담헌서/내집 1권/삼경문변
詩經辨疑
[편집]- 余觀三洲日錄。詩解多新可意而亦有所疑。逐條論辨。
卷耳說。楊升庵亦有此說。以金罍兕觥。亦爲文王事。如是則徒叙載驅歷險之勞而無思望懷遠之苦。非但文體之不當。亦是人情之未宜。恐未然。
樛木君子二字。說得甚好。集註之必作小君。甚可疑。漢廣章。恐看太深而意反晦。思太巧而語反絞。錯薪楚蔞。恐只取於興而無取於義。自託卑劣之云。恐失詩人之意。
小星取義。當備一說。
燕燕之解。甚精巧。
終風說。亦自成說。但下曀字語疊。終不如本註之順。初未晴霽者似矣。但言不日又曀。則晴霽之意。自在其中。恐不必疑。
睍睨煥鮮之義。甚善。但關關雎鳩。載好其音。非不成說。語恐太過。
雉鳴求牡。亦說得甚精。但牝鷄雄狐。已見小註。想朱子已商量取舍之。非思之不到此也。且雖有錯言。字義則有定。雉之求雄。本非異事。濟不濡軌。言太不類。本註之解。恐未偶然。
姑娣說甚明爽。劉氏姑娣爲媵之說。恐錯。
駕言出遊。如此說甚妥順。但竹竿末章則註說恐不可易。
重較二字。說得確正順理。河廣之爲興體。甚當。
伯兮心痗。甚於首疾。語勢自有輕重。恐不必疑。只終不忍忘不求此草云者。誠若艱晦。甚可疑。
黍離此何人哉。亦成一說。但太深密。似非正義。本註亡此國者爲誰云者。語自有下落。文勢亦豈至於斷絶乎。
君子陽陽之爲前篇婦人所作。誠丁寧。
楊之水調發不均之云。與懷哉懷哉。不相襯切。恐未妥。恨家人之不同戍。正與婦人在軍中。兵氣恐不揚者同意。非眞望其從己也。思念之深。語勢自然。
葛藟當在山谷之說。甚當。
著章果未詳。
園桃之興。恐不必疑。
陟岵。亦推得切當。但連床云云。恐非正義。
伐檀註解。果甚可疑。
碩鼠警之云云。甚當。
采苓兩說。皆上說恐是正義。
權輿廈屋之爲大俎。恐甚當。非特魯頌大房爲可據也。字書云。廈屋。大俎也。禮周人房俎。盖以其制之有似乎房屋故耳。
衡門喜獨宿之說。恐未然。豈其聚妻云云者。是縞衣綦巾聊樂我員之意。豈獨宿之云哉。且男女居室。人之大倫。老而無妻。人之不幸。若喜於獨宿。恬然不以爲意。不幾於滅絶天倫者乎。
防巢丘麻。此淫奔之辭。自入於可戒之類。若以此爲不足爲戒者。則凡桑中風雨之詩。皆在刊去之類矣。何獨於此而疑之乎。刪之爲編次。恐近附會。檜曹居變風之末。豳風居風雅之間。聖人之意。决非偶然。
七月上下之間。果可疑。
伐柯兩章。皆言婚事。如螽斯已有其例。且我覯之子。與九罭之文同。恐無可疑。
十月之交。日月右行。此引曆家之言。故與書註不同。右行左行。其歸則一。然以理推之。左行者恐勝。
揚之水。兄弟之爲婚姻。果涉牽强。
溱洧刺冶遊之云。亦通。
正月好言自古。亦可備一說。
小宛日邁月征。恐是泛言。各相將進之義。人一己百。看似太深。
質諸神明。不如禔身小心者。未見其必然。
其嘯也歌註曰。嘯。蹙口出聲。以舒憤懣之氣。言其悔時也。此甚可疑。嘯者。悲恨不平之意。當其悔時。何悲恨不平之有哉。若以爲舒去其前日憤懣之氣云爾。則恐語若巧合而意甚不倫。盖不我過則宜其有嘯矣。及其過則宜其有歌矣。而前時之憤懣。變爲今日之和樂。此亦猶前二章之意。但有淺深之不同。而幷言其前日悲恨之狀。則末段合尖。亦是文勢之宜尒。
不我能慉。婦人不當望養於其夫。恐慉育也。不謂我善於生育也。
賈用不售。此比體。豈以單句而不言歟。
曷至哉。以下文曷其有估例之。則恐何時來至之意。輔氏知所在則思有所向者。近於附會。
抑磬控忌。磬之爲騁馬。恐近附會。且服驂之如舞如手。已見其善御矣。何必更叙於此乎。恐磬抑身也。所謂磬折是也。控彎弓也。所謂控弦是也。彎弓者必抑其身。旣磬旣控。乃縱乃送。序不亂而文甚密。下章釋掤鬯弓。言射而不及御。亦可爲證。
中軍作好。恐軍中遊戱之意。而高克自在其中。必以中軍爲克居車之中者。可疑。
洵直且侯此直字。恐當釋以正直之直。
舍命不渝。以命爲所受之理者。恐太深。盖曰雖當舍生之時。不變其平生之所守云爾。
著之不親迎。本自小序。而呂氏仍之。今考其文。別無可證。此安知非作於入門以後之詩耶。
南山下二章謂刺魯桓者。可疑。此與上章。文不少變而忽入他事。詩人筆法。豈若是之糢糊乎。使之窮欲云者。語甚牽强。恐不若並謂刺襄公之爲順。盖言聚妻者必告父母。匪媒不得。今襄公旣告旣媒。以得其妻。曷又不告不媒。窮禽獸之慾於文姜哉。
敝筍。從序說爲刺桓公固好。而必以爲莊公。可疑。
抑若揚兮註說。甚可疑。他人稱道之言。語甚突兀不倫。恐是或抑或揚。無不中節之義。如進則揖之。退則揚之之類。
泉水章父母終而不得歸者。本自序說。而集註仍之。今考其文。別無可據。恐因其思而不得歸。而附會其說。甚可疑。此恐新婚之女思其家而作。如曰遠父母兄弟而問諸姑娣。則此爲遠離之懷而已。若父母已亡則豈如是下語耶。如旋車言邁者。尤可爲新婚之證。盖年少女子離親遠嫁。才到夫家。事多齟齬。思家之心。倍於他時。但乍至旋歸。不合事理。故有終不得歸耳。
伐檀詩註。解甚可疑。伐檀爲車。將以行陸。今乃置之河干而無所用焉。則迷劣甚矣。雖其甘心窮餓。不以爲悔。亦不過愚而不濫者而已。何足爲賢者乎。恐此伐檀之處。適在於江上。或伐之他山。將以浮筏而運致己處。亦非異事。賢者身自用力。伐木于山。運置于江上。將以爲車。任載取用。其勞苦甚矣。猶且不憚曰不耕不獵。何以得食乎。故雖身卑事如此而不以爲悔。詩人因歎之曰。是眞能不空食者。其意恐甚明白。小戎章鏤膺。恐人之當胸。所以帶䩨者。若爲馬帶。則與交䩨二弓。文不相屬。
晨風註百里之妻未必秦女。證以秦俗。恐未必然。
衡門泌之洋洋。恐是遊魚之謂。如子產校人之語。可見。盖謂釣泉之魚。足以療飢以自樂。故不必想望於魴鯉之美也。此雖非正義。可備一說。
侯人首章。以侯人之戈祋興之子之赤芾。恐只泛言乘軒者之多。下章始言其不稱而刺之。今以宜何二字。揷入於兩段之下。文理未妥。語意牽强。
車攻助我擧柴。恐是火烈俱擧之意。不必訓以㧘字。如此則下章馳射方有序而不亂。不然則語甚倒錯。節南山不問不仕勿罔君子註。以君子爲指王。如此則與下小人字不相應。且其所解。頗若艱晦。恐謂以不通問於己。不從仕於己。勿罔君子而陷之云。惡其高潔。擠陷異己。此小人之常事。於文於義。恐皆允合。十月之交。恐前此有月食之變。故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下章曰彼月而微。則維其常。此日而微。于何不臧。集註宜虧與不宜虧云者。當以釋下章於此。則恐甚牽强。
