, 際此無際, 欲於卽日, 躬詣月遊之所, 粗伸忱誠。 瞻言珠邱, 夜亦明發, 竊想陟降洋洋, 嘉悅于上, 須予小子之來拜也。 今春展謁, 當先行於健元陵, 次詣元陵展謁後親祭。 今番儀節, 皆遵聖祖、聖后已行之禮, 亦當展謁於崇陵, 而局內諸陵, 一體展謁, 來月內擇日, 儀曹知悉。”
○右贊成宋煥箕還鄕路中上疏曰:
“嗚呼! 臣本世祿之裔, 當此國有盛擧, 區區顒瞻之願, 自不後於人, 何待敦命荐降, 而始爲進身哉? 只緣涯分不可堪, 病勢無以强, 而不能無逡巡之端。 及承躬迎之敎, 咫尺之守, 有難膠固, 乃不顧譏笑, 不恤顚仆, 冒沒起發, 重入脩門, 雖得以幸瞻縟儀, 而微分慙恧, 益復靡極。 今承聖諭, 乃有 ‘追踵先正入參大禮’ 之敎, 臣於是尤不覺汗浹背騂發顔, 直欲鑽地以入也。 況此貳相之職, 所關甚重, 自臣之先祖以後, 當是任者, 實所罕有, 如臣之至愚極陋, 無往而非忝先者, 復何敢不畏一世之嗤點, 百代之淸議, 自居以踵先武而唐突冒受乎? 伏乞亟勘臣逋慢之罪, 仍將臣職秩幷行鐫削, 千萬大幸。 今臣一渡淸漢, 回望觚稜, 犬馬之戀, 冞增耿結。 竊惟我王世子睿學夙就, 令聞益彰, 今其輔翼之道, 宜懋篤實, 而古者選左右早敎諭之意, 庶有以盡之矣。 於其妙揀之際, 必難必愼, 克辨人之賢愚忠奸, 學之眞僞邪正, 而公其取舍, 嚴其規範。 毋以惡少而或近, 毋以迹踈而或遺。 廣加搜羅, 不至有苟簡之歎, 以輔元良德學, 則豈不盛矣乎? 惟聖上, 念哉。 抑臣又有干瀆震嚴者, 屢蒙食物之賜, 不勝惶感之私, 而至於版曹所輸, 揆分靡安, 不敢祗受。 伏冀亟令收還焉。”
批曰: “予嘗讀朱子封事, 以輔翼儲嗣, 眷眷千百言, 而仍言蒼顔白髮之感, 千載之下, 可以想見其君臣之際矣。 卿旣惠然顧我於慶禮之辰, 士曰時哉, 民曰樂哉。 而場駒可以永夕, 不意樊園之行, 直渡淸漢, 浦雲汀樹之間, 翹予瞻言, 歷夜憧憧。 爵秩之進, 庖廩之繼, 卽先王所以待先正, 先正所以受先王。 則予可不遵而卿可不膺乎? 卿疏中妙揀宮僚, 嚴其規範, 莫或以惡小而近之, 跡踈而遺之云云, 旨哉言乎, 此固朱子之意也。 予旣爲之座銘, 仍飭銓部, 用作官箴。 卿以從心之年, 顔髮尙旺, 庶幾遲留以爲薰陶之益, 卿何邁邁若此? 卿須卽日復路入城, 副此至意。”
○以徐龍輔爲議政府右參贊。
○兼贊善李城輔, 留疏還鄕。
2月 5日
[편집]○戊子/承旨李鼎揆、金履翼、李翊模、曺錫中上聯名疏曰:
“臣等於目下事, 不勝憂慨, 聯陳短章, 冀收成命, 而姓名不爲露出, 辭語殆近隱謎, 蓋出於謹遵禁令, 不敢違越之計。 而下筆之際, 自不覺一字之涉禁。 及承下敎, 誨責截嚴, 尤何敢更事瀆擾? 而第伏念君臣猶父子也。 子之於父, 雖被一時之敎責, 豈思自外於恩慈, 有懷而終隱哉? 嗚呼! 禁令之設, 終是邦憂之根基, 民彝之蠧𧏾也。 今幾多年, 隄防且壞? 而昨又以過中之處分, 添作一條, 使滿庭臣僚, 莫敢或越, 丹書鐵案之洗滌無難, 而忠言讜論之爭執無路。 殿下曷嘗觀從古致治之世, 亦或有爲亂賊而設禁條, 有如今日之爲者哉? 義理之晦, 懲討之緩, 此豈殿下之所以使之然者, 而實則禁令漸密, 正人解體, 而畢竟有不待禁令, 互相忌諱, 駸駸作無言之世界也明矣。 言念及此, 寧不心寒哉? 伏乞亟收昨下諸罪人蕩滌之敎, 仍命幷撤許多禁條, 使彝倫再明, 亂萌逆折。
批曰: “勿煩。”
○領議政李秉模等上箚, 請寢諸罪人曠蕩之典, 批曰: “今日宥一人, 明日宥一人, 實踐赦文中添入赦句, 始似簡約久當有維新之效。 天地之道, 易簡而已, 天下之事, 彌綸而已。 在今益爲時措之宜, 予欲以此, 爲權爲度, 亦望卿等之知此輔予。”
○特枺韓後樂、李瑓、宋煥程、李觀源、李福海、李有喆、申驥顯於禁府文案。
○領議政李秉模等上聯箚曰: “人主臨九五之尊, 操太阿之柄, 凡於刑政, 欲宥則宥, 欲滌則滌, 何待乎公卿輔弼耳目之臣, 議之廷中而後決之哉? 然而雖在尋常疏釋, 亦必瞿瞿於平反之際者, 蓋不欲以一人之聰明, 輕萬世之法程也。 而況義在春秋, 名係關和者乎? 臣等之或附陳或聯箚者, 卽斯義也。 及奉批旨, 若曰: ‘今日宥一人, 明日宥一人, 實踐赦文中添入之赦句, 久當有維新之效。’ 又若曰: ‘天地之道, 簡易而已, 在今益爲時措之宜。 予欲以此爲權爲度, 亦望卿等之知此輔予。’ 臣等於殿下, 一謨一訓, 一政一令, 未嘗不莊誦感服, 而今玆之敎, 臣等誠愚迷莫敢曉也。 敎文中赦句添入, 聖人所以代天育物, 赦其疑而布維新之化也, 時措云乎者, 制度文章之斟酌損益, 及用輕典用重典之以時推移也。 是之謂易簡, 是之謂彌綸。 安有義在春秋, 名係關和, 而惟以一赦字, 責維新之效, 寓時措之義乎? 公卿輔弼不預聞, 耳目不預知, 惟殿下運之於心, 斷之於心, 遂以爲一定之權度。 臣等雖不敢以輔弼自居, 問其官則是也? 雖至屢瀆之爲罪, 寧可一箚而止, 仍又自解以塞一日之責也。 乞寢日昨所下處分, 以嚴萬世之隄防焉。 臣等昨日呈箚, 而承宣謂以明日呈納。 臣等未詳委折, 而大違格例, 且關後弊, 臣等謂當該承宣, 施以罷職之典宜矣。” 批曰: “今番赦令, 分三等, 或先擧其大者, 細者或追擧, 其大而姑置, 與細而未及幷提者。 自今簪纓之家, 庶無䵝昧之棄人, 暗昧之廢族, 大義益明於不言中, 而諸家各人之願忠而莫達者, 樂爲之咸囿於一視之內。 世臣之幸, 卽朝廷之幸, 而朝廷之幸, 亦卽維億萬年之幸。 近日處分, 豈或毫分近似於任一己之聰明, 輕萬世之法程也哉? 昨因政院微稟, 知箚本之到院, 而不但以社享, 出齋經宿, 拜殿之餘, 何可以應接這般公事乎? 使錄事往諭追呈之意, 卿等之請罪承宣, 必是錄事錯傳下敎。 卿等詳問於該錄事, 當知其實。”
○判義禁府事趙尙鎭等, 聯疏請寢諸罪人蕩滌之命, 還給其疏。
○大司憲徐萬修、大司諫金達淳等, 上聯名疏曰:
臣等日昨聯籲, 竟靳允可, 自顧罪戾, 無面可顯, 然而亦豈料殿下之不有臺言至此之極耶? 臣等之言, 雖甚草草, 其義則在於明義理嚴隄防, 而殿下非惟不從, 繼又有兩罪人復官之命, 一節深於一節, 今日甚於昨日。 所謂義理也隄防也, 一任其隳壞晦塞, 而莫之恤焉, 臣等於此, 寧欲無知也。 噫嘻! 身後罪名, 擬之以一律, 三十年丹書鐵案, 森然不改, 而至若稱病而讎視國家, 嗾疏而陰護凶逆, 情節之憯毒, 心跡之凶慝, 國人之所不忍一日忘者, 擧皆入於肆赦之中, 嗚呼! 此何事也? 殿下之所以原之者, 無他事端, 可作昭洗之資, 而一言而蔽之曰, 可疑, 疑則當赦。 末乃以旂常帶礪, 施以世宥之法, 當初處分之止於惟輕。 殿下所以求疑於無疑, 拂輿情而乖國論者, 厥惟久矣。 何嘗有一毫可疑之端, 而求之於必無疑之地, 復有此全釋之擧, 至借全不近之世宥二字, 同歸於尋常罪過之遇赦輒宥? 此何可以解臣等之惑, 而服國人之心乎? 遇慶施澤, 固是昭代之美事, 而有罪不揀, 抑亦金石之令典。 則無所難愼, 惟事恢蕩, 將見亂賊無所懼, 名義無所寓, 臣等竊不勝痛心焉。 殿下每於此等之事, 意在於苟且彌縫, 則輒設禁令, 以爲箝制衆口之妙方, 前後科條, 不勝其繁? 臣等之所嘗日夕憂歎者在此。 而又於今日, 旣申一禁, 復設一禁, 行此千萬不當之過擧, 而脅之使無言, 古今天下, 寧有是哉? 今日以前則禁令雖嚴, 罪名自在, 故臣等不免黽勉含默。 而不意疏滌之擧, 俾作無累之平人, 到此地頭, 使臣等膠守已例, 噤不得一言, 則設置臺閣之意, 果嘗如此? 而殿下亦安用如此臺閣爲哉? 懲討之不嚴, 猶屬餘事, 其爲聖朝之闕政, 莫此爲大。 臣等愚昧, 不敢知殿下, 眞以彼罪人, 謂無可討之罪, 而爭執之論, 可已而不已乎? 若使臣等之言, 不愜於公議, 不槪於聖心, 則斥之罪之, 無所不可, 嶺海鈇銊, 亦所甘心。 而殿下不此之爲, 爲此無前之擧, 俾不敢容一辭於其間, 此豈聖世之所宜有者乎? 伏願殿下, 先從復官之命, 亟許反汗, 旋收新舊禁令, 以光聖德, 以嚴邦憲。”
批曰: “焉有以言爲官, 使之擇言而發, 又從以嚴立科條, 設爲禁令之朝廷乎? 然而爲之者, 誠非得已也。 姑且暫忍。 踰得此嶺, 使伏法以外罪名, 次第昭晣, 無廢族無棄人, 治成制定之後, 不待卿等之言, 竝將院壁書揭之多少禁令, 投之水付諸火, 卽當大開言路, 盡言無諱, 卿等須待之也。 卿等今日之疏, 涉禁謂之可乎, 不涉禁謂之可乎? 不露姓名, 極不光明, 然而所欲言者言之。 無甚異同於已給之本, 此而例批, 不誠莫甚, 其弊有倍於設禁。 卿等之疏留中, 欲洗去。” 仍遞本職, 該房承旨遞差。
○吏曹判書金文淳、參判曺允大, 上聯名疏, 請寢趙榮順、李在簡罪名蕩滌, 告身還給之命, 敎曰: “古例則復官者, 追給告身, 近例則只以傳旨啓下, 捧承傳於該曹。 所謂近例, 卽推諉捱過俗習中出來, 旣不一一釐正, 追給則勢將從近例矣, 可謂都無事, 而該曹尤無可以擧行者, 此上疏, 豈非衍文乎?” 還給。
2月 6日
[편집]○己丑/館學儒生尹行慶等, 上疏請召還儒賢, 俾益胄筵輔導之方, 批曰: “更欲敦勉矣。”
○承旨李翊模上疏曰:
噫嘻! 凶徒之醴釀, 厥惟久矣。 始也胚胎於戊己, 而將熾燎原之勢, 終焉鴟張於乙丙, 而仍成滔天之禍。 先唱而後和, 同條而共貫。 有如金相福者, 挾凶麟之勢而主張陰謀, 嗾妖雲之疏而沮戲大計, 情狀盡露於附麗。 罪惡昭著於鞫案, 至若李克生者, 以逆任之至親, 爲賊麟之爪牙, 出入三司, 顯有陰護之計, 寂寥一疏, 不及巨慝之罪。 尤可痛者, 所謂世宥之族, 默憚英明之威, 悖惡之言, 肆發公座, 誑惑之說, 煽動群情, 萬古所得, 三尺難貸, 所謂勳裔之家, 鍾生凶慝之逆, 顧瞻他日, 潛懷異心, 嗾蔑倫之輩, 而闖呈凶疏, 托無妄之疾, 而不參庭請。 短疏不提於宇偉, 凶肚潛連於復喆, 顯戮未施, 鬼誅先加, 此爲失刑之大者。 其他怪鬼之徒, 凶醜之孽, 或譸張凶言, 或株連逆案, 形跡綻露, 端緖狼藉。 凡此諸賊, 罪有浮於四凶, 情難宥於九流。 昭揭一部《明義》, 而彰著無餘, 則雖値邦慶川至, 霈澤旁流, 而巨魁之罪, 不可以一洗也, 干連之逆, 不可以肆赦也審矣? 何殿下, 忽棄大防, 不少留難, 一切付之昧爽以前, 欲與之咸與維新耶? 乃若設禁於言路, 此不可使聞於隣國。 昨者登筵, 以先收禁令, 略有陳達, 而草草數語, 不能仰格, 餘懷未盡, 治疏將上之際, 繼伏聞有韓後樂等七罪人罪名爻周之事。 嗚呼! 河隄一潰, 龍蛇奮逝, 欄柙乍開, 虎兕爭出, 百怪跳踉, 可驚可愕, 拱手視之, 極目而靡所止屆。 仍伏念臣職忝近密, 目覩非常之處分, 莫效一言之感回, 罪固難免, 而大臣以箚子追呈事, 有請罪承宣之擧, 臣與在院諸僚義無異同, 其何可晏然於職次乎? 伏乞前後所下禁令, 一竝收還, 亟寢諸賊蕩滌之命, 仍削臣銀臺職名。
批曰: “筵奏後疏擧, 不亦屑瀆乎?”
○敎曰: “近日精力之積憊難强, 薦紳姑無論, 輿儓亦必知之。 甚至昨今酬應而尤憊矣。 憊而可爲乎? 更以赦典事, 煩聒之上疏若許入, 則兵判及入直堂郞, 各門守門將, 依禁堂請對時下政院之敎處之, 俾各勿犯。”
○大司諫李東稷, 避嫌啓言: “今番被宥之諸罪人, 夫孰非關係莫重, 不少容貸者, 而乃若日前疏釋兩凶, 擧皆身犯重辟, 又若去夜所宥之七賊, 如非劇逆應坐之至親, 則乃是自來輸款之逆竪。 今乃無難議到於不當議之地, 今日蕩滌, 明日爻周, 王法無可伸之日, 義理有更晦之憂, 是豈所望於聖明者哉? 有言責者, 不得其言則去, 臣官以諫爲名, 目見倫綱掃地, 隄防壞盡, 而曾不能碎首於天(陞)〔陛〕, 竝與尺疏爭難而不得, 將安用諫官爲哉? 請命遞斥臣職。” 依啓。
○獻納金近淳避嫌啓言: “嗚呼! 《明義》一部之作, 實我東之《春秋》。 而我殿下, 於尊君綱立人紀之道, 未嘗不眷眷致意, 而今玆處分, 不啻相反, 《明義》之書, 殆將讀無地矣。 彼其罪盈惡極, 或爲動搖之嚆矢, 或爲罪魁之心腹, 聽於國論, 皆曰可誅, 擬以王章, 無一可貸。 而乃殿下不少留難, 次第宥釋, 欲其翻動鐵案則拈出疑字, 欲其杜絶衆口則另設禁條。 又從以强名之曰, 是時措也, 是權度也。 臣不敢知古今史牒, 曷嘗有如此擧措乎? 臣與已遞之諸臺, 義無異同, 而時値齋日, 陳疏而未達黈纊之聰, 事在目下, 違牌則有非沐浴之義, 雖不得不冒沒出肅, 而欲言則象魏在彼, 禁令如火, 於是乎殿下之臺閣, 不期噤而自噤矣。 夫不言而居其職, 是失職也, 臣何敢晏然於臺次乎? 請命遞斥臣職。” 依啓。
○承旨成鼎鎭, 以赦令中諸罪人蕩浟事上疏, 敎曰: “有國然後有懲討, 有法然後有朝廷。 今日朝臣胸中, 無一點虛靈之氣, 撓撓嚷嚷, 貌樣不似士夫者, 固不可勝言, 而甚至今日擧措極矣。 多少禁令姑無論, 名以國忌齋戒, 而臺疏捧入之不足, 渠敢自呈上疏, 渠固不足說, 在院者, 若具省覺, 則不知國忌齋戒乎? 此輩不足責, 而所可惜者職名也。 其疏之給與不給, 非可論, 當者及在院者, 爲先作窠出代。 其罪狀付之廟堂。 臺閣論奏, 到今懲計, 餘事也。 領相以下疏箚, 更或煩徹, 自有王綱。”
○備邊司啓言: 無論大臣疏箚, 與其他言事之疏, 若値齋日, 則例爲留院, 若未有捧入之命, 則不敢呈徹, 而今此前承旨成鼎鎭, 無難毁壞, 其莫嚴之格例, 初旣捧入臺疏於齋日, 仍又自呈其疏。 似此撓攘之風習, 前後飭敎, 至爲嚴截, 不可以生踈做錯論。 前承旨成鼎鎭, 施以罷職不敍之典, 在院承旨, 請竝罷職。” 允之。
○進賀正使金載瓚、副使李基讓, 以自燕離發馳啓, 進聞見別單曰: “敎匪之難, 今已五年, 臣等纔入關內, 傳說極多, 莫可憑信。 故到館後, 廣加探訪 近得的報, 則果於十二月捷報已到, 餘寇幾盡勦平。 蓋丙辰春間, 四川寡婦齊二者, 自稱齊二寡婦, 挾左道惑衆, 號爲白蓮敎, 轉相煽動, 窮民響應, 衆遂大振, 旁掠城池, 出沒于川、陝、楚、豫之間, 官軍屢敗, 將卒死者, 不知爲幾。 且軍興已久, 經用殆乏, 命戶部, 博議于閣老、九卿、科道等官, 遂定鬻官之制, 凡知州知縣, 各有定價, 刊成事例冊子, 頒于中外。 嘉慶四年, 經略將軍滿人勒保, 率兵五萬, 擊斬齊二, 擒賊首王三槐, 獻俘于京, 四月皇帝諭勒保, 略曰: ‘朕閱王三槐供詞, 殊爲惻然。 朕承付托之重, 視民如傷, 恐一夫不獲, 豈忍令數省蒼生, 罹於鋒鏑哉? 總緣親民之吏, 不能奉宣德意, 多方婪索, 竭其膏血, 因而激變至此。 而無非交結和珅, 使我百姓當之, 能不痛心? 且敎匪原屬無多。 脅迫良民, 愚民畏死, 被其裹掠, 唉彼不得已之苦情, 朕已知之詳矣。 命將出師, 只討不庭, 斷無誅戮良民之理。 如有縳獻賊首, 悔罪立功者, 不但宥罪, 當格外邀恩, 着勒保遍諭各自地方。’ 齊二旣死, 其黨冷天祿, 謂報齊二之讎, 聚衆大掠, 其勢甚盛, 而勒保恃功驕惰, 玩寇自保, 四川摠督魁倫, 論勒保縱賊慢軍偸弄兵食狀。 皇帝怒革勒保職, 拿下獄, 命內務府覈聞, 以滿將額勒登保爲經略將軍, 代勒保出征。 額勒登保到軍撫恤, 將土得其死心, 戰輒有功。 冷天祿大懼, 走至陝、甘, 復縱兵大掠。 更命戶部尙書滿人那彦成, 帥關東黑龍江兵三千及官軍數萬, 追至陝甘, 與額勒登保夾攻, 十二月額勒登保遇賊大戰, 擒冷天祿及頭領數十人, 追奔至千餘里, 四川悉平, 惟陝、甘餘匪, 據險出沒, 那彦成, 與戰見敗, 爲賊所傷, 將領數十, 兵丁萬餘, 皆戰沒。 額勒登保, 移兵追擊, 斬獲甚多, 幾皆討平, 見今賊衆, 只有萬餘人, 此在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捷至。 皇帝諭曰: ‘額勒登保, 勦殺冷天祿, 一股賊匪, 幷擒頭目數十員, 殺賊數千, 覽奏之下, 深感皇天默佑, 寔賴皇考靈顯。 冷天祿在甘陝一帶, 爲禍已久, 罪不容誅, 着所在該省凌遲處死, 生擒頭目, 幷着卽委妥員拿解來京, 其餘投降者, 旣已悔過自新, 毋庸苛治。 經略額勒登保, 着在御庫賞賜大緞金銀。 該經略自委任以來, 能殺賊數處, 克荷其任, 今奏凱在邇, 仍須分外出力, 蕩平一淸, 庶不負朕委任之佇望也。 所有當時出力之武弁兵丁等, 俱着額勒登保査奏, 賞給官銜錢糧, 以示皷勵云。”
2月 7日
[편집]○庚寅/以李城輔爲司憲府大司憲, 兪漢謨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 8日
[편집]○辛卯/展拜于景慕宮, 省牲省器。 春享在翼日也。 召見大臣諸臣于齋室, 上曰: “今番慶禮, 在予何等大事也? 此祭孺慕, 不能自抑, 而日前先謁眞殿, 尤無以爲懷矣。 望前連値齋日, 召接無期, 故今對卿等, 欲有所明諭者, 卿等其聽之。 近以疏釋一事, 又費許多酬應, 而大抵一副當義理, 隨處而有苟。 有害於義理, 則雖當遇慶廣惠之時, 豈可遽議於疏滌乎? 尋常赦典, 猶以爲小人之幸, 況可以赦典之故, 而疏滌於不當疏滌之地乎? 予則謂今日務實之政, 無過於疏滌一事。 不但疏滌其罪名而已, 使應擧者應擧, 赴官者赴官, 依舊爲無累之故家世族, 則彼得脫於人鬼關頭者, 亦豈無願忠之心乎? 趙榮順之公座凶言, 出自淸原府院君之所傳, 而榮順固未嘗面覈, 則是豈非尙在䵝昧者乎? 外此罪犯, 亦固有之, 如金奉朝賀者, 持論甚嚴, 而年前親享閟宮時, 故右相尹蓍東, 以獻官, 召接於此室, 故相身親經歷, 詳知其時事狀, 故予果爲之傾囷倒廩, 終夜亹亹, 而其言果至公無私矣。 至若李在簡, 則其時親聽者, 尙有其人云, 而其所謂親聽云者, 亦不過以伊時大臣禁堂之專輒爲罪而已。 以今瞻前顧後之俗習, 設有是心, 豈有發此言於稠座之中乎? 予則以爲在簡之言, 反有勝於不言矣。 伊時則危疑之際, 事異常格, 故金奉朝賀之討其罪, 固不得不嚴, 而予亦不得不處分矣。 夫周公之用權, 亦以危疑之際故耳。 若非危疑之際, 則又何可捨經而用權乎? 申驥顯上疏之後, 若不嚴處在簡, 則似此之類, 必將接跡而起, 故以殺一人活萬人之意, 雖不得不用重典, 而到今時移事往, 爻象稍異之後, 又安可無商量之道乎? 如金相福之請問言根, 固其罪案, 而究其本意, 不過以徐判府之論, 誤認爲敲撼之私意, 而有激而發耳, 原情定罪, 合有參恕之端。 至於宋煥程, 有何罪乎? 今人之不知典故, 固無論, 雖日前近事, 類皆茫昧, 如煥程之類, 皆欲爭執, 實可笑也。 李克生則辛卯秋詣臺時事, 可謂毒矣。 其時故相李性源, 自慕華館試所齊約, 兩司諸臺而來直爲請對合啓, 予每以此大臣爲難矣。 克生則旣與克觀稍遠, 而所犯亦爲䵝昧矣? 今番處分, 俱從苦心中出來。 而猶但及於未伏法之類, 予心猶以爲未快矣。” 左議政沈渙之曰: “榮順之凶言, 旣出於淸原之所傳, 則淸原亦豈無聞而言之乎? 且其刑配掖隷之時, 已有動搖儲位之意, 其情跡可謂盡露無餘矣。 金相福則本以索性小人, 爲麟、謙之爪牙腹心, 而當日一言, 顯有不滿於代聽之意, 至若在簡, 則事件雖異, 而實與《明義錄》中諸賊一串貫來, 此而議到於宥釋, 則《明義》一部, 自此無可讀之地矣。” 領議政李秉模曰: “在簡事, 他固無論, 驥顯供辭一出之後, 其罪狀綻露無餘矣, 榮順、相福, 皆《明義錄》中罪人也。 《明義》一部, 卽我東之《春秋》, 孔子之作《春秋》, 袞銊一施, 萬世不改。 豈有以亂臣賊子, 筆之於經, 而旋卽赦之, 以爲無罪之人乎?” 右議政李時秀曰: “聖敎縷縷千百萬言, 臣豈不仰認本旨之所在, 而終不敢以爲至當矣。 聖敎必欲使咸與維新之類, 同歸於太和元氣之中, 而若有邪沴之相混, 則又安得無害於太和元氣乎? 凡此諸賊所犯至重, 當初之不加究覈不使伏法, 皆失刑政。 而今又以未究覈未伏法, 而便加昭晣, 則寧有如許義理乎?” 煥之曰: “聖敎雖以此爲致太平之方, 而以臣愚見, 則若此不已, 亂逆潛滋, 尤無太平之期矣。” 上曰: “今日處分, 一言而蔽之曰, 在前日則不得不然, 在今日則又不得不爾。 大抵後世, 禁網漸密, 世道多故, 故家大族, 犯罪者甚多。 雖以榮順、在簡言之, 辛壬義理爲何如, 四忠之樹立爲何如? 則四忠家子孫之至於此境, 寧不惻然? 戊申一着, 實爲邦家安危之機, 則其時勳裔, 亦豈不與他自別? 使此兩家, 爲無累之家, 予甚以爲幸。 非徒此也。 今日行一事, 明日行一事, 次第宥釋, 次第昭晣, 俾有情莫暴, 無累莫脫之類, 皆爲平人, 乃復其初, 予之所以仰承列聖朝遺大投艱之意者, 亶在於此。 此予所以夙夜慥慥, 不得不積費精力者也。 時措之宜, 義理自在, 若一番用之, 則雖日事疏滌, 而隄防固未嘗不存, 懲討固未嘗不嚴矣。 予又有因此而申告於今日在官者。 無論大小臣僚, 小心畏罪, 奉公守法, 則上天至公, 福善禍淫, 謙謙君子, 必獲其福。 此又今日世臣所當交勉者也。 今予處分, 苟使古之體國大臣當之, 則雖明日遭彈, 今日固當將順之不暇, 而今予不能使卿等將順者。 非以卿等爲不及古人也, 蓋以今俗之不若古也。 然磨以歲月, 亦當有孚格之效矣。” 時秀曰: “殿下每以臣等, 爲憚於物論, 而不敢將順, 此固臣等之不忠無狀, 不能見孚之致, 而今日之事, 薦紳與輿儓, 無不同然一辭, 實非有畏於物論而然矣。” 煥之曰: “殿下雖欲脫在簡之罪, 而渠本無狀小人, 前旣締結翼魯, 後又指嗾驥顯, 其心所在, 豈難知乎? 在簡旣已蕩滌, 則前此犯逆者, 孰不生心乎?” 吏曹判書金文淳曰: “殿下雖以時措之異爲言, 而微眚薄過, 固當隨時輕重, 逆案一定, 雖千萬歲, 豈有撓改之理乎?” 上曰: “逆名太濫, 則反不知畏。 減之又減, 脫之又脫, 具在疑似之間者, 次第昭晣, 而眞箇逆賊, 鐵案不變, 此乃所以嚴治逆之法, 今而後知逆名之可畏矣。” 戶曹判書李在學曰: “昨年宥鄭妻, 今年又宥榮順、相福, 《明義錄》義理, 掃地盡矣。 在簡所犯, 則目下滿庭諸臣之得免於人鬼關頭與否, 亶在於此箇義理之明不明, 尤豈可容易議到乎?” 上曰: “不必多言矣。 大臣, 卽予股肱也。 元首股肱, 一體相須, 豈可以禁令之故, 不爲一番面諭乎? 目下悠悠萬事, 予以爲無大於此。 此實今日世道之大節拍大關捩。 故召見卿等於此地而諭之者, 予意有在矣。” 秉模曰: “不幸近出之家, 如欲收用, 則就其無故之人而疏通, 有何不可, 而必幷必與其丹書鐵案, 歸之於昭洗之中乎?” 上曰: “祖宗盛際, 禁網疏闊, 雖有小人, 未嘗以逆名加之。 如故相沈守慶, 以沈貞之孫, 不害爲公卿, 世級漸降, 加之以偏黨之盛, 而少有所犯, 輒驅之於逆套。 往往以逆賊, 才已伏法, 而旋又復官賜祭者矣。 凡在論劾之際, 容易加人以賊之一字者, 予甚以爲不好矣。” 煥之曰: “聖敎雖以世宥爲言, 而以忠賢之後, 乃有如許負犯者, 尤可痛矣。 且其後孫之無累者固多, 豈可以其家之故, 而輕屈三尺之重乎?” 兵曹判書趙鎭寬曰: “臣待罪金吾, 尤切憂憤之忱。 殿下此擧, 若出於至當, 則豈有不捧金吾傳旨之命乎?” 上曰: “非不捧金吾傳旨也。 赦文書, 初無捧傳旨之例。 歲抄單子中添入者, 已爲再踏啓字, 又何必更捧傳旨乎?” 閣臣徐龍輔曰: “漢賊不兩立。 聖意雖出於曠蕩, 而大臣所達, 實出於深慮。 伏願亟降兪音焉。” 秉模曰: “今番疏滌中, 相福、榮順、在簡、驥顯四人, 尤不可擧論。 先請收還, 而禁令尤不可不收矣。” 上曰: “禁令亦時措之宜也。 再昨齋日捧疏, 果成說乎? 莫嚴者格例也。 我東素號禮義之邦, 而今也則禮義也名義也, 殆無可言, 尙賴有格例在耳。 古則闕內各司齋日, 例皆行素, 而今則此規雖廢, 疏章之無難捧入, 果何故也? 放倒格例, 必由生踈而然, 專以其樂放緞憚繁縟之致也。 雖以朝儀班次言之, 紛雜失序, 人人皆是, 一監察何以能飭乎? 先自大官謹守格例, 而此等處, 自備局, 別加紏察, 以爲懲一警百之地。” 煥之曰: “聖敎至當矣。 然臣等固甚無似, 而待罪大官, 殿下於此等大處分, 初未嘗詢及於臣等, 又不採一國公共之論, 而命令遽頒, 從又設禁以防之, 臣竊恐此亦近於破壞之歸矣。” 上曰: “旣知卿等之必以爲不可, 則又何必詢問乎? 此等處, 亦豈有詢問之格例乎?” 煥之曰: “罪人中無甚關係者, 宥釋固無妨, 而有關於《明義錄》及己酉義理者, 何可議到乎? 丙申討逆, 固已漏却大頭䐉矣。” 上曰: “卿何對予爲此言乎? 鄭履煥之代撰敎文, 有攙入之句語, 必欲以此載之《明義錄》中, 至於陳疏矣。 卿又何對予爲此言乎?” 煥之曰: “似此處地, 臣非敢仰請處分, 而此箇義理, 今人多有全然不知者, 此固爲世道之憂。 況今鄭妻已宥釋矣, 洪樂任又參班矣, 相福、榮順又次第昭晣矣, 義理隄防, 蕩然無餘, 臣等將何以藉手而事殿下乎?” 秉模曰: “臣等無似, 顧其職則大官也, 殿下何不少賜採納乎?” 上曰: “大臣故有此明諭耳。” 掌樂提調李書九曰: “今者大臣諸臣之言, 卽一國公共之論也。 相福事, 無論激與不激, 可知其立異於代聽之義理, 爲臣子而立異於此箇義理者, 惡得免凶逆之名? 凶徒之危逼聖躬, 專在於譸張凶言之欛柄, 實自榮順始, 則尤豈非劇逆乎? 至於在簡之罪, 則實與國榮、德相, 一串相貫, 以亂本爲奇貨, 而潛懷貳心於國家孤危之時, 爲人臣而懷貳心者, 非逆而何? 今番蕩滌之典, 實有關於兩大義理之湮晦, 臣自見此敎以來, 忽忽如失心之人, 實欲無生。 倫綱將墜, 義理將晦, 而殿下獨以區區格例之不遵爲憂, 臣竊不勝抑塞矣。” 上曰: “守常經易, 達權道難。 或罪或宥, 自有權衡, 卿等須更思也。” 秉模曰: “禁令之下, 旣不敢以文字仰瀆, 而旣得方寸之地, 何敢不得請而遽退乎?” 煥之曰: “雖以辛壬討逆言之, 乙巳年未盡鋤治, 而有戊申之逆, 戊申又未能掃蕩, 而有乙亥之逆, 忠逆邪正, 固無竝行兩立之理。 義邊常易敗, 不義邊常易勝, 殿下何不念及於此乎?” 秉模曰: “今日不得請而退, 後筵又當煩聒, 上下相持, 豈不可悶? 臣等敢曰有回天之力, 而竊有望於不遠之復矣。” 煥之曰: “聖意雖堅定, 而因群下之言, 亟賜允從, 則豈不尤光於聖德乎?” 上曰: “今已洞諭, 此後何可更煩乎?”
2月 9日
[편집]○壬辰/兩司【大司諫兪漢謨、執義朴瑞源、司諫沈奎魯、掌令吳翰源南惠寬、持平李東冕、獻納李東植、正言沈鎜、姜浚欽】啓言: “國家之所維持者, 莫重於義理, 朝廷之所難愼者, 莫先於隄防。 蓋自丙丁以來, 亂逆層出, 倫網漸斁, 幾乎國不得爲國, 人不得爲人。 雖賴乾綱奮張, 凶窩敗露, 而魑魅尙多遁情, 鯨鯢未盡就戮, 神人之憤, 愈久愈切。 而惟以丹書鐵案之萬世不可磨泐者, 爲一分藉恃之道矣, 迺者殿下, 不少留難, 遽施疏蕩, 有若尋常罪累, 遇赦輒宥者然。 噫嘻! 此何擧也。 今此被宥諸賊, 其餘負犯難貰之徒, 株連應坐之類, 罔非醞釀禍心, 締結凶徒, 情節狼藉, 手脚綻露。 非但擧國臣民之所共討, 抑亦天地神祗之所共憤也, 而天網太恢, 王章未伸, 其爲刑政之失, 已極矣。 雖値邦慶無前, 沛澤旁流之時, 是豈議到於權度時措, 遽擬肆赦者哉? 今日明日, 次第蕩釋, 隄防大壞, 義理益晦, 丹書鐵案, 盡歸虛套, 魑魅鯨鯢, 將復踵起, 言念及此, 寧不心寒而髮竪? 一部《明義》, 今無可讀之地矣。 爲今臣子者, 孰不欲張膽聲討, 碎首爭執, 而白簡纔登, 禁令先下, 門將阻搪, 箚疏路斷, 亂逆何所懲畏, 邦憲何由快伸乎? 禁令不收, 則聲討無以行矣, 成命不寢, 則王綱無以振矣。 請收還前後禁令, 亟寢今番諸賊疏宥之命。” 批曰: “姑先依啓。”
○敎曰: “依啓, 爲其一伸公議, 兼欲收殺。 何嫌銷刻? 似此闊狹, 自有不得不然者。 依啓事勿施, 依前下處分施行。”
2月 10日
[편집]○癸巳/承旨李集斗、李書九、南履翼等啓言: “昨日兩司新啓, 實是明義理而嚴隄防者也, 允兪之音纔降, 勿施之命繼下, 擧措之顚倒, 群情之驚惑, 當復如何? 殿下始旣以公議而許之, 公議者, 天下之所同, 是百世之所不泯者也。 安有詘伸於俄頃之間, 從違於造次之際, 而謂之循公議嚴國是者哉? 伏乞亟寢依前下敎施行之命, 夬從臺閣之啓, 以信王言, 以嚴國法。” 還給。
2月 13日
[편집]○丙申/行酌獻禮于永禧殿。
○召見回榜司馬洪絲浩, 武科朴泰相, 敎曰: “今日見回榜老人洪絲浩, 年爲八十一歲, 而韶容皓髮, 恰似五六十歲老人, 步屧如壯年, 登降拜趨皆如意, 視辨曆註, 聰應細語。 似此康壯氣力, 實所初見, 可謂朝廷之人瑞。 況其先, 卽故諫長洪聖輔也, 其樹立與聲名, 至今傳道, 予嘗所稱之者, 今其子享大耋科甲重回, 豈不稀貴之甚乎? 知中樞加設除授, 仍兼摠管, 令該曹, 優送宴需。” 仍命朴泰相, 優給宴需米綿。
2月 14日
[편집]○丁酉/命各壇享神位版初獻官以下, 齊進陪奉, 著爲式。
2月 15日
[편집]○戊戌/以徐龍輔爲吏曹判書, 金羲淳爲吏曹參議。
2月 17日
[편집]○庚子/惠慶宮有癤候, 浹旬違豫, 上, 晝宵焦憂, 衣不解帶, 親自傳藥, 御手爲腫, 以慈意不欲張大, 不許藥院直宿。 至是日受鍼, 諸症夬復, 召見藥院諸臣及大臣、禮堂、時原任閣臣。 領議政李秉模曰: “慈宮靜攝中諸節, 今則益臻夬復乎?”上曰: “昨晩以後則痛勢甚緊, 以至徹夜, 腫處浮高外, 及手背內近掌心, 顧予罔措之狀, 何可但以焦迫言。 俄者受鍼之後, 濃血多出, 痛勢卽爲快祛, 浮高亦減, 萬萬慶幸矣。” 大臣禮堂啓言: “皇穹默佑, 景祿滋至, 慈宮類癤之候, 今日受鍼後, 快奏勿藥之喜, 臣民蹈忭, 曷有其極, 其間聖心之焦勞憂遑, 凡幾日矣? 宸誠所格, 諸節遄臻平復, 此實擧國莫大之慶, 應行开慶之典禮。 宜無間於直宿與否, 請稟定擧行。” 敎曰: “以今懽喜慶幸之心, 卽擧賀儀, 何待群請, 而廷候承安之節, 慈心猶欲勿爲, 況此上告下布之禮, 尤當以張大難之。 且直宿之滿十日然後, 稱賀論賞, 卽亦受敎。 卿等之請雖若此, 在予遵受敎體慈心之道, 不得許矣。”
○以金文淳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 19日
[편집]○壬寅/初命王世子廟謁, 以是日擇吉, 至是雨。 敎曰: “予之冊封最晩, 而冊後第三年, 始行廟謁, 初以九月十二日擇吉矣, 當日退定於念前。 不但與今日, 若有相符而已? 再昨亦言之, 凡事豐豫, 甚可懼。 慈候平復, 在於兩禮順成, 一禮將擧之際, 此際又行廟謁, 則或涉於稠疊, 直欲退定而未果者, 慈候平復之後, 以慈候退定, 反恐如何而然矣。 顧今細雨廉纖, 雖不至於霑服, 猶不若淸明, 且昨雖出齋便殿, 而於予心尙有所不敢自解者, 其間侍側於慈宮, 看檢藥物, 或欠致潔也。 反復思之, 退行當然, 廟宮展謁, 更待下敎。 擇吉一依予之廟謁時退定之例。”
2月 21日
[편집]○甲辰/政啓言: “咸鏡道觀察使具㢞放未放成冊, 惡逆支屬及名在臺啓者, 一體列錄於仍秩。 道例雖有如此, 竝錄終涉未安, 當該道臣, 從重推考, 原成冊還下送, 使之改修正上送。” 敎曰: “法者, 常經也。 有司之臣, 惟當守經遵常, 不敢錙銖闊狹。 今見北關道臣狀本, 應坐及爲奴婢, 依定式不爲擧論爲說, 則得體甚矣。 此啓辭指何許罪人乎? 誠如爾等之言, 則不有法典。 爲道臣者, 亦當自下取捨乎? 然則未放秩名目, 革之亦可。 大抵俗習之難矯, 一何至此? 爾等不可不嚴處。 至於臺啓未停之類, 雖點下, 自在勿論, 道臣亦何可拔之乎? 爾等姑從寬典, 先施罷職。 今此處分, 非爲曠蕩, 意在明示好惡, 其於矯俗正習之方, 大有所關而然。 治不徯志, 人不率敎。 近日所謂此等啓辭, 雖似嚴於隄防, 其實則皆從難可矯莫可正之痼瘼中出來。 須用何術, 可以得來, 眞正堪任者, 置之六仙之列乎?”
