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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자어류/권37 논어19 論語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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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類卷第三十七

  •   論語十九
  •    子罕篇下
  • ∞∞∞∞法語之言章
  •  37:1 “法語之言”, “巽與之言”, 巽, 謂巽順. 與他說, 都是敎他做好事, 如“有言遜于汝志”. 重處在“不改·不繹”. 聖人謂如此等人, 與他說得也不濟事, 故曰: “吾末如之何也已!” 端蒙(50이후).
  •  37:2 植說: “此章集注云: ‘法語, 人所敬憚, 故必從. 然不改, 則面從而已.’ 如漢武帝見汲黯之直, 深所敬憚, 至帳中可其奏, 可謂從矣. 然黯論武帝‘內多慾而外施仁義’, 豈非面從! 集注云: ‘巽言無所乖忤, 故必悅. 然不繹, 又不足以知其微意之所在.’ 如孟子論太王好色·好貨, 齊王豈不悅. 若不知繹, 則徒知古人所謂好色, 不知其能使‘內無怨女, 外無曠夫’;徒知古人所謂好貨, 不知其能使‘居者有積倉, 行者有裹糧’.” 先生因曰: “集注中擧楊氏說, 亦好.” 植(64때).
  • ∞∞∞∞三軍可奪帥章
  •  37:3 志若可奪, 則如三軍之帥被人奪了. 做官奪人志. 志執得定, 故不可奪;執不牢, 也被物欲奪去. 志眞箇是不可奪! 泳(66때).
  • ∞∞∞∞衣敝縕袍章
  •  37:4 “衣敝縕袍”, 是裏面夾衣, 有綿作胎底. 義剛(64이후).
  •  37:5 “衣敝縕袍”, 也有一等人資質自不愛者. 然如此人亦難得. 泳(66때).
  •  37:6 先生曰: “李閎祖云: ‘忮, 是疾人之有;求, 是恥己之無.’ 呂氏之說亦近此意. 然此說又分曉.” 㽦(59때).
  •  37:7 問“子路終身誦之”. 曰: “是自有一般人, 著破衣服在好衣服中, 亦不管者. 子路自是不把這般當事.” 㽦問: “子路卻是能克治. 如‘願車馬, 衣輕裘, 與朋友共, 敝之而無憾’.” 曰: “子路自是恁地人, 有好物事, 猶要與衆人共用了. 上蔡論語中說管仲器小處一段, 極好.” 㽦(59때).
  •  37:8 問: “‘子路終身誦之’, 此子路所以不及顔淵處. 蓋此便是‘願車馬, 衣輕裘, 與朋友共, 敝之而無憾’底意思. 然他將來自誦, 便是‘無那無伐善·施勞’意思.” 曰: “所謂‘終身誦之’, 亦不是他矜伐. 只是將這箇做好底事, ‘終身誦之’, 要常如此, 便別無長進矣.” 又問呂氏“貧與富交, 强者必忮, 弱者必求”之語. 曰: “世間人見富貴底, 不是心裏妒嫉他, 便羨慕他, 只是這般見識爾!” 僩(69이후).
  •  37:9 謝敎問: “‘子路終身誦之’, 夫子何以見得終其身也?” 曰: “只是以大勢恁地. 這處好, 只不合自擔當了, 便止於此, 便是自畫. 大凡十分好底事, 纔自擔, 便也壞了, 所謂‘有其善, 喪厥善’.” 淳(61·70때).
  •  37:10 道怕擔了. “何足以臧!” 可學(62때).
  • ∞∞∞∞知者不惑章
  •  37:11 “知者不惑.” 眞見得分曉, 故不惑. 泳(66때).
  •  37:12 道夫問“仁者不憂”. 曰: “仁者通體是理, 無一點私心. 事之來者雖無窮, 而此之應者各得其度. 所謂‘建諸天地而不悖, 質諸鬼神而無疑, 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 何憂之有!” 驤(60·65때).
  •  37:13 “仁者不憂.” 仁者, 天下之公. 私欲不萌, 而天下之公在我, 何憂之有! 泳(66때).
