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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자어류/권33 논어15 論語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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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類卷第三十三

  •   論語十五
  •    雍也篇四
  • ∞∞∞∞齊一變至於魯章
  •  33:1 問: “齊尙功利, 如何一變便能至魯?” 曰: “功利變了, 便能至魯. 魯只是大綱好, 然裏面遺闕處也多.” 淳(61·70때).
  •  33:2 行父問“齊一變至魯, 魯一變至道”. 曰: “太公之封於齊也, 擧賢而尙功, 孔子曰: ‘後世必有簒弑之臣.’ 周公治魯, 親親而尊尊, 孔子曰: ‘後世寖微矣! ’齊自太公初封, 已自做得不大段好. 至後桓公管仲出來, 乃大變亂拆壞一番. 魯雖是衰弱不振, 元舊底卻不大段改換. 欲變齊, 則須先整理了已壞底了, 方始如魯, 方可以整頓起來, 這便隔了一重. 變魯, 只是扶衰振弱而已. 若論魯, 如左傳所載, 有許多不好事, 只是恰不曾被人拆壞. 恰似一間屋, 魯只如舊弊之屋, 其規模只在;齊則已經拆壞了. 這非獨是聖人要如此損益, 亦是道理合當如此.” 賀孫(62이후).
  •  33:3 齊經小白, 法度盡壞. 今須一變, 方可至魯;又一變, 方可至道. 魯卻不曾變壞, 但典章廢墜而已. 若得人以修擧之, 則可以如王道盛時也. 謨(50이후).
  •  33:4 “‘齊一變至於魯’, 是他功利俗深. 管仲稱霸, 齊法壞盡, 功利自此盛. 然太公治齊尙功時, 便有些小氣象, 尙未見得, 只被管仲大段壞了.” 又云: “管仲非不尊周攘夷, 如何不是王道? 只是功利駁雜其心耳.” 明作(63이후).
  •  33:5 語及“齊一變至於魯”, 因云: “齊生得桓公管仲出來, 它要‘九合諸侯, 一匡天下’, 其勢必至變太公之法. 不變, 便做不得這事. 若聖人變時, 自有道理. 大抵聖賢變時, 只是興其滯, 補其弊而已. 如租庸調變爲彍騎長征之兵, 皆是變得不好了. 今日變時, 先變熙豐之政, 以復祖宗忠厚之意, 次變而復於三代也.” 桓.
  •  33:6 問: “伊川謂: ‘齊自桓公之霸, 太公遺法變易盡矣. 魯猶存周公之法制.’ 看來魯自桓公以來, 閨門無度, 三君見弑, 三家分裂公室, 昭公至於客死, 以至不視朔, 不朝聘, 與夫稅畝·丘甲·用田賦, 變亂如此, 豈得是周公法制猶存乎?” 曰: “齊魯初來氣象, 已自不同. 看太公自是與周公別. 到桓公管仲出來, 又不能遵守齊之初政, 卻全然變易了, 一向盡在功利上. 魯卻只是放倒了, 畢竟先世之遺意尙存. 如哀公用田賦, 猶使人來問孔子. 他若以田賦爲是, 更何暇問. 惟其知得前人底是, 所以來問. 若桓公管仲卻無這意思, 自道他底是了, 一向做去不顧.”
  •  33:7 問: “注謂‘施爲緩急之序’, 如何?” 曰: “齊自伯政行, 其病多. 魯則其事廢墜不擧耳. 齊則先須理會他許多病敗了, 方可及魯. 魯則修廢擧墜而已, 便可復周公之道.” 問: “孔子治齊, 則當於何處下手?” 曰: “莫須先從風俗上理會去. 然今相去遠, 亦不可細考. 但先儒多不信史記所載太公伯禽報政事. 然細考來, 亦恐略有此意, 但傳者過耳.” 廣(65이후).
  •  33:8 問集注云云. 曰: “不獨齊有緩急之序, 魯亦有緩急之序. 如齊功利之習所當變, 便是急處. 魯紀綱所當振, 便是急處.” 或問: “功利之習, 爲是經桓公管仲所以如此否?” 曰: “太公合下便有這意思, 如‘擧賢而尙功’, 可見.” 恪(64때).
  •  33:9 問: “‘施爲緩急之序’如何?” 曰: “齊變只至於魯, 魯變便可至道.” 問: “如此則是齊變爲緩, 而魯變爲急否?” 曰: “亦不必恁分. 如變齊, 則至魯在所急, 而至道在所緩. 至魯, 則成箇樸子, 方就上出光采.” 淳(61·70때).
  •  33:10 讀“齊魯之變”一章, 曰: “各有緩急. 如齊功利之習, 若不速革, 而便欲行王化;魯之不振, 若不與之整頓, 而卻理會其功利之習, 便是失其緩急之序. 如貢禹諫元帝令節儉, 元帝自有這箇, 何待爾說! 此便是不先其所急者也.” 時擧(64이후).
  •  33:11 問: “伊川曰‘夫子之時, 齊强魯弱’云云. 呂氏曰: ‘齊政雖修, 未能用禮. 魯秉周禮, 故至於道. 第二十三章凡八說, 伊川三說. 今從伊川呂氏之說. 伊川第二說曰: ‘此只說風俗.’ 以‘至於道’觀之, 則不專指風俗, 乃論當時政治, 風俗固在其中. 然又別一節事. 又第三說曰: ‘言魯國雖衰, 而君臣父子之大倫猶在.’ 以魯觀之, 其大倫之不正久矣. 然禮記明堂位以魯爲君臣未嘗相弑, 而注家譏其近誣, 則此說亦恐未穩. 橫渠謝游楊尹大抵同伊川, 故不錄. 范氏曰: ‘齊一變可使如魯之治時.’ 其意謂齊魯相若, 故以謂治時. 齊之氣象乃伯政, 魯近王道, 不可疑其相若. 看魯秉周禮, 可見.” 曰: “所疑范氏說, 亦無病.” 榦(미상).
  • ∞∞∞∞觚不觚章
  •  33:12 古人之器多有觚. 如酒器, 便如今花甁中間有八角者. 木簡是界方而六面, 卽漢所謂“操觚之士”者也. 今淮上無紙, 亦用木寫字, 敎小兒讀, 但卻圓了, 所謂“觚不觚”. 古人所以恁地方時, 緣是頓得穩. 義剛(64이후).
  •  33:13 第二十四章凡六說, 伊川兩說. 今從尹氏之說. 尹氏乃合伊川二說而爲一說. 范呂楊氏說亦正. 伊川范氏謂不合法制, 呂氏·楊氏謂失其名, 其實一也. 失其制, 則失其名可知矣. 謝氏是推說學者事. 榦(미상). 無答語.
  • ∞∞∞∞井有仁焉章
  •  33:14 問: “‘可欺’是繼‘可逝’而言, ‘不可罔’是繼‘不可陷’而言否?” 曰: “也是如此. 但‘可逝不可陷’, 是就這一事說;‘可欺不可罔’, 是總說. 不特此事如此, 他事皆然.” 義剛(64이후).