小宛溫溫恭人。如集于木。惴惴小心。如臨于谷。小註輔氏所謂指他人者。恐未然。恭人者。敬以待人也。小心者。卑以持己也。戰兢履氷。又合而言之。此六句。恐是卦體之辭。如屈原靈氛之占。班固峻谷之夢。非眞有是事。姑托斯以見己志而已。
蓼莪出入腹我。恐是出入於懷抱之義。
南山飄風。似比當時刑法之峻猛。
大東糾糾葛屨可以履霜。似是佻佻公子行彼周行之興。
雨無正戎成不退飢成不遂。集註恐未妥。此盖言爲臣之道。兵寇旣成則身不可退。飢饉旣成則退不可遂。今乃我獨日瘁而諸君莫肯用訊。聽言則答而已。一有譖言。遽已奉身而退。此乃據理而責其不當退。上下退字。一串貫來。恐不可異看。
維曰于仕。孔棘且殆。蘇氏所謂人皆往仕者。可疑。此乃責離去者之詩。當是之時。大夫諸侯莫肯夙夜。如非皇父仲允之徒乘時潝泚尸位冒進者。則豈有曰往仕而不知其急且危者耶。此恐是只言當時從仕之難。而下言謂爾遷于王都者。謂人臣之道不可以安危而易節。榮辱而改心。此恐明白。
文王首章言旣沒之後者。甚可疑。下章以寧緝煕。皆言其生時。則首章之獨言沒後。於文於理。俱爲不當。恐不必以春秋追命之詞而註解如此。盖在上者。在君王之位也。於昭于天者。其德之明合于上帝也。陟降猶言動止。在帝左右。言昭事上帝。不顯亦臨也。
시경변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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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傳問疑
[편집]烈風雷雨不迷。小註主蔡之說。恐亦有見。風雷不驚。中人多魄者。亦自能之。此何足以贊舜乎。且克從時叙穆穆。皆自彼而言。此獨以舜而言。亦恐乖例。而汝陟帝位。此無二日之嫌耶。
類禋望徧。若告以攝位。則當在受終之後觀象之前。序之於此。可疑。
卒乃復。恐是事畢而復於王畿之謂。
眚灾肆赦怙終賊刑。五刑之罪。雖係眚灾。恐難直赦。學校之刑。雖有可議。何必金贖。賊之訓殺。恐亦太重。五刑之輕。何必至於殺乎。縱謂再犯。亦可疑。恐是放縱無忌之意。賊刑。似是猛治之意。
往哉汝諧。只言於命垂益之辭。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不命他事。則汝諧云者。恐亦偕作之意。
三禮註說。雖有天地人之別。只是祭祀之禮。恐是吉匈嘉三禮。賓有四門之賓。軍有司寇之職。故只言三禮。
恒衛大陸章。恐是錯簡。註說近於附會。島夷皮服。是服皮服而來貢。抑是貢皮服耶。
五服之制。甚可疑。冀北之地。不必荒落。果如註說。則九州之分。何獨在於冀南耶。
禋于文王武王。周公何得自祭於文武耶。
王在新邑烝祭。文武之廟旣在於豐。則豈定新邑之後移立於鎬京耶。但成王旣都於豐。則王都之中。豈不置先王之廟耶。若以謂兩都幷立。則亦有古禮可據者否。
多方篇不克開于民之麗。蔡註解麗若日月麗于天之麗。民依以生。恐是未詳之語。周時。麗字多屬於刑邊。如漢書讞字之屬獄。是以呂刑曰越玆麗刑。曰匪察于獄之麗。今皆以麗刑釋之。則不但開民之麗。與降罰。文理相續。下文厥民刑。尤不可以儀刑爲解。當以罰刑釋之。句讀亦變。以愼厥麗 句。乃勸厥民句。 刑用勸句。 如是爲讀。則下文之曰明德愼罰。曰殄戮多罪。曰大罰殛之。曰爾自速辜。曰致天之罰。無非明誥天威刑以用勸。而謂之謹其所依於君仁。使之儀刑而勸勉云者。註釋似近苟矣。
서전문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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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辨疑
[편집]元亨利貞者。六陽之斷也。卦體純陽。則宜其大通。以其過剛。故利主於正固。元亨者。所以示人以吉。利貞者。所以戒人以保終。
卦爻之辭。有則其象而爲言者。元亨是也。六爻純陽。上下皆乾。則大通之義自在其中。有推其象而設戒者。利貞是也。剛貴得中。理無終通。則利貞者。乃處元亨之道也。非乾中有利貞之象。乃聖人示人以處乾之道也。
貞。有靜而且守之義。天下之事。躁擾不定。鮮有不敗。况處純剛之體。有至健之德。非靜無以制動。非守無以致遠。故曰利貞。
陰陽之生。由下升上。人之達者。其先必窮。物之大者。其先必小。故畫卦者。自下而上也。
賢者在下。潛居抱道。以待其時。妄動援上。悔吝必至。故曰勿用。
陽爻之居陽位。陰爻之居陰位。爲正。九二之爲正。何也。
三爲人位。故不言龍而言君子。處下卦之終。故曰終日曰夕。兩乾之會故曰乾。乾爻爲剛陽故曰惕。此九三之象也。重剛不中。處下而逼上故曰厲。能乾而惕故曰无咎。
時可則躍而在上。不可則退而在淵。進退未定。惟在及時故或之。
九四已離於下卦則不在於田矣。未及於九五則不在於天矣。在地之上而不及於天者。惟淵爲然。故曰在淵。行者在地。飛者在天。不行不飛。惟躍爲然。故曰或躍。
用九者。六爻皆變之象占也。亦以爲諸卦用九之例也。
見者觀而處之之義。六爻皆龍故曰羣。剛變爲柔。不爲物先之象。故曰无首。
萬物資始。非元也。是元之發見處。理無形故就發見處言之。
合而言之。元者始也。貞者終也。分而言之。元者亨之始。亨者元之終。利者貞之始。貞者利之終。
原始終之道則四德之義明矣。四德之義明則六龍之位成矣。四德者終始也。六位者四德也。潛見飛躍。各以其時。聖人之御天也。
萬物資始。生意之動也。品物流形。發育之異也。各正性命。形質之成也。保合大和。體段之全也。
言元亨而曰終始六位。則利貞在其中矣。言利貞而曰乾道變化。則元亨在其中矣。盖元亨利貞。只是一事。言此而彼在其中。惟所主而言者存焉。
首出庶物。聖人之聰明睿智。衆人之所不及也。
首出庶物者。聖人爲天下之首而發出庶政也。可備一說。
天行有一時之息。則五行汩而四維壞。人道有一時之息。則三綱淪而九法斁。自彊不息。浩浩其天。
元而亨亨而利利而貞貞而復元。天之所以行健而君子之所以不息也。在天曰元亨利貞。在人曰仁義禮智。其實一也。