  •  37:14 或問: “‘仁者不憂’, 但不憂, 似亦未是仁”. 曰: “今人學問百種, 只是要‘克己復禮’. 若能克去私意, 日間純是天理, 自無所憂, 如何不是仁.” 義剛(64이후).
  •  37:15 陳仲亨說“仁者不憂”, 云: “此非仁體, 只是說夫子之事.” 先生曰: “如何又生出這一項情節! 恁地, 則那兩句也須恁地添一說, 始得. 這只是統說. 仁者便是不憂.” 義剛(64이후).
  •  37:16 “勇者不懼.” 氣足以助道義, 故不懼. 故孟子說: “配義與道, 無是, 餒也.” 今有見得道理分曉而反懾怯者, 氣不足也. 泳(66때).
  •  37:17 或問“勇者不懼”, 擧程子“明理可以治懼”之說. 曰: “明理固是能勇, 然便接那‘不懼’未得, 蓋爭一節在, 所以聖人曰: ‘勇者不懼.’” 燾(70때).
  •  37:18 李閎祖問: “論語所說‘勇者不懼’處, 作‘有主則不懼’. 恐‘有主’字明‘勇’字不出.” 曰: “也覺見是如此. 多是一時間下字未穩, 又且恁地備員去.” 因云: “前輩言, 解經命字爲難. 近人解經, 亦間有好處, 但是下語親切, 說得分曉. 若前輩所說, 或有不大故分曉處, 亦不好. 如近來耿氏說易‘女子貞不字’. 伊川說作‘字育’之‘字’. 耿氏說作‘許嫁笄而字’之‘字’, 言‘女子貞不字’者, 謂其未許嫁也, 卻與昏媾之義相通, 亦說得有理.” 又云: “伊川易亦有不分曉處甚多. 如‘益之, 用凶事’, 作凶荒之‘凶’, 直指刺史·郡守而言. 在當時未見有刺史·郡守, 豈可以此說. 某謂‘益之, 用凶事’者, 言人臣之益君, 是責難於君之時, 必以危言鯁論恐動其君而益之, 雖以中而行, 然必用圭以通其信. 若不用圭而通, 又非忠以益於君也.” 卓(미상).
  •  37:19 行夫說“仁者不憂”一章. 曰: “‘勇者不懼’, 勇是一箇果勇必行之意, 說‘不懼’也易見. ‘知者不惑’, 知是一箇分辨不亂之意, 說‘不惑’也易見. 惟是仁如何會不憂? 這須思之.” 行夫云: “仁者順理, 故不憂. 若只順這道理做去, 自是無憂.” 曰: “意思也是如此, 更須細思之.” 久之, 行夫復云云. 曰: “畢竟也說得粗. 仁者所以無憂者, 止緣仁者之心便是一箇道理. 看是甚麽事來, 不問大小, 改頭換面來, 自家此心各各是一箇道理應副去. 不待事來, 方始安排, 心便是理了. 不是方見得道理合如此做, 不是方去恁地做.” 賀孫(62이후). <恪錄別出.>
  •  37:20 蔡行夫問“仁者不憂”一章. 曰: “知不惑, 勇不懼, 卻易理會. ‘仁者不憂’, 須思量仁者如何會不憂.” 蔡云: “莫只是無私否?” <方子錄云: “或曰: ‘仁者無私心, 故樂天而不憂.’”> 曰: “固是無私. 然所以不憂者, 須看得透, 方得.” 楊至之云: “是人欲淨盡, 自然樂否?” 曰: “此亦只是貌說.” 洪慶問: “先生說是如何?” 曰: “仁者心便是理, 看有甚事來, 便有道理應他, 所以不憂. <方子錄云: “仁者理卽是心, 心卽是理. 有一事來, 便有一理以應之, 所以無憂.” 恪錄一作: “仁者心與理一, 心純是這道理. 看甚麽事來, 自有這道理在處置他, 自不煩惱.”> 人所以憂者, 只是卒然遇事, 未有一箇道理應他, 便不免有憂.” <恪錄一作: “今人有這事, 卻無道理, 便處置不來, 所以憂.” 從周錄云: “人所以有憂者, 只是處未得.”> 恪(64때).