  •  33:15 叔器曰: “宰我只知有箇公共底道理, 卻不知有義.” 曰: “不惟不曉義, 也不曉那智了. 若似他說, 卻只是箇獃人.” 因云: “宰我見聖人之行, 聞聖人之言, 卻尙有這般疑, 是怎生地? 緣自前無人說這箇物事, 到夫子方說出來, 所以時下都討頭不著. 似而今學者時, 便無這般疑了.” 叔器又云: “聖人只說下學, 不說上達, 所以學者不曉.” 曰: “這也無難曉處. 這未是說到那性命之微處, 只是宰我鈍. 如子貢便是箇曉了通達底, 所以說從那高遠處去.” 義剛(64이후).
  •  33:16 問: “伊川曰: ‘宰我問, 仁者好仁, 不避難, 雖告之以赴井爲仁, 亦從之乎? 夫子謂, 不然. 君子可使之有往, 不可陷於不知;可欺以其方, 不可罔以非其道.’ 呂氏曰: ‘“井有仁焉”, 猶言自投陷阱以施仁術也. 己已自陷, 仁術何施! 當是時也, 君子可往以思救, 不能自陷以求救;可欺之以可救, 不可罔之使必救.’ 第二十五章凡七說. <明道兩說.> 明道曰: ‘知井有仁者, 當下而從之否? ’此說恐未當. 君子雖不逆詐, 而事之是非曉然者未嘗不先見也. 豈有仁者而在井乎? 雖有之, 君子不往也. 范氏亦曰: ‘井有仁, 則將入井而從之.’ 蓋此意也. ‘其從之也’, 只合作從或者之言, 不宜作從井中之仁也. 謝氏謂宰我疑仁者之用心. 觀宰我之言, 亦足以見其好仁之切, 不宜深責之也. 楊氏謂宰我疑君子之不逆詐, 故問. 觀宰我之意, 好仁之切, 以謂仁者好仁, 雖患難不避, 故問. 非謂疑其不逆詐也. 尹氏用伊川說, 故不錄. 范氏解‘逝’字極未安, 與下句‘可欺也’不類.” <謂君子見不善, 可逝而去.> 曰: “所論得之. 但此章文義, 諸先生說不甚明, 更詳考之爲佳.” 榦(미상).
  • ∞∞∞∞君子博學於文章
  •  33:17 “博學於文”, 考究時自是頭項多. 到得行時, 卻只是一句, 所以爲約. 若博學而不約之以禮, 安知不畔於道? 徒知要約而不博學, 則所謂約者, 未知是與不是, 亦或不能不畔於道也. 僩(69이후).
  •  33:18 博文約禮, 就這上進去, 只管是長進. 蓋根脚已是了, 所以不畔道.
  •  33:19 行夫問“博文約禮”. 曰: “博文條目多, 事事著去理會. 禮卻只是一箇道理, 如視也是這箇禮, 聽也是這箇禮, 言也是這箇禮, 動也是這箇禮. 若博文而不約之以禮, 便是無歸宿處. 如讀書, 讀詩, 學易, 學春秋, 各自有一箇頭緖. 若只去許多條目上做工夫, 自家身己都無歸著, 便是離畔於道也.” 恪(64때).
  •  33:20 問“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曰: “禮是歸宿處. 凡講論問辨, 亦只是要得箇正當道理而有所歸宿爾.” 銖(67이후).
  •  33:21 國秀問“博文約禮”. 曰: “如講明義理, 禮樂射御書數之類, 一一著去理會. 學須博, 求盡這箇道理. 若是約, 則不用得許多說話, 只守這一箇禮. 日用之間, 禮者便是, 非禮者便不是.” 恪(64때).
  •  33:22 “‘博文約禮’, 聖門之要法. 博文所以驗諸事, 約禮所以體諸身. 如此用工, 則博者可以擇中而居之不偏;約者可以應物而動皆有則. 如此, 則內外交相助, 而博不至於汎濫無歸, 約不至於流遁失中矣.” 大雅(49이후).
  •  33:23 “君子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聖人敎人, 只是說箇大綱. 顔子是就此上做得深, 此處知說得淺. 蘷孫(68이후).
  •  33:24 問: “‘博學於文’, 文謂詩書六藝之文否?” 曰: “詩書六藝, 固文之顯然者. 如眼前理會道理, 及於所爲所行處審別是否, 皆是.” 必大(59-60때).
  •  33:25 只是“博文約禮”四字. 博文是多聞, 多見, 多讀. 及收拾將來, 全無一事, 和“敬”字也沒安頓處. 蘷孫(68이후).
  •  33:26 博學, 亦非謂欲求異聞雜學方謂之博. 博之與約, 初學且只須作兩途理會. 一面博學, 又自一面持敬守約, 莫令兩下相靠. 作兩路進前用工, 塞斷中間, 莫令相通. 將來成時, 便自會有通處. 若如此兩下用工, 成甚次第! 大雅(49이후).
  •  33:27 博文上欠工夫, 只管去約禮上求, 易得生煩. 升卿(62때).
  •  33:28 孔子之敎人, 亦“博學於文”, 如何便約得? 㽦(59때).
  •  33:29 或問“君子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曰: “此是古之學者常事, 孔子敎顔子亦只是如此. 且如‘行夏之時’以下, 臨時如何做得, 須是平時曾理會來. 若‘非禮勿視’等處, 方是約之以禮. 及他成功, 又自別有說處.” 大雅(49이후).
  •  33:30 博文工夫雖頭項多, 然於其中尋將去, 自然有箇約處. 聖人敎人有序, 未有不先於博者. 孔門三千, 顔子固不須說, 只曾子子貢得聞一貫之誨. 謂其餘人不善學固可罪. 然夫子亦不叫來罵一頓, 敎便省悟;則夫子於門人, 告之亦不忠矣! 是夫子亦不善敎人, 致使宰我冉求之徒後來狼狽也! 要之, 無此理. 只得且待他事事理會得了, 方可就上面欠闕處告語之. 如子貢亦不是許多時只敎他多學, 使它枉做工夫, 直到後來方傳以此秘妙. 正是待它多學之功到了, 可以言此耳. 必大(59-60때).
  •  33:31 或問: “‘博之以文, 約之以禮, 亦可以弗畔’, 與顔子所謂‘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 如何?” 曰: “此只是一箇道理, 但功夫有淺深耳. 若自此做功夫到深處, 則亦顔子矣.” 燾(70때).
  •  33:32 問: “‘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與‘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 固有淺深不同. 如孟子‘博學而詳說之, 將以反說約也’, 似又一義, 如何?” 曰: “論語中‘博約’字, 是‘踐履’兩字對說. 孟子中‘博約’字, 皆主見而言. 且如學須要博, 旣博學, 又詳說之, 所以如此者, 將以反說約也. 是如此後, 自然卻說得約. 謂如博學詳說, 方有貫通處, 下句當看‘將以’字. 若‘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與‘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 聖人之言本無甚輕重, 但人所造自有淺深. 若只是‘博學於文’, 能‘約之以禮’, 則可以弗畔於道, 雖是淺底;及至顔子做到‘欲罷不能’工夫, 亦只是這箇‘博文約禮’. 如梓匠輪輿但能斲削者, 只是這斧斤規矩;及至削鐻之神, 斲輪之妙者, 亦只是此斧斤規矩.” 㽦(59때).