2月 22日
[편집]○乙巳/持平李敬臣上疏曰:
“伏見昨年傳敎之諄諄朱夫子之書者, 臣敬奉圭復, 一唱三歎, 殆無異於聞樂之抃, 聽皷之作者。 以我殿下之聖, 更求朱子之道, 聖賢之學, 帝王之治, 今可得行於大海之東矣。 臣嘗見《大全》之書, 雖有難解處, 上自先正, 已有箚疑之屬, 益之以後儒之說, 則庶可無疑。 而至於《語類》, 則乃其門人子弟之記錄於平日言行者, 反加詳於《大全》之書, 欲求朱子之道者, 其不可不讀審矣。 但其語錄, 與今通行文字, 稍不相類, 故人皆以其難曉而爲之束閣者多, 而雖或讀之者, 亦不無郢書燕說之弊。 臣願先使廷臣之洞曉者, 爲之註解, 以便讀者之取考, 則豈不有助於國人之誦法朱子也。 又記向來鄕飮鄕射儀式綸音之頒下也, 雖在窮谷深山之中者, 莫不扶杖聽詔, 皆有思見德化之願矣。 及其《鄕禮合編》之出也, 鄕飮、鄕射篇中註釋, 多所欠明。 此乃任事之臣, 以其難書易之見, 不念易書難之弊, 當東榮之 ‘東榮’, 房戶間之 ‘房戶’, 旣不爲指定其處, 斯禁之 ‘禁’, 弓二寸之 ‘二寸’, 又不能明其所用。 惟彼四方之欲行其禮者, 亦安所考信而有所取衷者哉? 若不能明其義而强欲行之, 則恐不免朱子所譏明州之乖陋者矣。 臣請更命解經之臣, 詳加証正, 以之頒於外而垂於後, 則其爲四方之儀則, 後聖之法程, 爲如何哉? 謹按《儀禮》中, 燕禮及大射禮, 乃三代人君與群臣相與揖讓者也。 朱子曰: ‘君臣之間, 一於嚴敬, 則情或不通, 而無以盡忠告之益, 故因其飮食聚會, 而制爲燕饗之禮, 以通上下之情, 而致殷勤之厚也。’ 旨哉言乎? 其有得於古聖王制禮之意者盡矣。 乞以此二禮, 必先行之於上, 以爲吾民視準則之地焉。 又竊伏念有國必有蓄。 其所爲蓄者, 乃民之所以爲天, 傳曰, 國無三年之蓄, 國非其國。 今以我國言之, 雖謂之無一年之蓄可也, 此乃不知儲穀之術而然也。 古之儲穀, 必以其窖, 史策所傳, 斑斑可見。 今可掘地爲窖, 陶土成穴, 如今燔瓦之竈, 灌穀其中, 厚埋其上, 雖至十數年, 決無濕潤腐爛之患矣。 古者九年十年之蓄, 皆以是也。 今以一國倉儲, 皆爲窖藏, 不爲斂散, 以除民弊, 而隨其豐歉, 加減其價, 一如耿壽昌常平之制, 則年或不登, 民或艱食, 亦當仰指官倉, 以爲生命, 而或南或北, 一糶一糶, 糞土珠玉, 價當倍蓰, 此法之行, 非惟裕國, 亦當濟民也。 我國所出之貨, 爲天下所貴者, 惟銀是也。 而國中侈靡之風, 日盛一日, 刀粧鞍开, 指環䯻釵, 莫不以是爲尙。 諸般壽福之字, 雜瑣斑爛之文, 終歸消毁, 不復爲貨。 以有限之出, 爲無窮之費, 其貨益貴, 其價益高。 故每年燕行之商, 不得充八包之數, 有時彼使之來, 無以應煩費之需。 財力漸屈, 物價漸登, 爲今之計, 莫若禁斷, 國中以銀爲开之物, 雖其已用爲佩者, 亦皆使秤其銖兩, 賣爲行貨。 則國之所儲, 錢不如銀, 民之所用, 銀不如錢, 錢當歸民, 銀當歸國, 國無經費之憂, 民無錢荒之歎。 至於諸般燕貨之不可不用於公私之間者, 其價之不復翔登, 昭如可見矣。 我國貴賤上下之所以爲衣者, 溫則有蠶絹, 涼則有麻布。 而皆不如綿布之不侈不儉, 宜寒宜暑, 如食物之茶飯菽粟, 不可一日之或闕者也。 近以國中白金之踊貴, 乃以是而充代其價, 以爲交易之需於彼國, 故細織一疋直可四兩, 而後乃可充白金一兩之數云。 以吾民可以爲衣之布, 代吾民不可爲食之金, 以輪於境外萬里之國, 國安得不貧, 民安得不寒也? 國家年年費用之多, 惟濬川之役是也。 鑿取溝中之沙, 布置溝外之地, 一遇潦雨, 復流入溝, 勢所必至。 然則溝中溝外, 沙恒循環, 此役何時可已? 此費何時可省也? 臣竊以爲但待夏潦方漲溝渠皆滿之日, 乃以耒耟之牛, 入耕溝中之沙, 則沙自乘流, 不能復止者, 其性卽然, 若用十餘耦一日之力, 則何患積沙之不去, 溝道之不通也。 或以爲沙皆流下, 南入於江, 則鹽倉之塞, 又可慮也, 此又有術。 當作二三碇石, 付以鐵藜, 繫以巨索, 深之江中, 曳以上下, 則碇石所過, 亦如牛耕, 以淺爲深, 以塞爲通, 乃反易於溝中之沙也。 自昔帝王之治, 必以經界爲本者, 蓋觀於孟子之告滕文公之訓可知也。 後世經界, 雖不如古, 而其爲爲治之本則一也。 故朱子於臨漳, 乃以此經界, 爲一郡永久利害, 先得善熟於句股開方之數者, 數人相度, 措劃十成八九, 謂可以脫漳民於塗炭之苦矣, 乃爲當世疑貳之言所沮, 而卒罷之。 則其後湖南、廣西, 再命再辭者, 蓋以解謝千里失業之民之意也。 惟我祖宗之典, 田之改量, 必有年數者, 豈不以孟子、朱子以經界爲先之意, 爲之法者也? 夫何近者, 恬嬉成俗, 因循爲事, 國中之田, 或有至百餘年不量者。 陵谷變遷, 水陸互換, 或以量外而爲沃土, 或以量內而無田形。 或有閒田, 民不開墾者, 蓋恐虛結之竝侵也, 或耕厚土而不納一錢者, 蓋緣吏奸之刀筆也。 以臣所見聞言之, 邑無量案而結無常總, 任自低昻於年分者, 海西之兎山是也, 人以世居而田去結存, 長納其稅而不免者, 湖南之全州是也。 舞文之吏, 皆盜漏結, 無告之民, 恒稅白地。 或南或北, 沿縣峽邑, 無處不然。 澤不下究, 冤不上聞, 民生之燋焠, 國用之耗竭者, 職是之由也。 今我殿下, 以朱子之書, 講朱子之道, 朱子之所欲行於當時者, 乃可得行於今日矣。 請命有司之臣, 更加詳勉於《大全》、《語類》之言, 及於經界之事者, 依以行之焉。”
批曰: “公車近聞琅凾, 際見爾章, 開口便說朱夫子, 付以利用厚生之方。 仗馬有聲, 亮非細幸。 曰篤嘉汝, 可謂不負其職。 第一條《語類》云云, 予嘗以爲《大全》出於夫子, 《語類》出於門人, 故《大全》如《易》繫, 《語類》如《論語》。 第於記載之際, 人品有疎密, 文法有詳略。 樂混全而忌剖析, 捨寶藏而取零金, 往往不免其失。 蓋大全、語類, 譬之在天爲命, 在人爲性, 分看好合看亦好。 同處見異, 異處求同, 方可謂善觀朱子。 故燕而購書, 岳而剡人, 擬成一統大文字, 天開斯文, 予意若成, 則爾當與薦中人, 共聞編書之役矣。 第二條儀禮云云, 堂、榮、豐、禁之制, 雖近於名物度數之末, 此爲基本, 可審不可忽也。 朱夫子釋宮室, 與爾雅略相出入, 而前虛而後實, 角坫而側廉, 則有如明堂布位, 井井秩秩。 自王安石以後, 《儀禮》不講, 而舊法從而不章, 鄕禮合篇註說中, 違於禮意者, 眞所謂有司失其傳, 自內閣詳考釐正。 第三條飮射云云, 飮酒, 所以勞農也, 序齒, 所以尊年也。 予所惓惓者, 在於斯, 中外不能對揚, 又速官箴。 有關國綱, 付之廟堂處之。 第四條窖倉云云, 漢之敖倉, 唐之洛口倉, 俱以窖而貯之, 劉、項八年之爭, 楊、李六年之戰, 取之無禁, 用之不竭者此也。 但窖雖陶埏, 惡濕喜燥, 故大江以南, 不如河北。 先以井田一區之意, 試之於西北, 未爲不可? 廟堂量度, 先問便否於西北道臣以聞。 第五條銀貨云云, 器用服飾之日趨糜費, 可勝言哉。 鍮器尙有古禁, 況九府圜法之所稱白金者乎? 若於一朝設法而禁之, 反有乖於蓋公治齊之義, 惟在宰執侍從之家, 上行下効之如何耳。 第六條綿布云云, 漢繒唐絹, 不足踰其美矣。 無脛而走隣, 年年尾閭, 是何異於脫吾民之衣, 委之殊鄕。 金蔘充包, 比有修明者, 綿布想不至如前狼藉, 惟在使行防禁之闊狹矣。 第七條濬川云云, 顧我 先大王愛恤元元之盛德大業, 史不勝書, 而濬川卽其中一事。 濬亦有大小之分, 而其費大爲近萬, 小亦數千, 若使牛耕而人休, 則費可省矣, 利亦博哉。 翻沙則成堆, 成堆之後, 築數仞之阜於水門外, 曠處閒地, 種植以防之。 至於餘沙之入于江者, 疏而導之, 用石碇鐵犂, 爾言正合予宿昔留意者。 然碇犂與芭柵間, 難易又當何居, 廟堂亦可稟啓。 第入條量田云云, 欲復三代之制, 當先井田, 而井田旣不可復矣, 均田、限田, 亦可謂近古。 唐初始立口分世業之法, 旋爲兼竝者所占。 田制之不可猝變類如此, 目下先務, 改量爲上, 但邑不得人, 則不如不改量。 朱夫子蓋嘗試之, 而留丞相同鄕之人, 又復沮戲? 其難其愼, 不得刻勵施行者, 良有以也。 古昔先王之時, 草木繁蕪, 桑麻翳蔚, 村巷無犬吠, 官府長子孫。 卽風流篤厚禁罔疏闊八箇字, 予所蚤夜憂勤, 不外此耳。 朝紳輯睦而後烝黎乂安, 烝黎乂安而後風俗醇厖, 風俗醇厖而後飮射可以行, 財穀可以裕, 究其本則朱夫子是耳。 爾言可謂識務。”
○命英宗戊子庭試拔榜人申思賛、金處坤分揀。 思賛之子簡上言, 爲其父訟冤, 命禮曹問議大臣。 禮曹啓言: “問議于大臣, 則領議政李秉模、左議政沈煥之、右議政李時秀等以爲: ‘蓋聞其時事實與上言, 辭意別無差爽, 當其唱榜召入之際, 精神顚倒, 不能誦對者, 容或無怪, 而旣有先朝處分, 且未及唱第, 則有不敢擅議復科云’。 遍考戊子以後臣曹謄錄, 申思賛拔榜傳敎則載錄, 而唱榜前後則無可據文蹟。 故問于思賛之子, 則其時思賛單付典籍, 簪花入侍云。 取見其入格試券, 則甲科第一人紅籤, 尙粘券面。 取見《政院日記》考出本, 則戊子九月二十六日親臨春塘臺庭試時, 申思賛進前, 不能誦御題, 因特敎原榜中拔去, 仍命充軍, 而賜花紅牌還納。 問于吏曹, 則其時新恩政事, 申思賛單付典籍, 果爲的實云。 以此觀之, 則思賛拔搒, 在於唱名放榜之後無疑。 而金處坤則依筵敎, 詳考政院考出本, 及臣曹戊子以後謄錄, 則其時因不能誦作, 亦命拔去原榜, 而其後無復科之事矣。” 敎曰: “大臣收議, 有 ‘未及唱第’ 之語, 事實相左, 而且於其時筵敎, 只有拔去充軍, 花牌還納之敎, 而無削科之命。 則拔去之類, 每蒙分揀之特恩。 先朝五十年間, 唱榜前拔去者, 雖仍拔, 唱榜後拔去, 而仍爲拔去者, 果有之乎? 以此比例之, 則申、金兩人之尙在拔去中, 適因未遑俯燭。 而又有一事可以取倣爲援者。 先朝下敎, 嘗曰: ‘乙酉榜面試時, 以慶會樓爲賦題, 有一儒生進前席, 惶㤼對以忘未記其前, 又有一儒登第入侍, 不能誦奏一句本文。’ 蔡判府時以知申在筵奏一言曰: ‘春塘觀光者, 罷歸渠家, 家人問塘在何處, 則或以不知爲答者有之。 此亦出於惶㤼, 豈眞不知而然哉云云。’ 仁元聖后聞之, 敎 ‘以承宣此奏, 不愧古人, 寬綽之風, 他日必大做者。’ 先朝每提兩儒事, 諄諄於倦勤之後。 其詳想在起居注。 不知慶會樓之一儒如申思賛, 不能誦奏本文之儒, 亦如金處坤, 若於兩儒事諄諄之時, 筵臣有以申、金事警咳之, 則卽命分揀, 可以仰認。 然則如之何爲當? 分揀似當。 知悉擧行。”
2月 23日
[편집]○丙午/領議政李秉模上箚曰: “臣於昨日政目, 有所駭惑者。 鍾城, 卽六鎭名府也, 差遣之際, 固當十分愼揀, 而愼揀之中, 亦有流品之不可放倒者。 如新府使成鼎鎭, 向年樹立, 顧何如也? 雖謂之昏衢之星, 未爲不可? 當此《明義錄》大義日晦之時, 宜乎扶奬甄拔之不暇, 而今乃待之以絶塞之地, 題目之下, 果能不致訝於瞻聆乎? 且其所歷則東壁也, 諫長也。 以若踐履, 以若樹立, 非特敎非罰補而出之邊郡者, 曾有是否? 臣謂當該銓堂, 從重推考, 該府使改差, 以尊朝廷宜矣。” 批曰: “銓官推考, 該倅改差事, 以若踐履, 以若樹立, 非特敎非罰補而出之邊郡, 曾有是否云云, 聞卿言思之, 果然。 依施。”
○大司憲李城輔上疏陳戒, 請收還疏蕩之典, 封還原疏, 批曰: “江之永矣, 願言溯洄, 際接來章, 如見淸範, 附陳俱是碩畫, 千里面譚, 尤庸延佇。 大抵天下無不可知之理, 無不可能之事, 而孟子有不知不能之喩, 至譬於泰山北海之挾超。 則予之爲治, 反顧云何? 百姓者, 人主之心也, 朝廷者, 百姓之心也, 禮樂敎化者, 朝廷之心也, 人主者, 持禮樂敎化之具者也。 昔予不自量讀聖人之書, 慕聖人之志, 慨然鴻厖, 庶幾遇之, 日月如流, 我髮如星。 每一回想, 尙不免河不出圖之歎, 卿言適會予意, 卿實亮予。 予竊有感於斯。 先正所著書屛, 允合豐芑之良謨。 況時與事符, 若有所待, 令內閤寫進。 尾論《明義》云云, 非予所敢私者。 與國中大小臣工, 守之若球璧, 傳之若經史。 卿所爲言, 卽風傳之過者, 句語雖無指的, 纔有揭禁, 不得不封還, 卿須諒之, 更望勿復控辭。 毋金玉其音, 以副翹予之思。”
2月 24日
[편집]○丁未/右贊成宋煥箕上疏辭職, 仍辭其孫蔭補, 批曰: “卿之來也, 尙嫌其徐徐, 卿之去也, 胡爲乎曁曁? 三揖而進, 一揖而退, 莫曰於禮則然。 ‘愼爾優遊勉爾遁思’, 獨非(宵)〔小〕雅留賢之詩乎? 予以先正之思, 勖於卿, 卿乃不于先正出處, 是倣是則, 予之誠禮, 固不及於先王之待先正, 而卿可不以先正之事先王者, 事予乎? 卿之臨行進牘, 拳拳於保傅, 欲擇保傅, 當求如卿宿德? 與其言之於疏, 曷若行之於身也? 旌招之不以職事, 設言於卿, 而贊成特授, 專爲貳師兼銜。 卿必諒予心之非出縻爵, 何乃過辭? 至若卿孫除官, 卽前代承蔭任子之法, 復何足云爾? 爲貴冑筵凾丈之席, 更當有敦批, 玆於批旨, 先致此意。”
○以李書九爲吏曹參判, 洪樂游爲吏曹參議。
○敎曰: “曰法云爾, 則何法不嚴且重, 至於赦典文書所關, 尤何如也? 古則徒流、安置、充軍等罪名, 遇赦則放。 放秩、未放秩之區別, 卽近規, 而後來之更添稟秩、名目, 又是近規之近規。 雖曰近規旣屬定式, 此亦法也。 諸道放未放啓本皆上來, 獨湖南尙無登聞。 追聞之, 非特敎非定奪, 而一承宣忽以己見, 自外還送未放秩中干連深重之類, 使之刪拔修啓而然云。 可謂妄矣。 罪名以其深重也, 故置之未放秩, 今若刪拔, 則此類將爲上不知中不知之罪名, 寧有是乎? 雖似生疏所致, 幺麿一承宣, 爲此自有該府該曹該道以後所未聞之擧, 而其人固不足責, 其罪合置何辟? 赦令纔過, 姑從寬典, 前承旨李羲甲, 施以未放秩中首律。 令該府今日內公罪收贖草記, 飭銓曹勿復廁之銀臺之望, 俾近日汩汩於俗習, 不知高厚作爲工謀之方者, 知所爲戒。”
○命黑山島定配罪人度謙, 移配金甲島。
2月 26日
[편집]○己酉/展拜宗廟、景慕宮, 王世子行謁廟禮。
○行世子嬪初㨂擇于集福軒, 敎曰: “行護軍金祖淳女, 進士徐淇修女, 幼學朴鍾萬女, 幼學申緝女, 通德郞尹守晩女, 入再揀擇, 餘皆許婚。”
○命觀象監提調李晩秀、禮曹參判李魯春, 率國卜金海淡入侍。 上曰: “今日四次拜禮, 諸室奉審, 予亦難之, 而東宮沖年行禮, 不以爲勞矣。” 晩秀曰: “趨蹌升降之際, 拜跪進退之節, 悉中規度, 儼若天成。 實不勝萬萬慶幸矣。” 上, 問國卜曰: “今以揀擇中四柱詢, 爾等須詳細仰奏也。 己酉五月十五日酉時, 四柱何如?” 海淡曰: “此四柱, 爲己酉、庚午、辛未、丁酉, 乃是大吉大貴之格。 以如此四柱, 居如此地位, 則壽貴雙全, 福祿綿遠, 百子千孫, 無容更評矣。” 上曰: “予於金祖淳家, 初未嘗屬意, 而拜園之夜, 夢兆告吉, 若有諄諄面命者。 而當初則猶未解得, 久乃怳然覺悟矣。 今日揀擇時入來也, 觀其福氣滿面, 擧止天成, 宮中之人, 無不聳瞻, 而慈殿、慈宮, 亦皆一見而嘉悅。 宗社無疆之休, 其將自今日伊始。 元朝之祗拜太朝, 筮得比之觀, 其象爲比先王觀。 於是乎誕擧冠冊之儀, 而今玆嘉禮, 亦定於拜園之吉夢, 此皆皇天之攸賜也, 陟降之所命。 予何敢以人爲爲容於其間乎? 況德門名家, 衆望有屬, 予心欣幸, 何可容喩。” 晩秀等曰: “今承聖敎, 實宗社無疆之福矣。”
○初揀旣成, 命朴宗輔護至本第, 諭以揀定之意曰: “再揀三揀, 特外面文具。 國家事, 文具亦不得不顧, 將行再三揀, 而今之初揀, 卽昔之再揀也。” 又賜手書于金祖淳曰: “自初出轎, 殿宮於衆處子中, 特指曰此是誰家處子, 引之至前一見, 上下莫不心悅誠服, 以爲初見。 此皆天命也, 陟降之所賜也, 淸陰、文谷、夢窩、竹醉之積慶也。 尊, 今則爲國元舅, 處地與前不同, 尤不可不自重也。”
2月 27日
[편집]○庚戌/次對。 上曰: “正月一朔, 則以予情事, 値玆慶禮, 不敢以常人自居, 殆不知何以經過, 二月以後, 又以慈宮患候, 焦迫度日, 凡係民國之務, 全不酬應, 歲後次對, 尙未一行。 顧予踐阼以後, 二十餘年, 豈有半分可紀之善, 而至於晉接酬應之如是久曠, 卽又二十餘年所未嘗爲之事也。 見今精力, 實難自强, 而今日賓筵, 不得不進定。 今則筋力之衰憊, 日以益甚, 寢食之節, 亦不能善爲, 眼視亦不能辨細字, 神思亦未多周, 眞所謂視曰昏思曰塞矣。 顧今大禮已順成, 慈候亦平復, 而又有所一念憧憧者, 歲初旣拜園寢, 眞殿廟宮, 亦已次第展謁, 而元陵行幸在來月, 以予筋力, 上下登陟之際, 固難强力。 而凡屬奉先之節, 不敢以衰憊之故, 或有一念之懈, 夙夜慥慥, 惟在於此, 而外此諸事, 則不得不以休養爲上策矣。 在前行步之節, 最所無難, 而昨於奉審行禮之際, 不覺流汗矣。” 領議政李秉模曰: “臣於昨日, 亦仰瞻勞動之狀, 而不勝仰慮矣。” 右議政李時秀曰: “不但聖體之勞動, 宮謁時聖心之興慕, 亦太過矣。” 上曰: “予之廟謁時, 先朝以予沖年之故, 廟內奉審之時, 不令隨詣, 仍立拜位矣, 今番則使之隨詣奉審, 而升降趨蹌, 儼然中矩, 許久行步, 亦不流汗, 甚爲奇幸矣。” 秉模曰: “臣等亦連爲仰瞻, 而屢次行禮, 悉中規度。 雖文王之爲世子, 何以加此? 實不勝萬萬慶忭矣。” 上曰: “興拜之時, 予則或不與唱聲相應, 而世子則一一應聲, 少無差錯矣。” 秉模曰: “節次之嚴肅, 果不勝欽歎矣。” 上曰: “初揀亦順成。 而天作之合, 自有其人, 予何敢容一毫私意於其間乎? 冠冊大禮, 予不敢自專, 元朝祗拜之後, 始有所取必者, 以予愚迷, 凡於事爲之際, 每若有待乎指導告戒之丁寧。 聖人之言, 不曰視於無形, 聽於無聲? 又不曰必見其所爲齋者乎? 聖人之言, 渾然無跡, 雖不明白說破, 而予則謂必有是理矣。 今番揀擇之所屬意者, 自外人觀之, 則有若以門閥取之, 又若以其近密之故, 而實則不然。 詳言其故, 或涉於誕, 而君相一體, 何可不敷諭於卿等乎? 拜園之夜, 不能着睡, 而方在假寢之際, 分明有告戒之諄諄者。 況其德門名族閥閱甚盛, 如淸陰、文谷、夢窩、竹醉之號, 婦孺皆知。 而昨日揀擇時, 其家處子之入來也, 粧开凡節, 皆從省約, 而福氣滿面, 超出衆中, 眞所謂鶴立鷄群。 宮中之人, 於其始至, 不知爲誰某, 而無不聳瞻, 慈殿、慈宮, 亦皆一見而嘉悅。 又以古禮之不可廢, 招問國卜, 咸曰大吉。 此實皇天祖宗之攸賜, 宗社莫大之慶也。” 秉模等齊聲奏曰: “天與之, 祖宗與之, 此實億萬年無疆之慶也。” 上曰: “今番冠冊之同時幷擧, 與冊禮之行於仲春, 皆遵顯廟廟已例, 而處子生日, 亦與聖后誕辰同月, 嘉禮亦當用辛卯故事。 且儀節則欲其省約, 擧措則貴於遲久。 嘉禮涓吉之以十二月爲定, 亦有合於遲久之意矣。” 秉模曰: “臣等之心, 固以爲遲遲, 而此則惟在聖心矣。”
○吏曹參判李書九啓言: “禮遇儒臣, 翕受昌言, 卽是聖朝家法, 而我殿下之嘗所慥慥者也。 日昨行大司憲李城輔疏中一端, 以今番赦典事, 有所敷陳, 明義理嚴懲討, 固是擧國之同情, 而儒賢一言之重, 將以正人紀扶王綱, 則感激天心, 風勵世敎之機, 在於此。 而殿下亦諒其進言之誠, 乃以君臣上下, 固守大義之意, 明示聖志, 臣實欽歎。 而第其所請之條件, 歸諸涉禁, 至命封還原疏, 以殿下來諫之聖德, 獨於討逆一事, 輒設禁令, 不賜開納, 與殿下平日之所慥慥者, 大相逕庭, 是豈群下所期仰於聖明者哉? 臣於伊日, 待罪承宣, 竊欲陳此愚忱, 而未及登筵, 旋卽移職, 餘懷耿耿, 敢此仰達。 原疏封還之命, 凾賜收回, 仍允所請, 以光聖德。” 上曰: “儒賢之疏, 雖體重, 豈有過於先正乎? 昔先正宋文正受賓師之禮, 而於金弘郁事, 若非獨對袖箚, 則未嘗言於疏箚與公堂者, 豈敢言之氣, 盡言之誠, 有所未盡而然乎? 今番儒賢事, 知無不言, 可感其誠, 且其疏亦不可以涉禁言。 雖卽賜批, 亦難例頒, 特爲封還於史官之行, 此乃用於大臣之例。 而留中疏, 例亦不賜批, 雖在儒臣亦然。 今之封還, 比之留中不賜批旨, 尊禮之者, 果何如也?”
○三司前啓德相事, 尙喆事, 兩司前啓國榮事, 九宗事, 依啓。
○大司諫兪漢寧上疏曰:
“臣竊謂今日悠悠萬事, 莫先於開言路。 而言路卽國家之血脈, 血脈不通, 則人於是病焉, 言路不通, 則國於是替焉。 粤自唐、虞之世, 群賢滿庭, 嘉言罔伏, 而尙有進言之旌, 誹謗之木, 廣開不諱之門, 則言路二字, 豈非爲國之急先務乎? 殿下以不諫入之聖, 恢導使言之規, 卽阼以後, 未嘗有以言獲罪之人。 來諫之誠, 高出百王, 而試看今日, 噤默成風, 間有章疏之稍及論人, 衆目俱瞠, 看作變怪。 而應文塞責, 未聞嬰鱗而犯顔, 連章累牘, 率歸求媚而備數。 語稍涉於鯁直, 筆屢回於磨礱, 只以沒模稜無關係之語, 橫竪說去, 苟且彌縫。 臣愚死罪, 竊以爲殿下聽納之誠, 莫或孚格於下而然耶? 且以日前山林之疏言之, 雖未知遣辭之如何, 而以批旨下者仰覩, 則所言者義理, 而原疏終至於卦還, 固非聖朝優待儒賢之道也。 至於日昨堂箚, 粗效論思之責, 而以其有不槪之句語也, 便卽還給。 夫還給堂箚, 其例絶罕, 而以殿下聖學之高明, 何爲此過中之擧也? 臣纔蒙新除, 可言之事非一, 而恐涉於禁令, 不過以草草陳腐之說, 略搆短疏, 特欲入呈, 則門將搜及其身, 使抱疏者不得入, 而彷徨於道路。 臣雖無似, 職忝諫長, 呈疏而爲一門將所格, 有懷而莫能吐, 有言而莫能陳。 此尤臣難冒之一端, 今日賓對, 亦未得進參。 乞削臣職, 特命選部, 勿復檢擬於臺諫之望焉。”
批曰: “爾之盛言含默之弊者, 言皆明白。 而何乃隨俗, 爲此效嚬之習? 於近日事, 隱映揷入, 自歸於同浴譏裸乎。 古之所謂愆討隄防, 惟忠鯁者敢言之。 今也至疲軟最沒模稜者, 關心於推考遞差者流, 聽其言則極峻無與爲比, 外此稍涉於時政官師, 無不嚼芋呑棗。 於是乎懲討非懲討, 爲讒諂者媒身之工, 謀隄防非隄防, 爲輕儇者, 批頰之拙計。 這箇俗習, 丕變廓淸之前, 公車之日積, 而間雖有堆礫中零金, 特是莠之苖, 紫於朱, 終恐陰陽黑白之混, 而無足以張士氣而振直聲, 爲毫分裨助於言路。”
2月 28日
[편집]○辛亥/御明政門行觀旂橋迎鑾儒生製述, 居首進士趙亨基, 直赴殿試。 仍御春塘臺, 行隨駕軍校試射。
○敎曰: “廚院副提擧, 當有定式。 宗班一窠, 其餘三窠, 姑令承旨二員, 堂上春坊中一員例兼, 而依知申例兼, 列書受點。”
2月 29日
[편집]○壬子/右議政李時秀啓言: “我殿下一動靜一辭令, 皆將爲萬世法。 況自今年, 尤當益加聖念。 而獨於禁令一事, 殿下固已明知其萬萬不可, 而猶且堅定, 聖意牢拒, 群情不但大有關於目下義理與倫綱, 實非所以垂範之道。 雖以昨日大司諫兪漢寧上疏批旨言之, 一切懲討隄防之言, 擧皆歸之於讒謟輕儇, 此固群下不誠之罪, 而在聖上恢張聽納之道, 惟當觀其言之當否而取含之。 近日諸臣收禁之請, 殿下亦豈曰不當乎? 今乃不惟不賜開納, 直以讒謟輕儇之目, 一例加之, 以今委靡庸懦之俗, 若因殿下此敎, 而遂致退縮畏㤼, 凡係懲討隄防, 更不敢開口陳說, 當此義理日晦之時, 其爲世道人心之憂, 當如何哉? 臣旣有所懷, 不敢不仰奏矣。” 知經筵事李秉鼎曰: “諌長疏本, 雖未及得見, 而聖批句語, 或有過中處, 俄與大臣有所酬酢, 而大臣今旣陳奏, 臣適忝叨經筵, 亦豈敢默無一言乎? 批旨句語中, ‘大臣所達外, 關心於推考遞差’ 等句語, 恐有欠於大聖人辭不迫切之義。 近日群下之荏弱恇㤼, 或恐被罪者, 固多有之, 而如是爲敎, 則自歸於患得失之科, 豈不有傷於禮使之道乎? 因此而懲討之論, 擧皆囁嚅, 則當此義理隄防蕩然壞盡之時, 尤切寸忱之憂愛。 伏望竝留聖意焉。” 上曰: “凡於絲綸對題, 不欲做着題之句, 卽予一副素戒。 今之所謂懲討隄防之弊習, 果不近於讒謟輕儇, 而朝著之間, 又無推遞關心之人。 則伊日批旨, 卽不過題外說話, 何必改爲。 而若與批中云云, 有一毫近似, 則是豈渾厚語法乎, 卿等之言是矣。 其批中關心以下七字, 於是乎以下三十一字, 刪去。”
二十四年 三月
[편집]3月 4日
[편집]○丙辰/上, 將行禮于奉室, 覽儀註, 謂承旨曺錫中曰: “望位禮則已奉出神榻, 故用冕服, 而奉室行禮, 神榻旣未奉出, 則何可用望位禮之例乎?” 錫中曰: “取考謄錄, 則壬子三月初七日奉室行禮時, 設版位於奉室前庭, 設幄次於朝宗門外齋室, 設百官位於洌泉門外, 而出還宮服色, 則以翼善冠、袞龍袍, 行禮服色則以冕服磨鍊, 己酉三月初六日望位禮時, 出還宮服色, 禮曹誤以絳紗袍磨鍊, 而及至提敎之後, 竝與行禮服色, 而以翼善冠袞龍袍磨鍊, 因此而有判書削職之命矣。” 上曰: “己酉年禮堂之削職, 以其非親祭, 誤以絳紗袍爲出還宮服色, 又於望位禮, 不以冕服朝服磨鍊也。 壬子年儀註, 則萬萬錯誤。 版位處所, 必不在於奉室前庭, 而在於壝門之內, 百官位亦必非洌泉門外, 而在於洌泉門內。 只於儀註磨鍊時, 必也不審而然。 望拜禮時, 或有行於列泉門外之例, 而其時百官班, 亦在洌泉門外, 豈有行禮於奉室前庭, 而百官則立於外位處所之理乎? 且其行禮之日, 非三皇諱辰, 卽祭享前日也, 該曹徒知享前日壝內望位禮儀註服色, 而不能分別奉室行禮之無關於享日與否。 其時禮判之免罪, 可謂幸逭。 此後依此筵敎遵行。” 仍敎曰: “奉室行禮, 便是權道, 則豈可用冕服乎? 再明行禮時, 諸執事亦勿入, 就尊所以黑團領祗迎。”
3月 5日
[편집]○丁巳/召見大臣閣臣及藥院諸臣。 以元陵諱辰, 諸臣承候也。 領議政李秉模曰: “日前諌長疏批句語, 實涉過中, 而幸因僚相所奏, 特命刪去, 臣等亦與有榮矣。” 上曰: “予於尋常文字, 亦不欲着題說去者, 卽本意所在。 而至於此事, 則俗習之難矯, 常有所慨咄于中者, 故自不覺其辭敎之若是, 及聞右相所奏, 特命刪去矣。” 左議政沈煥之曰: “聖意所在, 臣等亦豈不仰認, 而禁令之尙在, 豈不可悶乎? 殿下雖以姑待治成制定爲敎, 而自古以來, 豈有以言爲禁之時乎?” 上曰: “禁令之有駭聽聞, 予亦不知, 而比之風習之日非, 猶有輕重之別, 所以不得不然者。” 秉模曰: “伏見向來承旨處分傳敎, 則政院之以放未放事擧行, 誠爲非矣。 此等處習俗之弊, 固爲可悶, 而至於禁令之設, 實非美事。 臣之區區憂慮, 則竊恐禁令愈嚴, 而紀綱有愈壞之歎矣。” 上曰: “其時承旨事, 誠甚駭然矣。 放未放修啓之時, 凡以罪人爲名者, 無論關係輕重之如何, 一竝載錄, 古例卽然。 故戊申後懲討何如, 乙亥後隄防尤何如? 而應坐之類, 亦未嘗遺漏於放未放秩, 伊時亦未聞有以此爲言者。 其時人所不敢爲之事, 如李羲甲者, 無難爲之, 此亦非但李羲甲之罪也, 蓋由近來風習之以此等事, 把作盡分底道理而然也。 此等風習, 未能丕變之前, 將有人不得爲人之慮, 豈不大可懼乎? 禁令之設, 予固自以爲過。 而大抵古之所謂敢言者, 不過若而人而已, 固未嘗人人自許以敢言。 而及其敢言也, 則必也言及於眞箇難言處, 故其言亦足以取重於一世。 今也則不然, 事屬懲討則無能爲役於古人者, 皆能爲古人所不敢言之言。 豈此眞箇敢言之風, 勝於古人而然乎? 其實則無非從窺覘中出來。 此箇弊習, 予固不欲盡爲形容, 而古往今來寧有如許懲討乎? 滔滔成習, 莫可救藥。 目今之君綱國體, 俱無可言, 如是而荏苒歲月, 終無一變之效, 則咎將誰執? 於是乎禁令不得不設, 而禁令嚴然後, 朝廷稍尊, 卿等之分義, 亦可以因此少伸, 而有辭於一世矣。 蓋古人則雖當懲討之時, 亦爲平允之論。 偶見洪宇遠文集, 則其中亦有人所難言之言, 此與故相閔鼎重事, 可謂同行而異情矣。 一邊嚴討, 一邊立異, 古人則例多如此, 而今也則少有似此之論, 便歸於黨惡護逆之科。 其所謂懲 討者, 便成例套矣。 古人所謂開言路者, 亦豈指此等言路而言乎? 雖一句語, 能爲其時可畏之言, 然後方可謂之敢言矣。 顧今目下急務, 莫若此習之少加矯革, 而近來則禁令亦似稍立。 姑待此習之丕變, 然後除去禁令, 恢張敢言之風, 共享億萬年太平之福, 豈不美哉?” 煥之曰: “聖敎若是縷縷, 臣雖愚迷, 豈不領會? 而古則忠逆賢邪混淆之時, 固不無或扶或抑之論, 今之懲討, 豈可以此爲比乎?” 上曰: “如楨、柟事, 何等危疑之際? 而故相閔鼎重, 亦有從輕之論矣。 蓋心雖楚越, 而跡或嫌疑, 則不敢語到於難言之地。 必也見重於一世而後, 能無所嫌, 無所嫌也故, 能言人所難言, 言人所難言也故, 其言也有益於世。 如是而後, 方可謂之公論, 方可謂之忠志矣。 近來之人, 平時未嘗講究義理, 公堂私室, 初不曾議到於此等事, 則一朝臨事, 顧何以得當於輕重取舍之際乎? 如各疏紛呈及旣啓又疏之習, 俱是俗弊之甚者。 卿等亦須思所以一切禁革也。” 煥之曰: “聖敎誠至當。 而殿下如欲施疏蕩之政, 則就其中輕重深淺之不無可論者, 博採公議而折衷之, 則豈不允當乎? 何必不謀於衆, 獨斷聖衷, 而又設爲禁令, 以爲鉗制之資乎? 必也不可赦而赦之, 故有禁令, 若人皆曰可赦而後赦之, 則又安用禁令爲哉?” 上曰: 卿之云云, 非不好矣, 而時措之宜, 自有不得不然者矣。 且非但不可赦也, 雖所謂可殺, 亦當議到於赦典矣。” 煥之曰: “旣曰可殺, 則尤何可議到乎?” 上曰: “所謂可殺不可赦者, 豈盡公論乎?” 秉模曰: “左相之言, 誠是矣。 禁令至嚴, 不敢開口, 時移事久之後, 或不無反以是爲無妨者, 而似此不已, 尤豈不爲俗習之害乎?” 上曰: “卿等不見李羲甲事乎? 此亦非渠罪也。 渠則必以是爲當然而爲之矣。 俗習如此, 安得無禁令乎?” 秉模曰: “此等處, 自上敎誨之而已, 何必用禁令乎?” 上曰: “自卿等位高者, 皆曰從今以後, 不復言及, 則禁令不期收而自收矣。” 煥之曰: “處分之十分至當處, 臣等豈敢容一辭, 而若於處分之未當處, 亦皆噤默, 則臣等當作何許人乎? 殿下於此等事, 何不與民共之, 而乃爲此禁令乎?” 上曰: “此正所以與民共之也。 朝廷之上, 風習如此, 故充滿於中間者, 都是游氣正如曆家所謂淸濛氣。 眞箇公共之論, 何以得達於上乎? 若問其眞箇公共之論, 則必以處分爲當然矣。” 右議政李時秀曰: “禁令豈可謂公共之論乎? 設或有以爲當然者, 此正下敎中所謂窺覘之習也, 安可以是爲公論乎?” 上曰: “窺覘固不可, 而將順處, 亦當有之, 豈可一幷吁咈乎?” 時秀曰: “古人云, 將順其美。 禁令豈是美政乎?” 上曰: “外面看之, 則固非美政。 而本意則出於矯俗矣。 卿等之言, 亦皆好矣。 領相俄亦以紀綱爲言, 而《詩》不云乎? ‘勉勉我王, 綱紀四方。’ 國之有紀綱, 如網巾之有上繫, 必有上面緊束處, 然後可以爲振作之道矣。 以今俗習, 雖有忠志之士, 亦難爲危言危行。 禁令之設, 非閉塞言路也, 正所以一變習俗耳。” 煥之曰: “俗弊則誠如聖敎。 而今玆處分, 若合於天理人情之至當, 則亦何待禁令哉? 禁令旣設, 公議不行。 臣竊恐自此以後, 朝廷模樣, 將有日卑之慮矣。” 上曰: “今番赦典時, 亦或有重者之入於蕩滌, 而輕者之反漏於歲抄矣。 禁府文書淆雜莫甚, 甚至有如盧聖中書放已久, 而旣不擧行, 又不登聞, 互相推諉, 仍歸掩置, 乙卯赦典又書放字, 而又爲掩置, 至入於昨冬赦文書之混置仍秩, 寧有如許風習乎? 刑政所關, 何等至重, 則自上認以已放, 而自下初不擧行? 王府金石, 惟意存拔, 旣有當拔而不拔者, 又安知其弊之不至於不當拔而潛自拔去乎? 此而不矯, 則朝廷何以得尊, 紀綱何由可立乎?” 煥之曰: “此事則誠駭然矣。”
○齋宿于北苑。
3月 6日
[편집]○戊午/展拜于奉室, 還御北苑齋所。
3月 7日
[편집]○己未/上, 聞故奉朝賀金鍾秀行緬禮, 敎曰: “今聞金奉朝賀擧緬之禮, 涓在旬後云, 故事大臣緬禮, 大臣提奏, 則以特敎許用襄事時助給之例。 其在世也, 雖適莾蒼之地, 行不舂糧, 而輒有殽觴之具, 副以詩章。 今若頓然如相忘, 則其可曰恩禮之終始無替乎? 齋居深念, 肅然以風, 不覺爲之蹶然而興歎。 凡顧助諸需, 令該廳該府, 如例擧行。” 先有內下錢米布綿之內閣屬官賚送者, 仍將親綴侑詞, 讀諭致祭。
○敎曰: “金領府事窀穸在邇, 此大臣雖以科目出身, 劬經績學, 自有不可誣者。 在家則孝, 居官則潔。 以此節惠, 宜諗太常, 而襄期已迫, 有難遲待, 其撰狀之到弘文館, 卽爲 諡, 俾趁銘隧之日。 而宣諡日, 仍行致祭。” 金領府, 卽金相憙也。
○賜領府事金憙諡曰孝簡, 領府事徐命善改諡曰忠文。 徐命善初諡忠憲, 公議稱諡歉於蹟者且久。 至是敎曰: “徐領相諡號, 年前有酬酢, 尙今荏苒。 此大臣官經館閣, 且其樹立, 卽文字間事, 改諡之議, 固可。” 使之改諡旣啓下, 又敎曰: “諡者行之表也, 一字蓋不足以狀德, 則爲二字。 二字亦無以盡意, 則於是乎有三字, 衛之貞惠文子是耳。 故領相之諡, 未叶於輿人之誦, 今將以改爲之諡, 題其祠版, 愴懷冞深。” 仍命致祭。
3月 8日
[편집]○庚申/以曺允大爲吏曹參判。
○召見回還進賀正使金載瓚、副使李基讓。 進賀使首譯金倫瑞, 進聞見別單: “一, 皇帝旣除和珅, 卽以徒黨罔治之意, 布諭中外, 咸令自新, 然厥後帝所信任者, 皆是平日不附和珅之人, 而因事廢黜者, 無非珅之餘黨。 一, 皇帝深懲上皇末年威權下移, 事無大小, 躬自摠攬, 每至日晏忘食, 夜分始寢, 刑賞法制, 一遵雍正故事。 一, 琉球貢使, 適在京師, 每於皇駕迎送處相會, 見其面貌柔順, 擧止從容, 蓋其國俗然也。 爲問: ‘年前貴國人漂到我國, 故善護出境, 交付上國矣, 其果無事返國否?’ 其從官中一人善華語答云: ‘其人卽八重山人, 我居中山, 相距甚遠, 不得見面, 而聞人傳說, 則貴國垂憐殘命, 供頓過望, 得以生還故土。 敝邦之人, 莫不知感云。’ 又問我國人, 亦或漂到貴國否? 答云: ‘年前有漂到者, 故厚給資糧, 撘付貢船, 護送福建界上云。’ 一, 乾隆名臣, 阿桂爲最, 皇帝素所敬重。 其孫那彦成, 曾任戶部尙書, 少有才略, 皇帝命出征敎匪。 官軍大敗, 彦成爲賊所傷, 民間或云彦成已被傷死, 而尙不以聞云。 一, 上國人帽簷制樣, 比前稍異。 年前, 上皇謂以帽簷, 向上高捲, 所戴頂子, 爲簷所蔽, 朝臣職品, 有難驟辨, 因命低捲帽簷, 百姓效之, 無頂子者, 亦皆低簷云。”
3月 9日
