페이지:병학지남.pdf/106

위키문헌 ― 우리 모두의 도서관.
이 페이지는 아직 교정을 보지 않았습니다

呼開門卽開船門鳴金吹打止先分總哨官捕盜乘脚船聽候 于座船下牢子報官哨進各上座船分班參見【分總兩跪一揖哨官捕盜兩跪 兩揖】畢回還各船

  招官旗 第五

中軍稟掌號笛聚官旗聽發放命起應退卽吹號笛各分總把 哨捕舵碇繚隊長人等俱用脚船湊至座船下布告官分付官 旗過來將脚船挨次列在座船兩邊捕盜以上俱上座船列定 【或跪在小船不必入座船】舵工以下至隊長各三板小船上跪

  官哨發放 第六

布告官發放曰官旗聽著應耳聽金鼓應眼視旌旗應駕船如 馬應見賊爭先應同舟共命應船各爲戰應縱逃賊舟軍法不 貸應發放畢官哨挨次報叩頭命起應退

  舵繚碇隊長發放 第七

次舵工聽著應一舟之功全賴爾輩應將舵斜開不能直射賊 舟者斬首示衆應報舵工叩頭分付舵工起去次繚手聽著應 見賊減帆使風用奸應縱逃賊舟斬首示衆應報繚手叩頭分 付繚手起去次碇手聽著應聞報賊至起碇不速應事到緊急 不肯棄碇應以致悟事軍法不貸應報碇手叩頭分付碇手起 去次隊長聽著應各兵分有兼藝應遠近務要中機應爾等專 司督催應不許先自錯亂應遠近違令畏避躱奸爾與同罪應 報隊長叩頭分付隊長起去

  官旗下地方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