  •  33:33 問: “博文不約禮, 必至於汗漫, 如何?” 曰: “博文而不約禮, 只是徒看得許多, 徒記得許多, 無歸宿處.” 節(64이후). <以下集注·集義.>
  •  33:34 問: “明道言: ‘“博學於文”, 而不“約之以禮”, 必至於汗漫. 所謂“約之以禮”者, 能守禮而由於規矩也, 未及知之也.’ 旣能守禮而由規矩, 謂之未及於知, 何也?” 曰: “某亦不愛如此說. 程子說‘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爲已知, 不須將知說, 亦可. 顔子亦只是這箇博文約禮. 但此說較粗, 顔子所說又向上, 然都從這工夫做來. 學者只此兩端, 旣能博文, 又會約禮.” 問: “約禮, 只是約其所博者否?” 曰: “亦不須如此說. 有所未知, 便廣其知, 須是博學. 學旣博, 又須當約禮. 到約禮, 更有何事? 所守在此理耳.” 㝢(61이후).
  •  33:35 或問“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亦可以弗畔.” 曰: “博學是致知, 約禮則非徒知而已, 乃是踐履之實. 明道謂此一章與顔子說博文約禮處不同, 謂顔子約禮是知要, 恐此處偶見得未是. 約禮蓋非但知要而已也. 此兩處自不必分別.” 時擧(64이후).
  •  33:36 問: “伊川言: ‘“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此言善人君子‘多識前言往行’, 而能不犯非禮者爾, 非顔子所以學於孔子之謂也.’ 恐博文約禮只是一般, 未必有深淺.” 曰: “某曉他說不得, 恐記錄者之誤.” 正叔曰: “此處須有淺深.” 曰: “畢竟博只是這博, 約只是這約, 文只是這文, 禮只是這禮, 安得不同!” 文蔚(59이후).
  •  33:37 問: “橫渠謂: ‘“博學於文”, 只要得“習坎心亨”.’ 何也?” 曰: “難處見得事理透, 便處斷無疑, 行之又果決, 便是‘習坎心亨’. 凡事皆如此. 且以看文字一節論之, 見這說好, 見那說又好. 如此說有礙, 如彼說又有礙, 便是險阻處. 到這裏須討一路去方透, 便是‘習坎心亨’.” 淳(61·70때).
  •  33:38 “博學於文”, 又要得“習坎心亨”. 如應事接物之類皆是文, 但以事理切磨講究, 自是心亨. 且如讀書, 每思索不通處, 則翻來覆去, 倒橫直豎, 處處窒塞, 然其間須有一路可通. 只此便是許多艱難險阻, 習之可以求通, 通處便是亨也. 謨(50이후).
  •  33:39 “博學於文”, 只是要“習坎心亨”. 不特有文義. 且如學這一件物事, 未學時, 心裏不曉;旣學得了, 心下便通曉得這一事. 若這一事曉不得, 於這一事上心便黑暗. 僩(69이후).
  •  33:40 問: “橫渠曰: ‘博文約禮, 由至著入至簡, 故可使不得畔而去.’ 尹氏曰: ‘“博學於文, 約之以禮”, 亦可以弗畔違於道.’ 第二十六章凡八說, 伊川三說. 今從橫渠尹氏之說. 明道曰: ‘“博學於文”, 而不“約之以禮”, 必至於汗漫.’ 范氏亦曰: ‘“博學於文”而不“約之以禮”, 猶農夫之無疆埸也, 其不入於異端邪說者鮮矣.’ 楊氏亦曰: ‘“博學於文”而“不知所以裁之”, 則或畔矣.’ 此三說, 皆推不約禮之失. 謝氏曰: ‘不由博而徑欲趨約者, 恐不免於邪遁也.’ 此則不博文之失. 二者皆不可無, 偏擧則不可. 明道又曰: ‘所謂“約之以禮”者, 能守禮而由於規矩也.’ 伊川第一說曰: ‘博學而守禮.’ 第二說曰: ‘此言善人君子“多識前言往行”, 而能不犯非禮.’ ‘約’字恐不宜作‘守’字訓, 若作‘守禮’, 則與博學成二事. 非博文則無以爲約禮, 不約禮則博文爲無用. 約禮云者, 但前之博而今約之使就於禮耳. 伊川之說, 文自文, 禮自禮, 更無一貫說. 看‘博約’字與‘之以’字有一貫意. 伊川又說: ‘顔子博約, 與此不同.’ 亦似大過. 博文約禮, 本無不同. 始乎由是以入德, 斯可以不畔;終乎由是以成德, 欲罷而不能. 顔子與此不同處, 只在‘弗畔’與‘欲罷不能’上, 博約本無異. 伊川以顔子之約爲知要, 以此章之約作約束之‘約’, 恐未安. 此‘約’字亦合作知要. 伊川第三說與第一第二說同, 但說大略耳.” 曰: “此說大槪多得之. 但此‘約’字與顔子所言‘約’字, 皆合只作約束之意耳. 又看顔子‘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 旣連著兩‘我’字, 而此章‘之’字亦但指其人而言, 非指所學之文而言也.” 榦(미상).
  • ∞∞∞∞子見南子章
  •  33:41 “諸先生皆以‘矢’爲‘陳’, ‘否’爲否塞之‘否’, 如此亦有甚意思! 孔子見南子, 且當從古注說: ‘矢, 誓也.’” 或問: “若作誓說, 何師生之間不相信如此?” 曰: “只爲下三句有似古人誓言, 如左氏言‘所不與舅氏’之說, 故有誓之氣象.” 謨(50이후).
  •  33:42 或問此章. 曰: “且依集注說. 蓋子路性直, 見子去見南子, 心中以爲不當見, 便不說. 夫子似乎發呪模樣. 夫子大故激得來躁, 然夫子卻不當如此. 古書如此等曉不得處甚多. 古注亦云可疑.” 祖道曰: “橫渠說, 以爲‘予所否厄者, 是天厭棄之’. 此說如何?” 曰: “大抵後來人講經, 只爲要道聖人必不如此, 須要委曲遷就, 做一箇出路, 卻不必如此. 橫渠論看詩, 敎人平心易氣求之. 到他說詩, 又卻不然.” 祖道(68때).
  •  33:43 問: “夫子欲見南子, 而子路不說, 何發於言辭之間如此之驟?” 曰: “這般所在難說. 如聖人須要見南子是如何, 想當時亦無必皆見之理. 如‘衛靈公問陳’, 也且可以款款與他說, 又卻明日便行. 齊景公欲‘以季孟之間待之’, 也且從容不妨, 明日又便行. 季桓子受女樂, 也且可以敎他不得受, 明日又便行. 看聖人這般所在, 其去甚果. 不知於南子須欲見之, 到子路不說, 又費許多說話, 又如指誓. 只怕當時如這般去就, 自是時宜. 聖人旣以爲可見, 恐是道理必有合如此. ‘可與立, 未可與權’. 吾人見未到聖人心下, 這般所在都難說.” 或問: “伊川以‘矢’字訓‘陳’, 如何?” 曰: “怕不是如此. 若說陳, 須是煞鋪陳敎分明, 今卻只恁地直指數句而已. 程先生謂‘予所以否而不見用, 乃天厭斯道’, 亦恐不如此.” 賀孫(62이후).