[편집]○辛酉/召見回還書狀官具得魯。 得魯進聞見別單: “一, 皇帝命大臣, 薦剡賢良, 嚴禁各省進獻, 優恤被災人民, 其飭督撫之諭, 略曰: ‘各督撫等, 若能平日留心體察, 遇有保薦, 擇其有實政在民者, 登諸薦牘, 則州縣咸知感奮勉勵, 無如各督撫于庸員中, 應對稍覺明白, 差委尙能勤奮者, 保奏列入, 此等人員, 未必眞有賢聲惠績。 摠以巧言便給爲能吏, 剛毅木訥爲不曉事, 實爲近年惡習。 州縣而親民之官, 能知百姓疾苦培養之氣, 方爲稱職。 嗣後各省遇卓異保薦及奏請陞任, 務須愼重遴選, 察其心術, 訪諸輿論, 以操守端潔, 盡心撫字者爲上, 無得以言貌取人。 時移風氣, 吏治淳而民自受其福矣。 此可謂有愛民之心, 知取人之道。 然在朝廷者, 惟知財利, 爲郡縣者, 浚民膏血, 廉隅日喪, 而威信不立, 絲綸日下, 而徒法不行。 蓋升平恬嬉之已久, 風頹俗敗者若此, 若非大加振刷, 其必漸次陵夷。’ 一, 皇帝下詔求言, 言之可採者, 卽令施行, 雖有未當, 亦不如罪云。 一, 求言之後, 翰林洪亮吉, 投呈三書於成親王及大臣等處, 遣辭多涉誹謗。 憲皇帝嚴明, 仁皇帝寬仁等語, 意存軒輕, 皇帝三四月以後, 視朝稍晏, 恐有俳優, 近習熒惑聖聽等語, 顯肆譏訕, 又論和珅之黨與, 不問大臣之有罪, 釋放。 令軍機大臣, 會同刑部訊問, 擬以大不敬律。 皇帝諭略曰: ‘洪亮吉, 若以俳優近習等語手疏陳奏, 雖荒誕有甚於此, 朕必不加之責, 當借以自省, 引爲良規, 今以無稽之言, 各處投札, 是誠何心? 洪亮吉平日耽酒狂縱, 放蕩禮法之外。 其訕上無禮, 雖非諍臣之可比, 但朕方冀聞讜言, 豈以言語罪人? 亦斷不肯爲誅戮言官, 自蔽耳目之庸主。 今因伊言, 自省于心, 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而已。 原書一件留置以備省覽。 雖所陳絲毫無影響之事, 朕必不因此含怒, 以干太和之氣, 阻敢言之風。 且可隨時披閱, 藉以爲始勤終怠之戒。 洪亮吉, 從寬免死云。’ 一, 苗匪之亂, 連年用兵, 府庫蕩竭, 至於賣官鬻爵, 內自郞中主事, 外至知州知縣, 皆有定價。 自戊午印行《善後事例》一冊, 己未秋, 始令革罷, 而各省之未及聞知, 求爵進來者, 亦令許施。 昨年川、陝兩省軍需, 發銀八百餘萬兩, 再發銀四百五十萬兩, 而十二月捷書奏聞川、陝幾皆平定云。 一, 以京城前三門外, 盜賊各處潛踪, 差出左右翼總兵官, 晝夜巡緝云。 一, 初以軍機事務繁重, 令成親王永瑆, 入直辦事, 尋以未符國家定制許免, 令兵部尙書傅森代之, 而寵遇日隆, 傾動一世云。 一, 皇帝今秋幸瀋陽云, 而此是傳聞, 難此準信。 一, 德明等奏: ‘朝鮮國賫咨官, 向張承勳宅內投遞書信, 四譯館卿郞中明安, 未能阻止。 請交部議處。’ 十一月二十一日, 皇旨以爲: ‘明安旣詢知李光稷投稟情由, 當時不卽阻止, 固有不合, 但念明安, 尙能留心査詢, 於次日, 卽行呈張, 着加恩免。’ 一, 彼地年事, 昨年夏秋之間, 雨暘不運, 關內外僅免歉荒, 而時直則無異豐歲云。 蓋自兵興以來, 轉輪之費, 殆累千萬, 以此衆貨日貴, 歲雖不登, 穀不踊價云。 山東赤地累百里, 關內蝗又爲災, 令郡縣, 雇民拾捕, 每一升給錢一百云。 一, 自柵內至遼東, 雖僻峽深谷, 在在人家, 處處山田, 又見其人多地狹, 而自遼陽至京都, 廣野數千里之間, 烟火相接, 鷄犬相聞, 或百步一村, 或數里一庄, 多則五六十戶, 小亦一二十戶。 若其大處閭閻市肆, 撲地交錯, 連亘四五里, 人口之繁殖, 未有盛於今時云。 一, 中原器用之利益於民生者甚多。 如彈弓、綿車, 獨輪車之類, 皆日用之最切者, 而一人能兼十人之力, 石磨之法, 以驢以馬, 用力少而得效多, 且制甚便簡, 造亦非難, 苟能倣行, 其利必廣, 而未易造次行之者, 特以不習不便故也。 車之用, 尤不可一日無者, 而我國營門所用大車, 初不取法於中國, 故牛馬之力倍猶過焉, 而不利於日用也。 或以爲我東地勢, 難於用車云, 而高麗顯宗時, 康兆以劍車破契丹, 宣宗時, 柳洪以兵車勝敵。 非獨鄭之有偏伍, 楚之有貳廣也。 瀋陽以東, 山嶺重疊, 極其險峻, 而商車往來, 如踏平地。 我國之嶺路, 少加修治, 亦可通用, 此則雖難猝行。 而臣見節使一行, 刷馬所入, 至爲二百餘疋, 若代以車載, 則每車駕牛或馬五六疋, 可以運十五六駄之重, 不過用車十五輛, 牛馬七十餘疋, 有餘無不足。 而兩西列邑之許多弊端, 亦可省革。 一, 彼中公私駄運, 多藉驢騾, 其他耕田磨穀汲水打穀等役, 皆用驢力, 蓋驢之爲物, 芻牧旣易, 字息亦蕃, 若貿來牝牡數百頭, 散置於西北閒廣之地, 待其蕃息用之, 則可謂公私永久之利。”
3月 10日
[편집]○壬戌/前判書鄭民始卒。 民始, 鄭順朋後孫, 英宗癸巳登第。 上在春邸, 與洪國榮出入胄筵, 及御極, 又與國榮同被寵擢, 數歲中歷踐華要, 至躋宰列。 地本單平, 而隆爀壓一時, 國榮屛黜, 上眷不衰, 屢經文任戎垣, 常以籌畫財賦任之官。 至一品, 而性褊愎, 見朝象屢變, 欲以獨立寡助, 作固寵之計, 登筵疪毁廷臣, 語無完人。 任貨權喜掊克翻弄, 世稱數十年來, 財竭民窮, 皆民始及徐有隣之罪也。 然而國榮之以湛爲奇貨也, 勸民始, 與湛結婚, 民始以死堅拒。 眷遇之無替, 以是也。 敎曰: “潛龍舊要, 後先淍謝, 惟重臣一人在耳。 況昔申午、乙未之間, 炳幾圖存, 托以心膂, 雪涕宮燭, 慨然有北首爭死之意。 幸荷我寧考天地日月之仁之明, 綴旒尊以磐泰, 烝黎爲之謳歌。 則予有一二臣同駿, 惠我宗國, 整倫綱於隻手, 樹風敎於來世。 凡有血氣含生之類, 孰不知一部《明義錄》爲海東之《春秋》也? 若有風雲之會, 功成名立, 園林鍾皷, 富貴豢酣, 則鮮克中度, 多不獲全。 重臣能謙畏自持, 言其宦業, 亦可謂盛矣。 典四營而長六部, 按三藩而處兩館。 銓衡翰墨, 金(轂)〔穀〕卒乘, 旣華且膴, 罕與無倫, 而公退蕭然, 門無蹄輪, 不改韋布規摹者, 垂今二十有餘年。 撫之以彝器, 旌之以車服, 《易》之涉水濡尾, 《書》言寵利居功, 今知其免矣。 豈意一疾, 就養江墅, 竟至於不起? 嗟嗟! 重臣, 何以復見? 尙書履聲, 宛若在耳。 重臣自在先朝被特眷, 釋褐簪筆, 三銜使命, 筵席恩言, 傍觀嘡若, 重臣之爲重臣, 自昔我先朝所命之者。 惜乎惜乎。 卒判敦寧府事鄭民始, 特贈右議政。” 當日下批, 仍令弘文館, 不待諡狀, 卽議易名, 俾趁立旌之前, 賻襚之需, 雖已內下, 自該曹倍給, 東園秘器之副, 亦爲傳送, 致弔致祭, 護喪等事, 當自內閣, 按例擧行, 其子待闋服調用, 祿俸限三年輸送, 亦依大臣例。
○以洪樂游爲司諫院大司諫。 賜鄭民始諡忠獻。
3月 11日
[편집]○癸亥/以閔台爀爲吏曹參判。
3月 13日
[편집]○乙丑/以李尙度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 14日
[편집]○丙寅/掌令宋文述上疏曰:
“臣待罪南邑, 道臣考績, 至有居殿之擧, 臣孤立之蹤, 積慍于人, 中此爲賊報讎之毒手。 此撫躬自悼者也。 上年穡事, 八路均豐, 而獨湖南右沿十餘邑, 終未免歉。 而畢竟陳地劃入執稅。 伏願特行蠲免, 以慰一方之民心。”
批曰: “昨年湖南右沿民勢之難支, 不問可知, 南顧一念, 專在這裏。 其間屢飭, 意謂有一分之益矣, 今若反於陳處執摠, 白地定稅, 而貸他穀賣他田, 以償未移之代, 則民之呼號冤悶, 烏得不然? 旣聞之從, 豈可以後時任他之爲? 卽令廟堂, 査問道伯, 詳覈勿徵, 當該守令, 指名報來後, 令該府, 拿問處之。”
3月 15日
[편집]○丁卯/展拜于景慕宮。
○次對于齋室。 上曰: “掌令宋文述疏下款, 旣關民隱, 故雖已賜批, 而上款言渠之殿最居下事, 而中此爲賊報讎之毒手云云, 被劾反駁, 猶爲不可, 況以守令居下於道臣之手, 而有此反詈者, 豈不萬萬駭然乎? 殿最, 非監司之殿最, 卽以朝廷之命, 操黜陟之柄, 則爲守令者, 豈敢如是? 其在國綱, 亦不可仍置, 欲問於卿等而處之矣。” 領議政李秉模等曰: “事體所在, 萬萬駭然矣。”
○罷黃海道觀察使朴基正職。 以營舍材力, 貽弊民邑也。
○以申思運爲判義禁府事, 金載瓚爲奎章閣提學, 徐榮輔爲黃海道觀察使。
○以李得濟爲左捕盜大將。
3月 16日
[편집]○戊辰/敎曰: “有國則有朝廷, 而紀綱法典, 爲牽制維持之具。 此而放倒, 任他厮壞, 則其流之爲弊, 將若之何? 近於法從淸列, 何多反詈之口氣? 反詈尙云可駭可愕, 何況以下官凌上官, 而事又關於莫嚴之考績乎? 前有一臺章, 而彼則特換其名者, 不必臆逆索言, 今又有當者因自己考績事, 極意分罵之說, 登諸章疏。 而民事爲重, 不可以人廢言, 先施例批, 而在朝廷繩愆紏謬之政, 何可容忍? 昨於賓筵, 問可勘之罪名, 而大臣以未及見疏本爲言, 使之筵退後論勘。 而此後凡係似此風習, 一切嚴禁。” 領議政李秉模, 箚請宋文述削職, 依施。
○以李書九爲吏曹參判。
3月 17日
[편집]○己巳/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園寢幸行, 親御平戎服或軍服, 寔遵庚辰溫幸時服色, 奉安閣所奉御眞, 亦用此服。 蓋出於我聖上述事寓慕之孝思。 年前故重臣李文源, 引故相臣李天輔昔年溫幸時所覩記者, 請於園幸時侍衛諸臣皆用軍服, 其後承史閤臣, 亦皆從上服, 再昨年敬陵幸行時, 故提學鄭民始, 以陵園幸服色之不宜異同筵奏, 衛內諸臣, 皆依園幸例擧行。 而猶未有指一定式之事矣。 臣意則以溫幸服色, 遵用於拜園之時, 聖意實有所在, 而謂以同是幸行, 仍爲陵幸服色, 事體恐不必然矣。 今當幸行隔日, 不可無一番稟定, 此後陵幸時衛內諸臣服色, 竝以戎服隨駕, 至於陵園同時展謁, 則服色有難續續換着, 以園幸服色, 仍爲磨鍊, 恐合事宜。” 從之。
3月 19日
[편집]○辛未/以宋銓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 21日
[편집]○癸酉/展拜元陵, 行酌獻禮, 歷拜健元陵、穆陵、徽陵、顯陵、惠陵、崇陵。
○敎曰: “今日來拜, 孺慕當作何懷? 周旋象設, 若承玉音。 記此日之擧, 宜施於駿奔諸臣, 一則志感, 一則志慶。” 仍施賞獻官以下有差, 亞獻官左議政沈煥之、終獻官右議政李時秀, 熟馬面給, 執禮尹序東、典祀官韓致應、大祝金近淳, 加資。 近淳以未經準職, 寢之。 上, 以近淳年少驟躐, 欲老其才也。
○設慶科庭試初試。【文一所, 設於禮曹, 通中樞府, 北至於光化門外, 南至于京兆府前路。 設布爲城, 入門三萬二千五百九十八人, 收券一萬三千七百三十七張。 二所, 設於丕闡堂, 東至于大成殿門外, 南至于香橋。 入門三萬九千八百七十人, 收券一萬五百二十二張。 三所, 設於明倫堂, 東至于食堂橋, 北至于碧松亭, 與二所竝用布城, 入門三萬九千三百七十人, 收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七張。 三所入門, 合十一萬一千八百三十八人, 券三萬八千六百十四張。 武一所, 設於訓鍊院, 入門一萬一千五百九十一人, 二所, 設於慕華館, 入門一萬五十人, 三所, 設於南小營, 入門一萬四千二百五十人。 三所入門合三萬五千八百九十一人。】
3月 22日
[편집]○甲戌/御春塘臺, 試人日製。【入門十萬三千五百七十九人, 收券三萬二千八百八十四張。】京居首幼學金秀鍾, 鄕居首湖西幼學李南翼, 竝直赴殿試。 之次一百人, 各給二分, 除較等, 特付今庭試初試榜尾。
○判下上言一百三十三度。
3月 25日
[편집]○丁丑/命庭試初試榜目中, 恩賜給分人見漏者, 付之榜尾。
○設三日製于泮宮。
○平安道觀察使李泰永狀啓言: “郭山郡之移邑雲興, 在於丁丑, 及至丁亥火災後, 道臣以基址甚窄, 井泉不足, 還移舊邑。 彼我國使星之行, 官吏卒隷, 出待雲興, 民力匱竭, 戶口漸損。 顧今事勢, 還邑雲興, 然後民可奠居, 邑可紓力, 廟堂請施行。” 上, 命遣備郞看審, 又詢問大臣諸宰。 敎曰: “今之邑治, 論以凡眼, 山勢頗麤, 地形稍僻, 而土品膏沃, 水泉深長, 雲興則基址明朗, 村閭櫛比, 而土地井泉, 不及邑治。 故一邑之論, 半以邑治爲勝, 半以雲興爲勝, 此蓋或因使役之偏苦, 或因居住之爲近, 各濟其私, 非以公眼, 論其大體也。 道臣所請, 雖甚詳備, 萬一日後又有不便之端, 更議移舊, 非但擧措之顚倒, 於焉之間, 民邑受弊, 又當如何哉? 該邑倅, 另擇久任, 蘇捄其軍籍之弊, 則古來出站, 未必爲通邑殘盛之原。 更令道臣, 反覆參究, 如以還移雲興, 爲十分無疑, 百年無弊之策, 則從所見另爲馳啓後稟處。”
3月 27日
[편집]○己卯/齋宿于摛文院。
○次對, 仍行日次儒生殿講, 上齋生製述。 領議政李秉模曰: “故相洪命夏, 以士林主人, 力贊大義, 事業樹立, 可謂卓然矣, 先輩名碩, 亦有不祧之議。 而此則事係體重, 有難仰請。 驪州地有沂川書院, 卽文敬公金安國俎豆之所, 而故相之兄故監司洪命耉配焉。 故相, 驪人也, 而未參追配之典, 士林公議, 以是爲積鬱之端矣。” 上曰: “洪命耉之追配, 是先朝辛酉年飭禁以前事乎?” 秉模曰: “然。 近來追躋事當嚴禁, 而故相功業, 與他自別, 求之近古, 罕有其儔矣。” 上曰: “驪州有先正宋時烈俎豆之所, 而己亥年以別例特設, 卽飭禁後初事。 先正書院, 事體自別, 而伊時猶加十分難愼。 且坐久日沈陵栢暗, 不知何處跪陳辭之句, 卽先正之起感於故相貞翼公李浣家者。 如以貞翼之處地, 尙無驪上俎豆之所者, 可謂欠典, 而尙至今鄭重持難, 則故相之追配, 有難遽然許施矣。” 左議政沈煥之曰: “辛酉飭禁以後, 有不敢遽然仰請, 而故相則士林公議, 厥惟久矣, 該邑儒生, 以此事上來。 而臣則以爲朝令所在, 未敢議到, 惟在朝家處分云爾矣。” 右議政李時秀曰: “臣亦聞故相之爲名相, 俄於閤外, 亦聞領相所言, 而以爲有難遽議矣。” 秉模啓言: “南兵使崔景岳, 枚啓三水府使及各該鎭將所報以爲, 厚州鎭十八烽, 麒麟山兩烽臺, 及舊乫坡知堡西峯, 沙里峯兩烽臺, 依節目設置, 則魚面自作乫坡知, 舊乫坡知所屬, 四烽自爲內地, 竝宜革罷云。 民弊莫如烽臺, 而今於厚州等諸烽臺設置後, 魚面等四烽, 旣爲內地, 則烽臺革罷在所不已, 更無持疑之端。 請依所請施行。” 從之。 煥之啓言: “賜額書院腏食之列, 以後賢陞享, 係是重典, 苟無士林之仰請, 朝家之特許, 則不得擅行, 其例卽然。 近聞鄕外儒生, 不識事體者, 往往私相發論, 以朝廷之昔賢, 或鄕黨之宿儒, 任意追躋, 互濟其私, 多咈公議。 由是院享不嚴, 鄕習漸卑, 臣竊爲之慨歎矣。 請令該曹, 嚴飭諸道, 俾列邑之有賜額書院, 而不經稟命私躋俎豆之列者, 雖有碩德名臣, 亦竝釐正, 以待有識之士論, 以重尊賢之國典。” 從之。
3月 28日
[편집]○庚辰/御摛文院, 親傳咸興、永興兩本宮衣幣香燭。
○御春塘臺, 行到記儒生製講, 抄啓文臣親試, 內禁衛、西北別付料軍官摩嶺以北及三、甲、江界、濟州武士試射。
○春到記製述同等三人, 生員沈英錫、閔耆顯, 進士趙庭和, 講居首幼學李集運, 竝直赴殿試。
○召見關西經工被薦人五衛將金道游。 上謂道游曰: “天人性命之奧, 雖非後學所可驟語, 而觀於向來條對, 亦可知心性上工夫之眞有所存。 平日講究之際, 果從何處用力乎? 聖經賢傳, 何莫非服膺處, 而喫緊切近, 眞積力久, 尤莫要於四書, 四書之中, 前所用力者, 爲何書?” 道游曰: “《大學》爲入德之門, 《中庸》爲闡道之書。 臣有何知識, 而始好《論語》、《孟子》, 誦讀於《庸》、《學》尤不敢放忽。 若言四書之中何者爲好, 則當以《庸》、《學》二書爲對。” 上曰: “人有恒言, 必曰《庸》、《學》, 而《中庸》則比之《論》、《孟》, 尤爲深奧, 初學用工, 難以遽議。 讀書次第, 固當以《大學》爲先, 《大學》之中, 明德又爲開卷第一義。 爾於明德二字, 果有所理會者否?” 道游曰: “如臣下土愚陋, 安有別般見解? 而今此下詢者, 抑以 ‘明德本心’ 之訓, 指敎者乎?” 上曰: “是矣。 明德本心之訓, 爾果何如看得?” 道游曰: “朱子章句, 釋之以人之所得乎天, 虛靈不昧, 以具衆理, 而應萬事, 玉溪盧氏, 以本心二字, 發揮其旨, 儘有見得矣。” 上曰: “明德有以心言者, 有以性言者, 而就章句中見之, 則虛靈屬心, 具衆理屬性, 應萬事屬情。 此朱子所以又引張子心統性情之說, 以爲最精者也。 蓋明德, 旣不可專屬於性。 而若謂之心, 則心又有善惡, 此所以心字之上, 必下本之一字, 然後始爲完備。 而詳味章句中數語, 則初不露出心性等字, 而自諳心性之義, 眞可謂盡出矣。” 上, 又曰: “玉溪本心之說, 李文成《聖學輯要》, 始加表章, 此一條, 卽《大學》之最要處也。 至於《中庸》, 一篇之關鍵, 在於戒愼、恐懼一節, 文元公金長生, 有通貫動靜之說, 此學文成之發揮本心, 二家可謂同功, 而此亦非文元之創說, 卽亦推衍朱子之餘旨者也。 愼獨工夫, 在於幾已發跡未著之時, 固可屬之於發以後事, 而恒存戒懼於不覩不聞之中, 則此非持敬而何? 朱子章句有曰: ‘君子之心, 常存敬畏, 雖不見聞, 亦不敢忽, 所以存天理於本然。’ 夫子此言, 可謂發前聖所未發, 以敬畏二字, 釋戒懼。 大抵大本之中本然之性, 思聖闡孔聖之微意, 戒懼屬敬畏, 通貫動靜, 朱夫子又闡子思子之微意。 蓋常存敬畏, 卽主敬也, 主敬, 卽主靜也。 靜之一字, 原於樂記所謂人生而靜者, 而周濂溪亦曰: ‘定之以中、正、仁、義, 而主靜。’ 主敬之工, 固當以靜爲本。 而徹上徹下, 無乎不在, 則亦豈不通貫於動時乎? 此所以特言敬畏二字於章句也。 朱夫子於戒愼恐懼, 則旣釋之以常存敬畏, 於愼獨則又釋之以跡雖未形, 幾則已動, 反覆潛玩, 實不覺手舞足蹈矣。 《大學》明德之說, 表章於文成, 《中庸》戒懼之旨, 發揮於文元, 此固文成、文元之見得卓乎, 而其實則皆原於朱夫子之發明經旨, 此二段, 實爲《庸》、《學》之開卷第一義矣。” 道游曰: “《庸》、《學》一部之旨, 已具於開卷之初, 此所以特揭於首章, 而朱夫子闡發之道, 誠如聖敎矣。” 上曰: “《大學》, 孔氏之遺書, 而曾氏之獨得其傳者也, 至於朱子之發揮, 尤有光於曾子, 《中庸》戒懼之旨, 亦至朱夫子而後, 始盡剖析, 發前未發。 繼往開來之功, 眞是孔夫子後一人, 爾果能篤信而尊尙之否?” 道游曰: “孔子之後, 集大成者, 只是朱子一人。” 上曰: “孟子之泰山巖巖, 濂溪之觀天地生物氣象, 程伯子之春風和氣, 何莫非後學之所當尊慕, 而朱子則集群賢而大成, 開來學於無窮, 其功爲尤大。 不幸葱領一泒, 流爲王、陸, 而中國之號爲冠儒服儒者, 或不知朱子之可尊。 我國則不然, 文敎丕闡, 儒賢輩出, 莫不以朱子爲標準, 而近日尊尙之風, 漸不如前, 於世道誠非細慮。 如爾者之居在遐陬者, 如是勤求招徠, 爲其能明習經傳, 尊信朱子, 爲一鄕之所推也。 爾其悉言所懷。” 道游曰: “臣何敢仰塞聖敎乎?” 上曰: “招爾亦爲道內人土之知朝廷所尙也。 自爾等入於薦剡之中者, 須思所以倡勸之方, 則一鄕之人, 亦豈無風動之效乎? 經學之中, 亦必以闡明朱子之道爲務也。” 道游曰: “顧今習俗日貿者, 經術不明之致。 臣之所居之鄕, 無稗官雜記之傳播者, 善敎之, 則孰不尊朱子乎?” 上曰: “關西只有鮮于司業一人爲抄選, 于今近二百年, 而爾等初登經學之薦, 豈不貴乎? 爾於下去之後, 與近日薦剡中諸人, 各以經義中朱夫大子書, 訓牖於爾等力所及處, 俾近日宣召有實效, 則其幸如何? 爾等勉之。” 仍敎曰: “關西莫曰尙武。 河、朔待以齊、魯, 則是亦齊、魯已矣。 才智不拘地閥, 用捨何界遠邇? 浿水以外, 惟鮮于儒臣一人, 登於王朝, 由前由後, 閴然無聞者, 不以齊、魯待也。 蓋天地萬物, 本吾一體, 天地位然後萬物育。 卽聖人之能事, 而修道之敎, 亦在其中。 年前命箕伯, 以明習經義之生薦之, 旣薦之下, 七書、三禮、春秋講義, 俾各條對, 及見其對, 未有左右之佩劍, 而能剖析劈斷, 開口便說, 雖求之於金華橫經之列, 未易多得。 豈不奇且美哉? 在三儒, 可謂曠有之盛擧, 三儒中金道游, 卽其文可知其所存。 竊欲一致之, 近因上來, 再登筵席所對, 又勝於其文。 而惜其年已篤老, 勢難久滯京中, 於其還也, 當以所欲見之書。 與之。 《朱子書節要》、《朱子書百選》各一帙賜給, 與兩儒所對講義, 令本道刊印, 爲關西之勸, 俾西土之人, 知尊朱子所以尊王也。” 遂命本道編刊金道游等經義條對, 名曰《關西賓興錄》。 又命關北道臣, 採訪解經旨嫺功令儒生以聞, 下條問及御題試之, 優等九人賜第, 經工生除職, 編印其作如關西例, 名曰《關北賓興錄》。
3月 29日
[편집]○辛巳/命以敦寧都正崔昌迪, 爲江原道嶺東分敎官。 仍命以《雅誦》、《朱書百選》等書, 分賜昌迪及前都正安錫任、前府使朴師轍。
○三陟、杆城火, 延燒數百戶, 命平海郡守權晙, 按廉慰撫之。
二十四年 夏四月
[편집]4月 1日
[편집]○癸未朔/日有食之。
○以曺允大爲吏曹參判。
4月 3日
[편집]○乙酉/御春塘臺, 行文武科殿試, 武試分五所。
4月 6日
[편집]○戊子/領議政李秉模, 以武試榜目漏錄事, 箚引, 批曰: “我朝士大夫之立於朝者, 莫不明習故寔, 殿陛(巖)〔廟〕廊之間, 咸秩有則。 而今人在家樂放縱, 在公憚繩檢, 以至朝儀筵體之不嚴, 而有識豈無竊歎? 予嘗兢兢, 必欲遵古而守舊者, 意豈淺淺? 卿之博洽綜密, 著譽於今日廷臣, 況試院之儀, 與法殿等? 而具僚之周旋, 猶未免不如式者多, 深恐今日明日, 一事二事, 瞻聆之自歸慣熟。 至於所引榜眼人名之未及照察, 特細節。 卽令該曹, 付標施行。”
4月 7日
[편집]○己丑/江原道三陟、杆城等暗行御史權晙狀啓言:
“臣入杆城境, 直抵古栢津火燒處, 探問事勢, 審視形止, 則延燒六十九家, 而恤典分給米爲二十九石零。 燒戶所食還穀, 時値臘月已封庫, 故出給之數, 各穀爲一百五十九石零, 營邑亦皆有助給。 以今所見, 聚落旣成, 皆已奠接。 其中或有農糧難辦, 而自願受還者, 故以附近倉穀留庫條分給。 而自古栢津, 轉尋境內村閭, 詳細訪問, 則蓋自癸甲以後, 朝家存恤之澤, 偏及於本邑。 貢蔘之蠲除, 陳結之減免, 砲保之給代, 流民之限十年勿侵雜役, 皆是邑民再生之秋, 而去今十六年之間, 瘡痍幾盡甦醒, 流寓亦旣安集, 比之他邑, 還爲無弊。 外此潛跡時所聞見, 開錄于左。 一, 本郡古栢津燒戶中, 有帶軍保者, 身布旣皆蠲免, 則三陟燒戶, 亦有案付軍與內奴、驛奴合五名, 其在一視之義, 竝爲蠲役, 恐合事宜。 一, 三陟後坪窟村居幼學金采仁姪女, 幼失父母, 年至二十七而未嫁, 隣居鄭完守以私賤贖良者, 欲娶之爲妻, 而地不相適, 不敢生意, 誘同里小兒, 買給錫指環於金女, 號於衆曰: ‘某女當歸于我。 我嘗買給指環。’ 女聞其言, 仍卽縊死, 采仁, 惡其醜名, 遂爲掩置。 後入官家廉問, 捧招各人, 至有報營之擧, 營題亦已白其心, 而但完守則杖而釋之。 不可不一番更査, 得其直情然後, 完守則照以誣人之律, 使冤死之魂, 得以暴其本情。 一, 杆城海尺十一, 船格軍七十七人, 昨年正月十一日, 捉魚入海, 猝遇急風, 一時漂沒, 而以屍身拯得前, 生死未分, 不得狀聞, 恤典亦不得題給云。 而時値正月, 寒威太酷, 惡風大發, 則其爲渰死, 丁寧無疑。 以臣所聞見言之, 孤兒寡婦, 呑聲掩泣, 有不忍見。 分付道臣, 設祭海上, 以慰啾啾之魂, 特蠲船稅, 俾無白徵之冤。 一, 襄陽洛山津, 有東海神廟, 享禮在於國典, 則其爲所重如何, 而近年以來爲祭官者, 全欠致敬, 牲豆不潔, 往來商旅, 輒事祈禱, 便成淫祠, 重以前洪川縣監崔昌迪家, 在於神廟至近之地, 鷄犬糞穢, 雜遝於其間, 村里烟火, 繚繞於逼側。 神人狎處, 殊非敬遠之義。 近來風濤險惡, 人物間多渰沒, 魚産亦甚絶貴, 沿海人言, 皆云職此之由。 語涉傅會, 不足爲經, 其在敬神明重祀典之道, 不可仍置。 分付道臣, 重新其廟, 使之潔淨, 享祀之具, 亦必申飭, 凡係淫禱, 一切禁斷, 廟前人家, 亟命撤去。”
敎曰: “觀此狀本, 杆民亦有就次奠居之望, 甚可幸也。 附陳諸條中, 首條果然。 卽爲文移道伯, 或分付邑倅, 一依杆城古栢之例蠲役。 三陟後坪窟巖村査事, 亦付之道臣, 拔例査決狀聞。 杆城海戶近百名渰沒之, 尙無登聞, 豈可謂之生死未分乎? 卽令道臣, 嚴飭地方官, 設壇慰侑, 船稅依狀請擧行。 襄陽洛山津東海神廟事, 亦依狀請修補後, 道伯狀聞, 則當差爾爲獻官, 設祭以祈襄民之若昔富盛。 嘗聞襄、杆銀口魚捉納之弊, 爲小民切苦, 而爾於今行, 何不擧論於狀本乎? 以無用之物, 爲難矯之端者, 已無意味, 且以任土之義言之, 襄猶該邑, 杆尤不當。 此一款每欲定式而未果, 爾適銜命嶺東, 先從兩邑銀口魚, 無論供御與營用, 依濟州折大全鰒勿捉之例, 更勿擧論。 不但不爲封進與卜定而已, 雖自該邑, 若有一尾貿用之弊, 該守令, 施以均廳隱結之律。”
4月 8日
[편집]○庚寅/敎曰: “周制必貴世祿, 鄒書嘗稱喬木, 今春慶科之榜, 可謂得人。 忠藎之閥, 肺腑之地, 後先策名, 同時唱第, 怳若閔文貞、金文忠故事, 而見其應試之券, 宜備顧問之列。 戴花登瀛, 況有一二可言之已例乎? 新及第高敞縣監閔耆顯、前令金履度, 副修撰除授, 令經筵, 鑞牌導前。”
○敎曰: “武科前宣傳官李熙章, 提督忠烈公之後也。 提督東來時, 聘我國士族之女, 生丈夫子, 仍留東土, 爲熙章之所自出, 而流落海陬, 且數百年, 始有科名, 豈不奇哉? 令該曹, 摠府經歷加設擬入, 明日肅拜, 同爲謝恩。 而鍾儀南音, 不忘本也。 此後如熙章家人之登文武科者, 於放榜日, 以花牌拜于宣武祠及提督祠宇, 著以爲式。”
4月 9日
[편집]○辛卯/召見文武新恩, 敎曰: “我朝山西之種, 輒數壯節之後, 而世世登壇, 至今有大樹之風者, 惟摠帥之家爲最, 以故訓將申汝哲, 爲其高祖也。 摠帥之子, 今登虎榜, 豈但爲摠帥喜也? 武科新及第申紘, 宣傳官擬入。 同榜徐春輔, 以文淸家人, 投筆爲武科, 科則一也。 出身之後, 何可任他? 武兼宣傳官, 亦爲加設擬人。”
○忠淸道觀察使金履永, 以永春縣監金壽祖, 徑送印信兵符於兼官, 馳啓請罷黜, 敎曰: “遠外別般收用之人, 將不容於道伯乎? 去年湖南, 逐一宣召人之除百里者, 今於湖西又有此狀, 聽聞所及, 孰欲彈冠乎? 此道臣按藩以後, 未聞以經行明修之人, 薦于朝, 竝與朱書有工夫者, 尙無皂白, 忽於辛勤宣召之人, 抉摘若此, 寧不駭然之甚乎? 該道臣越俸五等。 南臺處義自別, 亦何可强令察任? 該縣監金壽祖, 還除持平, 乘馹上來。”
4月 10日
[편집]○壬辰/敎曰: “提督孫李熙章紅牌, 聞有年號云, 安寶之承宣, 何其固陋乎? 抱此牌拜其祠, 彼固識蔑。 雖不知其顙之有泚, 想惟如水在地之提督英靈, 其果夷猶於來拜之時乎? 紅牌一張, 卽爲改書安寶, 招致李孝承給之, 仍令宣武祠郞官, 率往更拜, 亦令更拜其家祠宇。 似此之人, 紅牌與敎旨依此例, 令吏曹兵曹, 詳載謄錄。”
4月 11日
[편집]○癸巳/敎曰: “每見《抗義新編》, 高忠烈父子諸人精忠特節, 至令罽衣卉服之倫, 相顧錯眙, 尙今澟然有生氣, 勃勃於湖海之間, 未始不拊髀而興歎也。 今其後孫廷鳳, 向預《大學類義》編校之列而知其名, 試之以功令, 則三場俱選, 益驗其所存, 條問經義, 則其所對九經疑義, 尤有識見。 又因計等較分之裒然爲首, 特賜及第。 今旣放榜, 以是家而有是人, 何官不做, 何典可靳? 先付湖南外臺, 使之乘傳還鄕。”
4月 12日
[편집]○甲午/召對。
○以金載瓚爲判義禁府事, 特拜尹光顔爲成均館大司成。
○京外儒生金鍾眞等上疏曰:
“粤在端廟朝, 有若忠正公朴彭年、忠文公成三問、忠烈公河緯地、忠穆公兪應孚、忠簡公李塏、忠景公柳誠源, 世所稱六臣也, 此六臣, 卽我國之夷、齊, 皇朝之方、景也。 是以世祖大王已許以萬古忠臣, 其後列聖朝所以隱恤而伸暴之, 旋褒而表章之者, 至矣盡矣。 其墳墓院宇, 旣有朝家封植修建之節, 則若無待於其子孫之崇奉永享者。 然, 至於繼絶存亡, 使其忠魂毅魄, 各有所依歸者, 則聖朝之恩典, 尙有所未遑, 而志士之永慨, 尙有所壹鬱者也。 噫! 彼六臣之精忠大節, 實無異同, 而止彭年之一縷血屬, 幸而不絶, 近又蕃昌, 則足可見仁天不食之理。 而惟彼五臣家之滅絶無後, 實爲天地之有憾, 百世之傷痛也。 在昔肅廟乙酉, 禮曹判書閔鎭厚建白筵中以爲 ‘河緯地被逮之日, 以後事, 托於其從子源, 請依乙巳名臣金䃴立後例, 以源之後孫, 俾奉其祀。’ (復)肅廟下敎曰: ‘六臣與他自別, 何可不爲繼絶乎? 依所達特施。’ 於是河緯地始有主祀之孫, 至於成、兪、李、柳之家, 獨未蒙一例繼存之典者, 誠未知何爲而然也。 嘗聞顯廟朝, 有一吏胥, 得成三問木主於仁王山下, 粉字丁寧, 其時章甫, 走議於先正臣宋時烈, 則先正以爲: ‘今去先生之世, 已數百歲矣, 以禮則親盡當祧, 而先生之節, 當百世祀之。 夫天旣啓之, 人又埋之, 則豈其所忍哉?’ 因令依神返室堂之禮, 還安於魯恩洞舊第。 噫! 木主之復顯, 可見天意之不廢其祀也。 然而虛堂木主, 至今無依, 則烏在其天意之不偶也耶? 六臣就義時, 有曰忠壯公李甫欽者, 登第初被選集賢殿博士, 與成三問等, 共撰《歷代通鑑》, 已有志氣之相契, 終致節義之同歸。 其殉義顚末, 詳載於《莊陵誌》中, 其無後絶祀, 又與彼四臣者同焉, 則今於存祀之典, 不可不幷施一體之恩禮也。 故提學李宗儉, 卽甫欽之從兄也, 柳誠源之內從也。 嘗於端廟在春邸時爲宮僚, 以孝友登聞, 文宗大王賜堂號孝友, 故大提學卞季良詩曰: ‘聖上名堂切, 儲宮造道深。’ 蓋實蹟也。 與甫欽同榜登第, 又與之同志, 當光廟受禪之際, 屛跡自放, 終身不仕。 其遠蹈邁往之節, 昭載《龍仁邑誌》, 及故贊成柳希春之文。 雖未及與甫欽同時殉節, 而至於秉義自守, 卓然有立者, 則眞所謂難兄難弟矣。 故士林追仰幷侑鄕社, 亦可見百世之公議也。 其時又有監務李智活者, 十四中司馬, 十八出宰雲峰, 及夫乙亥, 喟然歎曰: ‘古之朴儒, 與我同志之士也。’ 遂入居昌朴儒山中, 操文祭朴儒, 手自築臺, 名曰‘望月亭’, 每朝夕, 北望瞻拜。 嘗有詩曰: ‘夜夜相思到夜深, 東來殘月兩鄕心。 此時冤恨無人解, 孤寄山亭淚不禁。’ 蓋寓寧越戀君之意也。 自丁丑十月以後, 皇皇如喪, 每携酒獨登朴儒山頂, 竟日痛哭而返, 仍終身自靖, 世稱學邃道隆, 有五柳風焉。 此兩臣之節義, 亦足以警世礪俗, 而只以忌諱互錯, 尙此泯沒無傳, 玆豈非士林之所嗟惜者乎? 請成三問、兪應孚、李塏、柳誠源及李甫欽五臣之絶祀者, 必存祀, 而使之依歸焉, 李宗儉、李智活兩臣之泯沒者, 則旋褒而使之表著焉。”
命疏辭, 下該曹, 議于大臣稟處。
4月 13日
[편집]○乙未/敎曰: “金會淵, 卽重臣金鍾正之子。 重臣爲春坊於設院之初, 而後又爲賓客, 自宮僚爲宮賓者, 惟重臣遍爲之。 其子以宿聞其名於泮製者, 今幸釋褐, 而說書又適有窠, 後日政擬入。”
4月 15日
[편집]○丁酉/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王世子嬪再揀擇吉日, 以來閏四月初九日定行事, 命下矣。 謹考前例, 再揀擇後嘉禮都監堂郞, 令吏曹差出, 凡事設都監擧行矣。 請稟旨。” 敎曰: “辛卯年聖敎, 有 ‘三揀擇尙遠, 徐觀差出’ 之命, 今番亦然, 三揀擇, 欲行於秋冬間, 設都監, 亦待下敎。”
○次對于齋殿。 上曰: “日前因耽看書冊, 自朝至午, 看過十三卷, 午皷之後, 始進水剌, 而忽得眼部浮高之症, 今至數日, 尙未獲差, 可悶矣。 初揀擇之禮, 旣行於廟謁之日, 再揀方欲涓吉。 今日展拜, 蓋欲寓有事必告之意, 故不敢不自强矣。” 又曰: “寒食以後, 今月初八日始得雨, 而猶恨其未足。 際此一霈, 方切顒企。” 領議政李秉模曰: “當此農節, 一雨一暘之關念, 或不無過費聖慮處, 下情甚爲仰悶矣。 眼部症候, 亦出於看書之過勞, 繼此不疲之聖意, 臣固仰認, 而亦豈能無妨於節宣之道乎?” 上曰: “新榜中兩玉堂, 俱以乃祖之孫, 新叨經幄, 而其家先故, 亦皆以經學著名, 驪陽府院君至以國舅, 入參講筵矣。” 上又曰: “昨見新入注書之筵說, 則有模稜說話, 竝皆拔之。 昨令承旨, 由永淸門入侍, 而因言: ‘先朝五十年, 每多晉接之時, 故故重臣鄭昌順, 嘗爲翰林, 每當中夜入侍之際, 未及着綱巾而出, 到建陽門外, 穿一圈, 過建陽門內, 又穿一圈, 此亦可想見其時史官之勞矣。 近來如無公務之酬應, 則一日一次之外, 未嘗晉接。 蓋予素志, 在於右賢左戚, 以收親賢士大夫之效, 而不但不見其效, 反有許多弊端, 頻接之爲罕接, 良由於此云。’ 而及見其筵說, 則賢士大夫一款, 全然刪却, 其他說話, 亦皆揀取, 四面八方, 無礙者然後, 始爲抄錄, 似此之習, 果學於誰某而然乎。 今番新榜, 摠爲四十一人, 地處也相貌也才華也, 眞可謂照爛, 而若或學得此法, 駸駸同歸於時俗樣子, 則豈不可悶乎?” 又曰: “監試不遠, 士習所當嚴飭。 今番科場, 八方齊會之時, 只見其雜糅紛亂, 而不見其整齊嚴肅, 若無別般申嚴之擧, 則來頭蕩然之慮, 安可保其必無乎? 殿試場中之失券者, 至於四人, 此亦可見士習之不善矣。 大抵今人之全不能文者, 亦不欲坐停, 稍能成樣者, 亦必欲借手於勝己者。 先朝屢行科擧, 而嘗於春塘臺之科, 收券爲萬餘張, 伊時猶爲初有矣。 近來則甲寅收券, 爲二萬餘張, 今番爲三萬餘張, 此豈人材蔚興之致乎? 科規之蕩然, 寧不寒心? 此後則申明飭勵, 雖節製到記不文之人, 初不敢入場, 正爲目下之第一急務, 而監試照訖講, 旣當於前期三朔設行, 其所另飭之方, 不可不及今講究矣。” 秉模曰: “今番則擧子之上來者, 旣如是夥然, 自上處之, 不得不如此矣。” 上曰: “旣非親臨試取, 則無設場於闕內之例, 而吏判以素守格例之人, 至有設場於景福宮之論, 則擧子之多, 可知矣。 雖以武士言之, 初不呼名而入射云, 寧有如許貌樣乎? 今番監試, 不可不先期申令, 而朝廷之上, 每每論及此等事, 則在下之聞風懲戢, 必有置郵傳命之效。 先自照訖講, 京則付之四學, 外則付之各邑, 前期設行, 緩緩捧講爲好。 卿等更須爛商, 以爲後日次對稟處之地。 初試之取千人, 始自先朝癸亥故相趙顯命之建白, 而世以爲千初試, 後尤多行私云矣。 予之本意, 不欲爲千初試, 而今番則不得已一行矣。 正始正終之意, 頃亦已言及, 而今秋以後, 無論大小場屋, 必以嚴之一字, 爲正始正終之工。 今日下敎, 便是虛頭, 從當有入題破題矣。 科制變通, 決知其行不得, 故初不措手, 而官爵旣用中批, 科擧何獨不然? 古則殿庭之科, 多有不糊名者, 而古今異宜, 旣不可以不糊名, 而亦不以物色取人。 向來學齋任講, 多收得人之效, 而久或有弊, 近亦不爲。 至於上齋生之應製, 便是儒生中抄啓文臣, 斤兩輕重, 莫逃於鑑別之際矣。 予於嚴科場一事, 自有若心, 今豈可因一番之蕩然, 而以致有始無終之歎乎? 卿等亦須知此意, 另思對揚之道也。” 秉模曰: “臣於日前, 待罪分所命官, 而聖敎之下, 不善奉行, 顚錯多端, 尙不勝惶悚矣。” 上曰: “近俗於格例邊事, 都未嘗留意, 顧今朝廷之上, 實地邊事, 已無可言, 賴以維持, 只是格例而已。 若幷與格例而擺脫之, 則當作何許模樣耶? 格例非小事也。 臣拜其君, 子拜其父, 是亦格例也。 外而朝廷, 內而家庭, 若皆擺脫格例爲事, 則幾何而不與禽獸不遠乎? 故提學鄭民始, 嘗於筵中奏言, 承宣筵退之後, 以行步之遲速, 相與較論云。 宋時有學步之語, 而學步猶可怪, 況較步乎? 予之罕接臣隣, 亦以此也, 豈足謂之親賢士大夫乎? 或閒坐看書, 或散步竟日, 心在腔于裏, 而及其晉接之際, 若或見一分有益之人, 則終日充然, 若有得焉, 如或不然, 則便令人意思不好。 以其言語也, 則俚談稗說, 以其服飾也, 則粲粲衣裳。 西人之子, 粲粲衣服, 東人之子, 葛屧履霜, 卽詩人之所歎, 而今俗則無論粲粲衣服與葛屧履霜, 其爲相反於實地則一也, 斂華就實, 正爲目下之急務矣。 予於數年以前, 猶可謂若將有意, 而今則漸漸有擧世無人之歎。 每與讀書之士, 從容酬接, 樂此不疲, 是予本來規模, 而近來則漸覺有厭倦底意。 若稽祖宗朝故事, 花辰之會, 外廷不得與焉, 而設閣以後, 無與閣臣共之, 歲以爲常, 未嘗廢却, 而數歲以來, 亦復闕焉。 近密之臣, 卽不過向所謂較步之人, 與此等人, 講論治道乎, 談說文章乎?” 秉模曰: “俗習之弊, 一言以蔽之曰, 不誠。 君臣之間, 等威雖嚴, 而貴在誠意之交孚。 朝廷之上, 固以寅協爲貴, 而今則對面相語, 全無誠實底意, 亦未聞有誰某之開心相親者。 習俗如是, 而安得不仰致中朝之發嘆乎?” 上曰: “果然矣。 三人則三人之心各異, 五人則五人之心各異, 十人則十人之心各異。 設令群下或有不誠之歎, 予則以寧人負我, 毋我負人之意, 不欲爲億詐逆不信之擧, 而近俗之習, 不誠莫甚, 假如聽人之言, 亦必欲先探其言外之意。 名曰朝廷士夫, 而乃爲此等之習者, 言念及此, 不覺發嘆矣。 開國承家, 小人勿用。 古人以小人爲宵小, 宵之一字, 卽與明相反之謂也。 以若模樣, 甚事可做? 予謂今人, 亦非盡不若古人也, 俗習之使然, 自不覺駸駸同歸於一套。 必須發揚蹈厲, 少無羞澁退縮之態, 自我作師, 陶鑄後進, 自一人而二人, 自二人而三人, 以至十人百人, 互相效法, 則自此以往, 亦豈無丕變之效乎?”
