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세종장헌대왕실록/24년
二十四年 春正月
[편집]1月 1日
[편집]망궐례를 행하고 군신의 조회를 받다
[편집]○(癸巳)〔癸亥〕朔/上率王子及群臣, 行望闕禮, 御勤政殿受群臣朝賀。 諸道進箋及方物。
사신 오양과 왕흠을 맞아 잔치를 열다
[편집]○命右副承旨姜碩德問安于兩使臣, 良曰: “予於殿下之德好在, 但今日, 中國云正朝節日, 予欲早謁殿下。” 碩德答曰: “早出, 恐觸風寒, 待日晏未爲晩。” 日午, 上遣都承旨趙瑞康, 請兩使臣, 上出勤政門外, 迎入勤政殿。 兩使臣各獻手帕段子二匹, 回賜黑麻布各十匹、白苧布各五匹, 又贈貂皮耳掩各一, 遂設宴。 及日暮, 於勤政門外設火棚, 上與兩使臣御勤政門觀之, 野人等皆來觀。
1月 2日
[편집]이만주 관하의 수음 등 4인과 알타리의 동망내 등 8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甲子/命左參贊皇甫仁、左承旨李承孫, 與館伴鄭淵、閔伸以婆猪江所獲滿住管下女愁音等四口見于使臣, 問其去留情願, 皆曰: “願回本土。” 仍付其夫卜剌兀。 又以斡朶里童亡乃、馬仇音波等八人見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遂取供招。 後來斡朶里, 問其情願, 取其供招, 皆從此例。
1月 3日
[편집]도승지 조서강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다
[편집]○乙丑/命都承旨趙瑞康, 問安于使臣, 良曰: “聞殿下違和, 如何?” 瑞康曰: “殿下近因感冒, 暫違和, 然進膳如常。” 良曰: “吾恐殿下敬重朝廷, 爲我等起居, 得患感冒。 今聞宰相之言, 心寔喜之。”
황보인·김종서·이승손 등이 어허리 등을 불러 알타리의 수효를 묻다
[편집]○左參贊皇甫仁、禮曹判書金宗瑞、左承旨李承孫往禮曹, 招於虛里等, 問見存斡朶里之數。
무진군 손민이 북도에서 살기를 꺼려 목을 매니 그 장자를 대신 보내다
[편집]○議政府啓: “茂珍郡人孫敏憚於入居, 縊死。 請以長子春敬代送。” 從之。
1月 4日
[편집]왕세자가 태평관에서 사신에게 잔치를 베풀다
[편집]○丙寅/王世子如太平館, 宴使臣。
알타리의 합부팔 등 9인을 사신에게 보이고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命皇甫仁、李承孫, 與鄭淵、閔伸以斡朶里哈夫八等九人見于使臣, 問其去留情願, 皆曰: “不欲搬去。”
이인화가 어머니의 상제를 마치고자 사직을 청하다
[편집]○李仁和上言曰:
歲在乙卯喪父, 未幾卽命從戎, 今遭母喪, 又降起復之命。 以臣之微, 再蒙殊恩, 感愧罔極, 然臣無折衝之才, 又非關係之重, 而若又起復, 則有累孝理, 無益於公。 臣雖無知武夫, 誠孝之天, 豈異於人? 旣不得伸情於父, 又不得伸情於母, 無孝至此, 靦面何堪! 伏望許臣歸廬, 俾終喪制。
不允。
1月 5日
[편집]사헌부에서 승도들의 안거회를 법으로 금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丁卯/司憲府上疏曰:
竊稽《大學》《治國平天下章》曰: “生財有大道, 生之者衆, 食之者寡, 爲之者疾, 用之者舒, 則財恒足矣。” 此萬世理財之道也。 佛氏之敎, 以淸淨寡欲爲宗, 棲迹山谷, 與鳥獸同群, 草衣木食而已。 安有飽食煖衣, 安居廈屋之理乎? 是反其師敎也。 近來無行僧徒, 齎擎勸文, 橫行中外曰: “某寺安居幹事。” 虛張因緣禍福之說, 誑誘百端, 惑世誣民。 蠢蠢無知, 不足道也, 士大夫之開明有識者, 亦或疑昧, 素號驕吝鄙嗇者及豪商黠賈計在秋毫者, 至於安居飯僧之事, 則不計有無, 傾家破産, 施納寺院, 猶恐不足。 匹夫匹婦, 家無所儲, 而勉出斗米尺布, 銖累寸積, 以至巨萬, 民財潛消, 暗削而莫之知也。 僧徒貪得無厭, 若固有之, 實有甚於掊克刦奪之害。 瘠國病民, 無大於此者。 且天地生財, 只有此數, 不在官則在民, 不在民則在官。 其安居糜費之財, 在於官乎? 在於民乎? 是棄之無用之地而不惜也。 況吾東方盛朝開創以來, 重熙累洽, 昇平日久, 人物繁夥, 倍於曩昔, 而山川險阻, 地塉民貧, 軍餉不敷, 民生不裕。 彼亡命緇流, 目不辨五穀, 足不至南畝, 浚削民膏, 以百爲群, 安居畫堂, 飽饜玉食, 惰其四肢, 無所用力, 棲遲偃仰, 倘佯自得, 而於國家租賦, 視爲何事, 一無所與。 哀我農夫, 霑體塗足, 終歲勤苦, 催徵科斂之餘, 仰事俯育之資, 尙且不給, 或不免飢寒窮縮。 遊手, 食在其中; 耕也, 餒在其中。 閑忙苦樂、飢寒飽暖, 顚倒反逆, 至於如斯, 可謂痛心者此也。 願自今僧徒安居, 一切痛禁, 內而本府、外而監司, 無時差人搜摘, 事覺, 其寺主幹事同願辦集大小男婦, 依律科罪, 施納財物沒官。 所在官吏視爲文具, 不行檢擧禁制者, 科罪罷黜, 以爲恒式, 以除民害。
上不允曰: “僧徒雖安居而食, 亦是分內之食, 與常時所食何異? 若以禁僧毁寺之論來請則可矣, 旣爲人而去其食, 其可乎?” 持平 朴崷啓曰: “彼僧徒必待安居, 而後免於飢死, 則臣等安敢以此來請乎? 遊手之徒, 乞食免飢, 亦足矣。 託爲安居, 誘奪民財, 飽食暖衣, 安坐華屋, 而民則終歲勤苦, 不免飢寒, 深爲未安。 且安居之會, 設多般珍飧, 與世俗宴飮何異? 宴飮之禁, 著在令甲, 安居之設, 亦不可不禁。 若不行禁約, 以從其欲, 避役游惰之民, 皆樂爲僧, 軍額日減矣。” 上曰: “已成之法, 遵而勿失足矣。 儒者爭請立法, 豈可一一盡行乎?”
호조에서 사신이 가지고 온 물건의 무역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戶曹啓:
“使臣齎來之物甚多, 公家不得盡貿易, 故曾令漢城府及開城府富商市之, 尙未能及期畢易。 請以市裏人將十一升以下苧麻布及交綺豹皮人蔘丹木白(磻)〔礬〕胡椒等物, 督令貿易。 若十二升以上苧麻布貂鼠皮土豹皮玉燈珠玉寶石, 痛行禁斷, 如有犯者, 依律科罪。 又暗市金銀者, 請依《六典》大懲。”
從之。
의정부의 건의에 따라 귀맥을 각도에 나누어 보내 경작하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戶曹呈啓:
“鬼麥似麥而小, 性耐風耐寒, 且宜於塉田, 黃霧不能損。 三月播種, 六月刈穫。 江原道珍富大和、咸吉道甲山等處人民好種養。 本府曾啓, 遣人訪問耕種之術、作食之方, 換其種二石以來, 令典農寺耕種試驗, 其所出三十七石八斗。 蒸乾以舂, 則三斗出米四升五合。 作食造餠, 皆切於民用。 請分送各道耕種, 以導民利。”
從之。
1月 6日
[편집]이장을 영해군으로 삼고, 권제·이선·윤중부·노물재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戊辰/以璋爲寧海君, 權踶同知中樞院事, 李渲禮曹參判, 尹重富同知中樞院事, 盧物載、李仁和僉知中樞院事, 尹三山司憲掌令, (尹士珦)〔尹士珣〕司諫院左獻納。
사신관의 무역을 각지의 자원하는 사람이 서울에 와서 하게 하다
[편집]○禮曹啓: “使臣館貿易, 京中及開城府商賈人勢將難支。 請令京畿、忠淸、黃海、江原、全羅、慶尙道所居人, 從自願將苧麻布來京貿易。” 從之。
1月 7日
[편집]지평 박추가 사신에게 창기를 주는 것, 윤삼산을 개차할 것 등을 아뢰다
[편집]○己巳/持平朴崷啓: “昔使臣到國, 雖求女妓, 館伴潛許, 國家似若不知。 今使臣恣意私妓, 至於二三頭目, 亦皆給之, 使之淫恣。 臣等恐傳播中朝, 以我國風俗爲何如? 丹木白(磻)〔礬〕胡椒, 皆我國不産, 而亦令貿易, 實爲未便。 又以尹三山爲掌令。 宋朝故事, 執政者親戚, 勿除言官, 三山是兼判吏曹河演妻之五寸姪; 執義李宜洽, 三山之五寸叔; 三山之妻, 亦持平崔仲謙之四寸妹也。 雖皆無相避, 然本府彈劾政曹是非, 且同僚自相糾察。 比者河演弟潔爲掌令, 以其難於糾察, 政曹遞之, 請依此例改三山”
上曰: “爾等之論, 似爲正大, 然前此使臣潛給女妓之言, 聞之何處? 昔使臣崔眞愛咸吉道妓, 屢形於言, 本國許令驛召。 且祖宗時, 亦有此例, 女妓不足惜也, 爾等之論迂矣。 丹木等物, 産自日本, 我國交通日本, 中國所知。 儻中國以爲産於我國, 何可以此責貢賦哉? 此論亦爲迂闊矣。 且今執政大臣家禁奔競, 有相避子孫族親, 不得敍用, 其法已備, 不宜更立新法。 然將議諸大臣。” 崷又啓曰: “僧徒於去年, 檜巖寺設安居, 大小男女絡繹, 至奏樂, 謂之音聲供養, 其放肆乃至於此。 又今年京山及各道諸寺, 皆設安居。 今不立禁防, 恐弊將難救。 雖不得別立新法, 請申明舊典, 勿令放肆。” 上曰: “雖反復以請, 吾不聽從。”
화문석의 무늬가 왕(王) 자와 같아 고치도록 호조에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各道所進席紋似王字, 自今其改之。
해도 찰방 정지담이 바닷가 백성들이 병기를 지니게 하도록 청하니 허락하다
[편집]○海道察訪鄭之澹啓: “沿海各官居民, 皆令作隊, 槍劍弓矢, 從自願各以所長鍊習。 若往來耕農時則必令齎持兵器, 以備不虞。” 從之。
함길도의 알타리들을 성심으로 후대하도록 도절제사 이세형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
今因使臣之行, 仄聞逃去斡朶里等聲言曰: “前任朴節制使誠心厚待, 故安業居住。 今洪節制使令人執紅杖, 禁其出入, 故以此不得安心, 乃至逃竄。” 其言難可足信, 然豈無托言之由? 今上來斡朶里等見於使臣前, 皆以情願留住, 一一供招, 雖其心終不可保, 當此時, 以願留納招, 亦可尙也。 肆予諭之曰: “大抵人心, 於平常之時, 未可知其實情, 及其亂離之際, 乃知其然。 今汝等當凡察逃去之時, 不曾隨去, 如舊安業, 一心效力。 以此知汝等向國之誠, 終始不渝, 厚加賚賜, 以賞汝功, 汝當益堅此心, 永作藩籬, 共享生生之樂可也。” 如此開說下送。 卿及邊將悉知此意, 當留住斡朶里等, 以此辭意, 時時開諭, 使彼一以知我國嘉尙之意, 一以固彼等願留之誠, 安心耕牧, 不生携貳, 是乃羈縻之策也。 斡朶里等今雖願留納招, 後或與凡察通謀逃去, 則我國之羞, 豈不大哉? 且朝廷無乃指國家以爲姦詐乎? 是不可不慮也。 卿及邊將當曲示存恤之意, 以繫彼等之心, 要令終不搬去。 又因使臣之言聞之, 留住斡朶里等密通凡察云: “我以朝鮮拘執, 未敢移去, 若有聖旨, 則可能搬移。” 凡察將此事由, 控訴朝廷, 有此分割之擧。 亦於使臣面問斡朶里情願之時, 於虛里云: “誠願留住。” 凡察手下人款赤從旁詰問曰: “汝曾言於凡察云: ‘若有聖旨, 則可能移去。’ 今阿欲留住乎?” 於虛里答云: “汝誠妄語也。 我固無此言矣。” 款赤更無答辭。 如此事由, 卿及邊將不可不知也, 且今使臣齎到勅書之辭, 亦不可不知也。 故令傳寫下送, 卿與邊將竝皆看詳。
1月 8日
[편집]사신관에서 단목·백반 등으로 무역하는 일로 우정언 여효온 등이 아뢰다
[편집]○庚午/右正言余孝溫啓: “丹木白礬胡椒豹皮交綺, 皆勿令貿易於中原, 載在令甲。 今於使臣館, 皆許貿易, 實爲不可。” 上曰: “已與大臣議定。” 遂不允。
2품이상 벼슬아치의 부모상에 조위하는 것을 법으로 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自今二品以上遭父母喪, 必行致弔, 以爲恒式。
1月 9日
[편집]도승지 조서강에게 사신을 문안케 하다
[편집]○辛未/命都承旨趙瑞康問安于使臣, 良曰: “萬事皆好, 願殿下千歲。”
왕비·동궁과 같이 금성 대군 이유의 집에 이어하다
[편집]○上與王妃移御于錦城大君瑜第, 東宮隨之。
대신과 여러 군들이 태평관에서 사신에게 잔치를 베풀다
[편집]○大君諸君宴使臣于太平館。
사신 오양과 왕흠이 청구하는 물품을 만들어 주게 하다
[편집]○吳良求鄕唐體鞍子各一部、刀子一百部, 王欽求鄕唐體鞍子各一部, 上命工匠, 往所館造給。
황해도에 흉년이 들어 구황할 초식과 장을 베풀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戶曹呈啓: “黃海道失稔救荒草食及醬一千五百石, 已曾預備。 請依本道觀察使所報, 令置賑濟場, 曲加賑恤。” 從之。
회령의 마구음파와 망내에게 곡식을 내리도록 함길도 관찰사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觀察使:
會寧住馬仇音波父死, 其賜賻米豆六石。 今會寧住指揮亡乃曰: “東良北失稔, 故率妻子移置阿木河。” 此言若然, 則其給米四石。
1月 10日
[편집]이승손에게 명하여 사신에게 문안토록 하다
[편집]○壬申/命李承孫問安于使臣, 良曰: “予有誤錯之事多矣。 宰相任其無咎, 以達殿下。”
하삼도의 백성을 함길도에 이주시키는 방책에 관해 의논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議政府:
安土重遷, 人之常情。 然咸吉道新鎭設立之後, 以舊邑居民以次移徙, 其平行沃饒之地, 閑曠無主。 且本官軍額減縮, 入居之事不得已也。 其在高麗, 咸吉道永興、平安道平壤以北, 皆鞠爲茂草, 爲野人遊獵之地, 乃徙下道之民實之, 其民之怨苦愁嘆至矣。 然至今傳子傳孫, 累世安業者, 皆移徙之裔也。 今咸吉道入居之民, 居他完固之屋, 耕他沃饒之地, 與元居之民雜處, 校諸高麗移徙之民, 其利害相萬萬也。 今或有自戕自盡者, 其爲頑惡甚矣。 前此入居各官人吏, 免其鄕役, 故其厭苦不至如此。 今入居之人, 皆是鄕中豪右之人。 今當遠離鄕土, 不行慰悅之方, 難以弭怨, 誠宜另行賞典。 三道入居人內, 其戶主元有職者, 超資; 無職者, 初授八品, 以下番甲士之職充差。 如有四品以上除授, 臨時啓聞施行, 以悅其心可也。
或曰: “名器至重, 不可濫施於人也。 入居之民, 其額無慮數千人, 徒欲慰悅其心, 不論賢否, 旅授官職, 資品之濫莫此若也。 其在高麗, 兩界入居, 非一再矣。 豈可必以官爵悅其心, 而後移徙哉? 又況平安一道, 正當上國連境之地, 爲國根柢, 而安州以北, 地廣人稀, 入居之擧, 將不可不行也。 以此言之, 豈可皆授官爵, 以慰悅其心乎! 古者雖有募民徙邊拜爵復戶之法, 然後世議者或有非之, 豈可以前古無據之制而冒行濫賞之擧乎? 且徙民以充邊郡, 古今之通規, 而拜爵誘民, 有愧爲國之大體。 莫若分運入居, 以次移置, 使之不失其所, 則始雖有愁嘆之心, 終必有安業之效矣。” 二者之說, 其擬議以啓。
각도와 각포 선군의 번상을 매달 16일에 교대하도록 하다
[편집]○兵曹啓: “各道各浦船軍番上, 請依海道察訪鄭之澹所啓, 以每月十六日遞代。” 從之。
올량합 만아가·징라우 등이 토산물을 바치므로 벼슬을 제수하다
[편집]○兀良哈曼阿可、澄羅亏等來獻土物, 竝授司直。
1月 11日
[편집]야인에게 붙잡힌 포로의 송환 문제와 윤삼산의 일을 대신들과 의논하다