  •  37:21 方毅父問: “‘知者不惑’, 明理便能無私否?” 曰: “也有人明理而不能去私慾者. 然去私慾, 必先明理. 無私慾, 則不屈於物, 故勇. 惟聖人自誠而明, 可以先言仁, 後言知. 至於敎人, 當以知爲先.” 銖(67이후). <時擧少異.>
  •  37:22 先生說“知者不惑”章: “惟不惑不憂, 便生得這勇來.” 植(64때).
  •  37:23 問“知者不惑”章. 曰: “有仁·知而後有勇, 然而仁·知又少勇不得. 蓋雖曰‘仁能守之’, 只有這勇方能守得到頭, 方能接得去. 若無這勇, 則雖有仁·知·少間亦恐會放倒了. 所以中庸說‘仁·知·勇三者’. 勇, 本是箇沒緊要底物事. 然仁·知不是勇, 則做不到頭, 半塗而廢.” 燾(70때).
  •  37:24 或問: “‘仁者不憂, 知者不惑, 勇者不懼’, 何以與前面‘知者不惑, 仁者不憂, 勇者不懼’, 次序不同?” 曰: “成德以仁爲先, 進學以知爲先, 此誠而明, 明而誠也.” “中庸言三德之序如何?” 曰: “亦爲學者言也.” 問: “何以勇皆在後?” 曰: “末後做工夫不退轉, 此方是勇.” 銖(67이후).
  •  37:25 或問: “人之所以憂·惑·懼者, 只是窮理不盡, 故如此. 若窮盡天下之理, 則何憂何懼之有? 因其無所憂, 故名之曰仁;因其無所惑, 故名之曰知;因其無所懼, 故名之曰勇. 不知二說孰是?” 曰: “仁者隨所寓而安, 自是不憂;知者所見明, 自是不惑;勇者所守定, 自是不懼. 夫不憂·不惑·不懼, 自有次第.” 或曰: “勇於義, 是義理之勇. 如孟施舍·北宮黝, 皆血氣之勇.” <人傑錄云: “或曰: ‘勇是勇於義, 或是武勇之勇? ’曰: ‘大槪統言之, 如孟施舍北宮黝, 皆血氣之勇.’”> 曰: “三者也須窮理克復, 方得. 只如此說, 不濟事.” 去僞(46때).
  •  37:26 問: “‘知者不惑’, 集注: ‘知以知之, 仁以守之, 勇以終之.’ 看此三句, 恐知是致知·格物, 仁是存養, 勇是克治之功.” 先生首肯, 曰: “是. 勇是持守堅固.” 問: “中庸‘力行近乎仁’, 又似‘勇者不懼’意思.” 曰: “交互說, 都是. 如‘或生而知之, 或學而知之, 或困而知之’, 三知都是知;‘或安而行之, 或利而行之, 或勉强而行之’, 三行都是仁;‘好學近乎知, 力行近乎仁, 知恥近乎勇’, 三近都是勇.” 宙.
  • ∞∞∞∞可與共學章
  •  37:27 “可與共學”, 有志於此;“可與適道”, 已看見路脈;“可與立”, 能有所立;“可與權”, 遭變事而知其宜, 此只是大綱如此說. 可學(62때).
  •  37:28 問“可與適道”章. 曰: “這箇只說世人可與共學底, 未必便可與適道;可與適道底, 未必便可與立;可與立底, 未必便可與權. 學時, 須便敎可適道;適道, 便更敎立去;立, 便須敎權去.” 植(64때).
  •  37:29 或問: “‘可與立’, 是如‘嫂叔不通問’;‘可與權’, 是‘嫂溺援之以手’?” 曰: “然.” 燾(70때).
  •  37:30 問: “權, 地位如何?” 曰: “大賢已上.” 可學(62때).
  •  37:31 權, 是稱量敎子細著. 閎祖(59이후).
  •  37:32 問: “權便是義否?” 曰: “權是用那義底.” 問: “中便是時措之宜否?” 曰: “以義權之, 而後得中. 義似稱, 權是將這稱去稱量, 中是物得其平處.” 僩(69이후).