○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
4月 16日
[편집]○戊戌/三陟、杆城等邑, 暗行兼慰諭御史權晙復命。
○進別單曰: “三陟封山中, 黃地、遠德兩山, 與安東、奉化、寧越、蔚珍等邑接界, 偸賊多從四邑而至, 犯斫在彼, 抵罪在此。 以故本境兩山下居民之爲守護軍者, 不堪其苦, 幾皆散亡, 畢竟至於守護之無人。 今於接界處, 使各其邑, 定置防守軍幾名, 以爲竝力禁護, 而有或偸斫, 與之同罪, 則非但此無散亡之民, 亦於禁護之方, 似有勝焉。 奉化之爲邑, 處在江、三、蔚三邑, 封山咽喉之地, 三邑偸板, 只由此路, 則此所以奉化官之專掌禁板, 而末流之弊, 仍成謬例, 定置禁板將校, 而每朔責捧偸板三部。 當朔雖無所執捉, 謂以不善防禁, 而刑之杖之, 期於依數納官, 則爲將校者, 勢不得已多率鉅匠, 身入封山, 擇其好箇木理而作板, 以爲官納之資。 如是之際, 豈但官納而已? 其所以禁之者, 適所以犯之, 而奉化木販之說, 自前有之。 嚴飭該邑, 定數捧納之例, 永爲革罷, 則可除科外之弊端, 亦於事面, 誠爲得宜。 一, 江陵嶺西, 凡有六倉, 皮雜各穀, 合爲二萬六千四十石零, 而人居尠少, 戶不過四十六統。 假令以當分之數, 分排於應受之統, 則每戶所受, 多至於百石內外, 少不下四五十石, 雖使終歲力作, 將安所辦此備納乎? 況又官府隔遠, 一任邑吏之幻弄, 則只是虛殼而已。 以此民之逃散者, 項背相望, 十室九空, 此不可無量宜裁減之政。 而至於嶺東諸倉, 各樣公下, 他邑移轉, 皆從此出, 故穀簿漸縮, 巡還或絶。 毋寧以嶺西之穀, 從便換作, 移置嶺東, 減損於彼, 裒益於此, 則實爲兩便之道。 一, 三陟四美倉皮雜各穀, 合爲三千四百五石零, 而附近居民, 不過四十統, 則每戶所受, 殆近二十石。 此雖不至如江陵嶺西之爲弊, 而耗上加耗, 積久不洩, 則將至於穀日益多, 民日益少, 而莫可區處之境, 亦宜量宜換作於邑倉, 俾爲山民支保之道, 實合事宜。 誠使今年換作, 止於一番如此, 其後又復委積, 則不幾何而弊將如前, 無論陟之四美, 江之六倉, 每於捧還之時, 計其當年耗條, 幷皆用下, 毋或法外之留置, 則實爲永久無弊之道。 一, 江陵府東七里, 有伐列堤堰二處, 而本無水源, 堤下民田, 不得蒙利, 故築洑於府南大川, 直過堰底, 而至於千餘石之灌漑, 則今此之堰, 雖貯萬斛之水, 亦無所用, 而又況乾涸。 府南十里, 又有海南堤堰, 其無水利, 一如伐列。 而長川抱流, 堤下一坪, 皆已蒙利, 而堰之有無, 無足關係。 臣於潛蹤時, 適尋形止, 採取物議, 則擧以爲 ‘堰固無用, 而土則信美, 屢呈營府以爲開墾之計, 而輒以法意甚重, 有難擅便爲題, 民情之嗟惜久矣’ 云云。 量其長廣, 參以科式, 則落種可爲百餘石, 執負可爲十餘給。 當此勸民耕墾之日, 不可使膏腴可墾之地, 一任其荒廢無用之歎, 特令廟堂議處, 許民耕食, 而若其結負則收議營邑, 以爲區劃之地, 恐合事宜。 一, 平陵驛復, 每戶五十負, 銀溪每(名)〔戶〕百負, 而嘉靖二十二年兵亂之後, 以銀溪之凋弊, 平陵、祥雲兩驛價布, 合六百五十兩, 稱以入居錢, 每年輸送於銀溪矣。 其後時平已久, 平、銀、祥, 等是一體, 而入居則猶復如前, 康熙戊寅, 御史鄭澔筵稟後, 除減二百五十兩。 平、祥兩驛, 近又凋弊, 難以支保, 今若就其四百兩之中, 又減其半, 則庶幾爲兩驛蘇捄之方。” 備邊司覆奏: “諸條論列, 竝嚴飭道臣施行。”
○召見御史權晙。 上, 謂晙曰: “三陟燒戶, 近於官門, 結搆奠接之道, 猶勝於外村耶?” 晙曰: “吏戶居半, 故營搆大勝於村民, 今已畢奠接矣。” 上曰: “平海則年事民弊何如? 而本邑漁戶, 猶有三十餘兩徵出之弊云, 御史下往後, 果已釐正耶?” 晙曰: “今則夬爲釐正, 而昨年年事稍登, 故幾皆安保矣。” 上曰: “向來嶺東邑海弊釐正之後, 海夫之前日出沒於十丈水者, 今則不入於數丈淺流, 此不爲也, 非不能也。 以此觀之, 雖竝除魚鹽之船稅, 其弊則當如前。 近聞海夫輩, 或有擡冠者, 然否? 承旨曾爲此地御史, 想備諳民俗矣。” 承旨趙弘鎭曰: “大抵陸民之視海夫, 殆同屠牛(坦)。 一錄於海案, 無得與平民相抗, 故渠輩子孫, 皆諱渠祖之爲海夫。 旣自朝家, 夬祛海弊, 則渠輩必欲雪其前羞。 其中不無擡冠讀書者云矣。” 上曰: “民固不知足也。 甚至些少進上物種幷除之, 然後當快於心, 而不然也故, 尙云有弊端耶? 兼春秋曾經該邑, 癸卯以後, 果何如?” 兼春秋金啓濂曰: “一自海弊釐革後, 昔之衣服藍縷者, 全不應役矣。” 上曰: “此亦侈靡之一端矣。 松政則近來何如?” 晙曰: “書啓所陳外, 別無犯斫之可達者矣。” 上曰: “廟堂之先爲紏察者, 卽松政一事也。 爾於還任之路, 言于道伯, 各別禁斷, 而若逢着守令輩, 另加申飭。”
○晙又啓言: “通川海夫應役, 與他邑異例。 去戊午年李榮運爲郡守時, 鳩錢於境內饒民等處, 都聚一千七百餘兩, 以十三生殖, 一年利錢, 合爲六百五十兩。 而名曰添海錢, 出給禮吏, 俾爲進上物膳貿納之地, 而昨年新節目情債磨鍊, 爲五百九兩二錢五分, 此則徵出於海夫。 蓋物膳爲是海夫之所自捉, 而使渠擔當, 則實爲各邑通行之例, 而獨於通川使禮吏貿納, 甚是不當, 又安知其間, 不有弊端乎? 旣有生殖之錢, 則以此當其節目情債, 而物膳則出給價米於海夫, 以爲措備之地, 似爲得當。 歙谷穀簿中, 租還則爲三百四十七石零, 豆還則爲九百二十五石零, 而本邑水田多於旱田, 每當大豆捧還之時, 民皆轉貿他境, 不免騷擾, 限折半換色爲租, 則在民情爲便。” 上曰: “兩條所陳, 爾於還任之路, 面議方伯, 從長釐正後狀聞。”
○擢李義鳳爲工曹參判。 敎曰: “挾冊出入胄筵者, 殆三十年, 問其年後, 年滿七耋。 而尙在緋玉之列, 何其沈屈之甚乎? 且其慨然之談, 多及於時政俗弊, 貌衰心不衰, 只是舊日此人, 至於夙夜之任, 難以强責。 左承旨李義鳳, 亞卿窠中水部閒司, 今日政擬入。”
4月 19日
[편집]○辛丑/世子, 與右賓客金載瓚, 行相見禮。
○仍任御營大將左捕盜大將李得濟。
4月 20日
[편집]○壬寅/次對。 上曰: “周公大聖, 而《無逸》一篇, 七更端屢致意焉。 予亦如卿等所謂筋力奔走, 少寓無逸之義, 而前日則頻接臣僚, 而入侍者未必盡是法家拂士, 故承旨持公事外, 近漸罕接, 此亦出於不得已也。 日前見李義鳳, 以卿等不能進賢退不肖, 多有致慨之語。 近來人出入者, 未聞有語及君相之間, 則李義鳳致慨之談, 亦朝廷之好說話矣。” 領議政李秉模曰: “聖敎誠然。” 秉模以刑曹判書李祖源, 謂有情勢, 久不行公, 請推考, 上曰: “當初事, 旣非朝廷之美事。 雖故重臣鄭民始在(者)〔時〕, 事過之後, 不必以此提引, 今況故重臣身後, 豈可以廟堂之一番草記, 仍作鐵限於官職去就乎? 設有拶逼於自已身上, 律名則不過罷推也。 且廉防去就, 有時乎參酌時措之義, 昨日事, 廉防爲重, 則從廉防邊, 今日事事面爲重, 則從事面邊者道理當然。 而近日聞一官箴之言, 則便生引入之計, 言必稱四維爲重云, 四維非不重也, 豈謂此等沒模捉之事乎? 一言而蔽之曰, 朝廷不尊, 體統漸壞而然。 在昔先朝, 以閔通洙兄弟處分事觀之。 先大王出天之孝追慕之誠, 其於通洙兄弟愛惜之顧護之果何如, 通洙之秉執果何如? 而因一大臣事, 平日愛惜之人, 三木囊頭, 處分快斷, 則先朝規模之嚴正, 槪可仰想矣。 今則無非敢諫之士, 而夷考其行, 外面易知之格例, 亦皆蒙昧, 制度規模之漸至陵夷, 姑無論, 外面格例, 無難擺脫。 筵中每發此說矣不幾何, 安知不有在家不拜其父, 在朝不爲肅拜者乎? 言念及此, 不覺慨然而寒心。 予之臨御已三十年。 三十年看來, 自然有眼慣顔熟者, 情亦厚矣。 乃其虧壞體統者, 亦不能斷之以律, 蓋亦有所斟量者存焉, 而在下者, 只思一線他徑, 〔任〕其行止不思所以存體統之道乎? 制之於外, 以安其內, 正衣冠尊瞻視等良箴, 亦不出外面敬字工夫。 依舊樣着手, 莫如敬也。 然則格例體統, 亦不可放倒也明矣。 卿等亦勤存古規, 以正百僚, 則豈不幸歟? 以此言及秋判也。” 上又曰: “孔子刪《詩》、《書》也, 《詩》則只存三百篇, 而衛小國也, 而《賓之初筵》, 《抑戒》等篇, 載之於雅, 幷美於天子之列者。 蓋武公, 賢君也, 竊取其 ‘抑抑威儀, 維德之隅’, 表而出之, 則人之威儀, 亦豈非象德之符乎? 外而格例雖若煩瑣, 而不可少忽者此也。” 秉模曰: “格例豈云煩瑣? 昔之賢士大夫, 正顔色斯近信, 出辭氣斯遠鄙悖端, 委廟堂以正百官, 而如臣無似, 徒貽伴食之譏, 無一事可以彈壓朝紳, 李義鳳所云, 不能進退賢不肖者, 反未免恕之太過矣。” 上曰: “以今樣子, 賢者固難得矣, 而最可悶者, 自脫於拘束, 以渠任意爲之, 言語則率多俚談, 衣服則皆是粲爛。 今番見新榜人服色, 則幾箇新恩章服諸具, 擧皆一色華麗。 此亦豈非尙侈之一端乎? 鮮明固不足取, 弊垢亦不必貴, 凡事莫如按本爲之。 則庶可維持, 而擧昧此箇道理, 轉相侈靡, 以衣服飮食之不若人, 爲一端羞恥事, 此已萬萬寒心。 且觀其貌聽其言, 則或可知其如此如彼, 而近來人一副規模, 一言之中, 設爲幾疊郛郭, 雖聖人復起, 莫知其言之旨, 如是而賢人良士, 何處得來? 新進少年, 來頭可謂鵬程九萬里, 而轉相學得, 駸駸然入於套俗, 方來之慮, 豈云少哉?” 上, 謂左議政沈煥之曰: “新及第沈英錫, 卿知之乎?” 煥之曰: “此是故判書沈檀之曾孫也。” 上曰: “辛丑年先朝出閤時, 故重臣沈檀, 以未肅拜之賓客, 挺身求對, 能成捧日之功, 豈不難乎? 且其爲禁堂時, 與委官隨事爭執, 多有救解之功。 至於徐德修事, 倡《周官》八議之論, 其家人之終始全保, 寔此人之力也。 又若李喜之之母, 則依李洁母之例, 俾免收司之律, 其所平緩之論, 傅生之功, 果何如也? 先朝每敎曰: ‘沈檀忠臣也, 功臣也。’ 特加眷注於其家人〔故〕, 故判書沈瑴, 登第後一年內, 超五資, 沈𡑿亦爲實注書者, 蓋出念舊償功之聖意也, 非以一邊人之攻之, 而曲爲之地也。 其所以然如此, 卿等亦當以此等事, 轉相告諭於新進矇昧者, 使之知悉。”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見今式年監試在前, 臣曹將修正科擧事目矣。 向日庭試, 適當千一大慶, 八方觀光, 至於十萬其數, 場屋紛沓, 勢所使然, 而或認以科規之稍解, 則大非朝家之本意。 日前弛張之敎, 實仰聖念之及此, 而從前科場之不嚴, 卽有司之責, 何可每每仰煩飭敎乎? 監試照訖講, 載在《大典》, 此而能修明, 則實爲嚴科場之要道。 第因每式捧講之臨時設行, 應講儒生, 一齊坌集, 忽急了當, 全欠嚴明之意, 年前講期定限事, 收議大臣, 未及停當矣。 自今式京外照訖講, 皆令科前三四朔開講, 而如是則儒生輩, 或有觀望遷延, 開講初絶罕來赴, 臨科後始爲齊到之慮。 自開講至撤講, 預爲定限, 如有法典所許有實故不得卽赴者, 依陳試例, 呈于照訖所, 受公文追講, 此外過限者, 一切勿許。 試官則不必以四館官員差出, 以成均館久任郞廳三員及四學敎授, 輪日分進于泮宮, 隨到隨捧, 嚴其規而寬其限, 俾無草率錯雜之弊。 諸道則無論文蔭武, 令各邑守令, 捧該邑儒生之講, 修成冊送于京試處, 願赴漢城試者, 亦令該邑捧講, 道臣收聚成冊, 報于臣曹, 自臣曹移送照訖所, 詳細考準, 始給帖文, 而或有鄕儒之前已上來, 難於往還者, 呈于照訖所, 許其赴講。 入門時禁亂官考察帖文等事, 各別申嚴, 而隨從寫手之冒持帖文者, 如或現發, 當初捧講之照訖試官及各該守令, 從重論勘, 諸道越講成冊收送時, 落講儒生姓名, 亦爲一體錄送, 以爲憑考防奸之地。 照訖捧講, 自有法式, 而前此試官, 或拈出疑義於原章之外, 或出題而試其製述。 務欲尙嚴, 反損試體, 此後則只以能通音讀及原章文義者, 爲越講之準的事, 嚴飭試官。 以臣所奏出擧條, 知委中外, 使應講儒生, 咸知惕勵, 毋或犯科, 似合事宜。 而開講撤講期限, 不可無一定之頒令, 臣意則京中及近道, 自閏四月初一日開講, 至七月初十日撤講, 則似爲便好, 請下詢大臣。” 上, 問大臣, 領議政李秉模等曰: “弛而不張, 文、武不爲。 向讀弛必有張之敎, 不勝欽誦。 今此禮堂所奏, 實爲對揚明命, 修擧舊章之道, 而捧講之定限, 可防臨時雜遝之弊。 臣無容更議矣。” 敎曰: “第試之。” 又啓言: “科弊, 卽初元綸音中一事。 其時命大臣諸臣, 博議以聞, 而鄭重因循, 迄未得通變之良策。 大抵不能復賓興鄕貢之法, 則所謂通變皆苟也, 而古今異宜, 不敢遽議。 就國朝科制論之, 最是講製, 不可偏廢。 今日之百千萬事, 惟患經學之不明。 我聖上勤懃懇懇以先經術後文藝, 爲作人導俗之本, 二十年于玆, 而世之操觚負笈者, 罕聞有能通一經者, 人才之不興, 文風之不振, 士習之不古, 職由於此。 口耳句讀之業, 雖未必有補於眞正經學, 而比之詞賦駢儷之一日得失, 不啻賢矣, 則矯今之弊, 宜自科擧始。 先朝己卯大小科, 先製後講, 圓點生先講後製, 特敎定式, 著爲節目, 行之多年, 因事中輟。 其後一經講復舊之議, 終未歸一, 未得施行, 而年來日次殿講時, 圓點生特許赴講, 殿講入格時, 或以製述比較, 蓋出於勸課成就之聖意。 臣於待罪泮長時, 頻聞兩齋(請)〔諸〕生, 曉燈讀書之聲, 丕變之效, 有如是矣。 旣知其效, 不可不擧而行之。 臣意則依己卯節目, 每年圓點儒生日次殿講, 從自願講一經, 除釋背誦, 取粗以上, 更以製述試取, 試官則依殿講試官員數, 恩賞則待下敎。 至於春秋到記, 雖不拘於圓點, 以數百齋舍之儒, 試一篇功令之文, 遽占科第, 終涉無漸。 國朝故事, 庭謁聖, 亦有不賜第之時, 故大司憲金繼輝居魁, 只赴會試, 故宰臣成好善三魁, 始得登第。 庭謁聖猶然, 況到記乎? 且節製賜第, 出自特恩, 而古則輒有爭難之論, 盛際美風, 亦可見矣。 此後則到記節製三下以上入格人, 更試以一經講, 或更試以製述, 臨時稟旨擧行, 則其在崇經術嚴科規述舊章杜倖門之道, 一擧兼得, 而京外多士, 亦必興起聳動, 益勉攻業。 雖非大變通, 庶有小利益, 而事係科制, 請下詢大臣。” 敎曰: “收議大臣, 草記稟處事。” 竟不行。
○革內贍寺, 屬之義盈庫。 內贍提調趙鎭寬啓言: “本寺釐弊之方, 前伏承下敎矣。 公用之每年不足, 殆近半千, 在前輒間十年, 請得惠廳, 取殖補用, 而惠廳事勢, 漸不如古, 實難每每許貸。 爲今之計, 莫如合司於供上六司, 六司中義盈庫三日供上之限相同, 物種亦多相同, 若於該庫, 別立內贍一色, 使之專管本寺所進物種, 而官員則通融入直, 員役則各受本料, 彼此相資, 無所掣礙, 而每本寺之官用等物, 皆無所費, 足可以補公支過。 其舊廨則自當斥賣, 報債最爲無弊。 在昔司醞合於內資, 豐儲合於長興, 已例亦多, 可以旁照。 至於本寺提擧, 則歸重於義盈, 而屬之度支例兼可也, 歸重於本寺, 而仍置亦無不可。 郞廳三員, 則合司之後, 一員足矣。 二員則有闕勿補可也, 或分屬於日供衙門之員少處, 亦無不可。 而此則事係官制變通, 請下詢大臣。” 上, 問大臣, 領議政李秉模等曰: “凡事之難於變通, 以其此益彼損, 而今此合屬之論, 別無彼此之相妨, 臣於閤外, 聞已稱便。 旣已合屬之後, 提調自當歸於度支長之例兼, 而郞官二員, 有闕勿補宜矣。” 上曰: “諸說似然, 就其中方便, 亦無不可者。 且以官方言之, 稍異於司畜ㆍ歸厚等司矣。” 遂革之。
○命咸鏡南北關掌試都事、評事, 依近例勿爲互換, 因掌令韓啓玉言也。
○以宋煥箕爲判義禁府事。
4月 21日
[편집]○癸卯/持平趙恒鎭上疏曰:
“於休我春宮邸下, 睿齡已踰十歲, 吉日竝行二禮, 惟其縟儀之遲遲, 益切群情之欣欣。 端穆睿儀, 仰瞻於行禮之時, 仁孝令聞, 爭傳於受冊之日, 億萬年太平之基, 其自今休。 蓋今日者, 一人元良, 萬方惟貞之初, 而《書》所云 ‘命休命吉之罔不在初’ 者也, 先之以祈頌, 繼之以輔導者, 乃其時也。 從古輔導之法, 《文王世子篇》, 賈誼所引《保傅篇》, 已盡之矣, 朱夫子所言輔翼太子之要旨, 載在方冊, 後之人欲忠於儲君者, 捨是而更無別法。 此如誠意正心之爲陳言, 而其實則陳言之玩繹, 方可爲新奇矣。 惟我春邸, 岐嶷天挺, 睿智日就, 粤自沖幼之初, 寮屬之與選者, 退自講席, 無不曰聖人也, 及夫加周冕之服, 陞漢儲之位, 穆穆肅肅, 展也天成, 律度規矩之如大禹也, 金玉追琢之如文王也。 此由於睿質生知, 不勉而中, 而我殿下身敎之道, 蒙養之功, 早爲之本, 而諸寮屬左右輔翼之功, 抑不能無助也。 於乎! 我殿下一動一靜一政一令, 動爲世子法。 深宮邃殿, 晨昏定省之際, 聖上之授訓, 貳君之受敎, 臣不敢得知, 而就以定策日施措言之, 寵遇山林, 所以示禮賢也, 推恩耆老, 所以示尊年也, 蕩滌之典, 而示寬仁也, 蠲減之恩, 而示惠恤也。 莫大之禮焉而所法者簡易也, 無前之慶焉而不忘者兢業也, 乃若志喜之典于先王(盛)〔成〕憲, 罔敢有違, 我聖上以身敎之, 丕謨丕訓, 臣無容加勉。 至於輔翼之任啓沃之方, 專責書筵官, 第春坊諸臣, 終是科第中人, 經明行修, 恐不如林下讀書之士, 肆於春坊初設之時, 申飭銓曹, 先以薦剡中登名者, 取次排擬, 甚盛意也。 臣未知巖野寒畯, 果皆無遺而彙茹否。 我國之取人, 專尙門閥, 籲俊不免踈略, 臣嘗病之。 伏願誕降絲綸, 旁求遺逸, 務取德勝於才, 質過於文者, 不以世類, 必以其人, 俾我沖子, 知朴實之可貴, 而文華之爲餘事。 率此道以往, 夏忠殷質之尙, 可返於不知不覺之中, 近世浮囂夸衒之習, 庶可以救藥, 而其成就睿德, 豈少補哉? 且念雷肆講罷宮僚, 筵退之後, 春宮所與隣者誰也? 程子所云, 親賢士少, 接宦官多者, 正是臣今日之慮也。 我殿下之於世子, 父而師也。 每日書筵罷後, 必使來侍殿下膝下, 與睹萬幾酬應, 而不止三朝起居, 則夫豈有一曝十寒之憂哉? 至於侍御使令之必擇謹厚者, 亦朱子之言, 聖上必有所商量者, 臣何容煩縷也? 竊伏聞春邸睿知絶人, 好學根性, 章句之問難, 微奧之解釋, 已爲透到於經學之極工, 臣誠欽仰萬萬, 而凡今日職在雷肆之人, 毋汲汲於文理之就捋, 毋規規於句讀之涉獵, 必以前聖正心之本, 昔賢格非之要, 勉勉乎陳善納誨。 而若記誦述作, 雖如韋布之士, 存心問學者, 尙以玩物爲戒, 此箇道理, 侍講群彦, 必知其輕重也。 我殿下二紀爲治, 一念祛奢, 雖以今番盛禮之務從省減觀之, 聖心之以儉而詒謨, 以約而養福者, 臣可以仰覰矣。 竊惟推此道而廣之凡係儲宮衣服飮食次舍器用, 務存由儉入奢之戒, 錦珠之飾, 毋近於體, 奇巧之玩, 不接於目, 而其要亦惟在我聖上一身。 惟殿下懋哉懋哉。 三王敎世子, 必以禮樂節文乎, 天理而克明者, 禮也, 和順乎人心而不拂者, 樂也。 《明義錄》一部, 卽我聖朝明天理順人心之大關捩, 而禮樂之敎在是矣。 竊覵近者, 關係《明義錄》之或身犯或坐累者, 視以尋常罪過, 而蕩滌之, 臣愚過慮隄防潰決綱紀斁壞, 駸駸然至於天理晦人情鬱, 傳所謂禮樂不明者, 殆近之矣。 願聖上, 怵然深省, 躬行敎導之方, 要在《明義錄》之闡明而已。 若夫科擧之爲弊久矣, 昔賢所云罷三十年詞科, 方可以恢復者, 正今日準備語也。 然而祖宗朝四百年用人之路, 捨科擧而無他岐, 則但當取其已成之節目, 而擧而行之。 蓋面試爲防濫之實政, 而此是先朝乍行旋寢者, 臣不敢爲復行之論也。 至若一經試講, 亦先朝之遺規也, 一經之能誦者, 未必鉅儒, 而其視夫不通章句, 不卞魚魯, 而妄生倖科之念者, 相去遠矣。 或云人之才分各殊, 能誦者不能製, 能製者不能誦, 少年能誦, 老儒不能誦, 其言固是也, 一經背念, 雖衰鈍者, 苟費一年工夫, 寧有不通之患? 文武臣講試之法, 從第一卷取次應講, 儒生科講, 亦倣此法, 今科誦上經, 後科誦下經, 漸次熟讀, 則才無敏鈍, 人無衰壯, 亦豈有不通之慮? 科弊縱不能大更張, 一經之試, 斷不可已也。 每當科時, 令京外官, 先試赴擧之講, 作爲都目, 報于禮曹, 若近來小科初試, 《小學》講之爲, 則大小場圍, 自無隨從之攔入, 亦無蹂躝之被傷。 伏願廣詢而亟行焉。 民生苦樂, 專係守令, 莫難擇者守令也。 第文武蔭積仕者, 所望在於得邑, 可試者亦在於治民。 如今人才眇然之時, 三百六十餘州, 何以盡得來西京循良而畀以芻牧耶? 頃年之遇災荒也, 聖上爲慮人與邑之不相當, 命道臣, 量才換邑, 臣於其時待罪湖邑, 詳知相換該守之果能愚於此而智於彼矣。 朝廷已試之法, 奚獨於災年設賑之時乎? 臣意則守令差遣時, 嚴飭選部, 較量人邑, 勿拘顔私, 使難易生熟, 唯視其人, 各當其材, 則擇守令之效, 恐無過於此矣。 沿海松山之日就童濯, 非細憂也。 臣在南邑, 熟知松弊。 本道三漕倉左右各邑鎭船材木, 左而順天、興陽, 右而康津、海南, 年來封山松木, 可合船材者, 旣盡斫取, 穉松長養, 多被蟲損, 絶無可材者。 用松之道, 亦宜撙節。 戰船則待變之需, 不可闕一, 至於羣山、咸悅兩漕倉, 合而爲一, 則可去漕船數十隻, 而其爲愛養島松之政, 非細事也。 且兩處之分倉, 有害而無利, 不但費松材一款而已。 伏願下詢廟堂及曾經道臣而裁處焉。 品職追贈, 亦係官方, 而古昔則雖以名公鉅卿之子, 貤贈之官, 不必盡以吏曹, 而兵、戶、工、刑, 皆無不可, 先朝定式, 限以玉署之三世, 其外則雖名家盛族, 皆以戶兵曹許贈。 近來此法太無界分, 遐鄕未及品官之類, 得經壽職同知, 贈以戶、兵, 猶不爲榮, 名家人之應受贈者, 以戶、兵爲恥, 間有不受者。 恥而不受者, 固非也, 當初愼惜官方之本意, 反有所淆雜, 臣意則衆所共知之大家名族, 三世雖無玉署, 令銓臣議于大臣, 思所以闊狹之道, 至若戶兵之贈, 務存詳審, 無若近弊宜矣。”
批曰: “首陳諸條, 爾言皆實地上實事, 甚可嘉也。 其中身敎之說益好, 而旁求遺逸之德勝才質過文者, 不以世類置之兩坊, 卽予夙夜留意者, 其所求之之方, 更欲銘念。 附陳隄防紀綱等說亦是矣, 而義理大抵是無窮不渴, 如原泉之混混。 派支之分, 維億萬計, 及其歸趣, 瀹濟漯排, 淮、泗注諸江而朝于海, 豈可以涇、渭之淸濁, 驟看之曰淸濁混乎? 此可與知者道。 附陳近日科擧不嚴之弊, 可勝言哉? 昨筵宗伯之臣, 盛言矯弊之策, 依其言, 使之博採更稟, 須見於朝紙也。 至於一經試講事, 亦有宗伯擧條, 而近或試可於日次講, 誠易易。 但老儒之素有記性者, 其奈精力不逮何? 予亦少時不以輪誦爲難, 近欲收拾, 則十之八九, 錯換句讀, 此所以老少不可無區別之意, 言於領相也。 蓋領相亦有輪誦之熟工而然者, 附陳今科誦上經, 後科試下經事, 許令與昨下擧條, 一體問于大臣。 附陳《小學》講亟行事, 此則大科講後, 始可議到。 附陳文蔭武守令換邑之請, 卽故相交差之論, 予每以爲 ‘今世龔、黃未易得來, 則莫有勝於互差除’ 云耳。 第以爾言, 申諭銓臣, 更究好道理。 附陳松政之申禁, 亦可謂當務之先所念念者在此。 戰漕船通用然後, 當徐議其餘。 羣山、咸悅倉合設事, 依爾言問于大臣及曾經道臣, 使之草記。 附陳官方, 令該曹稟處。”
○議政府抄啓, 講製文臣李泳夏、呂東植、金邁淳、金箕殷、申緯、尹日逵、沈英錫、趙庭和、吳淵常、金𨩿、趙鍾永、尹鼎烈、曺錫正。
4月 22日
[편집]○甲辰/以南公轍爲弘文館副提學, 以李義弼爲江原道觀察使。
4月 24日
[편집]○丙午/兵曹判書趙鎭寬, 疏陳母病乞適, 許之。 以金載瓚代之。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昨年因掌令洪上疏, 諸道鄕試設場輪邑便否, 命關問各該道臣後稟處。 而諸道論移, 皆以爲: ‘營下設場, 難便多端, 儒生之赴試, 遠者常遠, 近者常近, 營底之物價, 比他騰貴, 爲弊不些, 預定試官, 或致紛競之患, 道臣鎖院, 亦有防務之慮。 博采物議, 莫如仍舊貫, 輪定爲辭。’ 事勢之難便, 衆願之宜循, 誠如各該道臣之論。 況當初道臣主試, 差倣田政覆審, 道臣都事主管之, 古今異宜。 則特出於試可之聖意, 別無銷刻之可論, 各道大小科鄕試設場, 請依前輪定於各邑, 以京試官都事分管掌試。” 允之。
○以金羲淳爲吏曹參議。
4月 25日
[편집]○丁未/次對。 上曰: “日前禮判所奏講製事, 卿意何如?” 領議政李秉模曰: “講製兼行之論固好, 而至於臺疏所陳, 今科上經後科下經之論, 其有效益, 恐不可必也。” 上曰: “大抵取士之道, 當以鄕擧里選, 爲第一良法, 而今旣不能行之, 則多般科弊, 有難猝革。 亦惟在於試官之得人, 儒生之善讀與否, 顧安用法制爲哉。” 左議政沈煥之曰: “講製科規, 則禮判所奏誠好。 臺疏所陳一經講事, 在昔先朝定制施行, 因事中撤, 今若復舊遵行, 必有其效矣。 至於批旨中老少區別之敎, 寔出曲察之聖念, 而雖年五十以上者, 無註無釋之一經, 亦無不能記誦之慮。 臺疏中今科誦上經, 後科試下經之論, 似不若一經之專一矣。”
○罷御營大將李得濟職。 得濟與兵曹判書趙鎭寬, 因事言詰, 領議政李秉模, 以有關體統, 罷之。
○仍任江原道觀察使南公轍。
○掌令韓啓玉言: “近來遐方民俗, 不知老老長長之義, 年前鄕飮酒禮儀式, 鄕約五條, 頒下八路, 其時道臣守令, 使各面里擇定訓長, 家諭戶敎, 蔚然有可觀之風矣, 不過數三朔擧行, 而更不修擧, 愚頑之習, 一如前日。 臣所居之邑如是, 則諸道亦可推知。 請申飭各道道臣及守令, 永爲定式節目, 必於農務之暇, 申明修擧。” 批曰: “惟在營邑擧行之如何, 何必別爲申飭?”
○以李得臣爲刑曹判書。
4月 26日
[편집]○戊申/承旨趙弘鎭, 以三道儒生, 來呈疏槪, 而未敢捧入奏, 上, 問疏語, 弘鎭曰: “疏槪以爲: ‘敢陳聖誣伸卞之懇, 冀循史牒釐正之請。 一以明大義於先朝, 一以破群惑於後世’ 云矣。” 上曰: “此必是辛丑間彼中所送文字事也。” 弘鎭曰: “似然。” 上曰: “辛壬間彼中所送文字, 出自凶徒之手, 而及乎戊申勘亂之後, 更爲入送, 使臣詳言凶徒之罪, 仍以凶徒之說, 流入彼中, 各別嚴禁之意申言, 則彼國以搜索天下, 仍爲曉諭之意, 答送於此, 豈容他說乎? 鄕儒則未諳典故, 尙可說也, 太學掌議, 以京儒不知辛壬義理顚末, 混書謹悉, 若此而齒之執綱之列可乎? 年前臺臣李師濂, 以史牒事陳疏, 其時故重臣黃景源, 詳知文蹟, 備陳此事於筵中, 故知申柳戇, 亦以其時事有筵奏, 其詳在記注。 伊後上自朝士, 下至韋布, 孰不知此箇義理乎? 掌議之任, 秉多士黜陟之權, 當然之義理, 固不可閼, 而不書謹悉, 至於此等事, 何可不十分審愼乎? 承旨招致掌議, 以此筵敎, 一一詳諭, 俾卽轉諭於疏儒。”
○以蔡弘履爲江華府留守。
○賫咨官金景瑋手本曰: “皇子三阿哥上學日, 肅親王永錫, 備進玉器陳設等物, 竝不奏明, 輒令本府太監, 轉交皇后飯房, 太監遞進, 皇帝下諭曰: ‘朕於親政之初, 節經降旨, 停止貢獻, 禁絶苞苴, 以期還淳返樸, 復我滿州敦龐之風, 訓諭再三, 至爲嚴切。 永錫所進物件, 竝有玉器, 且不奏明, 私遣太監遞進皇后房, 實大不是。 著將伊所管旗漢軍都統及管理圓明園事務, 俱行革退, 仍交宗人府議處。 此後如有玩好私相餽送者, 一經察出, 重治其罪之意, 通諭三公內外滿、漢大臣等, 一體稟遵, 著傳集各親王郡王, 將永錫所進物件, 當面擲還云。’”
○進賀正使具敏和、副使韓用龜狀啓言:
“皇帝將於本月初八日, 自京起駕, 由燕郊大路, 初十日至隆福寺, 十一日謁各陵, 仍駐駕隆福寺。 十二日又詣裕陵, 行淸明敷土禮, 還由原路, 十五日過燕京南城外, 十九日至梁格庄, 謁各陵, 二十三日從阜城門回駕。 東陵在薊州、遵化州等地, 卽康熙皇帝、乾隆皇帝陵, 西陵在易州地, 卽順治皇帝、雍正皇帝陵。 十五日皇帝駕過南苑, 臣等進詣南苑小紅門外祗迎所, 皇帝乘馬, 至臣等祗迎處, 諦視而過, 十六日皇帝自南苑內舊衙門離發, 臣等南苑西紅門外祗迎。 南苑在皇城南二十里, 卽皇帝打圍之地, 城之週廻爲一百六十里。 二十三日回駕時, 臣等出往阜城門外, 則皇帝乘馬, 至臣等祗迎處, 顧視問之曰: ‘朝鮮使臣乎?’ 九門提督布彦達賫從傍對曰, 然矣。 皇帝以直隷、山東諸省亢旱不雨, 四月初五日, 幸天壇致齋一日, 翌日曉頭, 親行祈雨祭, 禮畢還宮。 臣等詣午門前, 皇帝不設儀衛, 乘黃屋小轎, 至臣等祗迎處, 自轎內顧眄而過云。”
4月 27日
[편집]○己酉/以申大顯爲左捕盜大將。
○仍任前御營大將李得濟。
4月 28日
[편집]○庚戌/以李祖源爲判義禁府事。
4月 30日
[편집]○壬子/次對。 上曰: “再昨日其雨其雨, 昨亦有雨意, 而一向乾惜, 爲民事誠切悶矣。” 領議政李秉模曰: “當夏則一雨一暘, 每爲聖心之憧憧, 自昨至今, 自朝至暮, 聖念之關慮, 實有妨於節宣之方, 下情不勝煎悶。” 上曰: “啓覆, 當年年行之, 而三公久不備員, 今雖備員, 卿當出疆, 今年恐又不得行矣。 古則啓覆判付, 不啻屢度。 先朝承旨尹東昇, 以其速筆, 承書判付, 往往有泣下之時, 蓋判付之多, 而承書之難故也。 其在生道殺人之義, 啓覆不可不年年行之, 如今三公備員之時, 尙不得如例擧行, 豈不可悶?” 仍謂刑曹判書李得臣曰: “昨有泮民獄事判下者, 蓋其人心, 殆同異類, 此無他, 自慊之心, 易致生怒而然也。 中官輩亦然。 故副學辛應時每曰: ‘中官何敢着有角帽乎?’ 故贊善朴弼周, 筵稟祛中官祭服中佩玉, 中官輩莫不切憤。 古則朝臣中佩牌者絶罕, 此蓋不肯持佩而然也, 中官則雖無牌之時, 不敢生意。 此等不與焉之事, 每有自慊之心, 故輒生怨怒者此也。” 上又曰: “來頭科試, 在所當嚴, 而至於泮儒捧講事, 有不可容易議到。 先朝圓點生講製時, 先講後製, 故多得實才, 而捧講時每患支離, 雖速速了當, 三日內僅僅畢捧。 顧今日次講與更試, 若計日分排, 則一朔內講, 爲十六次, 更試又爲幾次。 然則一朔三十日, 只爲講役猶有日不足之慮, 且五六十老儒之應講, 亦安能不錯一字乎? 旣不能越講, 自可坐停而已, 豈非可惜者乎? 此所以日前收議之姑未賜批矣, 此亦非絜矩之義乎?” 秉模曰: “聖敎誠至當矣。” 上曰: “安東治績, 卿與金尙默後, 久無名稱者, 今番安東校儒事, 卿果聞之乎?” 秉模曰: “頃見李龜雲疏槪, 有駭憤云云, 臣姑未聞其本事矣。” 上曰: “以安東校儒輩相較事, 龜雲替陳一疏, 本事便是鄕戰, 故自朝家不必可否, 原疏已爲還給, 而吳載紹之擧措, 似非得宜矣。” 秉模曰: “近來則嶺風亦衰矣。 安東、禮安, 便同一邑, 故古則安東之民, 不敢言禮安倅事, 禮安民亦然, 蓋先正遺風, 令人不期然而然矣。 李龜雲之於安東, 雖非土民, 請罪本倅, 大是礙眼矣。” 上曰: “卿言果然矣。 海州自是先正文成公杖屨之鄕, 而其遺風餘敎, 猶不若安東、禮安, 蓋其純實之工, 與文純猶有差等之別而然歟。” 秉模曰: “先正文成公海州居留歲月猶淺, 且海俗獷悍, 難以風敎薰襲感服矣。”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取考《大典》, ‘科場應赴人, 無照訖戶牌者停擧。’ ‘代講人, 限己身充定水軍。’ 照訖, 卽越講帖文之謂, 而大小科皆有照訖帖, 非獨監試爲然。 講冊則生、進初覆試, 俱有學禮講, 試官則成均館博士以下, 藝文館、承文院、校書館七品以下官, 監察進去, 《續典》則 ‘兩所堂下官一員, 自吏曹差出, 禮曹郞官成均館官員監察一員, 各其司差送’ 矣。 其後大科不用照訖之法, 監試初試只講《小學》, 試官亦不依式備員, 儒生輩不識法典之本自如此。 辛亥秋, 先朝丁亥受敎有修明舊章之命, 而以曾經翰林人, 以春秋兼銜試官進去之時, 或有史官代監察進去之時。 今番則四學敎授成均館官員之差定試官, 專爲其擧行之簡便, 講規之申嚴, 而藝文館、春秋館官及監察中進去與否, 請稟旨。” 敎曰: “學敎授館官中, 有春秋兼銜者兼進, 若或苟簡, 則言送政院。”
○以李漢豐爲左捕盜大將, 申大謙爲右捕盜大將。
二十四年 閏四月
[편집]閏4月 1日
[편집]○癸丑朔/咸興府火, 延燒百餘戶, 命永興府使李明淵馳往曉諭奠居。 定平又火, 仍以明淵爲審察使, 一體慰諭。
閏4月 3日
[편집]○乙卯/承旨李尙度啓言: “我殿下嗣服初年, 特降科弊綸音, 命政府館閣諸臣, 各獻捄弊之策, 慨然以矯正爲期。 而祗緣在廷之臣, 無一人對揚德意, 承佐下風, 因循荏苒, 迄未有定計矣。 臣嘗考歷代試士之制, 雖不無長短於其間, 而蓋莫不略加選擇。 以赴試我太祖朝貢擧之規, 亦載於《文獻備考》, 至於《經國大典》, 則雖不及貢擧之說, 而凡於科試, 皆令四官官員會坐, 受閱單子而許赴然後擧子始得入場, 是亦略帶貢擧之餘意。 若近來規例之全無防限, 一切容受, 實前史之所未有也。 今欲一分矯捄, 則必先淸汰擧子, 然後方可以下手於節目間事。 搢紳草野之間, 使有志者, 各具冊子進呈, 則未必無可採之言矣。 臣旣以大振作之道, 仰望於聖明, 而又有小變通之方, 可以致丁寧之效者。 《大典》科試, 本有定額, 而其於分鄕試之科, 如增ㆍ式年大小科, 與別試等科之初試額數, 皆據中外八道文風盛衰而差其多少。 當初法意本令, 士子皆赴本土之試, 而無敢踰越, 故以畿邑儒生之居近京城, 而亦必曰漢城試幾人, 京畿試幾人, 亦可見界限之至嚴也。 自夫咸聚京師之科頻設以來, 鄕儒之躐赴京試, 便自慣習, 竝與分ㆍ鄕試之科, 而界分漸壞, 任意踰越。 元居鄕之儒, 不赴本道之場, 混廁京試者極多。 夫當初定額, 旣有所據, 而今乃京儒本額, 太半爲鄕儒之所占奪, 亦豈不大失法意哉? 近來鄕居不靖之輩, 每於分試之年, 先期上京, 觀勢去留, 爲(龍)隴斷之計, 風習極不美。 京儒之鉤致鄕儒者, 借籍而遠赴鄕試者, 俱係可禁, 而不必別立新法, 只是申嚴國典, 各赴本土之試, 毋或踰越, 永爲不易之式。 則非但科場淸汰, 而抑亦爲定民志之大政。 命廟堂稟處。” 備邊司啓言: “科之爲弊, 弊之可矯, 聖鑑靡不畢燭, 聖志非不奮勵, 而二紀之間, 尙未有大變通者, 非由於因循荏苒也, 亦非由於良法美制之未及溯究也。 與其各呈冊子, 易歸文具, 莫如申嚴科場, 一依初元。 至於有鄕試之科, 則不許鄕儒之赴京試, 言若似矣, 而第念京師四方之表也, 所統者大, 所包至廣。 或有遊學北方之志而仍赴者, 或有較藝京華之願而來赴者, 今若用一切之法, 則得無裹足齎鬱之歎乎? 承宣雖以京外科額之各有定數, 爲鄕自鄕之證, 而科規中旣不言鄕儒之不得赴京試, 則到今創行, 恐爲不便。 請寢之。” 允之。
○敎曰: “才見關西金道游, 授之以朱子書, 庸識吾與之意。 際覽關北儒生李元培條對經義者, 毫縷分析。 可知有實見得處, (誰)〔雖〕謂之北方學者, 亦非夸言。 故持平李載亨之後, 寥寥無聞, 豈曰無之? 特未之聞也。 況藹藹秉文之士, 多在豐鎬之間, 而我家豐鎬, 惟關北是耳。 人能秉文, 足爲光榮之一端。 鏡城幼學李元培, 曾令付軍職, 給馬起送, 而年老路遠, 未能上來云, 元培處給新印經書及《御定雅誦》、《朱書百選》各一帙, 仍差鏡城北關兼分敎官, 使之訓課經傳及朱夫子書。 來頭北之人士, 皆明習經傳與朱夫子書, 登於道臣之薦剡者, 比今日倍蓰, 則此元培誠心訓課之功也。”
閏4月 4日
[편집]○丙辰/以申大謙爲御營大將。
○禮曹啓言: “京外儒生金鍾眞等上疏, 議于大臣, 則領議政李秉模以爲: ‘五臣危忠苦節, 後祀無托, 多土所請, 孰不爲之感歎, 而第念祭祀之理, 至精至微, 不當主祭而祭之, 與不祭同, 今以十餘代傍孫, 俾奉其祀, 未知於理合乎否乎。 義起之禮, 臣不敢强論。 至若兩臣之邁往自靖, 合有表章之典, 更爲博考處之爲宜云。’ 左議政沈煥之以爲: ‘忠文公成三問等六臣危忠孤節, 炳朗宇宙之間, 至今志士, 誰不曠感而灑淚? 聖朝所以褒奬崇報之典, 亦已建院, 而俎豆以秩之, 章甫以祀之, 是謂血食千秋者也。 奚以私宗之不祧, 比而論之? 況此五臣之不立宗者, 近四百年, 家無父子之事承, 廟無昭穆之可序, 則將何所繼而置其後乎? 近因特敎, 雖有一二名臣之不祧者, 是則有奉祀之孫, 祠版亦在家, 恐不宜援此爲例矣。 至如故提學李宗儉、故監務李智活之當時志節, 今按儒疏所論, 千載之下, 有足以警世。 第臣未及稽諸朝野史蹟, 不敢遽議旋褒之重典, 更令有司之臣, 博考稟處爲宜云。’ 右議政李時秀以爲: ‘忠文公成三問等危忠卓節, 可以軒天地而貫日月, (棹)綽楔以旌之, 俎豆以享之, 聖朝所以褒揚而酬報之者, 亦已至矣。 歲月寢遠, 後事無托, 忠志之士, 所共悲惜, 而繼後之義, 實關倫紀。 今於數百年十餘代之後, 欲以傍孫支裔, 立以爲嗣, 則其於移本宗序世次之際, 必有大妨於禮意, 一二已例, 恐難援據。 至於故提學李宗儉、故監務李智活, 秉義自靖, 誠如諸生之言, 則其在樹風礪世之政, 合有表章之典, 更爲博考實蹟而處之, 似爲合宜云。’” 敎曰: “依議施行。”
閏4月 5日
[편집]○丁巳/次對。
閏4月 6日
[편집]○戊午/以金達淳爲全羅道觀察使。
閏4月 7日
[편집]○己未/敍前捕將申大顯、李得濟、柳孝源。 仍命大顯仍任壯勇大將及左捕將, 孝源仍任右捕將。
閏4月 9日
[편집]○辛酉/展拜于景慕宮。
○世子嬪再揀擇。 敎曰: “行護軍金祖淳女, 幼學朴鍾萬女, 申緝女, 入三揀擇。” 禮曹以世子嬪三揀擇吉日稟旨, 敎曰: “敬遵顯廟朝嘉禮《辛卯年謄錄》, 而吉月亦合於聖祖嘉禮吉朔已例。 三揀擇更待下敎。 旣行再揀, 內造六人轎, 奉還本第, 發內司諸宮員役及武藝別監陪護, 大殿別監二人, 立轎前稱警。” 又賜手書于金祖淳曰: “今日再見, 益覺奇幸。 尊嚴如慈殿, 慈諒如慈宮, 莊重如內殿, 威儀也德容也行動也言語也, 見者莫不悅服。 國母也天人也, 宗社之慶, 豈有過於是乎? 今則事體與別宮無異, 雖至親不得造次入覿, 有官爵者, 有事至其家, 具公服下馬大門外。” 自翼日, 上, 日遣掖隷問安否, 四殿宮, 每五日下封書。
閏4月 10日
[편집]○壬戌/召見藥院諸臣。 右議政李時秀曰: “日吉辰良, 再揀擇順成, 誠不勝慶幸矣。” 上曰: “以有事必告, 示不自專之意, 先拜于眞殿閟宮, 予心不知何爲懷矣。 昨日再見, 尤覺天作之合, 實爲喜幸。”
閏4月 11日
[편집]○癸亥/以李得濟爲摠戎使。
閏4月 13日
[편집]○乙丑/次對。 行抄啓文臣親試, 抄啓文臣金箕殷病不赴試。 上, 以箕殷之稱病, 意在不欲與沈英錫同試, 屢下嚴敎, 謂諸臣曰: “今世金姓之以箕爲行者, 其所畏愼, 宜倍他人。 今日親試, 卽渠出脚之初, 則焉敢稱病, 肆然不入乎? 此辛丑設選以後所未有之事。 渠之不入之故, 予亦有所揣知矣。 大抵義理無古今之異。 而予於事關莫重莫大處, 務盡精微, 必用斬釘截鐵之法, 不敢一毫放過, 則況於古義理, 尤有重焉? 在先朝則事關聖躬, 故自上或有寬大之典, 群下之爭難, 固其宜矣。 在今日朝廷, 則事體自別, 不但爲諸臣之公憤私讎而已, 則予所以闡明此義理者, 靡不用極。 當今師道在上之時, 爲今日臣子者, 固無敢容喙於其間。 一有所云, 其將如何? 此正如升高必自卑, 行遠必自邇, 必也先從今義理講明遵守然後, 始可以有光於古義理矣。 卿等且聽之。 若使渠輩, 曉然知道理之不當如是, 則豈至此境乎? 此所謂及陷乎罪, 然後從而刑之, 不能使之預知者, 是誰之責也? 此莫非近日俗弊中出來。 無論京外, 紀綱不嚴, 貪風日熾, 爲下官而凌踏上官, 以守令而反詈道伯。 其始雖小, 其漸甚大, 此聖人所以謹之於微, 而朝廷之不尊, 百隷之怠慢, 滔滔皆是, 則此予之夙夜憂悶而懍惕者也。 齊之以禮, 固是爲治之經法, 而三代以下, 亦不得不齊之以刑。 刑之於爲治, 固末也, 苟欲使之懲畏, 則亦有不得已而用之者矣。 予於乙卯以後, 以矯俗之政, 一反其道, 竊庶幾君子道長, 而世敎俗尙, 有一新之效矣, 以今觀之, 反不知比前有勝, 誠可歎也。 以予否德, 衛武公九十抑戒, 雖不可擬議, 蘧伯玉五十覺非, 竊欲勉焉, 而豈或以一副規模, 爲渠一人而一毫撓改乎?” 領議政李秉模等, 惶恐不敢對。 上曰: “在前則朝著之間, 元氣充實, 故不待自上提敎而義理自明, 今則元氣漸衰, 人物漸降, 義理有日晦之慮, 安得無今日之辭敎乎? 予固不及先朝聖德, 萬萬安敢望於建極之治, 而亦豈但以無益之空言, 爲調劑酸醎之計乎? 蓋建極云者, 卽皇建其有極之謂也。 極之爲義, 如屋極北極之極乃是至善極盡之處也。 今予一副義理, 亦自有至善極盡處, 而下之所以對揚者, 乃如是, 豈不慨然乎?”