[편집]○癸酉/召領議政黃喜、右議政申槪、左贊成河演、右贊成崔士康、左參贊皇甫仁、承文院提調權踶ㆍ金宗瑞ㆍ鄭麟趾ㆍ柳季聞ㆍ金聽ㆍ安止等謂曰: “野人犯邊, 則得專攻伐, 曾有勑諭, 故癸丑年往攻婆猪江, 其所得人口財産, 朝廷勑令發還, 本國雖零碎之物, 竝皆刷還。 其後野人等連年犯邊, 又奉聖旨攻伐, 其所獲人口, 今依勑諭, 悉皆刷還。 我國被虜人口在彼者, 宜令請還。 今使臣還歸時, 回奏內, 竝錄此意何如? 其議以聞。” 黃喜、申槪、崔士康、皇甫仁、權踶、鄭麟趾、金聽、安止議曰: “今刷還李滿住人物時, 竝奏請還本朝人物, 似爲未安, 後有可乘之機, 則奏聞亦爲未晩。” 柳季聞議曰: “竝錄奏本請還, 一如上敎。” 河演、金宗瑞議曰: “李滿住人物刷送事及本朝人物請還事, 各爲奏聞爲便。” 上從喜等之議。 上又曰: “委任大臣則不可立峻法。 古有執政親戚不敍臺諫之法, 所以然者, 銓注得失, 恐未得糾劾也。 然古有是法, 而予不曾立此法矣。 國家旣立奔競之禁, 又立執政子弟不敍之典。 然於倚任大臣之意, 猶以爲未安也。 今憲府啓: ‘新除掌令尹三山, 乃河演、李宜洽之親戚; 於崔仲謙, 亦爲四寸妹壻。 雖皆無相避, 然言官則同僚得失, 亦且相劾。 且旣爲河演之親戚則用人得失, 焉得彈劾! 請令改差。’ 此事非特今日, 亦爲後日之例, 卿等其議以聞。” 黃喜等皆曰: “別立新法, 實爲不可。 況國家旣立相避之法, 若三山不稱其職, 則固當改差, 若能稱職, 則雖族親不在相避之例, 何妨之有?” 上曰: “卿等之言, 允合予心。” 仍召朴崷, 諭以大臣之議, 許令三山就職。 崷啓曰: “執政大臣之親戚, 若除拜言官, 則政曹是非, 難以彈劾。 且本府曾請改三山, 而今使就職, 則三山之仕本府, 本府之待三山, 兩皆未安。 又臣等於注擬之前, 預聞三山必爲掌令。 以此推之, 則三山拜掌令, 非出於天意, 乞令改差。” 上曰: “銓曹擬掌令, 本非只望一人, 必備望三人, 受予落點, 豈能期其某之必爲乎? 是發此言者非也。 爾等何說法外之言乎?” 崷更啓曰: “臣等雖皆無狀, 然本府所係爲大。 三山口吃, 曾爲漢城少尹, 訟者病焉。 恐進言於上, 或不能分析也。” 上曰: “昔周勃、張相如、周昌皆不能言, 然俱有名後世。 以口吃棄人, 古所未聞, 勿復更言。”
각품 조사들의 근친과 성묘를 연수로 계산하여 말미를 주도록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吏曹呈啓: “各品朝士覲親及掃墳, 本曹考其月數, 覲親則滿三十六月, 掃墳則滿六十月, 乃許暇, 故或疾病或出使, 不及期限者頗多。 謹按《續》《吏典》云: ‘文武官父母在外者三年一歸覲, 已沒者, 五年一掃墳。’ 請依《續典》, 不計月數, 只計年限給由。”
從之。
1月 12日
[편집]좌부승지 김조에게 명하여 두 사신을 문안토록 하다
[편집]○甲戌/命左副承旨金銚問安于兩使臣, 良曰: “天日雖寒, 身甚溫暖, 專是殿下之德也。”
야인에게 위로연을 베풀 때 좌참찬 황보인이 주관하게 예조에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自今本曹慰宴野人時, 必使議政府左參贊皇甫仁押宴。
1月 13日
[편집]우부승지 강석덕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토록 하다
[편집]○乙亥/命右副承旨姜碩德, 問安于使臣。 碩德謂良曰: “殿下近因感冒, 不得請見大人。” 良曰: “殿下再三設宴, 世子王子亦皆設宴。 且日用飮食, 皆是殿下所賜, 請勿以小人之故軫念, 善加調保。”
머물러 살기를 원하는 범찰관하 야인들에게 사은할지를 의논하다
[편집]○召黃喜、申槪、河演、崔士康、皇甫仁、權踶、金宗瑞、鄭麟趾、柳季聞、金聽、安止等謂曰: “使臣吳良云: ‘凡察管下皆欲留居本土, 不願搬移, 固當謝恩。’ 予意以爲凡察之類, 本在我國之境, 仍留不去, 非自他境而來, 何必謝恩! 但勑書中有世秉禮義以忠厚立國之語, 以此謝恩則可矣。 前來各年勑書, 如有褒奬之辭, 而謝恩與否, 卿等其考以聞。” 黃喜等議: “本人等仍在鏡城居住, 不必搬移, 累降聖旨, 已曾附與我國。 今只以去留情願取招行謝恩, 似爲未便。” 上然之。
사헌부에서 윤삼산의 장령 벼슬을 거두기를 청하다
[편집]○司憲府上疏曰:
臺諫之任, 所係非輕。 言及乘輿則天子斂容, 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 臺諫所言未必盡是, 而人主優容納之者, 涵養銳氣, 將以折權臣之萌也。 自古權臣不能獨行其姦, 必用門下之人, 布列臺諫, 陰嗾微諷, 所欲進者, 褒而揚之; 所欲退者, 劾而斥之。 依阿植黨, 羽翼已成, 然後强梁跋扈, 無所不至。 在昔盛宋仁宗深灼是弊, 以爲: “宰相自用臺臣, 宰相過失, 無敢言者。” 詔: “自今宰相不得進擬臺臣。” 良有意也。 方今聖明在上, 綱紀立而四維張, 權臣植黨之弊, 無足虞也, 安能必其後日之無此弊也? 掌令尹三山, 兼判吏曹河演之姻黨親族而通家交懽者也。 前此三山占得掌令之謗, 播於人口, 旣而掌令之拜, 果若人言。 三山掌令之授, 出於天機乎? 雖曰擬進受點, 演豈能越例, 獨薦三山哉? 其得列於三人之望者, 非演之所爲而何? 是演與之, 而不出於天機, 彰彰明甚。 三山將德演報補之不暇, 豈敢坐臺上論演之得失哉? 且臣等旣將三山依阿除授事情, 再瀆天聰, 義不可與三山同席論事也。 伏望殿下追還三山掌令之命, 以防後來權貴植黨之漸。
下議政府議之。
1月 14日
[편집]동부승지 성봉조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게 하다
[편집]○丙子/命同副承旨成奉祖問安于使臣, 良曰: “殿下之德深重, 何事不足! 以至唱歌蹈舞, 亦無不備。” 因問: “殿下起居何如?” 奉祖曰: “稍愈。 殿下聞大人昨日之言, 安心調理。” 良曰: “甚喜懽。”
함길도에 입거시킨 사람이 도망하면 조사하도록 하다
[편집]○議政府啓: “咸吉道各官入居人逃亡者, 請令所在守令推究, 幷容匿者, 全家入送。 其未推顯者, 以他富强戶充定。” 從之。
정갑손·이의흡 등이 윤삼산의 일로 상소하니 핵실하도록 형조에 이르다
[편집]○傳旨刑曹:
大司憲鄭甲孫、執義李宜洽、持平崔仲謙ㆍ朴崷等上疏論尹三山預占掌令之事, 其覈實以啓
蓋從政府之議也。
1月 15日
[편집]이조 판서 최부가 관직을 교체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丁丑/吏曹判書崔府上書曰:
臣以不才, 獲蒙聖上之知, 位至崇品, 顧無絲毫之補, 常懷竊位之慙久矣。 臣以老衰, 受銓選之任, 薦用非其人。 今憲府奏請尹三山之事, 非獨河演之罪, 是臣之罪也, 乞遞臣職。
不允。
하연이 윤삼산의 일로 파직을 청하다
[편집]○河演上言曰:
《書》《洪範》曰: “惟辟作福作威。” 威福下移, 而臣下攬權, 則是所謂權臣, 而衰世之事也。 當除授之日, 吏曹妄謂: “尹三山爲人, 性本諄謹無邪, 勤於學問, 稍知義理之趣, 素無淫蕩之行, 久爲漢城少尹, 別無昏愚未斷之責, 每褒上等。” 故衆議僉同, 列於三望, 乃蒙落點。 今司憲府論以三山不合其任, 又斥小臣以五寸姻姪之故, 容私除授, 指以爲權臣。 若曰吏曹用人不明, 則人之所見不同, 臣與吏曹諸臣, 皆不得辭其責矣, 其曰權臣植黨之言則未知其實也。 以三山爲植黨羽翼, 而臣所爲强梁跋扈, 果何事歟? 彼大小臺臣, 皆臣等薦之於天而天與之, 是亦臣之植黨羽翼也歟? 且三山則臣之妻族也。 若鄭甲孫、李宜洽則皆臣之本族也。 乃以妻族三山爲臺臣, 然後欲以爲植黨羽翼而濟事乎? 若謂之族親而不得彈劾, 則三山於甲孫六寸, 宜洽五寸, 仲謙四寸, 皆近族也, 而不肯與之同僚, 排斥之已甚, 則謂三山豈敢坐於臺上論演之得失, 亦爲矛盾。 圓議公事, 雖父子不相說, 肯來告於五寸叔母夫乎? 是以自己之心, 度人之心也。 大抵治平之世, 君德昭明, 焉有權臣乎? 雖或有高貴勢重, 欲爲攬權之者, 日月之明, 可以蒙蔽乎? 臣楷樗之材, 一介微臣, 遭遇聖明, 非分受任, 自丁巳至今六年, 銓選人物, 久防賢者之路, 惟懼救過之不暇, 況欲爲植黨之心乎? 臣痛心痛哭, 措身無地。 伏惟殿下恢弘仁愛之治, 憐臣謙退保全之情, 收臣爵命, 以開賢路。
不允。
함길도 관찰사에게 농우를 어허리에게 사 주도록 명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觀察使:
官買農牛一頭, 給指揮於虛里。
1月 16日
[편집]알타리 동가시파 등 3인과 올량합 월하내 등 2인이 사직하다
[편집]○戊寅/上幸景福宮, 御勤政門受朝。 斡朶里童哥時波等三人、兀良哈月下乃等二人隨班辭, 上引見哥時波曰: “汝以好意來朝, 予甚嘉之。” 哥時波扣頭曰: “小人厚蒙賞賜, 心無所恨, 但女壻身死, 中心惻然。” 上曰: “女壻之死, 予亦驚駭。” 哥時波又啓曰: “具州兀狄哈等言曰: ‘汝不與我和親, 則將虜汝兄弟三人。’ 臣今欲聽國家之言, 以結和親。” 上曰: “予已知之。” 上卽還移御所。 哥時波及於虛里、吾沙哈等三人, 皆凡察同産也。 時哥時波率其女壻於巨乃來朝, 於巨乃死, 燒屍拾骨以去。
이승손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다
[편집]○命李承孫問安于使臣, 良曰: “特蒙殿下之德, 好在如昨。” 因問: “殿下咳嗽何如?” 承孫答曰: “近日稍愈。” 良曰: “我於西蕃, 得咳嗽藥, 名曰甘露, 我服此藥治療。 我今不齎來。” 又曰: “我等雖留一日, 館待之費甚多, 請速畢貿易。”
여효온이 사헌부 관리를 사핵하지 말도록 청하다
[편집]○司諫院右正言余孝溫啓: “今命刑曹, 覈憲府官吏。 臣等以爲言官所言, 必令推覈, 則恐言路將塞, 況尹三山曾有狂妄之行, 不合臺員, 物議亦然。” 上曰: “以風聞之事疑大臣, 不覈其實, 則後日之弊, 不可勝言。 且尹三山可任掌令之言, 河演於注擬時言之, 何足過也?” 孝溫更啓曰: “臺諫則人主過失, 尙且規諫, 大臣得失, 豈可含默? 臣等以爲重大臣之意雖至, 恐後日言路自此而塞矣。” 上曰: “爲臺諫者孰不知含默不言, 保全其身? 然務要盡職, 固諫不已, 以致罷黜者, 古多有之。 予知其然, 雖有不當言而言者, 每加優容。 然今若重言路之弊而致疑大臣, 不覈其實, 其弊尤重, 是則不可不劾也。 予已較其輕重矣。”
여효온과 이휘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余孝溫爲司諫院左正言, 李徽右正言。
알타리의 동가시파가 구주 올적합과 화친하고자 함을 이세형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
斡朶里指揮哥時波啓: “具州兀狄哈等云: ‘若不與我和親, 將欲虜汝兄弟。’ 國家許之則情欲和親。” 予召皇甫仁、金宗瑞議之。 宗瑞曰: “往年都乙溫請於國家, 欲聚同類兀良哈, 一處居生, 其時大臣之議, 或可或否。 臣獻議云: ‘夷狄散居則力分無統, 不能生變, 若一處完聚, 則必有後患。 請勿聽聚居之言。’ 其議遂寢。 厥後凡察欲與具州兀狄哈和親, 使都乙溫往來通言, 且請和解之時所著甲冑。 都乙溫欲聽凡察之言, 使之和親, 臣與都乙溫密(設)〔說〕通好不可之意以沮之。 又却凡察甲冑之請。 臣意謂斡朶里與兀狄哈、兀良哈等和親力强, 則將不利於邊境, 故汲汲預防耳。 今也凡察逃去, 斡朶里之勢雖弱, 留住者亦不下數百矣。 與兀狄哈和親, 非好事也。 當與哥時波等答說: ‘具州兀狄哈, 旣已歸順我國矣, 何能害汝等乎? 若或疑畏, 於我境密近之處移居, 何憂侵逼?’ 如此答之何如?”
皇甫仁曰: “臣意與宗瑞之議同。 斡朶里之欲移者, 恐具州兀狄哈於中路追獲, 以爲奴婢而役之, 以此不敢耳。 若和親則以啓斡朶里逃去之心矣。” 予惟二說, 皆合時勢。 若哥時波等將和親之意, 更告於卿, 答曰: “具州兀狄哈, 旣順我國, 不時往來。 且汝等密居我境, 何能害汝乎! 儻或害汝, 我將救汝, 汝其勿憂。” 如此開說爲可。 其和親之心, 膠固請之太迫, 而防之已甚, 則反生釁隙矣。 卿知此意, 酌量施行。
1月 17日
[편집]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이인화를 설득해서 고기를 들먹게 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己卯/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
今起復李仁和, 除僉知中樞院事, 爲卿都鎭撫, 勸肉以送。 仁和若下界不食肉, 則卿宜勸之。
평안도의 수비에 관해 도체찰사 우참찬 이숙치가 청하니 그대로 따르다
[편집]○都體察使右參贊李叔畤回自平安道啓: “撤沿邊民家, 令農民入處山谷, 其老弱男女及牛馬入保邑城四節恒居便否, 臣與都節制使李澄玉同議。 若是則民不得安心農業, 牛馬亦不得牧養, 請自今賊人通望處外民家, 竝不撤去, 農時則依舊還接, 夫耕婦饁, 趁時生業爲便。 且臣審視定寧縣移於箭竹洞、方山兩處便否, 箭竹洞則土田瘠薄, 不宜置邑, 方山則土地沃饒, 居民阜盛, 上下道里, 相距適均, 宜於置邑。 故臣於方山, 已定城臺四千一百尺。 且以仇寧割屬朔川便否則已移朔川府於小朔州, 仍令朔川府使率兵, 於仇寧防禦, 右仇寧屬於傍近朔川爲便。 且於茂昌郡甫山ㆍ家佶舍洞、閭延府薰豆ㆍ楸坡ㆍ下無路ㆍ楡皮ㆍ虞芮、玆城郡池寧恠、江界府餘屯烽(侯)〔堠〕臺、理山郡都乙漢、碧潼郡阿耳ㆍ小波兒ㆍ大波兒、昌城郡頭乞理、義州暗林ㆍ箭竹洞ㆍ水口ㆍ寶鎭場等十九處, 請加設萬戶, 與曾設趙明干、西解、高山里、山羊會、碧團、昌洲、靑水等七萬戶, 各令防禦於其所。 又令慈城郡事於虛空橋、江界節制使於(萬浦)〔滿浦〕、理山郡事於央土里、茂昌ㆍ閭延ㆍ碧潼ㆍ昌城ㆍ義州及今所移定寧縣等守令, 各於本邑防禦。 自茂昌至義州三十六鎭, 將布列守護農民, 如有賊變, 及期相救, 以爲恒式。 且造築石堡, 每堡差萬戶, 則守禦似乎的實, 然於左右不築行城, 則堡內人民, 每當耕耘之時, 畏其賊變, 晩出早入, 廢農失所之弊, 南道軍馬連續徵聚, 江邊列立之苦、鼠竊之盜, 窺伺乘虛, 恣行殺虜之患, 無異前昔。 夫行城力役, 雖重於石堡, 然先從要害築之, 則城內人民老幼, 安心農作, 牛馬亦皆布野, 休養阜盛, 誠爲良策。 或曰: “千里長城, 實爲難成。 假使成之, 誰能守之?” 今此行城, 不是延袤千里, 但擇民居要害處造築, 只役以忠淸道以北軍人, 庶幾七八年, 事功畢矣。 又設烟臺烽火, 又候望賊變。 且守令及新舊萬戶幷三十六褊裨將帥星羅碁布, 分掌守護, 則守城亦且無難。 請先築行城, 且棄行城之外, 全不顧慮, 則草莽成林, 必似無人之境。 請依下三道處置使及萬戶諸島搜探例, 都節制使及各口子萬戶各鎭褊將, 無時領兵巡行, 或伐木斬草, 以示常守城外之意。”
下兵曹, 與議政府議之。 僉議啓曰: “可依叔畤所啓。” 從之。
의주 야일포 남쪽 장성 밑 바위 남쪽으로 60척을 파보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平安道觀察使:
右參贊李叔畤啓云: “義州夜日浦南長城下巖石刻文曰: 「庚寅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崔淳下此石南六十尺藏香,” 卿其掘發尋覓以啓。
1月 18日
[편집]여진의 오을빈개와 알타리의 오사개 등과 이보을적 등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庚辰/女眞副司直吾乙賓介及斡朶里指揮吾沙介等五人、司直李甫乙赤等十人來獻土物。 吾乙賓介率妻而來, 請留京侍衛, 授行副司正, 賜衣服家舍奴婢鞍馬, 月給口糧。
1月 19日
[편집]알타리 오사개 등 8인을 사신에게 보이고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辛巳/命皇甫仁、李承孫, 與館伴鄭淵ㆍ閔伸以斡朶里吾沙介等八人見于使臣, 問其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하직하는 이사혜·이인상·송민산 등을 인견하다
[편집]○知靈巖郡事李士惠、萬頃縣監李麟祥、高敞縣監宋敏山辭, 引見曰: “近者下三道之民, 因入居推刷, 極爲騷擾, 宜加撫恤。 大抵守令以刻迫爲能, 民不堪苦, 以致逃散, 汝等知之。 予每當守令除授時, 必加精選, 爾等乃應是選, 往敬用治。”
1月 20日
[편집]형조에서 정갑손·이의흡 등을 사핵하여 아뢰니, 의금부에 다시 사핵하게 하다