  •  37:33 經自經, 權自權. 但經有不可行處, 而至於用權, 此權所以合經也, 如湯·武事, 伊·周事, 嫂溺則援事. 常如風和日暖, 固好;變如迅雷烈風. 若無迅雷烈風, 則都旱了, 不可以爲常. 泳(66때).
  •  37:34 蘇宜久問“可與權”. 曰: “權與經, 不可謂是一件物事. 畢竟權自是權, 經自是經. 但非漢儒所謂權變·權術之說. 聖人之權, 雖異於經, 其權亦是事體到那時, 合恁地做, 方好.” 植(64때). 時擧同.
  •  37:35 “可與立, 未可與權”, 亦是甚不得已, 方說此話. 然須是聖人, 方可與權. 若以顔子之賢, 恐也不敢議此. “磨而不磷, 涅而不緇.” 而今人才磨便磷, 才涅便緇, 如何更說權變? 所謂“未學行, 先學走”也. 僩(69이후).
  •  37:36 先生因說: “‘可與立, 未可與權’, 權處是道理上面更有一重道理. 如君子小人, 君子固當用, 小人固當去. 然方當小人進用時, 猝乍要用君子, 也未得. 當其深根固蒂時, 便要去他, 卽爲所害. 這裏須斟酌時宜, 便知箇緩急深淺, 始得.” 或言: “本朝人才過於漢唐, 而治效不及者, 緣漢唐不去攻小人, 本朝專要去小人, 所以如此.” 曰: “如此說, 所謂‘內君子, 外小人’, 古人且胡亂恁地說, 不知何等議論! 永嘉學問專去利害上計較, 恐出此.” 又曰: “‘正其誼不謀其利, 明其道不計其功.’ 正其誼, 則利自在;明其道, 則功自在. 專去計較利害, 定未必有利, 未必有功.” 㝢(61이후).
  •  37:37 叔重問: “程子云: ‘權者, 言稱錘之義也. 何物以爲權? 義是也. 然也只是說到義. 義以上更難說, 在人自看如何.’ 此意如何看?” 曰: “此如有人犯一罪, 性之剛者以爲可誅, 性之寬者以爲可恕, 槪之以義, 皆未是合宜. 此則全在權量之精審, 然後親審不差. 欲其權量精審, 是他平日涵養本原, 此心虛明純一, 自然權量精審. 伊川常云: ‘敬以直內, 則義以方外;義以爲質, 則禮以行之.’” 時擧(64이후).
  •  37:38 問經·權之別. 曰: “經與權, 須還他中央有箇界分. 如程先生說, 則無界分矣. 程先生‘權卽經’之說, 其意蓋恐人離了經, 然一滾來滾去, 則經與權都鶻突沒理會了.” 又問: “權是稱錘也. 稱衡是經否?” 曰: “這箇以物譬之, 難得親切.” 久之, 曰: “稱得平, 不可增加些子, 是經;到得物重衡昂, 移退是權, 依舊得平, 便是合道, 故反經亦須合道也.” 燾(70때).
  •  37:39 問經·權. 曰: “權者, 乃是到這地頭, 道理合當恁地做, 故雖異於經, 而實亦經也. 且如冬月便合著綿向火, 此是經. 忽然一日煖, 則亦須使扇, 當風坐, 此便是權. 伊川謂‘權只是經’, 意亦如此. 但說‘經’字太重, 若偏了. 漢儒‘反經合道’之說, 卻說得‘經·權’兩字分曉. 但他說權, 遂謂反了經, 一向流於變詐, 則非矣.” 義剛(64이후).
  •  37:40 用之問: “‘權也者, 反經而合於道’, 此語亦好.” 曰: “若淺說, 亦不妨. 伊川以爲權便是經. 某以爲反經而合於道, 乃所以爲經. 如征伐視揖遜, 放廢視臣事, 豈得是常事? 但終是正也.” 賀孫(62이후).
  •  37:41 或問: “伊川云: ‘權卽是經.’ 漢儒云: ‘反經合道.’ 其說如何?” 曰: “伊川所說權, 是說這處合恁地做, 便是正理, 須是曉得他意. 漢儒語亦未十分有病, 但他意卻是橫說, 一向不合道理, 胡做了.” 又曰: “‘男女授受不親’, 是常經合恁地. ‘嫂溺, 援之以手’, 亦是道理合恁地, 但不是每常底道理了. 譬如冬月衣裘附火, 是常理也. 忽然天氣做熱, 便須衣夾揮扇, 然便不是每常底常理了. 公羊就宋人執祭仲處, 說得權又怪異了.” 又曰: “經是已定之權, 權是未定之經.” 義剛(64이후).