  •  33:44 問“子見南子”. 曰: “此是聖人出格事, 而今莫要理會它. 向有人問尹彦明: ‘今有南子, 子亦見之乎? ’曰: ‘不敢見.’ 曰: ‘聖人何爲見之? ’曰: ‘能磨不磷, 涅不淄, 則見之不妨.’” 蘷孫(68이후).
  •  33:45 仕於其國, 有見其小君之禮. 當夫子時, 想是無人行, 所以子路疑之. 若有人行時, 子路也不疑了. 孟子說“仲尼不爲已甚”, 這樣處便見. 義剛(64이후). <蘷孫錄云: “孟子說‘仲尼不爲已甚’, 說得好.” 集注.>
  •  33:46 問: “‘予所否者, 天厭之! ’謂不合於禮, 不由於道, 則天實厭棄之.” 曰: “何以謂不合於禮, 不由於道?” 曰: “其見惡人, 聖人固謂在我者有可見之禮, 而彼之不善, 於我何與焉. 惟聖人道大德全, 方可爲此.” 曰: “今人出去仕宦, 遇一惡人, 亦須下門狀見之. 它自爲惡, 何與我事. 此則人皆能之, 何必孔子.” 子善云: “此處當看聖人心. 聖人之見南子, 非爲利祿計, 特以禮不可不見. 聖人本無私意.” 曰: “如此看, 也好.” 南升(64때). <植錄云: “先生難云: ‘“子見南子”, 旣所謂合於禮, 由其道, 夫人皆能, 何止夫子爲然? ’子善答云: ‘“子見南子”, 無一毫冀望之心. 他人則有此心矣.’ 曰: ‘看得好.’” >
  •  33:47 “第二十七章凡七說, <伊川六說.> 楊氏二說. 今從謝氏之說. 伊川第一說曰: ‘子路以夫子之被强也, 故不說.’ 第二說曰: ‘子路不說, 以孔子本欲見衛君行道, 反以非禮見迫.’ 竊謂夫人有見賓之禮, 孔子之見南子, 禮也, 子路非不知也. 子路之不說, 非以其不當見, 特以其不足見耳. 使其不當見, 夫子豈得而迫哉? 被强見迫, 恐未穩. 伊川第三說曰: ‘孔子之見南子, 禮也. 子路不說, 故夫子矢之.’ 第四說·第六說同. 竊謂南子, 妾也, 無道也, 衛君以爲夫人. 孔子不得不見, 其辱多矣! 子路以其辱也, 故不說. 夫子矢之曰: ‘使予之否塞至此者, 天厭之也! ’使天不與否, 則衛君將致敬盡禮, 豈敢使夫子以見夫人之禮而見其無道之妾哉! 則子路不說之意, 蓋以其辱夫子, 非以其禮不當見也. 使子路以南子之不當見, 則更須再問, 何至坐視夫子之非禮! 雖不說, 何益. 而夫子告之, 亦須別有說, 豈有彼以非禮問, 而此獨以天厭告! 則夫子受非禮之名而不辭, 似不可也. 蓋子路知其禮所當見, 特以其辱夫子也, 故不說. 謝氏以爲‘浼夫子’之說極正. 伊川第四說設或人之問曰: ‘子路不說, 孔子何以不告之曰“是禮也”, 而必曰“天厭之”乎? ’曰: ‘使孔子而得志, 則斯人何所容也! ’楊氏兩說亦然, 恐非聖人意. 聖人但傷道之否在於衛君不能致敬盡禮, 未必有欲正之之意, 恐成別添說. 伊川第五說穩, 但說大略. 橫渠亦只說大略. 范氏以矢爲誓, 非聖人氣象. 呂氏大意亦通, 但以爲‘使我不得見賢小君, 天厭乎道也’, 此亦非聖人意. 合只作‘使我見無道之小君, 天厭乎吾道也’, 卻穩. 尹氏同伊川, 故不辨.” 曰: “以文義求之, 當如范氏之說. 但諸公避呪誓之稱, 故以‘矢’訓‘陳’耳. 若猶未安, 且闕以俟他日.” 榦(미상).
  • ∞∞∞∞中庸之爲德章
  •  33:48 問“中庸之爲德其至矣乎”. 曰: “‘中庸’之‘中’, 是指那無過·不及底說. 如中庸曰: ‘君子之中庸也, 君子而時中.’ 時中便是那無過不及之‘中’. 本章之意是如此.” 又問: “‘中者天下之正道, 庸者天下之定理’, 恐道是總括之名, 理是道裏面又有許多條目. 如天道又有日月星辰·陰陽寒暑之條理, 人道又有仁義禮智·君臣父子之條理.” 曰: “這二句緊要在‘正’字與‘定’字上. 蓋庸是箇常然之理, 萬古萬世不可變易底. 中只是箇恰好道理. 爲是不得是, 亘古今不可變易底, 故更著箇‘庸’字.” 燾(70때).
  •  33:49 “中庸之爲德”, 此處無過·不及之意多. 庸是依本分, 不爲怪異之事. 堯舜孔子只是庸. 夷齊所爲, 都不是庸了. 蘷孫(68이후).
  •  33:50 問“中庸之爲德其至矣乎”章. 曰: “只是不知理, 隨他偏長處做將去: 謹愿者則小廉曲謹, 放縱者則跌蕩不羈, 所以中庸說‘道之難明’, 又說‘人莫不飮食, 鮮能知味’, 只爲是不知.” 植(64때).
  •  33:51 問: “此章, 尹氏曰: ‘中庸天下之正理, 德合乎中庸, 可謂至矣. 人知擇乎中庸, 而不能期月守也, 故曰“民鮮久矣”! ’ 右第二十八章, 凡七說, <伊川兩說. 楊氏三說.> 今從尹氏之說. 伊川第一說說‘久’字不出. 第二說雖盡, 而非本章意. 尹氏合而解之. 范氏說‘久’字不出. 呂氏說寬. 謝氏曰: ‘中不可過, 是以謂之至德.’ 楊氏第三說亦曰: ‘出乎中則過, 未至則不及, 故惟中爲至.’ 第一第二說同. 謝氏楊氏之說皆以‘至’字對‘過·不及’說. 謂無過不及, 則爲至也. ‘過·不及’, 只對‘中庸’說, 不可對‘至’字說. ‘至’字只輕說, 如曰‘其大矣乎’, 不宜說太深. 楊氏第二第三說推說高明·中庸處, 亦不能無疑. 侯氏說大略.” 曰: “當以伊川解爲正: ‘中庸, 天下之正理也. 德合乎中庸, 可謂至矣. 自世敎衰, 民不興於行, 鮮有中庸之德也.’ ‘自世敎衰’, 此四字正是說‘久’字. 意謝楊皆以‘過·不及’對‘中’字, 而以中爲至耳, 恐非如來說所疑也. 所破楊氏‘高明·中庸’, 亦非是, 當更思之.” 榦(미상).