[편집]○壬午/刑曹劾鄭甲孫、李宜洽、朴崷、崔仲謙及掌令金孟獻、兼判吏曹事河演、吏曹正郞裵杠等以啓, 下義禁府更劾。
다른 사람과 사통한 계모를 포박한 죄수 김만진을 석방하다
[편집]○議政府啓: “黃海道安岳囚百姓金萬眞, 其繼母乘其父不在, 與他人私, 萬眞承父通書, 縛繼母, 脫衣斷髮。 繼母雖義同親母, 若背父行淫, 則義絶於父, 卽同凡人, 萬眞雖擅自縶縛, 罪不至死. 況以父命執之, 不可比以歐親律, 請釋萬眞。” 從之。
1月 21日
[편집]평안도 도절제사에게 자성·만포에 군사를 두어 야인에 대비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癸未/傳旨平安道都節制使:
野人連年招集忽剌溫, 窺伺邊境, 突入爲寇, 擄去人畜。 邊將怠惰忘備, 每陷賊術中, 示弱於彼, 誠爲可恥。 或興兵致討, 掃蕩屈穴, 或渡江觀兵, 以示威靈可也。 然而今當造築行城, 事務煩劇, 一時竝行爲難, 宜於慈城、滿浦兩處赴防軍士, 量加南道壯勇軍人各五百名, 自四月初一日至五月十五日, 分屯隱伏待變。 儻彼賊直攻其面, 則乘機追逐, 盡行勦捕. 若由他道入侵, 則乃以徑路橫出, 截賊歸路, 及期掩襲, 使無匹馬之還。 如此則足以震驚賊心, 摧折後日作賊之謀。 若慈城、滿浦兩處, 不合屯兵, 則更審兵馬出入便於救援可爲藏兵之處, 又酌量軍數多少以啓。
나이들어 제명당한 무동과 악공을 본역에 돌아가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啓: “舞童樂工, 元係有役公賤及嫁良夫所生也。 今以年壯無才除名者, 彼此無役, 實爲不可。 請自今隨卽還定本役。” 從之。
사신관의 무역에 관해 호조에 아뢰다
[편집]○戶曹啓: “使臣館貿易之布不敷, 濟用監所儲亦少。 請令忠淸、全羅、慶尙道用義倉布貸, 買民間苧麻布, 傳驛輸京。” 從之。
올량합 지휘 오랑주 등 6인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兀良哈指揮吾郞主等六人來獻土物。
함길도 도관찰사에게 오랑합 구리징라우 등이 새로 살 땅을 심방하게 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觀察使:
吾郞哈仇里澄羅亏及斡朶里伊里應哥等所告新地尋訪之事, 令政府大臣議其便否, 僉曰: “尋訪爲便。” 卿與都節制使同議尋訪之策, 擇素知其界山川形勢兼通女眞言語者數十人, 皆着胡衣冠, 多備糇糧, 徒步往白頭山以南閭延、茂昌、甲山以北地面, 徐徐尋訪。
1月 22日
[편집]조서강에게 사신을 문안케 하니 오양이 고득종의 석방을 청하다
[편집]○甲申/命趙瑞康問安于使臣, 良曰: “曾請放還高得宗, 至今未知可否。 高宰相非予親戚, 又非素知, 但於廣寧相見爾。 予今還京, 則禮部嘗知高宰相之爲人, 必問安否何如, 我答曰: ‘高宰相得罪在外。’, 則無乃不美乎? 我答曰: ‘得罪在外, 我白于殿下放還。’, 則不亦有光乎? 朝廷有三楊學士, 近侍左右。 一楊死, 二楊用事, 其所奏, 皇帝皆從之。 今宰相亦爲近侍, 若力啓, 則何事不成? 願垂陰騭。” 瑞康曰: “將以此意啓達。” 良曰: “宰相力啓, 則流名萬世。”
1月 23日
[편집]충청도 안흥량에 병선을 세워놓고 만호로 수어하는 일을 다시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乙酉/議政府據兵曹呈啓: “忠淸道觀察使請於安興梁泊立兵船, 差萬戶守禦。 乞姑令開鑿試驗後, 更議施行。” 從之。
1月 24日
[편집]하연이 윤삼산을 포양했다는 날짜에 대한 배강과 하연의 말이 달라 논의하다
[편집]○丙戌/義禁府將裵杠供辭以啓曰: “吏曹堂上與裵杠所言, 日月各異, 請於一處置對。” 左參贊皇甫仁適至承政院, 上謂曰: “裵杠言: ‘河演褒揚尹三山可任掌令之說, 在十一月十三日注擬之時。’ 河演等云: ‘此言在閏十二月二十七日都目政。’ 所言各異。 予若召來親問, 彼豈隱乎? 共議以啓。” 皇甫仁及都承旨趙瑞康、左承旨李承孫等僉議啓: “命召親問, 則豈敢隱情不服乎?” 左副承旨金銚曰: “雖不拘問, 因前供辭以決爲便。” 右承旨趙克寬、同副承旨成奉祖曰: “毋使吏曹堂上對論, 但拷訊裵杠, 驗問爲便。” 上從皇甫仁等議。 召河演及吏曹判書崔府、工曹參判閔伸、大司憲鄭甲孫、執義李宜洽、持平崔仲謙ㆍ朴崷、其時掌令漢城少尹洪深、吏曹佐郞鄭次恭等, 命趙瑞康、李承孫, 以次問之。 伸, 以承旨參其注擬者也。 崔府曰: “河演褒揚尹三山可任掌令之說, 臣於都目政之前, 未得聞之。 但於都目政擬僉知通禮時, 臣以爲朴仲孫可矣。 郞廳曰: ‘仲孫疾病新愈, 難堪其任。’ 河演乃曰: ‘漢城少尹尹三山稍知學問, 今爲少尹, 處決明允, 非惟僉知, 可爲言官者也。’ 河演褒揚三山之語, 至此始聞之矣。” 鄭次恭之言, 與崔府同。 河演曰: “臣於都目政擬僉知通禮時, 臣以爲: ‘朴仲孫可矣。’ 郞廳曰: ‘病愈未久, 難堪此任。’ 臣曰: ‘漢城少尹尹三山, 稍知學問, 今爲漢城少尹, 處決明允, 非徒合於僉知, 雖拜言官, 亦無愧也。’ 但言於都目政之日, 其前臣曾不言之矣。” 洪深曰: “金孟獻於閏十一月十三日, 語臣曰: ‘吾於十一月十七日, 到裵杠家謂曰: 「掌令重任, 不合於我, 欲速免此任。」 杠曰: 「河演褒揚尹三山以爲可爲掌令。」’ 臣答曰: ‘我亦聞之。’ 隔二三日, 臣於本府謂孟獻曰: ‘曩於朝參之日, 見尹三山問曰: 「我爲少尹時, 有未決數事, 今已決否?」 三山答曰: 「未也。」 仍謂我曰: 「吾旣得代兄爲少尹矣, 亦欲代兄之掌令。」 此言果如前日所聞也。’ 遂與同僚戲曰: ‘今慶昌府少尹闕, 尹三山代我爲掌令, 則我欲得慶昌小尹。’ 自今以後每當注擬之後, 與同僚相戲曰: ‘掌令已定矣, 何至今不遞乎?’” 崔仲謙、朴崷等曰: “河演褒揚尹三山之言, 臣等於閏十一月始聞之。 每當注擬之後, 戲謂洪深等曰: ‘掌令已定矣, 何不見代乎?’” 李宜洽曰: “洪深於都目政前語臣曰: ‘尹三山必拜掌令矣。’ 其後每當注擬之後, 同僚相戲曰: ‘掌令已定, 胡不遞乎?’ 然臣未嘗問其出言之由, 乃於請罷三山之日, 始知河演褒揚三山之言, 出自裵杠, 而孟獻傳說也。” 鄭甲孫曰: “臣於都目政前, 同僚相語曰: ‘尹三山必爲掌令。’ 意謂三山必於都目政拜掌令矣。 都目政未得拜, 而至正月初六日乃得拜, 臣等以爲果如所聞, 實河演之所爲也。 若其出言之由則至請罷三山之日, 始知孟獻聞諸裵杠而傳說也。 臣若妄言, 臣亦一河演也。” 閔伸曰: “臣於十一月十四日注擬之日, 河演褒揚三山之言, 未之聞也。 乃於都目政僉知通禮注擬之時, 河演以爲: ‘三山可矣。’ 仍曰: ‘非徒僉知, 可爲言官者也。’” 上命李承孫曰: “此人各執前言, 爾知此事始終, 其往義禁府按問。”
금이 나는 곳을 고하는 자에게 면포 20필을 주도록 하다
[편집]○戶曹啓: “告産金處者, 賞以綿布之法已立, 而初不論定其數。 請自今給緜布二十匹。” 從之。
함길도 갑산군의 방비에 관한 병조의 상소문
[편집]○兵曹啓: “咸吉道甲山郡, 境連彼賊, 守禦不可踈虞。 請他官人民曾流寓本郡者, 勿令還本, 仍居防禦。 然不立禁, 則防禦緊急各官之人, 將相繼逃隱, 令後流寓者, 隨卽刷還。” 從之。
동량북의 알타리 지휘 동오사합에게 곡물을 내리다
[편집]○命咸吉道觀察使, 給東良北居住斡朶里指揮童吾沙哈米豆五石。
1月 25日
[편집]두 사신을 맞아 사정전에서 잔치를 베풀다
[편집]○丁亥/上幸景福宮, 邀兩使臣宴于思政殿。 宴訖, 遂還移御所。
강원도에 흉년이 드니 역리와 교량공사 정부들에게 곡물을 대여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江原道去年失稔, 自京中至伊川溫井各驛吏, 分其貧富, 以各官陳豆, 量數貸之, 使預養驛馬。 又本道各官造橋梁丁(天)〔夫〕乏糧, 亦量數貸之。
1月 26日
[편집]성봉조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다
[편집]○戊子/命成奉祖問安于使臣, 良曰: “昨日殿下設盛宴, 我等恐勞殿下, 不進回盃, 咳嗽無乃復作乎?” 奉祖曰: “平善如常。” 良曰: “十分喜懽。”
이세형에게 알타리들의 부역에 대한 의심을 풀어주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
禮曹饋斡朶里吾汝哈等時, 參贊皇甫仁、判書金宗瑞謂吾沙哈等曰: “爾於前日使臣處, 去留情願進告後取招, 遲留言曰: ‘不是將我等給付朝鮮耶? 何以令我等著名乎?’ 使臣云: ‘汝言願留, 只書其辭取招耳, 本不與他也。’ 爾聞此言而後著名, 無乃以我國爲疑乎? 仄聞凡察等見北靑居生向化人等供役之事, 畏我國終爲百姓而逃去, 其然乎? 必聽人之誑說也。 我國生齒日繁, 人民不少, 何必收汝之稅, 役汝之身, 然後以供國事哉? 第緣汝輩自我祖宗以來, 世居近境, 誠心效力, 我國亦加撫綏, 共爲唇齒, 積有年紀。 況今國家新置郡邑, 而汝等爲我藩籬, 有聲息則隨卽來告, 有賊變則同心捍禦, 是用國家存撫汝等, 非有他意也。 北靑等處散居向化人則異於汝輩矣。 本人等深入內地, 雜處吾民, 男婚女嫁, 與本國之人無別, 國家不得不使喚也。 汝輩則雖住近境, 別作一種, 區別而居, 安有是理? 此必無之事也。 自凡察移去之後, 本國待汝等益加撫恤, 此汝等之所知也。 愼勿妄生疑貳, 安生樂業, 永作藩籬, 於彼我, 豈不萬萬有益哉?” 吾沙哈答云: “(童者音彼)〔童者音波〕、馬波羅等言: ‘終必爲百姓。’ 其餘各人如此說之。” 以此吾沙哈之言觀之, 則斡朶里等見北靑等處向化人供役之事, 如此致疑者多矣。 卿須與彼人詳說之曰: “今聞吾沙哈上京, 以童者音波、馬波羅之言告于禮曹, 汝等何以如此致疑乎? 此必無之事也。 以必無之事致疑如此, 則上天以爲何如哉? 我亦受命, 來此邊境, 何敢與爾等妄語乎? 千萬勿疑。” 如此款曲開說, 以釋疑貳之心。 且待吾沙哈之還, 亦與言曰: “汝何以必無之事致疑, 告于禮曹乎?” 曲盡說之, 其勿形怒氣, 怡顔和色, 善辭開諭。
1月 27日
[편집]윤삼산의 일을 홍심이 날짜를 서로 엇갈리게 납초한 까닭을 이승손이 아뢰다
[편집]○己丑/義禁府劾鄭甲孫等以啓, 上引見李承孫謂曰: “尹三山預占掌令之事, 專是洪深聞之而傳播同僚也。 問其傳說日月, 互相納招, 是無他, 欲歸之於赦前也。 何不拷訊究問情由?” 承孫對曰: “其互相納招, 非有意也。 但洪深言於同僚非一日, 故其納招日月不一。 其實日月已久, 不能悉記, 非欲歸之於赦前也, 不宜拷訊。” 上曰: “然。”
도성 민가의 부역을 차출함에 호적에 의거해 균등히 배정하게 하다
[편집]○漢城府啓: “城底十里人戶差役, 初不計所耕與人丁多少, 故無識管領, 任情增減, 貧弱者先受侵虐, 富强者獨免。 請自今本府官吏親檢多少, 預先錄籍, 當差役時據籍均定。” 從之。
1月 28日
[편집]정갑손·이의흡·홍심·김맹헌·배강·박추·최중겸의 죄를 정하다
[편집]○庚寅/召黃喜、申槪, 議鄭甲孫等之罪。 喜等僉議輕重以啓, 上特赦鄭甲孫、李宜洽, 贖洪深杖一百, 金孟獻笞五十, 裵杠杖八十, 朴崷、崔忠謙只罷其職。
전라도 관찰사 금유가 찰방과 감목의 목장 사찰하는 법을 없애기를 청하다
[편집]○全羅道觀察使琴柔馳啓: “方今海道守禦之備, 若舟楫器械士卒訓鍊等事, 旣命處置使以掌之, 又遣察訪巡行督察, 以卑制尊, 徒致踈緩, 似有乖於委任邊將之義。 且馬畜牧養之事, 旣以守令與萬戶千戶兼監牧之任, 故水草美惡、(慈)〔孶〕息多寡, 以至馬畜肥瘦, 無不悉知, 以時考察, 每當春秋, 遣官點閱, 雖非監牧之官, 牧養之事, 殊無欠缺。 況撫馭之乖方, 牧養之無實者, 監司必當糾治之乎? 今以道內觀之, 各浦二十一牧場所在各官相距, 遠至百餘里, 近不下五六十里, 惟此察訪監牧之出入各官供億之費, 弊亦不小。 擧此一道, 則他道之事, 亦可知矣。 伏望垂察, 汰察訪監牧之任。”
下吏曹。
강원도에 흉년이 드니 적절히 조치하도록 관찰사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江原道觀察使:
本道去年失稔, 今行幸伊川溫井時, 來往支應人及各戶貧民, 恐致飢饉, 予心軫慮。 卿宜曲盡措置, 毋使一民飢死。
알타리들에게 전세를 독촉한 부거 현감 윤박을 사핵하라 이르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觀察使、都節制使:
富居縣居住童羅松介、童末乙所、童干古里等訴云: “所居官當我等督徵戊午年田稅, 多端侵辱妻子, 將爲逃散。” 予惟雖內地所居向化, 固宜安撫, 況此輩向化未久? 且今斡朶里去留可慮, 若聞此事, 恐懷疑貳之心。 富居縣監尹璞不顧國家大體, 妄行侵擾, 卿等亦不得辭其責, 其劾尹璞以啓。
1月 29日
[편집]이승손을 보내어 사신을 문안하다
[편집]○辛卯/李承孫問安于使臣, 良曰: “予於殿下之德, 何事不安?” 承孫曰: “齒血何如?” 良曰: “此不緊之病。 殿下動念, 爲遣內醫, 予甚喜謝。”
부거와 경성의 알타리 송라개등 15인을 사신에게 보이고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命皇甫仁、李承孫、鄭淵、閔伸, 將富居、鏡城居住斡朶里松羅介等十五人, 見于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我等元自祖父久居本國, 心願留居, 不願搬去。”
70세 이상의 조관은 돌아가면서 입직(入直)시키지 말게 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
年七十歲以上朝官致仕之法已立, 其不得已不許致仕者, 勿令巡綽入直。
二十四年 二月
[편집]2月 1日
[편집]알타리 동삼파로 등 8인과 동오사합 등 15인이 토산물을 바치고 사례하다
[편집]○壬辰朔/上幸景福宮, 御勤政殿受朝, 斡朶里指揮童三波老、護軍金波老等八人隨班獻土物。 斡朶里都萬戶童吾沙哈等十五人亦隨班辭, 上引見吾沙哈曰: “汝以好意來朝, 予心嘉之。” 吾沙哈對曰: “小人常欲朝見, 但途道遐隔, 未能如心。 然小人之心, 將於此地, 以終餘年。” 上曰: “汝意如此, 予益嘉之。” 吾沙哈啓曰: “我與林阿車兀狄哈舊有讎嫌, 常欲殺我, 我等不得安心居住。 我等之生, 聽國家指揮。” 上曰: “汝等居於近境, 依附我國, 兀狄哈何能害汝乎?” 吾沙哈叩頭乃退, 上還移御所。
허후·정갑손·한방지·이의흡·이사철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許詡爲漢城府尹, 鄭甲孫復爲大司憲, 韓方至僉知中樞院事, 李宜洽復爲執義, 李思哲、閔騫竝司憲掌令, 許斯文、白孝參竝司憲持平。 方至, 虞人也。 起自微賤, 只以畋獵之勞, 特拜上官, 時議不愜。
요동의 천호·백호들이 의주에 와 물건을 청구하고 주는 것을 거절하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禮曹呈啓: “遼東千戶百戶因護送使臣到義州求請, 則以無舊例開諭之, 又贈遺牧使判官, 則以義無私交, 溫言固拒。” 從之。
관직을 받고 서울에 사는 알타리·올량합·올적합 등의 노비를 돌려주라 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
斡朶里(兀郞哈)〔兀良哈〕、兀狄哈等受職居京者, 奴婢曾量減其數。 然向化遠來, 其情可尙, 且生業不實, 竝皆還給。
이세형에게 알타리 동오사합 등이 안심하고 살수 있게 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使李世衡:
斡朶里吾沙哈啓云: “我與林阿車兀狄哈舊有讎嫌, 常欲殺我, 我等不得安心居住。 我等之生業, 願聽國家指揮。” 予答曰: “汝等居於近境, 依附大國矣。 彼兀狄哈何能害汝乎?” 然予未審吾沙哈所啓之意, 卽令禮曹判書金宗瑞細問情由, 吾沙哈曰: “我與林阿車有隙, 常恐來殺我輩, 欲結和親, 以解讎嫌。 然於和親之時, 必兩皆陳兵相對, 仍使牙保傅言結好, 故我輩本無軍兵, 願賴國家之兵, 以成和親之計耳。” 宗瑞答曰: “汝言是矣。 然以本國之兵陳之, 則彼必畏威不來矣, 何能結好乎?” 吾沙哈曰: “然則國家於都乙溫、甫乙看、仇赤、吾干主等處下敎書, 如有兀狄哈侵逼之患, 則令上項人同心救援, 以安生業, 我等之望也。” 予惟吾沙哈, 於凡察逃竄之時, 不隨搬去, 仍舊安業, 然勢孤力薄, 常畏兀狄哈等來侵。 若本國不救, 則彼斡朶里等附我安業之望絶, 而國家示信之義, 亦無矣。 卿知此意, 當與都乙溫、甫乙看、仇赤、吾干主等開說曰: “吾沙哈等不隨凡察逃去, 依勅留住, 其心誠可尙也。 曾與林阿車構隙, 常恐侵逼。 汝等旣與吾沙哈等隣近居住, 宜當同心協力, 以救緩急也。 若聞彼賊之來, 則一以奔告于我, 一以阻當于彼, 唇齒相保, 豈不兩具有益哉? 若汝等不從我國之言, 恝然不救, 則前日頒降敎書相救之意安在? 汝等向國效力之心, 亦安在乎? 汝等其審此事由。” 如此開說, 使斡朶里等賴我國威靈, 安心過活。
2月 2日
[편집]중궁과 함께 경복궁으로 환어하다
[편집]○(癸亥)〔癸巳〕/上與中宮還御景福宮。
정갑손과 이의흡이 윤삼산의 일로 홍심의 죄가 정상보다 지나치다고 아뢰다
[편집]○大司憲鄭甲孫、執義李宜洽啓: “當初本府將尹三山之事, 同議以啓, 受罪蒙宥, 固當如一。 今或罷職, 或收職牒, 臣等偏蒙上恩, 還拜本職, 深以爲愧。 且前日下問之時, 洪深以實對言, 非阿曲誣上也。 但裵杠與本曹堂上置對, 不能自盡其情, 遂爲誣服, 故深之言, 似爲私曲, 此寔勢之使然, 深之罪實爲過情。” 上曰: “義禁府未盡推劾歟? 予未能詳知歟? 或未盡商度歟? 是未可知也。 承政院義禁府之言, 亦如卿等之意。 蓋吏曹與司憲府, 俱不可偏重, 今憲府彈劾大臣之失, 而予以言路之塞, 不之辨明, 則寧不有虧於重大臣之意歟? 肆予欲下義禁府, 議諸承政院, 政院曰: ‘臺諫, 不可輕易下獄。’ 然不得已乃下推劾。 當其鞫問之時, 裵杠、孟獻之言, 反覆無有紀極, 予欲親問情由, 召卿等詰問。 卿二人曰: ‘但聞褒揚三山之說, 其日月則遺忘, 未可詳知。’ 卿等之言則誠然矣。 持平二人則妄度日月, 强自辨明, 厥罪匪輕, 當決杖一百, 以懲其罪, 特從末減, 但罷職事而已。 若洪深則尤爲狂妄者也。”
2月 3日
[편집]알타리 지휘 김삼파로 등 17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甲午/命皇甫仁、李承孫、鄭淵、閔伸, 將斡朶里指揮金三波老等十七人, 見于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사신 오양과 두목 손중에게 물품을 내리다
[편집]○贈吳良厚紙五十張, 頭目孫中紅苧布三匹、寢席三張, 皆因其請也。
부모를 개장할 때의 복식에 관해 의정부에서 아뢰다
[편집]○議政府據禮曹呈啓: “自今父母改葬時服式, 依《通典》, 主人衆主人到墓所, 着緦麻服, 其餘親皆素服。 旣葬, 主人以下就別所, 釋衰服着素服而還。 緦麻服體制, 依《家禮》制造。” 從之。
경상도 관찰사에게 상주 용화리에 온정이 있는지 찾아보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慶尙道觀察使:
今有金長壽者告云: ‘尙州龍化里有溫井, 其令尋之。
2月 4日
[편집]유지가 한방지·이순지·김담에게 벼슬을 제수함이 합당하지 못함을 아뢰다
[편집]○乙未/左獻納庾智啓: “今以韓方至拜僉知中樞院使。 方至本無才德, 位至上護軍, 宜當謹愼, 前日講武時, 濫受人獵獲之獸, 爲人大略如此, 今爲堂上官, 誠爲未便。 又以李純之爲奉常寺尹, 金淡爲奉禮郞。 純之與淡, 雖與高得宗之罪少異, 罷職之初, 卽令出入禁內, 亦已足矣, 今又拜職, 有違賞罰之典。” 上曰: “方至所犯, 非其自竊, 且因自首, 已貸其罪, 何更追咎乎? 方至自太宗時至于今, 全掌講武之事, 勤勞最著, 僉知之職, 非爲濫受。 純之與淡, 實無罪過, 予初不知其實而罷職耳。” 智更啓: “純之與淡不强止得宗之所爲, 亦有其罪, 罷職未久而除職, 誠爲未便。 方至雖勤於講武之事, 別無才德, 其爲上護軍, 足以償其功。” 上曰: “純之、淡其於得宗之事, 全不知之。 予初知其實, 則當不罷職矣。 方至則有功於講武之事, 其門地雖寒微, 旣無瑕咎, 拜堂上官, 何爲不可乎? 若等之言雖美, 似爲迂闊。”
2月 5日
[편집]이승손이 오양을 문안하니 내현하는 알타리의 수효에 대해 묻다
[편집]○丙申/命李承孫問安于使臣, 良曰: “十分好在, 但斡朶里等來見者數少, 予之使事不完。” 承孫曰: “今日亦有來見者六人, 通計曾見者則共六十一人。” 良曰: “元數百六十人, 其已見者, 只零數也。” 承孫曰: “本數雖多, 除雜故外, 今明日來見, 則庶幾滿其數矣。”
알타리 최어부 등 6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命皇甫仁、李承孫、鄭淵、閔伸, 將鏡城居住斡朶里崔於富等六人見于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初問時, 於富告使臣曰: “我不敢擅便搬去。” 使臣意謂: “於富之願留, 非其本心, 特拘於事勢耳。”, 反復詰問, 猶豫不卽取招。 承孫等使人來啓, 上引見都承旨趙瑞康, 卽遣使臣館, 至則使臣已知其心誠願, 留而取招矣。
알타리 지휘 동인두 등이 내조하다
[편집]○斡朶里指揮童因豆等來朝。
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후후리의 처리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
今卿啓: “候候里等五戶, 給於虛里, 則爭端不絶, 處之實難。” 議諸大臣, 僉曰: “籍係中國人口, 於古鍾城城內, 勒令久居, 實爲未便。 且甫乙看等共相爭占, 獨於於虛里父子就付, 亦爲未便。 依吾同古例, 聽其自便, 任意居住。” 卿知此意, 當諭於虛里曰: “前日汝等欲與候候里等聚居, 故國家姑令就付, 今者甫乙看等爭之。 本人等元係開陽之民, 我國不敢擅便處置, 汝等如欲率居, 則任意施行。”
2月 6日
[편집]향화한 알타리들의 전세와 차역을 면제하라고 호조에 전지하다
[편집]○丁酉/傳旨戶曹:
向化朶斡里等田稅差役, 一皆蠲免, 以示優恤之典。
함길도 도절제사가 경원부에 역학 교관을 두고 한어를 교습시키기를 청하다
[편집]○咸吉道都節制使馳啓: “本道境連上國之界, 無通曉漢音者。 請於慶源府, 置譯學敎官, 擇五鎭子弟年少聰敏者十五人, 常令敎習。” 下禮曹, 與議政府議之。 僉議啓: “四鎭城堡防禦事煩, 軍民供億甚顆, 他道漕轉, 尙猶不足。 漢學似非本道急務, 姑待諸事完具, 更議施行。” 從之。
황해도와 하삼도의 백성으로 변경을 채우라 이르다
[편집]○議政府啓: “平安道境連上國, 遼東迎送騎馬駄載等勞苦, 倍於他道, 勢將彫殘, 不勝其役。 近因沿邊防禦軍馬勞困, 道內軍民轉相流亡, 安州以北州郡蕭然。 黃海道及下三道昇平歲久, 生齒日繁, 民稠地狹, 請依咸吉道入居例, 發遣朝官, 先以富實戶, 抄定黃海道五百五十戶、忠淸道六百三十戶、全羅道八百二十戶、慶尙道一千戶共三千戶, 分爲三運, 量其所居遠近, 以次入居, 以實邊鄙。”
從之。
2月 7日
[편집]알타리 지휘 동연두 등 10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戊戌/命皇甫仁、李承孫、鄭淵、閔伸, 將朶斡里指揮童延豆等十人見于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2月 8日
[편집]새 촌락을 찾는 일과 포상에 관해 함길도 관찰사와 절제사, 병조에 전지하다
[편집]○己亥/傳旨咸吉道都觀察使、都節制使:
前者新地尋訪之事, 累次內傳, 今又大護軍金方貴告云: “北靑人崔得言: ‘辛酉八月, 與同邑七人, 自甲山西南山谷間登山行六日, 望見大寺, 以巨(素)〔索〕結於樹, 扶索而下, 抵其寺, 有僧九人在焉。 其僧率我輩, 從西北小路而往, 有人家七十餘戶。 我輩往見其人, 問更有人居里社與否, 其人答曰: 「又有一里居人百餘戶, 又一里居人八十餘戶。」 我輩聞之而來。’” 右方貴之言, 雖未可信, 然新地之事, 不惟本國人喧騰, 野人等亦且喧說。 若無賴之徒, 謀避差役, 隱匿幽僻之地, 潛相屯聚, 自成一區, 棄而勿尋, 終爲野人所虜, 則悔將何及? 要當汲汲尋覓, 勿爲彼人之利。 大小官吏不顧此意, 反以告者爲虛誕, 枉加威怒。 因此眞知其實者, 或有畏被罪責, 未敢發言。 宜亟遣朝官, 廣行搜訪, 期於必得而後已也。 第以本道防禦築城, 事劇民勞, 姑停此擧, 特下褒賞之典, 同封以送。 卿其體予之懷, 聽今去金方貴之言, 其隨從之人, 或公差或召募, 俱以壯勇者, 不過十數, 行裝及糧料, 官備以給。 其褒賞之典, 廣布知會, 使道內人民無不周知, 如有告者, 亦依方貴例施行。
下敎兵曹曰:
咸吉道新地之說, 喧傳已久, 想必有其地矣。 但搜訪之方, 未盡其要; 褒賞之典, 亦未擧行, 迨今未得其地, 故今立褒賞之法。 其新地或親見或傳聞, 首唱布置, 親往尋覓者, 爲一等。 白身及元職九品者各超五資, 七八品亦超五資, 五六品超四資, 四品超三資, 三品超二資, 至折衝而止。 公私賤免賤爲良, 私賤公處奴婢, 充給其主。自願米布受賞者, 緜布則一百匹, 米則六十石。 雖不親見, 亦不親往, 明白傳聞, 指示覓得者及尋覓之時, 有能布置, 踰越險阻, 先導服勞者, 爲二等。 白身及元職九品者各超四資, 七八品亦超四資, 五六品超三資, 四品超二資, 三品超一資。 公私賤免賤之法, 上同。 自願米布受賞者, 緜布則七十匹, 米則四十石。 或自募或公差, 隨從服勞者, 爲三等。 白身及元職九品者各超三資, 七八品亦超三資, 五六品超二資, 四品超一資, 三品升資。 公私賤免賤之法, 上同。 自願米布受賞者, 緜布則四十匹, 米則二十石。 各官守令廣問博訪布置, 果得新地者, 亦令超資, 其廣行知會。
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흉년을 당한 알타리들을 군자미로 구제하도록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
今卿啓云: “上ㆍ下東良北、無乙界、斜地等處接居斡朶里等, 因去年失稔, 率妻子到會寧府丐乞資生者頗多。 請以軍資雜穀酌量賑濟。” 予惟斡朶里心不搖動, 仍舊安業, 其情可尙, 今又失稔乏食, 率妻子而來, 依我資生, 尤爲可憐。 宜以會寧、富居軍資米, 計口題給, 曲加賑恤, 使不飢餓。
정조사 당몽현이 이상의 일로 준청하니 옷을 내리다
[편집]○正朝使通事唐夢賢先來啓準請李相事, 賜夢賢衣一襲。
좌헌납 유지가 이온·이승문·심치의 벼슬이 합당하지 못하다고 청하다
[편집]○左獻納庾智啓: “今以李韞爲典醫判事。 韞嘗爲繕工監正, 代納貢物, 論以犯贓, 收奪告身。 厥後隨兄蕆往征野人, 論功之時, 姦僞頗著。 夫判事, 一司之長, 如韞者不宜濫處, 況韞不識醫業, 何必用此人乎? 且以李承門, 兼宗學博士。 承門昔爲黃州判官, 聞父繫獄, 不卽往視, 犯不孝之罪。 又爲禮曹佐郞, 奸倡妓, 與舞隊對坐, 士林鄙之, 固不宜敎訓宗親, 況師儒錄之法已立, 如承門無行者, 豈合師表之任? 又以沈寘爲全羅道監牧官。 寘曾爲臨津縣監, 兼監牧, 私自買馬, 被劾抵罪, 復以此人爲監牧, 亦爲不可, 請皆改差。”
上曰: “當議諸政府。”
야인들에게 죽임을 당한 사람의 처우에 관해 의정부에서 아뢰다
[편집]○議政府據兵曹呈啓: “前年野人寇虞芮等地, 殺虜人畜。 其被殺人等, 依戰亡軍卒例, 致賻復戶, 招魂致祭。” 從之。
2月 10日
[편집]전 대호군 김방귀를 함길도로 보내 새 마을을 찾도록 하다
[편집]○辛丑/前大護君金方貴方在衰絰, 除行副司直, 勸肉賜衣笠, 送于咸吉道, 使尋覓新地。
좌헌납 유지가 이온과 전중권의 벼슬이 합당하지 못하다고 청하다
[편집]○左獻納庾智啓: “前日本院啓請之人, 皆改差, 獨不改李韞之職。 臣等更思之, 韞之爲人, 不可爲一官之長。 且全仲權以前銜六品, 陞爲判官, 亦爲不可, 請遞差。” 上曰: “韞事, 予當更思。 仲權, 不可改也。”
2月 11日
[편집]정경 공주가 중 홍조를 관음굴 주지로 삼을 것을 청하여 허락하다
[편집]○壬寅/上謂承政院曰: “貞慶公主請云: ‘觀音窟, 是吾願刹也。 今已頹圯, 欲令僧洪照修葺, 願除此寺住持。’ 爾等其議便否以聞。” 左承旨李承孫、右承旨趙克寬啓曰: “宜從其請。” 卽命吏曹, 以洪照爲觀音窟住持。
정윤 이찬이 감찰 이추를 능욕하여 불러 꾸짖다
[편집]○司憲掌令閔騫啓: “正尹穳路見監察李抽下馬, 抽不下馬, 穳使丘史執抽所率所由, 曳髮以辱之, 命皆不論。 臣等以爲抽雖無禮, 穳之陵辱已甚, 若不加責, 則(改)〔他〕宗親效此, 略無疑懼之心。” 上曰: “予嘉爾等之言, 將招穳父子切責之矣。” 仍召穳責曰: “汝今初犯, 姑赦之, 後若不悛, 予不敢赦。”
올량합 이시가 등 4인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兀良哈伊時可等四人來獻土物。
알타리 부사정 삼파를 사정에 제수하고 집과 노비를 주고 장가 들이다
[편집]○斡朶里副司正三波請居京侍衛, 乃授司正, 給家舍奴婢, 又使娶妻。
대마도 종무직과 종성가가 사람을 보내 토산물을 보내다
[편집]○對馬島宗茂直遣信廉溫等二人, 宗盛家遣馬豆老、吾羅沙也文等二人來獻土物。
예조에서 교서를 내리는 의주(儀注)에 대하여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頒降敎書儀注: “有司設殿下座於勤政殿北壁南向, 設案於殿下座前,【有函】又設案於月臺上。 有司奉敎書置於殿下座前案上, 設香爐二於前楹外左右。 典樂展軒懸於殿庭, 設擧麾位於殿上西階之西, 竝如常儀。 司僕陳輿輦及仗馬于庭。 典儀設王世子位於殿庭道東, 北向; 設文官一品以下位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一品以下位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俱北向, 相對爲首;【宗室每品班頭別設位, 大君特設位於正一品之前。】監察二位於文武班後; 設殿上典儀位於殿上東階之東, 西向; 判通禮階下典儀讀敎官位於懸之東北, 通贊一(入)〔人〕在南差退, 俱西向; 通贊一人於懸之西北東向。 奉禮郞設門外位於弘禮門內, 文官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相向北上。 鼓初嚴, 兵曹勒諸衛, 列仗屯門, 及陳於殿庭如常儀。 宗室及文武群官, 各服朝服。 鼓二嚴, 宗室及文武群官, 具就門外位。 王世子服朝服以出,【仗衛陳設宮官侍衛, 竝如常儀。】僉知通禮引就勤政門外次坐。 判通禮啓請中嚴, 殿下服遠遊冠絳紗袍, 出思政殿坐, 有司陳繖扇侍衛如常儀。 近臣及執事官先行四拜禮如常儀。 典樂帥工人入就位, 協律郞入就擧摩位。 諸侍衛之官, 各服其器服。 尙瑞官奉寶俱詣閤奉迎。 鼓三嚴, 典儀率讀敎官通贊先就位,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先入就位。 判通禮啓外辦, 中禁傳嚴, 殿下乘輿以出, 繖扇侍衛如常儀。 殿下將出仗動, 協律郞俯伏擧麾興, 工鼓柷, 奏興安之樂。 殿下升座, 爐烟升。 尙瑞官奉寶置於座前【有案】如常儀。 協律郞偃麾戛敔, 樂止, 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二品以上入就位, 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 立定, 典儀曰: “四拜。” 通贊傳贊, 協律郞俯伏擧麾興, 舒安之樂作, 王世子以下文武群官, 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樂止, 讀敎官升自西階, 進立於月臺上案南西向, 承旨進當殿下座前承敎, 由東戶出。 內侍二人對擧敎書函前行, 就讀敎官之右, 承旨取敎書以授讀敎官, 讀敎官搢笏跪受, 以授內侍。【二人對展】承旨臨階西向立, 稱有旨。 通贊贊跪, 王世子以下文武群官皆跪。 讀敎官讀敎書訖退復位, 內侍奉敎書置於案上函中。 通贊贊俯伏興, 王世子以下文武群官, 皆俯伏興平身,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 奉禮郞分引文武二品以上出。 判通禮進當殿下座前跪啓禮畢, 俯伏興還本位。 協律郞俯伏擧麾興, 樂作, 殿下降座, 乘輿還內, 繖扇侍衛如來儀, 近臣從至閤門。 協律郞偃麾, 樂止,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以次出。”