  •  37:42 吳伯英問: “伊川言‘權卽是經’, 何也?” 曰: “某常謂不必如此說. 孟子分明說: ‘男女授受不親, 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 權也.’ 權與經豈容無辨! 但是伊川見漢儒只管言反經是權, 恐後世無忌憚者皆得借權以自飾, 因有此論耳. 然經畢竟是常, 權畢竟是變.” 又問: “某欲以‘義’字言權, 如何?” 曰: “義者, 宜也. 權固是宜, 經獨不宜乎?” 壯祖(미상).
  •  37:43 問: “經·權不同, 而程子云: ‘權卽經也.’” 曰: “固是不同: 經是萬世常行之道, 權是不得已而用之, 大槪不可用時多.” 又曰: “權是時中, 不中, 則無以爲權矣.” 賜(66이후).
  •  37:44 或問: “‘反經合道’之說, 程先生不取, 乃云‘不必說權, 權卽是經’, 如何?” 曰: “某常以爲程先生不必如此說, 是多說了. 經者, 道之常也;權者, 道之變也. 道是箇統體, 貫乎經與權. 如程先生之說, 則鶻突了. 所謂經, 衆人與學者皆能循之;至於權, 則非聖賢不能行也.” 燾(70때).
  •  37:45 或有書來問經·權. 先生曰: “程子固曰: ‘權卽經也.’ 人須著子細看, 此項大段要子細. 經是萬世常行之道, 權是不得已而用之, 須是合義也. 如湯放桀, 武王伐紂, 伊尹放太甲, 此是權也. 若日日時時用之, 則成甚世界了!” 或云: “權莫是中否?” 曰: “是此一時之中. 不中, 則無以爲權矣. 然舜禹之後六七百年方有湯;湯之後又六七百年方有武王. 權也是難說. 故夫子曰: ‘可與立, 未可與權.’ 到得可與權時節, 也是地位太煞高了也.” 祖道(68때).
  •  37:46 或問經與權之義. 曰: “公羊以‘反經合道’爲權, 伊川以爲非. 若平看, 反經亦未爲不是. 且如君臣兄弟, 是天地之常經, 不可易者. 湯武之誅桀紂, 卻是以臣弑君;周公之誅管蔡, 卻是以弟殺兄, 豈不是反經! 但時節到這裏, 道理當恁地做, 雖然反經, 卻自合道理. 但反經而不合道理, 則不可. 若合道理, 亦何害於經乎!” 又曰: “合於權, 便是經在其中.” 正甫謂: “‘權·義擧而皇極立’, 權·義只相似.” 曰: “義可以總括得經·權, 不可將來對權. 義當守經, 則守經;義當用權, 則用權, 所以謂義可以總括得經·權. 若可權·義並言, 如以兩字對一字, 當云‘經·權擧’乃可. 伊川曰: ‘惟義無對.’ 伊川所謂‘權便是經’, 亦少分別. 須是分別經·權自是兩物;到得合於權, 便自與經無異, 如此說乃可.” 恪(64때).
  •  37:47 問: “‘可與立’, 如何是立?” 曰: “立, 是見得那正當底道理分明了, 不爲事物所遷惑.” 又問: “程子謂‘權只是經’, 先生謂: ‘以孟子援嫂之事例之, 則權與經亦當有辨.’ 莫是經是一定之理, 權則是隨事以取中;旣是中, 則與經不異否?” 曰: “經, 是常行道理. 權, 則是那常理行不得處, 不得已而有所通變底道理. 權得其中, 固是與經不異, 畢竟權則可暫而不可常. 如堯舜揖遜, 湯武征誅, 此是權也, 豈可常行乎! 觀聖人此意, 畢竟是未許人用‘權’字. 學者須當先理會這正底道理. 且如朝廷之上, 辨別君子小人, 君子則進之, 小人則去之, 此便是正當底道理. 今人不去理會此, 卻說小人亦不可盡去, 須放他一路, 不爾, 反能害人. 自古固有以此而濟事者, 但終非可常行之理. 若是君子小人常常並進, 則豈可也?” 廣(65이후).