  •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章
  •  33:52 子貢問仁, 是就功用籠罩說, 孔子是就心上答. 可學(62때).
  •  33:53 “博施濟衆”, 便喚做仁, 未得. 仁自是心. 端蒙(50이후).
  •  33:54 “何事於仁”, 猶言何待於仁. “必也聖乎”連下句讀. <謙之錄云: “便見得意思出.”  雖堯舜之聖, 猶病其難遍.> 德明(44이후).
  •  33:55 “何事於仁”, 猶言那裏更做那仁了. 僩(69이후).
  •  33:56 問: “‘何事於仁’, 先生以爲恰似今日說‘何消得恁地’一般.” 曰: “‘博施濟衆’, 何消得更說仁.” 節(64이후).
  •  33:57 問: “‘何事於仁’作‘何止於仁’, 是如何?” 曰: “只得作‘何止於仁’. 今人文字如此使者甚多. 何事, 亦如何爲之意. 被子貢說得‘博施濟衆’高似於仁了, 故孔子言: ‘何爲於仁! 必也聖人乎! 堯舜其猶病諸! ’是子貢問得不親切. 若如子貢之說, 則天下之爲仁者少矣. 一介之士, 無復有爲仁之理. ‘夫仁者,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己才欲立, 便也立人;己才欲達, 便也達人. 立是存立處, 達則發用處. 於此純是天理, 更無些子私意, 便是仁之體. 若‘能近取譬’, 則私欲日消, 天理日見, 此爲仁之方也.” 南升(64때).
  •  33:58 “‘何事於仁’, 只作豈但於仁.” 㽦謂: “‘必也聖乎’, 聖如堯舜, 其尙有不足於此.” 曰: “薛士龍論語解此亦是如此, 只是渠遣得辭澀. 蓋仁以道理言, 聖以地位言, 自是不同. 如‘博施濟衆’爲仁, 而利物愛人小小者亦謂之仁. 仁是直看, 直上直下只一箇道理. ‘聖’字便橫看, 有衆人, 有賢人, 有聖人, 便有節次, 只豈但於仁. 蓋‘博施濟衆’, 雖聖如堯舜, 猶以爲病耳.” 㽦(59때).
  •  33:59 問: “子貢問‘博施濟衆’, 恐仁之極處, 與聖之功用本不可分大小. 今言‘何止於仁’, 則仁·聖若有大小之分.” 曰: “此處不恁地讀. ‘必也聖乎’, 語意未是殺處, 當急連下文讀去. 仁以理言, 聖以事業言. 子貢所問‘博施濟衆’, 必有聖人之德, 有天子之位, 而後可以當此, 堯舜恁地尙以爲病. 仁本切己事, 大小都用得. 他問得空浪廣不切己了, 卻成疏闊. 似此看‘仁’字, 如何用得? 如何下得工夫? 中間看得一句, 常人固是做不得, 雖聖人尙以此爲病. 此須活看.” 㝢(61이후).
  •  33:60 周兄問“何事於仁, 必也聖乎”. 曰: “‘必也聖乎’是屬下文. 仁通乎上下. 聖是行仁極致之地. 言‘博施濟衆’之事, 何止於仁! 必是行仁極致之人, 亦有不能盡, 如堯舜猶病諸, 是也. ‘必也聖乎’, 蓋以起下.” 銖(67이후).
  •  33:61 問“必也聖乎, 堯舜其猶病諸”. 曰: “此兩句當連看. 蓋云, 便是聖人, 也有做不得處. 且如堯舜, 雖曰‘比屋可封’, 然在朝亦有四凶之惡. 又如孔子設敎, 從游者甚衆, 孔子豈不欲人人至於聖賢之極! 而人人亦各自皆有病痛.” 燾(70때).
  •  33:62 亞夫問此章. 曰: “‘博施濟衆’, 是無盡底地頭, 堯舜也做不了. 蓋仁者之心雖無窮, 而仁者之事則有限, 自是無可了之理. 若欲就事上說, 便儘無下手處.” 時擧(64이후).
  •  33:63 敬之問: “欲立, 立人;欲達, 達人. 苟有此心, 便有‘博施濟衆’底功用.” 曰: “‘博施濟衆’, 是無了期底事, 故曰: ‘堯舜其猶病諸! ’然若得果無私意, 已有此心. 仁則自心中流出來, 隨其所施之大小自可見矣.” 時擧(64이후).
  •  33:64 衆朋友說“博施濟衆”章. 先生曰: “‘仁以理言’, 是箇徹頭徹尾物事, 如一元之氣. ‘聖以地言’, 也不是離了仁而爲聖, 聖只是行仁到那極處. 仁便是這理, 聖便是充這理到極處, 不是仁上面更有箇聖. 而今有三等: 有聖人, 有賢人, 有衆人. 仁是通上下而言, 有聖人之仁, 有賢人之仁, 有衆人之仁, 所以言‘通乎上下’. ‘仁’字直, ‘聖’字橫. ‘博施濟衆’, 是做到極處, 功用如此.” 義剛言: “此章也是三節: 前面說仁之功用, 中間說仁之體, 後面說仁之方.” 曰: “是如此.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仁者之存心常如此, 便未‘博施濟衆’時, 這物事也自在裏面.” 叔器問: “此兩句也是帶下面說否?” 曰: “此是兩截. 如黃毅然適間說是三節, 極是. ‘夫仁者’, 分明是喚起說.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是仁者能如此. 若是能近取譬, 則可以爲仁之方. 子貢也是意思高遠, 見得恁地, 卻不知剗地尋不著.” 義剛(64이후).
  •  33:65 仁就心上說, 如一事仁也是仁, 如一理仁也是仁, 無一事不仁也是仁. 聖是就地位上說. 聖卻是積累得到這田地, 索性聖了. 佐(65때).
  •  33:66 “子貢問博施濟衆”章, 先生以“何事於仁”爲一節, 以“必也聖乎, 堯舜其猶病諸”爲一節. 其說以謂: “‘博施濟衆’, 此固是仁, 然不是人人皆能做底事. 若必以聖人爲能之, 則堯舜亦嘗以此爲病. 此非是言堯舜不能盡仁道, 蓋勢有所不能爾. 人之所能者, 下二節事是也: 己欲立, 便立人;己欲達, 便達人. 此仁者之事也. ‘能近取譬’, 此爲仁之方也. 今人便以‘己欲立, 己欲達’爲‘能近取譬’, 則誤矣. 蓋‘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此不待施諸己而後加諸人也. ‘能近取譬’, 卻是施諸己之意. 故上二句直指仁者而言, 而下一句則止以爲‘仁之方’.” 謨(50이후).