○移設鑄字所于儀仗庫。 檢校直提學李晩秀啓言: “鑄字所, 卽御定冊子編印之所, 當初設置, 式遵太宗朝故事, 體貌之不輕, 事勢之難闕, 比之芸閣, 尤有重焉。 而春桂坊直所, 次第入接之後, 本所不可無移設之處。 若得弘化門右邊翼廊之儀仗庫大廳, 東北衛將所御營軍番所合十許間, 則僅可容接。 而儀仗則敦化門左右翼廊, 本是儀仗分置之所, 移此合彼, 事甚便好, 東北衛將所, 則本無定處, 曾已屢遷, 藏書閣行閣, 亦合移接, 入直鄕軍則數旣不多, 或移住於宣仁門近處, 或分接銅龍門直所。 以此分排, 別無掣礙之端, 而事係公廨, 換移軍兵去就, 不敢擅便。” 從之。 晩秀又啓言: “春坊入接於鑄字所, 而桂坊則權接於考文館舊衛從司矣。 今則鑄字所將爲移接於儀仗庫, 桂坊直所, 請使之入接於春坊東行閣。” 從之。
○執義曺允遂啓言: “唐臣韓愈之言曰: ‘諫官雖卑, 與宰相等。’ 宰相尊, 行其事, 諫官卑, 行其言, 言行道亦行, 其責畀之重, 有如此矣。 竊觀近日以來, 諫官之失職, 亦已大矣。 目下當言之事, 謂之以便屬禁令, 月前已允之啓, 謂之以惟俟處分, 官師之規, 稱以苛細而不言, 民國之弊, 稱以陳腐而不論, 進參賓筵, 充其位而已, 趨簉臺廳, 傳故紙而已。 旣不得出言論事, 少效一日之責, 則又不得不逡巡退步, 或呈病而以違傲爲事, 或避嫌而以遞罷爲期, 奉除旨則謂之曰苦銜來逼, 承遞命則謂之曰濕衣始脫。 凡爲今日之臺閣者, 擧皆圖免之不暇, 國家之設置諫官, 豈亶然哉? 竊以爲朝廷之待臺閣, 亦有所未盡而然。 若使居其職任其責者, 峻其選而卑微者不敢與於通擬, 重其任而庸碌者無所逃於譴何, 公議在於下而不出於上, 國論伸於法而不屈於私, 則臺閣之上, 始知有諫官之重, 而入此選任此責者, 亦必有感激淬礪, 思所以圖報者矣。 繩愆紏謬之風, 激濁揚淸之論, 固不可責之於人人, 而其將有懷者必陳, 無言者自縮, 必不如今日之隨行逐隊, 自歸於不職之科矣。 請念臺職之不同庶僚, 察言路之有關元氣, 從自今亟命選部, 必擇有地望敢言論之人, 委任責成, 以尊朝體, 以重臺閣。” 允之。 又啓言: “近來名分之紊而無別, 絶綱之解而不振, 雖出於世道汚下, 俗習渝靡之故, 而苟究其源, 未必不係於臺閣之不職也。 不但爭是非於殿陛之上, 論得失於官師之間, 將以正風礪俗, 使不得賊而防貴, 卑而凌尊, 四維由是而必張, 五品由是而必遜, 其責任之意, 顧何如也? 在昔先正臣趙光祖爲都憲也, 男女分路, 閭井安堵, 至今傳之爲美談, 而今則不然也。 其責不過爲傳啓分臺而已, 顧彼霜臺, 便作無官之公廨, 則反不如該司各曹之鎭日卯酉, 竝與風聞, 擔却一邊。 民庶何所畏戢, 風俗何所紏正? 街路之上, 變怪迭出, 閭里之間, 僭猥成俗, 不知名分之爲何物, 紀綱之爲何事, 此豈不澟然而寒心哉? 請自今爲始, 嚴其掄選, 重其責畀, 使之隨時赴坐, 凡係風化之所干者, 大則關(聞)〔問〕而處之, 小則懲治而礪之, 以爲正名分立紀綱之地。” 批曰: “爾言甚好, 而得其人然後, 徐議復舊赴坐之制。”
閏4月 15日
[편집]○丁卯/召見藥院諸臣。 上曰: “丙申以前, 鍾街以北一隊, 權太重位太高, 而思所以長此樂保此位, 於是乎自托於四忠家, 與之締結, 以售其憑藉恐喝之計, 而自以爲孰爲侮予矣。 伊時士流之論, 則乃謂: ‘義理無古今之異。 乃祖乃父之樹立於辛壬義理者, 固是忠臣, 而不可以忠臣之後, 或貸其凶逆之罪。 如是然後, 可使古義理, 合於今義理, 而永有辭於萬世。’ 予亦深有取於其論。 渠輩情狀, 旣無所逃於義理大明之時, 亦自知爲几上肉, 而畢竟出亘萬古所無之凶逆矣, 幾年而乃敢爲此等無嚴之習乎? 此箇義理, 蠶絲牛毛。 在前則朝廷之元氣充實, 而士類之間, 亦多有講明義理之人矣, 顧今元氣之日就委薾, 果作何許模樣乎? 以義理自任者, 只餘左相一人, 而左相亦老矣。 後進輩, 必反以向來辭敎, 爲歇於義理而然。 所謂懸病者, 觀其容貌, 則亦似中無所執, 其所敢斥云者, 亦不成說, 所謂被斥人事, 予亦稔知。 在先朝則或許之以忠字, 或褒之以功字, 而今予則不過謂之於其中容有可議而已。 渠輩有何所知, 而乃爲此擧乎? 眞可笑矣。” 右議政李時秀曰: “縷縷聖敎, 剖析明白, 今日登筵諸臣, 亦必皆曉然無疑。 自臣等豈敢不出而相告乎?”
○以李殷模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4月 17日
[편집]○己巳/命依八道句管堂上例, 以李書九爲華城句管堂上。
○命華城所屬五邑穀物, 換作戶曹常平等穀, 依《通編》法, 取耗以補本邑公用。
閏4月 19日
[편집]○辛未/奉朝賀李命植卒。 敎曰: “重臣立朝五十年, 宣力于外, 兩界四都, 以至嶺湖萊灣, 名無不登之剡, 夷考績庸, 在在可稱, 入而掌金穀甲兵, 其嚴於守法, 亦所深許, 而中間滄浪, 一一待之以無卞, 未嘗屑屑於明其本意。 今聞其長逝, 豈勝嗟惜? 卒奉朝賀李命植弔祭, 依例擧行, 祭文中措辭。”
○進賀正使具敏和、副使韓用龜狀啓言:
“皇帝四月初六日祈雨後, 不得點雨, 故避殿減膳, 自十三日致齋, 十六日分遣儀親王永璇、定親王永瑆、睿親王永璘, 替行祈雨于天壇、地祗、太歲三壇。 其翌日, 又以風吹雲散, 雨意愈漠, 十九日, 派遣綿課, 禱于風神廟, 二十一日, 幸齋戒宮, 致齋三日。 二十四日, 親行祈雨祭于社稷壇事, 自禮部知會臣等祗迎于午門外, 故臣等與書狀官柳畊, 進詣午門前, 與漢侍郞曹城滿、侍郞文寧, 偕至祗迎所, 則皇帝衣素步行, 以示自貶。 朝臣迎送, 一槪命免, 故排班諸臣, 各自退歸, 臣等卽爲還歸館所。
閏4月 24日
[편집]○丙子/以閔台爀爲吏曹參判。
○次對。 召見全羅道觀察使金達淳。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呵導之制, 亦係儀章, 曾於戊戌年, 弘文館博考草記、批旨ㆍ歷擧唐、宋之制及國朝古規, 以有鹵簿無鹵簿雙引一引, 闕內闕外, 前導呵導之分, 自一品至四品文武奉命與趨朝之別, 特下十行, 申明定制。 寔出於我聖上尊堂陛嚴典章之盛意, 大小廷臣, 自當恪遵奉行。 而近聞玉堂官, 錯認以古則玉堂有闕內呵導, 近因下敎而不得行云。 不可但以昧例言。 蓋闕內呵導, 非承旨臺閣, 則不得爲, 惟內閣直提學、直閣、待敎, 用湖堂故事, 金牌前導, 許其呵喝, 非時任, 則檢校閣臣, 亦不得爲之。 玉堂官則故事只令館隷前引而已, 初無呵喝之例, 鑞牌則止於闕外, 今若以玉堂而行承旨臺閣之事, 則非但壞例, 實涉侵官。 春坊前導, 亦當與玉堂同, 日前因下敎, 已爲知委, 而此事之古例則然, 新入三司之人, 或多未能詳知者, 不可無一番申明定式之擧。 請書揭弘文館及侍講院, 俾各視此遵行。” 從之。
○置備局句管別會穀于京畿、湖西、關東三道。 領議政李秉模啓言: “頃因戶曹判書李在學所啓, 取考穀簿, 則諸道所在戶曹元會穀, 合爲三十萬餘石, 入不當出, 無處不然。 而兩西北關, 則例以軍餉田稅推移取用, 固當仍舊施行, 其餘五道, 則元會之一年耗條, 只爲八百餘石, 而一自常賑穀不許移錄之後, 各樣公用, 每以他衙門穀推移取用, 不得不會減於穀主衙門, 以致加下之夥多。 見今京畿加下米各穀, 爲五千九百餘石, 湖西加下米各穀, 爲四千六百餘石, 湖南加下米各穀, 爲九千九百餘石, 嶺南則雖無目前加下, 而亦甚苟簡。 關東則近年加下, 自本道已以常賑穀移錄, 及今釐正在所不已。 三道加下二萬餘石, 依該堂所奏, 先以常賑穀準折移錄, 關東之已移錄者, 亦令仍施。 嗣後支用之道, 不可不較量折衷, 別般變通, 兩南則常賑穀時在稍裕, 可無犯用元穀之慮, 元會不足之數, 依前以常賑穀移錄取用, 京畿、湖西、關東, 元會常賑, 俱爲艱乏, 勢將推移於他衙門。 京畿則本道所在戶曹句管半分條, 庚戌貿租一萬一千五百餘石, 備局句管盡分條營賑穀中稷租各一萬石, 春牟五千石, 嶺南所在半分條右兵營穀中米一萬石, 租一萬七千石。 湖西所在戶曹句管半分條己酉貿米一萬二千石, (湖西本道所在戶曹句管半分條己酉貿米三千石), 備局句管盡分條, 北穀中租二萬五千石, 嶺南穀中租一萬二千五百石, 關東則本道所在半分條備局句管穀中田米二百石, 大豆八百石, 租粟各五百石, 木麥一千石, 春牟秋牟小豆各四百石, 耳牟二千石, 嶺南所在半分條右兵營穀中米一萬六千石, 租二萬六千石。 都合折米九萬一百八十六石。 特爲除出, 劃付三道, 名之曰備局句管別會穀, 自備局句管, 而半分條則依前半分, 盡分條則依前盡分, 歲末磨勘於本司。 會案成冊, 依元會穀例, 自各邑分四等, 修送戶曹, 而戶曹待各邑, 以其耗條從略移劃, 使之支用, 每於歲初, 通計一年移劃之數, 收報本司。 各樣恤典之或用元會或用常賑, 道各異例, 自今爲始, 凡係恤典, 竝以賑廳穀會減, 關東所納司饔院白土價, 竝船價, 依嶺南例, 以惠廳穀會減事, 定式施行, 則雖未可謂頓然改觀, 庶足爲元會常賑互相維持之道。 至於京畿、關東區劃之湖西、嶺南所在穀, 元穀移作與耗條取用間, 該曹該道自可有往復善處之道。 大抵穀簿之繁雜, 誠一弊竇, 更添別般名色, 極知萬萬重難, 而不劃穀物, 則諸道事勢, 漸屬難支, 旣屬穀物, 而不立名色, 則該曹無以區別會計, 各邑亦難指的請報, 故不得已有此變通。 而若論捄弊之策, 莫如用道節省。 近來外邑公下, 循襲謬例, 每多濫觴, 所報會案, 該曹亦不趁卽覈察, 吏胥之玩法滋奸, 未必不由於此。 請嚴飭該曹, 溯考査櫛, 淸汰冒濫, 仍以存減實數, 具別單以啓。” 上, 問左右相, 無異議, 允之。
○持平申龜朝啓言: “合啓中四啓, 關係何如, 負犯何如? 許允靳允, 輿情未洩, 何幸聖斷赫然, 快賜允從, 而(測)〔側〕聽閱月, 傳旨未下, 致使莫重之四啓, 反在於不生不滅之科, 臣不勝訝惑抑菀。 請亟下四啓依允之傳旨, 卽爲啓下, 俾臺啓重而國體尊焉。” 批曰: “非其時也。” 又啓言: “懲貪之典, 有國所重, 而伏況我殿下每念生民之疾苦, 恒軫守令之貪墨, 前後絲綸, 戒飭截嚴, 而貪官汚吏猶未懲戢。 肅川府使任長源, 厚蒙洪渥, 宜其淬礪, 乃於差出吏鄕, 白日公堂, 大開賂門, 恬不知愧, 親自定價, 西來之人, 無不唾罵。 請施竄配之典。” 批曰: “令該府拿問。” 又啓言: “各邑邸吏之自相賣買, 卽吏隷之事也, 士夫干預, 猶云羞恥, 況宰相乎? 月前京兆邸吏相訟之事, 該堂催納文記, 則云在判書洪檍家, 該堂屢次催促於其家, 而終不入送, 該堂仍而退訟, 尙未決折, 事之駭然, 莫此爲甚。 請洪檍施以譴罷之典, 退訟之該堂, 亦施譴罷之典。” 批曰: “該堂事, 無論本事虛實, 退訟之故, 自速人言, 依啓。 重臣事, 篤老崇秩之人, 不可置之䵝昧之科, 其委折問啓。” 政院啓言: “問于工曹判書洪檍處, 則以爲: ‘臣爲從兄參判梓遺稿刊行事, 鳩聚如干物力, 授置門下人矣, 昨年始責納, 則代納邸券, 故始姑執置, 終果出給云。’” 敎曰: “風傳之爽實, 今始曉然。 在重臣, 豈有深引之端乎?”
閏4月 25日
[편집]○丁丑/以洪樂游爲吏曹參議, 成鼎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4月 26日
[편집]○戊寅/次對。 召見奏請使李秉模、副使李集斗、書狀官朴鍾淳。 上, 謂秉模曰: “萬里行役, 卿須善爲往返, 而來頭日熱, 誠可念矣。” 秉模曰: “臣之奉使, 前已屢次, 而今番則只有歡忭之忱, 暑節行役, 不知難矣。 臣竊有區區愚忱。 每於雨暘豐歉, 過用聖慮, 仰想爲民一念, 安得不如是憧憧? 而第以大聖人自强不息之工, 或以時稍緩, 必無一毫放過之理。 竊恐憂勤之念, 若或太過, 則反有妨於節宣之道, 伏望加意於保嗇焉。” 上曰: “予之自量, 亦如卿言, 卿言誠是矣。 大抵三百六十日, 何日放過? 日日憧憧, 以經一年, 則今年旣過, 又慮來歲。 今則精力凡節, 漸覺有減, 予心則每以無逸之義, 孜孜於自强不息之工。 竊慮來世史牒, 書省一怠字, 故凡於事爲動作, 務欲自强, 心旣强作, 事豈有成? 每一循省, 誠切悶然矣。 筵臣之同予年紀者, 無異少年, 而予則精力如是, 不亦異乎? 昨以悶旱求助, 召見臺臣, 正言金履度, 年過五十, 而不甚衰老。 見其爲人, 多有故相典型, 誠可貴也。 故相雖非文學從事之人, 而其志操堅確, 誠爲過人, 宜躋上相, 而未果如意。 至今追思, 實不能忘矣。” 秉模曰: “故相雖不從事於言語文字, 而其爲人則無論親踈, 人皆信之, 果是不易得矣。” 上曰: “大抵今人不及古人。 故相以前之身登鼎席者, 皆有過於後來之人, 卿等之於故相, 雖謂不及, 亦可也。 雖以將臣言之, 自予御極以後, 二十餘年之間, 今之爲將臣者, 亦多不及於前人。 以予近日精力, 下之所以對揚者, 若或不及於前人, 則目今民憂國計, 將何以接濟耶?” 秉模曰: “以臣等之魯下, 安敢望古人之萬一乎?” 上曰: “予欲於卿行, 以詩贈之, 侵曉賦成, 姑未圓篇。 筵退後當書下。 而古人所謂坐而待朝, 固是聖工之自强, 而予則以志氣漸減之故, 寢睡亦隨而不穩, 以此精力, 安得不深有望於卿等之對揚乎? 近年以來, 要譽之成習, 紀綱之不振, 莫非最先矯捄處也。 《詩》云: ‘勉勉我王, 綱紀四方。’ 若夫 ‘追琢其章, 金玉其相’, 雖難遽議, 而紀綱邊則亦不可不勉勉奮勵也。 且以外邑言之, 先朝五十年間, 以贓吏勘之重律者, 無如安相五, 而今之所謂善治, 反有不及於此者, 爲道臣者, 亦未嘗有奮勵之人, 良可歎也。 此際卿亦出壃矣, 其所奮勵之責, 專係於左右相。 古語云: ‘抑抑威儀, 維德之隅。’ 儀章間事, 雖是外面, 亦關體貌, 先從今日拜表班, 卿宰以下不如儀者, 卿等須加紏正爲可。 而凡於日用常行, 不計大小, 必奮勵做去, 然後紀綱邊事, 可以扶植矣。 朝著之有權奸, 豈曰好矣, 而大抵有權奸之時, 則亦必有一種公議奮勵一時者, 而近來則以無權奸之故, 朝著寥寥, 反成軟美之習, 此亦習俗不振之一端也。” 秉模曰: “臣嘗聞故相兪拓基之言曰: ‘國有權臣, 然後, 方可謂好時世云。’ 權字有許多般, 若於權字之下, 加着一奸字, 固不可謂好矣, 把持權柄, 一此做去, 則所謂權臣, 有國之不可無者也。 自古權臣, 莫如唐、虞、三代之時, 人臣之用權, 誠若皐、夔、稷、契之流, 則豈不誠美哉?” 秉模等辭陛赴燕。 奏請奏文曰: “謹奏爲請降封典, 以繫一國人心事。 伏念臣世蒙皇恩, 謹守藩封, 而臣年紀已晩, 未有宗社之托, 幸賴皇靈, 庚戌六月, 臣副室生子某, 今已十一歲。 生質粹美, 實堪負荷, 合請恩典, 以建國本, 已另具奏本, 悉暴微懇。 伏乞皇上, 俯察小邦情懇, 特命該部, 頒降誥旨, 使擧國臣民, 獲覩寵光, 不勝幸甚。 除恭俟慶賴外, 緣係請降封典, 以繫一國人心事理, 爲此謹具奏聞。 右謹奏聞, 伏候聖旨。” 陳奏奏文曰: “謹奏爲敢陳小邦情懇, 冀蒙矜許事。 伏以小邦僻處左海, 偏沐皇恩, 有情必籲, 無願不遂, 獲延舊緖, 世守侯度, 感激洪造, 銘鏤肺肝。 今臣有至懇至切之情私, 不敢自阻仁覆之天, 須至登聞者。 臣忝叨藩封, 年紀向晩, 而國本久虛, 未有宗祧之托, 幸於庚戌之歲, 臣副室生男某, 臣妃金氏取以爲子。 年方十一歲, 生質粹美, 器度夙成, 擧國群情, 日望早請皇旨, 豫建名號。 臣竊伏惟念高宗純皇帝, 深惟皇極, 用敷錫之仁, 每軫屬國, 重嗣續之情, 寵之以御筆福字大牋, 庸示企佇之盛念。 此實藩臣從古所未獲之優渥異數, 而臣之得男, 在於是歲, 欲報之恩, 河海莫量。 所當卽請封典, 仰答錫祉之隆私, 而稍俟年長, 遲到于今。 伏惟我皇上一念繼述萬國瞻依, 至於小邦, 尤被帡幪, 柔遠之化, 已浹於初元, 字小之恩, 罔間於內服。 追昔年眷顧之德, 紆今日覆庇之寵, 惟玆控籲, 庶在鑑諒。 倘蒙聖慈, 比照列朝典例, 勅下該部, 俾遂微願, 則是寧考降福於前, 而皇上申錫於後也, 不但臣北望攅祝, 粗效塵刹之圖酬, 一國大小臣民, 擧將蹈舞於恩波東漸之化。 玆敢不避猥越, 仰冀恩旨, 而原奏體嚴, 不敢繁辭, 另具奏本, 悉暴衷悃。 情雖切於敷陳, 語或涉於僭率, 臣無任兢惶踧踖之至。 緣係敢陳小邦情懇, 冀蒙矜許事理, 爲此謹具奏聞, 伏候聖旨。”【竝領議政李秉模製。】
○前持平康聖翊上疏曰:
“濟州之頻値歉荒, 軫沿邑之移粟, 自備局移關本州, 設庫收穀, 豫備饑歲, 故其時牧使, 辦備數千石穀, 新設別庫, 分置三邑, 爲島民救荒之策。 第念本州自春至秋, 蜒風瘴雨, 無日不作, 雖村閭房室之內, 甕甖包橐之儲, 未及數年, 腐敗生綠, 隨手糜粉, 竟爲不可食之物, 自古島中無儲穀, 良由於此。 又況土築之庫, 委積之穀, 安保其經霾不敗歷歲不腐乎? 島民之無知, 皆以爲‘此後賑政, 惟靠於是移來一節, 其路永塞, 數萬民口, 將何所恃乎’, 衆口一談, 爭言不便。 臣竊以爲新庫所儲, 量宜變通, 以其他逐年糶糴之穀, 擇取其精實者, 換置新庫, 歲一改色, 則於此於彼, 兩全而無害。 伏乞令廟堂稟處。 且以本州國馬欠縮言之。 甲乙之歉, 前古(已)〔未〕有, 人命之重, 未遑相保, 牛馬之賤, 尤無可論, 國屯之故斃, 至於一千五百零。 其時牧使, ‘以荒年之餘, 勢難代徵之由’ 狀聞, 則備局 ‘許寬五年之限, 準數徵捧’ 事, 有所關下, 今年卽當捧之年。 而數年之間, 牧卒之飢故, 其數夥然, 白骨徵出, 已無可言, 而徵族徵隣, 勢所必至。 所謂私畜, 十空七八, 官令雖嚴, 何處貿納乎? 邇來國畜漸就蕃息, 計今見在之數, 比諸甲乙以前之摠, 猶爲剩餘矣。 臣出海之時, 殘氓疲卒之呼訴於船頭者, 數日不絶, 此實一島之民情。 臣何敢有聞不達。”
批曰: “爾以侍從中在遐外之人, 而有此民弊之指陳, 甚可嘉也。 穀品之設庫備置, 其時大臣筵奏, 出於爲島民俾免坐待海外之輸致, 意固美矣, 爾言亦有意見, 許令廟堂, 草記稟處, 以爲兩便之地。 馬政事, 公畜旣蕃於前摠, 則何必更徵於牧屬乎? 徵族徵隣, 其弊自當歸於牧屬外平民, 寧不矜甚? 新倅之尙無一言, 可謂溺職。 卽令廟堂, 關問其剩摠, 不卽報司之委折, 使之論理狀聞, 而回下前, 切勿更徵。 以爾爲掌令, 此後登筵, 更以島中事陳之。”
閏4月 27日
[편집]○己卯/持平申龜朝上疏曰:
“噫! 上有堯、舜之治, 而下無贊揚之風, 君勞臣豫, 文恬武嬉。 簿書期會之末, 未見擔當向前之人, 財利錢貨之間, 率多憑公營私之輩。 軍門之儲置錢穀, 所以給軍需也, 備不虞也, 爲將臣者, 固當恪勤典守。 而近聞守法不古, 用財大濫, 或有徒張虛簿, 多歸私橐者云。 請令廟堂, 差遣備郞, 三軍門錢穀布木, 按簿摘奸, 如有犯科者, 該營大將, 一依貪汙之律, 嚴施懲勵焉。 朝家之設置勅需庫, 法意甚重, 而近聞海西勅需錢數十萬兩, 消瀜於各邑之放債積逋及所謂開市別將之引年預下之謬例, 卽今所存者, 不過五分之一云, 已極寒心。 而前道臣朴基正乃於遞職之後將發之際, 出二萬兩錢放債而來云, 瑣屑之譏, 臣不欲索言, 而其在典守之方, 固不當若是放倒。 臣謂朴基正施以譴削之典, 仍令廟堂, 嚴飭該道各邑散債積逋, 一一徵捧, 開市預下之謬習, 一切防塞焉。”
批曰: “三軍門錢穀, 差遣備郞, 按簿摘奸事, 兵曹三軍門反庫摘奸例, 送御史, 則備郞差遣, 未有可據。 且於該營, 各有都相, 第欲更觀其擧行處之。 前監司朴基正譴罷事, 旣曰勅需消瀜於債逋, 則必有當該之各年道臣, 爲先令廟堂査考草記。 又言將發之際, 瑣屑之事, 則此一款, 當嚴覈於前伯後, 以其法處斷, 以懲他餘不畏法不謹典守之類, 亦令該府, 開坐嚴問, 捧口招以聞。”
○備邊司啓言: “向因松營勅錢移劃事, 自本司關問於海西矣。 續見該道臣徐榮輔所報, 則勑需留庫錢二十一萬五千餘兩內, 自乙未至庚申, 各處貸下與連欠及償債本錢之移劃者, 開市本錢之預授者, 合爲十六萬七千餘兩, 目今留儲, 僅爲四萬八千餘兩云。 揆以法意, 萬萬寒心, 已以刻期準充之意, 嚴飭題送, 而臺疏所論又如此, 及今査正, 在所不已。 令道臣, 營邑散在之數爻及郍移虧欠之委折, 詳査以聞。” 從之。
閏4月 28日
[편집]○庚辰/以李敬五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4月 29日
[편집]○辛巳/次對。 左議政沈煥之啓言: “前府使李汝節, 年前昌原所犯, 卽濫殺人命也, 及其査推, 獲免一律, 屢經大霈, 生還故里。 物無終棄, 才有必錄, 乃淸朝之盛事, 江界降伍時所爲之難於人臣, 亦聞之。 近來武弁之步趣, 太不如古, 心常慨惜, 而如汝節, 其先有忠義之臣, 其人亦有可取, 正合滌其罪而試其才, 以開奮勵自效之路矣。” 批曰: “罪名分揀, 相當職甄用。” 又啓言: “罰不及而賞延世者, 堯、舜之善政也。 臣雖無似, 白首丹衷, 惟在於堯、舜吾君而已。 今有以子之干犯, 而其父不得應資者, 臣若不言, 是負臣心矣。 尹永僖、永儀, 俱以侍從, 名則在朝籍, 而其父年過應資, 尙未得下批。 三代辟人, 尙不及子, 況以子而枳父, 豈不有乖於聖朝孝理之政乎?” 敎曰: “今聞果然。 今日政加資下批。” 又啓言: “前持平康聖翊上疏, 濟州儲穀事。 近聞穀品精實, 倉廒堅牢, 足可經久, 而來頭收效, 專在於典守之有方, 措置之得宜。 糴新糶舊, 量宜改色, 常使精穀留儲者, 乃是第一要道。 牧馬事, 昨年因該牧使狀請, 甲乙耗縮之數, 旣令限五年漸次充補, 則年限未滿之前, 遽以孶長之新籍, 移充減損之舊摠, 殊非重馬政杜後弊之道。 然而旣奉關問之命, 請待其登聞, 從後稟處。” 從之。
○知經筵事李秉鼎啓言: “《春秋》大一統之意, 尊王爲重, 雖以紫陽《綱目》及《續綱目》言之, 漢之後主, 宋之帝昺, 皆爲正統, 則況我朝之於皇明? 又況弘光帝以後, 相繼承統, 天命未去者乎? 臣今始得見故判書鄭昌順編次《史略》第八卷, 則弘光以下, 皆以王號, 無難書之, 刊行京外, 竊不勝掩卷駭惋之至。 伏惟我列聖朝尊周大義, 炳如日星, 可以有辭於天下後世, 惟我殿下, 尤惓惓於《匪風》《下泉》之思, 凡係此箇義理, 靡不闡揚發揮, 至有《尊周錄》撰進之命, 則如此之書, 決不容仍置。 亟令弘文館, 發關冊板所在之嶺營, 毁撤其板本, 俾免一世之譏議, 恐不可已矣。” 上曰: “南奉朝賀嘗撰《明史》, 而弘光以後, 三皇帝皆以帝號書之, 而恐有流布之慮, 故先朝有付丙之命矣, 故重臣之不書帝號, 必以此也。 若於重臣在世之日, 言其不可, 俾勿刊行, 則可謂都無事矣, 而今則旣成之書, 不必毁板。 只令撤去弘光以後板本似好。” 左議政沈煥之曰: “大抵作史, 有非人人所可爲者, 重臣事, 誠是不審之致。 臣意則此固不可以刊行矣。” 禮曹參判李書九曰: “我朝之未奉永曆正朔, 固是千古遺恨, 今若以王字書之, 傳於來世, 而有後朱子作, 則必以爲有愧於《春秋》尊王之義也, 此豈非萬萬未安之事乎? 我國則惟當尊之爲大統, 俾來世之人, 知我國之未奉永曆正朔, 出於不得已。 而然則我朝尊王之義, 其將永有辭於天下萬世, 臣意則毁板恐好矣。” 上曰: “何必盡爲毁板耶? 自弘文館, 關飭嶺營, 只毁下段板本。”
○獻納吳翰源啓言: “臣於近年, 來往湖嶺, 飽聞道路萬口之呼冤, 皆曰災結之直減, 而賦稅白徵之多也。 爲守令者, 旣不能從實執災, 爲道臣者, 始不能操切, 而只以直削爲彌縫之計。 夫廟堂直削之故, 監營直削之, 監營直削之故, 守令直削之, 蓋守令之直削者, 非削於吏也, 乃削於民也。 見削之數, 旣甚夥然, 則許多公稅, 無處可辦。 雖欲不削於民得乎? 此實有司之臣, 不能仰體俵災惟均之聖意, 使窮民反疑朝廷之失信, 思之痛心。 請令廟堂, 嚴飭各道之臣, 以災結事, 另察守令能否, 俾知防奸竇而執實災, 以嚴黜陟, 永革直削之近規焉。” 批曰: “今年年分事目, 以此擧條, 枚擧嚴飭, 俾有實效。”
○持平申龜朝啓言: “殺獄有國重典, 而當此憫旱之時, 宜審愼處也。 入於錄啓者, 或已酌處, 或已疏決, 無一毫冤枉之端, 而至於錄啓外許多殺獄, 或有不當致疑, 而成疑案, 或有不當成獄案。 道道皆然, 邑邑如之, 冤憤愁鬱之氣, 上干天和, 安知不致災於今日亢暘乎? 臣謂令該曹, 嚴飭各道道臣, 親執審理, 俾解匹夫匹婦之冤。” 從之。 又所懷: “近日邪學, 熾盛於三南, 漸染於畿湖。 雖以驪州、楊根言之, 驪獄所拘, 至於十餘人之多云, 楊根則無人不惑, 無村不學, 將至擧一境入於禽獸之域, 而該倅全不禁斷。 請令廟堂, 嚴飭三南道臣, 各別禁戢, 楊根郡守鄭東榦, 令該府, 拿問嚴處。” 敎曰: “自有營邑之臣, 何必番番關飭乎? 該郡守事, 依施。”
○以曺允大爲吏曹參判, 李基讓爲司諫院大司諫。
二十四年 五月
[편집]5月 2日
[편집]○癸未/時, 閱月亢旱。 敎曰: “邇來亢暵, 已跨數旬, 瞻漢望霓, 日夕憂勞, 擬薦珪壁, 以祈甘澍。 昨見宗伯、畿伯問之, 畿內姑無禱雨之邑, 先自京中始。 有關體貌, 體貌云乎者, 雖似外面粗跡, 而稽之五事庶徵, 曰貌曰雨, 其理一致, 所以齊明盛服, 爲體物不遺之功也。 亟令畿伯, 問于諸倅, 俾卽虔將。 京中則差待其狀聞, 亦欲取次分行。 而今又未明求衣待朝, 視朝豈特不敢暇逸而然哉? 所求助者, 昌言也。 言之於暘, 亦如貌雨之相應, 矧今恒暘曷不求言? 將此敎, 頒示於待漏之言責論思諸臣, 各效述職之道。”
○常參, 兼行次對。
○左議政沈煥之啓言: “言而禁之, 是謂防民, 古語云: ‘防民, 甚於防川’, 謂不可防也。 今設法而禁, 三司不得言某事某事者, 非聖世之事也。 惟我聖上, 學貫天人, 德侔堯、舜, 但此一事, 抑有愧於漢、唐中主, 而甚至有依啓而不下傳旨者矣。 今殿下一言一動, 皆爲春宮法, 奚但爲天下萬世法哉? 伏願亟收禁言之令, 以光聖德, 以靖世道焉。” 上曰: “設禁不得已也, 傳旨之未下, 非其時也。” 煥之曰: “聖人固有不得已之事, 如不得已而用兵者。 亦何嘗經年閱歲, 久而未已乎? 且用言之道, 言可用則用之, 言不可用則置之, 又或可罪則罪之而已。 以此設禁, 俾不得言, 于今幾年, 尙靳反汗之音, 此豈聖世之所宜有哉?” 上曰: “卿言好矣。 大抵禁令云者, 如國典之牛酒松, 外此凡百禁令, 皆欲使民, 不犯于有司也。 今則在法當勘者, 以言設禁, 使之言此而不得言。 彼書之臺閣, 付之院壁, 臺臣眩於擧行, 入院者多不知爲何事, 古往今來, 寧有如許國體, 而後世若又引用, 則其弊當如何哉? 此亦時措之宜, 而有不獲已者存焉。 苟使朝廷之上, 擧措稱停, 雖或有參差異同之論, 奉承違拂之間, 若能有一副規模, 則初何至於設禁而防之乎? 於是, 不得已有禁令, 而近來風俗, 比前稍勝, 若使俗弊丕變, 朝象改觀, 則禁令之收還, 亦非難事矣。” 又啓言: “故校理權景裕, 以文簡公金宗直之門人, 與金馹孫死於戊午士禍, 其德器文行, 爲一時士流之所推重, 而死後家藏文籍, 殘缺無傳, 且無後孫, 于今數百餘年, 遺風餘韻, 徒爲鄕里多士之所景慕而感歎者也。 年前以太歲之重逢戊午, 多士復起而訟其冤, 公議終有不可泯者。 方値聖朝, 摭往蹟揚幽芬之日, 宜施褒贈之典矣。” 從之。 又啓言: “景廟辛壬之歲, 群凶妖宦, 潛相交結, 欺蔽天聰, 謀危聖躬, 搆出誣獄, 戕害忠賢, 幾傾我宗祧, 思之膽寒, 言之髮竪。 惟我殿下, 承先朝精一之心法, 受先朝艱大之曆服, 凡所以闡義理之原, 嚴忠逆之辨者, 自有金秤玉錘。 至于辛壬事, 袞鍼昭森, 如赫日之中天, 發微揚幽, 褒忠而奬節者, 夫豈有餘憾哉? 當時又有世所稱五節度者。 其中李尙、白時耉、金時泰, 先爲贈職, 其後又贈諡, 柳就章、沈搢, 贈職而未贈諡。 蓋因贈職有先後, 未得一體贈諡, 而論其樹立, 則五人殆無差殊。 當聖朝闡揚義理, 扶樹風聲之日, 易名之或施或否, 不無斑駁之歎, 故兵使贈兵曹判書柳就章、沈搢, 一體特施節惠之典爲宜。” 從之。 又啓言: “禁軍別將崔東岳, 叨任以來, (浸)〔侵〕削禁旅, 厚招鄙瑣之謗。 陶甄庇覆, 雖出念舊之聖意, 而其在重戎政之道, 不可一向仍置, 請施削去仕版之典。” 從之。 又啓言: “近來紀綱日漸凌夷, 閫帥設屯田, 則邑倅危言而逼之, 道伯推邑吏, 則該官移牒而不送。 履霜氷堅, 漸不可長, 蓋指此等事也。 故將臣金潝爲統帥時, 行水操, 而羅州收使未及期會, 以虎頭牌, 馳校發捕, 該牧使從後門逃走, 至今尙傳於搢紳間矣。 莫嚴者堂陛也, 莫重者體統也。 此後若有似此犯科者, 請一例施以竄配之典, 以扶陵夷之紀綱。” 從之。 又啓言: “近來奢汰之風, 日甚一日, 貴賤之衣章無別, 上下之等夷無分, 識者竊歎, 厥惟久矣。 嘗伏聞先朝下敎, 若曰: ‘予以木枕携之, 隨處而臥’, 仍命諸臣, 除依幕屛風, 到今三十年間, 又復蕩然。 自臣等未免躬犯, 心常悚然, 豈可以己有所犯, 而不思所以申明之方乎? 將兵之臣, 在軍中, 暑不張蓋, 寒不襲裘, 自昔伊然, 今也則不然, 將臣隨駕經宿之時, 不設毳幕, 乃有俗所謂房軍幕, 而鋪屛以防四面, 其費甚鉅, 占便之習, 亦甚駭然。 請竝一體嚴禁。” 從之。
○司諫沈奎魯啓言: “慶尙右兵使李栢然, 往在西邑, 貪鄙之說, 一世喧傳, 及叨該閫, 專事肥己, 營捧汰濫, 賂門大開, 軍民之侵虐, 已無可言, 而僧徒匠手, 若不保朝夕, 南來之說, 極其狼藉。 請李栢然亟施譴削之典。” 批曰: “南閫之罪, 證以西邑, 不可謂之一時風傳。 依啓。” 又啓言: “訓局軍兵差充之法, 必先壯抄, 而得其有膂力有技藝有身手者, 待年補闕, 不得容私者, 卽不易之典也。 向者鄭觀采, 冒居中軍之任, 無罪軍兵, 除汰相續, 其代差充, 暗捧賂錢, 一年所捧, 殆近千金, 怨聲載路, 有足召災。 請都監前中軍鄭歡采, 施以竄配之典。” 批曰: “此非過去風傳。 丙申年申嚴處分以後, 復聞此說, 其間百事之凡屬於紀綱邊, 無不解紐, 可以推知。 寧不寒心? 令該府, 拿囚東間, 軍丁除充捧賂之罪, 嚴覈捧口招以聞。 先賢自先賢, 公法自公法。 於死律, 或可擬宥, 竝與栲訊而勿論過矣。 萬一不卽遲晩, 小則施威, 大則加刑, 斷不可已。 況捧賂之本律, 爲軍律乎? 嚴飭該府, 觀采以不察納供, 竄湖沿。”
○以李仁秀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大司諫李基讓上疏曰:
“古人以災沴所生, 專責人事, 而更以旱乾爲冤鬱之氣所干而成, 此其理宜然。 臣請以臣所睹記者歷言之。 臣嘗往來於西路, 其民殆十減六七, 而存者皆荷擔思去, 問之則皆曰還穀爲之祟, 問其多還之由, 則曰: ‘某歲增某衙門別貿條, 某歲創某衙門盡分條。’ 始則民苦而逃, 逃者漸多, 存者益困, 終至於一人兼三四戶之受, 始則沿江諸邑爲甚, 今則駸駸至於內地而亦然。 西路如此, 三南可知。 如此而民安得不困乎? 向在乙卯旱甚, 中伏始雨, 各道巡營, 皆關飭列邑, 使民移秧, 民以穀必不收, 而稅必難蠲辭之。 則又以必無是理之意, 申申勸諭, 民始信而移之。 臣於處暑後, 適從南來, 路穿湖沿, 則黃葉稿秧, 遍列郊野, 連亘三四百里, 決知無秋。 而及至秋後乃聞, 旣秧者無不稅, 民益大瘠, 而其後歉歲, 皆用此法。 此事如此, 他事可和。 此而民安得不困乎? 臣近又待罪秋曹, 得見竹山府捕校獄案, 脫落緊語, 致勤聖敎。 獄案一語輕重, 一字有無判人生死, 此案如此, 他案可知, 一邑如此, 諸路可知。 如此而民安得不冤乎? 而況刑獄之大者, 殺獄爲最, 而凡諸詞訟, 實皆有關於民生休戚, 所不可不愼者, 而近來秋曹京兆官長數遞, 一任吏輩之舞弄, 關節公行, 不分事理之曲直, 外而勢重之道臣, 勢大之腴宰, 或全不以聽理爲事, 或只以喜怒爲愛憎, 理直者愁鬱而莫伸, 强狡者橫行而無忌。 怨聲載路, 京外同然。 如此而民安得無冤乎? 臣謂卽此數事, 已足以干和致災。 我聖上雖日勞勤於上, 而有司之不能奉承其萬一, 畢竟使民困於下, 而災見於上, 豈不惜哉? 今之論時弊者, 未嘗不以財用刑獄爲辭。 然言之者旣悠悠, 故朝廷之聽之亦悠悠, 而今臣所陳, 皆目覩而眞知者也。 卽令有司, 取近年以來諸道還穀之增置創分者, 一竝釐改, 依前分留, 使民得息肩而安堵焉, 更命京司及營邑, 取獄案之已成未成者, 細加參繹, 使民無非辜而橫罹, 有罪而倖逭。 又令京外詞案, 爲官長者, 皆親執審聽, 無敢隨意低昻任吏偸弄, 使民無顚倒曲直抱冤齎鬱者, 而其或有獄案之舛謬者, 詞訟之枉誤者, 廟堂、臺閣及京外長吏, 紏察而擧覈之。 誠能先行此數政, 則亦足召民和於下, 而弭天災於上。 何也, 水旱者, 天之災也, 財竭民困, 刑獄失平, 人之失也, 人事得而天休至, 卽理之常也。 幸殿下勿以臣爲迂闊而亟施之。 臣又聞, 天雖慳雨, 而地不失潤者, 樹木爲之蔭, 而泉脈不至竭也。 況松木禁養, 爲國大政, 自來令甲, 何等申嚴, 而近聞嶺南、關東、湖西諸道山沿宜松處, 在在童濯, 非但私養如此, 至於官禁處皆然, 朝禁之不行, 法制之不立, 已足寒心。 況如此而尙何望地脈之潤, 而泉源之滋乎? 地方官之不能擧職, 已極駭痛。 而雖以道帥臣言之, 京司關飭, 一例漫應, 旣未嘗摘發論啓, 又不能嚴書殿最, 一任其頹廢無忌, 誠爲慨然。 宜及今嚴飭諸道道帥臣, 使考覈能否, 從而賞罰之, 使有實效, 亦恐爲備旱澤農之一端焉。”
批曰: “所陳政欲銳意釐正者, 有志竟成之語, 嘗所默誦。 審獄之道, 卿言甚有理, 松政事亦然。 卿疏下廟堂。”
5月 5日
[편집]○丙戌/展拜于景慕宮, 省牲省器, 夏享在翼日也。 召見本宮提調徐龍輔、掌樂提調趙鎭寬ㆍ李書九、協律郞李英裕等, 問享樂腔譜。 上曰: “肄儀, 初獻時樂作, 頗合節奏矣。” 英裕對曰: “迎神九成, 恐太遲。 朱子南嶽廟樂之論, 亦以爲樂之太遲, 人之久立, 反欠禮節。 大抵樂之爲用, 莫如約而盡, 迎神用四成, 恐好。” 上曰: “四成有依據乎?” 英裕曰: “唐之大祀, 皆用四成, 且世宗朝文獻公朴堧, (常)〔嘗〕有迎神用四成之論矣。” 上曰: “四佾爲幾人乎?” 英裕曰: “四佾之數爲十六人, 而引出引入, 以單樂用之, 恐合便簡矣。” 書九曰: “祭享時樂律, 所重自別, 不當輕改矣。”
5月 6日
[편집]○丁亥/召見回還進賀正使具敏和、副使韓用龜、書狀官柳畊。