智者所以辦事。貞屬於智而爲物之成。故曰事之幹也。
天道有元。爲善之長。君子有仁。爲人之長。體仁所以法天。
禮者。文理燦然衆美之會也。一有不善。非美之會也。不足以言禮也。
物各得宜之謂義。在家必齊。在國必治。何利如之。
知正而固守。幹事之要也。不知正則事皆無實。不固守則半道而廢。當行之道旣明而能固守而不去。則天下無不可爲之事矣。故幹事之道多矣。語其要則曰貞固而已矣。
不易乎世。不成乎名。卽无咎无譽之義。
樂則行之。君子雖窮。不敢有忘天下之心。
忠信所以篤志也。立誠所以實辭也。傳所謂篤志。謂之忠信則可。謂之立誠則未安。
人能忠信。其知可知。秉心不實。知不及也。
居業之事大矣。必以修辭言之。何也。言者行之符也。言之能實而業之不修者鮮矣。立言之道。各因其要。故曰人之不誠。多在言語。
言其知則曰忠信。語其行則曰立誠。一心不誠。事皆无實。誠信之道。豈非德業之大端乎。
進德修業二者。廢其一。非乾乾也。
上而進者躍也。下而退者在淵也。上下無常。重在上字。其上也樂則行之。非貪榮而爲邪。進退无恒。重在退字。其退也憂則違之。非忘世而離羣。
及時者。及其時而進也。君子進德修業。亦將何爲哉。欲自明其德而新天下之民。時至而不進者。果哉之類也。
君子者。難進而易退。能及時而進。則及時而退矣。
九四已離於下。則可進於上矣。未至於九五。則猶在於下矣。可上可下。進退未定。无意无必。量而後入也。量時而進於上者。舜禹湯武也。量時而退於下者。益伊尹周公也。
當進而進。固及時也。當退而退。亦及時也。或進或退。惟在及時而已。
亢龍者。如堯之倦勤是也。能擧舜而代之。則是有位有民而有賢人之輔矣。所謂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之聖人也。
第三節。以人事而言。第四節。以卦象而言。
九二。利見而已。未爲時用。故曰時舍也。
自試者。量時量己之意。躍者試也。
彖傳之乾元。只擧元也。文言之乾元。言一而抱三也。
六爻者。四德也。四德者。終始也。六位皆變。則體剛用柔。終始時成。天下治也。
无首爲吉則純乾不變。不幾於過剛乎。所以有利貞之戒。
析而四之則爲四德。合而兩之則爲終始。貫而一之則爲一元而已。元亨利貞。析而四之者也。始亨性情。合而兩之者也。乾始美利。貫而一之者也。元亨者陽也。利貞者陰也。元者陽之穉。亨者陽之盛。利者陰之穉。貞者陰之盛。
亨者元之發。貞者利之藏。故亨統於元而貞包於利。
元者元之元。亨者元之亨。利者元之利。貞者元之貞。故言一元而三者亦在其中矣。
不言所利者。不有其功之意。天之造化。無所不及。而巍然煥然。不能名焉。
大矣哉者。猶曰大哉乾元。盖言乾始之大也。傳言贊其利者。恐未安。
剛健中正。天之德也。發揮乘御。聖人之事也。天有如是之德。故聖人以之。
畫卦之六爻。發揮其象。旁通其情。時乘以御天。所以德澤敷施而天下平也。
君子之行。惟在於成德。行而未著。不足謂之行。得時行道。澤及天下。行之成而德之全也。
大人之所以爲大人。學問寬仁而已。
以外卦而言。則九四爲初爻。亦爲重剛。
坤者土也。故有行道之象。
西南陰方。東北陽方。河圖水木陽火金陰之義。本義陽主義者。未詳。
卦辭之言牝馬。只言於貞。彖傳則兼利貞言。
得朋喪朋。程傳之義。恐未免深究。
地之安貞。所以生萬物。人之安貞。所以應萬事。地德合天之無疆。人道應地之無疆。
履霜堅氷。陰始生於下。故有履霜之象。物之方生。其勢必盛。故有堅氷之戒。明者知幾。防之未然。則微不及盛而亂不復萌矣。在國則一政之不善。終至於流血千里。在身則一念之不善。終至於滅絶三綱。先事見幾。慮遠察微。易之道也。
中正在下。地之德也。故六二統言坤道。
直方故大。大故不習无不利。
六二之動。猶動也。剛之剛。何謂動。人物胎育。草木發萌。皆動也。
當春而生。當秋而成。地何嘗有習也。
以陰居尊。在上而不驕也。高而能順。含章於中。吉可知也。
其道陰之道也。陰之極則其勢必爭陽。不可適而盛極。則敵終不可勝。故兩敗俱傷。
陰之變。以其不能固守也。陰柔變爲剛陽。所以能利貞也。故占者當以利貞爲利也。卽純乾利貞之義。
正恐與敬字。音相近而誤。
屯繼坤有攸往而言。故曰勿用有攸往。
得民者王。失民者亡。得民之道。在於下賤。故以陽居下。以爲君象。
屯爲物始生之象。故其占爲大通。然動于險中。故利於居貞而不利有往。險難雖爲艱。屯始交而動有必通之象。故大亨貞。
彖雖不言勿往之義。言不寧則勿往可知。
求婚媾。本義謂之下求者。是六四之求。與程傳之義无異。
蒙者。物始生而昏昧之義。必至於通暢。故有亨之象。猶未離於蒙。故不足於元。
初筮告。貞也。瀆則不告。亦貞也。
非我求童蒙。師无往敎。臣不自進之義。
初筮而告瀆而不告。發蒙之時中也。
大象之義。有則其象而效其德者。自彊不息是也。有觀其象而得其當行之道者。屯之經綸是也。
法旣正則人知罪不可犯而日勸於善。故發蒙。以正法爲先。然徒用刑政而不以德禮。則畏威苟免。蒙心不開。故曰用說桎梏以往則吝。
以諸爻之陰。故謂之婦。然此非獨謂婦人也。凡人之卑賤庸闇。皆婦之類也。故傳以淸問下民爲言。
勿用取女。占也。見金夫不有躬。象也。先言占而後言象。文勢之變而爻辭之一例也。
實者賢也。不言賢而言實者。見賢者之所以爲賢。只誠實而已。
聰明睿智。君之德也。今曰童蒙而吉。何也。盖不能自卑而任賢。雖有材知之過人。亦不免於亢龍之悔。故君道惟在於巽志而順賢。
程傳不利爲寇之義。恐未安。易不爲小人謀。爲寇之不利。豈待占而後知乎。
爲寇之寇。攻治過深。禦寇之寇。物之外誘。
雲上於天。有蒸潤和澤之象。飮食所以潤其體。宴樂所以和其心。
守靜不變。惟剛者能之。故初九之剛。有用恒之象。
剛而居柔。所以爲衍。
六四。柔而得正。能順而聽。故需于殺傷之地而出乎險陷之穴。然屈身乞憐。臨難苟免。雖能出穴。君子不取。亦豈得正之柔哉。
本義。以陰居上。爲上九之上。傳則汎言上下之上。上九爲陰爻。陰之居之。固爲當位。以上下言之。陰賤而陽貴。以陰居上。失其常也。
九二。訟之主也。與九五兩剛不相與。故窒。爻爲剛陽故惕。可已而止者。中也。可已而不止者。匈也。
三百戶。邑之小者。此只言自處寡約之意。若必求三百之義則鑿矣。
本義。隨人則吉者。只釋象辭。若爻解則以守常不出爲善。從上。不足謂之吉。
卽命安貞。居柔之象。