  •  33:67 “博施濟衆”, 這箇是盡人之道, 極仁之功, 非聖人不能. 然聖人亦有所不足在. <仁固能博施濟衆, 然必得時得位, 方做得這事. 然堯舜雖得時得位, 亦有所不足.> 己欲立, 便立人;己欲達, 便達人, 此仁者之心自然如此不待安排, 不待勉强. “能近取譬”, 則以己之欲立, 譬人之欲立;以己之欲達, 譬人之欲達, 然後推己所欲以及於人, 使皆得其立, 皆得其達, 這便是爲仁之術. <立是立得住, 達是行得去.> 此是三節, 須逐節詳味, 看敎分明.
  •  33:68 林問: “‘己欲立而立人’, 與‘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地位如何?” 曰: “且看道理, 理會地位作甚麽! 他高者自高, 低者自低, 何須去比並.” 問“博施濟衆”. 曰: “此是仁者事. 若把此爲仁, 則是‘中天下而立’者方能如此, 便都無人做得仁了. 所以言‘己欲立而立人’, 使人人皆可盡得道理. ‘必也聖乎’, 當連下句說, 意在‘猶病’上. 蓋此何但是仁, 除是聖人方做得. 然堯舜猶病, 尙自做不徹.” 㝢(61이후).
  •  33:69 “夫仁者,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分明喚起“仁者”字, 自是仁者之事. 若下面“能近取譬”, 方是由此而推將去, 故曰“仁之方”. “何事於仁, 必也聖乎”, 不是聖大似仁. 仁只是一條正路, 聖是行到盡處. 欲立欲達, 是仁者之心如此;“能近取譬”, 是學做仁底如此, 深淺不同. 仁通上下, 但克去己私, 復得天理, 便是仁, 何必博施而後爲仁. 若必待如此, 則有終身不得仁者矣! 孔顔不得位, 不成做不得! 山林之士, 更無緣得仁也. 欲立欲達, 卽絜矩之義. 子貢凡三問仁, 聖人三告之以推己度物. 想得子貢高明, 於推己處有所未盡. 仁者欲立, 自然立人;欲達, 自然達人, 如“無加諸人”, 更不待譬. 下截方言求仁之方, 蓋近取諸身以爲譬. 明作(63이후).
  •  33:70 問: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立·達’二字, 以事推之如何?” 曰: “二者皆兼內外而言. 且如修德, 欲德有所成立;做一件事, 亦欲成立. 如讀書, 要理會得透徹;做事, 亦要做得行.” 又曰: “立是安存底意思, 達是發用底意思.” 植(64때).
  •  33:71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與“我不欲人之加諸我, 吾亦欲無加諸人”意思一般, 學者須是强恕而行. 燾(70때).
  •  33:72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是以己及人, 仁之體也. “能近取譬”, 是推己及人, 仁之方也. 德明(44이후).
  •  33:73 致道說: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己纔要立, 便立別人;己纔要達, 便達別人, 這更無甚著力. 下云: ‘能近取譬, 可謂仁之方.’ 這又是一意, 煞著比方安排, 與仁者異.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與‘我不欲人加諸我, 吾亦欲無加諸人’一般, 都是以己及物事. ‘能近取譬, 可謂仁之方’, 與‘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一般, 都是推己及物事.” 曰: “然.” 賀孫(62이후).
  •  33:74 凡己之欲, 卽以及人, 不待譬彼而後推之者, 仁也. 以我之不欲譬之, 而知其亦不欲者, 恕也. 端蒙(50이후).
  •  33:75 問: “只仁之方, 亦可謂之仁否?” 曰: “看得透時, 便是仁. 若循循做去, 到得至處. 回頭看前日所爲, 亦喚做仁.” 人傑(51이후).
  •  33:76 或問: “‘博施濟衆’一章, 言子貢馳鶩高遠, 不從低處做起, 故孔子敎之從恕上求仁之方.” 曰: “理亦是如此, 但語意有病. 且試說子貢何故揀這箇來問?” 或云: “恐是子貢見孔子說仁多端, 又不曾許一箇人是仁, 故揀箇大底來說否?” 曰: “然. 然而夫子答子貢曰: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至於答顔子, 則曰: ‘克己復禮爲仁.’ 分明一箇仁, 說兩般. 諸公試說, 這兩般說是如何?” 或曰: “恐‘克己復禮’占得地位廣否?” 曰: “固是包得盡, 須知與那箇分別, 方得.” 或曰: “一爲心之德, 一爲愛之理.” 曰: “是如此. 但只是一箇物事, 有時說這一面, 又有時說那一面. 人但要認得是一箇物事. <枅錄云: “孔子說仁, 亦多有不同處. 向顔子說, 則以克己爲仁. 此處又以立人達人爲仁. 一自己上說, 一自人上說. 須於這裏看得一般, 方可.”> 如‘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便有那‘克己復禮’底意思;‘克己復禮’, 便包那‘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底意思. 只要人自分別而已. 然此亦是因子貢所問而說.” 又問“立”字·“達”字之義. 曰: “此是兼粗細說. 立是自家有可立, 達是推將去. 聖人所謂‘立之斯立, 綏之斯來, 動之斯和’, 亦是這箇意也. 凡事, 不出立與達而已. 謂如在此住得穩, 便是立;如行便要到, 便是達. 如身要成立, 亦是立;學要通達, 亦是達. 事事皆然.” 又問: “‘博施·濟衆’如何分別?” 曰: “‘博施’, 是施之多, 施之厚;‘濟衆’, 是及之廣.” 燾(70때).
  •  33:77 問“仁以理言, 通乎上下”. 曰: “一事之仁也是仁, 全體之仁也是仁, 仁及一家也是仁, 仁及一國也是仁, 仁及天下也是仁. 只是仁及一家者是仁之小者, 仁及天下者是仁之大者. 如孔子稱管仲之仁, 亦是仁, 只是仁之功.” 復問: “上是大, 下是小?” 曰: “只是高低.” 又曰: “這箇是兼愛而言, 如‘博施濟衆’, 及後面說手足貫通處.” 復問貫通處. 曰: “才被私意截了, 仁之理便不行.” 節(64이후). 集註.
  •  33:78 問仁通上下而言. 曰: “有聖人之仁, 有賢人之仁. 仁如酒好, 聖如酒熟.” 問: “仁是全體, 如‘日月至焉’乃是偏.” 曰: “當其至時, 亦備.” 問: “孟武伯問三子, 卻說其才, 何意?” 曰: “只爲未仁.” 問: “管仲仁之功如何?” 曰: “匡天下亦仁者之事. 如趙韓王一言, 至今天下安. 謂韓王爲仁則不可, 然其所作乃仁者之功.” 可學(62때).
  •  33:79 子上問: “仁通上下, 如何?” 曰: “仁就處心處說. 一事上處心如此, 亦是仁. 商三仁未必到聖人處, 然就這處亦謂之仁. ‘博施濟衆’, 何止於仁! 必聖人能之, 然堯舜尙自有限量, 做不得. 仁者誠是不解做得此處, 病在求之太遠.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只敎他從近處做.” 淳(61·70때).