평산부에 매년 은 2백 냥쭝을 공납하고 정철 공납은 호조가 견감토록 하다
[편집]○工曹啓: “今於黃海道平山府, 發丁夫二百五十人, 役二十八日, 採十品銀二百二兩、正鉛鐵五百三十斤, 力役便易, 所出最多。 請於本邑, 定貢銀每一年二百兩, 其曾貢正鐵, 令戶曹磨勘蠲減。” 從之。
2月 13日
[편집]알타리 천호 가가라 등 9인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甲辰/斡朶里千戶加加羅等九人來獻土物。
2月 14日
[편집]사역원 녹관들에게 원내에서는 중국말만 쓰게 하고 어기면 처벌하게 하다
[편집]○乙巳/司譯院都提調申槪等啓: “國家深慮事大禮重, 務崇華語, 勸課之方, 至爲詳密。 然能通華語者罕少, 雖或有通者, 音亦未純, 每當中國來使, 御前傳語, 尤難其人。 今觀業譯者習華語至十年之久, 而不及奉使中國數月往來之熟。 此無他, 於中國則凡所聞所言, 無非華語, 而耳濡目染, 在本國之時, 入本院則不得已而習漢音, 若常時則令用鄕語, 一日之內, 漢語之於鄕語, 不能十分之一也。 此正孟子所謂一齊人傅之, 衆楚人咻之, 雖日撻而求其齊, 不可得者也。 自今本院祿官、前銜權知、生徒、講肄官、漢學生等, 每至院中, 一禁鄕語。 上而師長僚官相與應對, 下而權知生徒招呼應諾, 一用漢語, 大而公事議論, 小而飮食起居, 一用漢語, 令常仕提調考察勤怠, 記之於籍。 用鄕語者, 初犯附過; 再犯囚次知一名; 三犯二名; 四犯三名; 五犯以上, 移關刑曹論罪, 祿官罷職, 仍一年不敍; 前銜權知, 一年不許取才; 生徒, 隨其所犯, 輒行棰楚; 其餘蒙、倭、女眞學徒, 亦依此例施行。”
下禮曹議之。 禮曹啓: “可依提調所啓。” 從之。
2月 15日
[편집]알타리 지휘 호심파 등 13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丙午/命皇甫仁、李承孫、鄭淵、閔伸, 將斡朶里指揮好心波等十三人見于使臣, 問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하직하는 지금산군사 문여충과 회덕 현감 윤위인을 인견하다
[편집]○知金山郡事文汝忠、懷德縣監尹爲仁辭, 引見曰: “勸農省刑, 守令之急務。 近者下三道因入居推刷, 以致騷擾, 往就乃職, 務盡其任。”
침구전문생을 혜민 제생원에 분속시키고 침구경으로 취재하게 하다
[편집]○吏曹啓: “請罷濟生院鍼灸專門生, 分屬惠民濟生院, 每年取才時, 三醫司人, 竝試針灸經。” 從之。
의정부에서 관원의 집 칸수와 단청·금은의 남용을 규제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議政府啓: “各品家舍間閣, 已曾定數。 五部管領等或以威勢, 或以賄賂, 掩匿不告, 請令漢城府行移各部, 不時糾察, 管領不告者, 以制書有違律論罪。 又私家眞彩丹靑, 已曾禁斷, 請申明一皆痛禁。 又寺社於古基重創者, 依《續六典》, 必告官重修。 雖已創寺社, (石)〔若〕有改構處, 京中則告于漢城府, 移關禮曹, 外方則告于其官, 傳報監司, 方許改造。 違者依律論罪, 竝令撤毁。 又金銀, 非本國所産, 以至進獻禮物, 亦奏請蠲減。 請詳定外, 金銀打造, 銷金泥金泥銀濫用者, 許人陳告。 工匠及主家, 皆依制書有違律論, 贖以金銀。 其告者, 四兩以下則賞緜布十匹, 八兩以下則二十匹, 十二兩以下則三十匹, 十六兩以下則四十匹, 二十兩以下則五十匹, 各於犯人徵給。 又三品堂上官儀物, 已依兩府之例, 其紗羅綾段玉纓玉環子穿着, 亦依舊例勿禁。”
從之。
중이 되려면 정전을 바치고 도첩을 받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啓: “爲僧者納丁錢給度牒之法, 至爲詳備。 京外官吏視爲文具, 閉閣不行, 故僧徒托以乞食, 周行閭里, 見有童子, 或稱學習, 或稱災厄, 多方甘言, 誘引於寺。 初不剃髮, 名爲行者, 及其稍長, 不告本家, 擅行削髮, 使之如奴僕, 一僧之率, 或至四五。 (娶)〔聚〕民之良而置於無用, (娶)〔聚〕民之財而全以利己, 肆行無忌, 習以成風, 僧徒之數, 殆半於農民。 無賦無役, 安居廣廈, 其所衣食, 皆出於農家, 蠱國害民, 莫甚於此。 請自今有役人外, 良家子弟自願爲僧者, 依《元典》或父母或族親具辭告于所在官, 傳報禮曹, 禮曹啓聞取旨, 納丁錢給度牒後, 方許出家。 私自削髮者, 許人陳告, 本僧及父母本主師僧寺主與不告擧里正長等, 竝依律論罪。 若本僧及父母族親中相爲容隱者, 首告則依律文免罪, 師僧寺主及里正長等自首則只免自首人, 其自首免罪僧人, 竝令還俗。 然犯令爲僧者及父母族親只論其罪, 則懲戒不嚴。 請勿論赦前, 於平安、咸吉道, 全家入居。 其師僧, 勿論老少, 竝令還俗差本役, 以杜爲僧之路。 若糾察之法, 京中司憲府、外方監司守令申明擧行。”
從之。
2月 16日
[편집]알타리 호심파 등 4인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오양과 왕흠에게 물품을 내리다
[편집]○丁未/御勤政門受朝, 斡朶里指揮好心波等四人隨班獻土物。 上回贈使臣吳良麻布五十匹, 王欽麻布三十五匹。 中宮回贈吳良麻布二十一匹, 王欽二十四匹。 世子回贈吳良麻布三十三匹, 王欽十八匹。 王子回贈吳良麻布三十一匹, 王欽麻布三十五匹。
알타리 지휘 야하 등 2인의 거류정원을 묻다
[편집]○命皇甫仁、李承孫、閔伸, 將斡朶里指揮也下等二人見于使臣, 問其去留情願, 皆曰: “不願搬去。”
2月 17日
[편집]정조사 이조 참판 성염조가 북경으로부터 칙서를 가지고 돌아오다
[편집]○戊申/正朝使吏曹參判成念祖齎勅回自京師, 上率王世子及群臣迎于慕華館, 還御思政殿, 引見念祖, 問奏準事由, 勞慰之, 仍賜內廐馬一匹, 賜宴於議政府。 又賜書狀官安仲毅、通事崔倫衣各一襲。 其勑曰: “王奏欲留鐵嶺衞軍李相, 已悉。 王謹於事大, 誠心可嘉, 特允所請, 諭王知之。”
오양과 왕흠·두목 손중에게 물품을 내리다
[편집]○吳良謂通事曰: “王欽及頭目所持之物, 非私財, 皆受人付托。 今段子賤價易換, 必用私貲以充之, 是可哀也。” 上聞之, 贈吳良綿紬四匹、麻布十四匹、彩花席五張、土豹皮三領、石燈盞三事, 王欽厚紙一百二十張、石燈盞二事。 又贈頭目孫中石燈盞一事、彩花席二張。
2月 18日
[편집]황보인·이승손에게 명하여 의정부에서 올린 장계를 사신에게 보이다
[편집]○己酉/命皇甫仁、李承孫, 齎議政府狀啓以示使臣, 蓋欲使良等知見在斡朶里外無隱漏人也。
황보인이 오양에게 쇠살촉 40개를 주다
[편집]○皇甫仁贈吳良鐵箭四十。 前日, 仁贈良角弓, 良因請箭。 又贈頭目孫中紙一百四十張、筆墨, 因其請也。
두 사신이 두목들을 거느리고 관반 정연·민신과 같이 즐기다
[편집]○兩使臣率頭目等, 與館伴鄭淵ㆍ閔伸往路梁, 欲乘舟沿流至加乙頭, 射的覽景, 因風雪大作, 未得乘舟, 入瓦窰廳設宴, 奏女樂, 極歡乃還。
2月 19日
[편집]죽은 알타리의 성명을 써서 사신에게 보이다
[편집]○庚戌/命皇甫仁、李承孫, 書曾死斡朶里姓名以示使臣, 仍謂曰: “此人等, 已曾身死, 不得率來。” 答曰: “已知之矣。”
두 사신과 두목들에게 옷을 내리다
[편집]○贈兩使臣衣各五領, 賜頭目六人衣各一領。
오양이 차일장을 청구하니 대신들이 의논하여 주도록 하다
[편집]○吳良請遮日帳, 上命右承旨趙克寬, 往議政府議之。 右議政申槪、左贊成河演、左參贊皇甫仁、右參贊李叔畤曰: “帝旨雖禁贈遺, 我國旣多贈物, 何可不從其請?”
2月 20日
[편집]오양이 두목 손중을 보내 물품을 청구하니 대신들에게 의논하도록 하다
[편집]○辛亥/吳良遣頭目孫中詣闕, 上於勤政殿御交倚, 孫中入殿內跪扣頭, 上起立, 敎曰: “汝再來本國, 予不親見, 今日乃見, 予心喜之。” 孫中扣頭曰: “殿下恩德, 難以爲報。 且吳天使云: ‘回到朝廷, 贈遺處頗多。’ 請賜大花席中花席闊白紙石燈盞海獺皮。” 仍進開寫物件。 上覽訖曰: “予已知之。” 孫中又啓曰: “王官人不回到北京, 右請物, 勿使知之。” 上不答, 乃曰: “今日天寒, 飮一抔而去。” 孫中三扣頭而退, 上命左副承旨金銚饋之。 遂召申槪、河演、崔士康、皇甫仁、李叔畤, 議贈給可否。
충청도와 경상도의 군현에 지진이 일다
[편집]○忠淸道懷仁ㆍ文義ㆍ連山ㆍ鎭岑ㆍ燕歧ㆍ恩津ㆍ扶餘ㆍ尼山ㆍ公州ㆍ懷德ㆍ鴻山、慶尙道尙州ㆍ大丘ㆍ知禮等郡縣地震。
2月 21日
[편집]두 사신이 가을두에 나가 노니 박종우와 조극관을 시켜 잔치를 베풀게 하다
[편집]○壬子/兩使臣又往加乙頭, 乘舟中流, 雲城君朴從愚、右承旨趙克寬承命設宴於岸上候之, 使臣請從遇、克寬同舟上下, 遊覽景槪。 司宰監領漁船捕魚以呈, 使臣擇七尾, 使通事進于上, 乃下陸入宴廳, 射小的, 極歡而罷, 日暮, 使伶人女妓歌吹前導以還。
온정에 거둥하는 사이에 흥천사 사리각 경찬회를 베풀게 하다
[편집]○上謂承政院曰: “欲於溫井行幸間, 設興天舍利閣慶讃, 何如?” 趙瑞康、李承孫、金銚、姜碩德、成奉祖啓曰: “行幸時行之, 則言官未及煩請, 上敎固當。 但空國時, 供養雜物, 支給爲難, 使留都承旨與戶曹同議支用, 待還宮啓達爲便。” 上曰: “予知之。”
2月 22日
[편집]두목 장왕·황영 등이 대궐에 와 하직하니 음식을 내리다
[편집]○癸丑/頭目張旺、黃榮等詣闕辭, 上於勤政殿御交倚, 張旺等入殿內,上起立, 旺等再拜扣頭曰: “厚蒙殿下齎賜, 感喜至深。” 上曰: “豈無欠缺之事? 爾等致謝, 予心是喜。” 旺等扣頭乃退, 上命饋之。
사신들이 증물을 많이 받고도 또 청구하니 다시 물품을 내리다
[편집]○使臣受贈物雖多, 猶以爲不足, 誅求不已。 上贈兩使臣鷹各一連、狗各二隻、人蔘各二十斤。 又密遺吳良細交綺二匹、細苧布四匹、細麻布十匹、闊白紙四百張、石燈盞二事、彩花席五張、人蔘二十斤、海獺皮十領、布遮日帳各一。 良喜動於色, 踊躍欣忭, 促納房中, 恐王欽與頭目知之也。 但不受遮日帳云: “吾所欲者, 木緜遮日也, 其改以來。” 又不受海獺皮云: “此皮, 非吾所求也, 更將好海獺皮以來。”
민건이 이천 온정에 거둥할 때 호위할 군사의 수·환상곡에 대해 상서하다
[편집]○掌令閔騫啓: “伊川溫井住駕時, 軍士甚少, 殿下深慮軍士之弊, 又減其數。 臣等以爲近郊行幸, 則軍士不必多也, 伊川則累日險路, 兩殿皆幸, 世子又從, 軍士不可單弱。 且癸丑年行幸時, 議政府六曹堂上各一員侍衛。 又聞中朝門外行幸, 六部尙書皆扈駕, 今但使政府兵曹堂上都鎭撫各一員侍衛, 於國家大躰, 甚爲未便。 倘或後世以此爲法, 則亦爲不可。 且守令未畢徵納還上, 則悉皆科罪, 故窺免己罪, 不給還上。 以此民之種糧, 無所資焉。 請令該司磨勘, 俾無此弊。” 上曰: “今隨駕軍士, 比去年則已多, 非爾等所宜言也。 若還上之事則予當擬議。”
중국 사신에게 위로연을 베풀 때의 곡조에 관해 관습 도감에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慣習都監:
自今朝廷使臣慰宴時, 無呈才。 行酒時則以《洛陽春》、《還宮樂》、《感君恩》、《滿殿春》、《納氏歌》等曲, 相間迭奏。
2月 23日
[편집]이사철이 온정 거둥에 시위할 군사의 수와 육조 당상이 호가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甲寅/掌令李思哲啓: “昨請溫井侍衛軍士加數及六曹堂上扈駕之事, 未得蒙允。 臣等反覆思之, 三殿俱幸, 路遠山險, 止留甲士二百、別侍衛二百、內禁衛二十, 甚爲未便。 且不令六曹堂上侍衛, 尤爲不可, 乞從臣等之請。” 上曰: “爾等之言是矣。 然不可輕改也。” 思哲更啓曰: “人君所駐, 旣曰行在, 又曰行宮, 則雖在行幸, 不可以太簡也。 況今駐駕數旬, 如有可議之事, 則誰與議之? 須令六曹堂上各一員隨駕。 上曰: “行幸不可以遠近久速而有異例也。 向者講武之時, 六曹勿令隨駕, 今不可改其舊例也。” 仍謂思哲曰: “予聞僧人入京者, 爾等侵刻太甚, 然乎? 許令京中往來, 載在《六典》, 不可以別行酷禁也。 況興天慶讃, 未得蒙請之後, 乃爲如是可乎? 似是憤恚而然也。” 思哲啓曰: “自外方來者, 考其文引; 自京山來者, 考其度牒。 其中無文引度牒者, 依法施行而已, 其別有侵刻, 則固無之。” 上曰: “予知之矣。”
의정부와 육조에 온정 거둥 때 잡사를 직접 시행토록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議政府六曹:
今溫井行幸時, 不得已取旨事外, 其餘雜事, 悉皆直行。
2月 24日
[편집]왕세자를 거느리고 태평관에서 전별연을 베풀다
[편집]○乙卯/上率王世子幸太平館, 設餞宴。
대신들에게 일본 당인을 북경에 보낼 여부를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召黃喜、申槪、河演、崔士康、皇甫仁、李叔畤、承文院提調鄭麟趾ㆍ金聽ㆍ安止, 議自日本出來唐人入送京師便否, 僉議曰: “入送爲便。” 上仍謂曰: “予之眼疾日深, 欲令世子視事。” 傳旨懇惻, 在坐者不覺墮淚, 啓曰: “上春秋鼎盛, 平善有日, 不可遽令世子視事, 以駭臣民之望。” 再三復請, 乃止。
모든 문서에 교지라고 일컫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禮曹呈啓: “《續》《禮典》云: ‘中外各衙門奉行文書內, 王旨皆稱敎旨。’ 自是以後, 凡於國中常行文書, 皆稱敎旨, 獨於赴京行次差關差批呈文及野人職事差任箚付帖等文書, 仍稱王旨, 似爲未便。 謹按《韻會》釋敎字云: ‘帝曰詔, 王及后曰敎。’ 又《綱目通鑑》云: ‘太子, 令; 秦、齊王, 敎旨、詔勑竝行。’ 釋之者曰: ‘太子之命, 謂之令; 秦王、齊王之命, 謂之敎。’ 以此觀之, 敎乃侯王之命無疑, 而且無僭擬之嫌, 請自今前項文書, 竝稱敎旨。”
從之。
2月 25日
[편집]두 사신이 대궐에 이르러 하직하니 맞이하여 다례를 행하다
[편집]○丙辰/兩使臣詣闕辭, 上出迎于勤政殿行茶禮。 兩使臣行再拜, 上答拜, 頭目卓良等亦於月臺上扣頭。 上贈吳良諸般藥餌。
함길도의 새로 설치한 고을에 의방을 보내 생도를 가르치게 하다