人以非理相訟。勢力所在。雖或得勝。善不終屈。惡不終通。終朝之間。已不免有三褫之羞矣。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則雖方其錫鞶之時。快樂無比。亦已可賤而不足敬。而况終歸於三褫之辱乎。小人之搆誣君子。盜窃貴富。自以爲榮而不知其恥。禍患將及而不自覺焉。豈不哀哉。
師以直爲壯。將不知兵。以其國與人。故貞而丈人。行師之道盡矣。
伏至險於大順。藏不測於至靜之中者。爲此語者。其知兵乎。非大順。不能施至險之用。非至靜。不能出不測之機。
王者有征而無戰。征者正也。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故曰能以衆正。可以王矣。
大象不必盡取卦爻之象。容民畜衆。似是泛言。本義兵不外於民。可以得衆云者。恐太深。
否臧。程傳之義深有意味。若如本義之言。則不善之匈。豈待言而知之乎。周公曾子之道。於師中錫命之義。不甚發明。
九二。有剛中之德而順應於六五寵任之命。至於三錫。天下之有丈人之德者。孰不欲願立於其朝乎。故曰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兵法。知彼知己。百戰百勝。是以進無常勝。退無常敗。可以進則進。可以退則退。行師之常法也。爲將而臨事怯懦。逗留失機者。固不足說。其天時不順。兵力不敵而自恃其勇。進而不已者。是暴虎馮河之徒而孟施舍之勇也。輿戶之匈。可坐而知矣。或曰。君父有難。國家方危。亦有左次之道乎。曰。若退無可爲。進亦必亡。則舍身赴敵。同死於國。臣之節也。苟進有必敗之勢而退有可乘之機。則斂兵畜銳。觀釁而動。用師之當然也。此兵法所以貴持重而惡輕躁也。若徒知死難之爲忠而不知量力之爲智。驅羊博虎。抱卵投石。大軍一敗。國勢愈急。不知兵之過也。
六五。興師之主。故言任將授師之道。
宋太祖爲石守信輩所擁立。及其開國正功之時。釋兵權於盃酒之間。使有子女金帛之樂而毋跋扈覬覦之勢。邦本永寧而諸將亦得以保全令名。知其小人勿用之義乎。
交止於信。故比之初六。先言有孚應於六四。而陰柔不中。故曰終來有他吉。爲當得九五之比也。
二比於五。比所當比。所以貞也。
邑人不誡。程傳之意。鶻突不可解。
獲禽。比人之喩。邑人化之。亦知不誡。比之所以顯也。以柔居上。故爲無首。無首者無始也。無始則無終。上六之匈。不亦宜乎。
以柔順之氣。畜剛健之體。其積不厚而其施不遠。君子觀其象則當反之。以厚積其德爲久遠之圖。何可則其擾係姑息之象而區區於文藝之小技乎。是可疑也。
文者武之反。武者强剛之事。文者柔順之德。如禹之征苗三旬之師。武德也。兩堦之舞。文德也。君子觀風之以柔順而能畜乾剛。故反以修其文德也。
初九應於六四。宜其爲四所畜。然以陽居初。處下守正。能自守以正。則其不係志於四可知。故有自道之吉。
有孚合志之道也。亦有有孚而未免於血者。龍逢比干是也。是命也。君子其於命何。亦修其在我者而已。在巽體而言。則乾之三陽。反爲小人。健而欲進。爲厄難之將至。以三爻之同力畜止爲吉。易之隨時取義。此亦可見。
上九處巽之極。積備而至盛。故旣雨而能施其行。旣處而乾亦從畜。是陰盛陽微而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故雖正亦厲。堅氷旣至。天地閉塞。則非君子進而有爲之時。當遯世括囊。以保其身。故曰月幾望君子征匈。
禮以恭敬爲本。柔順承健。禮之義也。
履虎之亨。猶言忠信篤敬蠻貊可行。
上天下澤。與天水違行無異。或言以訟。或言以禮者。隨時而取義也。
素履之往。猶言邦有道不變塞焉。居常而不失其在下之所守。則不驕不溢。無所往而不利矣。
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寧靜。无以致遠。孔明可謂得幽人之義矣。
九二陽剛。雖欲上進。九五夬履。上不順應。故有窮而在下獨善其身之象。體雖剛陽。居柔得中。故有履道坦坦恬靜自修之象。
貴者。人之至欲也。窮者。人之至厭也。苟非幽靜。孰能忘至欲而安至厭。不亂其坦坦之中乎。
武人者。才柔而志剛也。秦政項籍。才力雖若過人。不勝其利欲之私而不明於成敗之機。陰之極柔之至也。
君有爭臣然後可保其位。九五以至健之德而處至尊之位。下有兌說。惟事順應。莫違其言。將至於縱智自聖。佞人日親而拂士日遠。故有夬履貞厲之戒。
建國親候。財成輔相。皆王者之事。故不言君子而言王后。
以陽居剛。陽非在下之物。則有欲進之志。故拔茅征吉。
中行九二之德也。四者中行之事也。占者能有四者之德。則乃合于中行而吉。必言四者何也。以爻有此象故也。處中故能包荒而不遐遺。體剛故能朋亡而馮河。
勿恤其孚。小註胡蔡憂天運動其心云云。恐難成說。陰之必復。天運之將至。正君子憂勤惕慮之時。戒以勿恤。不幾於猖狂自恣乎。
艱難守貞。先難之義。勿恤其孚。後獲之義。語類云不卹後來信與不信。盖艱貞雖无咎之道。不能後獲而計功責效於信與不信之間。則貞不可守而福不可食矣。
翩翩。小人之輕佻剽疾。乘時自得之象。
不富。爻之陰虛也。以其鄰。五上之同德也。以同德故不戒以孚。傳則但汎言陰陽往來之運。本義直指小人之得時。
中以行願。所以明其好賢之實。從善之有誠。後之人君。往往有倚任賢者。只好名虛拘而已。不出於中而非其所願。故賢者不能久安於朝而小人易以中其願也。
用師。魯昭高貴之事是也。時運已去。威權下移。則逞憤力爭。徒取促亡。故處此時者。當糾率親近。靜以自守。以待天命。然其偏安苟息。雖得其貞。不免於羞吝也。
昇平之極。宴安恬憘。命令乖亂。以至復隍。苟能惕然自悟。哀痛布告。保守其邑。則雖不能撥亂反正中興家國。亦可以守分待時。不至於速禍也。
告命。所以示其保終之道。貞吝。所以明其保始之戒。匪人之謂非人道者。甚牽强。或疑衍文者。恐是。
泰之言健順。否之言剛柔。恐是立文之時偶有不同。且或互文以相發。蔡氏藏質不交云。恐不成義理。
上下不交。何以言天下无邦也。爲政在於得人。國无仁賢則謂之空虛。上下不交。則君日自聖而臣日益疎。上不以禮。下不以忠。雖其聰明才力大過人者。不能終夕而亡矣。夫志不交者。疑心生。執疑心者。讒口至。讒口至則賢者蒙其禍而小人蒙其福矣。聖人之戒深矣。