  •  33:80 問: “仁通上下, 如何?” 曰: “聖是地位, 仁是德.” 問: “如此, 則一事上仁, 亦可謂之仁, 此之謂‘通上下’. 其與全體之仁, 無乃不相似?” 曰: “此一事純於仁, 故可謂之仁. 殷有三仁, 亦未見其全體. 只是於去就之際, 純乎天理, 故夫子許之.” 可學(62때).
  •  33:81 問: “仁通上下而言, 聖造其極而言否?” 曰: “仁或是一事仁, 或是一處仁. 仁者如水, 有一杯水, 有一溪水, 有一江水. 聖便是大海水.” 僩(69이후).
  •  33:82 “仁者己欲立而立人”一章, 某當初也只做一統看. 後來看上面說‘夫仁者’, 下面說‘可謂仁之方’, 卻相反, 方分作兩段說. 燾(70때).
  •  33:83 或問: “‘博施濟衆’一段, 程子作一統說, 先生作二段, 如何?” 曰: “某之說, 非異於程子, 蓋程子之說足以包某之說. 程子之說如大屋一般, 某之說如在大屋之下, 分別廳堂房室一般, 初無異也. 公且道子貢所問, 是大小大氣象! 聖人卻只如此說了. 如是爲仁必須‘博施濟衆’, 便使‘中天下而立, 定四海之民’如堯舜, 也做不得, 何況蓽門圭竇之士! 聖人所以提起‘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正指仁之本體. 蓋己欲立, 則思處置他人也立;己欲達, 則思處置他人也達. 放開眼目, 推廣心胸, 此是甚氣象! 如此, 安得不謂仁之本體! 若‘能近取譬’者以我之欲立, 而知人之亦欲立;以己之欲達, 而知人之亦欲達, 如此, 則止謂之仁之方而已. 此爲仁則同, 但‘己欲立而立人, 欲達而達人’, 是已到底;能取譬, 是未到底, 其次第如此. 彼子貢所問, 是就事上說, 卻不就心上說. 龜山云: ‘雖“博施濟衆”, 也須自此始.’ 某甚善其說.” 先生曰: “又某所說過底, 要諸公有所省發, 則不枉了. 若只恁地聽過, 則無益也.” <朋錄云: “說許多話, 曉得底自曉得. 不曉得底, 是某自說話了.”> 久之, 云: “如釋氏說如標月指, 月雖不在指上, 亦欲隨指見月, 須恁地始得.” 久之, 云: “二三子以我爲隱乎? 吾無隱乎爾. 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 是丘也.” 又云: “天有四時, 春夏秋冬, 風雨霜露, 無非敎也. 地載神氣, 神氣風霆, 風霆流形, 庶物露生, 無非敎也.” 久之, 又曰: “昔有人問話於一僧, 僧指面前花示之, 曰: ‘是甚麽? ’其人云: ‘花也.’ 僧云: ‘吾無隱乎爾.’ 此不是他無見處, 但見說得來粗了. 孔子所謂‘吾無隱乎爾’者, 居鄕黨, 便恂恂;在宗廟朝廷, 便便便唯謹;與上大夫言, 便誾誾;與下大夫言, 便侃侃, 自有許多實事可見.” 又曰: “程子說: ‘莊子說道體, 儘有妙處, 如云“在谷滿谷, 在坑滿坑”. 不是他無見處, 只是說得來作怪.’ 大抵莊老見得些影, 便將來作弄矜詫.” 又曰: “‘黃帝問於廣成子’云云, ‘吾欲官陰陽以遂群生’. 東坡注云云. 是則是有此理, 如何便到這田地!” 久之, 又云: “昔在一山上坐看潮來, 凡溪澗小港中水, 皆如生蛇走入, 無不通透, 甚好看! 識得時, 便是一貫底道理.” 又曰: “‘日月有明, 容光必照焉’, 如日月, 雖些小孔竅, 無不照見. 此好識取.” 祖道(68때). <賜錄云: “問: ‘博施濟衆, 程子全做仁之體, 先生卻就上面分別箇體用, 便有用力處.’ 曰: ‘某說非破程子之說, 程子之說卻兼得某說. 程說似渾淪一箇屋子, 某說如屋下分間架爾. 仁之方, 不是仁之體, 還是什麽物事! 今且看子貢之言, 與夫子之言如何地.’” 餘同而略.>
  •  33:84 林聞一問“博施濟衆”章. 曰: “‘博施濟衆’, 無下手處, 夫子故與之言仁.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是能以己之所欲立者而立他人, 以己之所欲達者而達他人, 其所爲出於自然, 此乃是仁之體. ‘能近取譬’者, 近取諸身, 知己之欲立欲達, 則亦當知人之欲立欲達, 是乃求仁之方也. 伊川全擧此四句而結之曰: ‘欲令如是觀仁, 可以得仁之體.’ 亦可以如此說, 與某之說初不相礙. 譬之於水, 江海是水, 一勺亦是水. 程先生之說譬之一片大屋, 某卻是就下面分出廳堂房室, 其實一也.” 又云: “子貢所問, 以事功而言, 於本體初無干涉, 故聖人擧此心之全體大用以告之. 以己之欲立者立人, 以己之欲達者達人, 以己及物, 無些私意. 如堯之‘克明俊德, 以親九族;九族旣睦, 平章百姓;百姓昭明, 協和萬邦, 黎民於變時雍’, 以至於‘欽若昊天, 曆象日月星辰, 敬授人時’, 道理都擁出來.” 又曰: “如周禮一書, 周公所以立下許多條貫, 皆是廣大心中流出. 某自十五六時, 聞人說這道理, 知道如此好, 但今日方識得. 如前日見人說鹽鹹. 今日食之, 方知是鹹;說糖甛, 今日食之, 方知是甛.” 人傑(51이후).
  •  33:85 問: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所謂‘以己及人’;‘能近取譬’, ‘近取諸身’,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所謂‘推己及人’, 如何?” 曰: “夫子分明說‘夫仁者’, 則是言仁之道如此;‘可謂仁之方也已’, 則是言求仁當如此. 若以爲滾說, 則旣曰‘夫仁者’矣, 不當以‘可謂仁之方’結之也.” 又問: “程子說: ‘仁至難言’, 至‘欲令如是觀仁, 可以得仁之體’一段, 卻是滾說.” 曰: “程子雖不曾分說, 然其意亦無害. 大抵‘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是自然工夫. 至於‘能近取譬’, 則是著力處, 所以不同.” 人傑(51이후).
  •  33:86 問: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注云: ‘於此可以得仁之體.’ 是此處見得人與己相關甚切, 便是生意相貫處否?” 曰: “亦是. 只無私意, 理便流通. 然此處也是己對人說, 便恁地. 若只就自己說, 此又使不得, 蓋此是仁之發出處. 若未發之前, 只一念之私, 便不是仁.” 淳(61·70때).