[편집]○禮曹啓: “咸吉道新設各官, 送《補註銅人經》、《鄕藥集成方》、《本草和劑》等醫方, 以訓生徒。” 從之。
2月 26日
[편집]모화관에서 전별연을 베풀고 두 사신을 관문까지 전송하다
[편집]○丁巳/兩使臣還, 上率王世子及群臣幸慕華館, 設餞宴。 宴訖, 上送至館門, 吳良曰: “感恩萬萬。” 墮淚而去。
윤득홍을 중추원 부사로 삼다
[편집]○以尹得洪爲中樞院副使。
창기 적선아의 일로 영접 도감사 김윤, 김연지와 관습 도감 이효온을 처벌하다
[편집]○初, 使臣見倡妓謫仙兒悅之。 時判事金閏爲迎接都監使, 以曾奸謫仙兒, 故請於同僚金連枝及慣習都監判官李孝溫, 得不納, 下司憲府劾之。 至是, 憲府劾閏、連枝、孝溫之罪以啓, 閏贖杖八十, 連枝、孝溫以功臣之裔不之罪。
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동량북의 알타리들이 도망가지 않도록 처리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
禮曹判書金宗瑞獻議曰: “傳聞東良北接吾良哈也吾可等十六人, 待其草長, 四月間搬移凡察窟穴, 已爲定約。 上項人等逃去之時, 一處居住, 斡朶里等, 或有共逃之理。 彼斡朶里等, 莫若留在北門, 爲我藩籬也。 況於使臣前, 皆以願留納招, 不久逃移, 則我國無乃有愧乎? 其拘留之策, 不可不速圖也。 令都節制使謂其面居住頭頭斡朶里等曰: ‘汝等前日朝京, 厚蒙上恩而還, 禮當各遣子弟, 送京謝恩。’ 如此開說, 勸令上送頭頭人子弟七八, 除授官職, 姑留京中, 是羈縻之一策也。” 都承旨趙瑞康獻議曰: “自斡朶里浮動以來, 欲令留住, 設策招安, 非一二計也。 然凡察必欲逃去, 莫能禁遏。 其後以此等人事, 我國受弊, 何可勝言? 莫若觀其事勢, 任其去留也。 都節制使儻令子弟上京, 而其人等拒而不送, 則安能强令上送乎? 彼若必欲逃走, 則前日不能禁遏凡察之逃去, 是爲明驗矣。 亦焉能必禁其逃去哉? 與其勸留而不能, 莫若不爲之爲愈也。” 將此二說, 議諸政府, 僉曰: “姑從金宗瑞獻議施行可也。” 予惟宗瑞之議, 似爲允當, 然勸送子弟, 因此反生疑貳之心, 是可慮也。 卿當善辭開說云: “汝等朝京, 厚蒙上恩而還, 禮當親送子弟, 上京謝恩。” 使彼聞卿之語, 各遣子弟, 最爲上策也。 如或違逆不肯, 而勒令强送, 則彼必更生疑貳之心, 而浮動之弊, 亦復如前矣。 卿其酌量善處施行。
2月 27日
[편집]병조 판서 정연을 주본을 가지고 북경에 가서 이상의 일을 사례하게 하다
[편집]○戊午/遣兵曹判書鄭淵, 齎奏本如京師, 兼謝準請李相, 上率王世子及群臣拜表如儀。 其表曰:
宸眷悉深, 曲從敷奏。 睿恩偏重, 冞激兢惶。 循省以還, 感佩無已。 竊念弊服, 邈處荒陬。 嘗切嚮風, 欽仰皇猷之彌謹; 每當傳命, 必因象譯而乃通。 第緣師授之不明, 而致語音之不正。 幸玆邊戎之俘虜, 本是上國之編氓。 未敢便留, 廼煩陳請。 何圖聖神之憐察, 特加褒奬而允兪? 玆蓋俯矜慕義之誠, 益廣同文之化。 遂令賤品, 獲被殊私。 臣謹當期用夏而變夷, 奉揚聲敎; 願以小而事大, 恒祝壽康。
方物表曰:
天聽必卑, 俯從願欲。 土宜雖薄, 聊表感銘。 謹備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黃花席十五張、滿花方席十五張、雜彩花席十五張、人蔘一百觔、五味子一百觔、松子一百觔。 右件物等, 製造匪精, 名般甚尠。 敢充及物之享, 冀諒獻芹之誠。
太皇太后進獻禮物: 白細苧布十匹、紅細苧布十匹、黑細紵布二十匹、滿花席十張、雜彩花席十張。 太皇太后禮物同。 其奏本曰:
欽差錦衣衞指揮僉事吳良等官齎奉到勑諭, 欽此。 除欽遵外, 臣卽令議政府行移各該衙門, 挨刷到前項李滿住所索人十一口內一名, 已曾身故, 見在一十口, 責付所遣來人卜剌兀, 收領前去外, 所有逢吉等人名, 竝照欽差官指揮僉事吳良齎到凡察錄名單本人數, 劃便行移本人等所在地面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衝, 竝令照名前來。 本人等身親來到, 其中老病之人, 替送子弟。 臣隨差陪臣議政府左參贊皇甫仁、兵曹判書鄭淵、工曹參判閔伸、承政院左承旨李承孫等, 眼同欽差官指揮僉事吳良、百戶王欽及凡察、李滿住所遣來人款赤、卜剌兀等, 責問各人去留情願, 其各安土不願搬去者, 蒙欽差官取招, 其有故之人, 各具不能前來之意及願留情由, 告於其道都節制使李世衡, 本使一一驗實。 幷他餘人各項事故, 開報前來。 得此報知欽差官, 仍奬願留人等, 欽依勑諭事意, 如舊安業內, 有童干古等世居本國近裏地面, 見授職事, 本非凡察所管, 凡察妄冒錄名。 緣係欽差官取問人數, 亦行責得情願, 仍舊居住外, 爲此謹具奏聞。
함길도 도절제사가 양계의 수장들 휘하로 그들의 친척을 쓰기를 청하다
[편집]○咸吉道都節制使馳啓: “兩界境連彼土, 守將麾下, 非子弟親戚, 則倘有賊變, 必不相救。 請以子壻弟姪及親戚有武才者, 限主將遞任, 毋遞赴防, 以爲腹心之兵。” 下兵曹議之。 兵曹議啓: “兩界大小將帥帶去軍士內, 別侍衛甲士名載《武才錄》者, 許令帶行赴防, 待滿周年, 隨卽遞遣, 以均勞逸, 已曾立法, 而不問才否, 各以親戚故舊, 帶行久留, 有違成法, 不宜更改。” 從之。
서울과 외지에서 검시하는 일을 규식에 따라 시행하게 하다
[편집]○刑曹據司律院呈啓: “凡檢屍, 京中則漢城府各部官吏、外方則其官三班首吏初檢, 守令復檢, 京外各異。 謹考《無冤錄》正官檢屍及受理人命詞訟規式內: ‘今後檢驗屍傷, 委本處管民長官, 劃時將引典吏、竝諳練刑獄正名司吏、信實慣熟仵作、行人, 不以遠近, 前去停屍處, 呼集屍親幷隣佑主守人等, 躬親監視, 令仵作行人對衆一一字細檢驗, 回報本處官司, 仍仰初檢官吏人等回避, 其復檢官吏人等, 依上檢驗回牒, 元委官司。’ 又今刊行檢屍規式內: ‘初檢官, 在內各其部官吏, 在外所在官守令。 復檢官, 在內漢城府官吏, 在外隣近守令。’ 註云: ‘在外隣近官, 如承本官文牒, 急速往驗, 以爲恒式。’ 今京外官因循舊弊, 全不擧行, 請一依規式施行。”
從之。
2月 28日
[편집]호군 강권선을 보내 이천으로 가는 길의 다리를 심사하게 하다
[편집]○己未/命護軍康勸善, 往審伊川道路大灘造橋便否, 若未及造, 則令促聚船以待。
한성부 윤 황치신을 개성부에 보내 사신을 선위하다
[편집]○遣漢城府尹黃致身于開城府, 宣慰使臣。
전 판승문원사 성부의 아들 성효원이 계모의 단상(短喪)한 죄를 논의하다
[편집]○前判承文院事成溥子孝源, 繼母崔氏死, 服衰百日, 憲府請治孝源短喪之罪。 成溥上言曰: “崔本醜行之女, 然臣年老, 故以妾畜之。 孝源服百日喪者, 緣崔給蒼赤故耳。” 上曰: “往者南季瑛丁母喪娶妻, 予欲罪之, 季瑛之父曰: ‘臣不知事理, 使之娶妻, 是臣之過也。’ 且有人啓曰: ‘季瑛逼於父命, 且有文學。’ 予不治罪而用之。 夫季瑛當娶妻之日, 固非幼弱無知, 猶可罪也。 然以父命尙赦其罪, 況成溥以醜行之妾而使孝源行百日喪, 則孝源之罪, 於義當赦, 但崔之生時, 孝源貪其蒼赤, 以母事之, 死則畏其罪責, 播揚崔之過惡, 則使喚崔之蒼赤, 於義不合。 奪其蒼赤, 還崔本宗何如? 其令議政府擬議以聞。” 僉議啓曰: “成溥自言崔有淫行, 不曾成禮而娶, 以妾畜之。 及其死, 令子孝源服喪百日, 則孝源之於崔, 不當論以繼母。 況禮, 親母爲父所出則降服, 且父在則爲母服期喪? 今孝源從父之命, 爲崔服百日喪, 不可以短喪歸咎也。 又以父之過擧, 責其子之罪, 蔽塞前程, 實爲未便。 但奴婢傳得者, 向本主恩義衰薄則還奪, 例也。 且崔之給孝源奴婢者, 乃以義同親子, 將爲奉祀之計也。 成溥歷擧崔之過愆, 絶不爲妻, 則孝源之於崔義絶, 使喚奴婢, 不合於理, 請以崔之奴婢, 竝還本宗。 若無本孫, 則依《六典》屬公爲便。”
從之。
2月 29日
[편집]중추원 사 성억을 평양에 보내 사신을 선위하다
[편집]○庚申/遣中樞院使成抑于平壤, 宣慰使臣。
2月 30日
[편집]김을현을 안주로, 윤중부를 의주로 보내 사신을 위로하다
[편집]○辛酉/遣仁壽府尹金乙玄于安州, 同知中樞院事尹重富于義州, 宣慰使臣。
조후·정충경·황수신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고 당인 이상에게 관직을 내리다
[편집]○以趙侯知敦寧府事, 鄭忠敬同知中樞院使, 黃守身兼知兵曹事, 趙遂良爲江原道觀察使, 趙復、成勝爲昌城鎭僉節制使。 又以唐人李相兼承文院博士, 賜衣服笠靴帽帶鞍馬奴婢家舍, 使娶司譯院注簿張俊女。
하직하는 홍주 목사 마승을 인견하다
[편집]○洪州牧使馬勝辭, 引見曰: “忠淸道近年失稔, 民生愁嘆。 汝往盡救恤, 至於開倉發粟, 亦宜趁時, 毋致後患。”
관찰사로 하여금 수령의 환상곡에 대한 조치를 규찰하게 하다
[편집]○戶曹啓: “凡守令未畢徵納還上者, 論罪之法稍嚴, 故欲於秋成易徵, 先給富强之戶, 貧乏者不給。 因此乏種糧, 陳荒者頗多, 請令觀察使嚴加糾察。” 從之。
二十四年 三月
[편집]3月 1日
[편집]평안도 평양부의 박사의와 전라도 고흥군의 이지막금을 참형에 처하다
[편집]○壬戌朔/刑曹啓: “平安道平壤府囚朴思義强盜, (全罪道)〔全羅道〕高興囚李之莫金謀殺人, 請竝依律處斬。” 從之。
하직하는 강원도 관찰사 조수량과 의주 판관 홍유강을 인견하다
[편집]○江原道觀察使趙遂良、義州判官洪有江辭, 引見謂遂良曰: “本道近因失農, 民多流移, 遺存之人, 亦不安業。 予因治病, 不獲已幸伊川溫井, 凡(于)〔干〕民事, 卿宜盡心布置。” 謂有江曰: “汝往乃邑, 務農恤民。 且本邑境連上國, 凡注措施爲, 宜盡乃心。”
태조가 왜구를 소탕한 상황을 상세히 기록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慶尙、全羅道觀察使:
洪武十三年庚申九月, 倭寇成群下陸, 侵掠其界。 我太祖整率部伍, 直到雲峯, 一擧掃除, 神功偉烈, 不可不傳於後世也。 其軍馬之數、制敵之策、接戰次數、陷敵施爲, 必有及見之人, 卿於道內諸郡散居故老之人, 廣行訪問, 詳書以啓。
時上方欲撰《龍飛御天歌》, 故乃下此傳旨。
경상도 사량 만호를 혁파하는 여부를 우승지 조극관에게 묻다
[편집]○上問慶尙道蛇梁萬戶革除便否於右承旨趙克寬, 克寬對曰: “臣曾爲其道觀察使時, 命臣往審革除便否。 臣問水路長短於處置使李澄石, 曰: ‘距陸三十里。’ 臣念倘遇風水不利, 往還難期, 未敢往視。 臣謂此梁邈在海中, 勢孤難守, 然倭之寇本國及中朝者, 必經由此梁, 乃於蓮花、浴池島, 汲陸水而行, 故畏此梁萬戶搬詰去路, 不敢突至, 若革之, 則賊倭聲息, 似難先知。 不若擇智略驍勇人, 差遣固守。” 上然之。
거질다포 위에 연대를 설치하고 취각을 불 사람을 두어 적변을 알리게 하다
[편집]○兵曹據慶尙道觀察使報啓: “居叱多浦與對馬島烟火相望, 且防垣峴又與此浦道路相通, 請於此峴設烟臺。 又於角聲相聞之地, 置吹角人, 如有賊變, 以次報曉, 使賊不得輕進。” 從之。
3月 2日
[편집]종묘에 이천으로 행행을 고하는 향과 축문을 전하다
[편집]○癸亥/親傳宗廟告行幸香祝。
하직하는 지익산군사 조겸지를 인견하다
[편집]○知益山郡事趙謙之辭, 引見曰: “一邑事務, 摠于守令一身, 而出納還上、勸課農桑, 尤爲先務。 往盡乃職, 以副予意。”
안지와 남수문에게 태조의 행적을 상세히 기록하라 이르다
[편집]○上謂藝文提學安止、直集賢殿南秀文曰: “太祖潛邸時神武之迹, 非一二事也。 今觀實錄, 何若是其略也?” 止對曰: “臣等亦有傳聞之事, 但恨記事之略。” 上曰: “卿等訪問故老, 從實備錄。”
성승이 기복의 명을 거두어 상제를 마치기를 청하다
[편집]○成勝上言曰:
臣旣無禦侮之才, 又非關係之身, 今承起復之命, 兢惶無措。 然臣赴戍南方, 不與慈母永訣, 痛心罔極, 今又起復, 不終喪制, 則生前死後, 俱無孝母之誠, 靦面何堪! 伏望聖慈回臣起復之命, 俾終喪制。
不允。
각처의 제단을 흙으로 쌓고 봉상시로 하여금 엄히 고찰하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禮曹呈啓: “各處祭壇, 以霾雨易壞, 曾令以石改築。 今謹稽壇字之意, 皆曰封土而爲之, 不言用石。 且古制築地爲壇, 除地爲墠, 勿論用石之制。 且用石則蟲蛇穴處, 反爲不潔。 請依古制, 用土堅築, 加定護壇人, 令奉常寺嚴加考察, 使牛馬不得蹂踐。” 從之。
평안도 본영을 강계부로 옮기고 희천 이남의 갑사와 강계군으로 지키게 하다
[편집]○兵曹據平安道觀察使報啓: “寧邊郡是都節制使本營, 而在本道之中, 距沿邊甚遠, 如有賊變, 必不能及期救援。 故都節制使每當氷合時及水漲前, 自七月望後至翌年三四月, 往留江界府, 其在本營之日, 一年不過二三月。 請移本營於江界府, 其隨營軍, 以熙川以南各官甲士, 依咸吉道例赴防, 幷以江界軍一百人統屬。” 從之。
경기 수군을 합번하고 60이 넘어도 강장한 자는 계속 쓰게 하다
[편집]○知中樞院事尹得洪上言曰:
京畿左右邊水軍者, 固非他道船軍之例。 前此刷全羅道沿邊船上慣熟之人, 使處之喬桐、江華, 別給口分之田, 以厚其生, 不分上下番, 恒騎兵船, 修治器械, 勿論彼我道, 如有賊變, 分遣戍禦。 故左右邊水軍, 乃船上羽翼也。 陸軍十人, 不敵一人矣。 近因年歉, 水軍皆分上下番, 勇軍十減其五, 其下番者, 私持船隻, 謀利於四方。 萬一有變, 豈可朝呼而夕集乎? 其中貧寒者, 隨宜給由完恤可也。 豈可使有恒産者亦皆例分上下番, 以虛邊備乎! 請自今邊屬水軍, 竝除上下番, 以實防禦。 且各道船軍, 年至六十除軍者, 在令甲。 然臣以謂大抵人雖老而有力壯者, 人雖少而有力弱者。 是以軍卒不係年之老少, 惟其用力何如耳。 而況水路, 固非人人之所知也, 必自少騎船, 素諳事變者, 能處變耳。 然他道則姑置不論, 臣之素知京畿左右邊水軍、諸島水軍與全羅道沿邊恒居之人, 生於水邊, 老於船上, 水路事變, 無不周知, 年雖六十, 勇敵十人者, 容或有之。 有司於水陸軍籍時, 徒以六十除之, 而以童臭未更事者充之, 使年雖老而克壯者投閑避役, 實爲未便。 請自今有司於遞籍之際, 不必拘於年數, 必審其人之壯羸, 以爲去取, 則無負於國家禦侮之義。
下兵曹議之。 兵曹報議政府曰: “京畿水軍, 合番事則各道船軍, 分爲左右領, 間月遞番, 以均勞逸, 其來已久, 獨於京畿合番防禦, 艱苦莫甚, 仍舊爲便。 其船軍年過六十者, 審壯弱除役事則今後年雖過六十, 若慣於乘船, 氣力强壯者, 別爲錄籍習戰, 及有事變時則臨機徵聚, 敎習應變。” 政府啓曰: “請依兵曹所報施行。 其邊軍合番事, 依得洪上言施行。” 從之。
3月 3日
[편집]강원도 이천 온정에 거둥하고 춘등 강무도 거행하다
[편집]○甲子/上與中宮幸江原道伊川溫井, 兼行春等講武, 王世子從之。 晝停于綠楊平, 京畿觀察使尹炯、經歷趙孜、楊州府使李重迎謁。 自此守令皆於境上迎謁。 上與世子獵于檜巖山, 遂次于楓川平, 賜檜巖僧米豆四十石。
3月 4日
[편집]중추 홍약의 어머니가 중궁에게 비자를 바치려 하여 허락하다
[편집]○乙丑/兩殿動駕, 中樞洪約母出謁于道左, 賜白綾衣一領、酒五甁。 上謂承政院曰: “洪約母欲進婢于中宮, 然非連派者也。 今若受之, 恐後日援例濫進者多矣, 何以處之?” 都承旨趙瑞康等啓: “約母年過九十, 其子多拜崇秩, 非有希望, 但深蒙上恩, 圖報無由耳。 今不受之, 必爲愧恨, 納之爲便。” 上然之。
배를 타고 고삭탄을 건너 가사평에서 사냥하고 연천 송절원에 머무르다
[편집]○兩殿與世子御船, 涉高朔灘, 扈從臣僚及輜重, 從橋涉大灘。 上遂獵加士平, 次于連川松折院。
3月 5日
[편집]부구리에 이르러 사냥 구경하고 경창평에서 사냥하다. 철원 회산에 머무르다