  •  37:48 亞夫問“可與立, 未可與權”. 曰: “漢儒謂‘反經合道’爲權;伊川說‘權是經所不及者’. 權與經固是兩義, 然論權而全離乎經, 則不是. 蓋權是不常用底物事. 如人之病, 熱病者當服敘藥, 冷病者當服熱藥, 此是常理. 然有時有熱病, 卻用熱藥去發他病者;亦有冷病, 卻用冷藥去發他病者, 此皆是不可常論者. 然須是下得是方可. 若有毫釐之差, 便至於殺人, 不是則劇. 然若用得是, 便是少他不得, 便是合用這箇物事. 旣是合用, 此權也, 所以爲經也. 大抵漢儒說權, 是離了箇經說;伊川說權, 便道權只在經裏面. 且如周公誅管蔡, 與唐太宗殺建成元吉, 其推刃於同氣者雖同, 而所以殺之者則異. 蓋管蔡與商之遺民謀危王室, 此是得罪於天下, 得罪於宗廟, 蓋不得不誅之也. 若太宗, 則分明是爭天下. 故周公可以謂之權, 而太宗不可謂之權. 孟子曰: ‘有伊尹之志則可, 無伊尹之志則簒也.’ 故在伊尹可以謂之權, 而在他人則不可也. 權是最難用底物事, 故聖人亦罕言之. 自非大賢以上, 自見得這道理合是恁地, 了不得也.” 時擧(64이후).
  •  37:49 因論“經·權”二字, 曰: “漢儒謂‘權者, 反經合道’, 卻是權與經全然相反;伊川非之, 是矣. 然卻又曰‘其實未嘗反經’, 權與經又卻是一箇, 略無分別. 恐如此又不得. 權固不離於經, 看‘可與立, 未可與權’, 及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事’, 毫釐之間, 亦當有辨.” 文蔚曰: “經是常行之理, 權是適變處.” 曰: “大綱說, 固是如此. 要就程子說中分別一箇異同, 須更精微.” 文蔚曰: “權只是經之用. 且如稱衡有許多星兩, 一定而不可易. 權往來稱物, 使輕重恰好, 此便是經之用.” 曰: “亦不相似. 大綱都是, 只爭些子. 伊川又云: ‘權是經所不及者.’ 此說方盡. 經只是一箇大綱, 權是那精微曲折處. 且如君仁臣忠, 父慈子孝, 此是經常之道, 如何動得! 其間有該不盡處, 須是用權. 權卽細密, 非見理大段精審, 不能識此. ‘可與立’, 便是可與經, 卻‘未可與權’, 此見經權毫釐之間分別處. 莊子曰: ‘小變而不失其大常.’” 或曰: “莊子意思又別.” 曰: “他大槪亦是如此, 但未知他將甚做大常.” 文蔚(59이후). <僩錄別出.>
  •  37:50 經與權之分, 諸人說皆不合. 曰: “若說權自權, 經自經, 不相干涉, 固不可. 若說事須用權, 經須權而行, 權只是經, 則權與經又全無分別. 觀孔子曰‘可與立, 未可與權’;孟子曰‘嫂溺援之以手’, 則權與經須有異處. 雖有異, 而權實不離乎經也. 這裏所爭只毫釐, 只是諸公心粗, 看不子細. 伊川說: ‘權只是經’, 恐也未盡. 嘗記龜山云: ‘權者, 經之所不及.’ 這說卻好. 蓋經者只是存得箇大法, 正當底道理而已. 蓋精微曲折處, 固非經之所能盡也. 所謂權者, 於精微曲折處曲盡其宜, 以濟經之所不及耳. 所以說‘中之爲貴者權’, 權者卽是經之要妙處也. 如漢儒說‘反經合道’, 此語亦未甚病. 蓋事也有那反經底時節, 只是不可說事事要反經, 又不可說全不反經. 如君令臣從, 父慈子孝, 此經也. 若君臣父子皆如此, 固好. 然事有必不得已處, 經所行不得處, 也只得反經, 依舊不離乎經耳, 所以貴乎權也. 孔子曰: ‘可與立, 未可與權.’ 立便是經. ‘可與立’, 則能守箇經, 有所執立矣, 卻說‘未可與權’. 以此觀之, 權乃經之要妙微密處. 非見道理之精密·透徹·純熟者, 不足以語權也.” 又曰: “莊子曰‘小變而不失其大常’, 便是經權之別.” 或曰: “恐莊子意思又別.” 曰: “他大槪亦是如此, 只不知他把甚麽做大常.” 又云: “事有緩急, 理有小大, 這樣處皆須以權稱之.” 們問: “‘子莫執中.’ 程子之解經便是權, 則權字又似海說. 如云‘時措之宜’, 事事皆有自然之中, 則似事事皆用權. 以孟子‘嫂溺援之以手’言之, 則‘權’字須有別.” 曰: “‘執中無權’, 這‘權’字稍輕, 可以如此說. ‘嫂溺援之以手’之權, 這‘權’字卻又重, 亦有深淺也.” 僩(69이후).