  •  33:87 問: “遺書中取醫家言仁. 又一段云: ‘醫家以不識痛癢爲不仁.’ 又以不知覺·不認義理爲不仁, 又卻從知覺上說.” 曰: “覺是覺於理.” 問: “與上蔡說同異?” 曰: “異. 上蔡說覺, 纔見此心耳.” 問: “南軒云: ‘上蔡說覺, 與佛家不同.’ 如何?” 曰: “上蔡云: ‘自此心中流出.’ 與佛亦不大段異. 今說知痛癢, 能知覺, 皆好. 只是說得第二節, 說得用. 須當看, 如何識痛癢? 血脈從何而出? 知覺從何而至?” 某云: “若不究見原本, 卻是不見理, 只說得氣.” 曰: “然. 伊川言穀種之性一段, 最好.” 可學(62때).
  •  33:88 “明道云: ‘認得爲己, 何所不至! ’認得箇什麽? 夫仁者, 己欲立, 便立人;己欲達, 便達人, 此卽仁之體也. ‘能近取譬’, 則是推己之恕, 故曰‘可謂仁之方’. ‘夫仁者’與‘可謂仁之方’正相對說.” 明道云: “欲令如是觀仁, 可以得仁之體.” 先生再三擧似, 曰: “這處極好看仁.” 又曰: “‘博施濟衆’, 固仁之極功, 譬如東大洋海同是水. 但不必以東大洋海之水方爲水, 只甁中傾出來底, 亦便是水. ‘博施濟衆’固是仁, 但那見孺子將入井時有怵惕惻隱之心, 亦便是仁. 此處最好看.” 道夫(60이후).
  •  33:89 林安卿問: “‘仁者以天地萬物爲一體’, 此卽人物初生時驗之可見. 人物均受天地之氣而生, 所以同一體, 如人兄弟異形而皆出父母胞胎, 所以皆當愛. 故推老老之心, 則及人之老;推幼幼之心, 則及人之幼. 惟仁者其心公溥, 實見此理, 故能以天地萬物爲一體否?” 曰: “不須問他從初時, 只今便是一體. 若必用從初說起, 則煞費思量矣. 猶之水然, 江河池沼溝渠, 皆是此水. 如以兩碗盛得水來, 不必敎去尋討這一碗是那裏酌來, 那一碗是那裏酌來. 旣都是水, 便是同體, 更何待尋問所從來. 如昨夜莊仲說人與萬物均受此氣, 均得此理, 所以皆當愛, 便是不如此. ‘愛’字不在同體上說, 自不屬同體事. 他那物事自是愛. 這箇是說那無所不愛了, 方能得同體. 若愛, 則是自然愛, 不是同體了方愛. 惟其同體, 所以無所不愛. 所以愛者, 以其有此心也;所以無所不愛者, 以其同體也.” 僩(69이후).
  •  33:90 問: “明道曰‘醫書以手足痿痺爲不仁’云云, ‘可以得仁之體’. 又曰: ‘“能近取譬”, 反身之謂也.’ 又曰: ‘“博施濟衆”, 非聖人不能, 何干仁事! 故特曰夫仁者立人達人, “能近取譬, 可謂仁之方也已”. 使人求之自反, 便見得也. 雖然, 聖人豈不盡仁? 然敎人不得如此指殺.’ 或問‘堯舜其猶病諸’. 伊川曰: ‘聖人之心, 何時而已? ’又曰: ‘聖乃仁之成德. 謂仁爲聖, 譬如雕木爲龍. 木乃仁也, 龍乃聖也, 指木爲龍, 可乎! 故“博施濟衆”, 乃聖人之事. 擧仁而言之, 則“能近取譬”是也.’ 謝氏曰: ‘“博施濟衆”, 亦仁之功用. 然仁之名, 不於此得也. 子貢直以聖爲仁, 則非特不識仁, 倂與聖而不識. 故夫子語之曰: “必也聖乎!” 又擧仁之方也.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亦非仁也, 仁之方所而已. 知方所, 斯可以知仁. 猶觀“天地變化, 草木蕃”, 斯可以知天地之心矣.’ 第二十九章凡八說, 明道五說. 伊川十七說. 今從明道伊川. 謝氏之說大意與第一說同, 故不錄. 明道第五說與伊川第二第十三說, 皆以恕爲仁之方, 大意皆正, 但非解本文, 故不錄. 伊川第一說曰: ‘惟聖人能盡仁道, 然仁可通上下而言. 故曰何事於仁! 必也聖乎! ’又第五說曰: ‘聖則無小大, 至於仁則兼上下小大而言之.’ 又第八說曰: ‘孔子見子貢問得來事大, 故曰何止於仁! 必也聖乎! 蓋仁可以通上下言之, 聖則其極也.’ 又第十二說曰: ‘博施而能濟衆, 固仁也, 而仁不足以盡之, 故曰必也聖乎! ’又第十四說曰: ‘仁在事, 不可以爲聖.’ 此五說, 皆以‘何事於仁’作‘何止於仁’, 故以仁爲有小大上下. 若旣是有小大上下, 則以此章爲子貢指其大與上者問之, 亦可也, 又何以答之曰‘何事於仁’乎? 若聖人以仁爲未足以盡‘博施濟衆’, 則下又當別有說. 今乃論爲仁之方, 恐上下意不貫. 伊川五說, 只說得到‘其猶病諸’處住, 則下文論仁之方不相接, 不如木龍之說, 卻與明道之意合. 明道以‘何事於仁’只作‘何干仁事’, 則下文仁之方自相貫, 又‘功用’字分明. 伊川第三說·第四說·第五·第六說·第十五說, 皆推說‘博施濟衆猶病’, 卽聖人之心何時而已之意, 故不錄. 伊川第九·第十一說, 皆論仁之方, 與謝氏方所之說相類. 此章, 聖人恐子貢便指作仁看, 故但以爲若能由此而求之, 乃可以知仁, 故曰‘仁之方’. 伊川第十七說乃統說‘仁’字大意, 與明道第一說同, 故不錄. 橫渠曰: ‘必聖人之才能弘其道.’ 恐本文無能弘其道之意. 范氏曰: ‘以大爲小.’ 是以仁爲小, 聖爲大也, 恐未穩. 餘說亦寬. 呂氏以博施爲仁, 濟衆爲聖, 未當. 楊氏之說亦正, 但謂‘仁者何事於博施濟衆’, 又恐太過. 則明道所謂‘敎人不得如此指殺’者, 但以仁·聖須分說, 方見仁之體, 非以仁無與於聖也. 尹氏與伊川餘說同, 故不辨.” 曰: “‘何事於仁’, 何止於仁也. ‘必也聖乎, 堯舜其猶病諸’. 此兩句相連讀, 言雖聖人亦有所不能也.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 仁也;‘能近取譬’, 恕也.” 榦(미상). <集義.>
  •  33:91 問: “程子曰: ‘謂仁爲聖, 譬猶雕木爲龍. 木乃仁也, 龍乃聖也, 指木爲龍, 可乎! ’比喩如何?” 曰: “亦有理. 木可雕爲龍, 亦可雕而爲狗, 此仁所以可通上下而言者也. 龍乃物之貴者, 猶聖人爲人倫之至也.” 必大(59-60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