○黃海道觀察使徐榮輔狀啓言: “節度使李性默, 以本牧使趙榮慶, 乘輿張蓋事, 棍治首鄕, 回示校吏, 貫耳面灰如法。 校吏搜捕之際, 本州校隷, 拒門相爭, 牧使俾毁三門, 撤瓦亂擲, 又枷囚營校。 則兵使使虞候, 多率將卒奪來。 該兵使李性默所失, 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啓言: “該牧使自初擧措俱甚乖謬, 而毁門擲瓦, 有若相搏, 牒辭噴薄, 凌侮無餘, 紀綱之凌夷, 誠極寒心。 令該府, 拿問勘律。 該帥臣則本官之壞損體貌, 警飭固宜, 而至於輕施濫棍, 妄行回示, 請施罷職之典。” 允之。 仍敎曰: “近來嚴體統之論, 所以尊朝廷也, 嶺南則有固城倅事, 湖南則有靈巖前倅事, 湖西則有忠州前牧事, 幾乎式月斯聞, 而黃州事又出於海西, 可謂不可使聞。 而黃州事, 則判異於諸道者有之, 若於典憲有所干犯, 則所謂體統, 特風斯下矣。 朝廷擧措, 惟各當其則而已。 昔者漢之張湯, 與椽吏相爭, 而湯以上官, 伏其辜。 該兵使許多所爲之反常, 姑無論, 乃於無事之時, 非戎務非操場, 而忽用軍中之刑律於運籌廳事之前者, 如非醉酗, 太不近於常性。 此猶不足, 發送虞候, 率領軍校, 尤何等無謂之甚乎? 況節度使, 非用刑衙門, 而該邑首鄕之欲加訊推於不審之事, 此亦守法乎, 犯禁乎? 笞杖棍枷之各有用處, 典則科條, 昭揭象魏, 則渠焉敢漫若不知, 自干邦憲乎? 此弊一開, 從此不知復有何許弊端, 而體統與典憲之義理輕重, 其間不啻較三十里。 該兵使李性默, 令該府, 拿來捧供, 施以違越典憲之律。”
○進賀書狀官柳畊, 進聞見別單: “一, 關東貢蔘一年摠爲六百餘斤, 而乾隆時, 每年秋隨所貯, 使鹽商王十萬, 私自販賣, 收其厚價矣。 今年則以軍需之不敷, 先期發賣, 而不使鹽商販賣, 特揀具勒侍衛中親倖者一百六人, 分定三等, 使之從時價發賣。 而蔘商之貿蔘者, 先得貝勒侍衛之標紙, 然後許入內庫貿取, 故一等標紙之價銀, 爲八百兩, 二等標紙則爲六百兩, 三等標紙則爲三百兩, 而自四月初八日爲始, 限四日畢賣云。 一, 劉墉爲人峭直, 隨事規箴, 皇帝爲悶年老勤苦, 特拜體仁閣太學士, 使之閑養。 官是創設, 而閣在太和殿東廡, 別無所管之務, 故人皆以爲外示優老之禮, 而內售踈遠之意’ 云。 一, 禮部尙書德明, 因淸明節, 以皇子綿寧差送祭官, 而皇子則書以阿哥, 不書名字, 例爲轉奏, 而德明旣書名字, 又爲直奏。 皇帝招致德明, 切責其違例之罪, 交部議處革職留任, 德明惶懼, 禮部大小應奏事務, 不敢如前, 而送于內閣, 自內閣送于軍機, 以爲轉奏之地。 今番方物之遲延呈納, 未必不由於此。 一, 阿迪斯, 太學士阿桂之子也, 前年授成都將軍。 迪斯素有足疾, 而無一言辭免, 到省以後, 苗匪渡嘉陵江, 侵及川西地方, 迪斯以本省將軍, 視同膜外, 旣不帶兵速往, 又不擧實奏聞, 有皇帝嚴飭, 然後自知獲罪已重, 心懷恇怯, 以冬間足疾復發爲辭, 懇請斥革。 皇帝疑其有避賊之計以爲: ‘迪斯, 何不於昨冬以足疾爲辭, 而必遲至于今日乎? 不料阿桂有此不肖之子。 此而不加嚴辦, 滿洲勳舊後裔, 豈不相率效尤乎? 阿迪斯革職, 拿問嚴審。’ 迪斯長子, 輕車都尉那彦瞻, 次子中書那彦柱, 三子那彦福, 四子, 六品蔭生那彦堪, 俱應革職而遣戌, 爲念阿桂屢著功勳, 恪勤奉職, 不忍諸孫均令往戍, 且那彦成今在軍營, 出力効勞, 彦瞻等, 卽彦成嫡堂兄弟。 以此加恩, 免其發遣, 但令革職云。 一, 乾隆末, 和珅勒令各省督撫等, 如有奏事, 則先送于和珅處, 閱看預知所奏事件, 作爲應對便捷, 而以顯其能。 故督撫等, 先將奏稿, 私書質問, 便成已例, 前年正月, 皇帝降旨勅禁, 此後內外衙門陳奏事件, 不許先送軍機矣。 廣興以漕運摠督, 有所剖判之事, 奏報之外, 別有印咨文一件, 送于軍機, 代爲轉奏。 皇帝以爲: ‘廣興此擧, 顯然違制, 實係私行囑托。 乃是向來所未有, 難以寬貸, 交部嚴加議處。’ 一, 敎匪之黨, 尙有十餘萬, 而搶入於西川、甘肅之間, 各以藍字、白字、線字等號, 相爲標識, 聚居山谷, 搶掠州縣, 滋蔓難御矣。 經略大臣額勒登保、參贊軍務那彦成等, 協心辦理, 指揮成都將軍德楞泰, 帶兵勦進, 自春徂夏, 連爲戰勝, 而戰士死亡, 亦不下幾千, 累報捷書, 殲其魁首陳得俸、張子聰、冉添、元掌、敎師傅、孫老六等。 又下詔書, 縱還歸順之類, 使之給糧務農, 餘黨逃匿解散, 而其中頭月之久爲滋擾者, 走屯山谷, 據險爲守, 而聲勢單弱, 雖云當指日掃平, 然此寇爲患, 根據年久, 聚散無常, 巢穴難可蕩盡云。”
○首譯金在洙, 進聞見別單: “一, 今春東西陵行幸時, 皇帝下諭軍機處曰: ‘朕曾諭知該將軍琳寧, 俟大功告竣後, 於今年七月內, 恭詣盛京, 展謁諸陵祭告, 令琳寧預爲辦理, 今思本年秋間, 尙在二十七朔以內, 朕至盛京, 一切陞殿筵宴典禮, 未便擧行。 今特行的定。 雖春間, 勦辦敎匪事竣, 今秋亦不前詣盛京, 俟明年釋服後, 駐蹕熱河, 八月內啓鑾, 由九關臺前赴盛京, 恭謁諸陵, 禮畢, 照例行圍, 回鑾時, 從山海關旋京。 所有應行預備之處, 暫行停止。 將此諭, 令琳寧知之可也。’ 一, 十一王永瑆, 自嘉慶初, 摠理軍機軍務, 頗爲稱旨, 視事日久之後, 漸有自專之擧, 故皇帝慮其干法難饒, 因事飾諭, 免其機務, 永瑆聞命惶懼, 大加斂戢, 凡事不敢放肆云。 一, 滿閣老慶桂、九門提督布彦達賫、兵部尙書傅森、川甘參贊那彦成、御前侍衛豐伸濟倫, 俱以勳戚, 兼有才諝, 方用事, 而布彦達賫、那彦成, 尤爲寵幸。 漢閣老劉墉、王杰、董誥, 戶部尙書朱珪、工部尙書彭元瑞, 各以所長, 亦荷眷遇, 劉墉之勁直, 王杰之謹愼, 董誥之經學, 朱珪之淸介, 彭元瑞之文章, 皆爲一世之最云。 一, 山東陵縣知縣郭元兆, 遣其弟元揆到京, 緣夜求見該省巡撫全保子兵部主事阿彌爾達, 餽銀三百兩, 以謝其提拔之恩, 阿彌爾達辭不受, 報知全保, 全保仍卽馳奏, 請革元兆職。 皇帝褒尙全保其子阿彌爾達, 着該部, 遇有當缺陞用, 元兆依奏革職。 人皆以爲: ‘皇帝深懲和珅專權貪婪之弊, 切禁苞苴, 多行廉察, 若有現發, 繩以重法, 故全保之自首, 非能淸介而然, 專出於畏罪。’ 一, 兩淮商人陳箴遠等以爲: ‘川甘軍務, 指日告竣, 賞頰撫綏, 需用較繁, 請捐銀二百萬兩, 以助軍需。’ 皇帝甚爲嘉尙, 命該督撫等, 賞收其一半, 先于運庫, 存儲候發, 該商人等, 亦皆另加議敍云。”
5月 7日
[편집]○戊子/忠淸道觀察使金履永, 以殺獄文案啓, 敎曰: “咫尺畿邑, 幽鬱如此, 則遠於畿邑之湖縣, 安知無甚於彼之幽鬱乎? 以近日雨澤言之, 其雨其雨, 尙未得霈霔之浹洽, 以至犁鋤之多寡, 畿湖亦判異。 必有幽隱之鬱莫徹者而然, 何必殺死之獄, 箇箇有幽鬱乎? 除凡大小訟獄, 受賕賄成, 是非倒錯, 則於其甚處, 亦足干和。 觀此狀語, 殊欠惕勵對揚之意。 此狀啓, 該房嚴飭題送, 雖於得雨之後, 悉心周察, 隨現發使卽狀聞。”
5月 8日
[편집]○己丑/命黃海道前觀察使徐邁修付處, 朴基正奪告身, 李泰永、曺允大削職, 以勅需虛欠也。 申明勑需典守之法, 違越道臣, 依關西勅庫例, 以大同事目勘定律論斷, 著爲式。 右議政李時秀, 以曾任海藩, 同罪獨逭, 屢疏引義, 上, 慰諭不許, 時秀又胥命。 乃命徐邁修、曺允大等罪名, 勘以罷職, 李泰永以時帶關西藩任, 仍任。
5月 9日
[편집]○庚寅/廣州儒生李義可, 以獻陵有偸斫之弊, 上疏請申嚴禁護之節, 命禮曹稟處。 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 “陵寢樹木, 事體莫重, 以我聖上羹墻之聖孝, 拱護培植之方, 隨處憧憧, 前後飭敎, 不啻諄複, 而陵底民戶, 符同陵卒, 偸斫之弊, 若是狼藉, 至有儒生陳疏之擧。 而陵官慢不禁戢, 本府一無察勅, 事之寒心, 莫此爲甚。 最是大姆山, 卽本陵內主峰, 所重何如, 而至曰無一樹見存者, 尤萬萬驚悚。 各陵寢春秋植木, 自戊午定式, 修單子報臣曹, 而本陵戊午十月所報, 大姆山左麓稀踈處, 植檜木一萬株, 己未三月所報, 主峰東邊後麓, 播橡實四百斗云者, 與儒疏所言, 太涉相左。 大抵本陵周廻甚廣, 若非嚴立科條, 別般禁飭, 令久漸懈, 必致蕩然。 而陵卒之立統首, 民戶之置監考, 各津將之檢察, 造泡寺之重(逢)建, 灼有實效, 保無後弊, 有不可遽然決定, 使廣州府, 詳査委折, 細審便否, 具意見指一狀聞後, 自臣曹更爲稟處, 著成節目, 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前後不能禁飭之陵官, 雖難一一追勘, 大姆山之全不種植, 果如儒疏, 則戊午以後不報之陵官, 不可不嚴勘, 請亦令本府, 一體詳査啓聞。” 從之。 仍命入侍史官, 奉審局內外以啓。
○以韓用龜爲工曹判書。
○肅川府使任長源, 就囚納供, 判曰: “觀其爰辭, 條辨可知無客無傔。 彈文肯綮, 自歸於責僧啖肉, 何似向來一臺臣, 錯發四字風聞於永感之獨身乎? 前此此囚, 旣擢又補, 不惟惜其人, 卽所以惜其官名也。 官以言名, 則設有多少妄發, 務當曲護周遮, 一以堲讒, 一以立懦。 況其前前一疏, 非妄發, 卽愚忠, 其間節次驟躐, 未必專出於有激而爲者。 今於麥浪之事, 不令濯出淸江, 此囚之升沈, 姑無論, 竊恐人人者, 因此囚而囚舌, 口含膠漆, 啞者愈啞, 其爲弊殆有浮於拒人千里。 矧今惜乾尙未獲浹洽之澤, 左訪昌言, 右勘此囚, 何異於却步而求前? 蔽一言曰使此囚還任。 然後西民亦知言事之效, 能使臺參, 不敢衊。 卽爲放送, 使之還官。”
5月 10日
[편집]○辛卯/行望拜于春塘臺, 召見參班皇朝人子孫及忠良子孫。
○次對于暎花堂。 上曰: “前海閫事, 有不可以體統之故, 有所闊狹。 體統雖重, 典憲尤何等至嚴乎? 假令在京將臣, 不待習陣, 而輕施回示之律於在家之時, 則其罪合被何辟? 雖管下守令, 亦是命吏, 則何敢發遣虞候, 圍逼官府, 有若假都事之發捕乎? 閫以外制之, 乃是推轂以後事, 初不可議到於平時, 而擅調官丁之罪, 亦有《大明律》所載, 況擅遣虞候乎? 守令用棍, 亦關紀綱, 則兵使豈可用刑乎? 向來曺允精駭擧時, 當勘不勘, 故今番李性默事, 又有甚焉。 此不嚴勘, 則安知不又有何等駭擧乎? 用刑之不足, 至於回示, 回示之不足, 至於擬刃, 幾何而不至於眞箇斬人乎? 以一閫帥, 而乃擅行回示於聽事堂前者, 寧有如許駭然之擧乎? 體統自體統, 國綱自國綱。 此眞所謂義理隨處, 各適其宜者也。 故大將金聖應在海閫時, 以長淵府使之不從其令, 狀請罷黜, 而故相兪拓基, 以其時道伯以爲: ‘軍務事外, 罷黜守令, 有違格例。’ 仍又將罷故將臣矣。 見今凡百有位, 唯事姑息振刷之效, 未易期而此等處, 無或放過, 然後法綱可以少立矣。 向來韓興裕事, 則其所勘律, 可謂輕歇。 顧今外邑體統, 殆無餘地, 守令於營閫, 殆至拳踢之相加, 獨不見張詠之治蜀乎? 以今時措之宜, 不但當用治蜀之政, 豈非刑亂國用重典之時乎? 在前爲帥臣爲守令者, 其氣魄亦豈無勝於李性默、趙榮慶者? 而前所未聞之事, 今始聞之, 莫非朝廷之責也。” 煥之曰: “守令干體統, 則罪守令, 閫帥干法紀, 則罪閫帥, 自是刑政之當然。 今番則閫帥之罪, 甚於守令, 而乃敢肆然登啓者, 尤可見其無嚴矣。” 上曰: “此後則無論文蔭倅, 爲守令者, 更有如韓興裕, 爲閫帥者, 更有如李性默, 則畢竟重勘, 斷不容貸, 然後可爲一分懲戢之道矣。”
○司諫沈奎魯啓言: “臣以溫陵端午典祀官, 瞻仰象設, 始知本陵尙無建碑。 以各陵未建碑處建碣事, 曾有先朝受敎, 伏況我殿下以繼志述事之孝, 凡係陵寢事, 靡不用極。 肆於戊申, 命戶禮判, 有所經始, 而有司之臣, 不能及期提稟, 因循尙未擧行。 臣恐年代寢遠之後, 本陵聖德徽音前後事蹟, 有永閟無傳之歎, 而先大王追先復陵之大德洪業, 亦無以表揚而傳後矣。 請亟令有司, 依戊申下敎, 溫陵建碑, 從速擧行。” 從之。
○展拜奉室, 親審敬奉閣奉安槐院所奉事大文蹟及皇朝時《吏文謄錄》十五卷。 又皇朝時《槐院謄錄》十二卷,【本十三卷一卷佚。】 同安一樻, 奉藏于奉安欌中第一層誥勅樻之左。 凡奉室行禮時, 兼行于敬奉閣, 每歲春, 承文提調戶禮曹堂郞, 奉審曝曬著爲式。 閣鑰藏于槐院, 《形止案》四本, 分藏壇司、內閣、槐院、禮曹。 敎曰: “祗拜奉室, 歷審敬奉閣, 藏弆萬曆前後事大文蹟, 周旋升降, 感慨阧切。 仍念麻都督, 當龍蛇之役, 提兵東出, 其功烈之盛, 與李寧遠相伯仲。 戰倭於恩津之野, 有丈人助戰, 卽野中石佛也, 甚異之, 鑄銅笠以加之, 行路至今指點咨嗟。 其孫舜裳, 與馮、王諸人, 因難來投, 又與故相文貞公金堉, 論南方養蠶事。 其詳在於《文貞日記》, 而于今百有五十年之間, 都督後承, 或云流落湖南, 而未聞其的在何地。 令京外訪問, 必求其後承以聞。” 又敎曰: “因訪麻氏後, 又有起感者。 文可尙, 以信國之孫, 値遼瀋之難, 航海東歸, 其意氣之偉然可知, 且觀於異鄕看月之詩, 自令人有燕市歌筑之想, 而編進華語, 特拜三品階。 當時連播諸人中, 可謂傑然著見者, 獨其後無聞焉, 不得參於望拜之列, 隷於漢旅之伍, 甚是闕典欠事。 亦令京兆, 一體搜問以奏。”
5月 12日
[편집]○癸巳/中批, 李晩秀爲吏曹判書, 以徐龍輔爲禮曹判書, 李敬一爲工曹判書, 李殷模爲司諫院大司諫, 趙鎭寬爲宣惠廳提調, 李仁秀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閔光昇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5月 13日
[편집]○甲午/上, 齋居不視事。 祈雨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是日得雨五寸。
5月 22日
[편집]○癸卯/次對。 上曰: “吏判今當勉出, 而大抵矯時正俗之道, 卽目下第一義理也。 丙申以後, 左賢右戚之義, 漸多不如前之歎, 而今吏判則以其人器, 雖若小損於銓地, 若其出而爲矯時正俗之政, 此其人也。 昔司馬公辭樞密, 向來金文貞爲吏判後, 決意辭免, 故畢竟疏批中, 言及辭樞密三字。 金文貞之辭樞密, 雖甚貴矣, 近日則廉防不如古, 而處義邊尤過。 吏判以其兄之見帶時相, 必欲處義, 而此則有不然者。 故相李健命、李觀命, 同時竝行, 其外亦多已例, 決不當以兄爲時相, 弟爲吏判爲引矣。 蓋前吏判則雖欲恢張朝廷, 多有嫌避者, 以是不無偏係之歎, 且以老其才惜其人之道, 不得不許遞矣。 今之人, 誰則曰吾有銓衡人物之才, 而出而膺命, 誰則曰吾無鑑識區別之術, 而因而得免乎? 見今一段俗習, 遠族雖有戶兵判當路者, 爲吏議者, 不欲行公, 其所處義, 決非穩當。 吏判若體特餘之意, 擺却俗套, 出而矯洗一世之弊習, 則豈非朝廷之幸乎? 卿其申飭, 使之從速出肅也。”
○命廚院雉鮮, 代捧以活鷄封進著爲式, 仍命朔膳物膳代捧, 亦用日供例。
○掌令權漢緯上疏曰:
“‘人心惟危, 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 允執厥中。’ 十六字, 卽堯、舜、禹相傳之心法, 亦我列聖朝授受之嘉謨也, 伏願殿下, 常自警惕, 以爲早敎諭之方焉。 今日廷臣之藉手而事殿下者, 不過明義理三字, 國勢之所以維持萬世者, 亦不出此三字, 近年以來事涉隄防, 則禁條莫嚴, 言出忠讜, 則辭敎非常, 甚非群下平日所期望於殿下者。 伏乞更加三思, 凡係義理之事, 務益闡明。 方今聖明臨御, 凡所以化俗之方, 靡不用極, 而獨彼一種邪學之徒, 自京而鄕, 如火潛燃, 塞其源人其人之道, 莫若火其書之爲愈也。 臣謂令坊里, 眞諺翻謄, 咸收付丙。 深望亟降明命焉。 我朝用人, 卽文、蔭、武三岐, 而縫掖之士, 釋褐十年, 尙未着帽者有之, 靺韋之士, 越薦積久, 一未照擬者多之, 豈盡無材能而然歟? 臣謂另飭兩銓, 俾無積滯焉。 各道還穀之分留, 蓋爲其補種糧備水旱, 而多以他衙門穀, 移錄於營穀, 以爲盡分, 故庫儲之枵然, 還戶之難支, 職此之由。 臣謂令廟堂, 關飭諸道, 一一査櫛, 還屬本衙門, 少紓還戶之弊焉。 軍務與治盜之外, 不得用棍, 而近來守令, 非軍非盜之民, 治之重棍者, 比比有之, 而武弁守令, 殆有甚焉。 以今海閫事觀之, 濫刑濫棍, 推此可知。 臣謂令廟堂, 另飭諸道, 犯科之守令, 依律論罪, 俾遵典則, 毋踵前習可也。”
批曰: “諸條所陳, 皆老成質實之言, 當留意採用。 邪學火其書事, 前此令甲至嚴, 惟在有司修明之如何。 釋褐十年, 一未着帽者, 令銓曹抄出書入, 以次收用, 越薦積久而不爲擬望者, 問于兵曹, 使之草記。 諸道十年以來他衙門穀之移錄於營穀者査櫛事, 以其只有此數, 每未免如許苟且, 付之廟堂善處。 守令用棍事, 各道有道帥臣而不之禁, 此後現發, 先從不飭者而勘處。 爾其勿辭察職。”
○持平閔榮祖上疏曰:
“四啓之允從, 實出聖斷之赫然, 而始旣允從, 終又勒持, 豈非有欠於聖上光明之刑政乎? 伏乞亟降傳旨。 李得濟之於兵判, 文武之別也, 尊卑之懸也, 渠不過御將, 則亦有將幕之分矣。 乃敢肆怒於微細之事, 抗話於公會之中, 驕濫之習, 從此漸長, 綱紀之頹, 殆無餘地。 其子入直霜臺也, 不禁來客之出入, 騎馬時値坐齋, 而敢與雜流, 酣歌聽鷄, 此莫非綱紀紊亂, 名義乖戾。 臣謂李得濟施以刊削之典, 其子石求, 所犯尤重, 拿問嚴處。 且伏聞泮儒以尹光顔泮長事, 有所發簡, 中外傳播, 此誠朝廷之一大羞恥也。 豈有見塞於謁聖, 而爲長於國子乎? 以聖上則哲之明, 愛其人而用其人, 則於外於內, 何官不可, 而必於極選師儒之長乎? 臣謂尹光顔所帶國子之任, 特收中批之命。”
批曰: “首陳事, 凡事之旣啓又疏, 近來謬習中一事, 飭禁何如, 則爾何冒犯? 李得濟石求事, 胡大事也? 一筆竝論, 有非淸朝尙忠之風, 至於將幕云云, 亦甚不審。 前以此事勘罪, 何可更勘乎? 石求則誠有是也, 霜臺之貽羞莫甚, 齋日擧措, 亦不可置之勿問, 令該府捧口招以聞。 泮長中批特收事, 稔知其文與識, 中批於見職, 意在器使, 爾之此疏, 非偏私而何? 此等之習, 安敢爲乎?” 石求勘配湖沿。 敎曰: “中批封駁, 非不是美規, 挾雜者一例不禁, 則是豈命龍堲讒之意乎? 何官不可, 臺疏亦言之, 而先除泮長, 意謂文學之優於政事。 更思之, 多年近密, 與之語, 分數甚明。 選部之職, 亦未必非其人, 見任許遞, 以伸廉隅。 前大司成尹光顔, 吏曹參議除授。”
5月 24日
[편집]○乙巳/吏曹判書李晩秀上疏曰:
“臣退自賓筵, 祗奉吏曹判書特授之命, 五內震剝, 蒼黃逬出。 仰念國家之大體, 俯懷私門之深憂, 忽忽自語, 一夜而三四起者, 行且浹旬而有日矣。 臣聞之, 人臣事君, 盡職爲忠, 克讓之美, 非義之正也。 在昔長陵盛際, 延平府院君李貴, 榻前自薦, 特拜吏判, 至今稱銓家美譚, 蓋其赤心向國, 不規規於物我之小嫌, 而亦可見量時量己, 自居而無愧也。 顧臣十載邇密, 受恩如天, 生死向前之一段愚忠, 妄自謂不讓於古人, 苟使有毫末塵露之微, 可以裨補聖治, 報答洪造, 則自薦之故事, 尙欲慕而效之。 況何敢備例辭巽於有隕自天之下, 昔自歸於矯飾之俗習乎? 第念事有可能不可能, 芹曝之獻, 隕結之報可能也, 焦僥之於千勿, 瞽者之於五色, 不可能也。 如臣儱侗憒劣, 百不猶人, 何官之可稱, 何事之可了? 而最是銓選一職, 尤所昧昧, 官制之沿革, 班簿之高下, 薦剡考課之法, 氏族流品之別, 茫然無一通曉。 性且踈迃, 平居罕與人接, 同朝下大夫以下, 往往多不識名面, 時閱政眼, 殆若齊人之聞楚語。 乃今一朝置之於天官長席, 典掌一國之政柄, 進退當世之人物, 以之激揚淸濁, 調劑酸醎, 仰贊我聖上平明恢蕩之治, 不亦舛乎? 又況國之重任, 政府政曹是也, 世所稱以人事君之職也, 兄弟二人之一時竝據, 不惟終古名碩之所罕, 卽亦御極以後之初有。 濟濟明廷, 才彦林立, 臣是何人, 當此異數? 銓望問議, 其將行之於私室歟? 政注得失, 其將論之於公朝歟? 事體則徒歸苟艱, 格例則隨處窒礙, 而中批誤恩, 尤非聖世之美規。 除目一出, 四方有識之士, 必有竊議永歎於官方之無漸, 名器之太褻。 伏乞將臣新授職名, 亟命刊改。”
批曰: “特授意在矯俗, 卿其勿辭行公。” 晩秀違召, 敎曰: “天官之長, 亞於承弼, 其爲任也重, 故其去就也不輕。 中批以後, 今爲匝旬且有日, 而任其逡巡, 姑不之强焉, 務欲優容假借, 克盡禮使之道。 予之所以施之於重臣者若此, 則重臣之報之, 亦若予然後, 上下擧措, 兩得其當。 大抵不當引而引, 與不引於當引, 均之爲慢命, 命之慢者, 其弊也僞。 今人雖不及前人, 居前人所居之職, 行前人已行之事, 卽前人已矣, 近則不然, 於前人所不敢言所不敢爲處, 自我創之, 自我守之, 文致曲成, 作爲妙計, 綱紀隨而解紐, 俗習漸於難醫。 向來綸諭筵飭, 至再至三, 而不知止者, 重臣出入邇密幾多年, 尙亦飫聞而稔悉, 忽以時相之弟, 難爲政曹, 視之若艮限, 張皇辭本, 有召輒違。 若使以此格例, 古無今無, 而自重臣始, 則其怵惕難進, 容或無怪, 累百年以來, 鼎銓塤箎, 後先相望, 而如故相李觀命兄弟, 弟爲端揆, 兄爲冡宰, 再經大政, 若固有之。 兄猶然矣, 矧伊弟乎? 重臣縱昧格例, 右相初不提撕, 俾予十日齋居, 食息苟存之餘, 有此剔憊酬應之擧, 果能恔於心乎否。 此猶屬義分上耳, 獨不念扶綱立紀之在此, 矯習正俗之在此, 如大昨賓對時縷縷辭敎乎? 予所講者, 絜矩之義也。 夫豈不可强者强而强之, 枉人心而拂人性哉? 吏曹判書李晩秀, 何必問備? 以前牌牌招, 知所去就, 此意亦令入侍史官, 往傳于大臣。”
5月 26日
[편집]○丁未/大雨。
○漢城府啓言: “內侍之訟, 不由內侍府, 轉啓徑呈法司, 則不得聽理, 曾有定式矣。 日前楊州居內官李世曄, 謂有訟卞, 突入東部官門, 故吏隷輩, 以內官之訟, 不得聽理爲言, 則詬罵部官, 罔有紀極, 聞極驚駭。 移文畿營, 使之押送, 則以其曾經待令郞廳, 不得捉致云。 係是朝官, 則自臣府, 法不當擅自推治, 請令該府, 拿問處之。” 敎曰: “近來法綱解弛, 有如許干紀亂憲之類, 甚至詬辱法司官員, 不能以法處斷, 致煩草記, 豈不屑越之甚乎? 卿等從重推考。 所謂待令郞廳名色, 卽內侍府所無之職銜, 其假稱不難知, 到今不可付之京兆, 令該曹, 以現發兩罪, 嚴覈得情, 照法痛治。” 刑曹以內官李世曄照律杖流啓。
○以鄭大容爲成均館大司成。
5月 28日
[편집]○己酉/備局有司堂上李書九啓言: “近日松政之可憂, 京外之所共知也。 船隻修改, 無歲無之, 一向抛棄, 誠有莫可收拾之慮。 第以漕船言之, 昔在先朝丁未, 湖南道臣李瑜, 遍巡漕倉, 廣採物情, 仍請十年改槊, 二十年新造, 行之屢年, 載之《續典》矣。 後因故判書朴文秀筵奏, 復從原典五年十年之制, 而觀其所奏, 則以年限退定之後, 漕卒之奸計滋生, 及到京江, 自毁船板, 瞞訴地部, 未及十年, 必改乃已爲言, 而亦未嘗謂船隻之眞箇朽傷, 不可過十年使用也。 若夫船材, 則以百歲長養之樹本, 應每年陸續之斧斤, 如是因循, 遂至於一朝罄盡, 則漕運之停閣, 勢所必然。 自今以往, 加使用未滿五年者, 切勿輕易許改。 兩湖則漕船改造, 例皆修啓, 而嶺南獨不登聞, 惠廳許改之時, 亦不報本司發關, 事甚踈略。 此後則一依戶曹及兩湖例擧行, 恐合便宜。” 從之。
5月 29日
[편집]○庚戌/修撰金履載上疏曰:
“卽見吏曹判書李晩秀辭本句語, 竊有所未平者, 其言曰: ‘人臣事君, 盡職爲忠, 克讓之美, 非義之正也。’ 噫! 士君子立言陳說, 貴乎全備, 何乃率爾徑簡, 不思之若是也? 夫讓者, 禮之端也。 禮根於心, 而命於天, 苟以克讓爲非義之正, 則性可曰惡, 而學可曰僞, 豈小故也哉? 古之君子, 三揖而進, 一辭而退, 固當進也而進, 必待三有, 似乎矯飾, 猶且不避者, 爲不如是, 則無以檢易流之情, 而爲之防也。 至於盡忠盡職, 亦不害與克讓竝行, 觀於三聘三顧之賢, 其出而事君, 忠且職果何如也? 顧今世級漸降, 士大夫滔滔競進, 而反有巧事飾讓, 爲名爲利者, 此其心固可惡, 臣愚淺見, 則竊以謂苟存禮防, 猶賢乎不讓。 今夫酒淸肉乾, 人且飢渴而不飮食, 彼未能忘情於飢渴, 則誠有之, 豈不愈於左挐右攫, 惟一飽之求者哉? 使重臣此言, 出於位卑而言微者, 臣亦不必憂, 而今乃出於邇密禮遇之重臣, 登諸章奏, 布之遠邇, 又以勉出之聖念, 俯賜優可之批旨。 如幸觀者, 不以辭害義則可也, 萬有一以今窺覘撓攘之俗, 靡然傅會, 因以遂其貪戀冒沒之心, 而以爲此乃義之正也, 一有涉於巽辭却顧者, 則加以矯飾之目而疑亂之, 其弊顧不甚於今日之所患者哉? 臣亦知重臣之本意, 只欲明其辭職之非飾讓而故設此言, 稍脫晩於流俗耳, 臣恐此一轉馴致廉隅之毁頓, 玆敢費辭爲可否相濟之說。 伏願聖明, 特加三思, 吏曹判書李晩秀, 施以警責之典, 以正其言不審之過, 以爲扶世敎之一道焉。”
敎曰: “重臣之特畀冡宰, 意專出於矯俗敦勉之敎, 亦以此二字, 揭爲一篇之大旨, 苟欲砥礪朝著之名行, 當從習俗之陋。 而矯拂近俗, 處華膴而攬淸要者, 才借其銜, 便避其職, 此正朱夫子所謂士大夫假托虛僞之習。 朝家於此, 必欲矯而正之, 要新一代之耳目, 則何許不率敎之徒, 甘心背馳, 扶摘重臣疏句語, 挺身投匭, 旨意閃忽? 重臣所遭, 特第二件事。 未知今日俗習, 何爲而依舊乎。 先置呈露者於重典, 然後爲眞箇矯俗之道, 修撰金履載, 施以投畀之典。” 履載投畀彦陽縣。
5月 30日
[편집]○辛亥/召見藥院諸臣。 內醫院都提調李時秀奏曰: “昨伏見傳敎, 有修撰金履載投畀之命矣。 原疏雖未得見, 而不過是論一卿宰也, 以玉堂論一卿宰, 而至於行遣, 豈不過乎? 臣非敢以臣弟之故, 而有此仰陳也, 區區愚忱, 實恐處分之或歸於過中, 伏望亟加三思, 還寢成命焉。” 上曰: “今筵召見, 專爲此事之洞諭, 而次對進定, 則稍涉過矣, 且以予近來精力酬應甚難, 故只令有司堂上入來矣。 卿之此言, 可謂意外, 還爲慨然矣。 卿之先卿之曾救故副學金時粲, 卿之救金履載, 與先卿之事, 其言則似同, 而其事則實異。 蓋在先朝時, 則辛壬義理, 事關聖躬。 其時秉執義理之人, 莫非爲先朝願忠效誠者, 而士大夫風稜氣節, 百倍今日, 且於公憤之外, 亦有乃祖乃父以來不可忘之私讎, 故義理則不患其不伸, 而其流之過, 或至爲世臣世家, 不能全保之慮。 以我先大王盛德至仁, 必欲扶持之保合之, 調劑於戈鋋之中, 而奠安於袵席之上。 如金時粲處分, 蓋出於過者摧之, 激者抑之之苦心, 而一時秉執之士, 無非如金時粲者, 故處分雖嚴, 而公議愈不可抑。 如是之際, 撑天地亘宇宙之義理, 則由是而益固, 平蕩保合之聖德, 則由是而益光。 如卿之先卿, 雖非與金時粲自來相親之人, 而極力伸救者, 儘是當然底道理矣。 今之世道, 則與古有異, 所謂執淸議持峻論者, 萬萬不及於古之人, 若非自上闡明, 一部陽秋之義, 駸駸然將無可明之日。 故今玆處分, 全爲講明義理之地, 則卿之以其事關卿弟, 而反爲伸救之論者, 寧不慨然乎? 聖人所謂易地皆然, 則以其地之有異, 而所處之事, 隨而不同也。 先卿之救金時粲, 蓋爲其扶植義理, 而今此金履載之言, 歸於右袒俗邊, 則卿之伸救, 豈可以先卿之事, 援以爲例乎? 若從外面觀之, 則其疏不過論一吏判, 而其所爲說, 亦不過曰警責, 則所謂只是推考薄勘而已。 顧今媕婀之時, 吏判姑無論, 雖或論及於卿, 雖上而論及於袞闕, 亦豈以此加罪, 而處分之如是? 豈非以其有關於義理邊乎? 古之人臣, 雖事關自己之被彈者, 苟係義理, 則不避小嫌, 挺身請討者, 亦或有之, 卿之此言, 殊非所望於卿矣。” 時秀曰: “臣未見原疏, 率爾仰對, 而今承聖敎, 不勝惶悚矣。” 上曰: “予固否德, 御極以後, 近三十載之間, 治法政謨, 雖無可觀, 而至於一副當規模, 自有移易不得者。 蓋乙亥以後, 可謂治成制定, 而天道惡盈, 損益相因。 苟能使大小臣工, 毋忘盈成之戒, 不失秉執之素, 常存乙亥以前之心, 其所以固守義理者, 皆如乃祖乃父之爲先朝願忠效誠, 則豈至有干犯某年義理之事哉? 顧其燕安鴆毒, 駸駸胥溺, 一片精神之所揣摩經營者, 專在於患得患失之科臼, 雖推考遞差等薄罰, 亦皆關心, 而至於義理邊, 則殆無異越視秦瘠, 而自不覺其歸於背馳之科。 於是乎一轉而關係於某年大義理, 再轉而爲乙未, 三轉而爲丙申, 四轉而爲丁酉, 丁酉以後, 則眞所謂鄶以下無譏, 而予亦有不欲索言者矣。 凡我臣子, 孰非先大王化育中物, 又孰非爲先朝願忠效誠者之子若孫? 而轉輾詿誤, 相率入於此箇圈套, 此非但仁人君子之所不忍坐視, 其爲世道國家之憂, 寧不澟然而寒心哉? 惟幸一種淸議, 尙有不泯者存。 不知者或謂其兩戚里之爭, 殆同春秋之無義戰, 而某某人之扶植義理者, 亦豈必盡是與戚臣相親者乎? 惟予一片苦心, 亶在於舊染汚俗, 咸與維新, 而畢竟使龍蛇盡化爲赤子, 故粤自臨御之初, 明示一副當規模, 以爲闡明義理, 偕之大道之本, 而規模大定之後, 入於此者, 國邊也, 忠也, 君子也, 出於此者, 賊邊也, 不忠也, 小人也。 事關義理, 固當斬釘截鐵, 而規模一立, 嚴於象魏之懸法。 爲今日臣子者, 孰不知此箇規模之移易不得乎?” 上又曰: “予之一副當規模, 才已言之, 而不知者, 或以予用舍之際, 疑其有先後彼此之殊, 而此則有不然者。 觀於丙申以後, 所嚮用者, 可知予本意之所在矣。 己亥、庚子之間, 方當彙征之時, 而不幸有國榮事出焉, 則其時事勢, 不得不姑且休息而用之。 故果未免有一進一退之不同, 而一時之進退, 顧何關於義理之輕重乎? 自己亥以後, 八年始復稍稍反舊, 而如故相蔡判府與金奉朝賀諸人, 其被齮齕適在於同時, 故自辛丑至于戊申八年之間, 又爲擢用, 其時朝著之間, 適多可用之人, 故如尹右相者, 適値事端, 使之休息, 自戊申至于乙卯, 又八年而復加擢用。 蓋其進退之際, 皆以八年爲限, 亦自有積費造化者存, 所以必欲休息而用之者, 非但時宜之適然, 亦所以爲其人養望之道。 予之使之休息也, 亦嘗言及于自家, 而自家之善爲休息者, 亦豈非難及處乎? 間八年用之, 特適然之擧, 而三相八年前後, 其間拜相而委任者亦多其人, 而皆必心與跡之有依據於秉執, 然後用之。 今玆之敎, 亦未必偏言而單擧, 自有深意存焉。 昔在先朝則以平蕩之苦心, 或有用捨之混一, 而予之如是用捨, 蓋亦所謂時之義大矣者也。 惟其進退之有時或異, 而義理之至嚴者自如, 則譬如飮食之際, 庶羞之酸醎也, 苦不一其品, 而粥飯菽粟之本味, 則未嘗不自在也。 顧今一二臣隣之主張義理者, 亦有存者無幾之歎, 而無論尊卑大小, 苟有慕善向善之心者, 便是吾黨之士也, 惟予用舍之權度, 亦豈有外於此箇規模乎?” 時秀曰: “聖敎諄諄, 剖析無餘, 今日登筵諸臣, 孰不仰認聖意所在乎?” 上曰: “予旣以一副規模, 爲馭世之大權, 而又當以率敎二字, 爲諸臣詳言之矣。 《中庸》不云乎? 天命之謂性, 率性之(爲)〔謂〕道。 人有秉彝, 本乎天性, 循是而無違, 所謂道也, 居君師之位者, 代天理物, 而於是乎有禮樂刑政之敎焉, 此所謂修道之敎也。 惟其言而莫予違, 固聖人之深戒, 而合於天則, 當於天理處, 在上者豈敢不承順乎? 《大學》有言, ‘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之’, 又云 ‘所令反其所好, 而民不從。’ 所好字, 雖以上之所好言, 而 ‘好是懿德’ 之好字, 亦可以斷章取義。 苟非所令之反其所好, 則孰敢不咸囿於牖迷之化, 偕底於大同之域乎? 夫義理者, 非別件物也。 凡事之至當處, 卽是義理, 無論古義理今義理, 其爲至當則一也。 惟其至當也, 故前輩善類之比今人高一等者, 亦莫不同歸於協極率敎之域, 一種外馳之徒, 乃反以窺覘迎合等目, 加之於將順之人者, 豈非世道之深憂乎? 義理所在, 至精至嚴, 必須精而察之然後, 乃可以一以守之。 予之平生學力, 自謂於此等處, 看得不差, 御極之初, 曾與一二臣, 有以三代事相期之語, 到今思之, 固爲可笑, 而予之所執則亦可知矣。 乙卯以後, 予以爲世道深長慮, 拈出矯俗二字, 而蓋以務從渾厚, 不欲索言之故, 只以一俗字言之, 而其實則干紀於某年義理者, 卽此一俗字, 關係於乙未、丙申, 亦卽此一俗字。 居今之世, 爲今日臣子者, 雖愚夫愚婦, 孰不知矯俗二字之嚴於鈇銊乎? 以是之故, 邇來絲綸之間, 若以一俗字爲辭, 則雖有鐵限之情勢, 不敢不顚倒趨膺, 惟恐或後, 豈非以俗之一字, 所關至嚴乎? 雖以今番吏判事言之, 辭疏之批, 勉出之敎, 一則曰矯俗, 二則曰矯俗者, 予意豈偶然哉? 蓋自往年以前, 一種風習, 滔滔於利祿窠臼, 苟其好官之可做, 則他不暇恤, 汲汲如狂, 其流之甚, 殆將至於無父無君之境。 及其旣得之後, 又生厭避之計, 不顧法典之所無, 不知分義之至嚴, 同姓踈族之間, 其所拘礙, 無異於《大典》之大文相避。 所謂近密之臣, 初不肯一番行公於官職, 而以至踈逖之蹤, 亦皆看作美事, 競相慕傚, 其爲世道之弊, 亦非細故也。 昨敎中處華膴而攬淸要者, 纔借其銜, 便避其職云者, 予亦十分商量, 而只如是書之矣。 予非謂只矯此一事, 足以盡救俗弊也。 程子有言, 孝悌爲仁中之一事, 予亦謂此爲矯俗中一事。 矯得一事, 有一事之效, 矯得二事, 有二事之效, 似此不已, 庶幾有丕變之效, 此實予苦心所在。 不然則中批之擧, 固所難愼, 而予何必以時任右相之弟特除乎? 揆地銓席, 兄弟之迭居, 雖曰已例, 而係是百年前事, 且況今人, 不如古人, 則予所以爲此格外之擧, 而吏判之承勉出之敎, 便卽(𨃃)〔竭〕蹶膺命者, 亦豈非深知予矯俗之本意者乎? 吏判辭疏, 初不詳見, 而及至金履載疏入之後, 姑復取看, 則先用王述之語, 次引李貴之事, 可謂迂闊不緊, 予亦以爲不無語病矣。 然而本事旣關於矯俗, 則雖有加於此之妄發, 豈可不顧忌器之嫌? 設欲論之, 必從矯俗之本意, 先加闡明而後, 以句語矯枉過直爲語, 猶或可也。 今此金履載之疏, 其名則論一吏判, 而其實則滿紙張皇, 專欲甘心背馳於近日絲綸矯俗二字。 予方以渠之抉摘句語爲非, 故不欲更就渠疏中句語指的爲言, 而究厥旨意, 不在於吏判, 而專在於擺脫矯俗二字。 予之本意, 渠必無不知之理, 則知而爲此者, 其罪合置於何辟? 義理所在, 不容一毫之有差, 而義理之反對, 卽是俗習, 則事關俗習之矯正, 其所恪遵謹守, 只當如俗諺所謂着木屐渡鴨江者, 而乃敢爲此相反之擧者, 獨何意思? 其疏旣背馳於矯俗二字, 而以是以侵斥吏判之資斧, 則吏判之事, 自歸於與俗相反, 與俗相反者, 卽是君子邊人。 且況奮不顧身, 以對揚爲事, 而受其所斥之言, 則於吏判, 豈不與有榮乎? 渠不過新進少年, 本不足深責, 還給其疏, 則可謂都無事, 而顧其職則玉署之儒臣也, 顧其人則簪纓之盛閥也, 而顧其疏則又以言事爲名, 不可以其人之不足責而置之。 嘗見履載於講製之列, 稔知其人, 人也似昏不可辦, 似慧不能辦矣, 且或剛而狠貪, 苟非三頭六臂, 必不敢辦此。 且況近來朝廷, 無權奸之指目者, 又不可以受其頣指言, 則外面驟看, 雖謂之究不解而說不去, 亦可無乃復有不知未覺之中, 如陰腫之未卽形現於外, 而汨於幽陰而然乎。 凡事只當爲面前彰著者論之, 何必拖及其他乎, 然而任他有非王者之仁。 此所以略示好惡, 而一喩於卿等者也。 昨日傳敎之以投畀爲言者, 蓋取《詩經》所謂投畀有北, 卽亦退讒侫之意也。 孔子之以四代禮樂, 告顔淵也, 其歸結之語, 不過曰放鄭聲遠佞人, 而虞舜所以眷眷於命龍堲讒者, 蓋亦以讒說之易惑而難辦也。 似此等疏, 聚看亦似成說, 而予則曰, 其爲隱憂, 不啻如天津之杜鵑聲。 天津杜鵑, 不過爲君子小人消長之機, 而此疏所關, 果何如也? 乙卯以後, 庶幾有拭目之望, 而一年二年, 漠然無一新之效。 雖以其秉執義理言之, 乙丙之間, 旣無辛壬之殺伐, 故其所以挺身擔當者, 不及於古人之以公憤兼私讎矣。 大抵任今日世道之責者, 亦豈能無自侮人侮之歎, 而但當交修不逮, 協心同歸而已。 豈可以其自侮之故, 竝與義理所關, 而必欲毁劃之乎? 予雖衰矣, 於處置此輩, 豈不恢恢有餘? 而試以丙申處分觀之, 予於乾剛邊, 亦自謂不爲不足, 豈或專事煦濡, 而近年實有朝著無人之歎, 且欲一切以休養爲務, 無論大事小事, 一味含忍, 徒費心上之許多思量。 精神筋力之日漸衰憊, 亦未必非此之由。 且況今年異於他年, 金吾鵲巢, 意在導和, 故此等處, 皆欲不大聲色, 從容說去。 今玆下敎, 可謂忍之又忍, 平說之又平說矣。 絲綸之間, 從當一番敷示, 而先以此意, 爲卿等不憚縷縷, 自今日登筵諸臣, 若能出而相告, 漸次曉諭。 則鳴鶴在陰, 其子和之, 一理相感之妙, 有不可誣。 聞今日之敎者, 必有慷慨激昻, 思所以闡明之道者, 亦必有惕然悚懼, 思所以自明之方者, 而不知之中, 亦豈無革而革心, 圖所以畏威遠罪者乎? 從今以往, 父詔其子, 兄勖其弟, 其未脫俗套者, 固當滌去舊習, 以爲跂及之道, 而間或有自來不溺於俗習之陋者, 又當溫故知新, 益復加勉, 以成我從欲之治, 卽予之所望, 而如是明諭之後, 予亦不復多誥。 對揚之責, 專在卿等, 須自卿等以下, 除却些少曲嫌, 各圖所以擔當矯俗之術也。” 時秀曰: “聖敎之下, 孰不領會? 而自臣等出而遍告一? ?喜浀 無不曉然知聖意所在, 則亦豈有知而故犯之理乎?” 上曰: “無論闡明與自明, 只在自家一身矣。 如是之後, 若又無效, 則予亦復奈何? 大抵金履載之疏, 其言可笑, 其人何責? 其事至微, 而越規背敎, 身冒手犯。 俯首甘心, 決知其無幸, 而乃敢爲先發, 而少嘗之計者, 卽丙申以後二十五年間初有者, 豈可以其人之何足責, 泛視其言, 歇看其可乎? 馭世制俗, 捨一副規模何爲? 予自少略聞大道於聖經, 知之未嘗不行之, 行之之後, 建立規模, 身自先之, 推以及之, 人有不措, 措之必欲域中率由。 於是何物履載輩, 欲爲螮蝀於今日朝廷乎? 誠亦矜悶之甚。 彼固不足言, 獨非世家乎? 特念竄一拯萬之策, 乃有今日處分, 卿等當知此本意也。” 上又曰: “今日筵敎, 先言古今之時措, 次言規模, 次言用舍, 次言敷敎率敎之方, 屢致意而屢更端, 言言扶世敎, 段段示苦心。 須令史官, 錄出一通筵話, 一示廟堂, 一示言責論思之官, 詳載於掌攷, 以其原本, 藏之史庫。”