  •  37:51 問: “伊川謂‘權只是經’, 如何?” 曰: “程子說得卻不活絡. 如漢儒之說權, 卻自曉然. 曉得程子說底, 得知權也是常理;曉不得他說底, 經權卻鶻突了. 某之說, 非是異程子之說, 只是須與他分別, 經是經, 權是權. 且如‘冬日則飮湯, 夏日則飮水’, 此是經也. 有時天之氣變, 則冬日須著飮水, 夏日須著飮湯, 此是權也. 權是礙著經行不得處, 方使用得, 然卻依前是常理, 只是不可數數用. 如‘舜不告而娶’, 豈不是怪差事? 以孟子觀之, 那時合如此處. 然使人人不告而娶, 豈不亂大倫? 所以不可常用.” 賜(66이후). 蘷孫錄詳, 別出.
  •  37:52 問經·權. 曰: “‘冬日則飮湯, 夏日則飮水’, 此是經也. 有時行不得處, 冬日須飮水, 夏日則飮湯, 此是權也. 此又依前是經. 但經是可常之理, 權是礙著經行不得處, 方始用權. 然當那時卻是常理. 如“舜不告而娶”, 是箇怪差底事. 然以孟子觀之, 卻也是常理. 只是不可常用. 如人人不告而娶, 大倫都亂了! <因推說湯武事.> 伊川說‘權卻是經’, 卻說得死了, 不活. 如某說, 非是異伊川說, 卽是須爲他分別, 經是經, 權是權. 如漢儒反經之說, 卻經·權曉然在眼前. 伊川說, 曉得底卻知得權也是常理, 曉不得底卻鶻突了. 如大過卦說: ‘道無不中, 無不常. 聖人有小過, 無大過.’ 某謂不須恁地說, 聖人旣說有大過, 直是有此事. 但云‘大過亦是常理’, 則得. 因擧晉州蒲事, 云: “某舊不曉文定之意. 後以問其孫伯逢. 他言此處有意思, 但難說出. 如左氏分明有稱晉君無道之說. 厲公信有罪, 但廢之可也. 欒書中行偃直殺之則不是. 然畢竟厲公有罪, 故難說出. 後必有曉此意者.” 蘷孫(68이후).
  •  37:53 問: “‘可與立, 未可與權’, 看來‘權’字亦有兩樣. 伊川以權只是經, 蓋每日事事物物上稱量箇輕重處置, 此權也, 權而不離乎經也. 若論堯舜禪遜, 湯武放伐, 此又是大底權, 是所謂‘反經合道’者也.” 曰: “只一般, 但有小大之異耳. 如堯舜之禪遜是遜, 與人遜一盆水也是遜;湯武放伐是爭, 爭一箇彈丸也是爭. 康節詩所謂‘唐虞玉帛煙光紫, 湯武干戈草色萋’, 大小不同而已矣. ‘堯夫非是愛吟詩’, 正此意也. 伊川說‘經·權’字, 將經做箇大底物事, 經卻包得那箇權, 此說本好. 只是據聖人說‘可與立, 未可與權’, 須是還他是兩箇字, 經自是經, 權自是權. 若如伊川說, 便用廢了那‘權’字始得. 只是雖是權, 依舊不離那經, 權只是經之變. 如冬日須向火, 忽然一日大熱, 須著使扇, 這便是反經. 今須是曉得孔子說, 又曉伊川之說, 方得. 若相把做一說, 如兩脚相倂, 便行不得. 須還他是兩隻脚, 雖是兩隻, 依舊是脚.” 又曰: “若不是大聖賢用權, 少間出入, 便易得走作.” 僩(69이후).