儉德避難。不幾於果於忘世乎。君子當否塞之時。進不可有爲。故退而窮於下而已。然何嘗有忘天下之心乎。故仲尼轍環。孟子歷騁。苟召之有道。待之有禮。君子未嘗无當世之志。特量時見幾。不俟終日。爵祿不可以縻而禍患不可以及也。
拔茅者。發於窮而進於位之義。若謂君子之在下。則惡在其拔茅也。
小人者。知有家而不知有國。知有己而不知有君。故嗜利貪權。終至於戕害善類。匈于家國。苟其志在於君而中心愛之。則凡其所以匡救輔相之道。自不覺其竭忠而忘身。爲臣之吉。豈有大於此者乎。
包承之吉。以其猶勝於戕害也。所以示君子之不可不承順。然戒君子之安守。其否則其所以承順者。非出於誠矣。及其處尊位行己志。則戕賢毒正。將無所不至矣。
君子之道。知與行而已。明者知之極。健者行之至。能明而健。豈惟同人哉。以之成己。以之及物。无所往而不亨矣。
人雖無私。知不足者。邪或乘之。行不足者。力不及焉。故于野之亨。必在於君子之正也。
一陰得位而五陽同與。六爻同協。无所偏私。故有同人于野之象。
能知其同則不同者爲異。能知其異則不異者爲同。故類族之同則能辨物之異矣。
乘其墉者。力非不足也。謂之困。何哉。九五。剛健中正。有位有力。四以邪欲乘墉欲攻。兵刃旣接而度力度德。義不可勝。苟不反求。亡不旋踵。不亦困乎。
同人于郊。避地逃世。鳥獸同羣。非君子之正。故僅可以无悔而已。
同人之得位在下。故曰應乎乾。大有之得位在上。故曰上下應之。
天道不息。四時行焉。能應乎天。時行可知。
大有之遏惡揚善。富而敎之之義。
火在天上。光明之極。善惡畢照。物无遁形。一遏一揚。所以順命。
水至柔故易之而人多溺。火至猛故畏之而人不犯。政之寬者。人必易之而刑日益煩。政之猛者。人必畏之而罪日益寡。威如之義大矣哉。
君子有終。言其理之必然也。若志在有終而外用謙巽。則事雖得正而意實私邪。鬼神之所害而天道之所惡也。
孰有喜卑而惡尊者乎。苟欲其尊。莫如務謙。光而不可踰。尊孰大焉。若夸多鶩虛。妄自驕大者。人之所賤而禍害隨之。尊而不光。卑而可踰。可謂智乎。
鳴謙而不能中心得者。君子謂之足恭。王莾之下士是也。惡得爲貞且吉乎。
禹之丕績。成於治水而大於不伐。勞而不謙。失其勞。可謂知乎。雖然。君子之謙。忘其勞而安其恭。若不免於有意。是私也。
初六。言謙謙君子。九三之象。言勞謙君子。則爻辭於勞謙君子。當句。
順而動然後爲豫。若違天悖理。乘時怙勢。自以爲樂而不知亂之將至。羞吝之匈。不待終朝而至。是豈豫之云哉。
事順而動。無往而不利。建侯行事。是言其大者。
逸豫之道。小失中則放僻奢侈無不爲已。故古人以宴安比之鴆毒。介于石者。磨而不磷。不終日者。見幾而作。六二之中正。可謂醉世之獨醒者也。
以人事君。大臣之任。苟非至誠。賢者遠矣。故曰勿疑朋盍簪。
以柔居豫。處非其正。下有强臣。得衆逼上。才不能克己。力不能制下。疾可知也。猶居其中。故不至於遽亡也。
剛下柔則亨。孚于嘉則吉。以多問於寡。以能問於不能。顔子之所以幾於聖也。天下之德。莫善於不恥下問。自卑而尊人也。
理明然後能通天下之故而事皆得中。故曰有孚在道明功也。
終而无始則亂。不可自新。始而无終則治。不必丁寧。終必有始。始必有終。故亂必思治。治必慮亂。
育德。明德之謂也。振民。新民之謂也。明德新民。人事之全體也。何亂之不可捄。何治之不可保也。
本義先申後丁之說。不如程傳之平順。聖人恐无如此艱晦文法。
事親之道。以順爲本。婦人之陰柔。尤不可强爭矯拂。故幹母。尤當以從容將順爲本。
唯命之順。甘臨之所以无攸理也。事君之道。從其義。不從其令。容悅苟合。婦寺之忠也。
盥而不薦。順而巽故也。
童觀之小人。以位言也。若謂惡人。則惡人之昏淺。在家必亂。在國必亡。烏得无咎。
士生斯世。達則兼善天下。其君用之而安富尊榮。窮則獨善其身。子弟從之而孝悌忠信。其所以憂勤惕厲。日新而不可已者。豈以窮達而小異也。故上九之无位者。志當戒惧而必有君子之德。然後可以无咎。世之自好尙奇者。往往行恠索隱。放浪自得。夷考其行。則外无威儀風旨之可觀。內无忠信才智之可言。而方且遊心於山水。放形於詩酒。轉相倣效。自謂淸古。此與躁進名利貪婪權勢者。雖若淸濁之有別。其誤世病俗。彌近而大亂。則其害反有甚焉。爲君子者縱不能抑而正之。乃反許而助之哉。
噬人之膚。事理之乖當。當以本義爲正。
賁亨。文不可無也。小利攸往。質爲事之本。
柔來文剛。素以爲絢。故云亨。剛上文柔。剛動主進。故云小利攸往。
初九賁趾。窮不失義而素履獨善者也。
濡如之賁。文之極也。文極則必弊。故戒以永貞。
剝者崩剝之義。五陰盛長。小人得時。一陽孤弱。君子失位。天地閉矣。禍亂作矣。知者見幾。勇者决退。仁者自守。小人之翩翩乘勢。貪饕富貴者。固不足道。不量其力而妄欲有爲。无輔於世而徒取禍敗者。亦何心哉。福輕于羽。莫之知載。禍重于地。莫之知避。焚棟之雀。不亦傷哉。
厚下之義大矣哉。以之修身則先立其基。以之治國則先固其本。基不立而身之修者鮮矣。本不固而國不亡者未之有也。
易。不爲小人謀。是不爲長其奸而助其惡。若變陰而爲陽。變惡人而爲君子。仁人之心。何可已也。如剝之无咎。貫魚之无不利。何嘗不爲小人謀也。
當剝之時而失於上下。可謂窮矣。然而聖人謂之无咎者。以其身雖否而道則亨也。
六五居尊位而當陰盛。其勢足以變剛蔑貞。惟意戕害。乃反統率。羣陰受制於陽。是以謙受益。以柔承剛。所以无往不利而終反過尤也。
小人之必欲戕剝君子。以其害於己也。雖然。君子旣盡則其國必亡。其國旣亡則雖自謂巧於謀身。其能獨免於禍乎。所以剝廬之終不可用也。何如六五貫魚之統陰承陽而終蒙其福哉。
出入者往也。旣言出入。又言攸往。不幾於疊乎。
雷在地中。時至而發。閉關息旅。於陽之微。何有哉。是猶奏皷馳走而救日月之食。聖人順天貴陽之義。非眞有可養之道也。
不遠之復。謂之元吉。迷復之匈。師敗君匈。至於十年之不克。則人孰无過。改之爲貴而聖人之義。盖可見矣。
內剛爲誠。誠卽无妄也。
稼穡。人事之大者。聖人豈敎人不耕哉。此只言不可有計較期望之意。
无妄之災。猶言落眉之厄。行人得牛。於邑人奚罪焉。然被逮捕之厄。己雖无妄而不免於災。以陰柔而不中正也。
九五之疾。乘剛也。陽剛中正。以居尊位。故雖時有邪氣之來侵。不必藥石之試而自有遄復之喜也。
无妄之行。賢者過之也。
人之所以多識言行大畜其德者。將以施之天下。故曰不家食吉。賢者之處於下。豈其所樂爲哉。
剛健。天之德也。篤實。山之德也。能健而實。故輝光發於外而其德日新也。