○右議政李時秀上箚曰: “臣於朝筵, 以儒臣請宥之意, 猥有仰陳而未及畢說, 責敎縷縷惶恐之極, 不敢更聒而退。 卽伏見小報, 配所草記已啓下矣。 伏念此事, 誠有關於聖上處分, 朝廷大體, 若以惶恐之故, 默而不言, 則是負臣職也, 孤聖恩也, 臣豈忍爲是哉? 朝者筵席, 雖以處分之聖意, 專在矯俗爲敎, 而以事面言之, 則堂疏所論, 卽不過論一卿宰, 況其所請之律, 又不過警責。 警責, 卽問備也, 以問備一卿宰, 而經幄近臣, 遠謫嶺海, 景色蒼黃, 瞻聆驚惑。 以我聖上平日禮遇臣隣之大度, 忽有此萬萬過中之擧, 其爲仰累聖德, 果何如也? 且臣弟疏辭, 雖用古人之語, 欲明乞免之意, 而追自點檢, 儘是失言, 儒臣規警之論, 顧何可深罪乎? 有懷無隱, 人臣之常分, 不遠而復, 明主之盛節。 臣匪敢以事關臣弟, 冒瀆威尊, 區區寸衷, 庶蒙俯燭。 伏乞亟收前修撰金履載投畀之命, 以光轉圜之德。” 批曰: “朝筵說話, 付之史官, 宣示諸臣, 孰不知處分之本意乎? 卿乃看作己事, 復申筵奏餘意, 古大臣體國之意, 恐不若是。 卿須安心視事。”
○吏曹判書李晩秀免。 晩秀上疏曰:
“臣以不可堪之陋質, 有不可出之私義, 天官重任, 夫豈有冒受之望, 而忱誠未格於一籲, 罪戾徒積於三違。 及伏奉特下傳敎, 十行辭旨, 諄複嚴重, 責勉之敎, 至及臣兄。 臣於是, 震越激感, 忽忘其身, 顚倒祇肅, 亦旣行政。 自顧初心, 判若兩截, 世之持淸議者, 其孰恕之? 昨者前修撰金履載之疏, 擧臣辭本中一二句語, 反復論辨, 盛加非斥, 言出相規, 慮在流弊, 臣見之未半, 不覺瞿然而慙, 𢥠然而恐。 夫國有四維, 人有四端, 一有拚棄, 實關大防。 臣雖愚蒙, 粗具彝性, 亦豈全昧於古人循墻之義哉? 只緣短於文字, 辭未達意, 乃於乞免之章, 反忽媒進之嫌, 至令儒臣, 深致憂於毁頓廉隅, 貽累世敎, 則臣罪之重且大, 豈但一身去就之猖披放倒而止也? 是宜汰其不稱之職, 置之當被之律, 使公議伸而名器重, 而儒臣則嚴譴蒼黃, 臣則華銜依舊, 物情益拂, 私分益蹙。 雖欲彈綿而復起, 其奈十手所指何哉? 如臣無似, 受恩罔極, 幾年近密, 一無報效, 畢竟自速狼狽, 仰孤隆知, 無辭可解, 有面莫顯。 此尤臣萬殞難贖之罪也。 歲抄隔日, 擧行有命, 天牌荐辱, 鐵畫在前, 短章自暴, 言不敢文。 伏乞將臣本兼諸職, 竝行刊削, 治臣前後罪負, 以勵禮讓之風, 以卒生成之澤。”
批曰: “媕婀之世, 片言如金, 奚特論一重臣, 雖大臣被論, 理合假借, 又奚特論一大臣, 雖有論及袞躬, 亦當優容。 況卿疏中所謂克讓之美一句, 旣非孔、朱諸夫子之謨訓, 卽不過引用晋人之過去說話, 予亦以爲未必是得意作得意, 筆則夫也云然, 豈或深非然? 而予之一見再見, 屢見其疏, 然後處分者, 意實有在。 大抵數十年來, 人鬼雖判, 汚俗未改, 爲世家世族世臣世道, 夙夜寤寐, 一念如結者, 直在於矯俗二字, 凡於綸諭間, 若有俗之云乎? 處黠者奪氣褫爽, 愚亦視他眉睫, 能知其避遠之爲圖生。 善乎, 《羲經》《革》之上六, 程傳曰: ‘小人雖未能心化, 亦革其面, 以從上之敎令也。’ 又曰: ‘下愚雖聖人不能移。 堯、舜爲君, 有苗有象, 蓋亦革面而已。’ 又曰: ‘心雖絶於善道, 其畏威而寡罪, 則與人同也。’ 被金履載, 妙少毛羽未成之新進也。 固安敢擬論於苗、象, 而以其地處才華, 猶不至於革卦之小人下愚, 則由古而畏威寡罪, 由今而視他避遠, 皆若迷然昧然, 而其疏全篇, 卽一矯俗二字之反論。 於是乎或恐豕將突而滋蔓難圖, 乃施竄一拯萬之擧, 卿謂此擧乃專爲卿而發耶? 信爾則卿之料錯矣。 天官冡宰, 何等重任, 因卿事竄其言者, 督令卿行公? 是誠矯之反者, 汚不爲此。 至於益勵矯俗之方, 另欲銳精, 而亦不在於卿之處仍。 卿所辭銓任, 特許遞免。”
○以洪樂游爲吏曹參議。
二十四年 六月
[편집]6月 1日
[편집]○壬子朔/先是, 諭水原留守徐有隣曰: “五行迭運, 土功爲大, 八卦分序, 坎宮居先。 故周文王治岐而建任土之法, 漢高帝定關而立租賦之制, 朝家之視華城, 有如周之岐, 漢之關, 則元元重本之政, 不可以少緩。 萬石之渠, 開於城北, 九仞之埭, 築於城西, 自西而南, 遂及一境, 自一境而遠, 遍至於八路, 則不言所利之利, 豈不淵乎博哉? 自八達門外, 至柳川、泥淵之間, 厥土廣斥, 耕犂不及者, 畿民懶於農, 不欲昏作, 蓋其心力, 不能及也。 漢儒之言曰: ‘不能盡其心則不能盡其力, 不能盡其力則不能成其功’ 云者, 政謂此也。 雖有心力, 足以闢荒, 而無財力則不能焉, 雖有財力足以墾土, 而無官力則不遂焉, 況高燥之地, 難於引水, 沿野之民, 昧於結耦乎? 雖以田形已具, 布種卽食之土, 揭令而號於衆曰: ‘任民耕食而縣官不收稅。’ 以今人心, 尙不欲勇前。 今者茫然風涉, 雖許以十年免稅, 有誰應募而出, 朝耕暮穫, 有如櫛(如)比之美乎? 自漢之趙過諸人爲民勸耕, 田器農牛, 皆有官備, 爲長吏者, 操畚鍤履畎畝, 而汚萊爲膏沃, 遊手爲農夫, 此所謂可與樂成者也。 事不師古, 曷云食效? 今之爲計, 有二。 一則依營屯募耕之規, 而自本府捐財起墾, 待其告功, 限田分授, 以爲補官用裕民食之資, 一則依入粟拜官之式, 墾土爲幾日耕者, 如唐之空名告身, 宋之由功以下之階, 鄕品之爲鄕任, 校吏之爲任窠, 一循其願, 而若過一朔之耕, 可以收百石者, 樞銜邊將, 計勞塡差, 則庶有日闢之效矣。 水口虛廣, 民不饒富, 或者有云然之說, 蔽一言曰, 不經也匪彝也。 先看水口之論, 不在都邑, 求之堪輿, 而如執左契。 若造山於城外, 勢將俯瞰, 若設堰於水下, 理便橫遮, 由前而失於周遭樓櫓之(而)義, 由後而違於澄淸明堂之戒。 以名碩之宏謨參之, 則平壤之城說, 而養長林於江右, 善山之治完, 而置巨藪於溪左。 古語不云乎, ‘百家之聚, 十室之市, 亦必依山帶溪者是也。’ 先從今年, 種以樹木, 無論楊檉桑柘榛栗, 廣植而成林, 俾有蔚然改觀之盛, 亦屬先務。 若府治驛村, 逐戶種樹, 前已屢飭, 而宅不毛則有征, 自是周官成憲。 卿須便宜從事, 毋負朝家爲華民夙夜憧憧之至意, 起墾一款, 博採衆見, 論理登聞。” 有隣以勸闢三百六十日耕啓, 敎曰: “重農之政, 豈有過於勸闢? 本府爲諸路之所取則, 而三百六十餘日耕之起墾於別諭之後者, 極爲可嘉。 其在先從隗始之道, 不可無奬勸之擧, 判官金思羲, 內下鹿皮一令賜給。 官耕外, 又有自墾三十日耕者, 尤爲嘉尙。 令該曹, 付嘉善衛將。 將此意令廟堂, 下諭諸道, 視此競相趨功, 如有超異之可合勸奬者, 考其實績狀聞。”
6月 2日
[편집]○癸丑/仍任吏曹參判曺允大。
6月 3日
[편집]○甲寅/以李秉鼎爲吏曹判書。
6月 5日
[편집]○丙辰/禮曹參判李書九上疏曰:
臣於日前, 猥從諸臣之後, 伏覩我殿下渙發明命, 敷示聖志者, 屢千百言, 諄複痛切, 莫非憂念世道, 保惜世臣之至意。 臣仰而承聆, 俯而思惟, 竊愧其身微識淺, 不足以對揚萬一, 及伏讀頒示之筵本, 益不禁愚衷之自激。 嗚呼! 今日廷臣, 果有能深知義理之所在, 而爲殿下一明之者乎? 臣聞義理者, 一而已矣。 惇典庸禮之謂義理, 彰善癉惡之謂義理, 是乃人紀之所以立國勢之所以尊, 而天下萬世之所共由也。 惟我殿下睿質純粹, 聖學高明, 三十年來精察而固守之者, 不越乎此箇義理, 苦心至誠, 寔惟在是, 盛德大業, 亦惟在是。 雖其折衷權衡, 或各有時措之宜, 而敍秩命討之微旨, 無非是心之所推也。 故凡厥忠志之士, 莫不欽誦激昻, 秉義守正, 以嚴春秋之大法, 仰贊堯、舜之至德者, 豈有他哉? 誠以秉彝, 人所同得, 而我殿下所以明倫盡誠, 建中立極者, 有足以感服其心也。 然而民志之未壹, 世道之不靖, 日甚一日, 始因知見之參差, 終成形迹之岐貳, 涓涓炎炎, 漸至於莫可救禦, 此曷故焉? 惟彼干紀亂常之徒, 隱伏幽陰, 皷唱訛言, 必欲毁壞我大義, 仇嫉我善類, 以售其投間抵隙之計。 當斯時也, 苟有忠慮于國者, 雖使一乃心力, 共奬王室, 五龍之夭矯, 不足以當羸豕之蹢躅。 況今士氣不張, 名義寢晦, 一脈淸議之僅存於朝著者, 譬如不食之碩果, 在地之微陽, 而流俗之論, 又從以肆行於其間, 同室之戈鋋, 忽起康莊之軌轍各殊, 幷與夫君臣上下講明秉執之義理, 無復愛惜, 嗚呼! 其亦不仁之甚矣。 蓋彼言議之所詿誤, 臭味之所漸染, 雖至於爲蕕爲薰, 而甘心不辭者, 固無足道矣, 若夫見理不明, 爲善不力者, 雖其病源之淺深, 流弊之大小, 或似不同, 其爲悖理害義則一也。 試以近日之一二事言之。 義理無古今之殊。 嚴於今日之義理者, 正所以有光於辛壬, 而尊君父討亂賊, 蓋有所受之也。 彼不知君父之可尊, 亂賊之當討, 而乃敢以一段義理, 分作兩截, 要逞其迷藏疑眩之術者有之矣。 懷私罔利, 持祿保位, 視國事如秦瘠, 無一分惻怛之眞誠, 卽是今日之俗習, 義理之無人擔着, 亦未必不由於此。 故殿下必欲矯之, 而捨本齊末, 迷不率敎者有之矣。 此固形影之著見者也, 若其橫流之異議, 擧世滔滔, 有非一葦之可杭, 臣請歷探其情而痛辦之。 彼固曰: ‘義理, 吾輩之所共守, 大綱旣正, 則無待乎修明。 何必切切然自號, 看作一己之家計乎?’ 是則然矣。 義理之精微, 事事不同, 物物各異, 苟不能尋繹講究, 弗明弗措, 則何以探賾鉤深, 定天下之至動? 矧今邪說未熄, 隱憂猶存, 其將緘口袖手, 置宗國於相忘之地, 不思所以扶衛之道乎? 且彼旣知義理之當守, 則德之不孤, 人情之所悅, 何故使一二吾黨之士, 擧被淫朋之目, 而不見其寅協之美也? 此其未可曉者一也。 彼固曰: ‘非不知義理之可明, 而原其論議之所由起, 則亦各有偏係之私。 雖使此是而彼非, 吾不爲之苟同也。’ 是則然矣。 義理, 公物也, 無論其言之出於何人, 苟有助於斥私除凶之義, 則不可以人而廢言。 又況搢紳名節, 草野忠直, 奮不顧身, 獨持淸裁者, 自有其人, 則是豈可一例抹殺, 强事崖異, 顚倒是非之公而莫之恤乎? 此其未可曉者二也。 彼固曰: ‘今日之高談義理者, 非能有眞知實見, 特視上意之所在, 而姑爲此承順也, 是無異於桓、文之仁義’, 其言之悖謬, 未有甚於此者。 殿下所守之義, 一有不合於天理之公, 而不能陳善閉邪, 匡救聖德, 乃爲阿諛側媚之態, 以徼其寵利, 則是誠小人也。 今也不然, 上之所以垂敎立訓者, 無愧於大舜、周公之聖, 而曲避此迎合之嫌, 不得將順焉, 則是必昧心汨性, 背馳義理而後, 方可以幸免譏斥, 而强仁慕義之路, 自此絶矣, 寧有是哉? 此其未可曉者三也。 彼固曰: ‘吾雖不以士流自居, 而匪類之聲氣, 亦不相接, 則彼焉能浼我哉?’ 蓋其左右(龍)〔隴〕斷, 若可以自占便宜, 然而有陽則有陰, 有正則有邪, 乃理之常也。 故不入於此, 則必入於彼, 從未有不陰不陽, 非邪非正之間界地位。 況其軟熟之容色, 骫骳之言論, 已爲匪類之所樂聞而陰護者, 則幾何不爛漫同歸, 而得免於黨與之誅乎? 可畏如此, 猶不知悟, 此其未可曉者四也。 凡是數說, 皆由見識之不明, 而利欲之私, 展轉膠固, 遂至於差毫謬千之歸, 《詩》云: ‘其何能淑, 載胥及溺’, 此之謂也。 今我殿下, 痛大義之將晦, 慨吾道之日孤, 昭揭大訓, 庸作一世之準則, 而憫時病俗之意, 藹然於絲綸之間。 奉讀是敎, 猶不怵然驚懼, 如夢得醒, 則是眞下愚之不移, 而自甘於暴棄者也。 然移風易俗, 亦非一朝之所可能必也, 持之以悠久堅凝之道, 然後始可以漸收成效。 倘殿下益加兢業, 先自振勵, 凡所以應事接物者, 粹然一出於大中至正之域, 而審察消長之幾, 明示好惡之公, 使此撑宙亘宇之義理, 如日中天, 而前日之昏迷沈溺者, 咸知如是則爲忠爲賢, 不如是則爲逆爲邪, 得以痛革舊汚, 偕至大道, 則太平萬世, 其將自今伊始, 此實世敎升降之一大機會。 玆敢不避僭妄, 披歷誠悃, 伏願殿下, 念哉懋哉。”
批曰: “《書》之《洪範》五皇極曰: ‘不協于極, 不罹于咎, 皇則受之。’ 蔡沈集傳釋云: ‘進之則可與爲善, 棄之則流於惡, 君之所當受也。’ 近日之綸諭筵敎, 蓋取諸斯, 而未嘗飭之以鈇鉞。 此際卿疏, 認出憂愛。 另欲加之意而措之事, 以期其由我周行, 偕造康莊矣。”
○以李敬一爲江華府留守。
6月 6日
[편집]○丁巳/以金羲淳爲吏曹參議, 李晩秀爲工曹判書。
○江華府留守李敬一上疏曰:
昔當丙丁兵禍, 臣之一家, 避入江都, 城陷之日, 臣之高祖母, 猝遇凶鋒, 剚刃捐生, 存子孫哀痛憤迫之心, 雖久而不可忘。 不但於彼中相關之事, 嫌不參涉, 沁水一步, 不忍投足。 奉命居留, 雖同往役, 在臣私義, 實難冒赴。”
許遞。
6月 7日
[편집]○戊午/以李祖源爲議政府右參贊, 丁範祖爲弘文館提學。
6月 9日
[편집]○庚申/工曹判書李晩秀上疏曰:
“臣一言之失, 有舌莫捫, 重擔之解, 於分粗安。 惟當仰戴洪私, 俯訟前愆, 以圖懲艾息補之方而已, 更何敢抗顔開口, 重犯無卞之戒哉? 第於儒臣南竄一事, 竊有所萬萬懍蹙, 不遑食息者。 我殿下處分, 非怒言者也, 非爲臣地也, 惓惓聖意, 亶在於丕變俗習, 全保世臣, 十行如綸之音, 四段臨筵之敎, 光明惻怛, 眞可以貫金石而孚豚魚, 凡今立殿下之廷者, 孰不惕然而懼, 怳然而感, 風行草偃, 偕底大道? 而且就國體事面論之, 其人則經幄論思之臣也, 其事則官師胥誨之規也。 今乃珢函絻上, 嚴譴旋下, 千里炎徼, 行色倉皇, 萬有一四方議者, 竊竊憂歎於以言獲罪, 則豈不大有累於聖朝明目達聰之義? 而臣之罪, 雖萬殞而不可贖矣。 若又使臣, 憑恃寵靈, 拚棄廉愧, 彈冠拖綬, 揚揚然出入周行, 則正所謂小人而無忌憚也, 雖殿下至仁至慈, 不之斥黜, 淸朝士大夫, 誰肯與之比肩也哉? 倘蒙聖慈, 曲垂憐憫, 特許臣優游散地, 收拾放心, 粗窺一斑於學問思辦之功, 而亦得以避遠榮塗, 勉守拙規, 少紓私門集木之憂, 則陶鑄生成之澤, 臣將如何而報也。 水部新命, 義當𨃃蹶趨膺, 考績有期, 尤合趁卽磨勘, 而儒臣未賜環之前, 無非臣杜門泥首之日。 坐犯違傲, 惟大何是俟, 伏乞勘臣前後之罪, 以全微諒。”
批曰: “金履載投疏之時, 渠所自擬必不至於嶺海。 而放流之亦不與同者, 日用施爲, 卽無論巨細輕重, 各有精義寓焉, 所以聖人功化, 其妙入神, 炳炳朗朗, 數十條之中, 先致意更着力於別嫌明微者也。 金華之銜, 非不知其地比, 玉署之章, 非不知爲體重。 而名之曰職在論思, 則凡屬排雲叫閽之事, 利害從他利害, 欲言則正言而已, 今其隔瓟之說, 似嘲似諷於矯俗二字, 而橫看則如譽道, 竪看則如毁斥。 苟有血性之任渠, 從心從生者, 脾胃必難定, 似此口氣, 似此手段, 出於故副學之後者, 亦足以觀其俗。 予於世道, 不但爲世臣, 必欲矯其俗。 惟予太陽之症, 亦恐其或欠含畜, 而爲害於藏納, 益懋矯質之方如是也。 故近日處分之不嫌, 其喣嚅假借, 而如水太阿, 姑靳揮廓。 大抵今日朝廷, 毛髮絲毫之無不受病, 蔽一言曰, 俗之弊然也。 儒言而墨行, 姑可惡也, 亦有間於言行之不儒而純墨, 則豈可因噎而廢食? 俗不矯則國不乂, 國下乂則有君有臣之綱之紀, 皆將視同籬邊, 束之閣上, 予之所惓惓必欲矯者, 亦豈特爲世道世臣地也哉? 今若爲卿進身, 遽宥履載, 則刑政之顚倒, 國史必書之, 野乘當記之, 寧使卿跡阻軒陛, 履載三危之竄, 決難容議。 所辭宜不允。” 仍敎曰: “工判批亦言之, 爲自家自爲地, 不顧朝體事面者, 處義誠過矣。 牌招行公, 仍行考績。”
6月 11日
[편집]○壬戌/獻納吳翰源上疏曰:
“臣伏見五月三十日筵敎下者, 縷縷千百言, 諄複懇摰, 猗歟大聖人陶甄回斡之至仁盛德, 有足以貫金石而孚豚魚。 凡今世族世臣, 孰不感泣攅頌, 永肩乃心, 圖酬隆恩? 而其或膠固之迷見, 未易遽開, 瀆染之宿習, 有難遄變, 則其所以移風易俗, 回心向善之道, 有非一朝一夕之所可期也。 若論其闡大化收成效之方, 則日前宰臣疏中, 悠久堅凝四箇字, 儘是的確之論, 伏願殿下, 懋昭虞舜格頑之化, 匹美周王作人之休, 使《乾》健之功無息, 《泰》來之運長旺焉。 且伏念筵本中, 以愚夫愚婦, 孰不知矯俗二字爲敎, 而今日之身在衿紳者, 尙多混竅之未開, 黑窣之自在, 則安可期婦孺之洞知此箇義理也哉? 雖伏承絲綸之間, 從當一番敷示之敎, 世敎之升降, 實係於玆, 俗習之挽回, 亦係於玆, 牖迷導善之方, 宜急而不宜緩。 臣以爲以此筵本一通, 登諸朝紙, 頒示八方, 俾之家講而戶誦, 心悅而誠服, 以爲正世道一民志之方宜矣。”
批曰: “回公於諸宰, 輪示於三司, 其所知新而維新, 豈在筵本之更頒朝紙?”
6月 12日
[편집]○癸亥/時, 慈宮誕辰隔日, 整理諸堂, 承命入侍, 而工曹判書李晩秀, 屢違召命, 敎曰: “弊習成俗, 雖於法典之所無, (菊)〔苟〕有些利, 無難冒犯。 此所以必欲矯俗, 先從兄弟之鼎銓, 俾無敢言私。 重臣出脚, 出於率敎, 而未免爲弊俗不率敎者所侵詆, 不得不嚴辭處分。 重臣於其後, 作爲鐵限, 處義雖甚過矣, 亦似然矣。 水部實職, 觀勢欲體諒, 而今日諸堂來會, 卽爲所重, 欲伸祝崗之忱, 年年以爲例, 則竝與今日而不爲入來者, 不可無警飭。 工曹判書李晩秀, 統禦使除授。”
○召見大臣諸臣于便殿。 敎曰: “二直提學, 每年參班, 今則不得入來矣。 大抵法外相避, 規免官職, 卽予所深惡之俗, 向日之出而膺命, 固出於矯俗, 而廉隅之不可放倒處, 若又遽然行公, 則反非矯俗之本意, 故予亦不復敦迫矣。 金履載之疏, 卽丙申後, 初有之習也。 予雖衰矣, 太阿在手矣, 敷敎在上, 率敎在下, 上下相得, 臣主俱榮, 今日規模, 夫孰不知, 則渠何敢生心毁劃於敷敎率敎之際乎? 向筵說話, 亦有陰腫之喩, 陰腫之未形現者, 苟非名醫, 豈能知之? 而太陽之下, 鬼魅莫逃其形, 則此輩之乘時伺隙, 敢售舊習於今日朝廷者, 何異於白日魍魎乎? 渠若有一分人心, 決不敢爲此, 此亦挾宦戚而爲之者乎。 以爲世臣之意, 雖不欲開口索言, 而匪類幽陰之逕, 不正可惡之習, 予亦有聞知者矣。 向日筵本, 旣以闡明自明二條分結, 則予非泛然說去者, 而今至屢日, 只有闡明之疏, 尙無自明之疏何也? 明日以後, 當以三日爲限, 如有指嗾金履載之疏者, 何敢不自明。 而禮參之疏, 旣有四款說弊者, 禮參旣非分數不明之人, 其疏亦非泛然過去之語, 則四者之中, 必有其人。 渠雖不自明, 亦豈無自底呈露之時乎? 三日之內, 若無自明之疏, 而予若先一開口, 則渠輩當至何許境界乎。 火炎崑岡, 玉石俱焚, 亦安知不累及於多少人乎? 丙辰冬處分, 或爲世道之一助, 而畢竟亦無顯效, 故亦不復爲之。 而今若不自明, 則又不知有何等處分, 卿等須各出而告諭也。” 時秀曰: “前後筵敎, 皆出於咸底大道, 欲竝生哉之聖意。 自今日登筵諸臣轉相告諭, 則豈無怵然畏懼, 思所以自明乎?” 上曰: “金履載之如彼如此, 姑無論, 彼之投畀, 在工判旣有由我之嫌, 則當之者之逡巡, 亦似然矣。 廉隅所在, 實難强迫, 當有區處之道矣。 予以鬱熱之症, 不能進一匙飯, 而及夫筵話頒示之後, 食飮頓勝。 蓋見此筵話者, 豈無革面革心, 畏威遠罪之人, 而訕上怨國, 喙喙爭鳴之徒, 亦必多有之矣。 以近日如睡不醒之俗, 有此惹言之資, 思之及此, 反覺爽然。 食飮之多進, 未必不由於是矣。” 時秀曰: “聖敎昭揭, 義理至嚴, 孰敢有訕上怨國之徒? 而如有此輩, 則又豈可一刻容貸乎?” 上曰: “此輩必當次次呈露矣。” 仍命統禦使李晩秀入侍。 上曰: “廉隅之毁壞, 反不得爲矯俗之道, 故予不勉出於卿矣。 卿疏之引用王述之語, 果是不緊, 頃聞筵臣言, 則以其欲稍異於人, 而反有此病云矣。” 時秀曰: “臣弟疏語, 亦非欲異於人也, 只欲明其意之非飾讓而已。” 上曰: “金履載疏中, ‘讓者, 禮之端’ 云者, 亦不成句語矣。 ‘辭讓之心, 禮之端也’, 豈可只以一讓字, 爲禮之端乎? 以 ‘學可曰僞’ 四字, 對 ‘性可曰惡’, 卽是科文覓對之習, 而僞字惡字之語意, 本亦不同。 然在其疏則可謂薄物細故, 都無足責矣。”
○承旨李魯春啓言: “臣於工曹判書李晩秀外補之命, 竊有愚見, 敢此仰達。 惟我聖上御世出治之規, 自有一部明義, 施諸注措, 發之絲綸, 莫不本於明義錄, 義理洞諭, 綸音後先闡發, 而至于今番筵敎, 尤可見畢盡精蘊矣。 臣固仰明義錄續編出, 而原編之義益明, 今番筵敎出, 而續編之義益著。 筵敎中若曰義理非別件物, 臣亦以爲講明矯正之方, 非有別般神奇底道理, 只從我聖上一初大定之規模, 講究其隱顯微著之精義, 打破其潛伏幽隱而已。 臣於近日明示好惡之聖意, 益切欽仰, 而惟玆重臣處分, 恐未免爲過中之歸。 重臣不體剖析之聖諭, 引作一己之曲嫌, 其所處義, 殊甚過當, 而今若遽加斥補之罰, 則乃反適中其狡僞輩疑亂嘗試之計, 是豈殿下明示好惡之意? 又安知無背馳不率敎之類, 窺覘覬覦以爲, 今日處分, 出於一時鎭安之意, 而無所關於莫嚴之義理, 依舊妄度, 暗地譸張也哉? 如是而難望其丕變一新偕底大道之域矣。 伏乞亟加三思, 還收成命焉。” 批曰: “督出於銓任, 矯俗也, 曲諒於處義, 亦矯俗也。 方此比彼, 四停八當之謂矯俗, 而江沱潛漢, 同歸于海者, 爲矯俗也。 撼撓於對揚之重臣, 固可惡也, 彼之投竄, 由於重臣, 則重臣之欲爲逡巡, 不可謂之非矣。 大抵厥疏, 外面則難曉莫甚, 不可遽以丙戌庚寅之已例, 責之於重臣, 而今日不爲入來, 則不可無飭, 所以有此外補之命, 而如此然後, 亦可參班。 不允。” 上曰: “承旨所奏, 亦果然矣。 曾聞承旨之所見, 則自右相伸救之箚, 亦以爲過云矣。” 魯春曰: “筵本旣出之後, 前工判之看作一己之私嫌, 臣果以爲過當矣。” 上曰: “在今矯俗之方, 如承旨之言, 豈可不嘉奬優容, 而不當避而避處, 必欲勉出, 固矯俗也, 當逡巡而逡巡處, 放着一頭, 此亦矯俗之一端。 金履載之疏意雖莫掩, 而辭則未露, 不可以林溥、崔益男之事, 援而爲例。 則任他被罪, 我則揚揚者, 豈不反有害於廉隅? 而以近日蹲沓背憎之習俗, 又安知不譸張爲說曰: ‘凡係官爵, 不顧廉恥者, 始爲矯俗’ 云乎?”
○左議政沈煥之上箚曰:
“卽伏見傳敎下者, 以工曹判書李晩秀斥補統禦使矣。 夫以晩秀特拜吏判者, 聖志在於矯俗也, 晩秀之卽爲膺命者, 出於率敎也。 其辭疏雖有一語之病, 若闊看則原無關於世道義理, 何必苛摘字句, 張皇抑揚, 用力侵詆, 如彼其過耶? 其端雖微, 實有霜氷之憂矣。 我殿下所以嚴處以投畀者, 是謂聖人之憂深慮遠也, 顧何與於一重臣之私義耶? 雖然重臣之以言者被竄, 爲難進之端者, 亦多先輩之已例, 而淸朝之美事也。 然而今日諸臣之登筵, 爲有所重, 將伸祝崗之忱也, 則旣蒙體諒於銓地, 洊承洞諭於疏批, 而猶爲逡巡, 若有鐵限然者, 固未安, 臣爲重臣惜之也。 雖然聖朝之政敎, 時有弦韋, 今若以重臣之處義過當, 遽加斥補之典, 則恐有疑於明示好惡之義, 而反啓窺覘妄度之弊矣。 承旨李魯春所奏, 歷論聖上大定之規模, 與夫明義一部之義理, 而仍請收還重臣外補之命者, 言甚是矣。 殿下何不卽回轉圜之量, 仍賜允從之音乎? 此亦爲闡聖旨而破俗套之一機會也。 伏乞特寢李晩秀統禦使除授之命, 以明矯俗之本意焉。”
批曰: “除銓與補閫, 其意一也, 各適其當, 是謂矯俗。 承宣之奏, 不之允可者, 自有斟量於使以禮成其美之道, 卿須諒之。”
○以李義弼爲工曹判書, 閔台爀爲吏曹參判。
6月 14日
[편집]○乙丑/上, 自是月旬前, 有癤候, 連進傅貼之劑, 久未奏效, 召見內醫院提調徐龍輔于便殿。 龍輔問候, 上曰: “夜來寢睡, 全未穩着, 而日前傅藥處, 今旣膿潰矣。” 命招入醫官白成一、鄭允僑等, 診察傅藥處, 敎曰: “與昨日何如?” 允僑曰: “毒氣比昨尤減矣。” 上曰: “當傅何藥?” 允僑曰: “根則無之, 而膿汁尙未盡出。 荔枝膏最合於吸出矣。” 上曰: “潰處猶小, 更爲針破何如?” 允僑曰: “旣已膿破, 不必更受針矣。” 上曰: “背部又有似癤處, 今幾數十日。 且是衣服當着處, 故頗有麻毒矣。” 仍命允僑等診察, 敎曰: “當傅何藥, 而分野則果非緊處乎?” 允僑曰: “分野旣歇, 且是無毒, 而核則有之, 似當成膿矣。” 成一曰: “熊膽膏, 似合傅貼矣。” 上曰: “熊膽膏, 亦似無效矣。” 允僑曰: “水桃黃爲消毒之劑矣。” 上曰: “多有頭痛之時, 背部亦多上氣, 此皆專由於膈火矣。”
○製入加減逍遙散。
○遞內醫院提調徐龍輔。
6月 15日
[편집]○丙寅/召見藥院諸臣。 都提調李時秀曰: “聞醫官言, 則頭部背部, 又有似癤之症, 下情萬萬焦悶矣。” 上曰: “頭部不大段, 而背部則方欲成膿, 且有上氣薰熱之症矣。” 時秀曰: “聖候全是暑症, 雖不得不進涼劑, 而逍遙散白虎湯, 皆有過涼之慮, 下情不勝悶迫矣。” 上曰: “此是當劑, 故不得不連進矣。 雖在調攝之中, 就寢前未嘗脫網巾, 故今亦裝束召接, 而酬應則甚難矣。” 命醫官白成一、鄭允僑診察。 上曰: “背部當傅何劑乎?” 成一曰: “杏仁膏, 加入大黃天花粉傅貼, 似好矣。” 上曰: “藥力似太弱矣。” 允僑曰: “此亦可消毒, 而太峻之劑, 亦難遽議矣。” 上曰: “根則無之乎?” 成一曰: “幾盡成膿, 而根則無之。 膈火若降, 則此症亦自快復矣。” 命製入杏仁膏。
○進白虎湯二貼。
○內醫院啓言: “伏聞入侍醫官所傳之言, 晩後背部熱候, 有添升之節云, 誠不勝萬萬焦迫之至。 今已日暮, 雖不敢仰請召接, 此時保護之節, 宜不容少忽, 伏乞亟許臣等, 率醫官入直本院, 以爲隨時診察議藥之地。” 批曰: “明當召見矣。”
6月 16日
[편집]○丁卯/召見藥院諸臣大臣閣臣。 左議政沈煥之等問候, 上曰: “予始服逍遙散, 日再進御, 不知爲幾貼, 而此等事, 亦難於酬應, 只自內煎, 用朝紙所頒, 則不過再昨之一貼矣。 逍遙, 本是涼劑, 而又添入芩連之屬, 則亦非不及於石膏, 而昨日白虎之議定, 或意有沃焦之功矣。 纔飮便有熱候上升之症, 始自肩背, 遍及一身, 卽服寒冷之物, 始似少降, 而今朝則比昨亦似稍勝矣。” 命醫官鄭允僑, 診審背部癤候, 上曰: “大體則膿少血多, 似是血分之熱盛而然矣。 繼進何藥爲當劑乎?” 都提調李時秀曰: “諸醫官, 皆以爲昨夕熱候, 似由於藥力之發散, 更進白虎湯爲好云。” 上曰: “然則一貼, 更爲煎入。 大抵專由於膈間熱火之宿証, 而近來尤盛, 不能疏以達之而然也。 毋論大事小事, 一味含忍, 凡係酬應邊, 亦皆漸就疲倦, 而朝廷之上, 專不知有畏之一字, 予之膈火, 安得不添加乎? 自卿等須思對揚之方。” 煥之曰: “前後絲綸, 昭揭日星, 無非至精至微之義理, 而今番筵敎之後, 尤無一毫餘蘊, 自今以後, 雖愚夫愚婦, 孰不知聖意之所在, 而又孰敢有異議於其間哉?” 上曰: “卿亦老矣, 而向日筵敎, 亦有自侮人侮之語, 此亦卿等之自反處也。” 煥之曰: “誠如聖敎矣。 人固難每事盡善, 而如臣無似, 雖十事中一二事, 難望其有裨於朝廷, 安得無人侮之歎乎?” 上曰: “予雖否德, 凡屬義理邊, 一番秉勢之後, 不容一毫移易, 今日臣子, 孰敢生意於背馳角勝之計哉? 假使予所勢, 有未盡處, 則寧或使之唯其言莫予違, 而至於建天地不悖之精義, 又豈可一任其螮蝀乎? 書不云乎? ‘惟皇作極。’ 建極在上, 協極在下, 極者, 卽屋極北極之謂也。 屋極一建, 而椳臬扂楔, 各得其所, 北極居其所, 而列宿環拱, 皇極之建, 亦猶是也。 合於此者, 自當偕底大同, 而不合於此者, 當如鷹鸇之逐鳥雀。 且況義理無二, 古義理今義理, 不可作兩般看, 則今之所謂假托辛壬義理者, 果何爲而出也? 雖以人情天理言之, 予之所以守辛壬義理者, 豈或後於今日諸臣乎? 設使予之講明義理, 或有不足處, 在臣子之道, 猶當以爲親者諱之義, 只思納約自牖之道。 況今大明中天, 凡於此箇義理, 可謂闡明之無餘蘊, 則乃欲爲外托陰售之計者, 果何意思? 予亦有不欲索言者, 故一日二日不無示弱之慮, 渠輩若欲圖生, 則豈敢如是梗化而恃頑乎? 丙辰冬處分, 雖若無效, 而不知之中, 亦不無一分裨益, 自其後則更不聞此等說話矣。 今番事則可謂甚於丙辰矣。 自卿等以下, 出而相告, 俾各曉然, 則庶幾有不罹于咎之効矣。 以今日工於窺覘之習俗, 如或知予本意之所在, 亦豈無革面革心之道乎? 爲今之宜者, 能使之革面革心, 則固爲大善, 而不然則其中一二人, 不可不以其罪罪之矣。 潛伏幽陰之境, 匪類締結之狀, 予豈不知? 而予若一開口, 則受傷者不知爲幾何人, 故姑且含忍, 則側聽至今, 尙無一箇自現者, 渠輩何所恃而乃敢如是也? 所謂締結者, 亦非但一處締結而已, 四面八方, 奧(換)援陰徑, 無不暗地交通, 此亦士大夫之所爲乎? 予不以士大夫待之, 故亦姑置之, 而居今之世, 敢爲如是之習乎? 某人某處, 如彼如此之狀, 予亦有稔聞者, 則其所明覈而嚴處, 特一擧措之間耳, 渠輩尙不知畏乎?” 時秀曰: “聖敎之截嚴, 無非爲闡明義理之地, 而群下之有罪者, 固當以其罪罪之而已。 靜攝中辭氣之過, 或有妨於節宣之道, 臣等不勝悶迫矣。” 上曰: “卿等事亦慨然矣。 聞此下敎, 豈可不請指名乎? 然而予則亦不欲言之矣。 渠輩謂予喣濡, 乃敢如是, 而無論久近, 畢竟當有決末。 譬如腫處之成膿, 予則必欲待其自潰, 而渠輩終不知改, 則予亦無奈何矣。” 仍敎禮曹判書徐龍輔曰: “進饌則當姑退數日, 知悉擧行。”
○進四順淸涼飮二貼及金連茶, 調進牛黃膏五丸。
○內藥院再啓, 請診, 賜批不許。
○以李秉鼎爲內醫院提調。
6月 17日
[편집]○戊辰/命製入加減逍遙散三貼, 煎入金連茶一貼。
6月 18日
[편집]○己巳/藥院請診, 不許。
6月 19日
[편집]○庚午/召見藥院諸臣。 藥院啓言: “臣等俄於筵席, 伏見聖候之添節, 憂煎焦迫, 屢請直宿而終未蒙許, 退而相對, 下情如灼。 殿下試思之。 聖候之彌留如此, 添損如此, 而不爲直宿, 豈有如許國體乎? 聖意以爲醫官診察, 自可從便, 無待乎直宿, 且以張大煩擾爲慮, 而國家事體之重, 豈有過於聖候愆和之時乎? 從便診察, 非所以重事體也, 張大煩擾, 又何足慮乎? 又況臣等與諸醫官, 不離本院, 然後議藥診候之節, 可以隨時如誠, 伏乞卽命依例直宿, 以尊國體, (十)〔千〕萬顒祝。” 批曰: “豈可直宿乎?”