[편집]○丙寅/駕至江原道界, 觀察使趙遂良、經歷李蓄迎謁道左。 上至釜拘里觀獵, 遂命放京畿驅軍。 又獵于稤倉平川邊, 以所獲獐鹿薦于宗廟, 次鐵原回山。
부엉이가 근정전에서 울어 해괴제를 지내다
[편집]○鵂鶹鳴于勤政殿, 行解怪祭。
3月 6日
[편집]비라지평에서 사냥하고 회산에 돌아와 머무르다
[편집]○丁卯/上獵于飛羅只平, 還次回山。
3月 7日
[편집]평강현 노벌에서 사냥 구경하고 율평에서 사냥하고 재송평에 머무르다
[편집]○戊辰/上至平康縣蘆伐觀獵。 世子持弓矢立於駕前, 有獸前過, 射之應弦而倒。 諸大君皆從橫馳射。 時永興大君琰年方九歲, 上最鍾愛, 如有困獸跧伏者, 駐輦使人牽琰馬使射之。 遂獵栗平, 次于栽松平。
구군 장수 이천이 노루를 쏘다가 잘못하여 구군을 쏘다
[편집]○驅軍將帥前同知中樞府院事李蕆射獐, 誤中驅軍。 兵曹啓: “蕆不能整率軍卒, 貪於獲獸, 失伍離次, 誤射軍卒, 請下攸司科罪。” 上曰: “姑待傷人差劇處之。”
3月 8日
[편집]기반에서 사냥 구경하고 소저목평에서 사냥한 후 귀평에 머무르다
[편집]○己巳/上至其反觀獵。 又獵小猪目平, 遂次于龜平。
3月 9日
[편집]고성평과 대저목에서 사냥하고 귀평에 돌아와 머무르다
[편집]○庚午/上獵于古城平, 又獵于大猪目, 有虎咬驅軍, 命醫齎藥往救, 遂還次龜平。
삼구법에 의해 전군이 강무할 수 있게 하는 편부를 묻다
[편집]○召三軍將帥雲城君朴從愚、日城君鄭孝全、知敦寧府事李皎、全義君李梡、坡平君尹巖、中樞院副使李思儉ㆍ洪約等敎曰: “昔我太宗議諸兵曹曰: ‘每當講武之時, 軍士不得發矢, 有違訓鍊之義。 令軍士馳射何如?’ 判書趙末生、參判黃象對曰: ‘若令軍士馳射, 則非徒軍令不嚴而失伍離次, 恐或有爭射傷人之弊。’ 太宗從其議。 予亦遵是法, 但令大君馳射。 時人議曰: ‘是爲大君講武也。’ 又令將帥馳射, 亦曰: ‘是爲將帥講武也。’ 卽令依古人三驅之法, 虛一面而圍之, 乃於圍內三分樹旗, 以別大君及諸宗親馳射之限, 禽獸逸於圍外, 然後軍士得以射之, 由是軍士馳射之時鮮少。 欲分爲軍士, 輪番入射圍內, 以講武事, 其議便否以啓。” 左參贊皇甫仁亦詣行宮, 乃與都承旨趙瑞康等啓曰: “所謂三驅之法, 乃以數十萬之衆布散於數千里之地, 以聖人愛物之心, 不忍盡取, 虛一面而驅之, 舍逆取順而已。 若我朝則僅以數千之兵, 驅諸一山一麓之間, 雖圍四面, 猶輕於三驅之法也。 且講武之日少, 而軍士之數多, 雖輪日馳射, 不能遍令軍士射之也, 仍舊爲便。” 上曰: “姑從卿等之議。”
90세가 된 전 산원 윤인에게 옷 한 벌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年九十歲前散員尹鱗衣一領。
3月 10日
[편집]안협과 황포에서 사냥하고 귀평에 머무르다
[편집]○辛未/獵于安峽黃浦, 還次龜平。
이천·안협 등의 관창에 곡식을 내어 따라온 군졸에게 나누어 주다
[편집]○發伊川、安峽等官倉, 給隨駕軍卒。
이사철과 이휘가 주악과 연소한 대군의 치사에 관해 상서해 대신과 의논하다
[편집]○掌令李思哲啓: “行宮, 非京都宮闈深邃之比, 今使伶人十五人奏樂於中宮帳殿密邇之側, 夜分乃罷, 臣心以爲未安也。” 正言李徽啓: “今者講武之際, 諸大君終日馳射, 實爲不可。 令大君節其馳射, 特命一二將帥入射圍內何如? 且年少大君, 亦皆射馳。 時方幼弱, 血氣未定, 如此不已, 恐或有妨。” 上曰: “草次寂寞, 且軍卒喧嘩, 難以安寢。 用是奏樂於帳殿之外耳, 非是密邇中宮之側也。 爾等之意以奏樂爲非歟? 且射場之內, 三分樹旗, 以別大君諸君馳射之處。 圍外逸出之獸, 軍士得以射獲, 已有例焉。 大抵人臣進言於君, 則必先自布置矣。 爾等以謂大君發幾矢於某處、諸君發幾矢於某處, 然後軍士發幾矢於某處乎? 年少永興大君, 與支子二三馳射於圍內, 爾等以謂幼子習成射御爲非歟? 支子入射圍內爲非歟? 其悉更啓。” 思哲啓曰: “作樂, 臣初未知奏於帳殿之外, 但意近於中宮也。 且下輦處, 皆令奏樂, 臣恐後世誤以爲殿下爲好樂, 故進言如是, 別無意也。” 徽啓曰: “禽獸多而大君終日馳射, 身疲馬困, 勢所必至, 恐有顚躓之患而貽上之動念, 故敢啓耳。 若其布置則國家固已擬議而行之, 非小臣所能區畫也。 年少大君馳射, 非以習成射御爲非, 亦非以支子預於圍內爲非也。 但恐血氣未定而好馳騁, 則或有所妨也。” 召朴從愚、鄭孝全、皇甫仁、辛引孫、洪約、宋頎及諸承旨於臺諫一處, 敎曰: “奏樂及年少大君馳射之事, 予已知之矣。 若講武之事則臺諫之言如此, 予於明日, 將何面目以講武事乎? 將命東宮行之矣。” 又敎曰: “予於昨日, 將太宗講武之議, 議諸卿等, 卿等皆曰: ‘仍舊爲便。’ 今日臺諫之言如此, 則卿等亦必有所見聞矣。 奈何含默不言, 使予爲人所欺乎? 卿等各言所聞所見, 兼陳講武便宜之策。” 仁等啓曰: “講武之義, 全爲訓鍊兵卒而已。 若令軍士皆得射之, 則非特失伍離次, 恐有射傷人馬之弊。 且於大駕近地, 不可以軍士縱橫馳射也。 況太宗嘗與二三大臣講究法制, 以定其儀, 至今行之, 誠不易之良法。 如有所聞, 則臣等豈盡爲姦諛而無一二直言者乎? 臺諫之言, 恐大君馳射, 馬困而有顚仆之患也, 豈有他意也?” 思哲曰: “此非小臣所啓之事。” 李徽曰: “臣之所啓, 非有他意, 但恐馳騁之際, 或致顚仆, 貽聖上軫慮也。” 上曰: “我國始自三韓至我太祖、太宗當講武之時, 皆用女樂, 至于寡躬, 用以男樂。 當此草次, 奏以男樂, 以慰寂寥, 何害於義? 且前此當講武之期, 皇帝賓天, 特以講武, 國之大事, 不得已而行之, 然不可作樂。 于時夜中軍卒之聲, 囂然於耳, 未能安寢, 使人振鐸, 以遏衆聲之亂耳。 況當無故之時, 音樂豈可廢也? 大君馳射之事則我國四面受敵, 固宜尙武, 以唱群下之觀感。 且我祖宗家業, 故不可廢也。 且予幼沖之時, 太宗最鍾愛, 使人牽馬, 命射圍內之獸。 如此之事, 非大體所關。” 思哲與徽聞命而退。 都承旨趙瑞康默然微語曰: “臺諫蒙賜酒肉, 醉飽無所用心, 而爲是迂闊不切之言也。” 俄而上又敎曰: “予初不懌臺諫之言, 欲命世子行之。 然予若不出, 則大臣必爲煩請矣。 且國之大事, 予豈不顧哉? 明日予當往觀, 卿等其知之。”
병조의 요청으로 이천에게 서울로 돌아가도록 명하다
[편집]○命李蕆還京都, 因兵曹之請也。
조수량에게 날다람쥐 두 마리와 독수리 새끼 두 마리를 바치게 하다
[편집]○江原道觀察使趙遂良進鼯鼠二、鷲雛二, 欲悅永興大君也。
평안도 정부(丁夫)들을 징발하여 행성과 석보를 쌓는 역사를 하다
[편집]○發平安道丁夫一萬人, 修築趙明干行城頹圯之處二萬四千一百一十餘尺。 又築石堡, 周回四千四百尺。 又發丁夫四千二百人, 築虞芮口子行城, 長一萬五百九十餘尺。 築石堡, 周回一千九百八十餘尺。 又發丁夫三百人, 築慈城郡地寧恠口子行城, 長三千九十餘尺。 又發丁夫九千人, 築江界府滿浦口子行城, 長一萬五千六百七十五尺。 築石堡, 周回六千六百四十四尺。 又發本道丁夫三百人、黃海道丁夫二千人, 築江界府高山里口子行城, 長一萬二千六百十九尺。 皆始於二月初十日, 至三月初十日罷役。
3月 12日
[편집]건천과 황포 들에서 사냥 구경하고 귀평에 돌아와 머무르다
[편집]○癸酉/上觀獵于乾川平及黃浦平, 還次龜平。
집현전 직제학 이선제에게 흥천 사리각 경찬소문을 지어 올리게 하다
[편집]○命集賢殿直提學李先齊, 撰興天舍利閣慶讃疏文。 時先齊扈駕, 通書於留都同僚直殿南秀文、應敎辛碩祖曰: “有怪事, 上俾小臣撰興天慶讃疏。 請抄相類古作書送。” 秀文笑曰: “予免製疏, 深可喜也。” 時留都承旨金銚、姜碩德曾招秀文, 使製興天慶讃疏文曰: “已有傳旨。” 秀文曰: “前者本殿請罷慶讃, 再進封章。 今若讃疏, 則後世謂我何如人也? 願使他人製進。” 銚等不可。 至是, 秀文見先齊書云然。
우찬성 최사강의 처모(妻母)가 죽으니 관곽·송지·종이를 내리다
[편집]○右贊成崔士康妻母死, 命賜棺槨松脂及紙七十卷。
3月 13日
[편집]정자산평과 희악산에서 사냥 구경하고 귀평에 돌아와 머무르다
[편집]○甲戌/上觀獵于亭子山平及希嶽山, 還次龜平。
3月 14日
[편집]비가 내리니 수재를 염려하여 주정과 관렵을 멈추고 대현평에 머무르다
[편집]○乙亥/中宮行至三石灘橋邊。 先期, 設帳於橋之兩傍, 遂下輦步過, 上從後乘馬而渡。 是日雨, 上慮伊川郡環以大川, 若水溢則必有病涉之患, 故除晝停觀獵, 兩殿促駕, 遂次于大賢平。
경원 절제사 박이녕이 배알하니 사복마를 타고 호가하라고 명하다
[편집]○慶源節制使朴以寧來謁行在所, 上命乘司僕馬扈駕。 以寧往戍咸吉道已六年, 其父戶曹判書安臣年老, 故曾命來覲。
3月 15日
[편집]도리평과 원평에서 사냥 구경하다
[편집]○丙子/上觀獵于都里平及院平, 晋陽大君瑈馳馬追鹿, 有一鹿來觸之, 瑈因墮馬。 適瑈所乘馬有惡旋, 上傳旨司憲府曰:
內廐馬有惡旋者, 毋得畜之, 已曾傳敎, 司僕官吏常畜惡旋之馬。 提調李思儉、判事金義之, 推問以啓。
仍命諸大君勿令馳射。 命諸君及中樞洪約等, 馳射圍內, 還次大賢平。
박이녕을 인견하여 방어에 대해 묻고 술과 풍악을 내려 아비를 축수하다
[편집]○上引見朴以寧, 問防禦之事, 仍命賜酒樂, 使壽其父。
서울의 군신이 우참찬 이숙치를 보내 술과 과일을 가지고 문안하다
[편집]○留都群臣遣右參贊李叔畤, 齎酒果來問安。
강원도 관찰사 조수량에게 진기한 새를 바치게 하다
[편집]○江原道觀察使趙遂良獻珍禽, 欲悅永興大君也。
함길도 정부를 내어 온성 행성과 종성 행성을 쌓다
[편집]○發咸吉道丁夫五千三百人, 築穩城行城一萬六千九百七十餘尺, 因險削土一萬四千四百六十餘尺。 又築鍾城行城二千三百七十餘尺, 削土二千六百三十尺。
3月 16日
[편집]온정에 이르다.흉작과 역사로 백성의 수고로움이 크다
[편집]○丁丑/兩殿至溫井, 命放驅軍, 其四衛軍士, 量留侍衛, 餘皆放還, 使輪番侍衛。 發谷山、平康倉米豆, 賜隨駕人。 江原道土瘠民稀, 前年發丁夫往赴咸吉長城之役, 又因秋水, 大無禾穀, 而伊川尤甚, 今又新作浴室, 勞於服役。 且所經灘水深廣, 皆造橋梁, 制度甚壯, 又刈郊草, 每十餘里堆積如丘陵, 道路之廣, 可容二三車。 一道騷然, 民之困弊, 不可勝記。
대호군 장영실이 만든 안여가 견실하지 못하여 의금부에 내려 국문하다
[편집]○大護軍蔣英實監造安輿, 不堅緻折毁, 下義禁府鞫之。
3月 17日
[편집]함길도 도관찰사 한확과 도사 이영문이 행궁에 와서 알현하다
[편집]○戊寅/咸吉道都觀察使韓確、都事李英門來謁行宮。
평안도 관찰사 정분이 예물을 진상하다
[편집]○平安道觀察使鄭苯進禮物。
이선제가 흥천사 경찬소문을 지어 올리니 성달생과 최습으로 감장하게 하다
[편집]○直提學李先齊製進興天寺慶讃疏文。 上遣判中樞院事成達生及宦者崔濕于京都, 監掌其事, 仍以達生爲行香使。
내의 노중례가 온정신에 대한 제문을 올리니 이 제사를 소사로 정하다
[편집]○內醫盧重禮考醫方祭溫井神之文以啓, 乃定制爲小祀。 前此於溫陽, 從俗禮以祭, 故無牲祝, 自此有牲祝。
충청도 직산현 사람이 벼락을 맞다
[편집]○震忠淸道稷山縣人。
3月 18日
[편집]온정에 거둥할 때의 진상을 금하였는데 이를 어긴 정분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己卯/傳旨平安道觀察使鄭苯: “溫井行幸時進上, 一皆禁斷, 曾已傳敎, 卿違敎以進, 承政院不遵成命, 敢爲啓達, 乃下宣傳宦者金忠于義禁府, 以懲違命之罪, 欲將所進物件送還, 但恐遠路, 轉輸有弊, 姑令納之。 大抵人臣之義, 一從君上之命, 今卿違命供進, 予甚非之。 自今以後, 愼勿復進。
遂以此意傳旨于諸道觀察使, 仍謂承政院曰: “草次不可備禮, 其可除事件, 爾等與左參贊皇甫仁、禮曹判書金宗瑞、兵曹參判辛引孫擬議以啓。” 皇甫仁等啓曰: “上洞照事機, 凡事皆從簡便, 更無可除之事。”
대가를 따라온 신료 중에 병이 있는 자는 관문 온정에서 목욕하라 명하다
[편집]○命隨駕臣僚有疾者, 浴於關門溫井。
3月 19日
[편집]강원도의 굶주린 백성을 진휼할 방책과 여를 메고 갈 인부의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庚辰/上謂皇甫仁、金宗瑞、趙瑞康等曰: “予來時道路, 極爲平坦, 及至于此, 宮殿亦且壯大。 作此巨弊, 安坐于此, 於心未安。 予今道經閭閻, 場無積穀, 唯李虎家稍有餘穀, 慮有飢困之民。 於卿等所見如何? 其賑濟之方, 何以處之? 卿等擬議以聞。 且予試浴於此, 若有其效, 則端午前似未還宮, 若無效驗, 則予當速還, 慮或隨駕之人作弊於民間。 還宮時, 平康以南, 可乘安輿; 平康以北, 道路險阻, 未能乘輿。 然於其中尙有坦途, 前日輿制未備, 中路折毁, 若今曲盡布置, 則可以備折毁矣。 若乘輿以歸, 則其擔夫大槪五百餘人矣。 欲發旁近各官人民, 如何?” 僉啓曰: “此道去秋有水災, 禾穀不登, 故或有告糶之民矣, 未聞有饑饉者也。 若其賑恤之方, 本道觀察使已曾布置, 不必動念。 大抵民間禾稼, 率皆歲前收藏於家, 故雖其饒富者, 及其藏後, 則場有餘禾者, 十無一二矣。 下三道號爲沃饒之地, 尙且如是, 未可以場無餘禾, 遽謂饑饉也。 且病根旣久, 則必久浴, 乃有成效, 豈可以數日之浴, 遽知其效也? 臣等以爲五月以後, 雨水可畏, 請限以四月晦時。 國君治病, 事莫大焉, 願毋以小弊爲慮。 旁近之民, 相遞擔輦, 似爲便易, 然遙遠之路, 必先期八九日聚會, 以俟大駕之至, 則農務方興, 恐或有妨。 臣等謂京中防牌之數千五百餘人, 擇其强壯者五百餘人, 使之隨駕爲便。” 上曰: “卿等之意, 予已知之。 予當忘其小弊, 久留浴之。”
관찰사가 행재소에 와 있는 문제로 승정원에 이르다
[편집]○上謂承政院曰: “此道觀察使, 來在行在, 各官人吏, 來往絡繹, 其令觀察使退去遠處, 以除其弊。” 右承旨趙克寬等啓曰: “觀察使雖退在遠官, 各官公事受決人來往之弊不減。 且大駕駐境內, 豈可安然退處遠地乎? 令減其隨從爲便。” 遂傳此意於觀察使。
3月 20日
[편집]이천 강무장에 한계를 정하고 사사로운 수렵을 금하다
[편집]○辛巳/兵曹啓: “伊川講武場, 禽獸蕃息之地也。 不禁私獵, 則獐鹿將爲稀少, 請於四面立基限, 以禁私獵。” 從之。
3月 21日
[편집]대호군 전인귀에게 명하여 온정신에 제사하다
[편집]○壬午/命大護軍全仁貴, 祭溫井神。
목욕을 시작하고 광대를 시켜 담장 밖에서 풍악을 연주하게 하다
[편집]○上始浴, 令伶人奏樂於墻外, 日以爲常。
이사철 등이 신하들을 관문 온정에서 목욕하라는 명을 거두기를 청하다
[편집]○掌令李思哲、正言李徽等啓: “今以煩擾之弊, 命侍從臣僚過半還京, 又扈從臣僚, 賜浴關門溫井, 竊恐侍衛踈虞, 願收是命。” 不允。
3月 22日
[편집]경기도 통진현 사람과 전라도 흥양현 사람이 벼락을 맞다
[편집]○癸未/震京畿通津縣人、全羅道興陽縣人。
3月 23日
[편집]정언 이휘가 흥천사 경찬회를 정지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甲申/正言李徽啓: “前年設興天慶讃, 政府六曹臺諫上疏諫之, 雖未蒙允, 其後亦不復設行, 臣等竊喜以爲能回天意。 臣今聞復行, 不勝憤激。 乞停此擧, 以快臣民之望。” 承旨趙瑞康、趙克寬、成奉祖等以爲迂闊, 目笑之, 及入啓則上亦不答。
3月 24日
[편집]정언 이휘가 소를 올려 경찬회를 정지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乙酉/正言李徽上疏曰:
殿下以聖明之資, 學際天人, 識通古今, 佛氏之虛誕, 旣已洞照矣, 奚待臣言之贅? 然前年冬舍利閣慶讃停罷事由, 臺省及大小臣僚以至太學生等, 再三具疏, 而皆未蒙允兪之音, 一國臣民未審殿下拒諫之意而嗷嗷不已者, 有日矣。 然而數月之間, 未聞有慶讃之會, 故皆以謂殿下必不復設此會也。 何圖今日復有是擧乎? 臣伏聞是命, 不勝憤激, 反覆參詳, 義不可已。 臣聞人之禍福, 自係乎善惡之積, 而奉佛與否, 初無預也。 殿下之意將謂有益於社稷生靈而然歟? 不識殿下敢行此擧之意也。 去歲水災, 諸道之中, 江原尤甚焉, 禾穀不登, 而民乃艱食, 是今日殿下所目覩也。 移此慶讃之費, 以賑飢民可也, 奈何敢設無益之會, 貽譏於千古乎? 《傳》曰: “上有好者, 下必有甚焉者。” 今以殿下之命, 設會于王都, 則其風行四方, 流患萬世, 將不知其幾也。 殿下自卽位以來, 萬機庶務, 無不明斷, 而獨此慶讃一事, 有累盛治, 何哉? 臣恐我東方崇佛之漸, 自今日始, 而萬世之下謂殿下何如也? 此微臣所以眷眷不已, 冒犯天威者也。 伏望殿下從諫弗咈, 去邪勿疑, 亟罷是命, 以快臣民之望。
上覽疏曰:
此界居民饑饉之事, 爾旣得聞, 則隨其所聞以達可也。 奈何因此慶讃, 始言於我乎? 君有過也, 如撲熾火, 乃能止之。 汝於昨日以言來啓, 今日乃弄文撰疏以諫, 汝心以謂及止吾過歟? 欲釣諫君之名歟? 知予之可諫, 則以言極諫可也, 知不可諫也, 則退而不言可也。 且慶讃之設, 旣始於今日, 則雖馳馹傳命, 其不能及止明矣, 而諫之如此, 予以謂汝乃輕薄之人也。 非欲匡救予之過失, 但欲播揚之而已矣。 且曰: “移此慶讃之費, 以賑飢民。” 若從爾言, 則將運之以車乎? 載之以馬乎? 將以船漕轉乎? 必先自布置矣。 其悉更啓。
徽啓曰: “小臣見經過之地, 水災爲甚, 至於此, 得聞有艱食之民, 故因此啓達耳, 固無前聞也。 臣於昨日, 具將事由, 以言來啓, 而未聞敎命如何, 故今日進封章耳。 且小臣進言於上, 豈可隨意所出而遽然啓達? 乃反覆參詳, 故如此其遲也。 小臣若知慶讃之設始於今日, 則豈敢進諫乎? 仄聞四月八日設會, 故敢陳耳。 若移此費賑民之言, 特以懇惻之意, 欲回天聽而已, 臣初無布置也。” 上曰: “予初見汝疏, 以爲欺我也, 予稍怒焉。 今聞汝言, 予已知悉汝意。”
수원 도호부사 안기가 흰 꿩을 바치니 서울의 군신이 전문을 올려 하례하다
[편집]○水原都護府使安起獻白雉, 留都群臣進箋以賀。 箋曰:
聖主膺圖, 光啓熙運。 坤靈效異, 式表嘉祥。 簡策增輝, 朝野騰頌。 恭惟德侔覆(壽)〔燾〕, 道洽彌綸。 偃武修文, 禮樂刑政之具擧; 仁民愛物, 飛潛動植之咸寧。 故玆協氣之鍾, 爰致華蟲之瑞。 霜毛鮮明而皎潔, 天性馴狎而翔徊。 惟景貺之茂昭, 諒至治之休應。 伏念臣等端逢盛際, 獲覩珍符。 職守京都, 雖阻鳧趨之列; 心懸行殿, 倍殫燕賀之誠。
흥천사에서 경찬회를 베푸니 김조와 강석덕이 맡고 설선문은 남수문이 짓다
[편집]○始設興天寺慶讃會, 五日乃罷。 留都承旨金銚、姜碩德迭往興天, 凡供佛飯僧之事, 無不監辦。 疏文內稱菩薩戒弟子朝鮮國王印押, 識者歎之。 其說禪文則直殿南秀文所製。 其文曰:
行香使判中樞院事成達生謹請如庵和尙仗下。 惟我主上殿下, 特爲祖宗, 重創興天寺舍利塔訖, 爰設慶讃會, 伏望主張法筵, 開廣眞乘, 致令祖宗頓成佛果者。 竊以五千卷敎誨演說, 雖文句之至多, 卅三代祖派深源, 非言語之可擬。 不有指南之辨, 孰知向上之宗? 庶諒微忱, 弘(楊)〔揚〕奧義。 竊以興天之塔, 實是祖宗所營。 乃因歲月之久深, 而致棟宇之傾撓。 恭惟我主上殿下遹追先志, 光復舊觀。 煥三層之綉甍, 霞絢峻彩; 藏千函之竺典, 星輝寶籤。 爰邀淸淨之流, 式開慶讃之會。 伏惟如庵和尙仗下, 叢林巨幹, 釋苑高標。 心參栢樹之禪, 學傳具葉之旨。 佇揮犀柄, 增賁象筵。 撫沒絃琴, 成《昇平之曲》; 吹無孔笛, 默鼓微妙之音。 凡在瞻聆, 同增福利。
是會名爲供僧百八, 然僧徒四集, 所供僧一萬八百十八、俗三百八十七, 其費不貲。 自始至終, 舍利閣墻外, 婦女羅列, 晝夜爭先觀賞。 初, 上在京都, 召大司憲鄭甲孫敎曰: “行幸後興天寺慶讃時前後十日, 勿禁無度牒僧。” 至是, 憲府佯不知而不禁。
3月 26日
[편집]경상도 처치사 이징석이 대마도 왜인이 중국에서 도적질함을 치계하다
[편집]○丁亥/慶尙道處置使李澄石馳啓: “對馬島倭入寇中國。”
二十四年 夏四月
[편집]4月 1日
[편집]석왕사에 안변·회양 등 관청의 쌀·콩 80석을 내리라 병조에 전지하다
[편집]○辛卯朔/傳旨兵曹:
釋王寺, 我太祖所創。 今當燔瓦改蓋之時, 適予幸近境, 其以安邊、淮陽等官廩米豆八十石賜之。
이천 온정 행궁의 감독에 소홀했던 박강·이순로·이하 등을 추국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義禁府:
大護軍朴薑、前副正李順老、司謁李夏等監督伊川溫井行宮, 不用心營造, 以致柱工堊土墜落, 幾至傷人, 其推鞫以啓。
4月 2日
[편집]오도리의 15여 명이 도망가고자 하니 대신들과 의논하여 이세형에게 전지하다
[편집]○壬辰/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馳啓: “存留吾都里十五餘名, 將欲逃去, 形迹已著。” 召左參贊皇甫仁、禮曹判書金宗瑞、都承旨趙瑞康、右承旨趙克寬等議之。 皇甫仁等啓曰: “國家於野人去留, 其待之也, 過於綢繆, 故野人頗懷疑貳, 亦不安心土着。 臣等謂古昔帝王之於夷狄, 未嘗不拳拳也, 然來則撫之, 去則不追。 今此野人旣定逃移之計, 則豈可以兵威恩信止之哉? 任其去留爲便。” 上可其議。 仍傳旨李世衡曰:
今者所啓欲逃吾都里處置之策, 一依前月內傳施行。 麿伊豆則誘留住吾都里等率逃, 其情可憎, 然招還爲難, 且反有後日之弊, 莫如佯若不知。 童吾沙哈、童因豆、權赤、阿何多等移來會寧近地, 安心耕牧, 其情可賞, 連給種糧, 以慰其心。 童亡乃、伊時可則亦依前降內傳, 勿令追還。
황보인과 김종서가 수재가 있기 전에 행차를 돌이킬 것을 청하다
[편집]○皇甫仁、金宗瑞啓曰: “今溫井大山交峙, 巨川奔流, 如有雨霖, 水災可畏, 不宜大駕久住之處也。 臣等每恨其初來相地之人, 曾不以路險聞之於上, 而爲此行也。 古語曰: ‘千金之子, 坐不垂堂。’ 此則指凡人而言也, 況大駕豈可久居危險之處乎?” 上謂承政院曰: “今大臣之言是也。 十三日回駕何如?” 都承旨趙瑞康等啓: “沐浴後調理未久, 大駕不宜速還。” 上曰: “然則十六日爲可。”
4月 3日
[편집]승정원에 대신들이 환궁을 재촉했는데도 계달하지 않은 이유를 묻다
[편집]○癸巳/上謂承政院曰: “予初已知此地路險而來, 然經過所見, 唯玉洞峴及足巖以北之路危險矣。 及至于此則人民飢困, 甚不安心, 昨定以十六日回駕。 然予更思大臣之言, 心竊自料, 必有他弊, 故托言以促予行耳。 欲於十三日回駕, 爾等與醫皆曰: ‘沐浴後當久留, 調理十六日, 猶爲速也。’ 今姑從爾等之言。 大臣雖言之, 爾等何不商量啓達, 以動予念乎?” 趙瑞康啓: “皇甫仁等初不議諸臣等而啓, 故未得止之。”
이사철과 정언이 석왕사에 곡식을 내리라는 명을 거두기를 청하다
[편집]○掌令李思哲、正言李徽啓: “今特賜釋王寺僧米豆八十石, 以資燔瓦之費。 臣等竊念前年咸吉、江原等道, 皆有水災, 此二邑爲甚, 歲且凶歉。 安邊則本道築城軍人, 仰給公廩, 其所儲米豆, 尤不可妄費也。 臣等謂釋王寺燔瓦, 彼遊手之徒, 猶可自辦, 何必冗費國庫之儲? 若曰八十石, 至微也。 雖費何害? 則凡事積小成大, 勿以爲小而遽費於無用之地, 請追還成命。” 上曰: “爾等之言是矣。 然此寺乃我太祖所創大刹也, 而予適幸于近境, 故賜之, 以助其費耳。 汝等之言雖是, 然國君旣已賜之矣, 豈可輕以還取乎?” 思哲曰: “二邑俱有水災。 安邊米豆, 皆自江原道漕運而來, 以備軍需, 不宜用之於他處。 臣等竊謂鹽利出於海而無窮, 且爲咸吉道所産, 如不得已, 賜之以鹽而還收米豆, 則庶乎軍需不至於耗費矣。” 再三固請, 不允。
4月 5日
[편집]도망갔던 오도리들이 이귀야의 초안으로 돌아오니 목면과 양식을 내리다
[편집]○乙未/咸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馳啓: “留住吾都里李所古等數人, 近日逃去, 或自來, 或李貴也招安乃來。” 召皇甫仁、金宗瑞、趙瑞康議之。 遂傳旨本道都節制使曰:
李貴也招安之功可賞, 其給木緜四匹。 且給還來人口糧, 優加存恤。
양녕 대군의 딸 영천 군주의 졸기
[편집]○讓寧大君女永川郡主卒, 賜賻米豆四十石、紙百卷。
양녕 대군의 딸이 죽어 육선을 폐하니 황보인 등이 두세 번 청하자 허락하다
[편집]○上以讓寧大君女死, 輟肉膳。 皇甫仁、金宗瑞, 與諸承旨啓曰: “沐浴後不宜素膳, 請進肉膳。” 上不允。 仁等請至再三, 乃許之。
4月 6日
[편집]황물금이 휜 꿩을 바치니 하례하지도 예조에 알리지도 말라 승정원에 이르다
[편집]○丙申/京畿水原人黃勿金獻白雉。 上謂承政院曰: “近年此物比比有之, 實非瑞也。 其勿賀, 且毋令禮曹知之。”
4月 9日
[편집]우의정 신개가 평산 온정에 있어 아들 신자형으로 문안하게 하다
[편집]○己亥/右議政申槪因沐浴在平山溫井, 使其子自衡問安。
서울의 신하들이 이조 판서 최부를 보내 술과 과실로 문안하게 하다
[편집]○留都群臣遣吏曹判書崔府, 齎酒果來問安。
4月 10日
[편집]호종하는 신료와 의정부·육조에서 탄일을 하례하고 관찰사들이 와서 하례하다
[편집]○庚子/扈從臣僚詣行宮, 行誕日賀禮。 議政府六曹使舍人金文起、禮曹佐郞朴積善進賀箋, 仍獻鞍馬表裏。 京畿觀察使尹炯、黃海道觀察使權克和、咸吉道觀察使韓確、江原道觀察使趙遂良等皆來賀。 遂良亦進馬及表裏。
진하사 압마관 김하가 칙서를 가지고 북경으로부터 돌아오다
[편집]○進賀使押馬官金何齎勑書來自京師, 王世子迎于五里。 其勑曰:
得奏言: “凡察、李滿住屢結黨類, 肆爲侵掠, 構禍未已。” 朕已遣勑戒飭, 仍令李滿住挨究前虞芮口擄去婦女, 如其見在, 卽令遣還。 此輩本無恒性, 王惟飭兵以備之, 推誠以待之。 蓋天道福善禍淫, 必不爽也。
金何又謄寫諭滿住之勑以來, 其勑曰:
今得朝鮮國王奏: “正統五年以來, 屢被忽剌溫等處野人侵軼邊境, 殺擄人畜。” 且云: “皆出爾與凡察等所爲。” 又云: “爾等邀結同類, 欲謀侵擾之。” 意去年八月虞芮口子虜去婦女一人, 見在爾部下貴俺波老家, 奏請朝廷追還之。 往者, 爾與朝鮮爭境不和, 朕慮二家結釁日深, 勢必彼此皆傷, 欲保全爾等, 已屢遣勑戒諭, 令各安分守法, 共圖長遠。 近爾與凡察親來朝貢, 自陳敬遵朝命, 不敢侵擾朝鮮, 朕心嘉之。 今虜去婦女, 亦是在前之事, 爾或不知, 必是以下小人所爲。 此一婦人, 雖不足爲重輕, 其離隔人之親戚骨肉, 違天背理, 孤負朝廷恩命, 其過匪輕。 勑至, 卽從實挨究所虜婦女, 差人送至遼東摠兵鎭守官處, 令發與朝鮮使臣領回, 庶見恭敬朝廷之意。 自今以後, 尤須以睦隣保境爲務, 戒勑部屬, 謹守法度, 毋輒爲非, 庶幾永享太平之福。
의정부에서 송골매를 잡는 데 대한 상벌의 규정과 법을 만들어 올리다
[편집]○議政府據兵曹呈啓: “謹按《高麗史》, 獻鷹中朝, 明有前規, 逮及我朝, 宣德年間, 屢獻松骨, 本國得捕松骨, 朝廷所知。 又於年前松骨進獻, 已有宣諭聖旨, 今若不獻, 或連數不多, 則非唯有乖事大之誠, 或有意外之弊。 且進獻之數, 今雖不多, 後必倍加, 當爲常貢。 其捕捉賞罰之典, 經久可行之法, 不可不立, 合行事件, 參考前定格例, 條列于後。
一, 採捕軍原戶, 咸吉道四百戶, 平安道二百戶, 江原、黃海道各五十戶, 定爲恒數。 每一戶設器械十二所, 其所耕田稅外, 諸雜役及築城等役, 悉皆蠲免。
一, 編戶或幷三四戶, 或竝五六戶爲一所, 各以傍近從宜設器械。 其或欲要受賞, 自設器械者, 亦聽。
一, 監考, 各以傍近住居幹事有能人, 量宜差定, 使巡視各戶勤慢。
一, 觀察使都節制使嚴加考察, 如有不用心守令, 依律論罪。 再犯, 除收贖, 決杖。
一, 原戶褒賞, 玉松骨則勿論大小, 賞緜布二十匹。 自願受職者, 白身則土官正八品, 正從九品則從七品, 八品以上則加三資。 一年內捕二連以上者, 依此例京職除授。 雜松骨則賞緜布一十匹, 體大特異者加五匹。 自願受職者, 白身則土官從八品, 正從九品則正八品, 八品以上加二資。 一年內捕二連以上者, 依此例京職除授。
一, 編戶褒賞, 玉松骨則勿論大小, 賞綿布三十匹。 自願受職者, 白身則土官從七品, 正從九品則正七品, 八品以上則加四資。 一年內捕二連以上者, 依此例京職除授。 雜松骨則賞緜布十五匹, 其中體大特異者加五匹。 自願受職者, 白身則土官正八品, 正從九品則從七品, 八品以上加三資。 一年內捕二連以上者, 依此例京職除授。
一, 監考褒賞, 各其掌內捕捉者, 每一連賞緜布二匹。 自願受職者, 每三連加資。 守令則二連以上, 賜衣一襲。
一, 已上各條加資, 竝限五品。 無土官各道捕一連者, 依他例賞綿布。 捕二連以上自願受職者, 亦依他例京職除授。
一, 原戶則田租外, 戶內雜役, 一皆蠲免。 若終年不捕一連, 則每一戶徵布五匹。” 從之。
4月 11日
[편집]조수량·이축·홍보·성급 등에게 의복을 내리고 이천 백성들에게 곡식을 내리다
[편집]○辛丑/賜江原道觀察使趙遂良鞍馬及衣一領, 經歷李蓄衣一襲, 伊川縣監洪寶、都差使員原州牧使成扱衣各一領。 監考等, 或賜爵或賜物有差。 又發近邑倉庫, 賜伊川所居八十歲以上老人十四人各米豆三石, 七十歲以上五人及貧乏三十九人各米豆二石。 又伊川境內居民二百三十九戶, 每戶各賜米豆二石及酒肉。
4月 16日
[편집]온정을 출발하여 대현 들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丙午/上與中宮發溫井, 次大賢平。
4月 17日
[편집]온정의 욕실에 불이 나서 박원형 등을 보내 조사하게 하다
[편집]○丁未/溫井監考尹春來啓: “昨日失火, 延燒溫井浴室, 唯東宮浴室不燒。” 上命兵曹佐郞朴元亨、江原道經歷李蓄及宦者嚴自治, 往問失火根由, 仍敎承政院, 姑停還宮後設宴, 蓋因失火而戒懼也。
귀평에 유숙하니 채호와 엄광철이 길에서 절하여 의복을 내리다
[편집]○次于龜平, 安峽人前監正蔡湖、前司直嚴光哲拜于道旁, 年皆八十, 各賜木緜衣一領。
홍원 이남의 각 고을 정군은 번을 나누어 변경을 방비하게 하다
[편집]○議政府據兵曹呈啓: “咸吉道都節制使行營, 距五鎭不甚隔遠, 如有緩急, 則一日之內, 可能及期救援。 且北靑以北各官正軍及道內番上甲士等, 都節制使常時率領防禦, 軍士不爲不足。 請自今洪原以南各官正軍, 毋令一時徵聚, 分番防戍, 每一番不過三百人。 有賊變則量其聲息緩急, 或一番或二番抄入, 分戍各鎭。” 從之。
4月 18日
[편집]재송원에 유숙하다. 본궁의 비 내은이가 길에서 절하니 목면을 내리다
[편집]○戊申/次栽松院, 本宮婢內隱伊拜于道旁, 年九十, 賜木緜二匹。
실화한 최득림 등 4인을 행재소에 데려오고 성급·최맹기를 체포하라 이르다
[편집]○佐郞朴元亨來自溫井啓: “失火者, 乃百姓崔得霖等四人, 已繫伊川縣獄。” 傳旨義禁府: “崔得霖等, 捕來行在所。 又逮捕原州牧使成扱、狼川縣監崔孟基于京。” 以其不能救火也。
밤에 큰 비가 내리니 어가를 움직이는 여부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是夜, 大雨。 召都承旨趙瑞康、左承旨李承孫、右承旨趙克寬謂曰: “今住大川間, 若水漲川溢, 則侍衛軍士乏糧, 可畏。 迨水未漲過大川何如?” 瑞康等對曰: “如此大雨, 不宜動駕。 雖水漲, 可從山路而行。 且伊川縣倉有米豆, 何憂乏糧? 待黎明動駕爲便。” 從之。
4月 19日
[편집]수이눌현에서 사냥 구경하고 회암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己酉/上觀獵于愁伊訥峴, 次于回巖。 前驛丞裵瑞鳳進蔬菜, 年八十二, 賜木緜衣一領。 又八十歲老嫗謁于道左, 賜木緜一匹。