大畜之義一也。或以止健。或以養賢。或以育德。易之隨時取義也。
童牛之牾蒙。以養正也。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也。翕之久則其發也大。天衢之亨。畜德之極也。
靈莫大於心。貴莫比於德。人莫不舍之而求善於外。不智之甚矣。
六三陰柔不才。宜其安靜自守。而不中不正。處動之極。故雖貞亦匈。
棟搖屋必毁敗。其匈可知。何以利往而亨乎。以陽之盛也。其中剛者。處事必通。何往而不濟哉。然不言元亨者。棟撓之本末弱也。
能巽而說。所謂剛者若過而實中。
大過之事。必當其時。乃得其中。不然則妄而已矣。
積水襄陵。走石崩岸。一木巋然。宜其顚仆而侵沒而不辭。衝激而不動。如非植地之堅而培根之固有大過於他者。則惡能爾哉。
過愼撝謙。或非大中。然處事以恭。鮮有不吉。藉用白茅。不厭其過也。
老夫女妻。宜有生育之功。故雖過越常分而謂之无不利。若老婦士夫則枯木之華。安能結子。只以淫慾相感。故謂之可醜。
過涉之无咎。所以見臨危授命之爲貴而不獨明哲保身之爲難也。
外陰而中陽。心在中者。故言心亨。
中誠而剛。无往而不濟。故雖處坎險之時而能行而有尙。
納約自牖。是大臣之事。若處下位而任諫諍之責者。有犯而无隱。乃其職也。不當專務於此。雖然。訐直强爭。以彰君之惡而沽己之名。君子不爲也。
附麗之道。惟在於順。牝牛順而麗人者。故有畜牝牛之吉。占者有畜牛之事。則當如卦辭。不然則當如程傳而養其順德。考占之法。亦不可執一論也。
日月百糓。只取物必有麗之義。
重明麗正。二五之德也。柔麗中正。獨言六二麗於正位。恐近附會。
繼明。恐是緝煕之義。
履錯如謝安折屐之類。履者行之具也。將行而其心已動。故不覺其錯。然顚倒。若不早自悔戒。恬靜自守。進退齊遫。則安能免於咎乎。
有生必有死。愚夫之所知也。而將死而哀鳴戚嗟。人情之所不能免。何也。猶未明於理也。夫氣聚而成人。神散而反鬼。理之常也。且人孰不欲常晝而無夜哉。然未嘗當昏而戚者。以其理之常也。夫不戚於昏而戚於死者。昧於理故也。
以柔乘剛。不能自立。至於出涕戚嗟。雖明足以保其吉。非君人履尊之道。亦可哀而不足貴也。
獲匪其醜。與詩執訊獲醜之文有異。言其魁首則殲折之。脅從於賊而非我之類。則只當執獲而治之。不至於斬殺也。
感應之道。必在安靜而不可躁妄。故彖辭六爻。皆靜而吉。爻辭六爻。皆動而匈。
以山之高。水不可以上矣。乃虛其上以受水。上下通氣。蒸潤融徹。虛受之象也。
執隨之吝。慾焉得剛之意。不擇可否而惟說之是隨者。其志趣卑下而亦可醜也。
憧憧往來。不能先難而後獲也。光則知之明。大則量之寬。豈復有私係之累乎。
咸脢无悔。如同人于郊。旣非其吉。亦无其咎。
九五。處王公之位。當汲汲求天下之賢以自輔。乃肖心无感而孤獨於上。謂之无悔。何也。
恒則萬事皆成。若或作或輟或進或退。則雖小數末技。豈能有成。所以孔子之欲見有恒者。而天地日月四時聖人。皆由久而成其道也。
聖人恐人以恒爲一定不易。而守一而不知變。故言利有攸往。一往一來。有終有始。人事之常而天道之不易也。或言方儀隤然。萬古長存。豈非不變之恒歟。曰丑會旣至。大塊始闢。一元之終。天地混沌。一闔一闢。何嘗无變也。
旣言久於其道而曰終則有始。何也。其事雖變而其道未嘗易。所以爲恒也。
踈逖小臣。誠信未孚於上而慷慨論事。以取禍亡者。亦可謂之忠矣。烏能免於浚恒之匈也。雖然。處臺閣而任言責者。苟知其不足取信於上則去而食於家而已。若家貧親老。不得已而仕。則辭尊居卑。辭富居貧。以免其飢餓而已。若不言不去。惟苟容取悅。惟避言責。不辭好爵。則是不忠不仁而聖人之所棄也。
小利貞。本義說。恐甚牽强。
當陰長之時。見幾决退。惟明者能之。故剛當位而應者。能與時行也。
旣知遯尾之厲。則當不俟終日。以補其過。勿攸往。言不可進而有爲也。傳所謂隱亂世而不去者。不但文義之不然。恐不能无弊於充隱尸素之口實矣。
遯之道貴於中順。流連顧望。悻悻决退。皆取匈之道也。
當陰長之時。孰不知于仕之孔棘而代食之維好。然而迷復冥豫。不知其已者。係於好而已。
邦无道。富且貴焉。恥也。千駟之馬。萬鍾之富。君子樂之。而當遯之時。視如草芥。若將凂焉者。所欲有甚於富貴而所惡有甚於貧賤故也。
肥遯之肥。心廣體胖也。
初九。以剛居剛。故不能量時而惟進之爲務。宜其孚窮而匈也。
事雖至易而必以艱難處之。易之道也。用壯用罔。其躁妄浮誕而无忌憚也甚矣。雖觸藩而藩不可决。徒羸其角而已矣。何益於事哉。
柔進而上行。是康侯三接之象也。
摧如而貞者。不苟進也。罔孚而裕者。不熱中也。
未受命。如孟子之處賓師之位。三宿出晝。所以爲裕。人於出處之際。苟能自守以正。則雖始有阻隔之愁而自有介福之受。與躁進妄動。或得鞶帶之錫而終有三褫之羞。相去遠矣。
貪而畏人。豈有正者乎。貞厲之貞。當爲固守。
傳所謂失得勿恤。正漢高之於陳平。不問出入之類。
주역변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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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啓蒙記疑
[편집]馬圖旋毛之點。理或然也。龜書坼文之點。說不去也。洛書只有自一至九之數而已。九疇之理。略不槩見。則禹之第之。果何所據。 河圖之點。奇耦之數也。奇耦者陰陽也。則圖而畫卦。固无恠也。五行五事五福六極之類。何取於自一至九之數也。
關子明河圖之文。言七六八九而不言一二三四。
洞極經。蓋謂阮逸僞作。平庵項氏之言。當有所考。關子明云云。何所取也。
唐一行曆本議當考。
河圖之圓。無隅角也。圓者星也。非星曆紀之法不行。故曰曆紀之數。肇於河圖。洛書之方。有隅角也。方者土也。非土畫州之法不行。故曰畫州之法。倣於洛書。邵朱之意盖如此。恐推之太深。
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爲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
九疇之六十五字。漢孔氏傳以爲禹所第。叙五行以下。箕子所陳。