6月 20日
[편집]○辛未/召見藥院諸臣。
○命加減逍遙散停止, 製入乳粉托裏散一貼, 三仁田螺膏及木麥飯。
6月 21日
[편집]○壬申/召見藥院諸臣大臣閣臣。 李時秀等問候, 上曰: “浮高牽痛則一樣作苦, 而症候則寒熱之外, 神氣有時昏沈, 不辨夢覺矣。” 命康命吉、柳光翼、玄必采、朴烇診候。 命吉曰: “脈候度數則均, 而亦無不足之候。 雖似浮洪, 而亦無腫熱之著見者矣。” 光翼曰: “左右脈三部, 俱爲均適, 而臣則前此診候稍久, 左邊肝脈, 比前日似稍大矣。” 必采曰: “脈候似稍大, 而左右三部均適矣。” 烇曰: “左脈則調均, 右脈則乍有沈數之候, 而熱意則不至大段矣。” 上曰: “熱候則渠輩之言似然。 蓋寒熱交攻之時, 只(聞)〔因〕膈間之氣升而然, 故熱邊則似稍減矣。” 命吉曰: “寒熱之候, 非以腫毒之上攻而然, 臣等全昧腫候, 而脈度亦不知其爲數矣。” 腫醫金有濟曰: “以他醫所傳聞之, 則腫候卽是根腫, 必先消根, 然後可以止痛。 臣意則川烏、黃栢、赤小豆, 等分和酒傅貼, 則可責消毒之效矣。” 時秀曰: “俄聞醫官所傳, 則木麥飯之傅貼, 今日內不過六次云。 此本平順之劑如此, 而豈易奏效乎?” 李秉鼎曰: “傅貼之藥, 必須數數換傅, 然後始有其效矣。” 上曰: “田螺膏傅貼後, 根處似有動靜, 稍久傅貼然後, 藥力可有透入之效矣。” 時秀曰: “癤處診視然後, 可議繼傅之方, 而醫官等皆未得診察云。 使之頻頻診察何如?” 上曰: “夕間當令診察矣。” 時秀曰: “聖候如此, 而臣等尙未及診視癤處, 下情尤益焦鬱矣。” 上曰: “小休後當使卿等, 診視矣。”
○命製入乳粉托裏散三貼, 木麥飯煎入牛蒡子甘草。
6月 22日
[편집]○癸酉/召見藥院諸臣。 都提調李時秀問候, 上曰: “牽疼則似小勝矣。” 華城留守徐有隣曰: “已進御水刺乎?” 上曰: “水刺豈能進御乎? 僅進飯米飮小許矣。” 李秉鼎曰: “羘膏之封入者, 亦爲進御乎?” 上曰: “以今口味, 亦何以進御乎?” 有隣曰: “今則聖候快有差復之效, 水刺與羘膏之屬, 連爲進御, 則其效似尤速矣。” 時秀曰: “靜攝中稍久起坐似難。 醫官輩使之診視何如?” 上曰: “令皮載吉, 與方外醫官金漢柱、白東圭同入診視。” 載吉等診察, 上曰: “醹米飯傅貼後, 膿出頗多, 今則膿意方至何境耶?” 漢柱曰: “今則可謂爛膿矣。” 東圭曰: “膿出雖多, 而尙未爛膿矣。” 上曰: “卿等與諸醫官, 出坐楹外, 詳議繼用之方。”
○命煎入竹葉茶, 淸心元一丸, 製入貝由膏。
○又命製入香薷調中湯一貼, 香橘飮一貼。
6月 23日
[편집]○甲戌/召見藥院諸臣。 都提調李時秀曰: “夜間癤膿之流出, 一向順利乎?” 上曰: “膿出處外, 左右牽直, 處處浮高, 下至脊骨, 上及髮際, 而其大或如硯滴矣。” 時秀曰: “聖候之尙今彌留, 臣等之罪。 廣求方外之醫, 未得眞箇術業之精明者, 而議論不一, 徒有作舍道傍之歎。 今雖更求, 難保其有勝於此。 湯劑則只令康命吉、柳光翼議定, 而玄必采、李惟鑑、李敬培、朴烇等參助, 癤候則只令白成一、皮載吉診視, 而白成一之子, 亦頗了了云, 使之參助恐好矣。” 上曰: “今則方外醫官待令者幾人?” 時秀曰: “金漢柱、白東圭, 皆待闕外, 而鄭允僑亦在闕外矣。 其中金漢柱最爲老實, 相貌亦好。 而白東圭其言隨時變化, 不可取信矣。” 上曰: “雖曰膿出, 終未覺其顯有減勢。 爲日已久, 元氣漸憊, 方外雜流, 更不可多數聚入。 而卿等須博求有術業者, 必令今日內, 卽臻差復之效也。 予病如此, 民國之務, 全不得酬應, 而事事有關念處, 雖小事不能放過, 往往發於夢寢間, 以是如添一病矣。” 時秀曰: “此等處, 排遣疏滌, 爲第一良方矣。” 上曰: “其間有疏章之當着於提調者, 自家果不知乎?” 允大曰: “自家亦已略聞, 而此時何敢爲處義云矣。” 上曰: “一日之內, 三四引接, 而予若不言, 則未免有欠誠之歎矣。 然亦不可因筵敎而引義矣。”
○召見藥院諸臣。 時秀曰: “午後則熱候之升降, 果若何?” 上曰: “今亦方有熱候矣。” 時秀曰: “俄聞康命吉所言, 則瓊玉膏進御爲好云。 此藥雖入蔘料, 異於溫劑, 似無所妨矣。” 上曰: “自初熱症, 似祟於六和湯, 五分之蔘劑, 今何可更進此等藥乎?” 時秀曰: “俄因卞姓醫人之言, 兎皮已爲待令, 壯營將官沈鏔所謂烟熏法, 亦已試見效云, 而今番治癤, 皆用經法, 膿流根消, 漸有其效, 則此等雜藥, 恐不可輕試矣。” 上曰: “兩方之有所益, 果如所聞云耶?” 允大曰: “兎皮則申鳳朝見效, 煙熏則徐鼎修亦果得驗云矣。” 時秀曰: “見今聖候, 異於他症, 況當劇熱, 溫藥之傅貼, 膿汁之流下, 豈不苦悶, 而大抵腫候, 不可以時日責效。 完合太速, 則反或有害。 伏望寬緩聖心, 勿以一時之苦悶爲難焉。” 上曰: “此中有難酬應, 而湖南褒貶, 不可不趁卽開拆, 坐直承旨, 使之來待。”
○遞內醫院提調李秉鼎, 以金載瓚代之。 時, 臺臣洪時濟, 疏論秉鼎之冒應銓任, 留中未下, 秉鼎以親病遞。
○命製入糯米飯田螺膏。
6月 24日
[편집]○乙亥/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夜來熱候如何?” 上曰: “夜氣甚熱, 尤不能堪矣。” 時秀曰: “寢睡則何如?” 上曰: “如昨夜之苦熱, 何能着睡, 而比再昨則或可謂少勝耶。 試欲起坐, 召接卿等, 而此亦不可强矣。” 時秀曰: “膿汁之順利, 亦何如?” 上曰: “自昨午以後, 膿出稍小矣。 今則小不可只使皮載吉一人診察, 諸醫中誰稍勝乎?” 時秀曰: “金漢柱、白東圭二人, 使之同爲診察爲好矣。”
○召見藥院諸臣。
○命進沈鏔所製烟熏方聖傳膏。 其方用鏡面朱砂, 聖傳膏, 用巴豆等藥, 諸臣言不可輕試, 至是, 諸藥罔效, 上, 欲一試烟熏, 遂至進用。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等問候, 上曰: “傍腫之小者, 尤爲牽痛矣。” 時秀曰: “傍腫雖小, 而毒氣尤多, 故痛勢或有甚者矣。” 上曰: “腫醫更有入聞者乎?” 時秀曰: “全州黃姓醫人, 精於術業, 而多有神效者, 閔台爀與之相親云, 故臣等書問後, 使之上來, 數日間似當入來云矣。” 上曰: “纔乍入睡矣, 熱氣又升矣。” 時秀曰: “聞醫官言, 則熱候升降, 每在就寢之後云, 今亦如此乎?” 上曰: “承候閣臣, 則輪回登筵。”
○命製入聖傳膏烟熏方。
6月 25日
[편집]○丙子/召見藥院諸臣, 上曰: “沈鏔、鄭允僑, 使之入來。 夜深後暫爲入睡, 而方寢之中, 膿血自流透濕裏衫, 達于枕席, 俄頃之間, 所流出者, 幾過數升。 未知瘡處之如何, 故召見卿等矣。” 諸臣診察, 奏曰: “膿血之流出如此, 可知根核之已盡融解。 臣等之歡欣慶幸, 有不可言。 今後則調補之方, 尤不可不加意, 鮒魚膏當自本院封進矣。 寢睡亦比前安穩乎?” 上曰: “比前夜則少勝矣。” 時秀曰: “天明後更當請診詳察, 而不勝嘉躍之忱矣。”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肩胛上傍腫之牽痛處, 今果何如?” 上曰: “此則不知矣。” 時秀曰: “自上以不知爲敎, 可以仰認痛勢之夬祛矣。 其間果有所進乎?” 上曰: “姑無所進矣。” 時秀曰: “膿血夬出之後, 口味亦必頓勝矣。 今則聖候旣有差勝之勢, 自當不日平復, 而此時調攝, 尤不可不愼。 最是生冷之進御, 風寒之觸冒, 所當深戒, 而聖慮之過用, 尤有妨於似此癤候, 伏乞益加留意, 凡事必須以寬心爲務焉。” 上曰: “觸風固所當戒, 而今此房戶之堅閉, 反爲太鬱矣。” 允大曰: “果有太鬱之慮, 只閉外窓, 而房戶時時暫開好矣。” 上曰: “閣臣中誰某入來耶?” 時秀曰: “昨夜入宿之閣臣, 盡爲入來。 左相則待閤外, 而方自外來, 不敢登筵矣。” 上曰: “何必然乎?” 時秀曰: “此時凡事, 豈敢不倍加審愼乎?” 上曰: “閣臣中未入曉筵者, 進審衾枕之膿濕處也。” 諸臣進審訖, 相顧欣忭曰: “膿血盡出, 消根可知。 不勝萬萬慶幸矣。”
○召見藥院諸臣。 上曰: “運動則稍勝, 肩胛浮高處, 亦似稍低, 而小小傍癤, 合成一團, 有如覆瓢, 不無牽引之証。 膿血多出之後, 中氣必似虛憊, 而不食自飽, 全無思食之念, 亦可怪也。” 李時秀曰: “熱氣尙在乎?” 上曰: “熱氣轉不可堪, 此則別証矣。” 時秀曰: “雖是兩証, 而腫候亦由於熱腫, 腫候旣差復, 則熱氣亦當漸降矣。” 上曰: “膿旣多出, 而猶有牽引之証何也?” 鏔曰: “濃血之已出者旣多, 而所餘者只是若干査滓, 自當次次繼出。 腫候雖已向差, 餘氣豈可卽地盡祛乎?” 時秀曰: “臣等退自俄筵, 聚首相賀。 今番所出之膿血, 雖以元氣强壯之人, 失血如此, 有難抵當, 而仰承聖候, 不以爲難。 且藥力雖猛, 元氣若不實, 則安能如是抽出乎?” 上曰: “今則治熱之劑, 不可不留意。 醫官之議藥者, 誰也?” 時秀曰: “只是柳光翼、玄必采、李惟鑑諸人矣。” 上曰: “湯劑議定之時, 全無醫官之曉解藥理者, 其在國體, 亦豈成說? 臨時旣難猝求, 事過又皆泄泄, 苟能留意訪求, 則亦豈無其人乎?” 時秀曰: “臣謹當訪求矣。” 上曰: “今則食補爲急, 而非滯非鬱, 自不思食, 予以爲都是火矣。 卿等昨亦欲用生脈散, 而許多涼藥之中, 只有一錢蔘, 故蔘熱尤當發矣。” 命康命吉入診候, 命吉奏曰: “曉診時, 左右三部浮數而且實。 今則稍降, 而右脈則尙未夬降, 以臣所見, 補則猶可, 而決不可用涼劑矣。” 上曰: “今曉以後, 尙未進食, 而神氣則惺惺, 口味則終不開者何也?” 鏔曰: “神氣旣勝, 則口味自當漸開矣。” 上曰: “烟熏方, 今日亦當試用乎?” 鏔曰: “今日則姑爲停止, 更觀夜來動靜而試之似好矣。” 上曰: “逍遙散加入四物, 予意則似爲當劑。 卿等退而更議也。”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俄伏承醫官所傳下敎, 則聖敎果至當。 膿血之若是多出, 未必全是膿汁, 似是熱血之上升, 隨潰自出而然。 以此觀之, 血分熱候之方盛, 可以推知, 過涼之藥, 雖不敢議到, 以涼血淸血之劑, 平平調潤, 未爲不可。 更與諸醫十分爛商, 待明朝診筵後, 議定湯劑計矣。 朝後何所進御, 而亦爲幾次乎?” 上曰: “食前則似少勝, 而午後則口味頓變, 全不可進食。 純是熱証, 而近無口渴之故, 茶水亦不索飮, 此亦可怪。”
○命入龍腦安神丸一丸, 竹葉煎水, 入牛黃淸心元一九。
6月 26日
[편집]○丁丑/召見藥院諸臣。 左議政沈煥之問候, 上曰: “運動則稍勝, 而痛勢猶未快祛矣。” 李時秀曰: “寢睡果安穩乎?” 上曰: “昨夜亦未穩着矣。” 時秀曰: “水剌亦果頻進乎?” 上曰: “水刺終不善進, 而元味略爲進御矣。” 煥之曰: “雖元味, 若頻則亦必有益矣。” 命沈鏔、鄭允僑傅藥。 時秀曰: “臣雖眼昏, 不能詳和, 而浮高處, 比昨似尤低矣。” 鏔曰: “比之昨朝所見, 顯有勝意。 膿汁亦連爲流出, 小衫多濕處矣。” 上曰: “烟熏方則欲待差晩而試之矣。” 時秀曰: “稍有涼意, 湯劑姑置之, 更待議定似好矣。”
○召見藥院諸臣。 左議政沈煥之曰: “日色已晩, 其間有進御乎?” 上曰: “俄進白䓀莄米飮, 而不能多飮矣。” 李時秀曰: “臣於朝筵欲仰奏, 而有筵退後烟熏方試用之敎, 故仍卽退出, 未及仰達矣。 再昨以前, 則腫處之浮高牽痛, 極爲罔措, 診察之際, 不得〔不〕歸重於治腫, 而今則腫氣幾乎差勝, 更無他慮。 熱候之往來升降, 似是一時膈火, 而雖以平人言之, 寢食若不安穩, 則輒有煩鬱之症。 況幾日靜攝之中, 寢睡每至達夜, 水刺亦無所進, 如是之際, 眞元之日漸凘憊, 勢所使然, 熱候之添加, 亦未必不由於氣虛之故。 一日如此, 則必添一分之熱, 二日如此, 則必添二分之熱, 此豈不萬萬焦悶乎? 今則涼劑之進御, 旣非可論, 而必先調補眞元, 然後無名無根之熱, 亦可有消滅之効。 首醫諸醫官之言皆如此, 故俄與之議定藥名, 而四物中熟芐, 則代以乾芐, 六君子中減半夏, 八物湯中添入陳皮一種。 此非峻補之藥, 實是王道之劑。 臣之愚見, 雖或誤入, 諸醫之言, 未必如是錯料, 自今日進御爲好矣。” 上曰: “以今煩熱之症, 何可服此等藥耶?” 時秀曰: “此症則似是虛煩, 而非實熱矣。” 煥之曰: “今則藥路, 與昨日以前大異矣。” 時秀曰: “臣等之意, 初欲以瓊玉膏仰奏進御矣, 今則此亦太緩矣。” 上曰: “然則當試服矣。” 時秀曰: “使提調出去煎入乎?” 上曰: “今日則不可進御, 明再明當更議。” 時秀曰: “今則湯劑之一日停止, 爲可悶矣。” 上曰: “卿等不知予自來氣稟而然矣。 予本不能服溫劑, 而至於陰濕之日, 則尤不能進此等藥, 其害必如期而至。 以今日氣, 其何以進御此藥乎? 閣臣之多年出入於近密者, 必知予氣稟矣。 揆之以氣稟, 參之以事理, 今日則斷不可服矣。” 時秀曰: “臣等之心則一日停劑, 誠不勝焦迫, 然則先以瓊玉膏, 少許香薷煎茶淡調以服, 如無滯意, 則稍多似好矣。” 上曰: “此則當更觀動靜, 而平時一嘗瓊玉膏, 則五六日不能進食矣。 生脈散, 或勝於瓊玉膏耶?” 時秀曰: “然則以生脈散製入, 亦好矣。” 上曰: “無論生脈瓊玉, 予意則以爲重難矣。” 時秀曰: “目下扶元之功, 專在於湯劑, 元氣若實, 則客熱不期退而自退。 今若未卽議定, 又過今日, 則臣等之悶迫, 尤當如何?” 上曰: “酬應亦難矣。 卿等之意如此, 八物湯明日診筵, 更爲稟定後進御, 瓊玉膏生脈散間, 亦更待下敎好矣。”
○召見藥院諸臣。 上曰: “熱候尙未降矣。” 時秀曰: “俄者烟熏方試用之後, 沈鏔與諸醫官之言, 皆以爲腫處, 比昨日又不啻有顯效, 不出數日, 餘毒亦可快祛云。 臣等聞此, 不勝慶幸矣。” 上曰: “果如其言耶?” 時秀曰: “非但醫官之言, 朝筵診察之時, 以臣等之所見, 頓勝於昨日。 今則更無可慮, 而寢睡水刺之尙未復常, 最爲焦悶矣。” 上曰: “以湯劑事, 卿等之縷縷力請, 亦難許久相持。 生脈散固當進御, 而欲少試瓊玉膏矣。” 時秀曰: “臣等自初仰請瓊玉膏, 而未蒙允許, 故請進生脈散矣, 今有進御之敎, 誠萬幸矣。” 允大曰: “此藥雖入蔘料, 而地黃倍之, 故可謂涼劑, 而氣稟之素冷者, 不得服之矣。” 進瓊玉膏。
○召見藥院諸臣。 上曰: “入來者誰也?” 時秀曰: “臣等卽藥院三提調也。” 上, 又曰: “閣臣入來乎?” 時秀曰: “左議政、華城留守、京畿監司、禮曹判書追後入來矣。” 時秀曰: “臣等之入來已久, 而自上就寢矣。” 上曰: “其間稍久乎?” 時秀曰: “已過一吸烟頃矣。” 上曰: “前則寢睡後發熱太過矣, 今似稍勝矣。 烟熏方, 尙餘一次, 而今已晩矣。” 時秀曰: “今日只試二次, 亦何不可乎?” 上曰: “予則必欲滿數次矣。” 時秀曰: “瓊玉膏進御後, 旣無他症, 今則溫補之劑, 不可不趁卽議定。 明日則當進八物湯矣。”
○命製入聖傳膏烟熏方。
○進瓊玉膏。
6月 27日
[편집]○戊寅/召見藥院諸臣。 時秀曰: “昨夕入診時, 自上似睡非睡, 頗有昏沈之症矣, 今所仰睹, 亦似如此。 夜來連爲如此乎?” 上曰: “昨夜所經過, 難以盡言矣。” 時秀曰: “今則湯劑議定, 一時爲急, 請令首醫以下, 診候焉。” 康命吉、柳光翼、李敬培診候訖, 奏曰: “熱氣則似稍除, 而左右三部度數, 俱似不足矣。” 時秀曰: “非但脈候, 雖以臣等所見言之, 神氣之委薾, 萬萬焦悶。 溫補之劑, 不容少緩, 今則八物湯, 猶爲太歇。 臣等當與諸醫, 更議湯劑。” 上曰: “瓊玉膏, 昨亦進服, 而陰濕之日, 難以見效矣。” 時秀曰: “瓊玉膏本是緩緩調理之劑, 非可以目下責效矣。 一邊進湯劑, 而瓊玉膏間間調服好矣。” 上曰: “今則不可不用對症之劑矣。” 時秀曰: “其間水刺則進御幾次乎?” 上曰: “口味尤不適矣。” 時秀曰: “湯劑當卽議定, 少退議入乎?” 上曰: “出坐外軒議入。” 時秀與諸醫, 議定湯劑, 持加減八物湯方文讀奏, 上, 謂命吉曰: “此藥滯則奈何?” 命吉曰: “元方中旣減乾地黃, 必無此慮矣。” 上曰: “今日當再服, 人蔘二錢, 姑以一錢, 改之好矣。” 命吉曰: “丁香五分太多, 當改以七枚矣。” 時秀曰: “昨聞沈鏔言, 則癤處下方, 稍似堅硬云, 果然乎?” 上曰: “似然, 而亦未詳知矣。” 左議政沈煥之曰: “牽痛則夬愈乎?” 上曰: “此則愈矣。 烟熏當更試耶?” 時秀曰: “姑待湯劑進御後, 更觀動靜好矣。” 煥之等曰: “其間動靜若何?” 上曰: “只是昏睡矣。” 時秀曰: “寢睡大久, 反有昏沈之候, 如此盛熱, 此猶可悶矣。 水刺進御幾何, 而口味則何如?” 上曰: “尤不可食矣。” 時秀奉進湯劑, 上, 進御, 仍就枕。 時秀曰: “聖候雖難强作, 湯劑進御之後, 則使扶腋, 時時行步於房闥之內, 好矣。” 小頃, 上曰: “臨政, 政官事可悶矣。 如有事關民事者, 雖此時, 頻頻稟處也。”
○命煎入加味八物湯一貼。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奉進湯劑, 上, 欲進御旋敎曰: “湯劑似少冷, 更爲溫來。” 進御訖, 上曰: “味甚好矣。” 時秀曰: “藥力猶爲甚弱, 午後更進之劑, 則人蔘加一錢, 又入乾薑似好。” 命吉曰: “以今聖候, 雖用三錢, 未爲不可矣。” 上曰: “亦何必驟加乎?” 時秀曰: “粟米飮, 當自本院煎入, 間間以米飮樣進御似好矣” 上曰: “此則置之。”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俄間聖候若何?” 上, 似睡非睡, 久不答。 少頃, 時秀又奏曰: “臣等入來矣。 日熱如此, 而寢睡太久, 似有昏沈之候。 少加提醒焉。” 少頃, 又奏曰: “湯劑煎入何如?” 上曰: “似太數矣。” 時秀曰: “午刻已過, 不可不趁此時進御矣。” 上曰: “暑氣甚難。 卿等出去。” 進八物湯。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湯劑二貼進御後, 果無他症乎?” 上曰: “別無他症矣。” 時秀曰: “烟熏方, 當更試乎?” 上曰: “今當試之矣。” 時秀曰: “烟熏方, 雖是癤候當劑, 而聖候昏沈之時, 烟氣若或發散於房闥之內, 則恐或有妨神氣矣。” 柳光翼、沈鏔等奏曰: “烟熏方, 姑爲時時間斷, 徐觀動靜試用, 亦無妨矣。”
○命煎入人蔘五錢重粟米飮。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曰: “寢睡之中, 昏沈太過。 湯劑今方煎入, 暫爲起坐進御焉。” 上曰: “置之。” 少頃, 時秀等又請, 上, 又若就寢。 良久, 時秀曰: “湯劑易冷, 卽爲進御焉。” 上, 始起坐進御。 時秀曰: “方外醫人中, 洪旭浩、姜最顯, 最稱精明云, 使之待令何如?” 上曰: “唯。”
○進人蔘五錢重粟米飮。
○召見藥院諸臣。 命煎入人蔘一兩重粟米飮。
6月 28日
[편집]○己卯/召見藥院諸臣。 左議政沈煥之等曰: “夜來聖體若何?” 上曰: “罷漏後, 稍得成眠矣。” 李時秀曰: “夜來有何進御乎?” 上曰: “全無所進矣。” 時秀曰: “蔘茶今方待令矣。” 上, 不答。 又奏曰: “蔘茶煎入稍久矣。” 上, 進御。 時秀曰: “趁早診候好矣, 而方外醫金𨑓淳、姜最顯等, 亦待令矣。” 上曰: “今世安有能知之醫乎? 第招入也。” 𨑓淳、最顯入來。 命吉等診候訖, 奏曰: “元氣之不足, 與昨一樣矣。” 上曰: “湯劑當何以爲之耶?” 命吉曰: “當用補劑, 而兼爲溫脾矣。” 最顯等診候訖, 奏曰: “脈度浮滑, 而似有風氣矣。” 上曰: “大體何如?” 最顯曰: “大體則不足矣。” 時秀曰: “臣等當退, 與醫官議定湯劑矣。”
○命煎入加減內托散一貼。
○召見藥院諸臣。 李時秀奉進湯劑, 上曰: “誰藥也?” 時秀曰: “姜最顯之所命, 而諸議大體相似矣。” 上曰: “五錢重乎?” 時秀曰: “人蔘三錢矣。”
○遞承旨韓致應, 以金祖淳代之。
○上御迎春軒, 召見左副承旨金祖淳、原任直提學徐鼎修、檢校直提學徐龍輔ㆍ李晩秀。 時, 上候已危劇, 晩秀請召洪旭浩、姜最顯診候。 仍命藥院入侍, 三提調及閣臣鄭大容、金勉柱、沈象奎、金近淳, 醫官康命吉等, 方外醫前縣監洪旭浩、僉正姜最顯等進伏。 上, 若有所敎, 諸臣諦聽, 則卽壽靜殿三字, 壽靜殿, 王大妃所御也。 遂不能言, 諸臣高聲奏曰: “臣等入來矣。” 上, 不答。 李時秀曰: “方外醫人李命運, 今方待令, 與洪旭浩等, 入診宜矣。” 上無發落。 時秀仍招入旭浩等, 進前診候。 訖, 命運曰: “脈度未敢詳知矣。” 旭浩、最顯, 皆無所達。 時秀請書榻敎曰: “進御人蔘五錢重, 粟米飮, 連爲煎入。” 又請書榻敎曰: “進御淸心元二丸入之。” 又請書榻敎曰: “進御蘇合元五丸, 調薑湯入之。”
○都提調李時秀, 進前高聲奏曰: “聖候如此, 議藥廳榻敎, 今方書出矣。” 左副承旨金祖淳, 承書榻敎曰: “議藥廳依例擧行。”
○左議政沈煥之等, 進前高聲奏曰: “臣等待令矣。” 上, 無答, 仍連進蔘茶及淸心元蘇合元。 王大妃殿, 以承傳色敎曰: “今番上候, 與先朝丙戌年症候相似。 其時所進之湯劑, 詳考用之, 而星香正氣散, 其時曾進御見效, 令醫官議進也。” 都提調李時秀, 令命吉議定星香正氣散。 惠慶宮, 以承言色敎曰: “東宮今方號泣, 欲出問候, 故方欲同出, 諸臣姑爲退待也。” 煥之等, 退待戶外。 須臾, 煥之等進詣戶外, 高聲奏曰: “臣等今方入去矣。” 慈宮還內, 煥之等復入。 副提調曺允大, 奉入星香正氣散, 時秀奉進, 以匙進湯劑至數匙, 或順下或吐出。 又連進蔘茶及淸心元, 上, 不能進御。 時秀又令命吉診候, 命吉診候訖, 退伏曰: “脈度已無可望矣。” 諸臣竝遑遑罔措, 環坐號泣。
○行廟社宮山川祈禱。
○宮城扈衛。 王大妃以承傳色敎曰: “ 上候似是風氣, 而大臣閣臣, 不議相當之劑, 只有遑遑之色, 何也?” 左議政沈煥之回奏曰: “今則聖候已至大漸, 天地罔極, 更無可達之辭矣。” 王大妃又敎曰: “先朝丙戌, 上候昏沈, 經一晝夜, 始乃回蘇, 甲午又有此症, 終臻康復。 今則上候之添劇, 尙未許久, 此何言也?” 煥之又回奏曰: “方又連進當劑矣。” 提調金載瓚, 奉入蔘茶淸心元, 而上亦不能進御。 都提調李時秀, 入稟于王大妃曰: “蔘茶調淸心元煎入, 而今則萬無進御之路。 天地罔極矣。” 因失聲號哭。 王大妃敎曰: “予欲親自奉進, 卿等暫退。” 煥之等, 承命暫退戶外。 少頃戶內有哭泣之聲, 煥之、時秀等, 進詣戶外, 高聲迭奏曰: “臣等逢此罔極之變, 見今四百年宗社安危, 澟如一髮, 而臣等之所仰恃者, 惟我王大妃殿下、慈宮邸下而已。 東宮邸下, 方在沖年, 保護之節, 惟在我慈殿殿下、 慈宮邸下, 何不念及於此, 而爲此任情之擧乎? 且邦禮至重至嚴, 伏願卽爲還內焉。” 有頃, 慈殿始還內。
○宣遺敎, 大寶傳于王世子。
○是日酉時, 上, 昇遐于昌慶宮之迎春軒, 是日日光相盪, 三角山鳴。 先是, 楊州、長湍諸邑禾稼方茁茂, 一日忽變而白, 故老見之, 慘然曰: ‘是所謂居喪稻也。’ 未幾有大喪。
○宗戚執事, 進御床傍, 屬纊, 檢閱洪奭周, 書上大漸三字, 假注書呂東植, 奉出示于外廷。 左議政沈煥之曰: “今番大禮, 當一遵《喪禮補編》矣。” 禮房承旨李書九, 取考《喪禮》訖, 與諸臣議曰: “屬纊之下, 有 ‘旣絶內外皆哭’ 之文, 而其下始有皐復節次, 當於皐復前, 先行擧哀節次矣。” 於是, 王世子及慈殿、慈宮擧哀, 諸臣皆擧哀訖, 內侍奉袞袍, 自東霤下, 設梯而升, 北面三呼皐復, 又哭盡哀, 大臣閣臣, 分立於楹外, 書九奉復衣, 置御床傍。 王大妃敎曰: “經費民弊, 聖意常所愛惜。 今番所入, 皆當內下, 自內所不當之衣襨, 自外擧行。”
6月 29日
[편집]○庚辰/申時, 沐浴、襲、小斂。 行都承旨尹行恁、行左承旨李書九、行右承旨李益運、行左副承旨金祖淳、右副承旨韓用鐸、同副承旨金羲淳、記事官金啓溫、假注書呂東植ㆍ閔哲儒、記事官李存秀ㆍ洪奭周、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水原府留守徐有隣、奎章閣提學金載瓚、原任直提學徐鼎修、原任直閣金勉柱、檢校直閣沈象奎、直閣金近淳、禮曹判書李晩秀、參判閔台爀、參議洪樂游、大司諫李殷模、執義張至冕、校理金履度、輔德尹光顔、宗戚執事昌城尉黃仁點、光恩副尉金箕性、敦寧主簿金基允、前主簿金在昌、敦寧直長金在三, 陪立訖, 內侍設帷幛, 以隔內外, 宗戚執事, 設平床於戶內。 內侍各奉沐浴諸具, 執事者奉御床, 南首覆以衾, 衾上加以復衣。 床上鋪紋席, 席上鋪緞褥, 褥上又鋪紋席。 院相沈煥之、摠護使李時秀、禮曹判書李晩秀, 及行恁、祖淳、象奎, 史官二員, 立於御床之前, 禮房承旨李書九, 持笏記立於楹外, 大臣以下諸臣, 分立於廳事之東西。 內侍進香湯, 奉而頮之, 沐浴訖, 遂設明衣, 以方巾覆面, 以衾覆之。 行襲禮, 執事者, 先薦枕於襲床上, 次鋪龍紋席, 次鋪褥, 次鋪絞。 先設柳靑貢緞衾,【領紅貢緞, 內白貢緞。】 次鋪畫玉帶, 次鋪袞龍袍,【多紅雲紋緞金絲肩龍胸背, 具內拱藍雲紋緞。】 次鋪鴉靑雲紋緞褡𧞤, 次鋪藍禾漢緞中赤莫,【內拱白貢緞。】 次鋪草綠禾漢緞中赤莫,【內拱白貢緞。】 次鋪玉色貢緞長衣,【內拱白貢緞。】 次鋪甫羅色禾漢緞長衣, 次鋪甫羅禾漢緞周衣, 次鋪白貢緞單衫。 次進白貢緞袴, 次進白貢緞單袴, 次進白貢緞襪, 次進藍禾漢緞腰帶, 藍禾漢緞脚帶子, 次進白貢緞行纆, 次進毛緞網巾, 仍加翼善冠,【毛緞。】 次進靴,【草綠雲紋緞。】 次進(握)〔幄〕手, 次進剪爪及落齒髮囊, 奉於御床上。 襲訖, 執事者進幎帽, 設銘旌,【絳緞子長九尺廣終幅。】 大提學洪良浩, 以泥金書篆大行王梓宮以進。 煥之進詣御床前, 替行飯含禮訖, 大臣禮官, 入稟于王大妃曰: “以禮則襲後, 奠爲位哭, 始行小歛, 而今番則襲歛旣同時, 小歛時刻之漸晩, 亦甚悚悶。 襲奠與小斂奠, 兼行小斂後, 似得宜矣。” 可之。 仍行小斂禮, 執事者鋪褥席及枕, 先鋪絞次鋪衾, 次列衣襨, 奉靈床于斂席, 小斂如儀。 斂衾結絞訖, 用眞紅貢緞, 粉畫黼黻, 覆于絞上, 還奉于御床。 斂訖, 諸臣閉戶, 退立戶外以待。 殿宮出臨還內, 大臣以下在位者, 皆俯伏哭, 盡哀。 內侍設靈床, 奉安神帛銘旌于靈座之右, 仍退出, 成班于階下, 代奠官及宗戚執事, 陞詣座前, 行襲奠及小斂奠如儀。
○小斂衣襨, 絳紗袍上衣下裳、遠遊冠、【紅禾漢緞。】藍紬()〔氅〕衣、鴉靑雲紋緞袞袍、【二】甫羅禾紬甲長衣、藍廣織道袍、【二】鴉靑常織帶子褡𧞤、多紅雲紋大緞帖裏、【金胸褙具以上上衣。】草綠雲紋大緞廣袖、【二】草綠雲紋大緞褙子、【二】甫羅禾花紬綿長衣、草綠貢緞中赤莫、玉色綾中赤莫、柳綠龍紋緞夾袖。【內拱藍龍紋緞】鴉靑雲紋緞快子、【內拱眞紅龍紋緞。】土色大揲紋通海緞夾袖、【內拱藍貢緞。】鴉靑大揲紋通海緞快子、【內拱眞紅貫緞。】多紅大綃甲道袍、【內拱藍紬。】眞紅禾紬道袍、【內拱藍紬。】鴉靑雲紋大緞帖裏。【己上下倒衣。】
○長生殿梓宮, 用首望。 梓宮望雨字,【外長六尺九寸八分, 外廣二尺四寸三分, 外高二尺四寸五分, 內長六尺三寸八分, 內廣一尺八寸二分, 內高一尺八寸一分。】 露字,【外長六尺九寸三分, 外廣二尺三寸一分, 外高二尺三寸, 內長六尺三寸三分, 內廣一尺六寸九分, 內高一尺六寸七分。】 騰字。【外長七尺二分, 外廣二尺二寸五分, 外高二尺二寸二分, 內長六尺四寸二分, 內廣一尺六寸, 內高一尺六寸三分。】
○王大妃命殯殿, 移定于歡慶殿。 初命以迎春軒爲殯殿矣, 院相以狹窄入稟, 故有是命。
二十四年 秋七月
[편집]7月 2日
[편집]○壬午/移奉靈床于歡慶殿。 通禮啓外辦, 繖扇侍衛陳列如常時, 諸執事官, 各奉儀物, 以次前行, 以素錦(楮)〔褚〕奉靈床, 出交泰門、永淸門, 入賓陽門、弘仁門, 奉安于歡慶殿。
7月 3日
[편집]○癸未/卯時, 大斂, 下梓宮。 入參諸臣, 以次陪立, 大歛時至, 內侍及執事者, 設大斂床于幄內西邊, 鋪枕褥於床上, 先鋪絞, 次鋪衾, 次鋪冕服一襲。 內侍移奉大行大王于大斂床上, 先掩足, 次掩頭部, 先斂左, 次斂右, 次鋪襪, 次用散衣結絞訖, 在位諸臣, 哭盡哀, 執事者, 以衾覆御床。 下梓宮時至, 內侍奉梓宮, 置于欑宮門外, 執事者掩鋪灰紙, 次鋪秫灰一寸五分, 次安七星板, 鋪地褥訖, 還奉梓宮于欑宮內。 仍橫兩杠於梓宮上, 移奉御床於橫杠上, 執事者奉下梓宮。 納五色囊, 次鋪冕旒冠, 次鋪舃, 次以衣襨補空訖, 諸臣少退。 中宮殿哭臨還內, 諸臣哭盡哀。 執事者覆天衾, 加天板, 下銀釘, 仍加漆於銀釘訖。 內侍閉欑宮門, 排設靈牀於欑宮, 又設床卓訖。 仍兼行大斂成殯禮。
○大斂衣襨。 灰色大揲紋通海緞夾袖、【內拱藍雲紋緞。】鴉靑大揲紋通海緞快子、【內拱眞紅雲紋緞金龍胸褙具。】草綠雲紋緞褡𧞤、【八件】冕服一襲ㆍ玄端具、【冕旒冠、冕冠、衣裳、珮玉、後繡、赤舃。 ○冠舃入于實梓宮。】袞袍、【金龍胸褙具。】金線龍紋緞腰帶、藍領綃纏帶、柳綠雲紋緞褡𧞤、【三件】柳綠大揲紋鄕緞褡𧞤、【二件, 內拱多紅貢緞。】鴉靑小龍紋快子、【內拱紅雲紋緞。】多紅大子緞褡𧞤、草綠禾花紬中赤莫、【內拱白紬。】藍貢緞道袍。【二件, 內拱粉紅紬。】
○實梓宮衣襨。 眞紅雲紋大緞袞袍、【金龍胸褙具。 英廟所御衣襨。】鴉靑大緞袞袍、【莊獻世子所御衣襨。】 甫羅禾花紬長衣、草綠貢緞氅衣、【內拱白禾紬。】甫羅貢緞長衣、【內拱禾花紬。】草綠貢緞中赤莫、【內拱白禾紬。】藍貢緞中赤莫、【內拱白禾紬。】玉色貢緞長衣、【內拱禾花紬。】藍貢緞氅衣、【內拱白禾紬。】深藍貢緞氅衣、眞紅大揲紋賞賜緞、【一疋】白貢緞袴、【內拱禾紬。】白禾漢緞單袴、多紅貢緞道袍、玉色禾花方紬道袍、【內拱甫羅紬。】毛緞直領、甫羅賞賜緞四䙆衫、頭綠禾漢緞裏衫、頭緣黑貢緞快子、柳綠雲紋大緞、【一疋】藍雲紋大緞大帶紋、【一疋】甫羅禾紬長衣、【內供白紬。】藍領綃緞長衣、【內供白紬。】藍貢緞快子、【內供白紬。】玉色綾長衣、【內供白紬。】藍貢緞快子、【內供白紬。】多紅雲紋大緞袞袍、【縷金胸褙具。】天靑大揲紋賞賜緞、【一疋】朱黃大揲紋賞賜緞、【一疋】眞紅龍紋緞帖裏、【縷金胸褙具。】甫羅大揲紋賞賜緞、【一疋】鴉靑雲紋緞、【一疋】柳綠龍紋緞夾袖、【內供龍紋緞。】甫羅禾花紬長衣、鴉靑雲紋緞快子、【縷金胸褙具, 內供藍龍紋緞。】禁香領綃緞、【一疋】禁香大揲紋賞賜緞、【一疋】鴉靑大揲紋通海緞、【一疋】眞紅大揲紋領綃緞、【一疋】藍雲紋緞、【一疋】毛緞色貢緞、【一疋】眞紅大貢緞、【一疋】靑靑雲紋緞、【一疋】眞紅貢緞道袍、眞紅領綃緞帖裏、眞紅宮綃帖裏、毛緞【一疋】眞紅領綃緞帖裏、眞紅貢緞帖裏、眞紅領綃緞道袍、眞紅領綃緞帖裏、眞紅龍紋緞帖裏、眞紅貢緞帖裏、眞紅四綃道袍、眞紅漢寶緞、【一疋】眞紅四綃道袍、眞紅斑綃道袍。
7月 4日
[편집]○甲申/寅時, 成服。
7月 6日
[편집]○丙戌/議政府館閣諸臣,【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大提學洪良浩、行吏曹判書藝文提學知春秋李秉鼎、行兵曹判書弘文提學金載瓚、戶曹判書李在學、禮曹判書李晩秀、刑曹判書韓用龜、工曹判書兼知春秋李得臣、行大司憲徐邁修、行副提學金祖淳、吏曹參判李益運、戶曹參判徐瀅修、禮曹參判閔台爀、兵曹參判曺允大、刑曹參判金履翼、工曹參判姜彝正、同春秋鄭尙愚ㆍ李魯春、大司諫兪漢寧。】議上諡號曰文成武烈聖仁莊孝。【經天緯地曰文, 禮樂明具曰成, 保大定功曰武, 秉德遵業曰烈, 窮理盡性曰聖, 施仁服義曰仁, 履正志和曰莊, 繼志成事曰孝。】廟號曰正宗、【以正服之曰正。 敬依。】 純宗【中正純粹。】 宣宗,【聖善周聞。】殿號曰孝寧、孝元、孝定,【初以孝寧敬依後用孝元。】陵號曰健陵、【敬依】睿陵、文陵。
7月 15日
[편집]○乙未/定山陵于顯隆園局內, 講武堂舊基亥坐之原。
○八月戊寅, 梓宮加柒畢度。【銀釘上加柒十度, 柒布上加柒十度全體加柒五度。】
○冬十月乙丑, 上諡。
○十一月辛巳, 靈轝發靷。
○甲申/子時, 葬于健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