  •  37:54 恭父問“可與立, 未可與權”. 曰: “‘可與立’者, 能處置得常事;‘可與權’者, 卽能處置得變事. 雖是處變事, 而所謂處置常事, 意思只在‘井以辨義, 巽以行權’. 此說義與權自不同. 漢儒有反經之說, 只緣將論語下文‘偏其反而’誤作一章解, 故其說相承曼衍. 且看集義中諸儒之說, 莫不連下文. 獨是范純夫不如此說, 蘇氏亦不如此說, 自以‘唐棣之華’爲下截. 程子所說漢儒之誤, 固是如此. 要之, ‘反經合道’一句, 細思之亦通. 緣‘權’字與‘經’字對說. 纔說權, 便是變卻那箇, 須謂之反可也. 然雖是反那經, 卻不悖於道;雖與經不同, 而其道一也. 因知道伊川之說, 斷然經自是經, 權亦是經, 漢儒反經之說不是. 此說不可不知. 然細與推考, 其言亦無害, 此說亦不可不知. ‘義’字大, 自包得經與權, 自在經與權過接處. 如事合當如此區處, 是常法如此, 固是經;若合當如此, 亦是義當守其常. 事合當如此區處, 卻變了常法恁地區處, 固是權;若合當恁地, 亦是義當通其變. 文中子云: ‘權義擧而皇極立.’ 若云‘經·權擧’, 則無害. 今云‘權·義擧’, 則‘義’字下不得. 何故? 卻是將義來當權. 不知經自是義, 權亦是義, ‘義’字兼經·權而用之. 若以義對經, 恰似將一箇包兩物之物, 對著包一物之物.” 行夫云: “經便是權.” 曰: “不是說經便是權. 經自是經, 權自是權. 但是雖反經而能合道, 卻無背於經. 如人兩脚相似, 左脚自是左脚, 右脚自是右脚, 行時須一脚先, 一脚後, 相待而行, 方始行得. 不可將左脚便喚做右脚, 右脚便喚做左脚. 繫辭旣說‘井以辨義’, 又說‘井居其所而遷’. 井是不可動底物事, 水卻可隨所汲而往. 如道之正體卻一定於此, 而隨事制宜, 自莫不當. 所以說‘井以辨義’, 又云: ‘井居其所而遷.’” 賀孫(62이후).
  • ∞∞∞∞唐棣之華章
  •  37:55 問“唐棣之華, 偏其反而”. 曰: “此自是一篇詩, 與今常棣之詩別. 常, 音裳. 爾雅: ‘棣, 栘, 似白楊, 江東呼夫栘. 常棣, 棣, 子如櫻桃可食.’ 自是兩般物. 此逸詩, 不知當時詩人思箇甚底. 東坡謂‘思賢而不得之詩’, 看來未必是思賢. 但夫子大槪止是取下面兩句云: ‘人但不思, 思則何遠之有! ’初不與上面說權處是一段. ‘唐棣之華’而下, 自是一段. 緣漢儒合上文爲一章, 故誤認‘偏其反而’爲‘反經合道’, 所以錯了. 晉書於一處引‘偏’字作‘翩’, ‘反’作平聲, 言其花有翩反飛動之意. 今無此詩, 不可考據, 故不可立爲定說.” 去僞(46때).
  •  37:56 或問“未之思也, 夫何遠之有”一章. 時擧因云: “人心放之甚易, 然反之亦甚易.” 曰: “反之固易, 但恐不能得他久存爾.” 時擧(64이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