唐孔氏書正義曰。龜負洛書。經。无其事。中候及諸律多說黃帝堯舜受圖書之事。皆云龍負圖龜負書。緯候之書。僞起哀平云云。
五行生成之序。肇自何書。朱子太極圖解。亦曰五行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曰水火木金土。
生物之初。先輕淸而後重濁。其理甚確。水火之先。木金之後是也。惟土不生成。則木金無所倚附。土之後生。必不然也。
造化發育。天生而地成。不易之理也。水木之生成。固也。火金之生成。其理甚逆。
萬物之生。必先有氣而後有質。所以天生而地成。
二火四金。生序之數也。以其數之偶而遂謂之地生。牽合於經文而卒無其理。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者。尤不成語。地者土而已。成土之地。果是何物也。
天地之數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何謂也。
共宗相守。謂之相得。天地生成。謂之有合。相得有合。恐不必分屬。
五行生克之說。盖出於易緯術數之學。焦京諸儒之言。希夷康節之所傳授。至朱子。始取以解太極圖。並及於易。
土又重於金木云云。土之精者積凝而爲金木。不可根於虛空。則土之後生。實無其理。
夏季十八日。土氣爲最旺云云。此等皆術數家傅會之語。旣不見經傳。儒者所不語。朱子之獨取之。何哉。勉齋言奇偶不言次序云云。非朱子意。惟其六七。成水火。不成造化。不成義理云者。其意甚確。但一之極二之四。遷就於圍三圍四之說則益鑿矣。
坎离之爲水火。厥象甚明。惟於一二生成之數。則無所發明。如以陽一畫而陰二畫則鑿矣。且此猶可說也。於木金之震兌。將作如何解耶。
太極圖解。水陰盛故居右。火陽盛故居左云云。是語五行之本體也。非謂生之序也。勉齋之疑之過矣。但以生之序而謂之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夫水不可以爲陽。火不可以爲陰。其理較然。乃以其生成之分。屬於天地奇偶之數而反易其陰陽之本體。則當疑而不疑。乃反曲爲之解。遂謂之水爲陽穉。火爲陰穉。是成何等義理也。
一生水二生火。旣無明據。若以此而轉謂之水陽而火陰。則尤不成造化。
各以類而相求者。謂一三五七九。皆陽之類而相求。二四六八十。皆陰之類而相求。
盖同類故相得。異類故有合。所謂相得如兄弟。相合如夫婦。兄弟者同類。夫婦者異類也。
位不同則數不同。不待言矣。玉齋之說。恐不然。河洛之位與數。旣三同而二異。中五之一生一奇。所具之數亦三同而二異。故云皆而包之也。
陽不可易而陰可易。其義未明。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者。尤不可曉。玉齋所謂生數雖陰。固亦成之陽者。語甚切當。而謂之主陰可易而言者。不免曲爲之解也。
三同而二異。只言生數可也。言成數則洛書無十數。不可言三二矣。只言奇數則不及偶數。此何義也。
成數雖陽云云。似以五奇數而不可解也。
洛書主變故極於九。其義未明。
九者。一三五之積也。六者。二四之積也。上言一二三四。各居本方。而六七八九。各因五而得數。則積四五而爲九。積一五而爲六矣。前後說不同。
自少陽進而爲老陽。自少陰退而爲太陰。今云九之自西而南。六之自北而東者。進退俱逆。何也。
迭爲消長之義。未明。
玉齋說少陽七自九來。少陰八自六來。只緣文解去。其義則無所發明。
班固云洪範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
玉齋析合補空之解。七爲乾。二爲兌。八爲離。三爲震。坎爲九。巽爲四。坤爲六。艮爲一。是必有其說也。
乾九兌一離八震二坎七巽三坤六艮四。此朱子以四象而分其數也。但四正卦之得數。四隅卦之得位。其義未聞。
乾以九而居于七。坎以七而居于九。所謂太小陽易方之說。旣未明。且四之爲艮補空之義近之。若在北之一。補東南隅而爲兌。在南之二。補東北隅而爲兌。在東之三。補西南隅而爲巽。舍近補遠。恐非自然之法象。
析合補空之說。未可曉。大全圖說。朱子說旣如右。且乾得數而爲九。兌得位而爲一。卽此一九之數。得之於八卦已畫之後。則非以九而畫乾。以一而畫兌也。然則析合補空。則圖畫卦之義。安在耶。
若玉齋之說。則乾七坎九。旣得其位。無易方牽合之嫌。兌二震三巽四艮一。皆因其方而補其隅。無遠近攙越之嫌。但乾之所以爲七。坎之所以爲九。兌之所以爲二。震之所以爲三。巽之所以爲四。艮之所以爲一。旣無所根據創說而求合乎朱子。不可曉也。
洛書。四正之爲乾坤離坎。四隅之爲兌震巽艮。玉齋之說益可疑。夫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乃河圖五行生成之數。本無干於四象。六固老陰之數而一是太陽之位。八固少陰之數而三是少陽之位。九固老陽之數而四是老陰之位。七是少陽之數而二是少陰之位。其於六七八九則得矣。於一二三四則換易如此。終不成義例也。
계몽기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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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上記聞
[편집]甲戌仲夏。會講于石室。余講小學明倫。誦罷。問外內不共井章文義。先生答訖曰。昔年嘗往謁丹巖相公。纔畢寒暄。便以少紙細書數行文字。已而出示之。卽小學此章疑義。余遂以所見仰對。以爲不共井。非謂各置井也。謂不共汲也。男女衣服各有定制。尤非可以相通者。故特言男女耳。公沉吟良久曰。甚灑然矣。爾言極是。公於吾。以親則爲再從戚祖。以年則爲俗所謂王尊丈。以位則公爲相公而吾爲上舍生。以宰相而從事於小學。以尊貴而不恥問於幼賤。又喜其聞而許其善。若公眞可謂好宰相矣。
先生曰。伯祖南謫時。伯父仲從及余隨焉。路出忠原。丈巖鄭公率其子延豐丈。携酒來迎于道左。相見不交一語。大笑良久。遽命進酒。延豐丈行酒跪進。酬酢畢。又命進于伯父。延豐丈於伯父。年輩平交。伯父跼蹐不自安。公曰。吾今在座。君何必乃爾。又命進于仲從。仲從驚起不敢受。且辭以長者之前。恐或至醉。公厲聲曰。飮者將以醉也。飮而不醉。何用酒爲。乃謂伯祖曰。今日事。盡出於龜賊之手。其信然否。伯祖曰。公遠在鄕曲。何以聞此浪言乎。公奮然直曰不然。遂扼腕不已。更命進酒而罷。絶無嗟勞之意。
又曰。甲辰年間。嘗往拜鄭丈。公時年已耆耋。銳氣不少衰。語及尤翁。公高聲歎賞曰。我師門可謂海濶天高。良久。復竦身擊節曰。我師門可謂海濶天高。謂篤信尤翁者也。
因講有犯而無隱。問微諫易從而法言難入。人臣之進言。亦期於從而已矣。何苦而必爲此難入之道乎。曰。微諫進言之變。法言進言之正。君子言其正而不言其變。孔子之告子路是也。仍笑曰。君若講此道。太熟則其殆乎。仍歎曰。今日雖微諫。亦未得聞。
出拜江上。先生出示小紙兩片。一則土亭與孤靑書。其上言兒病方甚。終言明日將與甫侄往遊耽羅。其肯從否。下謄孤靑事蹟中與土亭遊覽耽羅一事。一則孤靑語云余少學於土亭。家在三十里外。每日一往。雖風雨不廢。久則間日而往。益久則間數日一往。此雖事故使然而亦未免始勤終怠。後學當知戒云云。先生曰。余甚好此二書。君其知之否。余因請聞焉。曰。今人雖適莾蒼。必刻日舂粮。猶且病故相牽。愆期失時。今土亭方欲越海入島而不顧兒病之方甚。將行千里而期以明日。一夜之間。人馬資粮。何以辦出耶。觀孤靑事蹟。則亦當因此而從遊。以今人觀之。兩公之事。豈非疎迂之甚乎。且君輩於書院。間日一來。猶以爲難。視孤靑。豈非可愧乎。古人之做事勇决。好善篤實。於此可見矣。
尤翁少學於沙溪。懷德距連山爲五十里。每着木屐持午飯。去連山十里。食其半而懸于樹枝。及其返而喫其餘而歸。逐日如是。晩年。嘗步出遊覽。學者從焉。有水稍濶。先生平步而過。衆學者無一人從之者。常戱謂學者曰。人不能三時升飯日行百里。雖爲學。亦未能有成云。
嘗言往拜陶翁。酒進。先生命學者曰。君試誦其言。學者遂高聲誦曰。善飮酒者。類非齷齪。不飮酒者。多是庸漢。有學者不善飮。斟而還瀉酌。不能半杯。先生不悅曰。苟如是。不如不飮。
嘗拜三淵先生。問爾讀書幾遍。能成誦乎。對曰。讀禹貢五遍。僅得成誦矣。曰爾聰亦過人矣。仍曰。天下書。豈有讀一遍而不成誦者。豈有一成誦而終身忘者乎。盖先生則雖禹貢亦一讀成誦。而且終身不忘矣。
甲戌季夏。拜于江上。先生出示兪兼山肅基中庸箚錄曰。此見解甚是明透。文亦昭朗通徹。嘗拜三淵。適此友以書來。三淵仍示余曰。文如是足矣。三淵之意。亦非以爲文章之極成。盖以其足於自用也。今觀此。誠如三淵之言。且語甚簡直。雖粗解文理。一見可辨其得失。眞君子之文也。
嘗宿蟾村。陶翁適來。終夜劇談。語及子路。蟾村言某 先生字 甚好子路。陶翁笑曰。某麁猛故也。且曰。君須學顔子。
嘗見陶翁進曰。誠知僭率。敢有所請。先生格致之功。果何如。先生曰。果自知其未足。盖格致非先生所長。
癸酉春。先生作西遊。門生金一默從焉。仲從祖時留守松京。先生至善竹橋。徘徊感古。飮酒過於平日。命一默歌圃隱臨死之歌。慷慨泣下而歸。從祖聞而規之曰。君以酣歌引後生。豈無流弊耶。先生笑而對曰。學歌而不歌於此。將歌於何處。學飮而不飮於此。將飮於何時乎。
先生曰。嘗聞成川妓樂之盛。是行。龍岡順川兩外從。來會於降仙樓。陳而觀之。吾亦在坐。誠無足觀。此邑名於一國而猶如此。其他可知。妓樂。誠不足觀也。
余於辛未在嶺邑。偶得尹拯文稿。喜其文詞暢通。辭氣婉順。早晩耽看。頗入其說。意謂尤翁眞箇可疑。尹拯容有可恕。又略聞辛壬事。且意彼固逆矣。此亦不能無罪。左思右想。愈覺疑晦。其年夏。來拜江上。卽以奉禀焉。先生曰。試言其所疑者何事。余仍歷陳之。以爲尤翁於美村墓文。旣知其爲鐫黨。則何不如栗谷之於金大成。旣不得辭。則褒揚不及而譏嘲顯加。終引玄石。决是有意。而乃以瀧崗阡表等說。費辭分踈。心口相違。殊涉苟且。山嶽彊弱之說。簸弄笑侮。人子之心。安得晏然。傷人兩尊之語。只誘以問諸水濱。而滄洲之欵於美村。考證鑿鑿。言之虛實。有未可知。屠門依市。宣旣有斥。庚午憲職。拯亦進疏。中毒蹇騰。語近驅脅。草廬禮說。旣已點考。從而斥之。前後矛盾。無恠其怒。驪狗醜辱。疾之已甚。春秋大義。繼之無實。此尤翁之可疑也。權金同焚。栗谷入山。語勢之當然。不爲傷勇之說。則權金之節。無誣可辨。若論初年之事。則栗谷之失。人所共知。或謂訾毁節士。或謂誣辱先正。皆是只見不是而不盡人言者也。城西之奠。旣非惡逆。舊義猶存。則倉卒未拒。豈至大故。父師雖一。輕重自別。旣難兩全。就捨可知。此拯之容有可恕者也。至於辛壬事。交通紅袖。狼藉行貨。欲將何爲。此辛壬之可疑者也。先生聽畢。時適侵夜。未及明燈。但聞劃然長噓。所把扇子張而復捲。拂拂風生。余甚悚然。恨其語太徑直。必將重得罪。默俟良久。忽厲聲曰。君以入山之說。謂非誣賢。則誠迷惑無可奈何矣。尤翁之事。設或過中。只是朱子所謂太陽症發者也。若如君說。則雖無狀惡小人。不是過也。更有何說。且子過矣。王考丈平生信服尤翁。至疏請廟庭之配。雖以辛壬事言之。同被斥逐。遯于荒裔。幾陷不測。雖輕重之有間。死生之不同。而氣味相通。榮辱相關。君於家庭之間。尙不能篤信世德。乃如是妄生疑惑。此决非吾智力之所及。言語之所辨。君其任爲之。余驚愧汗出。慚無以對。良久乃黽勉而進曰。無大疑者無大覺。與其蓄疑而含糊。何如審問而求辨。與其面從而苟合。無寧盡言而同歸乎。先生乃下氣徐言曰。吾亦知君志在思問。心實無他。吾視君於士友中實不易得。眷愛非比他人。烏可遽以是疑之乎。君試濯去舊見。平心思之。先其大體而後其小節。以至卒瀾漫而歸一。則旣往之疑。何足爲過乎。
問。今日國事如有用我。何者爲先。先生憑几久之曰。昔人問時事於金寒暄。寒暄答曰。吾方未免於小學童子。安知時事。今吾輩又不及於寒暄遠矣。國事何可論也。
辛未夏。自石室往拜。先生坐秋水軒。時宿雨新晴。江水大漲。壁上新題觀漲四言詩十六句。末言靜言今世。孰有此襟。維以爲歌。以宣我心。顧余微笑曰。君試看此氣像。誰能當之。對曰。雖孟子何以過此。曰。君言固是。然何必上及孟子。德雖不及大賢。而襟懷灑落。無許多委曲墻辟。亦自好氣像。可以與此。今世亦豈無當此者乎。仍曰。人生斯世。得如此師友亦自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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